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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筹办夷务始末选辑

24 万字 · 约 11 小时 32 分钟 · 25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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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毋庸估价。

一、洋盐进口,拟应解禁并须拟定妥善章程,以免有碍中国盐课之虞。其章程,即可照苏、浙两省前定盐务变通章程办理(原来十五款)。

查盐斤一项,系中国国家官事,朝廷设官管理,非他项货物可比。虽至贵官员不能随意贩运,商人何能侵此大权!此条应毋庸议。

一、外国所产粮食,进口后已经起卸、如欲复行运往他处,应准复行起运,一例免税(原来第十六款)。

此条照准免税。但须领单起货,不准私自起卸。

一、茶叶出口税每价值百两按五两完纳(原来第十七款)。

查茶叶税则,本衙门现拟酌量加增。此外尚有数种货物酌量加税者,另单商办。

一、土煤正税拟减,复出口半税拟免(原来第十八款)。此条酌量稍减。

一、各海口税银加色,各处银色高下不等,其所加之数须按各处银色拟一定数;须同道光二十三年在广东所定各样成色归为一例,并须妥派委员至各海口详细考较定其色数(原来第十九款)。此条照办。

一、存票,向系持作已纳税饷之据;如洋商将存票持至海关欲行换银,亦可换给银两。并货物复出口,不论自进口至复出口日期多寡,均须发给存票(原来第二十款)

查存票换给现银,既与税项截数难清,且亦银价随时低昂不一,颇觉为难。若必欲如此办理,所有请领存票限期,祗准三个月为满;不准再宽。

一、准洋商运洋货至内地码头或由内地运土货至海口,不论篷桨、篙橹等船以及火轮、小河轮,准其随意驾用;用船之先,在海关报明领票。已拟定三处:一系鄱阳湖、一系汉口,以上之长江;一系广州府东南北三面之河。除已拟定三处外,其它处河路,再为随时商定。至应定章程,钦差大臣与总理衙门以后可以会商(原来第二十一款)。

查此条所指三处均属内地,洋商照例由关请领单照,原准前往;惟火轮船碍难准行。缘沿江、沿海华船生计业为洋人所占,若再准轮船入内河、内湖等处贸易,则中国到处生计一概被占,未免待洋商太厚而待华商太薄,殊为不得其平。况内河、内湖向无轮船行驶,洋商即得内地贸易之益,应照内地规模办理;是以未能照准。

一、内地各码头及洋商可以购买土货之处,洋商如欲盖造房屋,准其随处盖造。惟盖造之先,须于附近领事官处领取执照;领事官必须确切查核:该商果系安分妥当之人,方可发给执照。如领照后该商或有滋生事端之处,领事官即将执照撤回。所有居住房屋、管理行中事务之洋人均可任兵自便,地方官民不得无故阻滞搅扰(原来第二十二款)。

查盖造栈房,应在通商口岸。若在内地盖造,非特于华商生计有碍,且地广人众,一切稽查防范,彼此均有不便之处甚多;是以不能照办。

一、各国在内地洋人向系各归本国领事官管束;现拟设立有管理各国洋人之权之外国官;所有各国在内地之洋人,倘有滋事犯法之人,均可归其管理。其设立章程,总理衙门可以会同各国钦差大臣商定(原来第二十三款)。

此条傅参赞、雅副使面删。

一、长江之内自吴淞起、至汉口止,由海关拣选码头数处,以便洋船在彼停泊并上下货物。所拣选设立码头之处,系黄州、东流、安庆、大同、芜湖、金陵、仪征、江阴、吴淞、武穴;英国洋船欲至码头贸易,须先至海关领执照。其各码头应如何定立章程,以后商办(原来第二十四款)。

查添设码头上下货物,即属增添通商口岸。长江通商,于镇江、九江、汉口以外又有江宁,共有四口;本未便再议增添。惟查同治元年贵国卜大臣曾请于安庆、芜湖、大通三处暂时通商,嗣因卜大臣未允湖北子口税之议而止。兹欲增添口岸,祗可于此三处内酌量设关收税;惟经费不赀,征收税项未必敷用,应熟筹彼此两益之事,以便商办。

一、海面之上,设立码头一处系温州(原来第二十五款)。

查广东琼州一口,至今未开关;今欲于温州设关通商,应将条约内琼州一口删去,便可照办。

一、如海口洋行,大半皆欲设立官栈;或由海关设立,或系各该商设立栈房亦可作为官栈,均归监督办理(原来第二六款)。

查设立官栈,如果商情愿立者多,应饬海关监督会同税务司妥议章程,由关设立办理。

一、因各海口轮船甚多,需用煤炭亦甚多;缘由外国运煤炭至中国为价甚巨,故必须用中国煤炭。现拟准洋人在中国地方开设煤窑,并用外国器具。其窑拟在宛平县界之寨塘、江宁府句容县界之煤矿开设。嗣后再有相便之处,续行商定(原来第二十七款)。

