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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后汉书八家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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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失载,陈俞本改作膺任司隶校尉时诛杀张让弟野王令张朔事,且改注范书,恐非。

五二○ 李膺门生皆禁锢,侍御史景毅子寔为膺门徒〔一〕,未有录牒,故不谴。毅慨然曰:「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以漏脱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免归,时人义之。(汪)──御览卷四二○

〔一〕 范书本传「寔」作「顾」。

五二一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一〕。少励清节,为州里所知服。举〔孝廉〕〔二〕,光禄四行。时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滂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三〕。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赃污,望风解印绶而去。其所举议,莫不压服。(姚。汪)──书钞四○ ○ 御览卷七七八 初学记卷二

〔一〕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又「羌」原误作「西」,据范书及续汉郡国志径改。又谢承书作「细阳人」,二说未知孰是。

〔二〕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三〕 据初学记卷二○。御览卷七七八补。

五二二 范滂字孟博,坐系黄门北寺,北寺狱吏谓曰:「凡坐系皆祭皋陶。」滂曰:「皋陶贤者,古之直臣。知滂无罪,将理之帝。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由此止也。(姚。汪)──初学记卷二○ ○ 御览卷六四三

五二三 〔桓帝时〕〔一〕,汝南太守宗资以事委任功曹范滂。〔

中人以下共嫉之〕〔二〕,时人谣曰:「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汪)─ ─御览卷二六四 ○ 又卷四六五 书钞卷七七 文选卷三○ 谢玄晖郡内登望诗注

〔一〕 据御览卷四六五补。

〔二〕 同右。

五二四 羊陟拜河南尹,常食干饭。(汪)──御览卷八五 ○

五二五 献帝初,百姓饥荒,张俭资计差温,乃倾竭财产,与邑里共之,赖其差温故存者以百数。(汪)──御览卷四七六

五二六 陈翔字子麟。迁侍御史。正朔旦朝贺,梁冀威仪不整,请收治罪,时人奇之。(姚。汪)──书钞卷六二 ○ 初学记卷一二

郭泰传

五二七 郭泰字林宗,太原介休人。泰少孤,年二十,行学至成皋屈伯彦精庐,乏食,衣不盖形,而处约味道,不改其乐。李元礼一见称之曰:「吾见士多矣,无如林宗者也。」(姚。汪)──世说新语德行注 ○ 史略卷二

五二八 郭泰字林宗,退身隐居教授,徒众甚盛。丧母,友人或千里来吊之。(汪) ──御览卷五六一

五二九 及卒,蔡伯喈为作碑曰:「吾为人作铭,未尝不有惭容,唯为郭有道碑颂无愧耳。」初以有道君子征,泰曰:「吾观干象人事,天之所废,不可支也。」遂辞以疾。(姚。汪)──世说新语德行注 ○ 史略卷二

五三○ 郭泰入汝南,交黄叔度〔一〕。至南州,先过袁奉高〔二〕,不宿而去,从叔度累日。或以问泰,泰曰:「袁奉高之器,譬诸轨滥,虽清而易挹也。叔度之器,汪汪若万顷之陂,澄之而不清,混之而不浊,不可量也。」(汪)──类聚卷九

○ 御览卷七二 一切经音义卷五五 白帖卷七

〔一〕 黄叔度,即黄宪,桓帝朝处士。

〔二〕 袁奉高,即袁阆。与黄宪、戴良俱为汝南慎阳名士。

许劭传

五三一 许劭字子将。劭知人,入帻肆,拔樊子昭。(汪)──御览卷六八七

五三二 袁绍五世公族,尝除濮阳长,以母丧去官,服乘甚盛。入(累)〔界〕〔一〕,叹曰:「吾车服岂可使许子将见之哉!」乃谢遣宾客,以单车骑〔二〕。──书钞卷一三九

〔一〕 据范书本传改。

〔二〕 疑「骑」系「归」之误。

何进传

五三三 进字遂高,南阳人,太后异母兄也。进本屠家子,父曰真。真死后,进以妹倚黄门得入掖庭,有宠。光和三年,立为皇后,进由是贵幸。中平元年,黄巾起,进拜大将军。(姚。汪)──魏志董卓传注

五三四 绍使客张津说进曰:「黄门常侍,秉权日久。又永乐太后与诸常侍专通财利,将军宜整顿天下,为海内除患。」进以为然,遂与绍结谋。(姚。汪)──魏志袁绍传注

五三五 何进欲诛中常侍赵忠等,进乃诈令武猛都尉丁原放兵数千人,为贼于河内,称「黑山伯」,上书以诛忠等为辞,烧平阴、河津莫府人舍,以怖动太后。(姚。汪)──范书公孙瓒传注

