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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恒春县志

14 万字 · 约 6 小时 45 分钟 · 5 / 19

会员可开白话

周建侯:履历叙前。光绪七年十月初一日调署。

庄铭经:号鸿声,福建闽县人,行伍;寄籍台湾县。光绪十二年正月初一日拔补。

林斌:号云斋,福建闽县人,行伍;寄籍台湾县。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拔补。

大树房汛右哨外委

周建侯:履历叙前。光绪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拔补。

周鸿禧:号瑞亭,江南上元县人,行伍;寄籍福建同安县。光绪六年九月初四日署,七年八月初一日拔补。

汪斌:号文波,广东大埔县人,行伍;寄籍台湾恒春县。光绪十六年二月初一日拔补。

四重溪汛右哨头司外委(光绪十九年,由高仕佛汛改设)

林胜标: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五年五月十五日拔补。

林元镇:号乃榖,福建同安县武生。光绪七年闰七月初七日拔补;二十年四月年老告退,五月一日奉文开缺。

牡丹湾汛右哨二司外委

张清: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五年三月二十日拔补。

杨则春: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七年八月十一日署,十二月十三日拔补。

宋连标:号锦堂,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十年八月十六日署。

陈连三:履历叙前。光绪十一年八月二十日拔补。

魏冠忠:号杰臣,台湾安平系人,行伍。光绪十六年三月初一日拔补。

高晋翰传屠继善

高晋翰,字凤池,山东海阳人也。幼读书,长而坦白,待人无纤毫伪饰。亲友有过者,辄面加匡正;己有过,亦虚心受教。质直慷爽,仗义轻财。同治九年,以从九品,需次粤东,奉讳回籍,后复来粤。闽之汀属例食粤盐,汀有粤盐总馆,晋翰得荐司会计,于馆及盐贩领盐者课项,一秉至公。同人以急告,莫不措给;托以事,必力为斡旋,成而后快。汀人至今称道弗衰。光绪七年,捐知县加同知衔,改官闽省,历办海防、厘金及灾歉事,咸裕如焉。十一年,署建阳县。数月之间,百废具举,政声卓卓,台湾巡抚刘铭传爵帅闻其能,奏调渡台,委充南盐总局提调,兼彰嘉总馆。台省鹾纲,废弛已久,而台南尤甚;晋翰悉心调剂,弊无不芟,官销日益畅旺。十三年冬,署恒春县事。时全台清赋,恒春地居内山,一切田园均未升科。委员拟以膏腴报,有豪强不服,将勾生番滋事;晋翰设法弹压,遍为开导,事遂寝。一面援福建同安县下沙则例,递减一等升粮,并免丁粮耗羡,具牍上请照准,民、番悦服。恒之得纳轻赋者,皆晋翰力焉。十五年,调凤山县,补恒春县。十六年秋复任,儿童竹马,喜其重来;欢舞之声,彻于里巷。恒春固新辟地,弱肉强食,习以为常。晋翰实力整顿,风俗一新。惟内山生番虽云归化,而截路杀人之案层见迭出。先获凶番潘姑柳、庄民洪阿嘪,置诸刑;嗣又获差里密杀之,皆就地正法,各社稍知震慑。他如垦荒田、兴水利、崇文教,一切与民有益之事,靡不次第举行;并捐廉倡建城隍神庙。恒春风祸最烈,晋翰一见风起,无论暑日寒夜,步行之庙,责躬虔求,风若为感,亦顿息。以故十七年丰登上稔,白金一两买榖二石;民皆鼓腹熙皞,谓辟治以来得未曾有。十八年春,内文社番截杀刺桐脚庄民李来传,庄众尾追,误杀外文社番一命,以致众番环烧刺桐脚庄屋无遗,并杀防勇等三名。晋翰会营勒令头人社长交凶,无获。追甚急,番知理曲,罪不可逭,请以月饷赔还所毁。据情通禀,许可完案。维时庄民四散,晋翰益以己资抚恤流亡,于是逃者复集。五月,射不力社番复与枫港庄民互相仇杀。当众番对垒之余,晋翰将入山招抚,同官咸劝止之。晋翰曰:『吾为地方官,不薄于番。今番如此纠杀,吾力不能擒。若以理往,以情与法喻,度亦不遽杀我;即杀矣,吾年老何靳焉』?毅然而往。与番语,不听,出;乃会营,禀请大兵剿办。台湾总兵万国本军门督师来枫,军装由海道登岸,其押运官忽称遗失后膛枪子两箱,勒晋翰赔偿。时当盛夏,晋翰于炎风烈日之中,奔走海滩已数十日,劳惫不可支;而复加以意外之忤,忿莫能释。买舟归至尖山,又遇风险,激而为怔忡;旋署后,病日剧。恒无名医良药,延十余日卒。年五十七岁。子同产子一。妻扶衬而归。士民追念遗泽,请于接任知县陈文纬,以积劳病故例,转奉两院奏请恩恤。