查产煤处所,系中国自有之产业;应由南洋通商大臣于南省察看情形,自行开办。其或雇用洋人、租买机器与否,悉由南洋通商大臣主政试办,以期无碍中国之权而资商民之用。

一、条约载有明文,禁止中国人联情结行包揽贸易。兹有台湾包揽樟脑以及米石、厦门包揽杂铁等项情事,以至洋商屡受亏损;应将各洋行亏损资本按照有据亏损之数,地方官须如数赔补。希总理衙门行知各省督、抚严行禁止各地方联情结行包揽贸易等情,以免将来复有违背条约之举。倘总理衙门无此权柄,并希奏请上谕指明以上违例各等处示各省督、抚,以后严行禁止(原来第二十八款)。

查樟脑一物,本军工厂所用;向系官办,与联情结行、把持包揽有间。惟洋商欲行购买,应听其便,不必官为限制;但不得自赴生番地方采办,致生意外事端。至米石之或运、或停,亦视年岁丰歉,与华商一律办理。若遇歉岁,华洋并禁,不准专禁洋商,以昭公允。

一、中外商民生理遇有词讼之事,向无一定通商律例;现在必须会商,定一通商律例(原来第二十九款)。

查此条酌定通商律例,甚为有益;应由通商大臣派委明习律例之员,赴上海与贵国按察使会议办理。

给英国公使节略(略)

覆英国公使节略(略)

英国公使节略(略)

英国公使论拟税则节略(略)

英国公使续送论税节略(略)

英国公使照会略(略)

英国公使照会并黏单(略)

给英国公使照覆(略)

覆英国公使节略(略)

美国公使照会(略)

给美国公使照覆(略)

给英国公使信函并节略(略)

英国公使照覆(略)

给英国公使商办各款(略)

英国公使照会并黏单(略)

给英国公使照覆并黏单(略)

二十三日

二十三日(丙寅),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前据闽浙总督英桂等奏「台湾领事纵令洋将■〈口茄〉当违约妄为,致副将江国珍受伤后服毒殒命并杀死兵丁壮勇多名等情」一折,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奉旨,谕令臣衙门知会英国公使办理等因,钦此。当经臣等查照原奏,将该领事逞凶违约情形照会该国使臣,责令将该领事、洋将从严惩办;于本年十二月初七日恭折覆奏。奉上谕:『前据英桂等奏「台湾洋人违约妄为」等情,谕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知会英国公使办理。着英桂、卞宝第等将此案始末情形据实咨报,不得稍有回护粉饰,致滋口实』钦此;臣衙门于十二月初十日行文闽浙总督、福建巡抚、上海通商大臣钦遵办理在案。兹于十二月十六日,据英国使臣阿礼国照覆,内称:『接准来文,阅悉一切。案据闽浙总督、福建巡抚所奏各节,本大臣尚未据有台湾领事官将一切情形详细禀报。本大臣并未令吉领事在该处开仗;倘该领事擅自逞兵,本大臣自应惟该领事是问。至轻动干戈、杀伤性命一节,本大臣亦深为不忍。其确情果与闽浙总督、福建巡抚所奏相同,本大臣亦必将该领事暨洋将责处。其洋将索去之洋银,除系领事官所取地方官赔补英民亏累之款外,无论称系赔补经费以及因有别项情节,本大臣亦必为办理退还。再,该吉署领事官本大臣令其解任,业经两月;并令本任台湾领事官郇即行回任,大约早经到台。且并咨请本国水师提督派令大员总管兵船前赴台湾,会同郇领事官与地方官妥速办理。本大臣与贵亲王何等相愿两国永敦和好,乃闽浙督、抚以及台湾地方官不能体察和衷商办之意,故该处难免滋事之举。况英民在台所受冤抑,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若地方官早经代为伸理,现在必无此等争斗杀伤巨案。所有台湾地方滋事详细情形,除俟该处领事官详报到日,再行照会贵亲王查照,并按照条约酌办』等因前来。臣等伏查该使臣照会所称于台湾领事纵令洋将违约妄为等事,若查明确情与闽浙总督、巡抚所奏相同,必将该领事暨洋将责处;其索去之洋银,必为办理退还:尚属自知无理。惟又称英民在台湾所受冤抑,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若地方官早为伸理,现在必无此等争斗巨案等语。该使臣归咎于地方官办理失宜,未始非恐异日查出违约实情,藉端狡展,自占地步;词气闪烁无定,洋人办事往往如此。究竟台湾地方洋人有无冤抑?若不确切查明,设将来该领事所报与闽浙总督等所奏互异,则该使臣必翻词抵赖。相应请旨饬下闽浙总督、福建巡抚钦遵前奉谕旨,将此案始末情形饬查确切,毋存回护之见、毋涉粉饰之词;并查明洋人在台湾有无冤抑?据实陈明,俾彼族无可借口,则办理庶不致棘手矣。

