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正史

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131 万字 · 约 62 小时 12 分钟 · 42 / 165

会员可开白话

索隐按:尔雅「浊谓之毕」。

〔一0〕索隐留即昴,毛传亦以留为昴。

〔一一〕正义白虎通云:「南,任也。言阳气尚任包,大生荠麦也。」

〔一二〕索隐律历志「留孰于酉」。

阊阖风居西方。阊者,倡也;阖者,藏也。言阳气道万物,阖黄泉也。其于十母为庚辛。庚者,言阴气庚万物,故曰庚;辛者,言万物之辛生,故曰辛。北至于胃。胃者,言阳气就藏,皆胃胃也。北至于娄。娄者,呼万物且内之也。北至于奎。〔一〕奎者,主毒螫杀万物也,奎而藏之。九月也,律中无射。〔二〕无射者,阴气盛用事,阳气无余也,故曰无射。其于十二子为戌。戌者,言万物尽灭,故曰戌。〔三〕

〔一〕集解徐广曰:「一作『』。」索隐按:天官书「奎为沟渎,娄为聚众,胃为天仓」,今此说并异,及六律十母,又与汉书不同,今各是异家之说也。

〔二〕正义音亦。白虎通云:「射,终也。言万物随阳而终,当复随阴而起,无有终已。」此说六吕十干十二支与汉书不同。

〔三〕索隐律历志「毕入于戌」也。

律数:

九九八十一以为宫。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征。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黄锺长八寸七分一,宫。〔一〕大吕长七寸五分三分(一)〔二〕。〔二〕太蔟长七寸(七)〔十〕分二,角。夹锺长六寸(一)〔七〕分三分一。姑洗长六寸(七)〔十〕分四,羽。〔三〕仲吕长五寸九分三分二,征。蕤宾长五寸六分三分(一)〔二〕。林锺长五寸(七)〔十〕分四,角。〔四〕夷则长五寸(四分)三分二,商。南吕长四寸(

七)〔十〕分八,征。无射长四寸四分三分二。应锺长四寸二分三分二,羽。

〔一〕索隐黄锺长八寸十分一宫。案:上文云「律九九八十一以为宫」,故云长八寸十分一宫。而云黄锺长九寸者,九分之寸也。刘歆、郑玄等皆以为长九寸即十分之寸,不依此法也。云宫者,黄锺为律之首,宫为五音之长,十一月以黄锺为宫,则声得其正。旧本多作「

七分」,盖误也。

〔二〕索隐谓十一月以黄锺为宫,五行相次,土生金,故以大吕为商者,大吕所以助阳宣化也。

〔三〕索隐亦以金生水故也。

〔四〕索隐水生木,故为角。不用蕤宾者,以阴气起,阳不用事,故去之也。

生锺分:〔一〕

〔一〕索隐此算术生锺律之法也。正义分音扶问反。

子一分。〔一〕丑三分二。〔二〕寅九分八。〔三〕卯二十七分十六。〔四〕辰八十一分六十四。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戌五万九千四十九分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

〔一〕索隐自此已下十一辰,皆以三乘之,为黄锺积实之数。

〔二〕索隐案:子律黄锺长九寸,林锺丑冲长六寸,以九比六,三分少一,故云丑三分二。即是黄锺三分去一,下生林锺之数也。

〔三〕索隐十二律以黄锺为主,黄锺长九寸,太蔟长八寸,寅九分八,即是林锺三分益一,上生太蔟之义也。正义孟康云:「元气始起于子。未分之时,天地人混合为一,故子数独一。」汉书律历志云:「太极元气,函三为一,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种于子,化生万物者也。」然丑三分二,寅九分八者,并是分之余数,而汉书不说也。

〔四〕索隐此以丑三乘寅,寅三乘卯,得二十七。南吕为卯,冲长五寸三分寸之一,以三约二十七得九,即黄锺之本数。又以三约十六得五,余三分之一即南吕之长,故云卯二十七分十六,亦是太蔟三分去一,下生南吕之义。已下八辰并准此。然云丑三分二,寅九分八者,皆分之余数也。

