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香山县乡土志
11 万字 · 约 5 小时 28 分钟 · 10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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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应调各轮船集基隆合操,月以一船分巡各口,有警则应,运掉自灵。有英教士建教堂于省会乌石山,侵公地,绅民不服,前抚丁日昌拟以城外地易之,事定矣,而久不迁,复建楼屋,众愤,火其楼,彼籍口欲即侵地修复,璟持原议力争,卒令交还,以他处易焉。九年,法人构兵越南,疏言闽兵力太薄,惟有固炮台,以逸待劳,万一有警,当出省调度。十年四月,上命侍讲张佩纶会办福建军务,五月法兵舰十余艘泊上海,闰月二十一日,闻有入闽口之信,璟电咨总理衙门,以前奉旨有彼若不动,我亦不发之谕,若俟其扑犯,彼已深入,我恐不得势。二十三日,法船入泊马尾,乃与将军巡抚等言,法船借游历为名,陆续入口,而所立条约,拘手挛足,所占商岸,拊背扼吭,阻之则先启衅端,听之则坐失重险,一旦决裂,我电未至,彼信先闻,则炮台之军不及入援,南台之军亦难径渡船局,势殊岌岌,则以兵船过少,水上无游击之师故也。现敌注意福州,臣璟拟即出省驻扎,臣佩纶以为安民御敌,宣示镇静,如有战事,臣佩纶臣穆图善亲赴前敌堵御,惟法人鬼蜮实有密据要害,先发制人之意,如果圣意决战,务请豫授机宜,俾臣等水陆合击,较为得算。疏上,得旨该将军等当实力备御,二十四日,始奉总署电传谕,阻法舰进口,璟已照会法官,而法舰入口者渐众。初,张佩纶自奏请前敌,遂驻守船局,调舟师聚马尾,璟拟分船外扼长门,内扼临浦,不顾也。时法船环泊马尾,遂会电总署,如法船再入,我惟有塞河先发。谕以闽口有英美等国兵船,堵塞应与领事说明见,经美国调处,局势未定,所称先发,尤须慎重,仍会电总督力争,及法攻犯基隆,又会电总署,法已启衅,不如早定战局。并饬南北洋互援。七月二日,闻法有初三开战之说,因电告张佩纶,请严备。次日午法战书甫至,即电马尾,彼已先期开战,我船遂为所伤。法船十余艘,我毁其二,并毙头兵二名,大将某亦轰毙。敌连日环攻船厂,图登岸,我军均力却之,当战时,璟欲率师应援,而鼓山临浦无舟可济,且奉严旨不许出城,于是塞临浦河,屯重兵鼓山,法声言攻省城,璟誓以死守城,彼卒不敢深入,退攻馆头田螺湾,闽安长门诸炮台,皆为防军所遏,长门台先已击,沈其外应兵舰一,至是复毁其二,法即退出芭蕉山鏖战凡四日焉。时陆军援师不下二十万人,璟筹饷缮械,而客兵不扰,且以告金告籴,江右闾阎安堵,其台北一路,法人先为官军败于基隆,至沪尾又诱其登岸,大胜之,皆璟策也。旋以马江之败,上疏自劾,奉旨革职,既解任,官橐萧然,告贷亲友始成行。城外旧有陈清端公宝生祠,闽人并祀璟其中。抵家后,左宗棠,杨昌浚查办闽事,疏入,张佩纶遣戍,璟免置议。璟自归里,粤吏延主应元书院,暇辄观书作字,种花竹自娱。虽家无担石,泊如也。光绪十四年卒。年七十二。著有《春秋大战录》、《通鉴大战录》、《奏议》十五卷、《事余轩诗》十卷。璟服官数十年,忠清谨慎,勤求物务,不动声色,而利兴害除,不求时誉,亦不为苛察矫激之行,故所至无赫赫名,论者谓璟老成谋国,马江之役,使得自行其志,必不待敌猝发而后应之,以至蹉跌若此云。
