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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汀州府志

59 万字 · 约 28 小时 5 分钟 · 15 / 77

会员可开白话

二微五纤一尘一秒四漠(府一十四两,长九千四十六两三钱五分四厘五毫五丝七忽三微四纤二沙九尘七埃,宁一万四百六十二两八钱九分六厘一丝六忽一微一纤五沙二尘五埃八秒六漠,清五千一百三十二两四钱四分七厘四毫九丝五忽二微二纤七沙,归八千七百七十五两九钱三分三厘六微五纤二尘三埃三秒七漠,连五千六百五十三两四钱九厘二毫九忽九微七纤六尘八埃一秒,上六千二十七两八厘六丝七忽八微五纤七沙,武三千六百五十九两七钱九毫七丝四微九纤四沙九尘五埃八秒一漠,永四千五百五十六两三钱四分八厘七毫三丝六忽五微八纤二沙)。

编审溢出丁口银二两六分三厘九毫七丝八忽七微三纤四沙二尘(长汀)

额外各年里民报垦升科银共二十四两五钱二厘四毫八丝七忽二微一纤一沙三尘八埃六秒一漠(长二两五钱九分八厘二毫八丝三忽九微三纤九沙七尘一埃三秒二漠,清八钱五分一厘一毫五丝七忽一微七纤三沙六尘一埃四秒七漠,归一十两一钱七分四厘二毫六丝六忽六微四沙八尘五埃六秒三漠,连五两七钱八厘七毫五丝一忽二微五纤六沙一尘八埃三漠,上三两七钱五分四厘六毫七丝六微二纤三沙三尘二埃八秒二漠,武一两二钱三分五厘五毫八丝六忽九纤八沙六尘六埃九秒四漠,永九钱八分七毫七丝一忽五微一纤五沙一尘二埃七秒)。

雍正十三年,册报劝垦,应于乾隆庚申年起科,银四十九两二钱九分五厘三毫八微五纤九沙六尘四埃七秒四漠(长二两七钱五分三毫六丝一忽四微一纤三沙二尘八埃六秒,宁九钱五分六厘八毫五丝三忽二微七纤二沙一尘六埃一秒九漠,清二两二钱八分三厘四毫七丝四忽五微四纤二沙七秒三漠,归二两七钱八分一厘八毫九丝八忽五微七纤九沙九尘二埃二秒一漠,连二十九两二钱九分三厘二丝一忽五微七纤二沙八尘三埃六秒六漠,上二两八钱七分六厘四丝五忽六微一纤七沙一尘三埃三秒六漠,武九钱八分四厘五丝四忽二微三纤一沙七尘三埃三秒九漠,永七两二钱六分九厘五毫九丝一忽六微一纤五尘六埃六秒)。

雍正十三年劝垦,应于乾隆甲子年起科,银一十一两二钱三分一厘四毫四丝一忽三纤四沙七尘一埃八秒一漠(长六两三钱一分七厘七毫二丝六忽六微二纤二沙九尘三埃二秒九漠,归五钱七分六厘七毫二丝一忽五微一纤五沙四尘四埃五秒二漠,永四两三钱三分六厘九毫九丝二忽八微九纤六沙三尘四埃)。

乾隆十二年,首垦额外溢出田,应于本年起科,银一钱二分九厘六毫三丝一忽六微二纤七尘九埃四秒五漠(上杭)。

绅衿削免银四千五百五十九两六钱七分六厘二毫四丝(长三百四十三两五钱三分六厘,宁四百五十九两二分七厘三毫,清八百六十八两七分六厘八毫,归五百三十五两四钱三分二厘三毫,连五百一十三两四钱四分七厘,上七百八十四两六钱一分四厘七毫二丝,武二百八十六两七钱七厘四毫,永七百六十八两八钱三分四厘七毫二丝)。

按削免一款缘明制,绅衿吏承例有优免,自三十石三十丁以至一石一丁,视职秩以定优免之数,岁有增减,年额不同。

本朝顺治十四年,令绅衿止免本身丁徭,其田地与民一体当差。当时,未将原编差徭若干匀入纲丁、纲田,将差丁、差田减征。乃另增削免一款,作为定额,奉行之不善,今已难挽。盖田条鞭所误也。

