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志存记录
风俗通义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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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之论也。
〔四〕 尚书洪范文。
〔五〕 毛诗大明作“凉彼武王,肆伐大商”,释文引韩诗“凉”作“亮”,与此合,仲远用鲁诗也。“肆”之与“袭”,亦毛、鲁之异。
〔六〕 周颂武文。
〔七〕 “文王率殷之叛国”,论语无文,而见于左传,襄公四年传云:“文王率殷之叛国以事殷。”应氏此书,同时引及二家之说者,率并为一文,而总出书名于前,疑“论语”上本有“左传”二字,而传钞者夺之也。后汉书西羌传:“及文王为西伯,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猃狁之难,遂攘戎、狄而戍之,莫不宾服,乃率西戎征殷之叛国以事殷纣。”李贤注亦据左传为说,亦可证也。
〔八〕 论语泰伯篇:‘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九〕 案辨文王不受命改元称王始于此文,其后,孔颖达尚书泰誓正义、周易正义卷一论卦辞爻辞谁作,及张守节史记周本纪正义俱本之。
〔一0〕详前注八。
〔一一〕后汉书杜林传注引风俗通: “若能纳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讲诵而已,无能往来,此俗儒也。”荀子儒效篇:“●然若终身之虏,而不敢有他志,是俗儒者也。”
〔一二〕汉书张禹传:“新学小生,乱道误人。”新生,犹言新学小生也。
〔一三〕何本、郎本、钟本“共”作 “其”,未可据。
〔一四〕原衍“也”字,御览引无,今据删。
〔一五〕御览引“美论”作“美谥” 。
〔一六〕白衣,谓非贵显。史记儒林传:“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
〔一七〕御览引“更制”作“制谥” 。
〔一八〕御览引“不如”作“不知” 。
〔一九〕书尧典文。
〔二0〕书尧典文。
〔二一〕书吕刑文,又尧典:“女平水土。”
〔二二〕御览“炽盛”作“炽昌”。
〔二三〕拾补曰:“‘能制割’,当作‘能专利害’,此三句本范睢语,见秦策。”
〔二四〕御览引无“为”字。谷梁传庄公三年:“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韩诗外传五:“王者,往也,天下往之谓王。”说文:“
王,天下所归往也。”白虎通号篇:“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也。”春秋繁露灭国篇: “王者,民之所往。”又深察名号篇:“王者,往也。 ”御览七六引易干凿度:“王者,天下所归往。”类聚一一引春秋考耀文:“王者,往也,神所输向,人所乐归。”类聚一一、御览七六引春秋文耀钩:“王者,往也,神所向往,人所乐归。”文选西京赋注、初学记九、御览七六引春秋元命包:“王者,往也,神之所输向,人所乐归也。”吕氏春秋下贤篇:“王也者,天下之往也。”意林、史记秦本纪正义、长短经通变篇、御览四0三引桓谭新论:“王者,往也,言其惠泽优游,天下归往也。”
○五伯〔一〕
春秋说,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五伯也〔二〕。
〔一〕 胡本、钟本“五伯”作“五霸”,下同。
〔二〕 白虎通号篇:“或曰:五霸,谓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也。” 赵岐孟子告子下注、高诱吕氏春秋当务篇注同,俱用春秋说也。案旧说五伯,凡有五种,除上列者外,其以为昆吾、大彭、豕韦、齐桓、晋文者,则白虎通号篇、诗谱疏引服虔左传注、高诱吕氏春秋先己篇注、杜预左传成公二年注是也;其以为齐桓、晋文、楚庄、吴阖庐、越勾践者,则荀子王霸篇,吕氏春秋当染篇是也;其以为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阖庐者,则白虎通号篇是也;其以为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者,则颜师古汉书诸侯王表注(顾炎武日知录袭之)是也:要之,皆未明晰伯、霸之分,致言有异同耳。