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206 万字 · 约 98 小时 2 分钟 · 149 /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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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情,辨者所以文身袪
惑,[五九]夷甫虽体荷 令,口擅雌黄,污辱君亲,获罪羯勒,守敬按:《晋书 载记》,勒,上党武乡羯人。史官方之华、王,朱讹作举正,《笺》曰:一作华正。赵改华王,云:谓华歆、王朗。戴改同。谅为矣。沙水又东,积而为陂,谓之阳都陂。朱脱陂字,戴、赵增。守敬按:《地形志》,谷阳有阳都陂,在今鹿邑县南四十里。明水注之,水上承沙水枝津,朱无承字,枝讹作之。《笺》曰:宋本有承字。戴、赵增承改枝。会贞按:明抄本作枝。《九域志》,鹿邑有明水。《金 地理志》同。沙水枝津指百尺沟,沟水本沙水分出之水也。东出径汝南郡之宜禄县故城北,守敬按:汉县属汝南郡,后汉因,后废,在今沈邱县北。王莽之赏都亭也。明水又东北流注于陂,会贞按:水自今淮宁县东南,东北流至鹿邑县南,入陂。陂水东南流,谓之细水。会贞按:细水详《颍水》篇,此只提明一句。又东径新阳县北,守敬按:此接上阳都陂句, 沙水以释《经》至新阳县北之文。县详《颍水》篇。又东,高陂水东出焉。守敬按:高陂水东出,即《淮水》篇所谓夏肥水,上承沙水,东为高陂者也。沙水又东,分为二水,即《春秋》所谓夷濮之水也。赵云:按《春秋》无夷濮之水之名。杜预曰,此时改城父为夷。又云,夷田在濮水西。道元所引,前后殆自相伐也。守敬按:见《左传 昭九年》,详《淮水》篇夏肥水下。枝津北径谯县故城西,朱讹作南,《笺》曰:宋本作西。戴、赵改。守敬按:明抄本作西。此 沙水东分二水之一,即《阴沟水》篇所谓沙水自
南枝分,北径谯城西者也。县详彼篇。侧城入涡。守敬按:水自今亳州西南,东北流,至州东北入涡。沙水东南径城父县西南,守敬按:此又 沙水东分二水之一,乃沙水正流也。县详《淮水》篇夏肥水下。枝津出焉,俗谓之章水也。赵章改漳,云:漳水,即漳头水,互见《阴沟水》篇。戴删也字。守敬按:此枝津亦注涡,即《阴沟水》篇所谓沙水枝津,上承沙水于思善县,世谓之漳水者也。一水东注,守敬按:此又接上 沙水正流。即濮水也。朱濮讹作注。赵据《春秋分记》改云:即《春秋传 注》所谓夷田在濮水西者是也。戴改同。俗谓之父水也,朱父讹作欠。赵改云:《寰宇记》城父县下云,父水在县东四里,受漳水,南流经县入蒙。《水经》云,沙水支分东注。戴改艾。守敬按:《九域志》作欠水,与此同。又《地形志》秣陵下作次,与欠形近,则欠字似是。然《寰宇记》本郦说作父,父水因城父得名,较合。故赵从之。戴作艾,则父之讹也。《金史 地理志》作殳,[六〇]亦父之讹。此沙水正流,乃《乐史》引《注》,误指为支分东注,致赵氏亦为所惑。此上数行,细针密缕,非悉心剖别,不易解也。互见下。东径城父县之故城南,东流注也。朱东字讹在南字上,也讹作之。赵同,戴乙,改。会贞按:李兆洛《凤台县志》,此《注》当有讹脱。《淮水》篇,夏肥水上承沙水于城父县,右出东南流径城父县故城南。濮水即沙水之兼称,得夏肥之通目矣。则此枝津濮水,即指夏肥水,东径城父县故城南之文,亦彼此相应。第不当云东注,又不当云俗谓之欠水。今考《注》不误。夏肥水自沙出,前文云,又东,高陂水东出焉,指夏肥水出言也。此上但以沙水分出之章水为枝津,至一水东注以下,皆 沙