屯丁银一十二两三钱九分二厘一毫二忽三微一纤六沙三尘一秒八漠(宁六两一钱五分九厘八毫三丝七忽九微六纤六沙,清九钱四分五厘八毫九忽三微二纤二沙,上五两二钱八分六厘四毫五丝五忽二纤八沙三尘一秒八漠)。

新裁站银一千三百六十两(长三百三十四两八钱,宁二百二两一钱二分,清二百一十三两二钱八分,归七十四两四钱,连九十三两九钱六分,上一百六十八两六钱四分,武一百二十四两,永一百四十八两)。

新裁民壮工食银一千三百七十六两四钱(长一百二十四两,宁一百六十一两二钱,清一百八十六两,归、连、武、永各一百六十八两,上一百六十一两二钱)。

匠班匀入田粮内征解银一百一十九两五钱(长一十四两五钱,宁一十九两五钱,清三十四两五钱,归一十一两,连一十二两五钱,上二十二两,武三两五钱,永二两)。

存留

府属额征存留银一万八千六百一十八两二钱九分七厘三毫四丝六忽(内:长四千二百九十两九钱五分八厘九毫六丝一忽,宁二千八百六十七两零七分一厘二毫四丝一忽,清二千三百七十一两五钱九分七厘五毫二丝一忽,归一千六百九十九两四钱八分八毫五丝三忽二微,连一千五百二十四两九钱六分四厘一毫七丝一忽,上二千四百零二两三钱六分七厘四毫四丝,武一千五百一十四两三钱五分一厘四毫八丝九忽,永一千九百四十七两六钱零五厘五毫六丝八忽八微)。

秋粮米

府属厅县峰市县丞共征本色秋粮米一万四千六百四十六石一斗一升四合五勺七抄八撮二圭六粟一黍二稷二糠(汀军厅征八千二百三十一石九斗一升七合一勺三抄九撮七圭四粟八粒四黍六稷三糠,上杭县征三千五百三石二升三合八勺七抄九圭七粟二粒九黍二稷九糠,峰市县丞征九十三石三升八合三抄四撮四圭五粟九粒八黍,武平县征二千八百一十八石一斗三升五合五勺三抄三撮七粟八粒九黍三稷)。内:一拨兑留给汀州镇标三菅兵米一万一百一十九石六斗,一拨解省粮米四千五百二十六石五斗一升四合五勺七抄八撮二圭六粟一黍二稷二糠。

耗羡

府属各县共征耗羡平余,银一万八千一十二两四钱四分二厘一丝九忽一微七沙四尘三埃三秒五漠。内:

原派起运一分水脚银一千二百七两八钱七分八厘二丝六忽四纤八沙一尘八埃五秒四漠。

原派解司公费银六千七百五十四两八钱四分二厘三毫九丝八忽五纤九沙二尘四埃八秒一漠(此原派应解之数。乾隆十七年水脚奉裁,应归入此款内汇解充公)。

原派道、府、厅、县佐杂养廉银一万零九两七钱二分一厘五毫九丝五忽(汀漳道四百二十九两七钱二分一厘五毫九丝五忽,本府一千八百两,同知五百两,长汀、宁化各一千两,上杭、连城各八百两,清流、归化、武平、永定各六百两,泉上、峰市二县丞各一百六十两,府经历、司狱各四十两,长汀县丞四十两,长、宁、清、归、连、上、武、永典史共八员各四十两,巡检十一员各四十两,驿丞二员各四十两)。

