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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史评

中国史学史

25 万字 · 约 11 小时 43 分钟 · 2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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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苌弘

《左》昭十一、《国

语》、《淮南子}

《汉志》称为

周史

蔡公

大史

《晋语》

原作咨于蔡

原、访于辛

尹。蔡蔡公、

原原公、辛

辛甲、尹尹

佚、注:皆周

大史

原公

大史

同上

阙名

大史

《左》哀六

时居楚

阙名

内史

《左》桓二、襄十

老聃

守藏

《史记 老子传》

大史

同上

大史

《左》文十八

《鲁语》作里

大史

《左》哀十一

阙名

大史

左昭二

韩宣子观

《书》于大史

左丘明

大史

《汉书 艺文志》

掌恶臣

外史

《左》襄二十三

阙名

大史

《左》襄三十、昭

《说苑》有史

叟,亦郑人

阙名

大史

《左》襄二十五

兄弟三人,

其中二人为

崔杼所杀

南史

同上

《左传序正

义》谓南史

为大史之

副,应是小

史之官。

柳庄

大史

《檀弓》、《韩诗外

传》

华龙滑

大史

《左》闵二

又有史朝、

史鱼、史狗,

皆卫人

礼孔

大史

同上

伯◆

《左》昭十五

司典籍之史

辛有二

董史

大史

同上

董史即董典

籍之史。董

狐,其后也

史赵

《左》襄三十、昭

八、哀九

史龟

《左》哀九

董狐

大史

《左》五十二

屠黍

大史

《吕览 先识》、

《史通 史官》

《说苑 权

谋篇》作屠

史苏

《左》僖十五

《晋语》

阙名

左史

襄十四

左史谓魏庄

子云云

史墨

《左》昭二十九、

哀九、襄二十作

史黯

赵简子之史

时,三家尚

未分晋

倚相

左史

《左》昭十二、《楚

语》

史皇

《左》定四

楚又有史

疚,战国时

史■

《晋语二》

阙名

《说苑 君道》

《国策》

宋康王使占

雀生麒

内史

《史记 秦本纪》

缪公时

阙名

御史

《史记 廉蔺列

传》

阙名

御史

同上

周含

《说苑》

阙名

御史

《韩策》

史起

I

《吕览 乐成》

魏襄王时人,有民歌为邺圣令史公之语

田齐

大史

《国策》

阙名

田齐

侍史

《史记 孟尝君

传》

胡毋敬

秦始皇

太史令

《汉 艺文志》、

《说文叙》

司马谈

太史令

《史记 自序》

司马迁

汉武帝

太史令

同上

甲骨文、金文中时见古史官之名,兹不具引 。按此即黄帝以迄汉武之史官,所可考见之大略也。兹更取表列周代史官,分为王室史官、列国史官二类,将其官名人数,综计如左。

王室史官

人数

列国史官

人数

内史

六人

大史

十四人

大史

十二人

左史

二人

左史

三人

内史

一人

右史

一人或二人

外史

一人

六人

御史

三人

守藏史 一人 史 十一人

董史

一人

侍史

一人

