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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南史

82 万字 · 约 38 小时 59 分钟 · 48 /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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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国之人于此而息,贪狼恣意,岁月滋甚。如臣所闻天下议论,仲文恒尘累日月,未见一毫增辉,乃更成形势,是老王雅也。古人言,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政。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流涕于圣世邪。臣昔S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所谓“虽九死而不悔”也。臣谓仲文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着称,还亦不难,而得少明国典,粗酬四海之诮。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仲文若复有彰大之罪,谁敢以闻。亦知陛下不能采臣之言,故是臣不能以己之意耳。又曰:

臣见刘伯龙大慷慨仲文所行,言有人送张幼绪,语人“吾虽得一县,负钱三十万。庾仲远仍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未得解手”。荀万秋尝诣仲文,逢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言无。问:“有好马不?”又言无,政有佳驴耳。仲文便答:“甚是所欲。”客出门。遂相闻索之。刘道锡言是仲文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犹谓不然。选令史章龙向臣说,亦叹其受纳之过。言实得嫁女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在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帝乃可有司之奏,免仲文官,卒于家。帝录其宿诚,追赠本官。子弘远。

弘远字士操,清实有士誉。仕齐为江州长史。刺史陈显达举兵败,斩于朱雀航。将刑,索帽着之,曰:“子路结缨,吾 不可以不冠而死。”谓看者曰:“吾非贼,乃是义兵,为诸君请命耳。陈公太轻事,若用吾言,天下将免涂炭。”弘远子子曜年十四,抱持父乞代命,遂并杀之。

仲文从弟徽之位御史中丞。徽之子漪,齐邵陵王记室。漪子仲容。

仲容字子仲,幼孤,为叔父泳所养。及长,杜绝人事,专精笃学,昼夜手不辍卷。

初为安西法曹行参军,泳时贵显,吏部尚书徐勉拟泳子晏婴为宫僚。泳泣曰:“兄子幼孤,人才粗可,愿以晏婴所忝回用之。”勉许焉。转仲容为太子舍人,迁安成王主簿。时平原刘峻亦为府佐,并以强学为王所礼接。后为永康、钱唐、武康令,并无绩,多被推劾。久之,除安成王中记室。当出随府,皇太子以旧恩降饯,赐诗曰:“孙生陟阳道,吴子朝歌县,未若樊林举,置酒临华殿。”时辈荣之。

后为尚书左丞,坐推纠不直免官。仲容博学,少有盛名,颇任气使酒,好危言高论,士友以此少之。唯与王籍、谢几卿情好相得,二人时亦不调,遂相追随,诞纵酣饮,不持检操。遇太清乱,游会稽卒。

仲容抄子书三十卷,诸集三十卷,F家地理书二十卷,列女传三卷,文集二十卷,并行于代。

顾琛字弘玮,吴郡吴人,晋司空和之曾孙也。祖履之,父惔,并为司徒左西曹掾。

琛谨确不尚浮华,起家州从事、驸马都尉,累迁尚书库部郎。元嘉七年,文帝遣到彦之经略河南,大败,悉委弃兵甲,武库为之空虚。文帝宴会,有归化人在座,上问琛库中仗犹有几许?琛诡辞答有十万人仗。旧库仗秘不言多少,上既发问,追悔失言。及琛诡对,上甚善之。尚书寺门有制,八坐以下门 生随入者各有差,不得杂以人士。琛以宗人顾硕寄尚书张茂度门名,而与顾硕同席坐。明年坐谴出,免中正。凡尚书官大罪则免,小罪谴出,谴出者百日无代人,听还本职。琛仍为彭城王义康所请,再补司徒录事参军。

十五年,出为义兴太守。初,义康请琛入府,欲委以腹心,琛不能承事刘湛,故寻见斥外。十九年,徙东阳太守,欲使琛防守彭城王义康,固辞忤旨,废黜还家积年。

及元凶弑立,分会稽五郡置州,以随王诞为刺史,即以琛为会稽太守。诞起义,加冠军将军。事平,迁吴兴太守。

孝建元年,为吴郡太守,以起义功,封永新县五等侯。大明元年,吴县令张闓坐居母丧无礼,下廷尉,钱唐令沈文秀判劾违谬,应坐被弹。琛宣言于F,“闓被劾之始,屡相申明”。又云“当S文秀留县”。孝武闻之大怒,谓琛卖恶归上,免官。琛母老仍停家。

