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别史

满文老档

79 万字 · 约 37 小时 28 分钟 · 63 / 111

会员可开白话

律处理。阿衮之科尔沁、阿巴噶、敖汉、奈曼、喀尔喀、喀喇沁、土默特诸台吉若有行窃者,罚马百、驼十,属下人行窃,则杀盗窃者,执其妻子与之,不准赎回。所窃多少牲畜,遣使者加倍罚之,其馀牲畜,台吉等取之。审讯原告被告两方之主及其兄弟等,若有变供,将加倍罚之。诸台吉行窃,审问其伯叔,若无伯叔、

审问其从兄弟。若索取大盗而不与,纵之脱逃则如数罚窝主马百、驼十。凡有罪台吉,若不听扎萨克台吉之言,则奏闻天聪汗。凡损坏扎萨克台吉威信者,罚马二十、驼二。凡损坏自身以外其他台吉威信者,罚马十、驼一。天聪五年四月十二日。”

十二日,赐土谢图额驸属下人巴珠泰以都喇儿达汉侍卫号。因其在汗与贝勒前巧於嬉戏,言谈得体,故赐都喇儿达尔汉侍卫名号。凡往贝勒家,以已闭门为口实不容进,则罚大臣等。

是日,土谢图额驸以告别礼,遥拜两次,乃别去。

是日,“辛未年四月十一日,土谢图汗、哈坦巴图鲁、乌克善、伊儿都齐、达古尔哈坦巴图鲁、穆寨、喀儿图巴图鲁、班迪伊儿都齐及大小台吉,集於天聪汗前,将所定法度,议减

少许:自东边之达古尔克儿哲尔库至绰儿满为居住地,从马拉之珠尔齐特霍尔坤以西为居住地,自乌拉之珠尔齐特扎沁以东为驻牧地。大旂筑一大城、谁若破坏此法规,罚马百、驼十。倘十扎萨克之十台吉见有不服从者,务请汗遣使令其迁移。拟於辛未年十月以前迁移。”

是日,西界哨所:敖汉部都棱庙之乌兰哈达;其迤东二喀儿占,齐嫩河之霍尔呼,绰尔济庙之阿布吉南、密喇图高林高儿、陶林高儿等,由旗遣五十人,备月干粮出哨,若不足五十人,则罚其人马一。若不赴所约之地,五日内者,罚牛一;逾五日者,罚马一。

十七日,於辽河岸汗家,杀羊十、牛一,宴满珠习礼额驸、乌克善舅舅。十八日,汗入城。

第三十八册 天聪五年四月至七月

二十日,致喀喇沁部苏布迪杜棱书云:“汗谕苏布迪杜棱。古水德依捕获之三户人,在杜棱地方时,未被古木德依驱使。其三户人并非古木德依亲自携来者,而由达尔玛迪来时携来之人,仍给还达尔玛迪。”

二十一日,阿鲁部台巴图鲁贝勒至。

二十四日,赐台巴图鲁通山蟒缎一,毛青八。赐寨桑扎尔固齐蟒缎一,毛青八。赐其馀四蒙古人各彭缎一,毛青六。是日还。

二十五日,汗赐乌克善舅舅、满珠习礼额驸各蟒缎一,缎五,黄缎无披肩披领一,插有弓箭雕撒袋一,六十两银釜一,毛青十四,白布六,茶三十,烟四十刀,全袖明甲胄一,密

纳靴一双,雕花腰带一。赐绰尔齐蓝蟒缎无披肩披领,缎二,毛青八,全袖明甲胄,插有弓箭雕撒袋,击顺刀雕花腰带,雕鞍辔,茶十,烟十刀,密纳靴。赐章金、额森特依、济尔哈朗等三人各无披肩披领一,毛青八,雕花腰带烟十刀,茶十。

