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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台湾通志

14 万字 · 约 6 小时 41 分钟 · 16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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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底金,「郡志」以为在寒潭中;今遍考之,或云内山番界,或云产自奇来(「噶玛兰厅志」)。金沙在内山野番界内,产于港底,人迹罕至(「淡水厅志」。谨案:淡北产金,旧志已载其说;但出现靡常。自光绪十七年秋冬间,基隆厅辖龙潭堵一带溪河上,忽有金沙显露;班准殷户雇工淘洗,官为设局试办抽厘;然未得其根脉,尚待考求。如寻根苗亦一大利源也。详见「杂税门」)。

银沙,产于东石社内,掘地八、九尺,即见细沙,色白如粉,可磨砻银器(「澎湖厅志」)。

珠,岛中蚶蚌间亦有珠,碎如小米,得之亦罕甚(同上)。

通宝钱,台所用多古钱及小钱,北路即鹅眼钱,亦皆通用(「台湾府志」)。康熙二十七年,开福建台湾铸局,钱幕铸满、汉文「台」字;三十一年停台湾府铸局(「福建通志」)。「皇朝文献通考」及「东华录」皆作二十八年台湾开鼓铸局,较「福建通志」作二十七年早一年,其停铸之年则同也。北路现皆用大钱,与府志所云异。

■〈石娄〉■〈石国〉石,生海中,皆咸卤结成,粗劣易腐;土人置盆碗中充玩(「台湾府志」)。可作烧灰(「淡水厅志」)。俗名老古石,拾运到家,俟咸气去尽即成。坚实以筑墙,比屋皆然,又作卤裹石(「澎湖厅志」)。

石花,生海石上(「淡水厅志」)。

文石,产澎湖,有花纹者佳,可为朝珠及扇器(「台湾府志」)。产于外堑、小池角二处,石外有璞,剖璞始出。石有五色,错而成文,以黄者为上。土人以有眼者为贵,琢为念珠,以供玩赏(「澎湖厅志」)。

打鼓山石,崟■〈山上欹下〉玲珑可玩(「台湾府志」)。

冈山石,可烧灰墁壁(同上)。

傀儡山石,薄不盈寸,宽平四方,可镶为器,及镌刻等用(「凤山县志」)。

鹿肚石,出老鹿肚中,以其食草黏沙,积而渐化,包鹿气血,凝结成块,坚如圆石。医家以之疗心气关嗝诸症;然须辨其真膺(「噶玛兰厅志」)。

砚石,出二围旱溪中,浅黑色,颇干毁,不甚发墨(同上)。

巨石,「诸罗邑志」云:巨石多生于鸡笼、淡水之间,突恕偃蹇,奇不可状,土皆黄色,地脉所发生处也。南嵌以下渐无,石质亦不坚,无格理,不可以施椎凿宫室之用,皆载自漳、泉、宁波(「淡水厅志」)。

磺笋石,淡北大屯山边出磺之土,谓之磺笋(同上)。

空青石,产大仓仔屿海滨。周凯云:摇之中响,有沙有水,水淡者治目疾。近多膺物,搏土贮水于中,置海滨月余即成,按空青圆如鸡卵,大小不一,质甚坚致。澎人多眼疾,然罕有以此治之者(「澎湖厅志」)。

鹅管石,结于老古石内,剖出色潜白,形如铜笔套,俗名老石葱,可入药。

禹余粮石,出东石社、西屿、缉马湾社,形如鸡子,内有五色,粉可治金疮。

浮石,咸气所结,随潮而流,浮聚海面,质轻甚可入药;亦可磨砺器物。

龙涎香,「赤嵌集」;海翁鱼口中喷涎,自为吞,有遗于海滨者,黑色、浅黄色不等。或云即龙涎,真赝亦莫辨(俱同上)。

菁淀、薯榔、麻、苎、藤茄、藤皮、粽、烟草、樟柴、紫荆、楠枋、加苳、櫹榔、梅皮、桂皮、通草(各「旧志」以入货币类)、珊瑚树、石帆、海藤、螺盃、蚌瓢(「澎湖志」以入海中杂产类)。然已见「草部」、「木部」、「虫鱼部」,今不录。又圆钱、中钱、甲万、大柜等物,「台湾府志」、「诸罗志」以入金石器用类,然此或来自外洋、或由人工制作,非天生物产,今亦不录。

