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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106 万字 · 约 50 小时 17 分钟 · 85 / 135

会员可开白话

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潘奕隽记过四次。

一、《咏物诗》内「鬓雪冷侵霜斧落」句,「冷」讹「泠」。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澹庵文集 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网山集》面签漏写「集部」二字,共二处。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文忠集》内「藩篱被触突」,「藩」讹「籓」;又「谁言杭苇游」句,「杭」讹「航」;又「忆见奇童髧两髦」句,「髧」讹「髡」;又上书一首,「书」讹「记」。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钱世锡记过八次。

一、《通鉴续编》内「北齐」、「北周」二句倒置。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孙球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元明事类钞》内「幅员之广」句,「员」讹「(巾员)」,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四次。

一、《元明事类钞》内「吴仲圭也」句,「吴」讹「胡」;又「风鬟雾鬓」句,「鬓」讹从俗写作「鬂」,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三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六次。

一、《中说》内「孔稚珪」「稚」字讹「雉」;又「谢朓浅人也」句,又小注「朓字玄晖」,「朓」俱讹「眺」;又「江总诡人也」句,小注「字总持」,「总」俱讹「摠」。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五次,分校官雷纯记过十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青毡不振」句,「毡」讹从俗写作「毡」。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张焘记过二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延晖阁赋」句,又「命其阁曰延晖」句,「晖」俱讹「挥」。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袁门矮屋凄」句,「凄」讹「栖」。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三次。此系总阅周<煌>阅。

一、《荥阳外史集》内「海上人家叹扊扅」句,「扊扅」二字俱讹缺点;又「为言形胜似商颜」句,「颜」讹「岩」;又「圯桥」,「圯」字讹「杞」。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六次。

一、《文宪集》内「道术散」句,「术」讹「(术去亍改攵)」。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镕记过二次。

一、《文宪集》内「遂留主祈禜之事」句,「禜」讹「荣」。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章宗瀛记过二次。

一、《鲍明远集》内附《赠鲍侍郎》一首,应低一格,讹作顶格写。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易璇玑》面签漏写「经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圭峯集》内「一笑浮生逐稻粱」句,「粱」讹「梁」。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松乡集》内「萧史凤归云缥缈」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至正集》内「试从水面照华颠」句,「颠」讹「巅」。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二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

一、《怀麓堂集》内「旧事逢人说」句,「旧」讹「(旧中艹下加吅)」;又「坐来霜鬓几茎添」句,「鬓」讹从俗写作「鬂」;又「先朝故事非今日」以下四句,系七律一首,讹作另行。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六次。

一、《怀麓堂集》内「如皇庄田土」句,「庄」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吕氏家塾读诗记》内,陆玑「玑」字讹写作「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元诗选初集》内「井梧风老叶声干」句,「干」讹「(车乞)」;又「不分西风霜叶脱」句,「分」讹「忿」;又「深宫昼日垂珠箔」句,「珠」讹「朱」;又「人生聚合等云萍」句,「萍」讹「浮」;又「檥岸舟轻不动波」句,「檥」讹「(木羲)」。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十次。

一、《元诗选 二集》内「昔年奎壁聚星图」句,「壁」讹「璧」。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二次。

一、《天隐子》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汪镛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席上腐谈》内「陶隐居真诰所述」句,「诰」讹「语」。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阅达<椿>阅。

一、《马政纪》面签漏写「史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池北偶谈》内「曰石帆者」句,「帆」字挖补未填;又「彭渊才恨曾子固不能诗」句,「彭」讹「刘」;又《兽种篇》后重出《官衔》一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六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

一、《陵阳集》面签漏写「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内,子瞻「瞻」字讹写作「赡」。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内「迎佛骨于凤翔」句,「翔」讹「(翔去羊改半)」。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面签漏填「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癸辛杂识前集》内「苏子卿啮雪啖毡」句,「毡」讹从俗写作「毡」。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雷纯记过二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梅村集》内标题多写「赞」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张虎拜记过二次。

一、《梅村集》内标题多写「祭文」二字;又「烽火苏台吊伍胥」句,「苏」讹「胥」。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学林》内「宋玉文曰」句,「文」讹「赋」;又「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二句,「花」讹「霞」,「杨柳」讹「野水」。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古梅遗稿》面签漏写「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泊庵集》内,《瑞应赋》「赋」字讹写作「诗」;又「而献赋曰」句,「赋」讹「诗」;又「败屋数椽」句,「椽」讹「掾」。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六次。