明制田地、山荡皆科米,定则有官米、民米之分,官米每斗加耗三合五勺,民米每斗加耗七合,以为预备仓厫折耗继入正额支销。迨后各仓民米每正耗米一石,又增耗米五升,亦作正额支销。万历七年,都御史庞尚鹏行一条鞭之法,将正耗米统计入额,同四差编征银两,于是鼠耗之外复有火耗之征,每正银一两,折算九钱,将耗余以为各项使费及上司年节规礼。雍正六年,山西巡抚诺敏;雍正七年,河东总督田文镜,以有司重耗殃民,奏请定额提解归公,酌给各官养廉,闽省于雍正七年定额,布政潘体丰详定各州县额征地丁粮米,均取加一火耗,每两外计并封一分、平余一分归入正额,以一分为起运水脚,余为公费养廉。乾隆十七年,奏准部咨以起解钱粮夫船脚费,各省章程案内向无动支造报,径行删除。并令将乾隆十三、十四、十五等年用过水脚银两,着落赔补,未悉并封、平余二分,亦各省所未核计者,故各省不报销水脚。而闽省派支也,仰蒙恩旨免其赔补。圣恩宽大,安得持筹者将赋役原委上达九重,并耗羡而除之,岂非斯民之大幸乎?

榷政

宋光宗绍熙间,上杭运漳盐十船,船六十箩,官给纲本至漳买之。宁宗嘉定六年,知州赵崇模请改运潮盐。理宗绍定五年,知州李华申请以杭、潮接壤,私贩旁午,艰于发卖,每年止就潮州潭口场买三纲,每纲千七百斤。长汀等县自潭口纳税至上杭者,县官检核方至州交纳,纲十船共四百箩,箩二十贯,内取箩头(四百八十一贯九百三十四文,钱会各半),以赡学。

元无考。

明洪武间,递年有商课之钞。成化二年,御史朱贤、巡道牟俸等以杭城隘不足居军,命邑令胡钺拓而大之。邑听选监生温祐在京上言,请暂抽河税,以城工竣而罢(每盐船税一钱五分,铁二分,鱼一分,委阴阳学员同老人轮收之)。既竣之后,又以城武平、永定及新建衙署皆,收河税,因循未寝。正德四年,镇守太监梁某尽以所税输京。十一年,漳州大帽山丹竹楼山寇倡乱,虔抚王守仁驻镇,改题前税为兵饷,以前司税之员多弊,改令本府委官稽之。嘉靖元年,巡道王俊民立法,凡商船不论所载多寡,给之以票,抵府卖者为长船,至府税课司交之;止于县者为短船,在县收之。十七年,知县伍笾请每船给票,其长短之数,随所至之地核之,由是税额加增。每盐一船抽银二钱八分,每货一船抽银一钱一分五厘,岁无定额,以船之多寡定税之盈亏,每年多者约可得四五千两。内:解武平营兵饷银一千三百五十三两九钱五分,守道家健工食并扣充饷银二百一十六两,分巡道阅操犒赏银八十两,启闭城门、放铳硝磺银八两四钱,有闰年加七钱,誊造循环纸张工食银十两八钱八分,布政司溢额银二百一十两六钱一分一厘五毫二丝,虔院盐饷银三十六两。万历二十七年,遣内监高寀入闽抽税,又于前项税银内每年割解京银一千二百两,监费二百五十七两八钱。四十二年,撤回内珰;前银起解布政司充饷。崇祯八年,本府新设威远营,议于前税内动支银七百四十四两,有闰年加银六十二两,备本营兵食。其抽税官员,议归本县正官董之。裁税官心红、每年议解银四百两,以佐岩前营兵食。又解京助饷银二千两。十七年,知县罗万藻议留为新兵月饷。

本朝顺治五年,原编河税银三千二十二两三钱六分一厘五毫二丝,归入地丁额内,解布政司。其盈余银年约三千余两,另批解司充公。雍正五、六年间,清查关税,督抚委员监收,经布政使潘体丰详请,除正额外,以雍正六年所收盈余五千九百三十一两六钱一分九毫九丝七忽九微二纤四沙,作为盈余定额,照数征解。乾隆三年,奉文原征河税改归商税款内造报,每年比较盈缺,着落追赔。

原解监河税银一千二百两。

监费银二百五十七两八钱。

武平营河税银一千三百五十三两九钱五分。

溢额河税银二百一十两六钱一分一厘五毫二丝。以上共正额银三千二十二两三钱六分一厘五毫二丝,外盈余银六千七十两有奇,年无定额。

杂 税

长汀县原额京果、通盐、牛牙税银二百八十三两,原额福铁牛骨税银一十二两,原额纸税银二两,新增本城松杂炭行、发夫行、古城过载行税银一十六两。以上原额、新增共征税银三百一十三两。