附考

台人植蔗为糖,岁产二、三十万,商船购之以贸日木、吕宋诸国(「稗海纪游」)。

蔗苗种于五、六月,首年则嫌其嫩,三年又嫌其老,惟两年者为上。首年者熟于次年正月,两年者熟于本年十二月,三年者熟于十一月。故硖煮之期,亦以蔗分先后;若早为砍削,则浆不足而糖少。大约十二月、正月间始尽兴工,至初夏止。初硖蔗浆,半多泥土,煎煮一次,滤其渣秽;再煮入于上清;三煮入于下清始成糖。入■〈石屚〉待其凝结,用泥封之,半月一换,三易而后白。始出■〈石屚〉,晒干,舂击成粉;入篓,须半月为期。未尽白者,名曰糖尾,并■〈石屚〉再封;盖封久则白,封少则缁;其不封者,则红糖也。所煎之糖,较闽、粤诸郡为尤佳(「东甯政事集」)。

台人十月内筑廍屋,置蔗车,雇募人工,动廍硖糖。上园每甲可煎乌糖六、七十担、白糖六、七十■〈石屚〉(沙土陶成)。中园、下园只四、五十担。煎糖须觅糖师,知土脉,精火候;汤大沸,用蛎房灰止之;将成糖,投以萆麻油,恰中其节。煎成,置糖槽内,用木频搅至冷,便为乌糖。色赤而松者,于苏州发卖;若糖湿色黑,于上海、宁波、镇江诸处行销。至制白糖,将蔗汁煮成糖时入糖■〈石屚〉内,下用■〈石屚〉锅盛之,半月后浸出糖水,名头水;次用泥土盖上十余日得糖水,名二水;再用泥土覆十余日之糖水,名三水。合煎可为糖膏,或用酿酒,每■〈石屚〉白糖只五十余筋,地薄或糖师不得其人,糖非上白,则不得价矣。每廍用十二牛日夜硖蔗,另四牛载蔗到廍,又二牛负蔗尾以饲牛;一牛配园四甲或三甲余。每园四甲,现插蔗二甲,留空二甲,递年更易栽种。廍中人工:糖师二人,煮蔗汁火工二人,车工二人,将蔗入石车硖汁;牛婆二人,鞭牛硖蔗;剥蔗七人,园中砍蔗去尾去箨;采蔗尾一人,看牛一人。工价逐月六、七十金(「赤嵌笔谈」)。

唐大历中,邹和尚始教民黄氏造蔗霜法。其器用有蔗削、蔗镰、蔗凳、蔗碾、抬床、榨斗、漆瓮之属。今蔗车两石矗立,状如双碾,硖取其汁,想即蔗碾。遗制酒有蔗浆,用饧汁酿成,与荔子酒俱味极甘。北路有用梨子茇酿酒者,又在蔗浆荔子之下(「赤嵌笔谈」)。

三县每岁所出蔗糖约六十余万篓,每篓一百七、八十筋。乌糖百筋,价银八、九钱;白糖百筋,价银一两三、四钱。全台仰望,资生四方,奔趋图息,莫此为甚。糖斤未出,客人先行定买,糖一入手,即便装载,每篓到苏船价二钱有零;自定联■〈舟宗〉之法,非动经数旬,不能齐一。及至厦门,归关盘查;一船所经,两处护送,八次挂验,俱不无费;是以船难即行,脚价贵而糖价贱矣(「赤嵌笔谈」)!