《周礼》所载五史,即所谓王室史官也。兹则有内史而无外史,有大史而无小史,何也 据黄以周所考,内史为左史,而大史即为右史,是则戎夫、史豹、史良三人之称左史者,即为内史之异称,而右史仅见名武者一人,即为大史之异称,此可推而知之也。外史小史秩卑,故无可称之人,或只称为史,所见史六人,其中或为外史小史之官。孔颖达《左传序正义》云:“齐大史书崔杼弒其君,南史闻大史尽死,执简而往。明南史是佐大史者,当为小史。”此其所说,虽为列国史官,正可借喻王室之有小史。五史中有御史,而王室史官中则不之见,亦以秩卑故耳。列国史官是否备有五史,颇有疑问。内史秩尊于大史,为王室所专有,孔颖达谓诸侯无内史,其说颇谛,于是有大史兼掌内史之说。然内史一称左史,而列国又有左史,何也 考春秋时,左史凡二见,一为晋左史,失其名,一为楚左史倚相。左氏哀公六年《传》,谓有周大史之在楚者。以此例之,安知非周内史之在晋楚者乎 藉令列国备五史之官,而改称内史为左史,亦以明其不敢同于王室之义,虽有左史无碍也。或谓鲁为周公之后,故得备立其官,韩宣子观书于大史氏,谓周礼尽在鲁,是也。惟鲁有无内史,则不可考,而有外史之官。左襄二十三年《传》,季孙召外史掌恶臣而问盟首焉,孔氏释以史官之居外者。盖诸侯有外史,自必有内史与之对立,孔谓诸侯无内史,则无外史可知也。然《史记》谓秦有内史廖,而晋楚二国皆有左史,左史即内史也。内史或为秦左史之别称,否则为秦之僭制。夫列国既有左史,则有外史,亦无碍也。至其所见之史十一人,疑为外史、小史、御史之简称,以其秩卑,不为分别,亦与王室之史同。或疑晚周之御史之见于秦、赵、韩三国者,在君左右,职司记事,高于《周礼》掌赞书之御史,因而疑其不根于周制 。然秦汉以后,御史之官,且副丞相而为三公矣。其职司因时而变,又何足异。至其官名,必原于《周礼》之御史,不待问而知也。大抵列国之制,大史之官,在所必设,故见于记载者有十一人之多。至于左史、外史,则或有或无,小史则虽有而只称为史,如南史之为小史是也。若夫守藏史、董史,皆由董守典籍而名。而侍史则下比于周官之诸史,更不得与外史、小史、御史比伦矣。《汉书。张苍传》云,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师古注云,居殿柱之下,若今侍立之御史,故《十三州志》,谓侍御史周官,即柱下史(《后汉纪》注引)。是则周之御史,又一名柱下史。《史记。老子传注》引《张苍传》,因谓老子为柱下史,柱下者即藏书之柱下也。然御史所主之方书,方谓版也,记事于版,本为官府之档案,亦犹《周礼》掌赞书之谓,非老聃所守典籍之藏也。取以比附,恐未得实,应如《史记》称为守藏史,斯已可矣。此吾所释周代史官之大略也 。

周代以前之史官,其可考者,已具列于表。昔者班彪谓唐虞三代,世有史官,以司典籍 ,即指记事之史而言。宋衷《世本》云,沮诵、仓颉为黄帝左右史,其语盖不足据。谓其时有记事之史则可,谓有左右史之名,则尚失之过早也。终古为夏之大史令,向挚为殷之内史,似夏殷之世已有大史、内史之称,而周因之。然大史称令,为秦汉以后之官,周有大史而无令,由是推之,夏或有大史,而未必有大史令之称。近年在殷墟发见之甲骨文字,上刻贞人之名甚夥,凡甲骨上所刻之文字,悉为殷代之卜辞。其文中贞字之上一字;皆为人名,称之为贞人,贞人即为某事而贞卜之人,亦即当代之史官也。殷墟发见之卜辞,武丁之世最多,有所谓■贞宾贞者,■宾二字为贞人之名,亦即武丁时代之史官。依近年发见之甲骨,分为三期:一为武丁时代之贞人,二为祖庚祖甲时代之贞人,三为廩辛康丁时代之贞人。依其贞人之名,即可断言甲骨属于某一时代,贞人记其所贞之事于甲骨之版,正为记事者之所司,故称贞人为当代之史官,其说甚确,此近人董作宾之所考定者也 。由此可知,周代以前凡职司记事之人,皆谓之史;其为帝王记事者,其位稍尊,故亦谓之内史大史;究之其职司记事则一也。