琛及前西阳太守张牧并事司空竟陵王诞,诞反,遣客陆延稔齎书板琛及子弟官。时孝武以琛素结事诞,或有异志,遣信就吴郡太守王昙生诛琛父子。会延稔先至,琛等即执斩之,遣二子送延稔首S闻。孝武所遣诛琛使其日亦至而获免。琛母孔氏时年百余岁,晋安帝隆安初,琅邪王廞于吴中作乱,以女为贞烈将军,悉以女人为官属,以孔氏为司马。及孙恩乱后,东土饥荒,人相食,孔氏散家粮以振邑里,得活者甚F,生子皆以孔为名焉。

琛仍为吴兴太守,明年坐郡人多翦钱及盗铸免官。历位都官尚书。

废帝即位,为吴郡太守。初,琛景平中为朝请,假还东,日晚至方山。于时商旅数十船,悉泊岸侧,有一人玄衣介帻,执鞭屏诸船云:“顾吴郡部伍寻至,应泊此岸。”于是诸船各 东西。俄有一假装至,事力甚寡,仍泊向处,人问:“顾吴郡早晚至?”船人答:“无顾吴郡。”又问:“何船 ?”曰 :“顾朝请耳。”莫不惊怪。琛意窃知为善征,因誓之曰:“若得郡,当于此立庙。”至是果为吴郡,乃立庙方山,号白马庙云。明帝泰始初,与四方同反。兵败,奉母奔会稽,台军既至,归降,后为员外常侍、中散大夫。卒。

次子宝先,大明中,为尚书水部郎。先是,琛为左丞荀万秋所劾,及宝先为郎,万秋犹在职,自陈不拜 。孝武诏曰 :“敕违纠慢,宪司之职,若有不公,自当更有厘改。而自顷劾无轻重,辄致私绝,此风难长,主者严为其科。”先是宋世江东贵达者,会稽孔季恭子灵符、吴兴丘深之及琛,吴音不变。深之字思玄,吴兴乌程人,位侍中、都官尚书,卒于太常。顾觊之字伟仁,吴郡吴人也。高祖谦字公让,晋平原内史陆机姊夫。祖崇,大司农。父黄老,司徒左西曹掾。

觊之为谢晦卫军参军,晦爱其雅素,深相知待。历位尚书都官郎。殷、刘隙着,觊之不欲与殷景仁久接,乃辞脚疾免归。每夜常于床上行脚,家人窃异之而莫晓其意。及义康徙废,朝廷多受祸。觊之竟免。

后为山阴令。山阴剧邑三万户,前后官长昼夜不得休,事犹不举。觊之御繁以约,县用无事。昼日垂帘,门阶闲寂,自宋世为山阴,务简而事理,莫能尚也。

后为尚书吏部郎。尝于文帝坐论江东人物,言及顾荣,袁淑谓觊之曰:“卿南人怯懦,岂办作贼。”觊之正色曰:“卿乃复以忠义笑人。”淑有愧色。孝建中,为湘州刺史,以政绩称。

大明元年,征守度支尚书,转吏部尚书。时沛郡相县唐赐往比村彭家饮酒还,因得病,吐蛊二十馀物。赐妻张从赐临终 言,死后亲刳腹,五藏悉糜碎。郡县以张忍行刳剖,赐子副又不禁止。论妻伤夫,五岁刑,子不孝父母,子弃市。并非科例。三公郎刘勰议:“赐妻痛遵往言,儿识谢及理,考事原心,非在忍害,谓宜哀矜。”觊之议:“以妻子而行忍酷,不宜曲通小情,谓副为不孝,张同不道。”诏如觊之议。

