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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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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县火,灾起城中,飞出城外,燔千余家,杀人。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儒说火以明为德而主礼。时宠与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见浸谮,故意狐疑,其妻劝无应征,遂反叛攻浮,卒诛灭。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宫宣室殿火。是时和帝幸北宫,窦太后在南宫。

明年,窦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宫盛馔门合火。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后宠衰怨恨,上有欲废之意。明年,会得阴后挟伪道事,遂废迁于桐宫,以忧死,立邓贵人为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汉中城固南城门灾。此孝和皇帝将绝世之象也。其后二年,宫车晏驾,殇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世绝。

安帝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汉阳*(河)**[阿]*阳城中失火,烧杀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胜长,邓皇后贪殇帝少,欲自养长立之。

延平元年,殇帝崩。胜有厥疾不笃,髃臣咸欲立之,太后以前既不立胜,遂更立清河王子,是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掩)**[厌]*服,谋欲诛邓氏,废太后、安帝,而更立胜。元年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其后凉州叛羌为害大甚,凉州诸郡寄治冯翊、扶风界。及太后崩,邓氏被诛。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园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火。是时羌叛,大为寇害,发天下兵以攻御之,积十余年未已,天下厌苦兵役。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阳陵园寝殿火。凡灾发于先陵,此太子将废之象也。若曰:

不当废太子以自翦,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明年,上以谗言废皇太子为济阴王。后二年,宫车晏驾。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诛贼臣,立济阴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渔阳城门楼灾。

顺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

阳嘉元年,恭陵庑灾,及东西莫府火。太尉李固以为奢僭所致。陵之初造,祸及枯骨,规广治之尤饰。又上欲更造宫室,益台观,故火起莫府,烧材木。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阳君;后父梁商本国侯,又多益商封;商长子冀当继商爵,以商生在,复更封冀为襄邑侯;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

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后四年,宫车比三晏驾,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宫掖庭中德阳殿火,及左掖门。先是梁太后兄冀挟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乔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诬奏固、乔而诛灭之。是后梁太后崩,而梁氏诛灭。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库火。五月丁卯,原陵长寿门火。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号贵人,为后。上以后母宣为长安君,封其兄弟,爱宠隆崇,又多封无功者。去年春,白马令李云坐直谏死。

至此彗除心、尾,火连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宫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东阙火。戊辰,虎贲掖门火。

五月,康陵园寝火。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七月己未,南宫承善闼内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东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园寝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宫嘉德署、黄龙、千秋万岁殿皆火。四月甲寅,安陵园寝火。

闰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月壬子,德阳前殿西合及黄门北寺火,杀人。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转行,民相惊噪。

灵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园灾。

光和四年闰月辛酉,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

五年五月庚申,德阳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后宫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城)**[成]*门灾,延及北阙,*[度]*道西烧嘉德、和欢殿。案云台之灾自上起,榱题数百,同时并然,若就县华镫,其日烧尽,延及白虎、威兴门、尚书、符节、兰台。夫云台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图书、术籍、珍玩、宝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是时黄巾作慝,变乱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时俱发,命将出觽,虽颇有所禽,然宛、广宗、曲阳尚未破坏,役起负海,杼柚空悬,百姓死伤已过半矣。而灵帝曾不克己复礼,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驺骑电激,官非其人,政以贿成,内嬖鸿都,并受封爵。京都为之语曰:“今兹诸侯岁也。”天戒若曰:

放贤赏淫,何以旧典为?故焚其台门秘府也。其后三年,灵帝暴崩,续以董卓之乱,火三日不绝,京都为丘墟矣。

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唯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上天降监,故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荅天意。昔太戊有桑谷生于朝,武丁有雊雉登于鼎,皆闻灾恐惧,侧身修德,三年之后,远夷朝贡,故号曰中宗、高宗。此则前代之明鉴也。今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然今宫室之所以充广者,实由宫人猥多之故,宜简择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罢省其余。

此则祖己之所以训高宗,高宗之所以享远号也。’诏问隆:‘吾闻汉武帝时柏梁灾,而起宫殿以厌之,其义云何?’对曰:‘臣闻西京柏梁既灾,越巫陈方,建章是营,以厌火祥,乃夷越之巫所为,非圣贤之明训也。五行志曰:“柏梁灾,其后有江充巫蛊韂太子事。”如志之言,越巫建章无所厌也。孔子曰:“灾者,修类应行,精祲相感,以戒人君。”是以圣主鷪灾责躬,退以修德,以消复之。今宜罢散民役,宫室之制务从约节,内足以待风雨,外足以讲礼仪,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立作,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疲民之力,竭民之财,实非所以致符瑞而怀远人也。’”臣昭曰:高堂隆之言灾,其得天心乎!虽与本志所明不同,灵帝之时有焉,故载其言,广灾异也。

