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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安平县杂记

4.9 万字 · 约 2 小时 21 分钟 · 6 / 7

会员可开白话

轿、鼓乐八音、棺■〈冖八卓,上中下〉、香旛等,备人家丧葬雇用。

草花店司阜:剪通草及洋布、绒片、绸片为花。

酱间司阜:一切酱料及豆油均资其手。台之豆油胜于他处。

饼店司阜:制造一切饽饽、糕饼诸点心食品。

麦芽膏糖司阜:用糯过炊和麦芽熬煮去渣,再熬成膏。

包仔店司阜:做各式面包及鸡蛋糕,以供点心。

粿店司阜:做各样粿品及糕饼料,并煮冰糖、冬瓜等,兼卖黑糖、白糖。

做面司阜:用小面粉做面线、大面,用豆粉做豆签。

酒店司阜:糯米、地瓜均可酿酒。凡佳酿多自洋船运来。

香油店司阜:用黑、白麻磨作香油,以供人食。

焙茶司阜:茶之焙也,用檐葡、树兰、茉莉、秋桂各花搀入,收其香也。焙完用筛筛去花朵、花米,其茶即名曰「花香」。

煮洋药司阜:洋药铺雇用之。若人家倩煮者,每件工银五角。

煮糖司阜:事详糖(原文农)业。

盖糖司阜:并煮赤沙糖,事详糖(原文农)业。

做牛车司阜:即周礼轮人、舆人之职。用坚木为之,输圜以木板,心有孔,横贯坚木,无轮与辐之别,取其利便。驾以两牛,拖载各物。又编竹之为箱,在牛车上,名曰笨车。

木屐司阜:用木削成。

棺材店司阜:用大小杉木作成棺材。

熟牛皮司阜:将生牛皮浸矾水以烟熏之晒干,曰熟牛皮方,作箱盒等器。

做苎仔司阜:做苎之法,砍苎树去叶皮枝,剥去外皮,用水浸之,再去粗皮,而苎成焉。广东等处多购买之。

做米粉司阜:用粳米磨浆,搁入筒内。筒边数孔,用木竖入,筒上再用一大木,横压竖木之上,使粉条逐一出在鐤内滚水中,使之熟透。再搁在冷水中候冷,迭为细折,晒干,合数十折为一把。卖人家煮食,每把约大钱数十文。

做福员肉司阜:俗名龙眼干。树上采下,以火焙之,去壳与核者。名曰「福员肉」。

织鱼网司阜:用苎线织成大小鱼网罾等取鱼器具。

烧焿司阜:取山中有焿草木烧成,再用水熬煮之而成焿。

豆干店司阜:作豆干、豆腐及豆腐皮,供日食之需。

烧灰司阜:烧蛎房以为灰,便建筑之用。又有石灰者,采岗山及打鼓山白沙石烧之成灰,亦便建筑用。

屠户:有宰牛、宰羊、宰豕之分。

做蚊烟筒司阜:夏天蚊多,以长筒入杉木和砒、石油、籶末,夜间烧之,以避蚊。并糊纸鸢,八、九月小儿买之,用线戏放。

槟榔司阜:用新菁仔及干菁仔子裹以荖叶,内抹极细、极净之灰,供人家嚼焉,以辟瘴。又有蒌藤,夹以新菁仔子者,味极辛香(一作浮留藤)。

厨子司阜:为人家办肴馔。

做米、舂米司阜:米之做也,用土笼磨之,使米与壳分,乃放在风鼓上,风鼓去壳;俗名粗糠。斯时,壳去而米未净,再用竹筛筛数遍,始存净米;名曰「糙米」。然后用脚踏石礁舂二三千下,舂完筛去米糠、碎米,始成白米。

琢火石司阜:火石均由暹逻国运来,用铁斧琢片,以便用火刀击之而取火。

做烘炉司阜:炭火既然;可以盛铜铁陶器煮一切食物及沸汤。台之烘炉,不及内地坚实。

做钓钩司阜:用铁打造大小渔钓钩,以便钓鱼用。

阉牛、豕、鸡司阜:阉公牛、雄鸡、雌豕等畜。

烟斗司阜:做各色样洋药烟斗,俗名「鸦片烟头」;并做洋烟筒,俗名「鸦片烟吹」。有用甘蔗藁为之,有用竹为之,吃洋烟者买用。

●安平县职官及其衙署(原缺题)