一、《诗传诗说驳异》内「管叔封于邶」句,「叔」讹「尗」,共九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九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十八次。

一、《南阳集》内「一笼丹实寄间人」句,「丹」讹「舟」。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襄毅文集》内《菊庄入咏》「庄」字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画史会要》内「自称烟波钓叟」句,「叟」讹「(上由下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甄松年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画史会要》内,杨维干「干」字讹「翰」;又「林逋北宋人」句,「北」讹「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甄松年记过四次。

一、《曝书亭集》内,士祯,「祯」字讹「正」,共二处;【真按:前方甫有上奏云上字缺笔避,下字全避,(1467-1468页)此祯避为正乃胤禛故也.又多将崇祯改成崇正者,王士祯而为王士正者,而今又以此为误,以为记过之资,不亦谬乱乎?】又徐贲,「贲」字讹「蕡」;又「舍人舒膝方昼寝」句,「昼」讹「画」。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八次。

一、《宋诗钞》内「盘中鹅炙亦肥甘」句,「炙」讹「(炙去火改肉)」;又「岁课非无术」句,「术」讹「木」;又「偎柳傍桃斜欲坠」句,「偎」讹「隈」;又「吴之振编」,「编」字讹「撰」,共十六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九次,分校官刘源溥记过三十八次。

一、《妙绝古今》内小注「泰族训原本」讹作「泰(族去矢改夫)一训」,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德<保>阅。

一、《宝晋英光集》内「跋羲献帖」;「羲」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刘宾客嘉话录》内「宋谢灵运」,「宋」讹「晋」。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汪锡魁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在轩集》内「百万亿铁围之山」句,「铁」讹「铁」。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邱桂山记过二次。

一、《权文公集》内「身随猿鸟在深山」句,「鸟」讹「乌」。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刘源溥记过二次。

一、《郡斋读书后志》内「卒年四十一」句,「四」讹「三」;又「范阳人」句,「范」讹「洛」。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朝野佥载》内「杨盈川侄女」句,「川」讹「州」;又「开元中萧颖士」句,脱去「萧」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秦瀛记过四次。

一、《豫章文集》内「福兮祸所伏」句,「祸」讹「福」;又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高中记过四次。

一、《古诗镜》内「张籍」,「籍」字讹写作「藉」;又「刘桢骨干自饶」句,「桢」讹「祯」;又「明陆时雍编」,「编」字讹「撰」,共五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十四次。

一、《古诗镜》内标题《萧史曲》,又「萧史仙童处」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孙溶记过四次。

一、《唐诗镜》内「开元中之涣与王昌龄、高适齐名」句,「之涣」二字倒置。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唐诗镜》内「却思皇坟立人极」句,「却」字空白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张焘记过二次。

一、《唐诗镜》内「残灯无焰影幢幢」句,「幢幢」讹「憧憧」。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周鋐记过四次。

一、《唐诗镜》内「眼底桃花酒半醺」句,「醺」讹「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吴绍昱记过二次。

一、《圭塘小藁》内「顾婉娈之蛾眉」句,「蛾」讹「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徐立纲记过二次。

一、《圭塘小藁》内「柳梢烟重谪春娇」句,「梢」讹「稍」。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补笔谈》内「皆当摘入枳壳条」句,「摘」讹「樀」。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东田遗稿》内「咫尺徂徕有路经」句,「经」讹「通」。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

一、《竹岩集》内「山分晴翠入诗清」句,「清」讹「澄」;又「吹送扬花满院飞」句,「吹送」二字倒置。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蟫精隽》内「女能窥宋不劳施」句,「能」讹「论」。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蟫精隽》内「遂使孤飞一片雪」句,「雪」讹「云」;又「穹庐斜转氍毹月」句,「穹」讹「穷」。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蟫精隽》内「尝与杨眉庵、孟载颉颃」句,「颃」讹「顽」。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二次。

一、《蟫精隽》内「隋宫云」句,「隋」讹「随」。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扬子云集》内「殪而逢蜾蠃」句,「蠃」讹「臝」。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牛稔父(文)记过二次。真按:牛稔文.此系总阅尹<壮图>阅。