献帝初平元年八月,霸桥灾。其后三年,董卓见杀。

庶征之恒燠,汉书以冬温应之。中兴以来,亦有冬温,而记不录云。

安帝元初三年,有瓜异本共生,*(一)***瓜同蔕,时以为嘉瓜。或以为瓜者外延,离本而实,女子外属之象也。是时阎皇后初立,后阎后与外亲耿宝等共谮太子,废为济阴王,更外迎济北王子犊立之,草妖也。

桓帝延熹九年,雒阳城局竹柏叶有伤者。占曰:“天子凶。”

灵帝熹平三年,右校别作中有两樗树,皆高四尺所,其一株宿夕暴长,长丈余,大一围,作胡人状,头目鬓须发备具。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人状。”

董卓之乱,实拥胡兵,傕、汜之时,充斥尤甚,遂窥闲宫嫔,剽虐百姓。鲜卑之徒,践藉畿封,胡之害深,亦已毒矣。

五年十月壬午,御所居殿后槐树,皆六七围,自拔,倒竖根在上。

中平元年夏,东郡,陈留济阳、长垣,济阴冤句、离狐县界,有草生,其茎靡累肿大如手指,状似鸠雀龙蛇鸟兽之形,五色各如其状,毛羽头目足翅皆具。近草妖也。是岁黄巾贼始起。皇后兄何进,异父兄朱苗,皆为将军,领兵。后苗封济阳侯,进、苗遂秉威权,持国柄,汉遂微弱,自此始焉。 草妖之兴,岂不或信!”

中平中,长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树中,有人面生鬓。

又掘徙梨,根伤而血出。曹公恶之,遂寝疾,是月薨。”

献帝兴平元年九月,桑复生椹,可食。

安帝延光三年二月戊子,有五色大鸟集济南台,十月,又集新丰,时以为凤皇。

或以为凤皇阳明之应,故非明主,则隐不见。凡五色大鸟似凤者,多羽虫之孽。

是时安帝信中常侍樊丰、江京、阿母王圣及外属耿宝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太子为济阴王,不悊之异也。章帝末,号凤皇百四十九见。时直臣何敞以为羽孽似凤,鬏翔殿屋,不察也。记者以为其后章帝崩,以为验。案宣帝、明帝时,五色鸟髃翔殿屋,贾逵以为胡降征也。帝多善政,虽有过,不及至衰缺,末年胡降二十万口,*(尔)**[是]*其验也。帝之时,羌胡外叛,谗慝内兴,羽孽之时也。乐睰图征说五凤皆五色,为瑞者一,为孽者四。

桓帝元嘉元年十一月,五色大鸟见济阴己氏。时以为凤皇。此时政治衰缺,梁冀秉政阿枉,上幸亳后,皆羽孽时也。

灵帝光和四年秋,五色大鸟见于新城,觽鸟随之,时以为凤皇。时灵帝不恤政事,常侍、黄门专权,羽孽之时也。觽鸟之性,见非常班驳,好聚观之,至于小爵希见枭者,虣见犹聚。

中平三年八月中,怀陵上有万余爵,先极悲鸣,已因乱□相杀,皆断头,悬着树枝枳棘。到六年,灵帝崩,大将军何进以内宠外嬖,积恶日久,欲悉纠黜,以隆更始□政,而太后持疑,事久不决。进从中出,于省内见杀,因是有司荡涤虔刘,后禄而尊厚者无余矣。夫陵者,高大之象也。天戒若曰:诸怀爵禄而尊厚者,还自相害至灭亡也。

桓帝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近赤祥也。是时梁太后摄政,兄梁冀专权,枉诛汉良臣故太尉李固、杜乔,天下噃之。其后梁氏诛灭。

后汉书志第十五 五行三 大水水变色大寒雹冬雷山鸣鱼孽蝗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谓水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

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痾,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鱼孽,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谓蝗属也。

臣昭案:诸史光武之时,郡国亦尝有水灾,而志不载。本纪“八年秋大水”,又云“是岁大水”,今据杜林之传,列之孝和之前。东观书曰:“建武八年闲,郡国比大水,涌泉盈溢。杜林以为仓卒时兵□权作威,张氏虽皆降散,犹尚有遗脱,长吏制御无术,令得复炽,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闻先王无二道,明圣用而治。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信道,传其法于有根。狼子野心,奔马善惊。