卷四

营汛

光绪五年六月初一日,奉闽浙督部、福建抚院会奏,改台湾镇标左管游击为恒春营游击,移驻恒春县城内;衙署尚未建造,借住同善公所。

游击一员(管辖城东三十里,至万里得社;西七里,至加冬湖庄;南十里,至大板埒庄;北七里,至虎头山,又十里至大树房庄)。专城千总一员,额外二员,马兵三名,步战兵二十五名,守兵三十六名,稿书字识、号令手一十名(新添);官例马一十匹(内游击六匹,千总四匹;骑操马五匹,内马兵三匹,额外二匹)。

挑练左哨正副哨长各一员,驻城内东门营盘。步战兵三十六名,守兵五十五名(内分防枫港三十名)。

挑练右哨长一员,驻城内。步战兵三十三名,守兵六十名。

鹅銮鼻分驻守各一员(县南,距城三十里。东北际海,管辖西南十里至大沙湾,又十二里至大板埒)。步战兵二十七名,守兵三十三名,新添字识二名;官例马四匹。

船篷石安防步战兵三名(县南沿海,距城二十五里),守兵七名。

大沙湾安防步战兵三名(县南沿海,距城二十二里),守兵七名。

车城汛安防把总一员(县西沿海,距城十五里,管辖东南八里至虎头山,西北二十三里至凉伞兜)。步战兵五名,守兵十名;官例马二匹。

枫港汛安防把总一员(县西北,沿海,距城三十里。管辖东南七里至凉伞兜;西北二十三里至嘉禄堂溪口,与凤山枋藔汛交界)。步战兵十八名,守兵十二名;官例马二匹。

牡丹湾汛安防外委一员(县东内山,距城北七十五里。管辖西南三十五里至万里得;东北十五里至大港口,与埤南屯勇交界。光绪九年十二月奉文添设)。步战兵十三名,守兵十二名(原设十七名,光绪十九年二月详准抽归四重溪汛五名);骑操马一匹。

四重溪汛外委一员(县东北内山,距城二十二里。管辖东北十里由石门山榖至双溪口牡丹社山脚;西南九里至统埔庄,与车城汛交界。光绪十九年二月详准由高仕佛汛改驻)。步战兵五名,守兵十五名;骑操马一匹。