宁化县原额花布牙税银一十二两,原额猪税银七两五钱,原额牛税银五两,原额当税银五两。

归化县原额纸牙税银六两五钱,原额牛、猪杂税银一十八两八钱。

连城县牛税一十七两,年无定额。

上杭县原额花布牙税银八十两,原额苎、笋、纸牙税银五两,原额连三纸牙税银五两,原额铁炉饷银一十两,原额猪税银五两(此款捐解),牛税银九两有奇,年无定额。以上各饷税共一百一十四两有奇。

武平县原额牛税银六两。

永定县原额摺滩、仙师宫、深溪三埠牙税银共二十一两。

税 契

税契银两年无定额。按天启四年御史吴尚默请定,吏胥税役以补民赋之不及,议定民间田房税契,每两纳银三分,一切书办等役,以三年役满出缺,代者纳税。至各项牙税,乃崇祯年间以军兴旁午,饷费不继,因而派征。虽入正供,仍列外赋,庶为将来豁免之地耳。

仓储(社仓、耤田附)

积贮乃民命之大原,所关极重。《周礼》: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廪人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周赐,稍食以岁之上下。若民食不能入二餔,则令邦移民就谷。其未荒也,预有以待之;将荒也,先有以计之;既荒也,大有以救之。我朝仓储最为充裕,偶值水旱偏灾,人皆乐业,民无流离,岂非积贮丰而拯救力,故遇灾无患欤?志仓储。

汉耿寿昌请令边郡筑仓,以谷贱时则增价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则减价而粜,以利民。名曰常平仓。

隋开皇五年,度支尚书长孙平奏,令田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以下,贫富为差,轮输之当社,委社司检校,以备凶年,名义仓。

唐刘晏为转运使,诸道置知院官,具报丰歉,丰取歉予,率诸州县储米三万余斛。

宋朱熹建立社仓,使贫民岁以中夏受粟于仓,冬则加什一以价,岁少收则弛其息之半,大祲则尽弛之。期以数年,子什其母,则惠足以广而息,遂损以予民,行之数年,人以为便。

明制,州、县各设预备仓,以为济荒之本,又有蠲免税粮之令,有先发仓廪后奏闻之令。

本朝有常平仓谷,有官民捐积谷,有社仓谷。常平仓谷乃捐监收贮,以备平粜蠲赈之用。官民捐积谷乃历年官民捐输,以备赈者,均入正额。社仓谷乃各社捐输,听社长副自行经理,以时出纳者。仓厫皆动项建造,核实报销,不累及里甲,法良意美,远迈历朝。乾隆十四年,复就各府、州、县情形酌定额存谷数,每年减价平粜,如平粜系溢额之谷,将价银解司,毋庸买补;系额内者,或俟秋收买补,或以续收监谷补额,仓储颇裕。

明府属岁额积谷六千七百石(春夏积银,解充辽饷;秋冬积谷,存留备赈)。春夏积银一千零五两(府九十两,长一百二十两,宁一百五十两,清一百三十五两,归一百二十两,连一百零五两,上一百三十五两,武九十两,永六十两)。秋冬积谷三千三百五十石(奉文扣三分,解充辽饷,七分实存,备赈)。三分积银三百零一两五钱(府二十七两,长三十六两,宁四十五两,清四十两五钱,归三十六两,连三十一两五钱,上四十两五钱,武二十七两,永一十八两)。七分积谷二千三百四十五石(府二百一十石,长二百八十石,宁三百五十石,清三百一十五石,归二百八十石,连二百四十五石,上三百一十五石,武二百一十石,永一百四十石)。续加积备赈谷一千一百七十石(府一百石,长一百五十石,宁二百石,清一百石,归一百二十石,连一百石,上二百石,武一百石,永一百石)。