是日,赐阿鲁部托克托呼贝勒银酒海一。雕鞍辔、雕花腰带,缎二。

是日,扎鲁特部噶尔诺特鄂儿博台吉、布库特鄂儿博台吉,当汗班师时,未谒见汗而去,故此拟罪,罚驼一、马一。

二十六日,乌克善舅舅、满珠习礼额驸、绰尔齐、章金、额森特依、济尔哈朗还。是日,其扎鲁特部噶尔诺特鄂儿博台吉、布库特鄂儿博台吉,当汗班师时,未谒见汗而去,故拟罪,

即罚驼一、马一。由索尼、穆成格将所罚之驼赐与黑总兵官,马赐与沈色惠。

二十七日,汗於春搜所,以送行礼,杀牛羊,宴乌克善舅舅及满珠习礼额驸。

二十八日,乌克善舅舅、满珠习礼额驸将起行,汗以礼召入团帐房,杀羊宴之。汗赐乌克善舅舅、满珠习礼额驸各全副雕鞍一,弓一及雕花腰刀一,垛儿一。

是日,为安哨探事,遣伊拜、胡希布往敖汉、奈曼、喀尔喀诸贝勒处。喀尔喀五十人,驻乌兰哈达;敖汉、奈曼五十人,驻鄂尔多搏罗托罗盖。

五月初一日,喀喇沁部苏布迪杜棱之子库鲁西台吉携蟒缎二,缎二,大琥珀一,烧酒二壶及三羊之肉,来春搜所,朝见汗。

初二日,巴林部满珠习礼进汗一牛八羊。赐满珠习冖顺刀一,烟十刀。赐送牛羊之人蓝布白布二。赐西讷布库毛青无披肩披领一。

初三日,喀喇沁部苏布迪之子库鲁西还,以回还礼,赐顺刀一,撒袋、弓叉一。并赐苏布迪马一。

初四日,察哈尔之洪巴图鲁进汗牛二、羊二十。赐来朝四人毛青三,蓝布三,白布二。

是日,敖汉、奈曼、巴林、扎鲁特诸部为书立法云:“逃人无论从何方来,贝勒等若杀之,则罚十户诸申;若系平民杀之,诛其身,夺其妻子、牲畜,为俘。凡人告讦杀害逃人者,将告讦之人断出。贝勒若不遣人出哨,罚牛五;庶人不出哨,各罚牛一。”

是日,喀喇车里克部都斯嘎尔墨尔根台吉时以来朝礼,进马二,汗悉纳之。

初七日,命阿什达尔汉舅舅、希福巴克什往科尔沁议和并与之会盟,议诸贝勒不出征、不会盟罪。

十二日,喀喇沁部云敦乌巴希来叩见汗,进蟒缎一,倭缎一。所进蟒缎,倭缎,悉数纳之。

是日,敖汉,奈曼部桑坎台吉来叩见汗,进马一。却之。

二十三日,土默特部古英豁绍齐来叩见汗,恭进马三,烧酒二壶,并以所携酒,献汗先饮之。其马不纳,却之。汗杀二羊,列筵十席,宴之。

二十六日,孙杜棱蒙古喇嘛来见汗,赐缎毛青十,银茶桶一,腰刀一,烟二十刀。

二十七日,阿鲁部寨桑古英豁绍齐、嘎尔玛伊儿登巴图鲁还,以回还礼各赐公库彭缎一及毛青十。

二十九日,阿鲁部诺木齐达尔汉戴青、嘎尔玛黄台吉、戴青,以来朝礼,诺水齐达尔汉戴青献驼一马四;嘎尔玛黄台吉献驼一马四;戴青献马一。汗纳嘎尔玛黄台吉马二,诺木齐达尔汉戴青马一;其馀六马二驼,却之。以朝见礼,杀五羊,筵二十席,召入楼上,宴之。

初四日,锡伯部绰托、松塔里来朝见汗,绰托进马一貂皮二十;松塔里进马一貂皮十。纳绰托貂皮二十,馀未纳,却之。

十一日,赐嘎尔玛黄台吉甲二,雕鞍一,玲珑撒袋一,银茶桶一,酒海一,缎三,毛青二十,烟二十刀,御用缎无披肩披领一,鞋带一,顺刀一。赐诺木齐达尔汉戴青甲三,雕鞍二,玲珑撒袋一,银茶桶一,酒海一,缎六,毛青四十,烟二十刀,御用缎无披肩披领一,顺刀一,鞋带一,并召入汗宫,杀二羊,筵十席,宴之。

十三日,嘎尔玛黄台吉、诺木齐达尔汉戴青还。

是日,往科尔沁贝勒处议罪之阿什达尔汉及杀福巴克什至。

二十日,往察哈尔、喀尔喀贝勒处议罪之拜音达里、伊拜至,携回因罪所罚之马四,骡牛一,两岁牛一,羊三。命索尼巴克什以四马赐与新官,将一牛一骡赐与拜音达里、伊拜,其三羊及两岁牛折为二羊给事主。