大树房汛安防外委一员(县南沿海,距城一十里。管辖东南三里至马鞍山,西北八里至蟳港口)。步战兵七名,守兵八名;骑操马一匹。

--右恒春营官兵马匹内,骑操官马八匹,尚未购补到营,存库不领。

游击一员,额估季支俸薪心蔬马干银七十五两八钱三分四厘九毫,养廉银一百两。守备一员,额估季支俸薪心蔬马干银三十四两六钱七分六厘四毫,养廉银五十两。千总一员,额估季支俸薪心蔬马干银一十八两,养廉银三十两。把总二员,额估每员季支俸薪心蔬马干银一十五两,养廉银二十二两五钱,共银七十五两。外委三员,额估每员季支养廉银四两五钱,共一十三两五钱。外委三名、额外二名、马兵三名,共八名,额估每名季支饷银八两一钱,共银六十四两八钱。步战兵一百七十七名,额估每名季支饷银七两六钱五分,共银一千三百五十四两零五分。守兵二百五十五名,额估每名季支饷银七两二钱,共银一千八百三十六两。稿字识、号令手一十二名,额估每名季支饷银三两,共银三十六两。官马八匹,额估每匹季支草干银四两五钱,共银三十六两。

--右恒春营官兵马匹,额估季支共应领俸薪心蔬养廉饷干,共银三千七百二十三两八钱六分一厘三毫,四季共银一万四千八百九十五两四钱四分五厘二毫。

外额马战兵八名,步战兵一百七十七名,守兵二百五十五名,稿字识、号令手一十二名。

--右每名额估季支米九斗,共米四百零六石八斗,四季共米一千六百二十七石二斗。

游击一员,湘银三百六十两。守备一员,湘银二百四十两。

--右恒春营员津贴(光绪五年十月奉给,由台南盐务项下支领)。

大绿绸三角旗十一面,什长绿绸三角旗五十面,红绸三角大旗一面,什长红绸三角旗五面,红缎督阵四方旗十三面,先锋五色绸四方旗二十面,黄洋布三角旗五面,红洋布边〔□□□■〈方斤〉〕七面,黄洋布边三角队旗十六面,黄布帅旗二面,五色绸旗十面,黄洋布四方旗十三面,红洋布四方旗二面,蓝羽四方旗四面,蓝羽三角旗十五面,黄羽炮旗二面,蓝羽小令旗二面,红羽小四方旗十六面,五色洋布三角旗一面,乌白洋布小四方旗四面,红洋布白边队旗二十面,绸号令旗一面,红洋布浅边三角旗四十面,红洋布八卦旗二面,抬炮五十二尊,鸟枪二百七十八杆,天门炮二十尊,行营炮六位,马蹄炮二十尊,劈山炮五尊,炮子十七粒,鉎硕炮子九百九十斤,火药三百斤,铅条五百八十斤,腰刀二百九十五把,牌刀九十二把,双手带刀六十一把,半斩刀三十把,大铁刀叉各三把,小铁叉二十把,斧头十六把,铁锄三十二把,铁镰三十二把,镰一把,火钓七枝,火竿五枝,牌剑十八枝,柴长矛三十二枝,竹长矛三十八枝,铁锅十三口,队锣二面,队鼓十一面,藤牌七十七面,铜号一对,牌铃五粒,海螺六粒,抬枪皮葫芦十一个,鸟鎗皮葫芦八个,山■〈弓攵〉撤袋三十副,布九龙袋一百个,红洋布边号衣五百二十五件,号帽七百三十八顶,黄洋布边号衣二百三十二件,精兵甲一百一十四件,夹帐蓬十一架,青衣五十二件,单帐篷六十一架,将军帐一架,蓝布手袖三十双,绘虎衣帽裤各二十四件,腰子带二十三条,乌头布三十八条,浅布扎脚三十二条,白洋布裤一百条,布门神一扇,前洋枪一百六十杆,后瞠洋枪一百杆。

--右恒春营现存军装。

车城汛草房四间,枫港汛草房六间,大树房汛草房五间,牡丹湾汛草房七间,四重溪汛草房六间,船篷石汛草房四间,大沙湾汛草房五间,左哨练兵东门内土筑营盘一座草房十七间。

--右恒春营各汛草房。

正哨官一员,不扣建,月支薪水银十一两。副哨官一员,不扣建,月支薪水银八两。什长八名,每名月支加增银大建九钱、小建八钱七分。护兵五名,每名月支加增银大建六钱、小建五钱八分。练兵八十名,每名月支加增银大建三钱、小建二钱九分。伙勇九名,每名月支饷银大建三两、小建二两九钱。