货,糖为最,油次之。糖出于蔗,油出于落花生;其渣粕且厚值。商船贾贩,以是二者为重利。淀菁盛产而佳,薯榔肥大如芋魁,故皂布甲于天下。水藤出内山,长条远蔓跨山岭,采者得一茎,穷其本即可数百筋。麋鹿獐皮皆邑产,今少有焉(「台湾县志」)。

海船多漳、泉商贾;贸易于漳州,则载丝线、漳纱、剪绒、纸料、烟布、蓆草、砖瓦、小杉料、鼎铛、雨伞、相柚、青果、橘饼、柿饼;泉州则载磁器、纸张;兴化则载杉板、砖瓦;福州则载大小杉料、干笋、香菰;建宁则载茶,回时载米、麦、菽克、黑白糖、锡、番薯、鹿,内售于厦门诸海口;或载糖靛、鱼翅至上海。小艇拨运姑苏,行市船回,则载布疋、纱缎、枲棉、凉煖帽子、牛油、金腿、色酒、惠泉酒。至浙江则载绫、罗、绵、绸、绉纱、湖帽、绒线。宁波则载棉花、草蓆。至山东贩卖粗细碗碟、杉枋、糖纸、胡椒、苏木;回日则载白蜡、紫草、药材、茧绸、来豆、盐肉、红枣、核桃、柿饼。关东贩卖乌茶、黄茶、绸缎、布疋、碗纸、糖翅、胡椒、苏木;回日则载药材、瓜子、松子、榛子、海参、银鱼、蛏干。海壖弹丸,商旅辐辏,器物流通,实有资于内地(「赤嵌笔谈」)。

水沙连茶在深山中,众木蔽亏,雾露蒙密,晨曦晚照,总不能及;色绿如松萝,性极寒,疗热症最效。每年通事与各番议明入山焙制(「赤嵌笔谈」)。

凡丝布锦绣之属,皆至自内地,有出于土番者,寥寥且不堪用(「诸罗县志」)。

番妇自织布,以狗毛苎麻为线,染以茜草,错杂成文,朱殷夺目;名达戈纹(「瀛壖百咏」)。

银山有矿产银,又有积镪,皆大锭,不知何时所藏?曾有两人入山取之资用,后挽牛车至其地恣取满车,迷路不能出,尽弃之,乃得归;旋亦失其故道,不能复入(「台湾志略」)。

港底金,在蛤仔难内山,港水深而且冷;生番沉入,信手捞之,亟起则口噤不能言语,薪火良久乃定;金如碎米粒(「台湾志略」)。

哆罗满(亦生番社名),产金,从港底泥沙中掏之而出,与云南瓜子金相似。陈小崖「外纪」:康熙壬戌间,郑氏遣伪官陈廷辉住其地采金。老番云:「采金必有大故」。诘之;曰:「初日本居台来采金,红毛夺之;红毛来取金,郑氏夺之;今又来取,岂遂晏然无事」?明年癸亥,我师果克台湾(「台湾志略」)。

埋金山,明都督俞大猷讨海寇林道干,道干遁入台,舣舟打鼓山港;相传其妹埋金山上。时有奇花异果,入山樵采者或见焉。若怀归,则迷路不得出;疑有山灵阿护(「台湾志略」)。

台地从无产珠;开辟后,凤山下庄海中蛎房产珠如稷米,名凤山珠,不堪饰簪珥;只用以充药品(「凤山县志」)。

台地交易最尚番钱,红毛所铸银币也。长斜无式,上印番字,银色低。潮以内地兼金与之,反多滞难。用小制钱外,多用昔年所铸台、广、昌南红铜钱;并明时旧钱。鹅眼荷叶,散若流泉,见行;鼓铸轮郭周好,交易则弃而不用;亦足异矣(「赤嵌笔谈」)。

硫土,黄黑不一色,质沉重有光芒,以指捻之,飒飒有声者佳;反是则劣。炼法:搥碎如粉,日曝极干。镬中先入油十余筋,徐入干土;以大竹为十字架,两人各持一端搅之;土中硫得油自出,油土相融,又频频加土加油,至于满镬,约入土八、九百筋,油则视土之优劣为多寡。工人时时以铁锹取汁沥突傍察之,过则添土,不及则增油。油过不及皆能损硫。土既优,用油适当,一镬可得净硫四、五百筋。否或一、二百筋,乃至数十筋。关键处虽在油,而工人视火候亦有微权也(「稗海纪游」)。