香山县乡土志五
人类
香山民族,自汉陈临家居海岛,奋志不同蛮俗,子孙盛于岭徼,开化之迹兹为最先。唐郑愚作诗有:“台山初罢雾,岐海正分流,渔浦扬来笛,鸿逵翼去舟。”之语,则本邑当唐末时,如石岐一带之地,必航路交通、人成都聚无疑矣。北宋则梁陈望族著于海曲。至陈天觉倡议设县时有刘必从捐其仁山祖居以为县治,雍陌郑姓又争建县城于其乡,殆亦巨族也。凡此者,其初由中原徙至,与□均未可知,然聚族已久,不谓之土著不可矣。近有分粤地民族为陆居、山居、水居三类,陆居则皆中原种族转徙而至者;山居则为猺獠,如今客家之类;水居则为蜑民,今本邑三灶官久己奉裁。详下。陆居、山居者几已混合为一,科举未废以前,香山学额二十名内客籍二名,后彼人嫌其太少,禀学使归众汇取。此事为二族混合之一大关键,盖粤人县界素严,常有攻讦冒籍之案,若考试准其汇取,则畛域不泯而自泯矣。至蜑民顽悍,明初籍以为兵,实羁縻之术,非诱之向化也,故风俗习愤究与土著不同。国朝雍正七年,诏令蜑民有能盖屋栖身者,许其在近水村庄居住,力田务,本以示一视同仁。自是泛宅浮家之辈且有更易姓氏以自附于大族。县城西甲子桥内有地,嘉庆间尚名蛋家墩,今已改名大墩,此亦同化之一证。所不变者,海滨寥寥数百,而已况夫河泊输课久编定籍,海寇入扰,缯船著功,详下。教育普及之世又何妨导之同化哉?今更就山居、水居者,略析其源流事迹如左。
客民,即犵狫俗名客家老。明田汝成《炎徼纪闻》:犵狫,一名犵獠,种类甚多。蓬头赤脚,轻命死党,以布一幅横围腰间,旁无襞绩,谓之桶裙,男女同制,或云:彼本地主。后秦始皇徙中国万家于岭南,中国人生息渐繁,彼遂衰弱,故反主为客,名曰客籍。其人本山泽之癯,率以畋猎樵苏为业,近多出洋留贸,易稇载而归,屦丝曳缟,家拥素封者比比皆是。盖气象又一新矣。
畲蛮,本闽潮人之逃叛流亡者,就地垦荒,以刀耕火种为名,随处有之。自乾隆五十四五年间,始有私至十字门附近之过路环凿山取石。道光间,屯集至数千人,盖生计所营、室家所托焉。今殆散去。
猺,明万历间,三灶沿山猺民相聚为盗,官兵追捕,旋匿旋出黑山黄梁都属。兵不能御,又不谙正音,难以化导。东澳属黄梁都人周高扬者,铁匠也;鬻器于其市,习其人,通其语,猺众悦之,巡海官至,则高扬为宣谕,俗渐革。奏授高为三灶抚猺守备万历二十八年。治其地,世其职入觐加授宣武将军。崇祯元年卒,子德显袭;国朝仍之,三传至坤,乾隆三年卒,四年奉裁。田志云:猺官署在春花圃久圮。按:明时新会皂幕山为广东猺山之□。香山地邻新会,猺族虽退处海岛,声势必振,仍须设官镇抚。后殆,以其种渐尽,无事防维,故汰之耳。
蜑人,以舟为宅,业捕鱼或编篷,濒水而居,谓之水栏。见水色则知有龙,故又曰龙户。齐民则曰蜑家。自唐以来计丁输课于官。明初编户立里长,属河泊所,岁收鱼课香山等县尤多。洪武十五年,命南雄侯赵庸籍广州蛋户万人为水军。二十四年,都指挥花茂上言,东莞、香山等县逋逃蛮户附居海岛,遇官军即称捕鱼,遇蕃贼即同为恶,不时出没劫掠,殊难管辖,请徙其人为兵;又奏添设沿海依山卫所城池,收集海民置军守御。诏皆从之。