--右恒春营左哨练兵月支加饷,大建共领湘平银八十两零二钱,按一零三四二折库平银七十七两五钱五分三厘四毫;小建共领湘平银七十八两一钱六分,按一零三四二折库平银七十五两五钱八分零七毫。

练兵四十四名,每名月支行粮银大建一两二钱、小建一两一钱六分。长夫二名,每名月支口粮饷银大建三两、小建二两九钱。

--右恒春营右哨练兵月支分防行粮夫价,大建共领湘银平银五十八两八钱,按一

零三四二折库平银五十六两八钱五分九厘六毫;小建共领湘平银五十六两八钱四分,按一零三四二折库平银五十四两九钱六分四厘二毫。此项加粮,在本名正加饷米之外,系照行军之制。

红毛洋鎗六十杆,前膛洋枪四十杆,前膛鎗尾刀六十三把,羽毛得胜袋六十个(旧),操叉一把,操锣鼓各一面,铁锄十六把,铁镰十六把,铁锅十口,水桶九担,斧头十把,饭甑十个。

--右恒春营左哨练兵现存军装。

碉堡一十九座(每座四方一间,上有望台。自第一号至十九号,共路三十余里,每一、二里一座。有警则炮声相闻,彼此接应;实古「烽火」之遗意也,可为防番良策。光绪元年台湾道夏筱涛观察建。现在久不驻兵,为风雨所坏,可惜):第一号月坑(与凤山枋藔汛半接界),二号干水坑,三号南势湖(在屯隘营盘右侧),四号红答阿,五号息里溪,六号番阿同,七号崩崁头,八号红石阿,九号墓阿埔(由此越刺桐脚而为牛车路),十号牛车路,十一号大坑,十二号将头,十三号下墓阿埔,十四号狮头营,十五号下完阿,十六号南阿仁,十七号九重吹,十八号石僻漏,十九号顶枫港埔(在枫港庄北里所)。

鹅銮鼻守备署:在石厝口,距县南三十里。头门三间,大堂三间,上房五间,大堂后东西厢四间,四围砖墙,共计工料银一千九百七十一两有奇。光绪八年,副将王福禄、恒春县知县蔡麟祥奉文会建。

守署左边兵房:南向三间,西向五间,共计工料银五百三十六两有奇。光绪九年十二月,恒春县知县蔡麟祥兴工,十年四月知县罗建祥报竣。其署前照墙并署左与正向兵房夹缝,添屋一间,守备汤昭明捐建。