晚周以前,有大史而无令,大读如泰,而义同大小之大,如《周礼》之大卜、大祝皆是。汉以后始改大为太,称为太史。《说文 叙》云:“秦始皇帝初兼天下,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而《汉书 艺文志》亦有是语。是则改大为太,称太史令,盖自秦时始矣。《汉书 百官公卿表》,奉常之属官有太史令。《续汉书 百官志》云:“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国有瑞应,掌记之。”按汉之大中大夫二千石,谏大夫千石,而太史令为六百石,仅当于下大夫。故司马迁自云,常厕下大夫之列,亦周代大史之品秩也。《史记 太史公自序》谓司马氏世典周史,而谈为太史公,大史公学天官于唐都。此所谓天官者,即自序所谓,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若在《周礼》,则属于春官,以当大史、大卜、大祝诸职,而无与于冢宰之天官者也。司马迁又述其父谈之言曰,“余先世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常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史记 自序》)又自言:“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之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 此皆可与《汉志》相印证。故汉制以太史令掌天时星历之任,亦犹尧时有治历明时之羲、和也。古之史官,有司天事者,有司人事者,星历属于天事,文史属于人事,皆由记事之史司之(本刘氏师培说)。故司马氏以掌天官之太史,而自当载笔修史之任,此亦古代史官与曆官合而不分之证也。第《汉仪注》谓:“武帝置太史公,位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如古春秋,迁死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 而刘知幾、钱大昕皆信之 ,吾谓此说非也。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史有令而无公,且秩仅六百石,去食禄万石之丞相远甚;即如《汉旧仪》所说,实有太史公秩二千石之官 ,亦不得位丞相上。司马贞《索隐》谓,迁尊其父故称公,而斥位丞相上之语为谬,允矣。吾考《汉书 律历志》及《兒宽传》,皆称司马迁为太史令,而不称公,即为汉无太史公一官之反证。且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之语,亦失之夸。《索隐》谓:“修史之官,别有著撰,则令州县所上图书,皆先上之,后人不晓,以在丞相上耳。”此解得之。汉世史有专官,职司记载,故命天下计书,于上丞相之外,分上太史,以为记撰之依据。计书即当日之政务报告,以有数字者为主,易言之,即史料之一种也。再证以迁所自言,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之所戏弄,流俗之所轻,益知位丞相上,绝无其事,而其职实合古大史、大卜、大祝三职而一之,亦不待烦言而解矣。且考《周礼》以大史介乎大祝、大卜之间,而同属于春官大祝之属;又有司巫;而大史所职,如正岁告朔卜日读诔,亦与卜祝为近;周尝以祝宗卜史赐鲁;(见《左》定三年)故古人尝以巫史祝史并言,巫祝之事,尝以瞽者为之,又称瞽史。盖古人所重为鬼神灾祥之事,考记其事者,亦名为史 。缘是可知汉世史官之置,实缘古制,亦如周代之有大史,位非甚尊,此盖应诠之义也。

《汉书 艺文志》,原于刘歆之《七略》,其叙诸子十家,谓皆出于某官;又谓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所谓某官,即周代王官之所掌也。章学诚尝于所著《校雠通义 原道篇》,畅发此义云:

刘歆盖深乎古人官师合一之道,而有以知私门无著述之故也。何则 其叙六艺而后,次及诸子百家,必云某家者流,盖出于古者某官之掌,其流而为某氏之学,失而为某氏之弊。其云某官之掌,即法具于官,官守其书之义也;其云流而为某家之学,即官司失职而师弟传业之义也;其云失而为某氏之弊,即孟子所谓生心发政作政害事;辨而别之,盖欲庶几于知言之学者也。

又云:

六艺乃周官之旧典也。《易》掌太卜、《书》掌外史、《礼》在宗伯、《乐》隶司乐、《诗》领于太师,《春秋》存于国史。夫子自谓述而不作,明乎官司失守,而师弟子之传业,于是判焉。秦人禁偶语《诗》、《书》,而云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其弃《诗》、《书》,非也,其曰以吏为师,则犹官守学业合一之谓也。由秦人以吏为师之言,想见三代盛时,《礼》以宗伯为师,《乐》以司乐为师,《诗》以太师为师,《书》以外史为师,《三易》、《春秋》,亦若是而已矣。