伯于此具有二义,一为五等爵之伯,一为诸侯长之伯,古人以后者别于前者,读伯如霸,后遂与霸混耳。孟子离娄音义引丁公着曰:“霸者,长也,言为诸侯之长。”即其一证。礼记王制:“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左传哀公十三年:“晋人曰:‘于姬我为伯。’……子服景伯对使者曰:‘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伯合诸侯,则侯帅子男以见于伯。’”注:“伯,诸侯长。” 郑语:“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韦昭注:“侯伯,诸侯之伯。”左传成公二年注:“五伯: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考左传庄公二十七年:“王使召伯廖赐齐侯(桓公)命。”注:“赐命为侯伯。” 又僖公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命晋侯(文公)为侯伯。”尚书有文侯之命。齐策上:“ 王斗曰:‘昔先君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天子授籍,立为太伯。’”盖齐桓授籍,晋文策命,此以霸而为伯也,故春秋家有齐桓、晋文为二伯之说,此即齐桓、晋文之与夏昆吾、商大彭、豕韦所以称为五伯也。至于不言夏、商之伯,而以齐桓、晋文为春秋五霸称首者,此则孟子所谓“以力假仁者”之霸君耳。应氏此文,通言齐桓、晋文、秦穆、宋襄、楚庄,则合当正名为五霸,始不失其本柢耳。
谨案:春秋左氏传〔一〕,夏后太康,娱于耽乐,不循民事〔二〕,诸侯僭差;于是昆吾氏乃为盟主,诛不从命,以尊王室。及殷之衰也,大彭氏、豕韦氏复续其绪〔三〕,所谓王道废而霸业兴者也。〔四〕齐桓九合一匡〔五〕,率成王室〔六〕,责彊楚之罪,复菁茅之贡〔七〕;晋文为践土之会〔八〕,修朝聘之礼〔九〕,纳襄克带〔一0〕,翼戴天子〔一一〕。孔子称 “民到于今受其赐〔一二〕”。又曰:“齐桓正而不谲,晋文谲而不正。〔一三〕”至于三国,既无叹誉一言;而缪公受郑甘言,置戍而去〔一四〕,违黄发之计〔一五〕,而遇殽之败〔一六〕,杀贤臣百里奚〔一七〕,以子车氏为殉,诗黄鸟之所为作〔一八〕,故谥曰缪〔一九〕;襄公不度德量力,〔二0〕慕名而不综实,六鶂五石〔二一〕,先着其异〔二二〕,覆军残身,终为僇笑;庄王僭号,自下摩上〔二三〕,观兵京师,问鼎轻重〔二四〕,恃强肆忿,几亡宋国,易子析骸,厥祸亦巨〔二五〕:皆无兴微继绝〔二六〕、尊事王家之功〔二七〕。世之纪事者,不详察其本末,至书于竹帛,同之伯功〔二八〕,或〔二九〕误后生,岂不暗乎!伯者,长也,白也〔三0〕,言其咸建五长,功实明白也〔三一〕。或曰:霸者,把也,驳也,言把持天子政令,纠率同盟也〔三二〕。桓公问管仲:“吾何君也? ”对曰:“狄困于卫,复兵不救,须灭乃往存之,仁不纯,为霸君也。〔三三〕”盖三统者,天地人之始,道之大纲也〔三四〕;五行者,品物之宗也〔三五〕;道以三兴,德以五成。故三皇五帝、三王五伯。至道不远,三五复反〔三六〕;譬若循连镮〔三七〕,顺鼎耳〔三八〕,穷则反本,终则复始也〔三九〕。
〔一〕 案“传”当作“说”,此左氏先师说五霸文也。国语郑语:“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左氏先师以春秋外传明伯始于夏、商,为春秋以前之三伯,而孔子又有叹誉桓、文之言,故通三代之霸君而为五伯也。
〔二〕 拾补校“循”作“修”,二字古书多混。
〔三〕 汉书韦贤传应劭注曰:“国语曰:‘大彭、豕韦为商伯。’”
〔四〕 白虎通号篇:“昔三王之道衰,而五霸存其政,帅诸侯,朝天子,正天下之化,兴复中国,攘除夷、狄,故谓之霸也。”左传成公二年正义、论语宪问篇疏引郑玄论语注云:“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霸,把也,言把持王者之政教;故其字或作伯,或作霸也。”按程本、郑本、拔萃本“霸业”作“ 伯业”。