后为吴郡太守,幸臣戴法兴权倾人主,而觊之未尝低意。左光禄大夫蔡兴宗与觊之善,嫌其风节过峻。觊之曰:“辛毗有云,孙、刘不过使吾不为三公耳。”后卒于湘州刺史,諡曰简子。 觊之家门雍穆,为州郡所重。子绰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责,觊之禁不能止。及后为吴郡,诱出文券一大厨,悉令焚之。宣语远近,皆不须还。绰懊叹弥日。

觊之常执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应恭己守道,信天任运。而闇者不达,妄意徼幸,徒亏雅道,无关得丧。乃以其意,命弟子愿作定命论。

愿字子恭,父深之,散骑侍郎。愿好学,有才辞,卒于太子舍人。觊之孙宪之。

宪之字士思,性尤清直。宋元徽中,为建康令。时有盗牛者,与本主争牛,各称己物,二家辞证等,前后令莫能决。宪之至,覆其状,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径还本宅,盗者始伏其罪,时人号曰神明。至于权要请托,长吏贪残,据法直绳,无所阿纵。性又清俭,强力为政,甚得人和,故都下饮酒者醇旨辄号为“顾建康”,谓其清且美焉。

仕齐为衡阳内史。先是,郡境连岁疾疫,死者太半,棺椁尤贵,悉裹以苇席,弃之路傍。宪之下车,分告属县,求其亲党,悉令殡葬。其家人绝灭者,宪之出公禄使纪纲营护之。又土俗:山人有病辄云先亡为祸,皆开冢剖棺,水洗枯骨,名为 除祟。宪之晓喻,为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风俗遂改。时刺史王奂初至,唯衡阳独无讼者,乃叹曰:“顾衡阳之化至矣,若九郡率然,吾将何事。”

后为东中郎长史,行会稽郡事。山阴人吕文度有宠于齐武帝,于余姚立邸,颇纵横。宪之至郡,即日除之。文度后还葬,郡县争赴吊,宪之不与相闻,文度甚衔之,亦卒不能伤也。

时西陵戍主杜元懿以吴兴岁俭,会稽年登,商旅往来倍岁。西陵牛埭税,官格日三千五百,求加至一倍,计年长百万。浦阳南北津及柳浦四埭,乞为官领摄,一年格外长四百许万。武帝以示会稽,使陈得失。宪之议曰:

寻始立牛埭,非苟通僦以纳税也,当以风涛迅险,人力不捷,济急以利物耳。既公私是乐,故输直无怨。京师航渡,即其例也。而后之监领,各务己功,或禁遏别道,互生理外,凡如此类,不经埭烦牛者上详。被报蒙停格外十条,从来喧诉,始得暂弭。案吴兴频岁失稔,今兹尤馑,去乏从丰,良田饥棘,旧格新减,尚未议登,格外加倍,将以何术?皇慈恤隐,振廪蠲调,而元懿幸灾榷利,重增困瘼,人而不仁,古今共疾。且比见加格置市者,前后相属,非唯新加无赢,并皆旧格有阙,愚恐元懿今S,亦当不殊。若事不副言,惧贻谴诘,便百方侵苦,为公贾怨,其所欲举腹心,亦当兽而冠耳。书云:“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言盗公为损盖微,敛人所害乃大也。然掌斯任者应简廉平,则无害于人。愚又以便宜者,盖谓便于公宜于人也。窃见顷之言便宜者,非能于人力之外,用天分地者也,率皆即日不宜于人,方来未便于公,名与实反,有乖政体。凡如此等,诚宜深察。

