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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漕船志

8.1 万字 · 约 3 小时 52 分钟 · 4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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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四名,办料一十二名;

留守左卫用工二名,办料三名;

骁骑右卫用工九名,办料一十三名;

镇南卫用工三名,办料一十八名;

龙虎卫用工五名,办料四十二名;

龙虎左卫用工四名,办料二十一名;

龙江左卫用工九名,办料三十四名;

龙江右卫用工九名,办料九十一名;

水军左卫用工一十六名,办料七十五名;

武德卫用工二名,办料一十八名;

留守右卫用工一名,办料九名;

虎贲右卫用工二名,办料一十二名;

水军右卫用工八名,办料三十名;

豹韬卫用工二名,办料一十一名;

豹韬左卫用工四名,办料二十六名;

兴武卫用工三名,办料一十三名;

鹰扬卫用工二名,办料一十四名;

江阴卫用工一十一名,办料四十一名;

横海卫用工四名,办料三十一名。

按:南京各卫旧额,军办银内每年例该料银二千六百二十两,草银一百二十八两。比因各军掣取运粮,免其出办,节经漕运衙门会议,户部题准,将南京刑部、都察院赃罚银内,每年动支二千七百四十八两,以补军办料草银之数。后因赃罚称匮,又议动支南京户部盐引纸价银一千七百四十八两,兵部缺官柴薪银一千两,每年差官领取,解赴漕运衙门,发淮安府贮库,以为改造本总厂船“军三”小料之需。详见“法例”。

直隶卫所用工办料军余一千八百二十九名用工一百八十五名,办料一千六百四十四名,各办不等。每年共办料银四千六百五十九两。

淮安卫用工一十一名,办料二百四十一名;

大河卫用工一十八名,办料三百五十九名;

庐州卫用工八名,办料四十二名;

仪真卫用工七名,办料一百六十四名;

归德卫用工一十二名,办料一百二十二名;

高邮卫用工一十名,办料九名;

兴化所用工五名,办料九名;

滁州卫用工一十一名,办料三十一名;

六安卫用工九名,办料一百一十六名;

泗州卫用工三十一名,办料七十六名;

徐州左卫用工一十二名,办料二十三名;

扬州卫用工九名,办料二百三十五名;

寿州卫用工一十三名,办料七十六名;

徐州卫用工一十三名,办料八名;

邳州卫用工一十六名,办料六十一名。

中都卫所用工办料军余六百五十五名用工一百二十一名,办料五百三十四名,各办不等。每年共办料银一千九百六十八两。

凤阳中卫用工一十一名,办料四十四名;

洪塘所用工一十名,办料二十四名;

凤阳右卫用工九名,办料五十三名;

留守左卫用工一十四名,办料四十六名;

留守中卫用工一十二名,办料五十三名;

怀远卫用工九名,办料四十九名;

凤阳卫用工八名,办料五十五名;

长淮卫用工一十八名,办料八十六名;

武平卫用工九名,办料三十七名;

宿州卫用工八名,办料五十七名;

颍川卫用工一十名,办料二十五名;

颍上所用工三名,办料五名。

卫河厂用工办料军余二百一十九名,共该料银三百一十三两五钱。

山东卫所用工办料军余一百九十二名用工三十名,办料一百六十二名,各办不等。每年共办料银三百一十三两五钱。

济宁卫用工九名,办料一十三名;

临清卫用工十名,办料六十一名;

平山卫用工四名,办料四十五名;

东昌卫用工三名,办料二十名;

任城卫用工二名,办料五名;

东平所用工一名,办料一十三名;

濮州所用工一名,办料五名。

遮洋卫分用工军余二十七名:

淮安卫用工二名,

大河卫用工四名,

泗州卫用工四名,

高邮卫用工二名,

长淮卫用工三名,

扬州卫用工四名,

德州卫用工二名,

德州左卫用工二名,

天津卫、天津右卫用工一名,

天津左卫用工一名,

通州左右卫用工一名,

定边卫、神武中卫用工一名。

按:遮洋总各卫原未设有办料军余,惟以运军减存料银,充造船之需而已。

减存料办

减存料银,乃旗造漕船额料也。先年议准,凡遇灾免之年,粮改折色,各卫所运船空闲者,令歇役。运军每名办减免料银二两四钱,近例俱将各军月粮抵扣,类解漕运衙门,转发淮安府寄库,以为改造旗船“军三”小料之需。其中都、南北直隶、山东各卫所减存料银,原无定数,惟以歇役运军多寡为盈缩。其京卫运军歇役者少,议于江、浙纲运过江脚米银内,每年扣除银共四千六百六两有零,以补减存料银之数。