附福藩司祥

为详定事:准台湾镇移开:『据恒春游击详,案奉「余查车城原系饬派把总一员,作为专防,并未驻有外委,而拟车城守备移驻鹅銮。声明原驻车城外委一员,仍作为专防;车城外委,系属笔误。惟现驻鹅銮之兵丁百名,系在何处调拨若干?现在车城地方驻兵若干?将来是否将现在之兵丁百名,作为鹅銮分驻之额?车城专防把总,亦应配兵若干?相离枫港、大树房各计程若干里?亟应饬查覆办,以免再行舛错,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游击,即便遵照前指,逐一查明,妥议禀复,以凭转复核办,毋得忽延。切切」!等因,奉此。案先准台湾道刘移开前因,卑职遵查卑营自光绪五年六月间,蒙奏准改设恒春营,官兵一律移驻;所有本营守备,奉文分驻车城地方,并添设把总一员,驻兵百名,业经遵照在案。嗣因奉文以恒属鹅銮鼻地方,洋人建造灯楼,驻有洋人看守,较车城地方为重;拟将原驻车城守备一员,带兵一百名,移驻石厝口地方,更名为鹅銮守备,以资防护等因。今奉议请将原驻车城地方守备一员、额兵一百名,一律移改石厝口,更名为分驻鹅銮守备。现在兵丁百名,即作为鹅銮分驻之额。其车城地方,仍留原驻把总一员,应由县城额兵抽拨二十名,前往车城驻守,作为车城分驻之额,以资巡防海口。伏查鹅銮鼻石厝口地方,北与大树房汛相离一十五里,该汛驻防额兵二十名;大树房汛北与车城汛相离二十三里,该汛驻防额兵二十名;车城汛北与枫港汛相离三十里,该汛驻防额兵三十名;除各汛驻防额兵一百七十名,县城留存额兵二百六十五名。兹奉前因,理合遵札查明议覆,伏乞察核转咨,并请移覆台湾道查照等情,移覆查照核办』等由到司。准此,本司道查此案先奉总督部堂何批:『据台湾镇道请恒属车城守备,移驻鹅銮晡下坡之石厝口地方,更其名曰鹅銮守备一案;奉批:「查前设恒春营车城守备,系属奏案,现在移设鹅銮鼻、石厝口地方,更名为鹅銮守备,应否附片奏改?抑祗须谘部改设?仰福建布政司会同通商局司道核明详办,仍候将军抚部院批示。缴」!又奉总督部堂何牌开:准福抚部院岑咨同前因,行司会局核详察办。并准台湾镇道会衔移开:『现扎鹅銮鼻之镇海前营勇丁一百名及现扎船篷石之恒春营兵一百名,原为兴建灯楼时防护工程而设;将来灯楼工竣,应将营勇裁撤,移设专汛,配兵驻防,为一劳永逸之计。现由该管营暨营委各员等,复勘鹅銮晡下坡石厝口地方,最为扼要;应如所请,即于此处专设汛防,以符原案,而昭慎重。复查恒春营所辖之车城地方,原设有守备一员。今鹅銮鼻建造灯楼,驻有洋人看守,较车城地方为重,应请将车城守备移驻石厝口地方,更其名曰鹅銮守备,仍配额兵一百名,以资防守;仍将原驻车城随防外委,即作为专防车城外委。惟移汛有关咨达,未便造次举行』等由,行移到司,当经由司以恒春营守备前经移驻车城地方,曾奉奏明在案。现在鹅銮鼻地方,洋人建有灯楼,并有洋人看守,既经台湾镇道议请将车城守备即作为专防,车城外委系为防护海口灯楼,因地制宜起见;应请附片奏明,以昭慎重。会议详覆,旋奉总督部堂何批:『查台湾营制分别复旧案内,请将台镇左营游击改为恒春营游击,并将守备以下弁兵一律移改,先后奏明,奉部覆准,由营造具分防弁兵名数清册,呈经送部在案。兹据详请将该营守备移驻鹅銮鼻,仍派额兵百名,并将原驻车城随防外委,作为专防车城外委等语,核之前送咨部文册,系中军守备分驻车城带兵百名,并添把总一员,前往专防,并无随防外委名目;是现详殊与原案不符。且车城既设有专防汛弁,究应安兵若干?是否即就原百名之内匀派?抑另由县城额兵抽拨?现详亦未议及。事关奏咨要件,不厌详慎,仰再查案,复加核议详覆,以免疏漏;毋稍迟延,仍先录报抚部院查照,暨候批示。缴』!又奉前巡抚部院岑批:『仰候督部堂察核办理,缴』!各等因,奉经呈覆分移查办在案。兹准该镇查覆前因,案已查明声叙更正。本应详请奏咨;惟查延平、邵武各营府俱请改移汛地,内有邵武改设汛地一节,由司移查尚未覆到,应俟查覆到日,另行汇同一并并办外,合将台湾镇查覆缘由,先行具文详覆。伏候宪台察核批示。除详抚、督宪外,为此备由,呈乞照详施行。