山阴一县课户二万,其人赀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刻又刻之,犹且三分馀一。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 露户役人,三五属官,盖惟分定,百端输调,又则常然。比F局检校,首尾寻续,横相质累者亦复不少。一人被摄,十人相追,一绪裁萌,千孽互起。蚕事弛而农业废,贱取庸而贵举责,应公赡私,日不暇给,欲无为非,其可得乎。死且不惮,矧伊刑罚,身且不爱,何况妻子。是以前检未穷,后巧复滋,网辟徒峻,犹不能悛。窃寻人之多蓿涤伤渭揪梅毙耍鄹骋?重,不堪勤剧,奇巧所优,积习生常,遂迷忘反。四海之大,庶黎之F,心用参差,难卒澄之。化宜以渐,不可疾责。诚存不扰,藏疾纳洿。务详宽简,则稍自归淳。又被简符,前后累千,符旨既严,不敢闇信。县简送郡,郡简呈使,殊形诡状,千变万源。闻者忽不经怀,见者实足伤骇。兼亲属里伍,流离道路,时转穷涸,事方未已,其士人妇女弥难厝衷。不简则疑其有巧,欲简复未知所安。愚谓此条宜委县保,举其纲领,略其毛目,乃当有漏,不出贮中,庶婴疾沈痼者重荷生造之恩也。

又永兴、诸暨离唐宇寇扰,公私残烬,弥复特甚,傥逢水旱,实不易思。俗谚云:“会稽打鼓送恤,吴兴步担令史。”会稽旧称沃壤,今犹若此,吴兴本是塉土,事在可知。因循馀弊,诚宜改张。武帝并从之,由是深以方直见知。

迁南中郎巴陵王长史、南兖南豫二州事。典签谘事,未尝接以T色,动遵法制。时司徒竟陵王于宣城、临成、定陵三县界立屯,封山泽数百里,禁人樵采。宪之固陈不可,言甚切直。王曰:“非君无以闻此德音。”即命罢屯禁。

迁给事黄门,兼尚书吏部郎中。宋时其祖觊之尝为吏部,于庭列植嘉树,谓人曰:“吾为宪之植耳。”至是宪之果为此职。永元中为豫章内史,在任清简,务存宽惠。有贞妇万晞者,少孀居无子,事舅姑尤孝,父母欲夺而嫁之,誓死不许。宪之赐以束帛,表其节义。

梁武帝平建邺,为扬州牧,征宪之为别驾从事史,比至而已受禅。宪之风疾渐笃,因求还吴,就加太中大夫。宪之虽累经宰郡,资无儋石,及归,环堵不免饥寒。

天监八年,卒于家。临终为制敕其子曰:“夫出生入死,理均昼夜。生既不知所从,死亦安识所往。延陵云:‘精气上归于天,骨肉下归于地,魂气则无所不之。’良有以也。虽复茫昧难征,要若非妄。百年之期,迅若驰隙,吾今预为终制,瞑目之后,念并遵行,勿违吾志也。庄周、澹台,达生者也;王孙、士安,矫俗者也。吾进不及达,退无所矫。常谓中都之制,允理惬情,衣周于身,示不违礼,棺周于衣,足以蔽臭。入棺之物,一无所须,载以輴车,覆以粗布,为使人勿恶也。汉明帝天子之尊,犹祭以杅水脯糗,范史云列士之高,亦奠以寒水乾饭。况吾卑庸之人,其可不节衷也。丧易甯戚,自是亲亲之情,礼奢宁俭,差可得由吾意。不须常施灵筵,可止设香灯,使致哀者有凭耳。朔望祥忌,可权安小床,暂施几席,唯下素馔,勿用牲牢。蒸尝之祠,贵贱罔替,备物难办,多致疏怠。祠先自有旧典,不可有阙,自吾已下,止用蔬食时果,勿同于上世,示令子孙四时不忘其亲耳。孔子云‘虽菜羹瓜祭必斋如’者,本贵诚敬,岂求备物哉。”所着诗赋铭赞并衡阳郡记数十篇。

论曰:古人云“利令智昏”,甚矣利害之相倾也。刘湛识用才能,实包经国之略,岂知移弟为臣,则君臣之道用,变兄成主,则兄弟之义殊。而执数怀奸,苟相崇悦,与夫推长戟而犯顺,何以异哉。昔华元败则以羊羹而取祸,观夫庾悦亦鹅炙以速尤。干餱以愆,斯相类矣。登之因祸而福,倚伏无常,仲文贿而为灾,乃徇财之过也。顾琛吴郡,徵兆于初筮,觊之清白之谀耗辍O苤罢诔泼溃币迫坏挛?亏,求之古人,未为易遇。观其遗命,可谓有始有卒者矣。 南史 南史卷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六