安平县知县(前为台湾县,光绪十四年改)

秩正七品,职任刑名、钱榖、城工、捕务、仓库、配运福建仓榖,兼发兵米;辖内命、盗案件及大小词讼,均归审讯,有开参处分之责。府道新任及上宪按临,均须办差。又府考、院考,亦归办差;然后就府属各县分缺次之优平摊用。本管各上司若遇公出,亦须办差。派有家丁数人,为差总供应办差事务。安平系附郭,事尤繁剧,照料不到,便受诮议(办差者,上宪公馆中一切铺设大小应用器具,均须齐备,缺一不可。公馆中上下人等,须送三天酒席,名曰「下马饭」)。辖内保甲、团练、育婴、恤嫠、义仓、义冢、养济、救火、勘灾、祈雨及大小诸事,无所不知、无所不办。科、岁所属童生,必先由县考试,录名送府,定例设有县学,以培育入泮诸生。春秋丁祭,由其主政。又,自己设有蓬壶书院,延请山长,俾阖邑生童肆业其中(前名「引心」)。县中案牍繁多,历任每禀明上宪,延发审委员一、二人,以便帮同审讯民间词讼。如遇清理积案之时,发审委员系由府道派来,不必致送薪水。征收钱粮、官庄,则有钱榖及征比二幕友,以司其事;命、盗案件,则有刑名幕友以司其事;出入款项,则有账房以司其事;往来书简及校阅书院课文,则有书记以司其事。又派门政、钱粮、签押、堂事、执帖、用印、差总、跟班、监狱、班馆及府道辕门差总、家丁,以分执其事。凡各祀典庙春秋致祭及朔望行香、迎春、宾兴、耕耤诸典礼,均须由县供应,随同上宪举大礼。定例:三、八期收所属民人呈词,以伸冤抑。设有代书数人,给予僇记。民人呈状,均须盖代书戳为凭。凡欲当代书者,必先赴考,须事理明白、字画端楷,方准顶充;例由刑房报名造册送考。如控告紧要事件,实时传递者,名曰「传呈」;须多开费(府、道两衙门三、八期呈,民人须费一元左右;县衙门期呈,约五角左右。传呈,道衙门须三元六角,府衙门须二元四角,县衙门约费一元左右)。凡上司廉俸及一切定例应开诸款目,概备文到县支领;然后由县造报本府,由府汇齐转达布司。自台防分府缺裁后,安平县沿海口船只出入,均由稽查;领换牌照,例有规费,亦由收用。大概如此,难备述也。

俸薪年给银四十五两,养廉年给银一千两。光绪十四年,议准年支津贴银八千两(海口船费抵销四千,钱粮项下支销四千)。未清丈前,正供系收折色,每石折六八银二元,县官极有出息。改支津贴后,出息较少。然补水秤余及额外余秤,亦有数千元。又,税契项下,亦有出息。抵任四个月,城内外各典铺须送礼银四百元。粮、库、工三房科,系随任更换,由新任官批准顶充。要充此三房总书者,须缴典规银二、三千元。现各费裁减,自光绪十四年后,有缴典规银数百元,姑予顶充者,有免缴费赏充者;此款不能准定。就近年开费而论,刑幕修金每年每人或二百四十元,至少亦一百二十元。内眷及账房人等以三十名为率(每日每人饭菜钱一百文),家丁以三十名为率(每日每人饭菜七十文),计厨房用费及款客酒席另外一切什费,月须银数百元。又办差供应各上司,费亦不少。知县之难为若此(溯查从前衙门用人甚多,因年底及端午、中秋有股份银可分故也;近则无之。按股份银,由正供盈余项下提出)。