生黄锺术曰:以下生者,〔一〕倍其实,三其法。〔二〕以上生者,四其实,三其法。〔三〕上九,商八,羽七,角六,宫五,征九。〔四〕置一而九三之以为法。〔五〕实如法,得长一寸。〔六〕凡得九寸,命曰「黄锺之宫」。故曰音始于宫,穷于角;〔七〕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气始于冬至,周而复生。

〔一〕索隐生锺术曰以下生者。案:蔡邕曰「阳生阴为下生,阴生阳为上生。子午已东为上生,已西为下生」。又律历志云「阴阳相生自黄锺始,黄锺(生)〔至〕太蔟,左旋八八为五」。从子至未得八,下生林锺是也。又自未至寅亦得八,上生太蔟。然上下相生,皆以此为率也。

〔二〕索隐谓黄锺下生林锺,黄锺长九寸,倍其实者,二九十八,三其法者,以三为法,约之得六,为林锺之长也。

〔三〕索隐四其实者,谓林锺上生太蔟,林锺长六寸,以四乘六得二十四,以三约之得八,即为太蔟之长。

〔四〕索隐此五声之数亦上生三分益一,下生三分去一。宫下生征,征益一上生商;商下生羽,羽益一上生角。然此文似数错,未暇研核也。

〔五〕索隐汉书律历志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行之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是谓因而九三之也。韦昭曰:「置一而九,以三乘之是也。」乐产云:「一气生于子,至丑而三,是一三也。又自丑至寅为九,皆以三乘之,是九三之也。又参之卯,得二十七;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于未,得二千六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三;又参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至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谓之该数。此阴阳合德,气锺于子,化生万物也。然丑三分,寅九分者,即分之余数也。」

〔六〕索隐实如法得一。实谓以子一乘丑三,至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实数。如法谓以上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之法除实得九,为黄锺之长。言「得一」者,算术设法辞也。「得」下有「长」,「一」〔下有〕「寸」者,皆衍字也。韦昭云得九寸之一也。姚氏谓得一即黄锺之子数。

〔七〕索隐即如上文宫下生征,征上生商,商下生羽,羽上生角,是其穷也。

神生于无,〔一〕形成于有,〔二〕形然后数,形而成声,〔三〕故曰神使气,气就形。形理如类有可类。或未形而未类,或同形而同类,类而可班,类而可识。圣人知天地识之别,故从有以至未有,〔四〕以得细若气,微若声。〔五〕然圣人因神而存之,〔六〕虽妙必效情,核其华道者明矣。〔七〕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神者,物受之而不能知(及)其去来,〔八〕故圣人畏而欲存之。唯欲存之,神之亦存。〔九〕其欲存之者,故莫贵焉。〔一0〕

〔一〕正义无形为太易气,天地未形之时,言神本在太虚之中而无形也。

〔二〕正义天地既分,二仪已质,万物之形成于天地之闲,神在其中。

〔三〕正义数谓天数也,声谓宫、商、角、征、羽也。言天数既形,则能成其五声也。

〔四〕正义从有谓万物形质也,未有谓天地未形也。

〔五〕正义气谓太易之气,声谓五声之声也。

〔六〕正义言圣人因神理其形体,寻迹至于太易之气,故云因神而存之,上云从有以至未有是也。

〔七〕正义妙谓微妙之性也。效犹见也。核,研核也。华道,神妙之道也。言人虽有微妙之性,必须程督己之情理,然后研核神妙之道,乃能究其形体,辨其成声,故谓明矣。故下云「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是也。

〔八〕正义言万物受神妙之气,不能知觉,及神去来,亦不能识其往复也。

〔九〕正义言圣人畏神妙之理难识,而欲常存之;唯欲常存之,故其神亦存也。

〔一0〕正义言平凡之人欲得精神存者,故亦莫如贵神之妙焉。

太史公曰:(故)〔在〕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一〕十母,〔二〕十二子,〔三〕锺律调自上古。建律运历造日度,可据而度也。〔四〕合符节,通道德,即从斯之谓也。