羊欣 羊玄保 沈演之 江夷 江秉之

欣少靖默,无竞于人,美言笑,善容止。泛览经籍,尤长隶书。父不疑为乌程令,欣年十二。时王献之为吴兴太守,甚知爱之。欣尝夏月着新绢裙昼寝,献之入县见之,书裙数幅而去。欣书本工,因此弥善。

起家辅国参军,府解还家。隆安中,朝廷渐乱,欣优游私门,不复进仕。会稽王世子元显每使书扇,常不奉命。元显怒,乃以为其后军府舍人。此职本用寒人,欣意貌恬然,不以高卑见色,论者称焉。尝诣领军谢混,混拂席改服然后见之。时混族子灵运在坐,退告族兄瞻曰:“望蔡见羊欣,遂改席易衣。”欣由此益知名。

桓玄辅政,以欣为平西主簿,参豫机要。欣欲自疏,时漏密事。玄觉其此意,愈更重之,以为楚台殿中郎。谓曰:“尚书政事之本,殿中礼乐所出。卿昔处股肱,方此为轻。”欣就职少日,称病自免,屏居里巷十馀年。

义熙中,弟徽被知于武帝,帝谓谘议参军郑鲜之曰:“羊徽一时美器,世论犹在兄后。”即板欣补右军刘藩司马。

后为新安太守,在郡四年,简惠着称。除临川王义庆辅国 长史,庐陵王义真车骑谘议参军,并不就。文帝重以为新安太守。在郡十三年,乐其山水,尝谓子弟曰:“人生仕宦至二千石,斯可矣。”及是便怀止足。转义兴太守,非其好也。顷之,称病笃免归。除中散大夫。

素好黄、老,常手自书章。有病不服药,饮符水而已。兼善医术,撰药方数十卷。欣以不堪拜伏,辞不朝觐,自非寻省近亲,不妄行诣。行必由城外,未尝入六门。武帝、文帝并恨不识之。元嘉十九年卒。

弟徽字敬猷,时誉多欣,位河东太守,卒。

羊玄保,泰山南城人也。祖楷,晋尚书都官郎。父绥,中书侍郎。

玄保初为宋武帝镇军参军,少帝景平中,累迁司徒右长史。府公王弘甚知重之,谓左长史庾登之、吏部尚书王准之曰 :“卿二贤明美朗诣,会悟多通,然弘懿之望,故当共推羊也。”顷之,入为黄门侍郎。

善弈棋,品第三。文帝亦好弈,与赌郡,玄保戏胜,以补宣城太守。先是刘式之为宣城立吏人亡叛制,一人不禽,符伍里吏送州作部;能禽者赏位二阶。玄保以为非宜,陈之曰 :“臣伏寻亡叛之由,皆出于穷逼。今立殊制,于事为苦。又寻此制施一邦而已,若其是邪,则应与天下为一;若其非邪,亦不宜独行一郡。”由此制停。

历丹阳尹,会稽太守,太常,吴郡太守。文帝以玄保廉素寡欲,故频授名郡。为政虽无殊绩,而去后常必见思。不营财利,#业俭薄。文帝尝曰:“人仕宦非唯须才,亦须运命。每有好官缺,我未尝不先忆羊玄保。”元凶弑立,以为吏部尚书,领国子祭酒。及孝武入伐,朝士多南奔,劭集群僚,横刀怒曰:“卿等便可去矣。”F并惧莫敢言 。玄保容色不异,徐曰 : “臣其以死奉朝。”劭为解。