衙署在镇北坊赤嵌楼右,西向;乾隆十五年移建。初,旧署在东安坊,郑氏故宅也;规制甚隘。乾隆初年,设城守营于署右,寻复设镇标右营于署前,铳炮操演,震撼之声,日无宁息;宰斯邑者,多遽殁,或以病剧去。十余年中,经七令,无一秩满者;众以为不祥。时邑宰鲁鼎梅始莅任,诹之绅衿,谋所以改易者。得贡士张方升、王克褒、学弟子龚帝臣辈,皆踊跃愿为首事劝捐焉。遂度地于郡城之西南隅红毛楼右,众佥曰:「吉」。郡守方邦基,以其状闻于大宪,既得允,乃鸠工庀材焉。凡四阅月,而工毕。诸士商乐输者,皆得列名以闻于制府,各赐匾奖赉有差。中为「新民堂」,其后曰「爱堂」(郡守方邦基题额,跋云:『邑旧署湫隘,余谋所以更张之。邑绅士慕义恐后,不日落成,可谓能爱其上矣。继自今登斯堂者,其庶心旷神怡矣乎。惟两岐偕乐之仁,佩一范先忧之义,所以竭爱士、爱民之心,亦以勿负我士民之爱也。因以名之,并跋以勖』)。又后为斋阁,翼以厢房;其左为射圃,筑亭曰「润余亭」;右为「庖廪亭」,俱乾隆十五年建。复有斋曰「古春小筑」(乾隆三十年邑宰王右弼建。以上均录县志)。经历任屡次修葺。同治元年,地大震,倾圯尤甚。六年,知县白鸾卿招集绅商,捐赀重新修建。前为照墙,对照墙者为大门;与大门并列,左为皂班馆,右为快班馆。大门内之左,北向者为福德祠,南向者旧时「候讯馆」在焉。后圯。候讯馆后为监狱。由大门直进为仪门,仪门内科房分列两边。中为大堂,堂左右两间,一为库房,一为内跟班房(相传县衙系虎穴,大堂不常坐,亦不得出入)。另于近堂左边,开一宅门。宅门之左一带厢房,为门政、签押等房。门政房后一带房屋,为堂事、税契各家丁住屋。由门政、签押房前,直进转右为二堂(即爱堂,审判多在此处)。在二堂左者,为小花厅。二堂两边为上房、为账房,堂后一带房屋为内眷住宿之所。二堂之右一带斋舍,为刑、钱幕友住宿之所。斋舍后,厨房在焉。与厨房并列者,闲屋五间,为官亲住宿之所。由门政、签押房前直进转左,为大花厅。大花厅后房屋三间,亦幕友住宿之所。大花厅左,妈祖厅及戏台在焉(妈祖者,天妃海神也)。此新修之县署与旧时县署有不同也。

县设有左典吏一人,右典吏一人,吏、户、粮、库、礼、兵、刑、工、承发、值堂各房,每房首书一人、帮书一人、帮书多少不等(「帮书一人」四字当属衍文),分办公事。按户粮房、库房、工房,随任更换、或合不定(?);有一人为总书者,有每科一人为总书者。嗣后抽出工房专设一首书,不必任任更换。

吏房,办理本官及属员任卸一切事务及县属文武绅士捐班人员出仕、丁忧、起复事故各案件。凡本衙门各房首书拟充帮书入卯及革故情事,亦由登注卯册牌示;各房保举典史,五年送考选官,亦由办理。又,本衙门幕友、家丁造报执事姓名事宜;又,承办三年举行大计一次,造报属员优劣送府核夺。

户粮房,办理征收县属三十八里、堡钱粮及田园房屋税契事务,造报奏销支给各款额定银两。凡词讼有关田园租税者,概归经承。本官交代,亦由办理。又,凡赈济事宜,辖内被灾请勘免赋及民人请垦荒地、开筑水圳、报请升科纳赋、严禁私铸银钱、造报二麦收成分数、晴雨、榖价、征收献佃,亦概归经承。

