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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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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情,辨者所以文身袪

惑,[五九]夷甫虽体荷 令,口擅雌黄,污辱君亲,获罪羯勒,守敬按:《晋书 载记》,勒,上党武乡羯人。史官方之华、王,朱讹作举正,《笺》曰:一作华正。赵改华王,云:谓华歆、王朗。戴改同。谅为矣。沙水又东,积而为陂,谓之阳都陂。朱脱陂字,戴、赵增。守敬按:《地形志》,谷阳有阳都陂,在今鹿邑县南四十里。明水注之,水上承沙水枝津,朱无承字,枝讹作之。《笺》曰:宋本有承字。戴、赵增承改枝。会贞按:明抄本作枝。《九域志》,鹿邑有明水。《金 地理志》同。沙水枝津指百尺沟,沟水本沙水分出之水也。东出径汝南郡之宜禄县故城北,守敬按:汉县属汝南郡,后汉因,后废,在今沈邱县北。王莽之赏都亭也。明水又东北流注于陂,会贞按:水自今淮宁县东南,东北流至鹿邑县南,入陂。陂水东南流,谓之细水。会贞按:细水详《颍水》篇,此只提明一句。又东径新阳县北,守敬按:此接上阳都陂句, 沙水以释《经》至新阳县北之文。县详《颍水》篇。又东,高陂水东出焉。守敬按:高陂水东出,即《淮水》篇所谓夏肥水,上承沙水,东为高陂者也。沙水又东,分为二水,即《春秋》所谓夷濮之水也。赵云:按《春秋》无夷濮之水之名。杜预曰,此时改城父为夷。又云,夷田在濮水西。道元所引,前后殆自相伐也。守敬按:见《左传 昭九年》,详《淮水》篇夏肥水下。枝津北径谯县故城西,朱讹作南,《笺》曰:宋本作西。戴、赵改。守敬按:明抄本作西。此 沙水东分二水之一,即《阴沟水》篇所谓沙水自

南枝分,北径谯城西者也。县详彼篇。侧城入涡。守敬按:水自今亳州西南,东北流,至州东北入涡。沙水东南径城父县西南,守敬按:此又 沙水东分二水之一,乃沙水正流也。县详《淮水》篇夏肥水下。枝津出焉,俗谓之章水也。赵章改漳,云:漳水,即漳头水,互见《阴沟水》篇。戴删也字。守敬按:此枝津亦注涡,即《阴沟水》篇所谓沙水枝津,上承沙水于思善县,世谓之漳水者也。一水东注,守敬按:此又接上 沙水正流。即濮水也。朱濮讹作注。赵据《春秋分记》改云:即《春秋传 注》所谓夷田在濮水西者是也。戴改同。俗谓之父水也,朱父讹作欠。赵改云:《寰宇记》城父县下云,父水在县东四里,受漳水,南流经县入蒙。《水经》云,沙水支分东注。戴改艾。守敬按:《九域志》作欠水,与此同。又《地形志》秣陵下作次,与欠形近,则欠字似是。然《寰宇记》本郦说作父,父水因城父得名,较合。故赵从之。戴作艾,则父之讹也。《金史 地理志》作殳,[六〇]亦父之讹。此沙水正流,乃《乐史》引《注》,误指为支分东注,致赵氏亦为所惑。此上数行,细针密缕,非悉心剖别,不易解也。互见下。东径城父县之故城南,东流注也。朱东字讹在南字上,也讹作之。赵同,戴乙,改。会贞按:李兆洛《凤台县志》,此《注》当有讹脱。《淮水》篇,夏肥水上承沙水于城父县,右出东南流径城父县故城南。濮水即沙水之兼称,得夏肥之通目矣。则此枝津濮水,即指夏肥水,东径城父县故城南之文,亦彼此相应。第不当云东注,又不当云俗谓之欠水。今考《注》不误。夏肥水自沙出,前文云,又东,高陂水东出焉,指夏肥水出言也。此上但以沙水分出之章水为枝津,至一水东注以下,皆 沙