孔融传

五三六 融〔字文举,鲁国人〕〔一〕,孔子二十世孙也〔二〕。高祖父尚,巨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幼有异才。时河南尹李膺有重名,敕门下简通宾客,非当世英贤及通家子孙弗见也。融年十余岁,欲观其为人,遂造膺门,语门者曰:「我,李君通家子孙也。」膺见融,问曰:「高明父祖,尝与仆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也。」众坐奇之,佥曰:「异童子也。」太中大夫陈炜后至〔三〕,同坐以告炜,炜曰:「人小时了了者,大亦未必奇也。」融答曰:「即如所言,君之幼时,岂实慧乎?」膺大笑,顾谓曰:「高明长大,必为伟器。」(姚。汪)

──魏志崔琰传注 ○ 世说新语言语注

〔一〕 据世说新语言语注补。

〔二〕 世说注作「二十四世孙」。

〔三〕 陈炜,袁纪作「陈袆」,而世说新语作「陈韪」。范书与续汉书同。

五三七 山阳张俭,以中正为中常侍侯览所忿疾,览为刊章下州郡捕俭。俭与融兄褒有旧,亡投褒。遇褒出。时融年十六〔一〕,俭以其少不告也。融知俭长者,有窘迫色,谓曰:「吾独不能为君主邪!」因留舍藏之。后〔以客发泄〕事泄〔二〕,国相以下密就掩捕,俭得脱走,登时收融及褒送狱。融曰:「保纳藏舍者融也,融当坐之。」褒曰:「彼来求我,罪我之由,非弟之过,我当坐之。」兄弟争死,郡县疑不能决,乃上谳,诏书令褒坐焉。融由是名震远近,与平原陶丘洪、陈留边让,并以俊秀为后进冠盖。融持论经理不及让等,而逸才宏博过之。(姚。汪)──魏志崔琰传注 ○ 初学记卷一七 御览卷四一六

〔一〕 初学记卷一七作「年十五六」,御览卷四一六亦然。范书本传与魏志注同。

〔二〕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

五三八 司徒、大将军辟举高第,累迁北军中候、虎贲中郎将〔一〕、北海相,时年三十八。承黄巾残破之后,修复城邑,崇学校,设庠序,举贤才,显儒士。以彭璆为方正,邴原为有道,王修为孝廉。告高密县为郑玄特立一乡,名为郑公乡。又国人无后,及四方游士有死亡者,皆为棺木而殡葬之。郡人甄子然孝行知名〔二〕,早卒,融恨不及之,乃令配食县社。其礼贤如此〔三〕。(姚。汪)──魏志崔琰传注 ○ 书钞卷六三 御览卷二四一 又卷二四○

〔一〕 书钞卷六三此句作「孔融拜北军中候,三日而迁虎贲中郎将」。魏志注引文当有脱文。

〔二〕 按范书本传作「郡人甄子然、临孝存知名」。而袁纪作「使甄子然临配食县社」,无「临孝存」,与续书略同。沈家本诸史琐言考魏志注此引曰:「临孝存,人姓名也,疑此讹夺。」

〔三〕 汪辑下尚有「融负其高气,志在靖难,而才疏意广,迄无成功」十八字,且曰据书钞卷六三补 鸫此乃陈本之谬种流传也,故不取。

五三九 在郡六年,刘备表融领青州刺史。建安元年,征还为将作大匠,迁少府。每朝会访对,辄为议主,诸卿大夫寄名而已。(姚。汪)──魏志崔琰传注 ○ 书钞卷五四 通典职官典 御览卷二三六

五四○ 太尉杨彪与袁术婚姻〔一〕,术僭号,太祖与彪有隙,因是执彪,将杀焉。融闻之,不及朝服,往见太祖曰:「杨公累世清德,四叶重光。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二〕。况以袁氏之罪乎?易称『积善余庆』〔三〕,但欺人耳。」太祖曰:「国家之意也。」融曰:「假使成王欲杀召公,则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缨緌搢绅之士所以瞻仰明公者,以明公聪明仁智,辅相汉朝,举直措枉,致之雍熙耳。今横杀无辜,则海内观听,谁不解体?孔融鲁国男子〔四〕,明日便当褰衣而去,不复朝矣。」太祖意解,遂理出彪。(姚。汪)

──魏志崔琰传注

〔一〕 惠栋曰:「古文苑载曹公卞夫人与杨太尉夫人袁氏书,又杨夫人答书称『彪袁氏顿首』是也。」

〔二〕 僖公三三年左传引臼季语曰:「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又昭公二十年左传引苑何忌曰:「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在群臣?」今本康诰脱此文。