礼房,承办本属岁、科试考校文童生事宜及本属士子进京会试请给护照咨文、举报理学乡贤、节孝建坊旌表、庆贺大婚、万筹典礼及年例应行庆贺典礼、历代贤良各宦入祠配祀、历代神佛奉旨祭礼、遇举行国丧禁止鼓乐。又本属设局举办修志、采访事件。蓬壶书院甄别,亦由造册送考,院中收支款项由董事报明经手存案。又恤嫠、育婴、善举、祈晴、祷雨、救护日月、请奖匾额、朔望行香、春秋致祭厉坛,凡一切有关仪制事宜,统归经理。

兵房,承办本属岁考武童事件及本属武举进京会试请给护照咨文,凡本属驿站海防事务、开山抚番以及海口船只来往验牌、海盗抢劫、禁种鹦粟,本衙门额设班役、班馆,概归经承。

刑房,凡本属谕委总签首、签首、总理、地保,概归经承。又,本属命盗、抢劫、户婚、田土、钱债各大小案件,本属秋审人犯、部行律法罪名、各县寄禁军流徒斩绞凌迟罪犯、严拿土恶讼棍、严禁会盟结党、赌博、宰牛以至本属人民灭伦、奸拐暨相验各案报部事件,民人械斗、土匪竖旗谋反戕官陷城等事,又自理词讼暨监押人犯月报,例设监狱、班馆、自新馆事件,亦归经承。凡官之开参、处分,逐月悉归开报。

工房,经承本属建设城池、衙署、庙宇、营房、军垒、炮台、仓库、道路、桥梁、开筑港潭、海岸、池塘暨修理各项工程、铸户给牌开铸事件,又本属置有修理城垣、田园租息,亦由本官遣派家丁会同收缴。

库房,经承征收官庄、鱼塭、当饷、炉饷、廍饷及旧任交盘库款以至各国游历保护、通商已结未结各案,造报本属行用钞票及奏销库款、月给定额各营兵米及配运厦仓兵米事务。

承发房,经承收发各衙门公文及额设铺司解送人犯大批事件。又经承本属民人控告三、八期收缴呈词、挂发批语,本衙门设代书及发还控告者不准呈词。

值堂房,本官审讯案件与班役有陋规,向原被告鸠收;名曰「补堂礼」。凡本官及委员坐堂,民人口供由其传达。又设有招房,记录口供。府道衙门均(?),惟规费则厚薄不等。按道府衙门各科房虽设总书,凡遇案件,户、礼、刑另有经承,名曰「日子」。有买一日者,有买三、四日者,有买半日者,合计每月三十日,各就所值之日、所值之民词控案办稿送判,出息之多少,视值日有无案件。府礼房「日子」,则兼有府考、院考各县属文童生请领卷票出息。惟安平县仅刑房有三十「日子」而已。承发房,则府道县均有数人轮办。又,安平县征收钱粮,虽由粮总,另有各里堡经管分手办理。惟新丰、归仁南及安定里东堡、新化里西堡、善化里东堡、西堡归粮总带办。若皂快各差役,则每人轮值五天,名曰「现日」。此五天内,大小案件传唤人证,值日差役以此为出息。或一票列原差数名者亦不定。凡安平县皂快、差役分配催缴县中里堡钱粮兼办所配里堡内事件,名曰「对里」。

该管额设门子二名、皂隶十六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八名、库子四名、斗级四名,共四十九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三百三两八钱。铺司兵十二名,共给银一百八两三钱三分三厘六毫。乾隆三十一年,新设民壮四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二百四十八两,以三十二年为始,就「杂饷」存留项下支给(录台湾县志)。

安平县学教谕

秩正八品(原台湾县学,光绪十四年改)。

台湾县学训导

秩从八品(光绪三年缺裁,被移为淡水县训导;职任与府学同)。

康熙二十五年,题准岁试取进文武童生各十二名,科试取进文童十二名,设廪生十名、增生十名。嘉庆十二年,奏准酌加一名。于是,县学岁、科两试取进文童各十三名,武童如旧。道光年间,奏准照中(?)学例,岁、科两试取进文童各十五名,武童岁试一十四名。廪、增生亦各一十五名。咸丰六年,又奏准岁、科试文童取进入泮者加增二名,永远为例。此泮额之少于府学也。又十二年拔贡,县学一人而已。又岁贡定例府学一年一贡、县学三年两贡,近又改为两年一贡。县学学田比府学较少,结礼亦少,故教谕、训导均委兼。查义塾每月每人可以多得薪水十元,亦可兼委海东、崇文监院。又,本学生员及本县童生、澎湖童生要考古学者,均由备卷送册。