水正流,与夏肥无涉。乃李氏据《淮水注》以此为枝津濮水,指夏肥。不知彼《注》言,夷田在濮水西,意以沙水即濮水,夏肥自沙水出,亦即濮水也。又沙水径城父故城南,夏肥在沙水南,亦得言径城父故城南。《注》中如此者甚多,不得执为一水之证。李《志》甚精核,其疏明郦《注》者不少,此条误认沙水正流为枝津,与《乐史》同,故驳《注》文,一往皆谬。兹特辨之,免贻误后人。

又东南过山桑县北。

山桑故城在涡水北,沙水不得径其北明矣,《经》言过北,误也。会贞按:《阴沟水》篇,北肥水径山桑县故城南,北肥之南为涡水,涡水之南为沙水,是沙水于山桑,北隔涡水,并隔北肥,足见《经》言过北之非,故郦氏辨其误。

又东南过龙亢县南。会贞按:县详《阴沟水》篇。

沙水径故城北,朱脱径字,戴、赵增。会贞按:故城盖指龙亢,然涡水在沙水之北,尚径龙亢故城南,沙水安得径其北耶?则北当从《经》作南,又或别一故城,非县治也。又东南径白鹿城北而东注也。会贞按:城当在今怀述县西。

又东南过义城县西,戴改城作成,下同。守敬按:不必改,见下。南入于淮。

义城县故属沛,后 九江,守敬按:两《汉》、《晋志》作成,《后魏志》作城,成、城通。郦氏往往从当时之制。汉县属沛郡,后汉蜀九江郡,魏因,晋属淮南郡,后省,后魏复置属临淮郡,在今怀远县东北十

五里。沙水东流注于淮,谓之沙汭。京相璠曰:楚东地也。守敬按:《说文》所谓楚东沙水,盖亦指此。《注》上文引许说,此引杜说,盖故以示博。《春秋左传 昭公二十七年》,楚令尹子常以舟师及沙汭而还。守敬按:《左传》吴伐楚,围潜,楚救潜。左司马沈尹戍济师,与吴师遇于穷,令尹子常云云。杜预曰:沙,水名也。守敬按:杜《注》文。

校记

[一] 「《通典》,登封有五渡水」 按:《通典》百七十七河南府洛州领县但有告成(汉阳城县,武则天改)及登封(汉崇高县亦则天改),五渡水在登封下,「登封」,原作「阳城」,误,今订。

[二] 「《史记 楚世家 集解》……引杜亦同」 按:标点本《史记》卷四十第一七〇四页,《集解》作「钧台坡」,误,当作陂。

[三] 「拒阳人杜窋,即拒陵也」 按:此不辞。「杜窋」下当增「拒阳」二字,窋字句绝。拒阳即拒陵也。标点本《魏书 地形志 注》四,洛州上洛郡有拒阳县,《校记》引杜窋事。

[四] 「《地形志》临颍有殷汤城」 按:标点本郑州下临颍县,《校记》引杨《疏》,但未径改「殷汤」字,矜慎。《疏》义迂曲。

[五] 「《齐书 礼志》言,王沈《魏书》无志」 按:《南齐书 礼志 序》言:「●、王沈、陈寿、孙盛并未详

也。」故《疏》云无志。陈寿,《三国志》本无志。

[六] 「《史记 魏世家 集解》作宋公县」 按:《集解》引徐广曰:「郪丘,一作廪丘,又作邢丘。郪丘,今为宋公县。」

[七] 「是郦所本,然实误也」 按:《史记 秦本纪》昭王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怀。《魏世家》安厘王九年秦拔我怀,十一年,秦拔我郪丘。《六国表》:魏安厘王九年(秦昭王三十九年)秦拔我怀城。十一年(秦昭王四十一年)秦拔我廪邱。据《表》,秦取郪丘(廪丘),取怀(邢丘)非同年。又据《秦本纪 集解》(四十一年取邢丘、怀)徐广曰:「邢丘在平皋。」裴骃案引《韩诗外传》「武王伐纣到于邢丘,更名邢丘曰怀。」则邢丘即怀。《正义》引《括地志》「故怀城,周之怀邑,在怀州武陟县西十一里。」