水正流,与夏肥无涉。乃李氏据《淮水注》以此为枝津濮水,指夏肥。不知彼《注》言,夷田在濮水西,意以沙水即濮水,夏肥自沙水出,亦即濮水也。又沙水径城父故城南,夏肥在沙水南,亦得言径城父故城南。《注》中如此者甚多,不得执为一水之证。李《志》甚精核,其疏明郦《注》者不少,此条误认沙水正流为枝津,与《乐史》同,故驳《注》文,一往皆谬。兹特辨之,免贻误后人。
又东南过山桑县北。
山桑故城在涡水北,沙水不得径其北明矣,《经》言过北,误也。会贞按:《阴沟水》篇,北肥水径山桑县故城南,北肥之南为涡水,涡水之南为沙水,是沙水于山桑,北隔涡水,并隔北肥,足见《经》言过北之非,故郦氏辨其误。
又东南过龙亢县南。会贞按:县详《阴沟水》篇。
沙水径故城北,朱脱径字,戴、赵增。会贞按:故城盖指龙亢,然涡水在沙水之北,尚径龙亢故城南,沙水安得径其北耶?则北当从《经》作南,又或别一故城,非县治也。又东南径白鹿城北而东注也。会贞按:城当在今怀述县西。
又东南过义城县西,戴改城作成,下同。守敬按:不必改,见下。南入于淮。
义城县故属沛,后 九江,守敬按:两《汉》、《晋志》作成,《后魏志》作城,成、城通。郦氏往往从当时之制。汉县属沛郡,后汉蜀九江郡,魏因,晋属淮南郡,后省,后魏复置属临淮郡,在今怀远县东北十
五里。沙水东流注于淮,谓之沙汭。京相璠曰:楚东地也。守敬按:《说文》所谓楚东沙水,盖亦指此。《注》上文引许说,此引杜说,盖故以示博。《春秋左传 昭公二十七年》,楚令尹子常以舟师及沙汭而还。守敬按:《左传》吴伐楚,围潜,楚救潜。左司马沈尹戍济师,与吴师遇于穷,令尹子常云云。杜预曰:沙,水名也。守敬按:杜《注》文。
校记
[一] 「《通典》,登封有五渡水」 按:《通典》百七十七河南府洛州领县但有告成(汉阳城县,武则天改)及登封(汉崇高县亦则天改),五渡水在登封下,「登封」,原作「阳城」,误,今订。
[二] 「《史记 楚世家 集解》……引杜亦同」 按:标点本《史记》卷四十第一七〇四页,《集解》作「钧台坡」,误,当作陂。
[三] 「拒阳人杜窋,即拒陵也」 按:此不辞。「杜窋」下当增「拒阳」二字,窋字句绝。拒阳即拒陵也。标点本《魏书 地形志 注》四,洛州上洛郡有拒阳县,《校记》引杜窋事。
[四] 「《地形志》临颍有殷汤城」 按:标点本郑州下临颍县,《校记》引杨《疏》,但未径改「殷汤」字,矜慎。《疏》义迂曲。
[五] 「《齐书 礼志》言,王沈《魏书》无志」 按:《南齐书 礼志 序》言:「●、王沈、陈寿、孙盛并未详
也。」故《疏》云无志。陈寿,《三国志》本无志。
[六] 「《史记 魏世家 集解》作宋公县」 按:《集解》引徐广曰:「郪丘,一作廪丘,又作邢丘。郪丘,今为宋公县。」
[七] 「是郦所本,然实误也」 按:《史记 秦本纪》昭王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怀。《魏世家》安厘王九年秦拔我怀,十一年,秦拔我郪丘。《六国表》:魏安厘王九年(秦昭王三十九年)秦拔我怀城。十一年(秦昭王四十一年)秦拔我廪邱。据《表》,秦取郪丘(廪丘),取怀(邢丘)非同年。又据《秦本纪 集解》(四十一年取邢丘、怀)徐广曰:「邢丘在平皋。」裴骃案引《韩诗外传》「武王伐纣到于邢丘,更名邢丘曰怀。」则邢丘即怀。《正义》引《括地志》「故怀城,周之怀邑,在怀州武陟县西十一里。」
[八] 「此《经》文,楚上当有《经》书二字」 按:此郦氏抄略《经》文,依文「楚」作「楚子」。不加「《经》书」二字亦得。