二十五日,阿鲁部孙杜棱四使者至,进汗马三,尽纳之。

二十六日,希福巴克什、额儿比和往土谢图汗处议事。

初五日,遣额儿比和往科尔沁部土谢图汗处,拜音达里往阿鲁部孙杜棱、达赖楚省尔四台吉处。致书土谢图汗曰:“汗谕土谢图汗:调兵伐明时,曾言每旂出兵百人。现停出百人,各调五十人来,勿劳其馀众骟马之力!俟明春草青前,调兵往征察哈尔。勿以比言告於大国知之。纳於养息牧之都尔鼻地方会兵,务於本月二十七日到。”

汗谕:“每旗出台吉一员,兵百人前来,勿劳其馀众骟马之力!明年须乘草青前,调兵往征察哈尔,勿以此言告大国知之。纳於养息牧之都尔鼻地方会兵,务於本月二十七日到。孙

杜棱二出旂台吉二员;达赖出旂台吉一员,四子部落出台吉二员前来。恐顿骟马之力,遂命各减兵五十人。”

致孙杜棱书曰:“汗谕:从孙杜棱二旂徵调台吉二员;从达赖旂徵调台吉一员;从四子部落徵调台吉一员。各调兵百人,赴所纳之地养息牧之都尔鼻地方汇集,务於本月二十七日到

达。勿劳其馀众骟马之力,明年春须乘草青前,出兵征察哈尔。勿以此言告大国知之。天聪五年七月初五日。”

致达赖楚咱尔四台吉书曰:“汗谕达赖楚呼尔、僧格墨尔根和硕齐:尔等会议後,遣使者往乌喇特部,其来与否,打听详实毕即还。乌喇特庆喀问毕而来,据称寇克特扎赖特恶言语

之而还等语,速遣使往。”

初九日,致敖汉、奈曼、巴林、扎鲁特诸贝勒书曰:“汗谕巴林部贝勒、敖汉奈曼部贝勒及扎鲁特部贝勒;除看守牲畜之人外,馀众悉率之来。至於马匹,由骟马多馀之人补足骟马

之数。我等果能并力奋战所遇之敌,则天必眷佑我等,削弱敌威,乃善事也!以敌人所种田禾,秣我所乘马匹,俾之肥壮,并取夺其粮而用之。本月二十七日会师於养息牧之都尔鼻地

方。”

“汗谕鄂木布楚虎尔、阿衮台吉、杜棱之古木斯喜、西兰图侍卫台吉、庚格儿侍卫贝勒及多诺依衮济:马步兵悉率之来,马有馀者,补足骟马。我等果能并力奋战所遇之敌,则天必眷佑我等,削弱敌威,乃我等之善事也!以敌人所种田禾,秣我等所乘之马匹,俾之肥壮并且取其粮而用之。本月二十七日会师於养息牧之都尔鼻地方。”

“汗谕绰克图泰呼:据云夺取从明国逃至敖汉之达喇额克地方逃人之马六匹,棉甲二,线性二等语。既统一为一国,何故夺之?宜将所夺诸物,全数退还!”

十六日,往阿鲁部达赖楚呼尔处之使者西巴泰至。

十七日,往土默特部之使者博贝至。

十八日,博博龙、乌巴堂携一男二妇四马由察哈尔逃来。

十九日,有人自察哈尔逃来,为通报此消息。遣博贝往土谢图额驸处,西巴泰往孙杜棱处。致土谢图额驸、孙杜棱书曰:“博罗科尔沁台吉一员、坤都勒恩楚呼尔下一人及一男二妇一并由察哈尔逃来。闻察哈尔夺明粮仓,大掠其茶,由呼尔汉一带向东北迁移等语。据众云称阿鲁部济浓已离喀尔喀,即将来此,欲预堵截等语。或云於陈便部有一群人欲往掳掠等语。复又言悉属谣言。经译察,得实,言孙杜棱、四子部落已攻取自西拉木伦河以北山麓等语。应调兵往彼处。据闻先取放置於格根汗城东一世之牛羊农夫率兵赶牧群,急行迁移等语。今春所分驻牧之地,仍遣哨探各五十人速往。”