〔一〕正义宿音息袖反,又音肃。谓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井、鬼、柳、星、张、翼、轸,西方奎、娄、胃、昴、毕、觜、参,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凡二十八宿一百二十八宿星也。

〔二〕正义十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三〕正义十二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四〕正义度音田洛反。

【索隐述赞】自昔轩后,爰命伶纶。雄雌是听,厚薄伊均。以调气候,以轨星辰。军容取节,乐器斯因。自微知着,测化穷神。大哉虚受,含养生人。

史记卷二十六

历书第四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一〕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二〕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三〕时鸡三号,卒明。〔四〕抚十二〔月〕节,卒于丑。〔五〕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六〕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一〕索隐按:古历者,谓黄帝调历以前有上元太初历等,皆以建寅为正,谓之孟春也。及颛顼、夏禹亦以建寅为正。唯黄帝及殷、周、鲁并建子为正。而秦正建亥,汉初因之。至武帝元封七年始改用太初历,仍以周正建子为十一月朔旦冬至,改元太初焉。今按:此文至于「十二月节」,皆出大戴礼虞史伯夷之辞也。

〔二〕集解徐广曰:「秭音姊,鳺音规,子鳺鸟也,一名鷤。」索隐按:徐广云「秭音规」者,误也,当云「秭音姊,鳺音规」,盖遗失耳。言子鳺鸟春气发动,则先出野泽而鸣也。又按:大戴礼作「瑞」,无释,未测其旨,当是字体各有讹变耳。鷤音弟,音桂。楚词云「虑鷤之先鸣,使夫百草为之不芳」,解者以鷤为杜鹃。

〔三〕索隐卒,子律反。分,如字。卒,尽也。言建历起孟春,尽季冬,则一岁事具也。冬尽之后,分为来春,故云冬分也。

〔四〕集解徐广曰:「卒,一作『平』,又云卒,斯也。」索隐三号,三鸣也。言夜至鸡三鸣则天晓,乃始为正月一日,言异岁也。徐广云卒,一作「平」,又作「斯」,于文皆便。

〔五〕正义抚犹循也。自平明寅至鸡鸣丑,凡十二辰,辰尽丑又至明朝寅,使一日一夜,故曰幽明。

〔六〕索隐正不率天,亦不由人。此文出大戴礼,是孔子称周太史之词。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一〕

〔一〕索隐言王者易姓而兴,必当推本天之元气行运所在,以定正朔,以承天意,故云承顺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一〕建立五行,起消息,〔二〕正闰余,〔三〕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四〕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五〕民以物享,〔六〕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一〕索隐按:系本及律历志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星气,伶伦造律吕,大桡作甲子,隶首作算数,容成综此六术而着调历也。

〔二〕正义皇侃云:「干者阳,生为息;坤者阴,死为消也。」

〔三〕集解汉书音义曰:「以岁之余为闰,故曰闰余。」正义邓平、落下闳云「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按:计其余分成闰,故云正闰余也。每一岁三百六十六日余六日,小月六日,是一岁余十二日,大计三十三月则一闰之耳。

〔四〕正义应劭云:「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官。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按:黄帝置五官,各以物类名其职掌也。

〔五〕集解应劭曰:「嘉谷也。」索隐应劭云:「嘉谷也。」

〔六〕正义刘伯庄云:「物,事也。人皆顺事而享福也。」

少皞氏之衰也,九黎乱德,〔一〕民神杂扰,不可放物,〔二〕祸菑荐至,〔三〕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四〕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一〕集解汉书音义曰:「少皞时诸侯作乱者。」