[九] 「独官刻戴本,此处作洛,乃《大典》之讹文,何戴氏不能订正耶」 按:《大典》本作「」字,不误。杨氏不及见影印本,故以为戴沿《大典》之讹,其实非也。(「乃《大典》……不能订正耶」十四字,今据台北本删改。)
[一〇]「《后魏志》汝阴郡,晋武帝置,治社亭城」 按:《要删》卷二十二杨氏云:「(《地形志》)南定州之汝阴郡治汝阴城,郦氏所指是南定州汝阴郡也。」
[一一]裴邃拔魏郑城,即此」 按:《通鉴》胡《注》引此《注》。
[一二]「《续汉志》颍川,阳城洧水出,亦谓出阳城山也」 按:《续汉志 颍川郡》「阳城有嵩高山,洧水、颍水出。」《注》引《晋地道志》曰:「颍水出阳干山。」
[一三]「《方舆纪要》,今颍水出登封县阳城山」 按:《纪要》四十八登封县阳干山,在县东二十五里,颍水所出。又阳城山在县北三十八里,俗名车岭山,亦名马岭山,洧水所出。今按《注》 洧水所出一说出阳城山,而《疏》引颍水所出何耶?据《一统志》卷百六十二,阳干山在登封县东南,颍水所出;阳城山在登封县东北,洧水出。阳干与阳城非一山矣。郦氏亦谓阳城山盖马岭之统目。
[一四]「但止一水,与《注》言二水异也」 按:《一统志》引《县志》有双沟南流之语,故蛟河虽一水,流实双沟,所谓双导也。
[一五]「且●为晋分,见于何书」 按:全氏此语有误。《左传 昭元年》子产曰:「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杜《注》:「大夏,今晋阳县。」子产又曰:「成王灭唐而封太叔焉,故参为晋星。」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杜《注》「叔虞封唐,是为晋侯。」皆其证。
[一六]「濮音仆,朱无此三字,全、赵同。戴增云,此《注》中之小《注》」 按:朱、全、赵、沈氏诸本皆无此三字,《大典》本独有之,戴据《大典》本增也。(「全、赵同」,今据台北本删「全」字。)
[一七]「盖汉末已有许昌之目,不然,《佐助期》何以言许昌也」 按:《寰宇记》卷七许昌县下有:「许昌宫在许昌故城中,杨修作《许昌宫赋》,即此宫也。」杨修死于建安二十四年,是汉末已有许昌宫之目矣。
[一八]「在东汉属梁国者是也」 按:《郡国志 梁国》有,故属陈留,但其字作,《汉志》则作傿。
[一九]「郑伯克段之鄢,在颍川,不在陈留也」 按:《寰宇记》十二柘城县云:「春秋时,陈之株野之地。」又云:「鄢城在县北二十九里,汉县名,属陈留,王莽曰顺通。郑伯克段之地。」如其说则在陈留矣,与赵说异。
[二〇]「襄邑治思都城,都为乡之误,当以此正之」 按:标点本《地形志》中《校勘记》四十六引此《注》及杨《疏》。
[二一]「 东北向郑城」 按:《晋 杜预传》载遗令云:「连山体南北之正而邪东北。」《郡国志 注》引遗令作「邪东北向」。此作「并东北向」者,杜预以为一墓,祭仲或子产者。郦《注》作「并」者,意主祭仲、子产二墓均东北向新郑,二人皆郑大夫,皆不忘本矣。
[二二]「瀷读燕人强春言敕之敕」 按:春言不可解,疑是秦之讹,云燕人强效秦人读音。庄达吉校《淮南》云。
[二三]「《史记 卫青传》张次公封岸头侯,《索隐》引晋灼云,河东皮氏县之亭名也」 按:《汉书 卫青传》张次公为岸头侯。《注》引「晋灼曰:河东皮氏亭也。」《史记 卫青传》青校尉张次公有功,封为岸头侯。《索隐》案:「晋灼云:河东皮氏县之亭名也。」杨《疏》脱《索隐》引三字,今订补。
[二四]「《风俗通》……即此」 按:《寰宇记》卷七临颍县下有:「大陵城即郑地也,在县东三十里,即陈蕃为亭长所辱处。」即指此事。
[二五]「潧水出郑县西北平地」 按:此是潧水《经》文,应提行顶格作大字。钞手误,应改排。