〔三〕 见易坤文言。

〔四〕 汉代地方名姓,往往以郡望自诩,所谓某某男子者,乃某某地名姓大族之意,非一般平民所能自言。

五四一 时论者多欲复肉刑。孔融乃建议曰:「古者敦庞,善否区别,吏端刑清,政无过失,百姓有罪,皆自取之。末世陵迟,风化坏乱,政挠其俗,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而欲绳之以古刑,投之以残弃,非所谓『与时消息』者也〔一〕。纣斮朝涉之胫,天下谓为无道〔二〕。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若各刑一人,是天下常有千八百纣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虑不念生,志在思死,类多趣恶,莫复归正。夙沙乱齐〔三〕,伊戾祸宋〔四〕,赵高英布,为世大患,不能正人,遂为非也。故明德之君,远度深惟,弃短就长,不苟革其政者也。」朝廷善之,卒不改焉。(汪)──御览卷六四八

〔一〕 见易丰卦。

〔二〕 见尚书泰誓下。孔传曰:「冬日见朝涉水者,谓其胫耐寒,斮而视之。」

〔三〕 「夙」原误作「风」,径改。夙沙者,夙沙卫也,齐灵公之幸臣。灵公废太子光而立牙,以夙沙卫为少傅。灵公死,光复位,夙沙卫以曾预废太子事奔高唐以叛。事见襄公十九年左传。

〔四〕 襄公二十六年左传:楚客聘于晋,过宋,太子痤野享之。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故诬太子将为乱,宋平公囚太子,乃缢而死。后平公闻痤无罪,乃烹伊戾。

皇甫嵩传

五四二 举孝廉,为郎中,迁霸陵、临汾令,以父丧遂去官。(姚。汪)──范书本传注

五四三 皇甫嵩为左中郎将,持节与右中郎将朱隽各领一军,击颍川贼〔一〕,进保长社。(姚。汪)──书钞卷六三

〔一〕 指颍川黄巾军。

五四四 皇甫嵩为左中郎将,击匈奴〔一〕。(汪)──御览卷二四一

〔一〕 范书、袁纪均无此事。疑「匈奴」乃「黄巾」之讹。

五四五 皇甫嵩领冀州牧,奏请一年租〔以〕赈饥民〔一〕。民歌之曰:「天下乱兮市为墟,母不保子兮妻失夫。赖得皇甫兮复安居。」(姚。汪)──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五○

〔一〕 据御览卷二五○补。

五四六 以日有重珥免〔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董卓既诛,嵩拜太尉。范书本传作「以流星策免」,袁纪则作「日有重晕」,与续书同。

朱隽传

五四七 隽字公伟,会稽人。少好学,为郡功曹,察孝廉,举进士〔一〕。汉朝以讨黄巾功拜车骑将军。累迁河南尹。董卓见隽,外甚亲纳,而心忌之,隽亦阴备焉。关东兵起,卓议移都,隽辄止卓。卓虽惮隽,然贪其名重,乃表拜太仆以自副。隽被召,不肯受拜,因进曰:「国不宜迁,必孤天下望,成山东之结,臣不见其可也。」有司诘曰:「召君受拜,而君拒之;不问徙事,而君陈之,何也?」隽曰:「副相国,非臣所堪也;迁都非计,臣之所急也。辞所不堪,进臣所急,臣之所宜也。」有司曰:「迁都之事,初无此计也,就有未露,何所受闻?」隽曰:「相国董卓为臣说之,臣闻之于相国。」有司不能屈,朝廷称服焉。后为太尉。李傕、郭汜相攻,劫质天子公卿,隽性刚,即发病而卒。(汪)──吴志孙破虏讨逆传注

〔一〕 卢弼三国志集解曰:「何焯曰:『史传言举进士,始见于此。』梁章巨曰:『此与后人由科举出身者相仿。』周寿昌曰:『后汉书作隽,云太守徐珪举孝廉,再迁除兰陵令,其叙隽出身是也。若举进士,两汉无此制,即司马彪时亦不能有也。「进士」两字恐是高第之误。』沈家本曰:『两汉无进士之名,此云举进士,未详其义。梁氏欲以今制拟之,殊非事实。』」天游按:礼记王制曰:「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百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续书所言,当取此义,非汉时即有此制。