〔五〕 论语宪问篇:“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子小匡篇:“兵车之会六,乘车之会三。”史记齐世家、封禅书并云:“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与管子互异。论语义疏、经典释文、论语正义引郑玄云:“庄十三年会柯,十四年会鄄,十五年又会鄄,十六年会幽,二十七年又会幽,僖元年会柽,二年会贯,五年会首戴,七年会宁母。”则举其数以实之。而自隋刘炫以至清代诸儒,数九合者,异说纷纭,莫衷一是。唯朱熹集注曰:“九,春秋传作纠,督也。 ”说最弘通。考管子小匡篇、晏子春秋问下篇、荀子王霸篇、韩非子十过篇、吕氏春秋勿躬篇、大戴礼记保傅篇、淮南子泛论篇、新序杂事篇、说苑尊贤篇、论衡书虚篇,皆以“九合诸侯”与“一匡天下”对言。案说文鸟部:“鸠,鹘鸼也,从鸟九声。”段玉裁注曰:“经传多假鸠为逑为勼,辵部曰:‘逑,敛聚也。’勹部曰:‘勼,聚也。’”器案庄子天下篇:‘而九杂天下之川。”释文:“‘九’,本亦作‘鸠’,聚也。”桓公九合诸侯、盖九假为鸠,其义为聚,犹云桓公聚合诸侯云尔。宪问篇又曰:“管子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集解引马融曰:“匡,正也;天子微弱,桓公帅诸侯以尊周室,一正天下。”汉书郊祀志注:“一匡天下,谓定襄王为天子之位也。”
〔六〕 率成,犹言遵率辅成。左传宣公十二年:“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与郑夹辅周室,毋废王命。’今郑不率。”杜预注:“率,遵也。 ”
〔七〕 “菁茅”,原作“青茅”,程本、郑本作“包茅”郎本校云:“俗本作‘包茅’,今从宋本。”拾补校作“菁茅”,云:“‘青’讹。” 器案:卢校是,今从之。书禹贡:“荆州包匦菁茅。” 管子封禅篇:“江、淮之间,一茅而三脊,名曰菁茅。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贡于天子三年矣,君不如举兵为天子伐楚。’”俱作“菁茅”,可证。左传僖公四年:“管仲对曰:‘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史记齐世家集解引贾逵云:“包茅,菁茅匦之也,以供祭祀。”
〔八〕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夏四月,戊辰,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慭次于城濮,……楚师败绩,……晋师三日馆谷,及癸酉而还。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宫于践土。……五月丙午,晋侯及郑伯盟于衡雍。癸亥,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 …君子谓是盟也信;谓晋于是役也,能以德攻。”史记晋世家集解引服虔曰:“王庭,践土也。”
〔九〕 左传昭公三年,子太叔曰: “文、襄之霸也,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是其事也。
〔一0〕何本、郎本、程本、钟本、郑本“克”误“冠”。朱筠曰:‘案带即左氏母弟之宠子带也。僖公二十五年:‘晋侯辞秦师而下,三月,至于阳樊,右师围温,左师逆王。四月,王入于王城;取太叔于温,杀之于隰城。’即是事也。”刘师培曰:“ ‘纳襄克带’,似指讨子带言,‘冠’为误字。”
〔一一〕左传昭公九年:“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杜预注:“翼,佐也,谓辅翼而推戴之也。”
〔一二〕论语宪问篇文。
〔一三〕论语宪问篇文,应氏引此文上下倒植,翟灏四书考异、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俱以为上下两句易置之例。集解引郑玄曰:“谲,诈也,谓召于天子,而使诸侯朝之。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是谲而不正也。”又引马融曰:“伐楚以公义,责包茅之贡不入,问昭王南征不还,是正而不谲也。”
〔一四〕“戍”原作“戎”,拾补校作“戍”,今据改正。左传僖公三十年:“九月甲午,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汜南。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不阙秦,焉取之?阙秦以利晋,惟君图之。” 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秦穆公三十年,围郑,有奇言,即去。”奇言,甘言,俱谓烛之武说秦君也。