[二六]「水渠出荥阳北河」 按:此下钞脱《经》文「东南过中牟县之北」八字,今订补。
[二七]「《御览》七十二作囿,亦误」 按:今影印本(即杨《疏》所称李刻者)作「圃」,不误。
[二八]「谓之黄渊」 按:《寰宇记》卷九管城县下引《水经注》此文「注入黄雀沟」下云,「即今之黄池。」
[二九]「《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清口泽为八泽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古国田泽下引《名胜志 皇畿赋》八泽九沟,自注云:「八泽,清口泽等。」
[三〇]「中牟有中汤城,汤为阳之误」 按:标点本《地形志》中《校记》二十五引《延昌志》「汤」字改「阳」,亦引此《疏》文。
[三一]「《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清阳为九沟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古圃田泽下引《名胜志 皇畿赋》,自注:「青阳沟为九沟之一。」
[三二]「吏民敬信」 按:原「史」当为「吏」,钞手讹作「史」,赵定本亦讹作「市民」。今订。
[三三]「久留非优贤……(《疏》云)此非优为但扰之误」 按:优贤义亦通。言但扰贤,不如作优贤。范《书 恭传》作「久留徒扰贤者耳」,义同但扰贤,郦氏钞变其文。优贤,优礼贤者,出《尚书 盘庚下》「优贤杨历」。故杨氏不改字。(据江声《尚书集注音疏》及王鸣盛《尚书后案》。)
[三四]「《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丈八沟为九沟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名胜志》引
《皇畿赋 注》「丈八沟为九沟之一」。
[三五]「又《史记 注》引《汲郡古文》上作北」 按:「此中牟不在赵之东也。」驳《东都》之说。下按中牟当漯水之北。赵氏误。《注》文漯水之上,当改「北」。今标点本《史记 赵世家》不误,当从之。
[三六]「朱讹作固,赵同,戴改」 按:朱本非脱而是「圃」字讹作「固」。戴官刻本亦作「固」,王先谦合校本改作「圃」。《疏》往往但据王校,不一一覆检全、赵、戴三家原本,此其一例。沈钦韩改作「圃」。(「讹」,原作「脱」,今据台北本改。)
[三七]「齐师克城而骄,遇之必败」 按:检《左传 定九年》文作「遇必败之」是也。郦引《传》未必误,此传钞而讹为「遇之必败」遂不可通。齐师得城而骄,骄兵必败,故褚师圃主攻齐师而避卫君。若此讹文作「遇之必败」,则与卫之未可胜何别乎?今订。
[三八]「于宜无嫌」 按:恐是「宜于无嫌」之误,当倒互。
[三九]「《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醋沟为九沟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古圃田泽下《名胜志》引《皇畿赋》自注:「九沟曾列醋沟。」
[四〇]「《竹书》疵为庛之误也」 按:毕沆校本吕书作「庛」,云作「疵」者误,与杨氏同。戴改非,今从毕、杨仍作「庛」。(「穰疵」下本有此句,今据台北本删。)
[四一]「守敬按:《秦策》,秦昭王举甲兵而攻魏,杜大梁之门」 按:此见《秦策》顷襄王二十年章。顷襄王使黄歇说秦昭王语:「王又举甲兵」云云,王谓秦昭王,非「楚顷襄王」也。杨氏误,今订正,
改「秦昭王」。