五四八 朱隽为右中郎将,持节击颍川长社贼。(汪)──御览卷二四一

董卓传

五四九 堰下过军〔一〕。──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曰:「中平元年卓与张温讨先零羌,卓为羌所围,乃于所度水中伪作鄢,而潜从鄢下过军,得全师而还。」注曰:「续汉书『鄢』作『堰』。」

五五○ 羌胡憋肠狗态〔一〕。──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憋」作「敝」。注引方言曰:「憋,恶也。」又引郭璞曰:「憋怤,急性也。」此卓不肯就少府职所上疏中语。

五五一 太尉黄琬、司徒杨彪、司空荀爽俱诣卓,卓言:「昔高祖都关中,十一世后中兴,更都洛阳。从光武至今,复十一世 鸶石苞室谶,宜还都长安。」坐中皆惊愕,无敢应者。彪曰:「迁都改制,天下大事,皆当因民之心,随时之宜。昔盘庚五迁〔一〕,殷民胥怨,作三篇以晓之。往者王莽篡逆,变乱五常;更始赤眉之时,焚烧长安,残害百姓,民人流亡,百无一在。光武受命,更都洛邑,此其宜也。今方建立圣主,光隆汉祚,而无故损宫庙,弃园陵,恐百姓惊愕,不解此意,必尘沸蚁聚,以致扰乱。石苞室谶,妖邪之书,岂可信用?」卓作色曰:「杨公欲沮国家计邪?关东方乱,所在贼起。崤函险固,国之重防。又陇右取材,功夫不难。杜陵南山下有孝武故陶处,作砖瓦,一朝可办。宫室官府,盖何足言!百姓小民,何足与议。若有前却,我以大兵驱之,岂得自在!」百僚皆恐怖失色。琬谓卓曰:「此大事。杨公之语,得无重思!」卓罢坐,即日令司隶奏彪及琬,皆免官。大驾即西,卓部兵烧洛阳城外面百里。又自将兵烧南北宫及宗庙、府库、民家,城内扫地殄尽〔二〕。又收诸富室,以罪恶没入其财物,无辜而死者,不可胜计。(姚。汪)──魏志董卓传注

○ 御览卷八三三 又卷七六七

〔一〕 参见华峤书董卓传注。

〔二〕 御览卷七六七作「洛阳城无只瓦尺木」。

刘虞传

五五二 是时用刘虞为幽州,刘焉为益州,刘表为荆州,贾琮为冀州。虞等皆海内清名之士,或从列卿、尚书以选为牧伯,各以本秩居任。旧典:传车参驾,施赤为帷裳。(姚。汪)──蜀志刘焉传注

循吏传

五五三 任延字长孙,治京氏易,显名太学。(姚。汪)──书钞卷九六

五五四 任延拜会稽南部都尉。时年十九,迎吏见其少:皆惊。会稽多名士,延到官,皆聘请高行俊乂,(警)〔敬〕待师友之礼〔一〕。及掾吏贫乏,辄分俸禄以赈给之。(姚。汪)──类聚卷六

〔一〕 据范书本传改。

五五五 任延字长孙,为九真太守,教民牛耕,铸作田器,民以利之,产子多名曰:「任」。(姚。汪)──书钞卷三九

五五六 王涣为河南温县令,土俗豪强。涣到,举贤诛猾,民开门,皆放牛于野。(姚。汪)──书钞卷七八

五五七 王涣为洛阳令,履正。病卒,百姓哀痛,老少随车致祠,昼夜号泣〔一〕。(姚。汪)──书钞卷七八(二)

〔一〕 「病卒」以下,陈俞本作吴汉事迹,误。

五五八 宠字祖荣〔一〕,受父业,以经明行修举孝廉,光禄察四行,除东平陵令。〔是时民俗奢泰,宠到官躬俭,训民以礼,上下有序,都鄙有章〕〔二〕。视事数年,以母病弃官 鹳姓士民攀舆拒轮〔三〕,充塞道路,车不得前,乃止亭,轻服潜遁,归修供养。(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六七 书钞卷七八(二)书叙指南卷一五

〔一〕 宠,刘宠也。

〔二〕 据类聚卷五○补。

〔三〕 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五○「士民」皆作「士女」。

五五九 后辟大将军府,稍迁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民去治数十里有若邪中在山谷间五六老翁〔一〕,年皆七八十,闻宠迁,相率共送宠,人赍百钱。宠见,劳来曰:「父老何乃自苦远来?」皆对曰:「山谷鄙老,生未尝至郡县。他时吏发求不去,民间或夜不绝犬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狗不夜吠,吏稀至民间。年老遭值圣化,今闻当见弃去,故戮力来送。」宠谢之,为选受一大钱,故会稽号宠为「取一钱太守」。其清如是。(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 御览卷八三五 文选卷五九沈休文齐安陆昭王碑文注 事类赋注卷一○ 类林杂说卷四