〔二〕索隐于音昉,依也。

〔三〕索隐上音在见反,古「荐」字,假借用耳。荐,集也。

〔四〕集解应劭曰:「黎,阴官也。火数二;二,地数也:故火正司地以属万民。」索隐按:左传重为句芒,木正;黎为祝融,火正。此言「南」者,刘氏以为「南」字误,非也。盖重黎二人元是木火之官,兼司天地职,而天是阳,南是阳位,故木亦是阳,所以木正为南正也;而火是地正,亦称北正者,火数二,二地数,地阴,主北方,故火正亦称北正:为此故也。臣瓒以为古文「火」字似「北」,未为深得也。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一〕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二〕,孟陬殄灭,〔三〕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四〕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五〕云「天之历数在尔躬」。〔六〕舜亦以命禹。〔七〕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一〕正义孔安国云:「三苗,缙云氏之后诸侯也。」按:服,从也。言九黎之君在少皞之世作乱,今三苗之君从九黎乱德,故南北二官皆废,使历数失序。

〔二〕集解汉书音义曰:「次,十二次也。史推历失闰,则斗建与月名错。」

〔三〕集解汉书音义曰:「正月为孟陬。闰余乖错,不与正岁相值,谓之殄灭。」索隐按:正月为陬。陬音邹,又作侯反。楚词云「

摄提贞乎孟陬」。言历数乖误,乃使孟陬殄灭,不得其正也。

〔四〕集解汉书音义曰:「摄提,星名,随斗杓所指建十二月。若历误,春三月当指辰而指巳,是谓失序。」索隐摄提失方。按:天官书云「摄提三星,若鼎足句之,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故曰摄提格」。格,至也。言摄提随月建至,故云格也。

〔五〕集解徐广曰:「戒,一作『敕』。」正义言于文祖之庙以申戒舜也。

〔六〕集解何晏曰:「历数谓列次也。」

〔七〕集解孔安国曰:「舜亦以尧命己之辞命禹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一〕故畴人子弟分散,〔二〕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三〕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四〕举正于中,〔五〕归邪〔六〕于终。〔七〕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邪于终,事则不悖。

〔一〕集解郑玄曰:「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

〔二〕集解如淳曰:「家业世世相传为畴。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学。」索隐韦昭云:「畴,类也。」孟康云:「同类之人明历者也。」乐产云:「畴昔知星人。」

〔三〕集解如淳曰:「吕氏春秋『荆人鬼而越人禨』,今之巫祝祷祠淫祀之比也。」晋灼曰:「禨音『珠玑』之『玑』。」

〔四〕集解韦昭曰:「谓正历必先称端始也,若十一月朔旦冬至也。」

〔五〕集解韦昭曰:「气在望中,则时日昏明皆正也。」

〔六〕集解音余。

〔七〕集解韦昭曰:「邪,余分也。终,闰月也。中气在晦则后月闰,在望是其正中也。」

其后战国并争,在于强国禽敌,救急解纷而已,岂遑念斯哉!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之传,〔一〕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极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二〕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三〕以十月,色上黑。然历度闰余,未能睹其真也。

〔一〕正义传音竹恋反,五德,五行也。

〔二〕集解汉书音义曰:「五行相胜,秦以周为火,用水胜之也。」

〔三〕正义音征。以秦始皇名讳之,故改也。

汉兴,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是时天下初定,方纲纪大基,高后女主,皆未遑,故袭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时,鲁人公孙臣以终始五德上书,言「汉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当有瑞,瑞黄龙见」。事下丞相张苍,张苍亦学律历,以为非是,罢之。其后黄龙见成纪,张苍自黜,所欲论著不成。而新垣平以望气见,颇言正历服色事,贵幸,后作乱,故孝文帝废不复问。

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一〕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二〕然后日辰之度与夏正同。乃改元,更官号,封泰山。因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广延宣问,以理星度,未能詹也。〔三〕盖闻昔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验,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四〕然盖尚矣。书缺乐弛,朕甚闵焉。朕唯未能循明也,紬绩日分,〔五〕率应水德之胜。〔六〕今日顺夏至,〔七〕黄钟为宫,林钟为征,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自是以后,气复正,羽声复清,名复正变,以至子日当冬至,则阴阳离合之道行焉。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八〕年名『焉逢摄提格』,〔九〕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一0〕