[八] 「此《经》文,楚上当有《经》书二字」 按:此郦氏抄略《经》文,依文「楚」作「楚子」。不加「《经》书」二字亦得。

[九] 「独官刻戴本,此处作洛,乃《大典》之讹文,何戴氏不能订正耶」 按:《大典》本作「」字,不误。杨氏不及见影印本,故以为戴沿《大典》之讹,其实非也。(「乃《大典》……不能订正耶」十四字,今据台北本删改。)

[一〇]「《后魏志》汝阴郡,晋武帝置,治社亭城」 按:《要删》卷二十二杨氏云:「(《地形志》)南定州之汝阴郡治汝阴城,郦氏所指是南定州汝阴郡也。」

[一一]裴邃拔魏郑城,即此」 按:《通鉴》胡《注》引此《注》。

[一二]「《续汉志》颍川,阳城洧水出,亦谓出阳城山也」 按:《续汉志 颍川郡》「阳城有嵩高山,洧水、颍水出。」《注》引《晋地道志》曰:「颍水出阳干山。」

[一三]「《方舆纪要》,今颍水出登封县阳城山」 按:《纪要》四十八登封县阳干山,在县东二十五里,颍水所出。又阳城山在县北三十八里,俗名车岭山,亦名马岭山,洧水所出。今按《注》 洧水所出一说出阳城山,而《疏》引颍水所出何耶?据《一统志》卷百六十二,阳干山在登封县东南,颍水所出;阳城山在登封县东北,洧水出。阳干与阳城非一山矣。郦氏亦谓阳城山盖马岭之统目。

[一四]「但止一水,与《注》言二水异也」 按:《一统志》引《县志》有双沟南流之语,故蛟河虽一水,流实双沟,所谓双导也。

[一五]「且●为晋分,见于何书」 按:全氏此语有误。《左传 昭元年》子产曰:「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杜《注》:「大夏,今晋阳县。」子产又曰:「成王灭唐而封太叔焉,故参为晋星。」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杜《注》「叔虞封唐,是为晋侯。」皆其证。

[一六]「濮音仆,朱无此三字,全、赵同。戴增云,此《注》中之小《注》」 按:朱、全、赵、沈氏诸本皆无此三字,《大典》本独有之,戴据《大典》本增也。(「全、赵同」,今据台北本删「全」字。)

[一七]「盖汉末已有许昌之目,不然,《佐助期》何以言许昌也」 按:《寰宇记》卷七许昌县下有:「许昌宫在许昌故城中,杨修作《许昌宫赋》,即此宫也。」杨修死于建安二十四年,是汉末已有许昌宫之目矣。

[一八]「在东汉属梁国者是也」 按:《郡国志 梁国》有,故属陈留,但其字作,《汉志》则作傿。

[一九]「郑伯克段之鄢,在颍川,不在陈留也」 按:《寰宇记》十二柘城县云:「春秋时,陈之株野之地。」又云:「鄢城在县北二十九里,汉县名,属陈留,王莽曰顺通。郑伯克段之地。」如其说则在陈留矣,与赵说异。

[二〇]「襄邑治思都城,都为乡之误,当以此正之」 按:标点本《地形志》中《校勘记》四十六引此《注》及杨《疏》。

[二一]「 东北向郑城」 按:《晋 杜预传》载遗令云:「连山体南北之正而邪东北。」《郡国志 注》引遗令作「邪东北向」。此作「并东北向」者,杜预以为一墓,祭仲或子产者。郦《注》作「并」者,意主祭仲、子产二墓均东北向新郑,二人皆郑大夫,皆不忘本矣。