以上军办减存银两,即所谓“军三”小料,以供造船钉、灰、油、麻诸费之需者也。

相按:漕船料价,成化以前其病在民,时派料各省,民苦征解故也。成化以后,其病在军,免民解料,拘于芜、杭抽分银数,军士每有(陪)[赔]补之患。嘉靖以后,其病在厂。船归厂造,军免(陪)[赔]补,但船日增,而料日缩,致将别项银两借造。夫治艘以漕粟,国之重计;兴利以除害,漕之永图也。今厂之病蹙矣,不思有以起之可乎哉!夫原议芜、杭料价,有定数也。今船日增矣,而料独不可增乎?况人匠军办等银,皆额料之旧也。今委任不得其人,征解不及其数,如之何?其有济也,必也,究利弊之源,申综核之令,严征解之法,俾额料不减于旧,而后可以纾杞人之深忧矣。否则,积逋相因,而燃眉莫捄,所谓七年之病,而求三年之艾也,嗟何及也哉!

漕船志 卷之五

卷之五

公署

宫室掌之圬人,次舍载于《周礼》,君子攸跻攸芋,以宣政令,以表民物者,公署之不可已也如是。明兴,分遣使臣饰厥攸居,俾奠莅有所,游息有地,凡以示优礼也。噫!仰视帡幪,而弗思所以报称,毋取于使臣也与哉!志《公署》。

《百官志》曰:“官司之名,曰司者言法度之所司也。”分司之得名,义取诸此。唐贞观初,京司及州县皆有公廨田,供公私之费。其后以用度不足,京官有俸赐而已。诸司置公廨,本钱以番官,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建隆中,诏百官:“今后满任,具治所廨舍有无损坏,及所增修着为籍,受代则书于考课之文。其损坏不完者,殿一选;完葺建置而不烦民力者,减一选。”柳子厚曰:“高其闬闳,壮其门阁,修容之有地,交政之有所,政以之成礼,于是具。”出柳文。李华曰:“政事堂者,臣不可以悖道于君,逆道于人,黩道于货,乱道于刑,克一方之命,变王者之制,此堂得以易之。”出《政事堂记》。淮浦司厂,规制旧已寖备,足征署治矣。修葺而增饰,俾勿坏,是在后之[君]子者焉。

工部厂东西三百五十步,南北一百五十步,永乐十三年建。

牌坊,一座,扁曰“工部厂”;左右榜房,各三间;大门,三间;东西直宿房,各三间;仪门,一间,扁曰“仰极”;东西库房,各六间;正堂,三间,扁曰“鉴空衡平”,翰林院侍读学士西充马公廷用有记,见《艺文志》;左公移房,一间;右船料库,一间;退轩,一间,扁曰“自公”;后堂,三间;书办房,三间;庖湢房,三间;文昌、土神祠,各一所;厂外更楼。一座。

工部分司东西一百三十步,南北一百二十二步,永乐十三年建。

东西牌坊二座,扁曰“利涉济漕”;大门,三间;扁曰“工部分司”;左右听事直宿房,各四间;左右廊房,各六间;仪门,三间,扁曰“淮南漕政”;正堂,三间,扁曰“济川”,翰林院庶吉士胡君爟有记,见《艺文志》;卷轩,三间;退堂,三间,扁曰“青天白日”;东书房,三间,扁曰“思补”;东西书办皂隶房,各三间;东西文卷库房,各三间;东庖湢房,三间;西慎独轩,三间;益民堂,三间,在正堂之左;一鉴亭,三间,在益民堂之前,主事陈君焕建,有记,见《艺文志》;葵亭,一间,在一鉴亭之前,主事姚君文灏建,丁君瓒有记,见《艺文志》;积翠亭,一间,在葵亭之左;内寝堂,三间,扁曰“清慎勤”;东西围房,各五间;崇景堂,三间,主事邵君经济建,参政李君元有记,见《艺文志》;后堂,三间;土神祠,三间;西虚白亭,一座,今废,主事丁君瓒有记,见《艺文志》;人匠房,五间;更夫房,三间;朝阳留晖门,二座,主事任君恩建;眺远楼。一座。