谕军机大臣等: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接据英国照会据实奏闻」一折,洋弁在台湾违约妄为,前经总理衙门照会英国使臣办理;现据该国使臣阿礼国照覆,以一切情形未据台湾领事详报,若确情果与所奏相同,必将该领事暨洋将责处,其索去之洋银亦为办理退还,并称吉领事已解任两月,现咨请本国水师提督派员总管兵船前赴台湾,会同郇领事与地方官妥速办结,是该使臣亦属自知无理。惟以洋民在台久受冤抑,地方官不早为伸理,致酿巨案;其意直以办理失宜归咎于地方官,自占地步。设将来该领事所报于英桂等前奏不符,该使臣必将藉端抵赖;着英桂、卞宝第懔遵前旨,迅将此案始末情形确切查明,咨报该衙门核办。至洋人在台有无冤抑之处?一并据实奏陈;均不得回护粉饰,俾该使借口狡展,庶办理方有把握。原折着钞给阅看。

英国使臣阿礼国照覆

英国使臣阿礼国照覆

为照覆事。接准贵亲王来文,据闽浙总督英、福建巡抚卞所奏各节,本大臣尚未据台湾领事官将一切情形详细禀报。惟据吉领事禀称:兴泉永道曾宪德渡台,会同该领事会办大概,未据详细禀报;是以不能与贵亲王一一辩论。本大臣并未令吉领事在该处开仗,该领事在该处擅自逞兵,本大臣自应惟该领事是间。至轻动干戈、杀伤性命一节,本大臣亦深为不忍。其确情果与闽浙总督英、福建巡抚卞所奏相同,本大臣亦必将该领事暨洋将责处。其洋将索去之洋银,除系领事官所取地方官赔补英民亏累之款外,无论称系赔补经费以及因有别项情节,本大臣必为办理退还。

再,该吉署领事官本大臣令其解任,业经两月;并令本任台湾领事官郇即行回任,大约现在早经到台。并行咨请本国水师提督派令大员总管兵船前赴台湾,会同郇领事官与地方官将各案妥速办理。所惜者,自京抵台传递来往文件,路途辽远,在路难免耽延,亦不能定传递一定时日;而台湾彼此争斗为日甚久,势必酿成巨案。故本大臣饬令郇领事回任并咨请水师提督派令大员会同郇领事之办法,未能赶及该处滋事之时。本大臣与贵亲王何等相愿两国永敦和好,一切交涉事件何等相愿秉公办理,彼此交相倚赖;乃闽浙督、抚以及台湾地方官不能体察本大臣与贵亲王和衷商办之意,或系明知、不欲奉行,故该处难免有此滋事之举。况英民在台湾所受冤抑,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数年之间,多有此等情形。若地方官早经代为伸理,现在必无此等争斗、杀伤巨案。

所有台湾地方滋事详细情形,除俟该处领事官详报到日,再行照会贵亲王查照并按照条约酌办外,理合先行照覆。

--以上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六十三。

同治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同治八年(一八六九)二月二十二日(甲子),闽浙总督英桂、福建巡抚卞宝第奏:

伏查台湾洋案,臣等委令兴泉永道曾宪德渡台与英国领事吉必勋逐案议结,因吉必勋于议结后纵令洋弁在安平地方违约妄为,即经据实驰奏;并将已、未结各案起衅情由同曾宪德与吉必勋面议各节,汇开清折咨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核。续据曾宪德将洋案一律办结,禀经臣等于上年十二月间或据禀咨报、或钞禀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办各在案,并不敢稍有回护粉饰。兹又饬据曾宪德将此案始末情形及与吉必勋来往文件汇录清册呈送,又据查明英人在台并无冤抑实情,禀复前来;声明洋弁■〈口茄〉当索去兵费洋银一万圆,现据接署凤山县知县韩庆麟具禀,业经吉必勋于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如数交还,由县解郡送交护理台湾道梁元桂兑收等情。正在核奏间,适曾宪德由厦门航海来省;臣等向其面询情形,均与所禀无异。