骨石,沙中有骨,坚结如石;积潦冲刷,地辟沙溃,始露峰挺崿;仰皆剑攒,垂非乳滴。质虽不坚,而一种爽峭竦竦之致,彷佛英石(「台湾志略」)。

冠石,闻在南日社大山之后有巨石,峭削巍峨,出内山之巅,其形如冠。土番指石为的登绝顶,东洋及山后诸社,可一望而尽(「台湾志略」)。

内山有松石,凿之成片;下砌为墙,上以代陶瓦;方广一丈,望之天然石室也(「诸罗县志」)。

●饷税

杂饷

杂税

·杂饷

厝饷,屋舍饷也。闽人谓家室曰厝,谓屋舍亦曰厝;如称佣妇,则系其姓曰某厝;称人所居,则系以地曰某处厝。厝有草、瓦之别,以其厝皆官地,故沿郑氏之旧征之。台湾县街市瓦屋,每间征银三钱零三厘八毫;草厝,每间征银二钱一分七厘。历年既久,有片瓦寸草俱无,未邀除免;而星罗厦屋,终岁不出分文者。雍正初,复加查验,凡得瓦厝七千九百余间;按额匀摊,每间征银一钱五分零,给单为据。如有倒坏,许执单缴验注销;另查新屋补其缺。嘉义县祗笨港有市厝,每间征银多寡不等。他邑无厝饷。

瓦窑、菜园饷,瓦窖,烧砖瓦者;以座计,每座征银二两五钱。菜园,种菜蔬者;以所计,每所征银一两。独嘉义县有之,他邑无。

蔗车、牛磨饷,一以糖征、一以面征。蔗车,制糖具也,以张计;牛磨碾面具也,以首计。每张、每首均岁征银五两六钱。

槟榔、番檨饷,二者以宅计,皆果属也。每宅征银多寡不等,嘉义以北无征。

鹿皮、小米饷,皆征之归化生番;以番之捕鹿献皮并有献小米者名其饷也。鹿皮每张折输银二钱四分。淡水番社有献獐皮者,折输银数与鹿皮同。小米惟彰化社番献纳,每石折输银六钱(淡水厅同)。

船税,船有尖艚、杉板、■〈舟古〉船、渡船、采捕船之分;其税有以只计者,有按其梁头大小以担计者,每担以百筋为则。尖艚每只征银八钱四分;杉板每只半之。彰化■〈舟古〉船每只征银一两一钱五分五厘;渡船、采捕船每担征银七分七厘,俗称则有澎仔、龙艚、大■〈舟古〉、小■〈舟古〉、按边、穵仔、一封书等名,皆往来南北各港,贸易捕采;不能横渡大洋者。正税外,旧有规礼;乾隆二年谕:『海岛居民,置小艇捕渔以糊其口,乃年有规礼为衙门公事之用。渔人多受剥削,颇为苦累;着即永行禁革。若有公用必不可少之处,将他项银两酌拨补之』。

港、潭、塭饷,就蓄鱼产鱼之所征之。港者,海水支流之处;潭者平埔开洼,积水甚深;塭者,沿壖筑岸,纳水其中;咸待鱼繁以资捕取。港以所计,有征银二百二十两者,或六十、九十余两,少至一两及四钱,分别大小征纳。潭亦以所计,每所征银十二两及七两零不等。塭以口计,每口征银五十两及七两九钱零至五钱止,亦视大小为等差。

罟、罾饷,渔课也;就其器名之,皆以张计。网之巨者为罟,先驾二舟,沉罟海底;后用四、五十人挽其两端,牵圈至岸,得鱼最多。亦分大小,大者每张征银十一两七钱六分,小者征银减半(五两八钱八分)。罾有举罾、摇罾、车罾等名。举罾止用一人,港潭海澨皆可采捕;摇罾需五,六人驾龙艚船,带穵仔船捕鱼海中;车罾恒挂海岸,上搭高藔,人在寮中,将罾索用车车起,以取鱼之入罾者。大罾每张征银四两二钱,次者每张征银二两二钱,小者征银八钱四分。澎湖大网每张征银三两五钱,泊网每张征银一两二钱六分;大沪每口征银八钱四分,小沪每口征银减半,四钱二分(「澎湖志」)。