此所谓官师合一,即古人学在王官之证。古人之要典,皆由百司之史掌之,故百家之学,悉在王官,而治学之士,多为公卿之子弟,就百官之史而学之,故其学不能下逮于庶民。迨周之衰,王官失守,散而为诸子百家,民间亦得以其业私相传授。而刘、班二氏溯其源,曰某家者流,出于古者某官,虽其所说,未必尽雠,而古人官师合一之旨,藉是以明,章氏所说,最为得古人之意者也。秦人以吏为师,吏即史也,惟古今有不同者,一则学下逮于庶民,而百家之学以兴;一则所学以法令为限,而百家之学以绝耳。《汉志》谓道家出于史官,其为说之当否,姑不具论,惟章学诚谓六经皆史 ,近人多宗其说 。至谓六经百家之学,悉出于史官,究有断限不明之嫌,若谓其书悉掌于百司之史,则无可疑者也。《庄子 天道篇》谓:“孔子西藏书于周室,见老聃,繙十二经以说。”《史记 十二诸侯年表 序》又谓:“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而同书《孔子世家》及《老子列传》,皆谓孔子适周,问礼于老子,而老子固周之守藏史也。或谓老子世为史官,掌周室之典籍,故孔子从而问礼焉,此亦古人官师合一之证。孔子身非史官,而修《春秋》,诚由王官失守,学下逮于庶民之故。然非西适周室,以观藏书,问礼于守藏之史,亦无以考文献而证旧闻。司马迁以身为史官,而修《史记》,正为合于古法,此亦应诠之义也。

最后更有一义,应为之阐明者,则汉以前未有以史名书是也。古人以乙部之书,原出于《尚书》、《春秋》,而汉以后诸史多称书,吕不韦、孔衍、司马彪之作,亦称春秋、尚书 。《管子 法法篇》,言春秋之记;《墨子 明鬼篇》,谓周、齐、宋、燕皆有春秋,又言吾见百国春秋 ;《楚语》申叔时言,教太子箴以春秋;《晋语》,司马侯言叔向习于春秋;此又孔子修《春秋》之同时,各国之史多名春秋之证也。或又称志:《周礼》“小史掌邦国之志,外史掌四方之志。”《左传》尝称“周志”,又曰“前志有之”,“史佚之志有之”,又称“仲虺之志”,《孟子》亦称“志曰” ,是也。或又称书:子产、叔游皆称“晋书有之”是也 。《论语》记孔子两言史:一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一曰“文胜质则史”,并指史官而言 。《孟子》之论《春秋》则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以史与齐桓、晋文对言,亦言人而非书。司马迁因《春秋》而撰《太史公书》百三十卷,其文中尝称秦记、牒记、史记 ,后人摭其语,称为《史记》,亦以其书为史官所记,犹邦国之志、四方之志云耳。汉人曾直称《春秋》为史,如《公羊》齐高偃纳北燕伯于阳,传云,《春秋》之信史也,然亦未为通名 。汉末刘芳作《小史》,三国张温作《三史略》,谯周撰《古史考》,始以史名书,然谯周之作,亦可曰考古史官之所记。至萧子显作《晋史草》,吴均作《通史》,许亨作《梁史》,李延寿更作《南史》、《北史》,《隋志》亦改题《太史公书》为《史记》,至《宋史》之不称“宋书”,又以与南北朝之《宋书》同名之故,以下诸史皆因之,而史之一词,遂由官名,迻而为书名矣。是故研秦汉以前之史,应知设置史官之初,职司记事,品秩甚卑,其后乃有内史、大史诸号,侪于大夫之列。至于以史名书,则非古义,此不可不辨者也 。

总上所说,可得数义:史为官名,其初如吏,后乃进当记言记事之任,一也。周代之左史、右史,即为《周礼》之内史、大史,而《周礼》五史,又为经制,不得轻疑,二也。汉世去古未远,史官之制未废,故司马迁以世为史官而修《史记》,三也。史为书名,起于汉后,古代无之,只以名官,四也。古代学在王官,典籍为史官所专掌,故私家无由修史,欲考古代之史学,舍史官外,别无可征,五也。兹叙吾国史学,上溯其源,必首史官,义不外此。至于司马迁以后,已无累世相守之史官,即偶有之,多以他职兼典;而不能举其职,故改于他章述之。