查英人在台贸易、传教者人数无几。如华洋交殴案内,英人为嗄■〈口礼〉、因与哨丁林海口角起衅,该洋人先行凶殴,林海举竹棍戳之,遂致带伤。经曾宪德亲见嗄■〈口礼〉,伤已平复;提林海枷责完案:此非有所冤抑也。樟脑被截案内,主谋之英人为北麒麟(即必麒麟),该洋人生性狡猾通晓各处土音,前在不通商之梧栖港买集樟脑,私开洋栈;并运大炮二尊,在彼恫喝,经署鹿港同知洪熙恬于标封时起出,解存台湾道衙门;案据确凿。吉必勋听其怂恿,毫不加察,绝口不许地方官置辩;请调兵船,因而要挟多端,台郡实受其害:彼更无所谓冤抑也。拆毁教堂、杀死教徒各案,帮耸吉必勋刁难之英人为教士马稚各,皆听入教奸民主使;又无所谓英民也。英使照会文内谓「英民在台所受冤抑并非一朝一夕」,皆系吉必勋诡饰之词,以掩其逞兵之咎。即如安平兵丁,本系额设。因吉必勋前往安平张贴告示,内有「兵船管辖地方,炮打兵勇」之语,城乡谣言四起,恐土匪乘机劫掠,贻害中外商民,是以副将江国珍饬令各兵在汛弹压防范,镇定人心,并非欲与英国兵船相争。乃吉必勋事后尚称「洋弁之开炮占署,由于江国珍添兵防守,不允退回所致」;冀图卸罪,殊为狡诈。至「台湾地方官于中外交涉之案并不按约速为办结,致领事藉端生衅」,固属咎无可辞;已将署鹿港同知洪熙恬、署凤山县知县凌树荃一并撤任,并由曾宪德等会议功过章程通饬台属各员遵照。嗣后华洋交涉事件,责令随到随办,不准稍有迁延;如再有延不办结之案,即由臣等指名严参,务使彼族无可借口。

惟英人在内地各处传教、通商定有条约,该国领事官遇事自应遵约照会妥办;即或地方官措置失宜,亦应申请该管上司或住京使臣听候核饬赶办完结。何得动用兵船,肆行要挟?况台属洋案既经臣等派员渡台查办、又经委员与之当面议定,分起书单给与阅看,该领事吉必勋已无异言;更何得复令洋弁违约妄为?虽勒去兵费洋银续据吉必勋按数交还,而偪死副将大员、伤毙兵勇、焚烧局库各节,情罪均较重大;且自吉必勋等动兵之后,各国领事偶有交涉事件相率效尤,辄藉兵船挟制,办理殊为棘手。若不将吉必勋等严行惩办、恐各国洋人寻隙构衅,益无底止。相应请旨饬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再行照催英国公使迅将吉必勋等撤回严办,速令该使前派之领事郇和赴台接任;并饬各口领事不得再用兵船挟制,以杜后患。

英国兵船于洋案办结后,均即撤回;现在台湾各口并无兵船寄碇,华洋均各相安。

四月十九日

四月十九日(辛酉)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窃照上年十二月间台湾英领事官在安平地方违约纵兵索费,经臣等照会英国使臣将领事官撤退惩治等因,于十二月初七日钞录照会奏闻。旋据该公使阿礼国照覆:将索去兵费一万圆交还闽省地方官收清,并饬实任领事官郇和回任、先令固翻译官前往代理;尚未据该公使将如何惩治领事官吉必动、带兵官■〈口茄〉当之处照复议结。臣等旋接英桂、卞宝第来函,均称兵船业已出口,地方安靖,足之上慰宸廑。

本年正月,又据闽省咨报「福州口川石山英国兵官有枪毙华民」一案,经英桂专折密陈,奉旨:『该衙门知道』,钦此。正在办理间,又据两广督臣瑞麟咨报「潮州汕头地方英国兵船又有杀毙鸥汀乡民」一案。臣等查核起衅缘由,或因租地盖屋、或因口角细故,均经英桂、瑞麟等于起衅之初饬令该道、府、州、县即日劝谕绅民妥筹办理,该领事官理应静候;乃迫不及待,辄即自行带人往办。闽省之案,枪毙乡民王克明一名;粤省之案,伤毙男妇六十九名、烧毁民房四百四十五间、掳捉及受伤者甚多。似此肆行无忌,必应示以惩创。况近来各口洋人滋事之案,多系英国兵船,亦多起于英国领事官;若不早为禁戢,深恐迫百姓以不能忍受之举激成变故。且恐各国纷纷效尤,动辄擅动兵船;履霜坚冰,尤不可不防其渐。现据英桂将川石山租房之案办理完结;而开枪之洋人亟应查究的确姓名,其从耸恿之华人林大恩亦应交地方官分别严办。潮州案情较重,虽经瑞麟饬令地方官将被害被扰之家给予埋葬、赏恤银两;所有该领事及带兵官,不容稍事轻纵。臣等已分咨该督、抚晓谕地方绅民妥为安抚,一面照会英国使臣饬令将各该领事官,带兵官撤退治罪暨赔补赏恤等项银两。并责问调兵船之权,何以任听领事官主持?尚未据该公使照覆。应俟覆到,再由臣等酌核办理。