国朝嘉庆间,鲸窟纵横,半为渔户,而屡挫其锋者亦为渔户。其为盗也,衽席风涛所得者不足以供汛兵巡丁之索取,生计日绌,稍强者即愤而为之。其舆盗抗者,大抵皆生殖有资,身家自重者也。十四年,渔户陈敬裕等请总督百龄给大船三十,领壮勇为前锋,许之。初敬裕等以缯船七十,分三队,捕盗外洋,所向有功。十三年官给以顶戴,又给口粮,令分赴险阻堵御,邑人且资以保卫乡闾焉。
卢亭,今无其人。《澳门记略》引《月山丛谈》云:老万山自澳门望之,隐隐一发山有人魋结,见人辄入水,盖卢亭也。晋贼卢循兵败入广,其党泛舟以逃居海岛,久之无所得衣食,生子孙皆裸体,谓之卢亭。尝下海捕鱼充食,能于水中伏三四日不死。按:唐刘恂《岭表录异》云:卢循既败,余党奔于海岛野居,惟食蚝蛎,叠壳为墙壁。又云:海夷卢亭者,以斧楔取蚝壳,烧以烈火,蚝即启房,挑取其肉,贮以竹筐赴墟市,以易酒肉。此盖以卢亭种为今之蜑民,俟考。今邑黄梁都之南隅有卢亭环,四字都藜村有卢亭井,岂即此种人窜伏之遗址欤?
香山县乡土志六
户口
本邑户口,光绪二十六年间,由县饬查一次,旋以诸乡局缴覆册籍者不及十之二三,事竟中辍,知者惜之。考祝志户役篇只存嘉庆间户口实数,而光绪五年新修之田志亦无新增,盖自编审制停,而民数统计之难,详有如此。迩者,宪政推行,地方自治渐见发达,官绅分区调查已得端绪,亦足一洗前陋矣。兹录旧志所载户口数于其前,而以本邑新制宣统元年民政表及宣统二年户数表编于后,俾对照以观,庶知民族孳生之速率,而教养之不容或缓也。
嘉庆十九年,知县马德滋查报通县居民九万三千七百九十六户,男二十四万四千四百五十丁,妇女十七万九千五百九十二口;蜑民一千二百九十九户,男三千六百五十九丁,女二千五百一十四口。
宣统元年本邑民政表
城厢
方里数 户 数 口 数
六 一○四五一 六八二三六
乡村
乡村数 方里数 户 数 口 数
四一三 七○九六 一二○一○ 五九八○二四
市镇
市镇数 方里数 户 数 口 数
二二 八九五 三二七五八 一五五九五八
合计
方里数 户 数 口 数
七九九七 一六三三一五 八二二二一八
宣统二年本邑户数表
某区某段某乡 正户总数 附户总数
第一区第一段城内 八○三 二三九
第一段东门外 一二九四 三六六
第三段西门外 四三四一 六八三
第四段南门外 二四八六 四八四
第五段北门外 一七七八 六九○
第六段厚兴街 六五九 六九
第七段峰溪 基边 二四四八 三六九
第八段长洲 一八八八 四四
第九段港口 一四六○ 无
第十段茶奇洛 三九九 一一
第十一段竹秀园 三八四 一
第十二段恒美 九七六 二
第十三段沙涌 四八八 无
第十四段上堂 二二四 无
第十五段葫芦棚 一二一 无
第十六段龙环 一八三 无
第十七段板桥 新村 二五六 无
第十八段龙塘 五四 无
第十九段梅坪 五九 无
第二十段北台 二九七 无
第廿一段曹边 二一七 无
第廿二段龙眼 树涌 一三四 无
第廿三段沙田 一七六 无
第廿四段金角环 二○一 无
第廿五段寮后 二七五 无
第廿六段福涌 曲涌 二六五 无
第廿七段渡头 七二六 无
第廿八段深湾 一一七○ 无
第廿九段石鼓 五五五 无
以上第一区合共 正户二万四千三百一十七户 附户二千九百五十八户
第二区第一段谿角 二○七八 二