二十二日,土谢图额驸之二使者至。

二十三日,孙杜棱之四使者至。

第三十九册 天聪五年七月至八月

七月二十七日,发兵片明,辰刻启程。命杜度台吉、萨哈廉台吉、豪格台吉留守都城。

二十八日,汗集诸武将谕曰:“我等所居沈阳、辽东之地,原系我属乎?乃天赐与我也。若不事征讨,坐视明国开拓疆土、修建城郭、缮治军械,使得完备,岂能使我等安居耶?念乃於北,遂以征明所获财帛及与朝鲜通商所得货物,收购蒙古马匹。所以兴师致讨者,乃是故也。此行既蒙天佑,尔等务再三晓谕军士,诸凡俘获之人,倘离散其父子、夫妻,掠取其衣服,乃恶劣之极,无异蟊贼也。若止於宣谕时,唯唯听命,退至兵营遂忘,漠然置之,军士胡作非为,致干罪戾,概由此所致矣。我等不自暇逸,常川征讨,或彼被困而来降,或我蒙天佑而致胜,则解甲休兵,定有其时也。我自征明以来,或攻城,或野战,每战必胜。然而,我等何以退缩耶?明国屡次战败,仍不畏惧何为耶?乃因彼虽不长於骑射,而於临阵时通晓文武法律故也。昔金国汗伐宋时,宋将宗泽击败金兵十三次。後有宋一将率兵来援欲战,有城守将曰:当此六月酷署,挥扇纳凉,尚不能堪,岂能擐甲而战乎?等语。军士闻之,皆无斗志,自行解散,以一言之失,该城为金所得矣。如阿每贝勒驻守永平时,曾以我军士为弱,曰:此兵岂能杀敌乎?等语。贝勒之言若此,

士卒之心,孰欲死战?又如顾三泰额驸,非因其临阵怯懦,不能管旗而革职也。当攻昌黎县时,木旗一卒阵亡,曾以绳系其足曳之而归。战则用之,死而不加恤,孰欲於尔前死战耶?

死则吊之,伤则往视调治之,乃可为主将、固山额真也。果尔,则士卒不惜性命,愿效死於主帅之前矣。统观我军,为数众多,若固山额真、梅勒额真、甲喇额真、牛录额真,各就所属,分别诚谕,则为数不多也。若当众申明法令,爱惜士卒,则孰不欲效死於尔诸将之前面耶?”

八月初一日,抵旧辽阳河。宿一日。约各路蒙古兵来会。科尔沁、阿鲁、扎鲁特、巴林及敖汉、奈曼、喀喇沁、土默特等八路蒙古骑步兵,两万馀人。蒙古诸贝勒见汗时,为首诸贝苗遥拜两次,又近前叩拜一次,抱汗腋下相见。诸小台吉及塔布囊行三跪三拜礼。蒙古诸贝勒、台吉共四十馀人。彼等以所携酒肴,进汗光尝。杀牛羊,备酒,宴蒙古诸贝勒。

初二日,下书谕蒙古诸贝勒曰:“汗曰:我等既蒙天眷,遵约会师,即一国一法矣。此行既蒙天佑,我兵得入明地,惟戮其抗拒之兵,勿杀闲散之民。俘获之人,勿离散其父子、夫

妻,不得取其衣服。有杀闲散之民,夺取其衣服者,则夺其所获,给与首告者,并鞭责二十七.各队主将,各於所属,详明晓谕,士卒不得擅离部伍,恣行搜掠。若擅离被屠,则败坏我名誉也。我等今春会盟时曾云:无论何往,恶习遵军令而行等语。切勿违令。”於是兵分两路并进。谕德格类台吉、岳托台吉、阿济格台吉曰:“尔等率兵两万,由义州路进发,屯於锦州与大凌河之间;我等由白土厂路入,趋广宁大道,约初六日会於大凌河。”谕毕遣之。过初五日夜,於初六日辰刻,两路军俱至。

是日,於大凌河城南,擒一汉人,讯之,曰:“修筑大凌河城,已经半月。城墙已完,垛墙完其半。有祖总兵官及其长子、副将七员、游击、参将约二十员,马兵七千,步兵七千,

筑城夫役、商贾七、八千在焉。”是夜,围城而宿。

初七日,汗谕诸贝勒、大臣曰:“我若攻城则士卒受伤不若环城掘壕筑墙以困之。彼兵若出,我即战之。外援若至,我即迎击。计议已定,城之四面尽掘濠沟。壕沟周长三十里,城

与壕之间有三里。壕深一丈,广一丈,壕外砌墙,高一丈,墙上有垛口。於墙内五丈外掘濠,其广五尺,深七尺五寸,覆以黍秸,掩土其上,於周围尽扎营。营外亦掘濠,深五尽,广有五尺。防守既固,因於城内之人不能出,城外之人不能入。掘壕时,未令科尔沁、阿鲁尔部人参与。汗出阅掘濠,坐城南山岗。见近百骑兵出城,追我樵采人而来。汗命护军往击之,生擒明都司王延祚。是日,命每牛录遣护军一名,左翼四旗以总兵官阿山为主将,右翼四旗以参将劳蒴及德御图鲁什为主将,往锦州、松山一带哨探。