御批:『依议』。

--以上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六十五。

七月初一日

七月初一日(辛未),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窃查上年十一月间,臣等接到闽浙总督英桂、福建巡抚卞宝第来函,据称『署噶玛兰通判丁承禧禀报:访闻有英国洋人带同工作往大南澳一带番界,查勘山场树木情事;当遣通事往询,据该洋人声称名康,系艋舺咸伯国领事美利士饬遣前来伐木。该洋人并用盐、布、羽毛结交番众』等情。正在办理间,复据该督、抚咨函,内称『复据丁承禧禀报:该洋人承领咸伯国领事执照,雇觅工匠四十余人于九月中旬至大南澳建堡伐木;并风闻已与生番联姻』等情。臣等以中国土产,不便任令外国人自行采取;且交结生番,恐生后患。即经照会英、布两国使臣,令其将该洋人等撤回惩办。嗣准布国使臣李福斯以备函戒饬美利士,若仍不遵条约、任性妄为,遇有因此受累,咎由自招;英国使臣阿礼国以札饬淡水领事官详查,如有违约情事,立即严行禁止:先后照覆前来。当即钞录往来照会,知照该省办理在案。

本年四、五月间,臣等复迭次接到该省督、抚咨函:以该洋人等建堡伐木,前经布国、英国两使臣戒饬查禁,毫无儆畏;现仍在彼垦荒,意欲种茶并贩运军火偷济生番等因。臣等以内地山场,非洋人所得开垦;军火乃违禁之物,接济生番,贻害尤甚:自当立为禁止。但该洋人既不遵各该国使臣戒谕,若非由中国自行拏办,诚恐禁止无期。况布国照会内,本有「因此受累,咎由自招」之言;遂各给予照会,直言『该洋人任性妄为,业经行文该省督、抚转饬查拏,按约送交领事官惩办。如敢恃强抗拒,伤毙无论』。并经臣等钞录给英、布两国照会,咨覆该督、抚转饬妥办亦在案。嗣据布国照覆,谓美利士显违中国律例,祗得任凭地方官如何拦阻;如实系不能免其拏办,不可有伤毙之事等语。复经臣等以『前次照会,非必欲置美利士于死地。倘美利士不服拏办、恃强抗拒,即难保无损伤』照覆该使臣;并钞录来往照会,知照该省督、抚去后。

六月十六日,复接该督、抚咨函,内称『该洋人等添带壮勇四十名,仍在彼招募工作;并勒抽附近小民所砍风藤、薯榔,贴补勇粮』;及『沪尾口通商委员详报遵札照会英副领事麦代,领事等覆词意存袒护』等情。臣等正拟办理照会,适据英国照覆内称:『业饬领事务将名康洋人撤回,不准再往』;并据布国照覆内称:『闻该处地方官所报一切情形,与美利士所行不相符合。请将所办美利士之事,暂行停止勿办;如美利士有性命之祸,即有关系』各等语。臣等以英国两次照覆并无异说,俱尚近理;而布国此次照覆,则显露袒护之情。是以分给该两国照会,于英国则不多置辩;于布国则复申前说,言已咨覆闽省仍照前次「查拏惩办;如敢抗拒,伤毙无论」之咨办理。一面将现办来往照会情形,函致该省督、抚酌窍。续于二十六日,又接该督、抚咨函详述该领事等意存袒护,虽有「撤回匠作、暂回看守」之语,实则仍在彼招募工作等情。

臣等伏查台湾孤悬海外,久为布国所垂涎;即英国亦未必不措意其间,以觊渔人之利。今该洋人等违禁滋事,既经臣衙门照会该使臣「由中国自行拏办」并经豫为声明「设或抗拒,伤毙无论」一节,未知该省能否照办;其或不遽照办,亦未始非因中外交涉倍加慎重之意。在事求得当,总须有明白干练大员随事斟酌机宜,方臻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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