抽分厂在淮安府城南六里。

牌坊,一座,扁曰“都水行台”;旗竿,一根;大门,三间;正堂,三间;退堂,三间;左右厢房,各三间;神祠。一所。

提举司在部厂后,正统元年建。

大门,三间;二门,一间;正厅,三间;典史厅,三间;东西文卷房,各三间;提举住房,十间;典史住房,五间;吏住房。三间。

清江造船总厂

牌坊,一座,扁曰“督造船厂”;大门,三间;二门,一间;正厅,三间;东西书办、军牢房,各三间;退轩,三间;土神祠。一间。以上俱主事邵君经济建。

卫河造船总厂

大门,三间;二门,一间;正厅,三间;东西书办、军牢房,各三间;退轩,三间;住房。三间。以上俱主事邵君经济建。

清江书舍

大门,三间;木屏,一座;文会堂,三间;退省轩,三间;左右号房。共十二间。俱主事叶君选建,有记,见《艺文志》。

清江义学

大门,一间;正房,三间。主事叶君选建,有记,见《艺文志》。

官属

天下之政必有统,治则事权兼总,而法令乃行。必有分治,则群力毕趋而庶绩斯底。矧漕政孔殷,不有官属,孰与理错而解棼哉!是故严以监临,体统正矣;周以防范,纲纪肃矣;鼓以激劝,威惠行矣。莅属之道,其庶几乎?志“官属”。

唐刘晏为度支使,常以为办集众务,在于得人,故必择通敏、精悍、廉勤之士而用之。至于勾检簿书,出纳钱谷,事虽至细,必委之士类,吏惟书符牒,不得轻出一言。常言士陷赃贿则沦弃于时,名重于利,故士多清修;吏虽廉洁,终无显荣,利重于名,故吏多贪污。出《唐书》。

元耶律楚材奏立征收课税使,凡长贰悉用士人,如陈时可、赵昉等,皆宽厚长者,极天下之选。参佐皆用省部旧人。出《元史》。

司厂官属,或以铨授,或以例设,官匪冗员,事多兼济。敢告尔属,尚思所以靖共有位,无贻瘝旷之辱也哉!

把总官五员,旧设二员。遇缺,漕运衙门访取各卫指挥贤能者,俱以本等职衔分理造船事务。正德四年,始假以把总名色。今增至五员。

清江厂四员,卫河厂一员。

提举司官二员:

提举一员,正八品,原系龙江提举司委官署管。正统二年,主事胡君臻始请设。

典史一员,未入流,今缺。吏二名,今缺一名。

各总厂官四十员,系各卫所千百户、镇抚等官,遇缺取补。

清江厂官三十六员。

南京总三十四厂:

水军左卫厂官一员;

龙江右卫厂官一员;

豹韬左卫厂官一员;

龙虎左卫厂官一员;兼管留守左卫厂。

龙江左卫厂官一员;兼管沈阳右卫、兴武卫厂。

水军右卫厂官一员;兼管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厂。

江阴卫厂官一员;兼管神策卫、鹰扬卫、金吾前、金吾后卫厂。

镇南卫厂官一员;兼管旗手卫、府军卫、羽林右、骁骑右卫厂。

武德卫厂官一员;兼管应天卫、虎贲右卫、留守右卫厂。

横海卫厂官一员;兼管羽林左卫、留守中卫厂。

龙虎卫厂官一员;兼管豹韬卫厂。

广洋卫厂官一员;兼管锦衣卫[厂]。

中都总十二厂:

凤阳中卫厂官一员;

凤阳右卫厂官一员;

留守左卫厂官一员;

留守中卫厂官一员;兼管武平卫厂。

长淮卫厂官一员;兼管本卫遮洋厂。

怀远卫厂官一员;兼管宿州卫厂。

凤阳卫厂官一员;兼管颍川卫、颍上所、洪塘所厂。

颍川卫厂官一员;今缺,附凤阳卫厂官兼管。

武平卫厂官一员;今缺,附留守中卫厂官兼管。

宿州卫厂官一员;今缺,附怀远卫厂官兼管。

直隶总十八厂:

庐州卫厂官一员;