[二二]「瀷读燕人强春言敕之敕」 按:春言不可解,疑是秦之讹,云燕人强效秦人读音。庄达吉校《淮南》云。

[二三]「《史记 卫青传》张次公封岸头侯,《索隐》引晋灼云,河东皮氏县之亭名也」 按:《汉书 卫青传》张次公为岸头侯。《注》引「晋灼曰:河东皮氏亭也。」《史记 卫青传》青校尉张次公有功,封为岸头侯。《索隐》案:「晋灼云:河东皮氏县之亭名也。」杨《疏》脱《索隐》引三字,今订补。

[二四]「《风俗通》……即此」 按:《寰宇记》卷七临颍县下有:「大陵城即郑地也,在县东三十里,即陈蕃为亭长所辱处。」即指此事。

[二五]「潧水出郑县西北平地」 按:此是潧水《经》文,应提行顶格作大字。钞手误,应改排。

[二六]「水渠出荥阳北河」 按:此下钞脱《经》文「东南过中牟县之北」八字,今订补。

[二七]「《御览》七十二作囿,亦误」 按:今影印本(即杨《疏》所称李刻者)作「圃」,不误。

[二八]「谓之黄渊」 按:《寰宇记》卷九管城县下引《水经注》此文「注入黄雀沟」下云,「即今之黄池。」

[二九]「《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清口泽为八泽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古国田泽下引《名胜志 皇畿赋》八泽九沟,自注云:「八泽,清口泽等。」

[三〇]「中牟有中汤城,汤为阳之误」 按:标点本《地形志》中《校记》二十五引《延昌志》「汤」字改「阳」,亦引此《疏》文。

[三一]「《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清阳为九沟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古圃田泽下引《名胜志 皇畿赋》,自注:「青阳沟为九沟之一。」

[三二]「吏民敬信」 按:原「史」当为「吏」,钞手讹作「史」,赵定本亦讹作「市民」。今订。

[三三]「久留非优贤……(《疏》云)此非优为但扰之误」 按:优贤义亦通。言但扰贤,不如作优贤。范《书 恭传》作「久留徒扰贤者耳」,义同但扰贤,郦氏钞变其文。优贤,优礼贤者,出《尚书 盘庚下》「优贤杨历」。故杨氏不改字。(据江声《尚书集注音疏》及王鸣盛《尚书后案》。)

[三四]「《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丈八沟为九沟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名胜志》引

《皇畿赋 注》「丈八沟为九沟之一」。

[三五]「又《史记 注》引《汲郡古文》上作北」 按:「此中牟不在赵之东也。」驳《东都》之说。下按中牟当漯水之北。赵氏误。《注》文漯水之上,当改「北」。今标点本《史记 赵世家》不误,当从之。

[三六]「朱讹作固,赵同,戴改」 按:朱本非脱而是「圃」字讹作「固」。戴官刻本亦作「固」,王先谦合校本改作「圃」。《疏》往往但据王校,不一一覆检全、赵、戴三家原本,此其一例。沈钦韩改作「圃」。(「讹」,原作「脱」,今据台北本改。)

[三七]「齐师克城而骄,遇之必败」 按:检《左传 定九年》文作「遇必败之」是也。郦引《传》未必误,此传钞而讹为「遇之必败」遂不可通。齐师得城而骄,骄兵必败,故褚师圃主攻齐师而避卫君。若此讹文作「遇之必败」,则与卫之未可胜何别乎?今订。

[三八]「于宜无嫌」 按:恐是「宜于无嫌」之误,当倒互。

[三九]「《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醋沟为九沟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古圃田泽下《名胜志》引《皇畿赋》自注:「九沟曾列醋沟。」

[四〇]「《竹书》疵为庛之误也」 按:毕沆校本吕书作「庛」,云作「疵」者误,与杨氏同。戴改非,今从毕、杨仍作「庛」。(「穰疵」下本有此句,今据台北本删。)