孝武即位,为金紫光禄大夫,以谨敬见知。大明五年,加散骑常侍、特进。玄保自少至老,谨于祭奠,四时珍新未得祠荐者,口不妄尝。卒,諡曰定子。

子戎少有才气,而轻薄少行检,语好为双声。江夏王义恭尝设斋,使戎布床,须臾王出,以床狭,乃自开床 。戎曰 :“官家恨狭,更广八分,”王笑曰:“卿岂唯善双声,乃辩士也,”文帝好与玄保棋,尝中使至,玄保曰:“今日上何召我邪?“戎曰:“金沟清泚,铜池摇扬,既佳光景,当得剧棋。”玄保常嫌其轻脱,云“此儿必亡我家”。位通直郎,坐与王僧达谤时政赐死。死后,孝武帝引见玄保,玄保谢曰:“臣无日磾之明,以此上负。”上美其言。戎二弟,文帝并赐名曰咸、曰粲,谓玄保曰:“欲令卿二子有林下正始馀风。”

玄保既善棋,而何尚之亦雅好其事。吴郡褚胤年七岁便入高品,及长,冠绝当时。胤父荣期与臧质同逆,胤应从诛。何尚之固请曰:“胤弈棋之妙,超古冠今。魏犨犯令,以材获免,父戮子宥,其例甚多。特乞与其微命,使异术不绝。”不许,时人痛惜之。

玄保兄子希字泰闻,少有才气,为尚书左丞。时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上言:“山湖之禁,虽有旧科,人俗相因,替而不奉,熂山封水,保为家利。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斯实害人之深弊,为政所宜去绝。损益旧条,更申恒制。”有司检壬辰诏书:“占山护泽,强盗律论 。赃一丈以上皆弃市。”希以“壬辰之制,其禁严刻,事既难遵,理与时弛。而占山封水,渐染复滋,更相因仍,便成先业。一朝顿去,易致嗟怨。今更刊革,立制五条:凡是山泽先恒熂臑炉,养种竹木杂果为林艿,及陂 湖江海鱼梁鮆场,恒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赀簿。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少,依限占足。若非前条旧业,一不得禁。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并计赃依常盗律论。停除咸康二年壬辰之科。”从之。

时益州刺史刘瑀先为右卫将军,与府司马何季穆共事不平,季穆为尚书令建平王宏所亲待,屡毁瑀于宏。会瑀出为益州,夺士人妻为妾,宏使希举察之,瑀坐免官。瑀恨希切齿,有门生谢元伯往来希间,瑀密令访讯被免之由,希曰:“此奏非我意。”瑀即日到宏门奉笺陈谢,云:“闻之羊希。”希坐漏泄免官。

泰始三年,为甯朔将军、广州刺史。四年,希以沛郡刘思道行晋康太守,领军伐俚。思道违节失利,希遣收之。思道不受命,率所领袭州,希踰城走,思道获而杀之。

希子崇字伯远,尚书主客郎,丁母忧,哀毁过礼。及闻广州乱,即日便徒跣出新亭,不能步涉,顿伏江渚。门义以小船致之,父葬毕,乃不胜哀而卒。

沈演之字台真,吴兴武康人也。高祖充,晋车骑将军、吴国内史。曾祖劲,冠军陈佑长史,戍金墉,为燕将慕容恪所陷,不屈见杀,赠东阳太守。祖赤黔,廷尉卿。父叔任,少有干质,朱龄石伐蜀,为龄石建威府司马。平蜀之功,亚于元帅,以功封宁新县男。后拜益州刺史,卒。

演之年十一,尚书仆射刘柳见而知之,曰:“此童终为令器。”沈氏家世为将,而演之折节好学,读老子百遍,以义理业尚知名。袭父别爵吉阳县五等侯。举秀才,为嘉兴令,有能名。

元嘉中,累迁尚书吏部郎。先是刘湛、刘斌等结党,欲排废尚书仆射殷景仁。演之雅仗正义,与景仁素善,尽心朝廷。文帝甚嘉之。及彭城王义康出蕃,诛刘湛等,以演之为右卫将军。景仁寻卒,乃以后军长史范晔为左卫将军,与演之对掌禁旅,同参机密。寻加侍中,文帝谓之曰:“侍中领卫,望实优显,此盖宰相便坐,卿其勉之。”

上欲伐林邑,朝臣多不同;唯广州刺史陆徽与演之赞成上意。及林邑平,赐群臣黄金生口铜器等物,演之所得偏多。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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