淮安卫厂官一员;

大河卫厂官一员;

仪真卫厂官一员;

归德卫厂官一员;

滁州卫厂官一员;

六安卫厂官一员;

寿州卫厂官一员;

徐州卫厂官一员;

邳州卫厂官一员;

徐州左卫厂官一员;

泗州卫厂官一员;兼管本卫遮洋厂。

高邮卫厂官一员;兼管兴化所并本卫遮洋厂。

扬州卫厂官一员;兼管通州、泰州、盐城三所,并本卫遮洋厂。

卫河厂官四员。

山东总七厂:

临清卫厂官一员;兼管平山卫、东平所厂。

济宁卫厂官一员;兼管任城卫、东昌卫、濮州所厂。

遮洋总十一厂:

淮安卫厂官一员;兼管大河卫厂。

德州卫厂官一员;兼管德州左卫、神武中卫、定边卫、天津左卫、天津右卫、天津卫、通州左卫、通州右卫厂。

以上各厂,船数多者,特设专官管理。少者附各厂兼摄,亦官不必备之意也。

税课司官二员、吏四名:

大使一员,专理商税,吏三名;

副使一员,专理抽分,吏一名。

闸官四员:

移风闸官一员,兼管板闸,吏一名;

清江闸官一员,吏一名;

福兴闸官一员,吏一名;

新庄闸官一员。福兴闸吏代办。

人役

古者自王公而下,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故曰:“君子劳心,小人劳力。”此之谓也。盖政事之司,待命相力,匪役诸其人曷以济哉!制有定数,示弗冗也;事有常职,示弗侵也。严之防御,而周之体悉,其逮下之道乎?志“人役”。

周官宰,夫掌百官之征令,辨其八职。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七曰胥掌官叙以治叙,八曰徒掌官令以征令。然自太宰至旅下士,凡六十三人。而府史胥徒,止百五十人,五官亦然,其所以省吏员者至矣。夫吏省则其禄易给,吏有禄,则人知自爱。故当时庶人之在官者,无非贤也。后世一职一司,而胥吏不胜其众,官之不胜,吏奸也明矣。盖为治之道,当委任责成。而岁终考其殿最,必使案不重校,文不烦悉,然后易以校,而无纷更蒙蔽之患。苟一事而数人主之,则甲可乙否,此是彼非。一人之聪明有限,众人之错杂难防,是岂御简举要之道哉!出丘文庄公《大学衍义补》。司厂人役,大约从省,今复裁其可省者,求至于无可省而止云。

书办二名,各厂军(识)[职]内选用;

算手一名,旧规二名,今减去一名,各厂军(识)[职]内选用;

农民八名,山阳、清河二县申送,分为二班,每班四名听用;

门子四名,山阳县徭役内编送,分为内外二班听用;

老人二名,山阳县申送,看守桥闸各坝,验收抽分号票;

阴阳生二名,淮安府阴阳学申送;

皂隶十六名,邳州并清河县徭役内编送,分为内外二班应役;

巡拦五名,山阳县徭役内编送,看守桥闸各坝,缉查匿税货物;

军余十名,各厂用工军役内取用,分为二班,以供差遣;

水手五名,各闸取用,以供差遣;

船头十二名,淮安递运所、清口驿、洪泽驿每年申送,驾船应用;

总小甲四名,地方送用,率领巡更人役,看守厂库。

漕船志 卷之六

卷之六

法例

夫制而用之谓之法,着而守之谓之例。法久必弊,弊必更始而例生焉。例也者,所以辅法之不及也。故观法可以守经,观例可以达变。明兴,漕政之善,前代鲜俪,而法例宣朗,又足以善其政于无穷。职漕者绎思而世守之,则永无愆矣。志《法例》。

自结绳政远,文法日繁,象魏风微,禁例斯设。我朝理漕之政,良法美意,着为令典者,经纬相承,细大毕列,固天下臣民所共睹也,无庸悉矣。谨撮其有关船闸者,书诸左方,用垂观省,便遵守云尔。