第二段庞头 四一五 一
第三段岐坑 三一二 一
第四段石门 七三二 无
第五段秀美园 五九七 无
第六段豪吐 六五七 二
第七段坎下 九四四 无
第八段龙聚环 六七六 无
第九段龙头环 一○七八 无
第十段象角 二二三○ 一
第十一岚霞 五八六 无
第十二隆墟 一○七○ 七
第十三段申明亭 三七八 无
第十四段沙谿墟 一五五八 无
第十五段上坑 五一六 四
第十六段涌头 一三四五 无
第十七段涌边 五七三 三
第十八段水塘头 七七三 无
第十九段南文墟 一七七四 一六
第二十段安堂 一七○六 一一
第廿一段大岚 一一四七
第廿二段南村 九八五 一
第廿三段叠石 全禄 九五 无
第廿四段西头堡 青姜 一○五五 无
第廿五段濠涌 一二七三 二
第廿六段沙腰沙 四七四 无
第廿七段腌沙 五四九 无
第廿八段叠石口 六四六 无
第廿九段芙蓉沙 九一五 无
以上第二区合共 正户二万七千九百九十二户 附户六十三户
第三区第一段小榄镇 基头坊 一一八一 六八
第二段滘口坊 一二六四 五六
第三段车公 庙坊 三七六九 六三
第四段下基坊 三○九七 一七二
第五段妙灵 官坊 三六三二 一四五
第六段九洲基坊 九三三 八
第七段西海沙 三二一一 无
第八段曹步 一六八六 无
第九段古镇北约 一五六四 三九
第十段古镇中约 一○八○ 四五
第十一段古镇南约 一四一六 二一九
第十二段海洲 一五八九 一八九
第十三段东海沙 二八四六 无
以上第三区合共 正户二万七千二百六十八户 附户一千零零四户
第四区第一段山际尾 一四五 一十
第二段大柏山 一九四 二一
第三段细柏山 七九 无
第四段牛起湾 六一○ 六
第五段土瓜岭 一三一 无
第六段库充 三六一 一二
第七段紫马岭 一三五 无
第八段新村 五五六 无
第九段三角塘 一四六 一八
第十段忠心 八六 无
第十一段长江 二○○ 无
第十二段大寮 六四 无
第十三段盘栏桥 一二六 无
第十四段龙贡 四○ 无
第十五段长命水 三二 无
第十六段齐东 一○八 无
第十七段大鳌溪 三○七 无
第十八段细鳌溪 二一○ 无
第十九段上陂头 七八 无
第二十段下陂头 九○ 无
第廿一段下员山 六○ 无
第廿二段濠头 一○七五 无
第廿三段沙湾 二五八 无
第廿四段老富头 九一 无
第廿五段沙边 三七三 无
第廿六段龙环 一○ 无
第廿七段西陂 四七 无
第廿八段泗门 一五八 无
第廿九段窈窕 二三一 无
第三十段蓢尾 三六九 无
第卅一段陵冈 三一○ 无
第卅二段张家边 一三四四 无
第卅三段大岭 三二四 无
第卅四段宫花 二一一 无
第卅五段西丫 四一五 无
第卅六段江尾头 三○四 无
第卅七段神涌 二一六 无
第卅八段东桠 一五五 无
第卅九段 原阙 无
第四十段三洲 八四○ 无
第四十一段大车 三六七 无
第四十二段赤坎 四五九 无
第四十三段榄边圩 一五六 无
第四十四段莆山 二八二 无
第四十五段茶园 五七四 无
第四十六段南塘 二六八 无
第四十七段濠涌 五七四 无
第四十八段林屋 二四六 无
第四十九段岐山 七六九 无
第五十段麻子 六四六 无
第五十一段珊洲 二二三 无
第五十二段下岐涌 二六六 无
第五十三段湖头汕 四八 无
第五十四段土草 一一○ 无