一、《扬子云集》内「天子之乐也」句,「子」讹「下」。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二次。

一、《真迹日录》内「空余金薤琳琅屑」句,「薤」讹「虀」。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季学锦记过二次。

一、《曲江集》内「复尔共舟航」句,「航」讹「舫」。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经外杂抄》内「东曹掾」,「掾」字讹「椽」。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须溪四景诗集》内「素娥空带九秋霜」句,「娥」讹「蛾」。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此系总阅达<椿>阅。

一、《义丰集》内「春行秋令纪当时」句,「行」讹「得」。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沈凤辉记过二次。

一、《演繁露》内「户外昭容紫袖垂」句,「紫」讹「舞」;又续集内「唐王之涣」句,「之涣」二字倒置;又「梁沈约」,「梁」讹「宋」。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史纠》内《梁颢传》,「颢」字偏写。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邹奕孝记过二次。

一、《六经图释,马名》内,「驖」字讹从金旁作「铁」。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季学锦记过二次。

一、《端明集》内,《望春词》,「词」讹写作「祠」;又「茂陵异日求遗草」句,「陵」讹「林」。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刘图南记过四次。

一、《复古诗集》内「岂物琅琊(扌卖)换駼」句,「駼」讹「騊」。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易裨传》内「谓易尽在于是」句,「尽」字涂抹未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李荃记过二次。

一、《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内「而桓谭以为绝伦」句,「桓」讹「恒」。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

一、《皇清职贡图》内二页后六行墨污未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标题补注蒙〔求〕》内「为其可以黄可以黑」句,「黑」讹「墨」;又「彦国吐屑」句,「屑」讹「(尸八月)」;又「郭泰字林宗」句,「泰」讹「秦」;又「不喜弋猎」句,「弋」讹「戈」;又「世名清廉」句,「世」字挖补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九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十次。

一、《菽园杂记》内「旧以无字一面为阳」句,「旧」讹「(旧中艹下加吅)」;又「日食活羊一腔」句,「腔」讹「羫」;又「看予度石桥」句,「度」讹「渡」。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三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六次。

一、《麈史》内「杜审,子美祖也」,「祖」讹「父」。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汪(上旦下永)记过二次。

一、《石田诗选》内「隅目晶荧耳竹批」句,「批」讹「披」;又「楚骚尚矣」句,「楚」字挖补未填;又「耿耿鳏睛觉夜长」句,「睛」讹「晴」。总校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闵惇大记过六次。

一、《石田诗选》内「平生结好惟鸥鸟」句,「鸥」讹「沤」。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闵惇大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尹<壮图>阅。

一、《高氏三晏诗集》内「天年高迈二疏傅」句,「傅」讹「传」;又人名下「原本阙里居官爵」,漏注「阙」字,共九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十次,分校官石鸿翥记过二十次。

一、《北游集》内「弦上繁阴暑气侵」句,「侵」讹「清」。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周兴岱记过二次。

一、《易斋集》内「屈身穹庐」句,「穹」讹「穷」。总校官杨懋记过一次,【真按:疑当作杨懋珩,脱一珩字!】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

一、《无锡县志》内「谓才绝画绝痴绝也」句,「痴」讹从俗写作「痴」。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罗修源记过二次。

一、《山村遗稿》内「恐惊沙上白鸥眠」句,「眠」讹「赋」。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严福记过二次。

一、《古列女传》内「匪怒伊敎」句,「伊」讹「匪」;又「成帝常微行」句,「帝」讹「童」;又「右扶风梁伯鸾之妻」句,「鸾」讹「淳」。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六次。

一、《广陵集》内小注「满子权诗附」句,「权」讹「权」;又「黑胆赤心男子事」句,「胆」讹「胆」;又标题《藏芝赋并序》句,脱去「并」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六次。

一、《儒林宗派》内小注「无繇子」句,「子」讹「父」。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两宋名贤小集》内「王乔过凫可生楫,萧史鸣凤徒纷如」二句,「乔」讹「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康仪钧记过四次。

一、《玉台新咏》内「万户千门」句,讹作「千门万户」。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次。

一、《书史会要》内「字子政」句,「政」讹「正」;又「号淮海居士」句,「号」字挖补未填;又杨维桢「桢」字讹写作「贞」。总校官朱钤记过七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五百家注柳先生集》内「故佩韦以自缓」句,「缓」讹「安」。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孙希旦记过二次。