衙署在本学明伦堂后南向两进,前为教谕署、后为训导署,东南一带厢房为斋舍。训导缺裁,署归教谕管理。

俸薪年给银各四十两(查府志云:教谕、训导旧同食一俸,后改给全俸)。学田所收租榖及府学拨归八十石,年共收五百八十四石五斗三升;除完租外,教谕、训导分用。又岁、科两试就现在而论,岁试文童取进入学者一十七名、武童十四名,填结礼仪约三千余元,两堂对分。科试之年,文童取进入学者一十七名,填结礼仪约二千余元,亦两堂对分。大致均与府学同。计现额廪生一十五名,共给廪粮银四十三两三钱九分九厘九毫。斋夫三名、门斗三名,年共工食银三十七两二钱。膳夫二名,年共工食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参府、县志)。又设有书办一名,经承学中一切公务。

安平县典史

秩未入流;职任缉捕盗贼,兼管县狱。凡狱犯越狱脱逃,有参革之责。除大武垄巡检所辖地方外,应辖地方遇命、盗重案,亦有开参处分之责。大目降庄牛墟,亦归管理;后裁。本县属糖廍稽查土匪,遇县宪事忙之时,或委令相验命盗,代收呈词、审讯案件及办差事务,每月与经厅、理刑厅轮往海口查缉拐贩婢女西渡。

俸薪年给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年给二十两。溯查从前每月就县中抽拨六八银五十元,津贴典史办公诸费;光绪十四年清丈后,平余归公,改就盐局盈余项下每月提拨银二十元以津贴。又,本县属各廍结逐年进款,与本府经历大武垄巡检公同均分。额设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民壮四名,年共给役食银六十两(录府、县志)。

又役总书一名,承办应行文件。衙署在县署之右。

安嘉大武垄巡检(道光年间新设)

秩从九品;职任缉捕盗贼。辖下民间细故,将案申县讯夺。湾里街义塾及牛墟,亦由管理(又辖下地方命、盗重案,有开参处分之责)。

俸薪年给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年给银二十两。津贴办公诸费,前由鲫鱼潭贌户逐月支银三十元;清丈以后,鲫鱼潭田园概完正供,无从提拨,改就盐局盈余项下每月酌贴银二十元。牛墟规费每年进款有六百元,除义塾师支给修金八十元外,尚剩有五百余元,以供开用。又,安平县属各廍结逐年进款,与本府经历、安平县典史公同均分。

额役皂隶二名、民壮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弓兵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八钱二分六厘。共工食银七十两六分八厘。又设书(?)一名,承办应行文件。衙署在安平县属之善化里西堡湾里街地方(即目加溜湾)。溯查安平县、即旧台湾县,原设有县丞一员。衙署在府署东。雍正九年,移驻罗汉门。乾隆二十七年,奉文建署未就。五十四年,缺裁。又设有新港司巡检衙门,在府署东,即县丞旧署。乾隆二十六年,巡检裁署,移建斗六门。乾隆五十四年,新设罗汉门巡检,衙署在罗汉门县丞旧署。后因倾圯,不复修葺。在郡城内赁屋居住;有事始往罗汉门一行。光绪十一年,罗汉门巡检缺裁,改为澎湖八■〈冖八卓,上中下〉巡检。鲫鱼潭贌户逐月应缴罗汉门巡检津贴银五十元,归八■〈冖八卓,上中下〉巡检支用。十四年,全台清丈,鲫鱼潭田园概完正供,津贴之款,贌户亦停缴交。

●保甲(冬防附)