〔一〕 御览卷八三五「若邪中」作「若水」,事类赋注卷一○

作「若耶水」,类林杂说卷四作「若耶溪」,而文选注则作「若耶山」,袁纪、范书与之同。天游按:下文既言「在山谷间」,「中」必不当作「山」。中、水形近易讹,恐当作「水」为是。耶、邪通用,御览之「」系「耶」之讹。又袁纪曰「去郡十里」,无「数」字,与续书异,恐其偶脱之耳。

五六○ 宠前后历二郡,八居九列,四登三事〔一〕。家不藏贿,无重宝器,恒菲饮食,薄衣服,弊车羸马,号为「寠陋」。三去相位,辄归本土。往来京师,常下道脱骖过,人莫知焉。宠尝欲止亭,亭吏止之曰:「整顿传舍,以待刘公,不可得止。」宠因过去。其廉俭皆此类也。以老病卒于家。(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一〕 宠历豫章、会稽二郡。范书本传言其二任将作大匠,二任宗正,一任大鸿胪,则有据可查居九列者五,其三不详焉。又代黄琼为司空,复代王畅为司空,又频迁司徒、太尉,故曰四登三事。

五六一 繇祖父本,师受经传,博学群书,号为通儒。举贤良方正,为般长,卒官。(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五六二 繇父舆〔一〕,一名方,山阳太守。岱、繇皆有俊才。(

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一〕 舆,刘宠之弟。

酷吏传

五六三 严延年字次卿,为河南太守。冬月传属县囚会府下,流血数里,河南号为「屠伯」〔一〕。(汪)──御览卷二六

〔一〕 此段文字始见班书酷吏传,范书酷吏传序李贤注引用之。疑御览引有误,或系续汉书酷吏传序之文,故列于此。汪文台删「年」字,作严延传,大误。

五六四 董宣为洛阳令。宁平公主乳母奴白日杀人〔一〕,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骖乘。宣于大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二〕,数主失者三,叱奴下车,格杀之。主即驰车入宫,上大怒,召宣:「令欲死乎?」宣叩头曰:「臣奉法之吏,不敢纵法,不欲死也。」上曰:「捶之!」宣曰:「愿一言,死无恨。」上曰:「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民,以奴杀臣。臣死之后,陛下何以治天下?捶杀臣,不如臣自杀。」即以头撑楹,流血被面。上令小黄门持之,曰:「痴令!叩头谢主。」宣不从。上〔曰〕顿痴令头〔三〕,宣两手据地,不肯低头。上敕「强项令」出,诣大官赐食。(姚。汪)

──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六

〔一〕 范书本传作「湖阳公主苍头」。

〔二〕 据御览卷二六六补。

〔三〕 同右。

五六五 阳球字方正,渔阳人也。少有勇气,〔拜〕尚书令〔一〕。中常侍王甫、曹节等秉权势,球常唾手拊髀曰:「阳球作司隶,此曹子何得尔邪?」寻为司隶,明日诣阙谢恩,甫时休下在舍。(恩)〔悉〕表甫罪〔二〕,〔奔车〕收送洛阳诏狱〔三〕,自临拷之。甫子萌,亦见收。〔死杖下,权门惶怖〕〔四〕。(姚。汪)──御览卷二五○ ○ 书钞卷六一 又卷三六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二〕 据汪辑改。

〔三〕 据书钞卷六一补。

〔四〕 同右。

五六六 杨球为幽州从事〔一〕,部分边塞,职事修理。(汪)──御览卷二六五

〔一〕 汪辑改「杨」作「阳」 鸫范书本传不言球任幽州从事,袁纪亦不载,恐系别一人,暂列于此。

宦者传

五六七 孙程十九人立顺帝,〔帝赐程等车马〕、金钏、指环〔一〕。(汪)──广韵卷四去声三十三线 ○ 一切经音义卷二○

〔一〕 据一切经音义卷二○补。又此条宋本广韵有之,元泰定本脱之。

五六八 程到宜城,怨恨恚怼,刻瓦为印,封还印绶〔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程以为虞诩讼罪免官徙封,遂有是举。

五六九 腾父节〔一〕,字符伟,素以仁厚称。邻人有亡豕者,与节豕相类,诣门认之,节不与争。后所亡豕自还其家,豕主人大惭,送所认豕,并辞谢节,节笑而受之。由是乡党贵叹焉。长子伯兴,次子仲兴,次子叔兴,腾字季兴,少除黄门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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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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