一、《文山集》内「山中自赋诗一首」,原本阙首句,未注「阙」字。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文山集》内「恭惟某官」句,「恭」讹「共」;又「终日戚戚忍羁旅」句,「羁」字挖补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六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

一、《图书编》内小注「芉姓子爵」句,「芉」讹「芋」。真按:疑当作芈字.芈姓子爵,芈讹芋也.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二次。

一、《楚辞章句》内「九章章句第十六」句,脱一「章」字。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忠贞录》内「仰止如公不可攀,九族顿虚精化碧」二句,「攀」讹「虚」,「虚」讹「攀」。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四次。

一、《明皇杂录》内「适朕因阅近日大臣章疏」句,「疏」讹「跪」;又「罗列于帐前」句,重写「于」字;又「汝速计家事」句,「速」讹「连」;又「又于汤中垒瑟瑟」句,「瑟瑟」讹」。琴瑟」;又「连云太师」句,「太」讹「天」。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五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十次。

一、《汉武帝内传》内「向不持来耳」句,「持」讹「特」;又「王母命侍女」句,脱去「母」字;又「此是西胡康渠王所献」句,「胡」讹「湖」。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钱世锡记过六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柳河东集注》内「妇人丧髻」句,「髻」讹「(上髟下告)」。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柳河东外集注》内「出刘义庆世说」句,讹作「刘庆仪」。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冯敏昌记过四次。

一、《野航附录》内「楚聘寻常来北郭」句,「郭」字挖补未填;又「醉眠多是任天真」句,「任」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四次。

一、《孙可之集》内「仰贻(眙)俯骇」句,「眙」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五次,分校过(官)陈木记过二次。

一、《大雅集》内「弦索蚕缫绿水丝」句,「弦索」讹「弦素」;又「何人能制柘黄衣」,「柘」讹「枯」。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卜维吉记过四次。

一、《太平寰宇记》内「王绩,龙门人」,「续」讹「续」。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胡敏记过二次。

一、《李义山诗集》内「上清沦谪得归迟」句「「沦」讹「论」;又「鸾鹊天书湿紫泥」句,「书」讹「喜」;又「嗟余听鼓应官去」句,「鼓」讹「故」。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戴联奎记过六次。

一、《世说新语》内「宋刘义庆撰」,「刘」讹「王」。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蔡必昌记过二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世说新语》内「眼如点漆」句,「漆」讹「(氵(上来下水))」;又「宋刘义庆撰」,「刘」讹「王」,共三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四次,分校官蔡必昌记过八次。

一、《书画题跋记》内,「明郁逢庆撰」,「撰」字讹写作「编」。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二次。

一、《书画题跋记》内「明郁逢庆撰」,「撰」字讹写作「编」,共三处;又「木客潜窥古灶丹」句,「灶」讹从俗写作「灶」。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八次。

一、《锦绣万花谷 前集》内,「江南无别信」句,「南」讹「海」;又「皮日休《桃花赋序》云」句,「桃」讹「梅」。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四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锦绣万花谷 前集》内,「自投汨罗死」句,「汨」讹「泊」;又「陶弘景」,「弘」讹「洪」;【真按:怎么可能写这个弘,必是新排印时所定,而原奏应系缺笔讳也.】又「良工锻炼凡几年」句,「锻」字挖补未填;又后集内「咏南山于周雅」句,「南」讹「西」;又「焦先莫知所出」句,「先」讹「光」;又「潘岳为河阳令」句,「河」讹「阿」;又小注「世说」讹「说苑」;又「唯有韩陵一片石」句,「片」讹「井」;又「环堵之室」句,「堵」讹「(土瞿)」;又「周庾信」,「周」讹「隋」;又续集内「长安巧手丁缓者」,「缓」讹「谖」,共二处;又「北富南贫」条下,漏写阮咸之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六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二十四次。

一、《琴史》内,「陶弘景」脱去「弘」字,【真按:怎么可能用弘字,原文必是缺笔.而之所以有此脱字,想也是为避讳挖改而忘了填故尔.】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还山遗稿》内漏注「失题」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五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广弘明集》「华渚降祥」句,「渚」讹「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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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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