本朝乾隆十四年八月,议准府、县各仓额贮谷共三十九万五千八百八十六石四斗二合一勺七抄(府一十一万三千七百八十四石三斗七升二合,长三万四千一百三十七石二斗四升,宁四万三千六百二十三石八斗九升七合五勺,清二万九千四百八十石四升,归二万九千八百三十四石六斗四升,连三万七千六十四石四斗三升,上四万八千八百五十三石一斗九升五合二勺,武三万八千七百七十六石九斗四升,永二万三百三十一石六斗三升七合四勺七抄)。

社仓谷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五石三斗六升二合七勺九抄六撮八圭四粟(长四千二百二十二石八斗四升一合,宁三百二十二石一斗九升,清二千二百零二石二斗三升四勺,归一千二百八十石五斗七升三合,连二千六百三十九石二斗九升七合,上二千六百五十九石五升二合二勺,武二千零八十九石五斗一合,永五百九十二石九斗二千七合,泉上县丞分贮二十一石一斗,峰市县丞分贮一百九十五石六斗五升一合一勺九抄六撮八圭四粟)。

各县社谷有附贮于县仓者,有分贮于各社。惟上杭一县间有出借取息,余则听社长副收贮。官吏虽不经手,亦鲜查其出入,仅循例取结而已。雍正二年、三年,虽屡颁条令,终无实效。总之,法非不善,得其人则治,不得其人则敝。常平非不善奉行者未必皆如耿寿昌之所言。义仓非不善。奉行者未必皆如长孙平之所奏。社仓非不善。奉行者未必皆如朱子之条约。预备非不善,奉行者未必皆实心为民。迩年岁岁平粜,积渐难返。然买补艰难,综核严密,谷价日增不能平减,又在有位者之因时调剂也。

耤 田

《礼记》祭统云,天子亲耕于南郊,诸侯耕于东郊。耕耤之仪自古不废。然历代以来,各府州县并未设立耤田。雍正四年,仰蒙世宗宪皇帝特颁谕旨,令各州县设立耤田,以供粢盛。雍正五年,礼部议准耤田坛法规制,令各省择东郊官地洁净丰腴者,立为耤田;如无官地,动支正项钱粮置买民田,以四亩九分为耤田外,即于耤田后建立先农坛,高二尺一寸,宽二丈五尺,坛后酌建正房三间,配房各一间,恭奉神牌、祭品、农具。耕耤日期,每年择吉颁行各省同日举行。所收米谷数目,用过粢盛数目,造册报布政司,送户部查核。

雍正四年,共设耤田三十九亩二分(各县各四亩九分)。

雍正五年起至乾隆十七年,除粢盛动用谷数外,尚存谷石变价银两及存仓谷数,附载备查。

长汀县存谷三十七石九斗六升,存谷价银三十三两二钱六分四厘一毫五丝。

宁化县存仓谷一十九石三斗,存谷价银一十二两八钱三分四厘五毫。

清流县存仓谷七十石,存谷价银四十六两二钱三分五厘。

归化县存仓谷四十六石九斗,存谷价银二十八两九分三厘。

连城县存仓谷四十九石,存谷价银二十九两七钱六分五厘。

上杭县存仓谷七十五石,存谷价银五十两二钱八分。

武平县存仓谷三十三石九斗,存谷价银二十四两二银四分。

永定县存仓谷四十七石二斗,存谷价银三十一两三钱八分八厘。

盐 课

宋时,长汀、宁化、清流三县运福盐,上杭、武平、连城运漳盐。多者十纲,少者三、四纲,每纲十船,每船六十箩。官给纲本,至福、漳二州买盐,运至本州,编排人户,分四等给卖之。每斤卖九文。自绍定后,户口凋耗,凭甲长请盐分卖。后上杭以郡守李华申请,复运潮盐,逐年于龙潭口卖三纲,纲计一千七百秤。淳熙十三年,减汀州盐价,岁万緍(旧志)。

宋天圣而后,东西海场共十三,并领于广州,岁鬻五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六石,以给东西路。庆历间,转运使李敷、王繇,请运广州盐于南雄州,以给虔、吉。继三司判官周湛复请运入虔州。嘉祐末,令广南盐入虔、汀,所过州县收算(广东通志)。