第五十五段井头山 四三 无
第五十六段贝头 一三一 无
第五十七段贝头里 一五六 无
第五十八段关溪 一六九 无
第五十九段稿获 三一 无
第六十段百喜 三○○ 无
第六十一段大头 一三九 无
第六十二段左步 七二四 无
第六十三段涌口 四六七 无
第六十四段南朗圩 二八六 无
第六十五段书锦 一二○ 无
第六十六段田边 三一六 无
第六十七段安定 三八五 无
第六十八段亨美 六○三 无
第六十九段西村 五七 无
第七十段西亨 一七一 无
第七十一段南庄 九二 一
第七十二段泮沙 六八一 一
第七十三段隔田 五二九 无
第七十四段崖口 六一八 四
第七十五段化美 一八六 一
第七十六段翠亨 一四七 无
第七十七段合水口 一二五 无
第七十八段龙穴头 二六四 无
第七十九段石门堡 六六一 无
第八十段长沙涌 一○二 无
以上第四区合共 正户二万三千四百一十七户 附户五十八户
第五区第一段平岚 一九八七 五
第二段乌石 一四九九 一五
第三段桥头 五四二 无
第四段沙冈 平湖 大布 八二九 三
第五段雍陌 九二五 八
第六段塘 一○○八 四
第七段马鞭埔 四五四 无
第八段石窝口 三○四 无
第九段外埔 五四五 二
第十段鸦岗 六六七 无
第十一段龙塘 一六一 无
第十二段申堂 员山基 五一八 无
第十三段石塘 二八三 无
第十四段牛皮地 六○七 无
第十五段神湾 四七○ 无
第十六段古宥 四○二 无
第十七段黄竹蓢 六九 无
第十八段白石 一六八 无
第十九段黄家村 一四六 无
第二十段饶山 七四 无
第廿一段三树兜 一五九 无
第廿二段獭山 六六 无
第廿三段藠菜塘 一一一 无
第廿四段各沙 六三 无
以上第五区合共 正户一万二千六百二十四户 附户三十八户
第六区第一段唐家上村 一二五三 五
第二段唐家下村 九三一 无
第三段东岸 六四五 无
第四段上栅上村 六九六 无
第五段上栅下村 五九五 无
第六段上下北山 六六四 无
第七段新围 四五○ 无
第八段官塘 一二七三 无
第九段埔仔 二二九 无
第十段下栅墟 三二三 无
第十一段那洲 七四五 无
第十二段会同 一六五 无
第十三段鸡陌 三七二 无
第十四段茭塘 一六二 无
第十五段淇澳 七九二 无
以上第六区合共 正户九千二百九十五户 附户二十六户
第七区第一段前山 一二八四 一二一
第二段白石 七八七 四一
第三段柠檬涌 三五九 三
第四段吉大 五二○ 一五
第五段香洲埠 原阙未详
第六段山场 七○四 四四
第七段华梓口 三三○ 无
第八段翠微 九九九 八六
第九段上涌 六六六 二三
第十段南澳 七○一 四
第十一段里外界涌 一一八○ 一四
第十二段南屏 八二六 一二六
第十三段双石 二五一 二
第十四段北南 六八三 四七
第十五段湾仔 三沙 五五六 二七
第十六段横琴 二八二 无
以上第七区合共 正户一万零一百二十九户 附户五百五十三户
第八区第一段斗门各村 七八八 四
第二段南门各小村 九五八 三
第三段小濠冲各小村 一六八○ 一○
第四段大濠冲各小村 一四八九 五
第五段马山各小村 一七九一 三三
第六段南同各小村 一一六五 六
第七段荔山虎山各小村 一四七三 一○
第八段乾雾各小村 二四四七 六○
第九段东澳各小村 五四五 三