[四一]「守敬按:《秦策》,秦昭王举甲兵而攻魏,杜大梁之门」 按:此见《秦策》顷襄王二十年章。顷襄王使黄歇说秦昭王语:「王又举甲兵」云云,王谓秦昭王,非「楚顷襄王」也。杨氏误,今订正,

改「秦昭王」。

[四二]「《史记志疑》曰,徐广引《纪年》,徙大梁在九年」 按:检《魏世家》,非徐广所引,裴骃《集解》先引徐广曰云云,续云:「骃案:《汲冢纪年》曰,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都大梁也。」

[四三]「《地形志》浚仪下,泺水在大梁城东分为蔡渠、泺与渠形近,当渠之误」 按:《地形志》中标点本《校记》二十二,广校百衲本及北、汲、殿、局四本与南本,四本作「泺」,余皆讹字,据杨校本改正作「渠」。

[四四]「有士多髦俊之文」 按:影宋本《御览》「士」仍作「土」,则赵改「上」作「土」是也。熊氏按语可删。今校所用南京图书馆藏善本,朱《笺》本亦作「土」,不误。

[四五]「《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泥沟为九沟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名胜志》引《皇畿赋》自注,泥沟在九沟列第四。

[四六]「朱瑞讹作端」 按:南京图书馆藏善本朱《笺》作「瑞」,不误。

[四七]「其水出逢池」 按:朱氏有《笺》云:「《左传》宋景公使人告左师曰:逢泽有介麋焉,吾与之田,若何?」徐广云:「逢泽即逢池也。」又阮籍诗云:「徘徊蓬池上,还顾望大梁。」

[四八]「文帝黄初五年,亲御龙舟,循沙颍」 按:胡《注》「沙」字径作「蔡」,而《通鉴》正文仍作「沙」,「沙」之误「蔡」久矣。

[四九]「澹台墓在吴县南十八里平城」 按:《寰宇记》作「平城」,检《清一统志》长洲县亦作「平城」,

据「平地」为「平城」改。

[五〇]「惟《括地志》谓在尉氏县西南三十七里,《寰宇记》、《名胜志》同」 按:《寰宇记》作「三十七里。《名胜志》但言「七里」。

[五一]「今通许县西八里有上仓城」 按:《名胜志》河南二引《志》云:「上仓城在县西八里,五代周世宗所建筑,以贮江南饷馈。」

[五二]「西南入白鴈陂」 按:「西」,朱本讹作「而」。(今据台北本改「而」。)

[五三]「郑大夫尉氏之邑」 按:《御览》百五十八引《汉志》云:「尉氏属陈留郡。应劭曰:古狱官曰尉氏,郑之别邑也。瓒曰:郑大夫尉氏之邑,遂以为邑。师古曰:郑大夫尉氏,亦以掌狱之官,故为族耳。」引应劭语多作郑之「别狱」,今据改作「别邑」。又按:师古说最简要。尉氏为古狱官之名,郑之居是官为大夫者,因以尉氏别其族,其食邑因曰尉氏,应氏所谓「别邑」,意在此。栾盈所归,指晋之狱官,犹言归于司寇。熊氏未会此意遂斥全氏,亦未达全氏分别说之之意。

[五四]「尉氏有陵,有亭,有为树之误」 按:标点本《地形志 校记》二十一引《延昌志》卷二正今本之谬是也。但又云:「《渠油水》篇此条下杨《疏》亦以为《地形志》有树有亭下有为树之讹。」《地形志》自作「有陵有亭」,熊氏谓当以郦《注》正下有「有为树之误」。《地形志》无「有树有亭」,疑排字误。今改《注》文「树陵亭」为「陵树亭」。

[五五]「封陈敬王子恭为侯国」 按:熊氏谓恭参形近错出究难定为孰是,非也。沈炳巽改「敬王孙」,

《传》无名「子恭」者,不知何据。今考《明帝八王传》陈敬王后为彭城靖王恭,羡孙似不得名子恭也。熊氏当改而不改。

[五六]「《御览》七十八、一百五十五引《皇王世纪》」 按:卷七十八作「《皇王世纪》」,一百五十五作「《帝王世纪》」,文亦不同,但都于陈皆有之。今改原「帝」字为「皇」。

[五七]「据《后汉书 明帝八王传》章和二年,始改淮阳国为陈国」 按:《八王传》但言陈敬王以章帝遗诏立,而《和帝纪》章和二年三月丁酉,改淮阳为陈国。似宜改为《后汉书 和帝纪》。

[五八]「此作灭,形近致误」 按:杨不言「灭」与何字形近致误,意或指伐耶?