初八日,阿山生擒明步兵十人,马兵一人解至。明杏山守将遣蒙古一人致书祖总兵官,为我文臣乌讷格所获来献。其书内纳祖宜弃城而来,若不来则无粮,以何为食?若能携军即携来,若不能,可尔子身潜来等语。

初九日,明百馀兵出城。镶白旗布颜图、塔木拜率亲随护军追之,杀三十馀人,获马二十四。

初十日,明马步兵约五百人出城。镶黄旗固山额真达尔汉额驸率八十人击败之。并斩其五人,追射至城壕而还。是日,岳托贝勒遣范游击招降大凌河城西山一台,内有生员一人、男丁七十二名、妇女十七口,获为二、牛二十驴二十一。即付范游击养之。莽古尔泰贝勒遣建昌马总兵达尔古招降城南岗一台,内有张把总、男丁四十九名、妇女四口,即付马总兵官养之。

是日,明人出城刈禾,布颜图率护军四十人追之,较三十人。正蓝旗护军斩十八人,镶蓝旗护军暂十五人。出哨总兵官阿山於余中设,获七人、牛二、骡一、驴一来献。

十一日,系书於矢,射入城内。其书云:天总汗曰:“我诸申、蒙古,乃相同之国,明则异国也。尔等如此为明效死,我甚惜之。尔等之意,今若归降,恐我杀戮,故不相信耶!不

惟不杀尔蒙古,即明人为我仇敌,除其抿战而被杀者外;凡来降之人,我均收养矣。岂有灭绝天下人之理乎?因善养人、故人皆归附耳。我之善养与否,尔等未曾闻之乎?尔疑我言为

诈,人可欺,天可欺乎?”

汗曰:“麻总兵官、黑总兵官,阵获尔等,加以豢养。每念安得有民社僚属,令尔等管理之以收恩养之效。”麻总兵官答曰:“汗心如天,宥我应杀之身,加以豢养。今蒙汗恩养,退居

家中,常念如何报恩。今随汗出征,长驱直进,乃冀成大业。倘蒙天佑,得知所愿,汗畀我等以僚属,我等自当竭力图报。汗之恩养,果否有效,届时即可知矣。”汗曰:“明人善射精兵,

尽在此城,他处无有也。山海关以内,兵之强弱,我所素悉,以我思之,天若以此城畀我,则山海关即可得,天若不与,则不能得山海关矣。”麻总兵官答曰:“此城之兵,犹枪之锋也,

锋拙而柄存,何益哉?”

十二日,汗谕本旗护军纛主帅等曰:“杨善及巩阿岱、苏达喇立於壕边,敌若由边境冲边而前来,即接战;图赖、南楚哈克萨哈立两黄旗之间,若见明兵来战我樵采之人,则尔等进

击之。”当明兵诱战时,图赖违命进击,达尔汉额驸见之亦率兵继进。见两黄旗进战,八旗均相继进战。两蓝旗兵临城下,下马步战,逼敌兵入壕,立於壕内之兵与城上兵发炮射矢,两蓝旗兵乃退。是役也,副将孟坦、革职副将图穆布鲁、备御多贝、侍卫郭哩殁於阵。因孟坦与侍卫郭哩死於城下,其尸未能收回。士卒约十人殁於阵。明兵堕壕死者百馀名,获马近三十。是役也,墨尔根戴青贝勒率兵进击。汗曰:“图赖尔为明兵所诱,冒昧轻进,众军见尔先进,亦各进战。墨尔根戴青若有疏失,必将生剥尔肉而食马。诸贝勒有不率兵进战者乎?我之兵,我岂不能用耶?我非仰赖天恩而妄自逞强也。城中明兵犹穴中之获,更将何往?我兵乃天所赐,父汗所遗,勿使劳若,欲善用之。

孟坦乃旧臣,死非其地,岂不可惜。”又曰:“图赖虽受伤,尔诸臣勿得往视。”时扬古利额驸、巩阿岱因图赖被创往视之。汗闻之,唾巩阿岱面,并责扬古利额驸曰:“图赖违我命轻进,为