〔一〕集解汉书音义曰:「谓分部二十八宿为距度。」

〔二〕集解徐广曰:「陈术云征士巴郡落下闳也。」索隐姚氏案:益部耆旧传云「闳字长公,明晓天文,隐于落下,武帝征待诏太史,于地中转浑天,改颛顼历作太初历,拜侍中不受」。

〔三〕集解徐广曰:「詹,一作『售』也。」索隐按:汉书作「

雠」,故徐广云一作「售」,售即雠也。韦召云「雠,比校也」。郑德云「相应为雠」也。

〔四〕集解应劭曰:「言黄帝造历得仙,名节会,察寒暑,致启闭分至,定清浊,起五部。五部,金、木、水、火、土也。建气物分数,皆叙历之意也。」孟康曰:「合,作也。黄帝作历,历终复始无穷已,故曰不死。清浊,律声之清浊也。五部,五行也。天有四时,分为五行也。气,二十四气;物,万物也。分,历数之分也。」瓒曰:「黄帝圣德,与虚合契,升龙登仙于天,故曰合而不死。题名宿度,候察进退,谓三辰之度,吉凶之验也。」索隐臣瓒云:「题名宿度,候察进退,以为吉凶之状,依文作解为得。」案:汉书作「名察发敛」,韦昭云「发,气发;敛,气敛」。又续汉书以为道之发敛,景之长短,则发敛是日行道去极盈缩也。

〔五〕索隐紬音宙,又如字。紬绩者,女工紬缉之意,以言造历算运者犹若女工缉而织之也。

〔六〕集解徐广曰:「盖以为应土德,土胜水。」

〔七〕索隐按:夏至,谓夏至、冬至。

〔八〕索隐按:改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然汉始以建亥为年首,今改以建寅,故以七年为元年。韦昭云「汉兴至此百二岁」。案:律历志云「乃以前历上元太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

〔九〕集解徐广曰:「岁阴在寅,左行;岁星在丑,右行。」索隐按:尔雅云「岁在甲曰焉逢,寅曰摄提格」,则此甲寅之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夜半冬至也。然此篇末亦云「寅名摄提格」,则此甲寅之岁也。又据二年名单阏,三年名执徐等,年次分明,而汉志以为其年在丙子,当是班固用三统,与太初历不同,故与太史公说有异。而尔雅近代之作,所记年名又不同也。左行右行,按苏林云「岁与星行所在之次」。正义焉音于干反,后同。

〔一0〕集解文颖曰:「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更相治,闲不容期忽。五家文悖异,推太初之元也。」索隐聚音娵。案:虞喜云「天元之始,于十一月甲子夜半朔旦冬至,日月若连珠,俱起牵牛之初。岁,雄在阏逢,雌在摄提格。月,雄用毕,雌在訾,訾则娵訾之宿。日,雄在甲,雌则在子。此则甲寅之元,天道之首」。

历术甲子篇〔一〕

〔一〕索隐以十一月朔旦冬至得甲子,甲子是阳气支干之首,故以甲子命历术为篇首,非谓此年岁在甲子也。

太初元年,岁名「焉逢〔一〕摄提格」,〔二〕月名「毕聚」,〔三〕日得甲子,〔四〕夜半朔旦冬至。〔五〕

〔一〕索隐甲,岁雄也。汉书作「阏逢」,亦音焉,与此音同。

〔二〕索隐寅,岁阴也。此依尔雅甲寅之岁,若据汉志,以为丙子之年。

〔三〕索隐谓月值毕及陬訾也。毕,月雄也。聚,月雌也。

〔四〕索隐谓十一月冬至朔旦得甲子也。

〔五〕索隐以建子为正,故以夜半为朔;其至与朔同日,故云夜半朔旦冬至。若建寅为正者,则以平旦为朔也。

正北〔一〕

〔一〕索隐谓蔀首十一月甲子朔旦时加子为冬至,故云「正北」也。然每岁行周天全度外余有四分之一,以十二辰分之,冬至常居四仲,故子年在子,丑年在卯,寅年在午,卯年在酉。至后十九年章首在酉,故云「正西」。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