[五九]「辨者所以文身祛惑」 按:「办」字当作「辨」,辨即辩。此言俊者所以智胜 情,指下文体荷 令言,辨者所以文身祛惑,指下文口擅雌黄言。今订。

[六〇]「金史 地理志》作殳」 按:今标点本亳州下作「父」,不作「殳」。

《水经注疏》卷二十三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都杨守敬纂疏

门人枝江熊会贞参疏

阴沟水   汳水   获水朱无二字

阴沟水出河南阳武县蒗荡渠。戴改荡作,下同。会贞按:《通鉴》魏黄初六年,晋泰始六年《注》,引此并作荡。惟晋大兴三年《注》引作,误。[一]《汉志》无阴沟水,但载扶沟之《涡水》。《水经》则以阴沟为濄水之上源。据《说文》汳水受浚仪阴沟。《水经》本之,亦言汳水出阴沟于浚仪。则阴沟水甚着。《经》言出阳武县蒗荡渠,似指当时水道。自郦氏悉心参稽,乃知就梁沟既开后言,而真源实自大河出也。阳武县详《济水注》一南济下。

阴沟首受大河于卷县,朱于字讹在大河上,戴、赵移改。守敬按:古大河经今原武县西北。卷县城在原武县西北七里。阴沟出卷县而东南径县故城南,则出今原武之西。故渎东南径卷县故城

南,又东径蒙城北。会贞按:城当在今原武县西南。《史记》:秦庄襄王元年,蒙骜击取成皋、荥阳,初置三川郡,守敬按:《六国表》文。《韩世家》亦云,秦拔成皋、荥阳,而《秦本纪》云,韩献成皋、巩,恐误。郦取《六国表》,不从《秦本纪》为有识矣。疑即骜所筑也,于事未详。守敬按:蒙城即在荥阳之东北,故疑是骜所筑。然骜挟战必胜之势,似不必筑城以自阻。郦氏所为转言未详也。故渎东分为二,守敬按:分于今原武县西北。世谓之阴沟水。守敬按:明抄本、黄本并无水字。京相璠以为出河之济,又非所究。守敬按:《济水》一引京相璠言。济水自荥泽北流,与出河之济会,而实指之曰,出河之济,即阴沟之上源也。盖谓京所称出河之济非济,乃阴沟之上源。故此于阴沟云,京以为出河之济非所究。须两篇参观乃明。俱东绝济隧,朱隧作队,戴、赵改。守敬按:黄本作队,队隧通。济隧详《济水注》一,俱绝于今原武县西北。右渎东南径阳池城北,朱渎讹沟,南讹西。戴、赵改,又改池作武。会贞按:明抄本作渎。《元和志》、《寰宇记》原武县下,并作阳池城。云《竹书纪年》梁惠王十五年,遣将龙贾,筑阳池以备秦,即此。则《注》作阳池不误。戴、赵不加详考,凭臆改作阳武,疏矣。今原武县治。又东南绝长城,朱无又字,戴同,赵增。守敬按:长城详《济水注》一北济下。右渎绝于今原武县东北。径安亭北,守敬按:《史记 秦本纪》昭襄王二十四年,取魏安城。《魏世家》昭王十三年,秦拔我安城。《六国表》亦载之。《集解》引《地理志》,汝南有安城县,《正义》引《括地志》,安城故城在汝陵县东南七十一里。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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