第二章 古代史家与史籍

吾国史籍之生,应在制字之后,故远古无史可言,近世考古学家,发掘地下之藏,就所得之骨骼器物,以推断有史以前人类之状况,是之谓史前史,然此为晚近产生之史学,而与古人无与者也。《左传》载楚灵王谓其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周礼》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郑注》即以灵王所谓三坟、五典释之;贾公彦疏,引《孝经纬》,谓三皇无书,此云三皇之书者,以有文字之后,仰录三皇时事。按《尚书 伪孔传叙》云: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八卦之说,谓之八索;九州之志,谓之九丘;语或有据。章太炎先生云:所谓三坟、五典、八索、九丘者,坟丘十二,宜即夷吾所记泰山刻石十有二家也;五典者五帝之册;八索者以绳索为编,外史所谓三皇五帝之书。吾考三皇之书,既由后人仰录,且不传已久,可弗置论。今《尚书》有《尧典》,当为五典之一,或疑其文字不古,岂亦由后人仰录使然欤 要为古代之典籍,而具史之一体者。今所传之三坟,既属伪作,自《尧典》外,其他亦无考。故榷论吾国古代之史籍,应自《尚书》、《春秋》二书始。

章学诚云:“六经皆史也。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龚自珍亦云:“六经者,周史之宗子也。易也者,卜筮之史也;书也者,记言之史也;春秋也者,记动之史也;风也者,史所采于民而编之竹帛付之司乐者也;雅颂也者,史所采于士大夫也;礼也者,一代之律令,史职藏之故府,而时以诏王者也。故曰五经者周史之大宗也。”(《古史钩沈论》)夫古人之典籍,掌于百司之史,前已言之。掌于史官之典籍,不得概名为史,左史记言,言为《尚书》,右史记事,事为《春秋》,《尚书》、《春秋》之为史,不待言矣。古人之于礼,实兼法而言。《周礼》所记为典章制度,一称《经礼》;《仪礼》所记,为节文仪注,一称《曲礼》;《礼记》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是其证也。《周礼》本名《周官》,一称《周官经》,所载成周之官制,实为一代之法典,可比于后代之《唐六典》,前汉之末,乃有《周礼》之名,自周以来,有吉、凶、军、嘉、宾之五礼,而唐有《开元礼》,宋有《政和五礼》,而溯其源多本于《仪礼》及大戴、小戴二记,合以《周礼》,可称“四礼”。研其因革损益,是为典礼之史,如《通典》、《文献通考》、《五礼通考》诸书是,而非谓《周礼》、《仪礼》为史。此其一也。近人之言研古史者,谓《毛诗》所载玄鸟、长发、生民、公刘等篇,为殷周时代之史诗。所谓史诗者,即以史事寓于韵语之中也。以今语言之,可谓史诗为史料。然《诗》三百篇中,如此类者甚少,与其谓《诗》三百篇为史,无宁谓为古诗之总集。此其二也。(王通谓《诗》与《尚书》、《春秋》同出于史,即诗为史官所采之意)若夫《易》为卜筮之书,尤远于史。

同部

其它

读通鉴论
《读通鉴论》 清 王夫之 卷一 ◎秦始皇 〖一〗 两端争胜,而徒为无益之论者,辨封建者是也。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天之使人必有君也,莫之为而为之。故其始也,各推其德之长人、功之及人者而奉之,因而尤有所推以为天子。人非不欲自贵,而必有奉以为尊,人之公也。安于其位者习于其道,因而有世及之理,虽愚且暴,犹贤于草野之罔据者。如是者数千年而安之矣。疆弱相噬而尽失其故,至于战国,仅存者无几,岂能役九州而听命于此数诸侯王哉?于是分国而为郡县择人以尹之。郡县之法,已在秦先。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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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方镇年表 吴廷燮 撰 ●目录 卷上 卷下 ●金方镇年表卷上 江宁吴廷燮撰 序 上京 咸平 东京 北京 中都 南京 西京 河北东路 山东西路 河北西路 ○序 叙曰金沿宋制每路首郡兵马总管实所兼司一路军权于焉攸寄中都五京重以留守留守领府尹兼兵马都总管帝所宅居不曰留守但曰府尹其余诸路总管十四咸平河间真定益都东平大名太原平阳京兆凤翔延安庆阳临洮临潢非首郡亦曰总管府转运提刑皆别置司刺举之权似非所及以视唐宋则又减削终金之世方镇叛涣万奴太平 【咸平万奴上京太平】 世宗绍统由亮狂暴非恒理也曩辑长 【长:衍文】 方镇宋齐旧唐多见本纪梁陈周隋纪虽不备往往特书两宋所本 【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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