明成化八年,巡抚韩雍始奏议熟盐万斤,定抽官价一两,生盐减十之一为军饷。嘉靖二十八年,议分为四,仍以万斤为率,青生盐饷银八钱,白生盐九钱,东路熟盐一两,西路熟盐一两二钱。盐法道刘一澜为内监议税,揭报止有三项,青生八钱,东生一两,西熟一两二钱,随其报买盐数,预纳饷银完足,给票定限往场收买,依限回销,岁约银八千两(广东通志)。

本朝盐课,最为充裕。两粤原额银不满二十万,原隶巡抚兼管。康熙三十一年,始设盐差,专理鹾政。康熙三十二年,将原额大引,照依淮例改为十小引,裁去水客,革除军饷、额饷、包税、余盐等名色,并商人项下额饷、余盐、加饷、时值等名色,捆为一例,捆征节年加增九万余两。康熙四十五年,巡抚范时崇兼理盐政,将盐院羡余十万两、运司羡余六万两,归入正饷,每年额征盐课共四十五万五千九百二十两零。嗣因余费之名革而复设,场商无力养灶,盐半走私;埠商无力行运,引多壅积;欠帑百十余万。雍正二年,改归两广总督专管。总督孔毓珣以商人奢侈縻费,操纵居奇,误课病民,将汀属额引六万六千七百八十四道三分九厘七毫(长二万一千二百三十七道三分一厘九毫,宁一万零六百七十七道九分七厘九毫,清六千二百六十三道六分五厘二毫,归三千三百二十七道七分四厘五毫,连四千五十九道三分二厘六毫,上一万九百六十七道九分七厘九毫,武五千六百六十六道四分八厘九毫,永四千五百八十三道九分零八毫)。每引配盐二百三十五斤,征饷费银五钱九分八厘零八忽零三纤八沙五尘七埃三渺。每引二百五十道,发水程一张,计盐三河九只一分六厘六毫,征盐价八十两零二钱九分一厘六毫,杂费银四两五钱八分六厘五毫。潮盐,发帑官收,运广济桥配埠,并听海阳等七县埠商,告折菜渔引盐赴兑。奏请改为官运官销,八县协办。知府汇总其成,每年知府出具印领,自备盐价水脚,赴潮州陆续领盐运回,按地方盈缩,分发八县通融销售,务足三万九千九百三十七两零之课额。并复设潮州运同一员,专司盘掣。乾隆元年,御史甄之璜条奏将各处官销地方,请仍召商认办。乾隆二年,始各召商办运。无如各商悉系乏本之人,公私积欠累累,每遇解饷,遍向子店告贷,子店因而挟制分盐,高抬垄断。乾隆十六年春季,粤盐缺产,商运不继,民多茹淡。知府曾曰瑛因设厂,委员监卖,并酌定价值,令长汀县丁潍议定章程,按月核报,多方调剂,民食始免匮乏。

汀州府属八县原额加饷银三万九千九百三十七两六钱零六厘二毫五丝七忽二微五纤零五尘四埃五渺四漠八末一逡(长一万二千七百两零八分七厘四毫七丝九忽七微三纤九沙一尘零五秒七漠八末七逡,宁六千三百八十五两五钱一分七厘二毫七丝七忽七微一纤三沙六尘八埃三渺九漠六末七逡,清三千七百四十五两七钱一分四厘二毫四丝六忽八微二纤三沙八尘四埃八秒五漠九末六逡,归一千九百九十两零一分八厘二毫六丝零三微二纤一沙一尘零七秒八漠八末五逡,连二千四百二十七两七钱九厘五毫七丝九忽一微八纤八沙三尘八埃一秒七漠九末八逡,上六千五百五十八两九钱三分九厘六毫零八忽八微九纤九沙八尘五埃三秒九漠六末七逡,武三千三百八十八两六钱零五厘五毫七丝二忽四微八纤五沙四尘八埃一漠九末七逡,永二千七百四十一两二钱一分三厘八毫三丝二忽七纤九沙八埃三秒二漠八末四逡)。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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