保甲之法,所以诘奸而禁暴也。就台南郡城而论,城内设有保(甲)局(原在东安坊之王公祠),大西门外亦设有保甲分局。凡民间口角斗争小事,均得审讯。分局委员系杂职为之,月给薪水三十元、二十元不等。每局派兵二十名,以供役使巡缉匪类。值冬令时候,宵小最易生心。每年府、县详请镇、道添派保甲委员,酌给薪水油烛及兵丁点心钱(每兵每夜给巡查点心钱四十文;油烛及委员点心,每夜给四百文;统计一保甲局每夜应领点心、油烛约八百文)。城内分为五段,按东、西、南、北、中,择闲旷庙宇驻札,名曰「冬防」。每委员各带营兵十名,夜间巡视段内。八门城楼,则由城守参将及道标都司派兵防守;每城楼夜间驻兵十名。如段内有抢劫等案,该委员例应参处。大西门城外已有一保甲委员,不用另派。每年九月初一日起,为防冬起手办理之期,计办四个月,经费由盐余项下开支,岁以为常。又建省而后,安平知县俞鸿,曾回明道宪,就公款中拨银六千元,发交典铺生息,以为防冬经费。若各境支更丁夫,则由各境鸠出。又,冬防时候,各境例出壮丁,帮同巡查,按作七段分派。就本段中街境若干,每街每境轮值一夜;壮丁或十名,或二十名,油烛点心境内自备。统之以本境签首,梭巡本段街境,三更时候到团练总局报明会哨(七段皆然)。后仍回本段,巡至五更时候始散,而回家安睡。上流下接,周而复始。有时府、县于夜间到总局点名,须在局前等候(例赏点心钱每人一百文)。凡七段办理防冬,于未到九月初一日,县中先送防冬宴费一十二元,交本段总签首,以便届期备办筵席,款各境签首及境内绅士,府、县即于是日亲到七段公所谕话。自此夜为始,认真梭巡,至次年正月三十夜止。年年如是。七段均设有签首,统辖各境签首。又设有各段督办、查夜绅士以稽查总签首。凡冬防时候,道、府、县及镇台、城守协、中协、道标、中军、都司均轮流于夜间巡视城内及大小西门外,约七夜轮值一夜。如道宪亲出,府、县及道标中营须同往伺候。镇宪亲出,城守协、中协亦须同往伺候。若委巡捕官代出巡查则免。城守营参将有管理城厢之责,例派为总查,以稽察城内外各局委员之勤惰。凡编造保甲之法,就建设行省后而论,督办者为台湾按察使司(保甲案卷,按司道衙门归刑房经承)。

安平一县,城内及大小西门外,分为七段。由县中保甲、书办会同各境签首按户编查;每十家为一牌,牌有长,十牌为一甲,甲有长。城外各村庄、里堡,则由该里乡堡总理编造送县。各庄例应缴纳规费。所编造册籍内标明甲长若而人、牌长若而人、男若干丁、女若干口,由县汇齐,送按司道核查,详抚宪汇题。各县亦然(有县丞地方,则由县丞造报)。虽近来视为具文,未尝认真办理,然除暴安良,莫善于此。苟实力奉行,奸宄无容足之地,何患「■〈艹佳〉蒲」屡警哉?

冬防生息(修理城垣租榖附)

一、安平县俞鸿,于光绪十九年间,详请道、府拨抄封公款项下六钱八分平银六千元,发交各当商生息(每千元月收利息银一十元),年共收利息银七百二十元。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安溪县志-清-谢宸荃
安溪县志(康熙癸丑版)(清)谢宸荃主修 洪龙见主纂 ●目 录 卷首 原志序 前志序 卷之一 山川形势之一 原县 星野 舆域 卷之二 山川形势之二 卷之三 户口丁徭 用民 地亩钱粮 用民(前志同则分为二条) 赋役 卷之四 风俗人物之一 贡俗 卷之五 风俗人物之二 考迹 卷之六 风俗人物之三 述制 叙官 卷之七 风俗人物之四 彰献 胪荣 卷之八 风俗人物之五 阐潜 徽闺 卷之九 风俗人物之六 问礼 卷之十 风俗人物之七 征文 记 卷之十一 风俗人物之八 征文 序 文 书 辩 颂 赋 铭 歌 诗 联 疏 卷之十二 疆圉险要志之一 弭患 验征 纪秩 ●编辑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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