■〈罒上令下〉、縺、■〈糸衮〉饷,三者以条计,均取鱼具,亦鱼课也。■〈罒上令下〉者,网上有荡,能浮水面,下系网袋无数,袋挂铅坠沉入丈余,鱼投袋中辄不能出。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縺小于■〈罒上令下〉,结网长数十丈,广五、六尺,冬、春二时在海外捕大鱼用之。■〈糸衮〉者垂饵以钓,大绳长数十丈,系一端于岸,浮舟出海,每尺许悬数钩,大小不一,绳尽则返棹而收■,曰放■〈糸衮〉。縺与■〈糸衮〉每条征银与■〈罒上令下〉同。

蚝、箔饷,亦以条计。蚝者,蛎房也,即以为征饷之名。随潮而产,黏结海坪。用竹二,长丈余,各贯铁于端,如剪刀然;潮退时于海浅处钩致之。箔以竹为之,潮将满时,横插海滨,杂罗水族;汐则取之,无一遗者。二者每条征银亦如■〈罒上令下〉数。

网、沪饷,惟澎湖厅有,就其捕鱼之制名之。网以张计,口阔尾尖,用大小二枝坚竖港口长流之所,名曰网桁。挂网于上,鱼虾之属随流入内,潮退举网,解尾出之。每张征银三两五钱。次曰小网,每张征银大网之半。再次曰箔网,每张征银一两二钱六分。小者曰小箔网,每张征银半箔网。沪以口计,用碎石围筑海坪,潮涨鱼入港内,汐则捕焉。小沪每口征银四钱二分;大者倍之。

乌鱼旗饷,亦鱼课类;纳饷领旗,方准采捕,故以名。乌鱼即鲻鱼,台湾于冬至前后,先出彰化之鹿仔港,次及安平镇,南至凤山之琅■〈王乔〉,放子石罅中;仍转而北。冬至前所捕曰正头乌,肥而美;后之所捕曰倒头乌,瘦而味劣。渔人伺其时,先向凤山县请旗,旗以白布为之,书「乌鱼旗」字并船户姓名,钤盖县印,插于船首。每旗一枝,纳银一两零五分,然后驾舟。举网长百余丈、广丈余,一舟数十人,出海采捕;土人谓之讨乌(以上「东瀛识略」)。

澎湖地种,水田六年起科,旱田十年起科。「赋役全书」:每地七亩四分七厘五毫,折种一石。每地一亩,征银五分六厘零;每种一石,征银四分二厘(「澎湖志」)。

杂饷,银一两征耗银一钱、封平余余银二分,共一钱二分(「淡水志」)。

「大清会典」:台湾府杂赋银一万六千四百四十四两有奇(兼盐课等而言)。乾隆十年,旧志原额杂税共征银七千八百三十四两八钱五分二厘八毫。乾隆二十八年,旧额杂税台湾县征银三千三百四十五两四厘,凤山县征银一千六百二十两三钱三分二厘。诸罗县征银二千四十二两九钱七厘八毫,彰化县征银六百五十四两三钱四分三厘,淡水厅征银二十八两五钱六分,澎湖厅征钱四百四十两八钱六分:共征银八千一百三十二两八厘八毫(以上「府志」)。

台湾县

港潭七所,共应征银四百五十三两九钱八分。鱼塭一所,征银七两九钱四分四厘(「县志」:港五:曰加老湾港,岁征银三十三两三钱九分六厘八毫;隙仔港,征银六十两;草头港,征银七十二两六毫;北线尾港,征银二百二十三两;茄藤仔港,征银一十二两二钱二分六厘六毫。潭一,曰鲫鱼潭,征银一百六十两。塭三,俱凤山拨归者:曰风柜门塭,征银七两五分六厘;喜树仔塭,征银一两;盐埕小塭,征银五钱。雍正十一年,报陞风柜门塭饷征银七两九钱四分四厘。凡岁征港、潭、塭饷银四百四十二两一钱二分四厘。按当得五百八十一两一钱二分四厘)。