[四二]「《史记志疑》曰,徐广引《纪年》,徙大梁在九年」 按:检《魏世家》,非徐广所引,裴骃《集解》先引徐广曰云云,续云:「骃案:《汲冢纪年》曰,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都大梁也。」
[四三]「《地形志》浚仪下,泺水在大梁城东分为蔡渠、泺与渠形近,当渠之误」 按:《地形志》中标点本《校记》二十二,广校百衲本及北、汲、殿、局四本与南本,四本作「泺」,余皆讹字,据杨校本改正作「渠」。
[四四]「有士多髦俊之文」 按:影宋本《御览》「士」仍作「土」,则赵改「上」作「土」是也。熊氏按语可删。今校所用南京图书馆藏善本,朱《笺》本亦作「土」,不误。
[四五]「《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泥沟为九沟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名胜志》引《皇畿赋》自注,泥沟在九沟列第四。
[四六]「朱瑞讹作端」 按:南京图书馆藏善本朱《笺》作「瑞」,不误。
[四七]「其水出逢池」 按:朱氏有《笺》云:「《左传》宋景公使人告左师曰:逢泽有介麋焉,吾与之田,若何?」徐广云:「逢泽即逢池也。」又阮籍诗云:「徘徊蓬池上,还顾望大梁。」
[四八]「文帝黄初五年,亲御龙舟,循沙颍」 按:胡《注》「沙」字径作「蔡」,而《通鉴》正文仍作「沙」,「沙」之误「蔡」久矣。
[四九]「澹台墓在吴县南十八里平城」 按:《寰宇记》作「平城」,检《清一统志》长洲县亦作「平城」,
据「平地」为「平城」改。
[五〇]「惟《括地志》谓在尉氏县西南三十七里,《寰宇记》、《名胜志》同」 按:《寰宇记》作「三十七里。《名胜志》但言「七里」。
[五一]「今通许县西八里有上仓城」 按:《名胜志》河南二引《志》云:「上仓城在县西八里,五代周世宗所建筑,以贮江南饷馈。」
[五二]「西南入白鴈陂」 按:「西」,朱本讹作「而」。(今据台北本改「而」。)
[五三]「郑大夫尉氏之邑」 按:《御览》百五十八引《汉志》云:「尉氏属陈留郡。应劭曰:古狱官曰尉氏,郑之别邑也。瓒曰:郑大夫尉氏之邑,遂以为邑。师古曰:郑大夫尉氏,亦以掌狱之官,故为族耳。」引应劭语多作郑之「别狱」,今据改作「别邑」。又按:师古说最简要。尉氏为古狱官之名,郑之居是官为大夫者,因以尉氏别其族,其食邑因曰尉氏,应氏所谓「别邑」,意在此。栾盈所归,指晋之狱官,犹言归于司寇。熊氏未会此意遂斥全氏,亦未达全氏分别说之之意。
[五四]「尉氏有陵,有亭,有为树之误」 按:标点本《地形志 校记》二十一引《延昌志》卷二正今本之谬是也。但又云:「《渠油水》篇此条下杨《疏》亦以为《地形志》有树有亭下有为树之讹。」《地形志》自作「有陵有亭」,熊氏谓当以郦《注》正下有「有为树之误」。《地形志》无「有树有亭」,疑排字误。今改《注》文「树陵亭」为「陵树亭」。
[五五]「封陈敬王子恭为侯国」 按:熊氏谓恭参形近错出究难定为孰是,非也。沈炳巽改「敬王孙」,
《传》无名「子恭」者,不知何据。今考《明帝八王传》陈敬王后为彭城靖王恭,羡孙似不得名子恭也。熊氏当改而不改。
[五六]「《御览》七十八、一百五十五引《皇王世纪》」 按:卷七十八作「《皇王世纪》」,一百五十五作「《帝王世纪》」,文亦不同,但都于陈皆有之。今改原「帝」字为「皇」。
[五七]「据《后汉书 明帝八王传》章和二年,始改淮阳国为陈国」 按:《八王传》但言陈敬王以章帝遗诏立,而《和帝纪》章和二年三月丁酉,改淮阳为陈国。似宜改为《后汉书 和帝纪》。
[五八]「此作灭,形近致误」 按:杨不言「灭」与何字形近致误,意或指伐耶?