〔一五〕尚书秦誓:“虽则云然,尚犹询兹黄发,则罔所愆。”书序曰:“秦穆公伐郑,晋襄公帅师败诸崤,还归,作秦誓。”尔雅释诂上:“黄发,齯齿,鲐背,□,老寿也。”郭璞注:“黄发,发落更生黄者。”疏引舍人曰:“黄发,老人发白复黄也。”礼记曲礼:“
故君子式黄发。”正义:“黄发,太老人也,人初老,则发白,太老,则发黄。”汉书息夫躬传:“昔秦缪公不从百里奚、蹇叔之言,以败其师,悔过自责,疾诖误之臣,思黄发之言,名垂于后世。 ”又李寻传:“寻说王根曰:‘昔秦穆公说諓諓之言,任仡仡之勇,身受大辱,社稷几亡,悔过自责,思惟黄发,任用百里奚,卒伯西域,德列王道。’”秦缪违黄发之计而败师,思黄发之言而称霸,综观前后,义实相成,时因应氏此文而汇及之。
〔一六〕春秋僖三十三年。
〔一七〕杀百里奚云云,与蒙毅语合,见下注引史记蒙恬传,谢肇浙文海披沙以为“纰缪失实”者,失之目治。
〔一八〕左传文公五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诗秦风黄鸟序:“黄鸟,哀三良也,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史记秦本纪:“三十九年,缪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正义引应劭云:“秦穆公与群臣饮,酒酣,公曰:‘
生共此乐,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针虎许诺;及公薨,皆从死,黄鸟诗所为作也。”(汉书匡衡传注引应劭同)盖用鲁诗说。毛诗三称子车,孔疏引左传作子舆,与史记同,舆、车字异义同。案黄鸟之什,左传言赋诗,应劭言作诗,其义一也。诗绿衣序云“作是序”,载驰序云“赋是诗”,知作诗与赋诗义固同也。
〔一九〕周书谥法篇:“名与实爽曰谬。”通作缪,蔡邕独断:“名实相反为缪。”史记蒙恬传:“蒙毅曰:‘秦穆公杀三良而死罪百里奚,而非其罪,故立号曰缪。’”论衡福虚篇:“且近难以秦穆公、晋文公,曰:夫谥者,行之迹也,迹生时行以为死谥。穆者,误乱之名;文者,德惠之表。”皮日休皮子文薮秦穆谥缪论云:“晋惠公之在位,作宗庙之蠹蝎,为社稷之稂莠,一立十五年,其为害也大矣。今之学者,以秦穆为缪,尚疑其谥,得斯人也,可以谥缪为定。 ”据此诸说,则缪为缪戾之缪,旧有是说;而吴曾辨误录下尚谓“后世称穆而不称缪”,谢肇浙文海披沙犹举以与鲁缪、关壮锡相比,是知一十而不知二五也。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四曰:“古书昭穆之穆,与谥法之缪,二字相乱。礼记大传:‘序以昭缪。’注:‘缪读为穆,声之误也。’坊记:阳侯杀缪侯而窃其夫人。’释文:‘缪音穆。’公羊传:‘葬宋缪公。’释文:‘缪音穆,凡此后仿此。’史记蒙恬传:‘昔者,秦穆公杀三良而死罪百里奚,而非其罪也,故立号曰缪。’然则秦缪公之谥,当读如缪,所谓名与实爽曰缪也。蒙恬(案当作蒙毅)秦人,其言必有自矣。”
〔二0〕左传隐公十一年:“不度德,不量力。”
〔二一〕“鶂”,何本作“鹢”。六鶂五石,见春秋僖公十六年,公羊、谷梁作“鶂”,左传作“鹢”,释文:“‘鹢’本或作‘鶂’。”说文鸟部引春秋传亦作“鶂”。
〔二二〕公羊传僖公十六年:“五石六鹢,何以书?记异也。”汉书五行志下之上:“厘公(即僖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过宋都。左氏传曰: ‘风也。’刘歆以为风发于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则退,经以见者为文,故记退蜚,传以实应着言风,常风之罚也;象宋襄公区雾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马子鱼之谏,而与彊楚争盟,后六年,为楚所执,应六鶂之数也。”又下之下云:“厘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蜚过宋都。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天戒若曰,德薄国小,勿恃炕阳,欲长诸侯,与彊大争,必受其害。”公羊解诂云:“石者,阴德之专者也;鹢者,鸟中之耿介者;皆有似宋襄公之行。襄公欲行霸事,不纳公子目夷之谋,事事耿介自用,卒以五年见执,六年终败,如五石六鹢之数。”是三传先师咸以五石六鹢为宋襄图霸取败之异也。易林蹇之蛊、困之坤并云:“六鹢退飞,为襄败祥。”后汉书襄楷传:“春秋五石陨宋,其后襄公为楚所执。”三国志魏书管辂传注引辂别传:“ 宋襄失德,六鶂并退。”俱本春秋先师说也。