罟六张,共征银七十两五钱六分。

罾三张,共征银一十二两六钱(「县志」:雍正九年,凤山县拨归次罾九张,共征银十九两八钱)。

■〈罒上令下〉三条,共征银一十七两六钱四分。

縺九条,共征银五十二两九钱二分。

蚝九条,共征银五十二两九钱二分。

小船二百八十九只,共载梁头七千六百七十六担,共征银五百九十二两五分二厘。梁头饷税溢额银五十四两五钱八分九厘(「县志」:雍正七年报陞)。

牛磨三十首,共征银一百六十八两。

蔗车四十五张半,共征银二百五十四两八钱(「县志」:四十五张;雍正八年,报陞三张半、凤山拨归二张半,内豁免一张、拨归凤山一张:共四十九张,征饷银二百七十四两四钱)。

瓦店厝二千八百二十五间,共征银八百五十八两二钱三分五厘。

草店厝一千八百八十间,共征银四百七两九钱六分。

北路花园番檨一宅、征银七十两。

番社三社,共征银七十三两。

澎湖大网一十六张,共征银五十六两。

泊网二张,共征银二两五钱二分。

大沪二口,共征银二两六钱八分。

小沪二十口,共征银八两四钱。

尖艚船五只,共征银二两二钱。

杉板头船九十二只,共征银三十八两六钱四分。

杉板头船五只,共征银二两一钱。

地种一百五十九石二斗五升七合六勺,共征银六十六两八钱八分八厘。

以上杂饷,共征银三千三百九十三两五钱一分六厘(「赋役全书」)。又共征银一百六十六两五钱四分四厘(「县志」)。

凤山县

港五所,除抛荒无人承贌一所,实港四所,共征银一百八十九两六钱七分四厘(「县志:竹沪、打鼓、蛲港、万丹四所,共征银二百一十九两九钱七分四厘零;石螺潭一口征银一十一两。又雍正九年,台湾县拨归鲲身塭一口,共征银四百四十二两九钱七分四厘。案此乾隆间额,与「赋役全书」不符)。

石螺潭鱼塭一口,征银一十一两。

大塭一所,征银二百二十两。

罟九张,共征银一百五两八钱四分。

罾二张,共征银八两四钱(「县志:又罟、罾尾溢陞科银三钱三分三厘六毫,系雍正六年续报)。

■〈罒上令下〉一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

縺八条,共征银四十七两四分。

蚝八条,共征银四十七两四分。

箔二条,共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

安平镇渡船三十四只,载梁头九百八十九担,共征银七十六两一钱五分三厘。

采捕小船一百二十四只,共载梁头二千四百四十担,共征银一百八十七两九钱二厘(「县志」:采捕小船二百五十六只,计载梁头五千零三十八担,每担征银照旧,共征银三百八十七两九钱二分六厘。雍正六年,新陞梁头银一十四两九钱二分六厘零。乾隆十八年,豁免遭风击碎小船一百零九只,无征银一百六十三两六钱五分六厘零;又十八年,豁免失水无征溢额银一两七钱二分二厘零。二十一年,豁免遭风击碎小船二十三只,无征银三十三两一钱八分七厘零。现征银二百八十两四钱三分四厘。案此乾隆间额,「与赋役全书」不符)。

梁头饷税溢额银一十一两七钱七分九厘;又溢额粟一十三石,折银五两二钱。

采捕乌鱼给旗九十二枝,共征银九十六两六钱(「县志」:采捕乌鱼旗饷原额九十四枝,乾隆十八年豁免遭风失水二枝)。

蔗车一百二张半,共征银五百七十四两。

乾隆五十五年,首报竖立糖廍一张,应征银五两六钱。乾隆五十九年,首竖立糖廍一张,应征饷银五两六钱;嘉庆九年,汇题竖立糖廍一张半,共征银八两四钱。

番社四社又一宅,共征银一百八十五两二钱二分二厘。

番社四十七社,认输鹿皮折价银二十二两五钱六分。

以上杂饷,共征银一千八百二十六两六钱五分(「赋役全书」)。

嘉义县

菜园一所,征银一两。

萧垄槟榔二十四宅,征银六十两。

笨港店四百一间,征银二百两五钱。

另瓦■〈石屚〉磘五座,征银一十二两五钱。

港五所,共征银三百五十一两四钱五分九厘。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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