何往视?彼即死岂有往视之理?尔非为首大臣乎?不惟不可往视,正宜往责之也。行不以义,或死或伤,奈何往视?若为汗及诸贝勒所委之事而死则哭之,复则往视之,此乃为上恤下之

道也。复遣阿什达尔汉舅舅、锡翰阿哥往责墨尔根戴青属下大臣鸟拜、准塔曰:“”前已有旨,凡攻敌时,诸贝勒勿进击,命诸将率兵进战等语。今贝勒进战,尔等何不阻止,反率兵与之

同进?贝勒倘有疏失,必将生剥尔肉而食马。若非战场,当即拿问。今将其罪,可缓议之。”谕毕遣之。以红衣炮击城西南隅一台,穿一垛墙,击毙一人。明台兵大惧,遂降。内有兵二十八人,即付王总兵官养之。遂列车盾於其台下,以红衣炮、大将军炮攻城之南面,击毁其垛墙城部板二。四台人来降,命免徭役,加以豢养,并给劄付。

第七函 太宗皇帝 天聪五年八月至十二月

第四十册 天聪五年八月至九月

十三日,阿济格台吉、墨尔根戴青遣派伟齐,招降大凌河城东隅河岸之台。内有男丁三十五人、妇孺三十三口、牛十八、驴十七,即付丁副将养之。

我汉军炮攻城东面之台、台俱毁,台上六人中炮死,其馀明兵遂弃台夜遁。我兵追及尽歼之,生擒一人。攻该台时,朱参将中炮死。

是日,汗出营,登大凌河城之西山岗,坐观其城。岳托贝勒以汗至其营,备酒肴进宴。时莽古尔泰对汗曰:“昨日之战,我旗下诸将均被伤。我旗护军有随阿山出哨者,有编入达尔汉旗者,可取还否?”汗曰:“我闻尔部,凡遇差遣,均我违误。”贝勒曰:“我部下人,凡有差遣者每倍於人,何曾违误?”汗曰:“果尔,则告者诬也。我等可打赌问之,若告者诬,则诛其诬

告者;若告者实,则诛其不听差遣者。”言毕,怒形於色,将乘马,对此,莽古尔泰贝勒曰:“为汗者,宜从公闻谕,何独与我为难耶?我为汗一切承顺,仍不中意,是欲诛我也。”言毕,遂执佩刀之柄前向。时其同母弟德格类台吉言:“尔之举动,不成体统矣!”拳殴之,遂扬长而去。贝勒莽古尔泰怒詈之曰:“爹个岛,尔为何拳殴我耶!”遂拔刀出鞘一扎许。其弟德格类将

兄推出。时大见勒代善见之恼甚,曰:“於其如此悖乱,不若死矣。”汗不语,遂不乘马,复坐之办事毕,还营。汗还营後,詈莽古尔泰曰:“尔年幼时,汗父曾与我一体养育乎?并未授以

产业。尔所衣食,均我所剩,得倚我为生。後因尔弑尔生母,邀功於父,汗父遂令附养於其末生子德格类家。尔众岂不知乎?尔何得斫我耶?尔原系肌瘦将死之人也!我思为汗者,虽甚

英勇,亦无自矜夸之理。故惟抚育人民,勤求治道,如乘驽马,谨身自持。彼却视我为庸懦之辈也。”言毕,拔刀离座,指责其众侍卫曰:“我恩养尔等何用?彼手出佩刀欲斫我,时尔等何不拔刀趋立我前耶?昔姜太公云操刀必割,执斧必伐等语。彼引佩刀,欲斫我也。”言毕,含怨入团帐房,未坐即出曰:“今以我所思者尽言之:尔等曾意汗父登遐时,共谓若眼见之鬼夺走其命,必报仇等语。今眼见之人欲杀我,尔等奈何默默观耶?我恤养尔等,实无益矣。”值怒责未已,进出御帐之祭。莽古尔泰贝勒乘晚率从者四人至,立於营外一里处,遣人奏曰:“我以枵腹饮酒四杯,因对汗弟狂言,言出於我之口,竟不自知。特来叩首请罪於汗。”汗遣扬古利额驸、违尔汉额驸傅谕曰:“白日拔刀欲杀我,晚间复来何为?”并责同来之色勒、昂阿拉曰:“尔等携尔贝勒前来,必欲使我兄弟相仇害耶?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满文老档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