永乐六年,令遮洋海船运粮八十万石于京师,其会通河、卫河以浅船转运。

十年,尚书宋礼以海船造办太迫,议造浅船五百艘,拨运淮、扬、徐、兖等处岁粮一百万石,由会通河攒运,以补海运一年之数。是年十月,宋公礼奏,海运粮储,每年五月太仓开洋,直沽下卸,秋间回京。船只中多被损坏,亦有漂失不见下落者,俱用修理补造。分派江西、湖广、浙江等布政司,并直隶徽州等府,近水产木处所军卫有司相兼修造,俱限次年三月终完备,驾赴太仓应用。因限逼迫,措料不及,不免科敛钞物置办,其间作弊受害者,不可胜言。造船者惟顾目前之急,不虑速成不坚之患,计其所费物料、人工,又难细举。且如造千料海船一只,须用百人驾(使)[驶],止运得米一千石。若将用过人工、物料估计价钞,可办二百料河船二十只,每只用军二十名,运粮四百石。以此较之,从便则可。如将镇江、凤阳、淮安、扬州四府岁征粮米,定拨七十万石赴徐州交纳,徐州并兖州府粮米三十万石,赴济宁州交纳,差拨近河徐州等卫旗军一万名,各委指挥千百户管领,工部拨与二百料浅船五百只,一如卫河事例,将前项仓粮从会通河攒运,供给北京。每三年海运二次,使造船者无逼迫之患,驾船获坚,久之利以两河,并海运计之,三年可得八百余万[石];十年之间,国有足食之备,民无烦扰之忧。具奏抄出,户部会各衙门官计议。

十二年,令湖广造浅船二千艘,岁于淮安仓支运,赴京交纳。

十三年,始罢海运,增造浅船三千余艘,一年四次,悉从里河转运。是年闰九月初三日,行在户部奏准工部咨,该本部奏:节奉“钦依。里河运粮的船,着工部去湖广上头,再造二千只来,只在淮安装运,来北京便当。那太仓纳的粮,都着来淮安收贮。还着户部会官议得停当了来说,钦此。”除行工部外,所据运粮一节,移咨到部。除会官议得北京所属官军,岁用俸粮并营造等项,军夫该支粮米浩大,每岁海运船约有一千一百余只,运粮八十余万石,到于北京,与北京所属该征税粮及开中盐粮,并会通河、卫河转运粮储,相兼供给。今奉前因查得,会通河见运粮止有浅河船一千三百余只,每次可运粮二十余万石,于徐州并济宁两处仓支粮运赴北京在城仓,一岁可运三次,共该粮六十余万石,比与海运粮数不及。若添造二百料船,共辏三千只,专于淮安仓支粮,至济宁交收,却将二千只于济宁仓支粮,运至北京,一次该运粮四十万石,往回约用五十日,自二月起至十月河冻止,可运四次,共得粮一百六十万石。比与海运数多,又无风水之险,诚为快便。但即今船只造办未完,及淮安等处见贮粮米未广,合行户部将浙江布政司所属嘉、湖、杭三府,与直隶苏、松、常、镇等府永乐十三年秋粮,除原存本处备用,及起运赴京,并供给内府等项之数,照旧不动外,将余剩并坐太仓该收海运粮米,尽数改赴淮安仓交收。及将扬州、凤阳、淮安三府秋粮,每岁定拨六十万石,徐州并山东兖州府秋粮,每岁定拨三十万石,俱赴济宁交收。工部差官催造船只完备,自永乐十三年为始,依拟里河转运,却将海运停止。所据退下海运官军,俱令于里河驾船运粮。及照前项粮储,每岁若令径赴北京在城交收,其通州至北京陆路往回八十余里,转运迟误,合将所运粮储止于通州仓交卸。令天津并通州等卫差拨官军,专于通州接运至北京。及行工部并北京工部取勘,淮安、济宁、通州三处见在仓厫,若有不敷,计料盖造,庶不迟误。奉成祖文皇帝圣旨:“是,钦此”。复题:运粮到时,若只着通州官攒斗级交收,诚恐收受不前。合将通州见在仓厫,照依南京江北事例,拨与通州五卫管领,委官拨军分投收受,具奏通行。

是年,平江伯陈公瑄因漕舟有车坝沂、淮之险,并清江浦五十里,建闸四,导湖水以达清口,自是漕舟南北交通矣。宋雍熙中,转运使刘璠议开沙河以避淮水之险,乔维岳继之,开河自淮安至清口,凡六十里,舟行便之。是岁,平江伯陈公瑄访询故老,寻乔维岳故道,置四闸以通漕。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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