[五九]「辨者所以文身祛惑」 按:「办」字当作「辨」,辨即辩。此言俊者所以智胜 情,指下文体荷 令言,辨者所以文身祛惑,指下文口擅雌黄言。今订。
[六〇]「金史 地理志》作殳」 按:今标点本亳州下作「父」,不作「殳」。
《水经注疏》卷二十三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都杨守敬纂疏
门人枝江熊会贞参疏
阴沟水 汳水 获水朱无二字
阴沟水出河南阳武县蒗荡渠。戴改荡作,下同。会贞按:《通鉴》魏黄初六年,晋泰始六年《注》,引此并作荡。惟晋大兴三年《注》引作,误。[一]《汉志》无阴沟水,但载扶沟之《涡水》。《水经》则以阴沟为濄水之上源。据《说文》汳水受浚仪阴沟。《水经》本之,亦言汳水出阴沟于浚仪。则阴沟水甚着。《经》言出阳武县蒗荡渠,似指当时水道。自郦氏悉心参稽,乃知就梁沟既开后言,而真源实自大河出也。阳武县详《济水注》一南济下。
阴沟首受大河于卷县,朱于字讹在大河上,戴、赵移改。守敬按:古大河经今原武县西北。卷县城在原武县西北七里。阴沟出卷县而东南径县故城南,则出今原武之西。故渎东南径卷县故城
南,又东径蒙城北。会贞按:城当在今原武县西南。《史记》:秦庄襄王元年,蒙骜击取成皋、荥阳,初置三川郡,守敬按:《六国表》文。《韩世家》亦云,秦拔成皋、荥阳,而《秦本纪》云,韩献成皋、巩,恐误。郦取《六国表》,不从《秦本纪》为有识矣。疑即骜所筑也,于事未详。守敬按:蒙城即在荥阳之东北,故疑是骜所筑。然骜挟战必胜之势,似不必筑城以自阻。郦氏所为转言未详也。故渎东分为二,守敬按:分于今原武县西北。世谓之阴沟水。守敬按:明抄本、黄本并无水字。京相璠以为出河之济,又非所究。守敬按:《济水》一引京相璠言。济水自荥泽北流,与出河之济会,而实指之曰,出河之济,即阴沟之上源也。盖谓京所称出河之济非济,乃阴沟之上源。故此于阴沟云,京以为出河之济非所究。须两篇参观乃明。俱东绝济隧,朱隧作队,戴、赵改。守敬按:黄本作队,队隧通。济隧详《济水注》一,俱绝于今原武县西北。右渎东南径阳池城北,朱渎讹沟,南讹西。戴、赵改,又改池作武。会贞按:明抄本作渎。《元和志》、《寰宇记》原武县下,并作阳池城。云《竹书纪年》梁惠王十五年,遣将龙贾,筑阳池以备秦,即此。则《注》作阳池不误。戴、赵不加详考,凭臆改作阳武,疏矣。今原武县治。又东南绝长城,朱无又字,戴同,赵增。守敬按:长城详《济水注》一北济下。右渎绝于今原武县东北。径安亭北,守敬按:《史记 秦本纪》昭襄王二十四年,取魏安城。《魏世家》昭王十三年,秦拔我安城。《六国表》亦载之。《集解》引《地理志》,汝南有安城县,《正义》引《括地志》,安城故城在汝陵县东南七十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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