第十段坭湾各小村 五九五 五
第十一段龙坛各小村 四九四 三
第十二段大赤坎各小村 一一四三 七
第十三段小赤坎各小村 一○九四 二四
第十四段凤山各村 四九四 六
第十五段汉溪各村 一三九九 三七
第十六段南水三灶 三四七六 六
第十七段白蕉乡 八○四 七
第十八段大托 一五一七 二
以上第八区合共 正户二万三千三百五十二户 附户二百三十九户
第九区第一段小黄圃 一二二五
第二段西新地 六○ 无
第三段北嘴 八四 无
第四段大伞 九○ 无
第五段三枕 七一 无
第六段大黄圃 二八二六 一五
第七段南镇墟 六一九 无
第八段对圃 新基 二五○二 无
第九段新沙 九八六 三
第十段鳗子洲 九三八 三
第十一段浮墟 六三八 无
第十二段沙栏 九○○ 三
第十三段浪网 二九八 无
第十四段中沙 三四九 无
第十五段南头 八○七 无
第十六段屯饭 一○三 无
第十七段三角 五○七 无
第十八段乌珠 二一○ 无
第十九段潭洲 一七八○ 无
第二十段四沙 二二八三 无
第廿一段大岗 六一五 无
第廿二段黄角 三二九九 无
第廿三段横档 三二七 无
以上第九区合共 正户二万一千五百一十七户 附户二十五户
连上第一区至第九区,共二百四十七段,合共正户一十七万九千九百一十一户,附户四千九百六十四户,此最近调查之确数也。
香山乡土志七
氏族
邑城仁厚坊黄族,其先江西筠州人。始祖元,西台御史,宪昭以直谏安置广州,卒于途。子从简留家南海,从东莞伯何真起兵,官至宣慰司副使。四世温德繇,广州右卫徙隶香山守御,卒葬东郭大北山。子泗,遂家香山。泗次子长乐县知县。畿,徙家会城。承宣里今双门底。八世至文谷公佐,生三子,分三房,国初长房一支迁回香山,二支、三支仍居会城,由宪昭至今传二十一世。
泗三子珩,居香山,别为一支。由宪昭至今传二十一世,族丁仅百余,然邑城数诗书世胄未能或之先也。
黄梁都南门乡赵族,始祖怿夫,江西鄱阳人。宋端平元年任本县令,有惠政,卒于官。子时鏦淳祐十年进士,宋末避乱至此,子孙寓籍焉。三世祖平冈迁居大赤坎为一支。明永乐初,六世祖光太再迁大沥岐。景泰时,七世祖晴峰始择居南门,分四大房。现一十七传,丁口三千五百余。
得能都张家边黄族,始祖阳,始兴人,任前山寨守备,明嘉靖时剿寇阵亡。次子万福葬其衣冠于老户头山,遂迁居此。
良都员峰曾族,始祖昌垣,原籍顺德,本朝始徙居员峰。
榄都麦族,隋上柱国铁杖之后。其十六世孙必达自南雄保昌迁邑之黄旗角。十九世元俊,元至治间又迁小榄,至今传二十三四代。
得都库涌陈族,始祖文龙。子天觉,宋绍兴八年试宏词科,赐进士第,家文顺乡仁山下。建城后徙库涌,子姓复分支陵冈暨隆都水塘头、冈背。现二十八传,合四乡丁口约三千余。
谨案乡贤列传,苍梧太守陈临子孙蕃盛,播于岭徼,而鄂州通判梁杞传称,海曲族望陈梁二家。天觉为开县之贤,文顺前属东莞,即今县城,徙库涌者长子彦也。陈族支派最多,俗有米碎陈,箩糠糖李之谣。天觉裔孙颐录谱略云:原籍珠玑巷,疑有误。
良都沙涌马族,始迁祖曰驿、曰驳,其曾祖端公宋南渡令新会,家于会城金紫街。子持国、孙晞骥俱郡守乡贤。驿、驳奉所生母林氏徙沙涌。五传至宋侍郎南宝,饷军殉国。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