分防屯军隘勇专带官一员(光绪十四年改恒春游击兼带,十九年八月仍改为专带)。

屯军正哨官一员(配长夫一名,驻南势湖营盘,距县城西北六十四里,与凤山枋藔汛交界):书识一名,护兵四名,什长四名,正勇四十名,移夫五名。副哨官一员(配长夫一名,驻狮头山,距县城西北五十三里):什长三名,正勇三十名(内驻刺桐脚什长一名、正勇十名、移夫一名,距县城西北五十六里),伙夫三名;什长一员(驻枋山头,兼查牛卡,距县城西北五十九里),正勇十名,伙夫一名。

隘勇正哨官一员(驻永坑,距县城西北二十里):护兵五名,什长二名,正勇二十名,伙夫三名。副哨官一员(驻尖山,距县城西北二十五里):什长二名,正勇二十名,伙夫二名;什长二名(驻海口,距县城西北一十八里);正勇二十名;伙夫二名;番勇副哨官一员(驻四重溪,距县东北二十三里);什长二名,正勇二十名,伙夫二名。

--右屯军一百五名、隘勇一百四名,按月由台南支应局请领饷银。光绪十九年夏,奉文各裁四名。

南势湖营盘草房二十间,狮头山草房十一间,枋山头草房四间,刺桐脚草星一间。

--右屯军。

尖山草房七间,海口草房五间,水坑草房十一间,四重溪草房六间。

--右隘勇。

前堂洋鎗七十二杆,鎗头刀六十九把,六响小洋鎗五杆,羽毛得胜袋六十九只,哨旗二面,铅子三百七十斤,洋土火药四百斤,铜帽五千颗,皮子三十七刀,云者士十三响洋枪十杆(光绪十八年,射不力社番案,张游击世香报告失两杆,现存八杆),队旗七面,锣鼓一套,铁锄四把,饭甑、水桶、铁锅等。

--右屯军军装。

后膛洋枪九十六杆,枪头刀十七把,后膛枪子三百粒,皮袋一十八副,布号衣八十件(旧),操刀二把,操叉二把。

--右隘勇军装。

营官一员,不扣建,月支公费银四十两。正哨官一员,不扣建,月支薪水银九两;夫二名,大建银六两、小建银五两八钱。副哨官一员,不扣建,月支薪水银八两;夫一名,大建银三两、小建银二两九钱。什长八名,每名月支口粮大建银四两八钱、小建银四两六钱四分。护兵五名,每名月支口粮大建银四两五钱、小建银四两三钱五分。正勇八十名,每名月支口粮大建银四两二钱、小建银四两零六分。伙勇九名,每名月支口粮大建银三两三钱、小建银三两一钱九分。

--右屯军月支薪水口粮公费,大建共领湘平银四百九十二两六钱,按一零三四二折库平银四百七十六两三钱四分四厘二毫;小建共领湘平银四百七十八两零八分,按一零三四二折库平银四百六十二两三钱零三厘三毫。光绪十九年,奉文裁去正勇四名。

正哨官一员,月支薪水大建银七两二钱、小建银六两九钱六分。副哨官一员,月支薪水大建银六两四钱、小建银六两一钱八分六厘七毫。什长八名,每名月支口粮大建银三两九钱、小建银三两七钱七分。正勇八十五名,每名月支口粮大建银三分两六钱三、小建银三两四钱八分。伙勇九名,每名月支口粮大建银二两七钱、小建银二两六钱一分。

--右隘勇月支薪水口粮,大建共领湘平银三百七十五两一钱,按一零三四二折库平银三百六十二两七钱二分一厘七毫;小建共领湘平银三百六十二两五钱九分六厘七毫;按一零三四二折库平银三百五十两零六钱三分一厘。光绪十九年,奉文裁去正勇四名。八月改委专带,加给营官薪水银月四十两。

卷五

招抚

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知县武颂扬奉督办台湾防务福建巡抚部院一等男刘札开:『照得台湾生番有未经招抚者,有曾经招抚仍未归化者。推原其故,皆由声气隔绝,在官之威信未孚,致番情不能诚服。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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