〔二三〕汉书贾邹枚路传赞:“贾山自下劘上。”孟康曰:“劘谓剀切之也。”苏林曰:“ 劘音摩,厉也。”器案:汉书叙传述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作“自下摩上”,摩谓切劘也,续汉书五行志一亦作“ 自下摩上”。
〔二四〕左传宣公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史记楚世家集解引服虔曰:“陆浑在洛西南。观兵,陈兵于周也。”国语周语上:“
先王耀德不观兵。”韦昭注:“观,示也。”
〔二五〕左传宣公十五年:“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杜注:“
爨,炊也。”又公羊传、吕氏春秋行论篇、韩诗外传一皆有此说。
〔二六〕论语尧曰篇:“兴灭国,继绝世。”皇侃义疏曰:“若有国为前人非理而灭之者,新王当更为兴起之也。若贤人之世被绝不祀者,当为立后系之,使得仍享祀也。”
〔二七〕朱藏元本、仿元本、吴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汪本、拔萃本“王家”作“ 王室”。文选魏都赋注、西征赋注引汉官仪:“帝室,犹古言王室。”
〔二八〕伯功,即方伯之职,亦即下文所谓五长是也。伯霸之分,此文至为明晰。
〔二九〕或,惑通。
〔三0〕意林作“伯者,白也,长也 ”。
〔三一〕句末原无“也”字,天中记三0引有,今据补。尚书益稷:“外薄四海,咸建五长。”孔传:“言至海诸侯五国,立贤者一人为方伯,谓之五长,以相统治,以奖王室。”白虎通爵篇:“伯者,白也。(据卢校)”礼记王制正义、公羊传隐公元年疏引春秋元命苞:“伯者,伯之为言白也,明白于德也。”独断上:“伯者,白也,明白于德。”礼记曲礼下:“五官之长曰伯。”
〔三二〕拾补曰:“意林作‘言其把持天下之政’,元刻‘子’亦作‘下’。案左传正义载康成说云‘言把持王者之政教’,则作‘天子’是。” 器案:今所据大德本及朱藏元本作“子”不作“下”,与卢所见元本异。白虎通号篇:“霸犹迫也,把也,迫胁诸侯,把持王政。”玄应一切经音义二引国语贾逵注:“霸犹把也,言把持诸侯之权也。”广韵四十祃:“ 霸,把也,把持诸侯之权。”唐写本唐韵四十祃:“国语云:‘霸,把持诸侯之权。’”群经音辨三人部:“ 伯,把持诸侯也。”所言即国语贾逵注文。礼记祭义疏引中候注:“霸,把也,把天子之事也。”诗谱序及甫田序疏引同。左传成公二年疏:“郑云:‘霸,把,言把持王者之政教。’”又十八年疏:“霸者,把也,把持王政。”论语宪问篇疏引郑注:“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霸者,把也,言把持王者之政教,故其字作伯,或作霸也。”类聚五一引环济要略:“伯,把也,持政事也。”又释名释亲属:“伯,把也,把持家政也。 ”义亦可互参。汉书王莽传下:“伯者,继空续乏,以成历数,故其道驳。”荀子王霸篇:“粹而王,驳而霸。”语又见淮南子缪称篇、韩诗外传五。应氏“纠率同盟”之言,即“駮正”之义也。
〔三三〕御览五三六、初学记一三引尚书中候:“惟岁二月,侯在东馆叹曰:‘于戏仲父,寡人闻古霸王封泰山,刻石纪号,立显象;今寡人名为何君?’管子曰:‘卫困于狄,案兵,须灭乃存之,仁不纯,为霸君。’”诗定之方中疏引乐纬稽耀嘉亦有“ 狄人与卫战,桓公不救,于其败也,然后救之”之言。管子所谓“仁不纯”者,即舛驳之意也。
〔三四〕汉书成纪:“绥和元年诏: ‘盖闻王者必存二王之后,所以通三统也。’”师古曰:“天地人是为三统,二王之后并己为三。”又律历志上:“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李奇曰:“ 统,绪也。”又刘向传:“王者必通三统。”应劭曰: “二王之后与己为三统也。”孟康曰:“天地人之始也。”张晏曰:“一曰天统,谓周十一月建子为正,天始施之端也;二曰地统,谓殷以十二月建丑为正,地始化之端也;三曰人统,谓夏以十三月建寅为正,人始成之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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