成王深知其终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怀姓九宗分唐叔,捡押其奸宄,又迁其余于成周,旧地杂俗,旦夕拘录,所以挫其强御之力,诎其骄恣之节也。及汉初兴,上稽旧章,合符重规,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之后,以稍弱六国强宗。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万里之统,海内赖安。后辄因衰麤之痛,胁以送终之义,故遂相率而陪园陵,无反顾之心。追观往法,政皆神道设教,强干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宁之福,无怵惕之忧,继嗣承业,恭己而治,盖此助也。其被灾害民轻薄无累重者,两府遣吏护送饶谷之郡。或惧死亡,卒为佣赁,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赡全其性命也。昔鲁隐有贤行,将致国于桓公,乃留连贪位,不能早退。

况草创兵长,卒无德能,直以扰乱,乘时□权,作威玉食,*(狃)**[狙]*猱之意,徼幸之意,曼延无足,张步之计是也。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陛下昭然独见成败之端,或属诸侯官府,元元少得举首仰视,而尚遗脱,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复昌炽从横。比年大雨,水潦暴长,涌泉盈溢,灾坏城郭官寺,吏民庐舍,溃徙离处,溃成坑坎。臣闻水,阴类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乐也。而猥相毁垫沦失,常败百姓安居。殆阴下相为蠹贼,有小大胜负不齐,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来惧思,天下幸甚。’”谢承书曰:“陈宣子兴,沛国萧人也。刚猛性毅,博学,明鲁诗。遭王莽篡位,隐处不仕。光武即位,征拜谏议大夫。建武十年,雒水出造津,城门校尉欲奏塞之,宣曰:‘昔周公卜雒以安宗庙,为万世基,水不当入城门。如为灾异,人主过而不可辞,塞之无益。

昔东郡金堤大决,水欲没郡,令、吏、民散走;太守王尊亡身□以住立不动,水应时自消。尊人臣,尚修正弭灾,岂况朝廷中兴圣主,天所挺授,水必不入。’言未绝,水去。上善其言。后乘舆出,宣列引在前,行彁,乘舆欲驱,钩宣车盖使疾行,御者堕车下。宣前谏曰:‘王者承天统地,动有法度,车则和鸾,步则佩玉,动静应天。昔孝文时,边方有献千里马者,还而不受。陛下宜上稽唐虞,下以文帝为法。’上纳其言,遂徐行按辔。迁为河堤谒者,以病免,卒于家。”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国九大水,伤稼。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而)**[雨]*杀人,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是时和帝幼,窦太后摄政,其兄窦宪干事,及宪诸弟皆贵显,并作威虣虐,尝所怨恨,辄任客杀之。其后窦氏诛灭。 十二年六月,颍川大水,伤稼。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有欲废阴后之意,阴后亦怀恚怨。一曰,先是恭怀皇后葬礼有阙,窦太后崩后,乃改殡梁后,葬西陵,征舅三人皆为列侯,位特进,赏赐累千金。

是时帝在襁抱,邓太后专政。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虣出,突坏民田,坏处泉水出,深三丈。是时司空周章等以邓太后不立皇太子胜而立清河王子,故谋欲废置。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是年郡国四十一水出,漂没民人。谶曰:“水者,纯阴之精也。阴气盛洋溢者,小人专制□权,妒疾贤者,依公结私,侵乘君子,小人席胜,失怀得志,故涌水为灾。”

二年,大水。

三年,大水。

四年,大水。

五年,大水。

六年,河东池水变色,皆赤如血。是时邓太后犹专政。

京房占曰:“流水化为血,兵且起,以日辰占与其色。”博物记曰:“江河水赤。

占曰,泣血道路,涉苏于何以处。”

延光三年,大水,流杀民人,伤苗稼。是时安帝信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皇太子。

质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乐安、北海,溺杀人物。是时帝幼,梁太后专政。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京师大水。去年冬,梁冀枉杀故太尉李固、杜乔。

三年八月,京都大水。是时梁太后犹专政。

永兴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

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

永寿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阳城门,漂流人物。是时梁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直,威权震主。后遂诛灭。

延熹八年四月,济北*[河]*水清。九年四月,济阴、东郡、济北、平原河水清。

襄楷上言:“河者诸侯之象,清者阳明之征,岂独诸侯有规京都计邪?”其明年,宫车晏驾,征解犊亭侯为汉嗣,即尊位,是为孝灵皇帝。

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没杀人。是时桓帝奢侈淫祀,其十一月崩,无嗣。

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清。五月,山水大出,漂坏庐舍五百余家。

熹平二年六月,东莱、北海海水溢出,漂没人物。

三年秋,雒水出。

四年夏,郡国三水,伤害秋稼。

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溢,水出二十余里。

中平五年,郡国六水大出。

献帝建安二年九月,汉水流,害民人。是时天下大乱。

十八年六月,大水。

二十四年八月,汉水溢流,害民人。

庶征之恒寒。

灵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东莱、琅邪井中冰厚尺余。

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国三雨雹,大如鸡子。是时和帝用酷吏周纡为司隶校尉,刑诛深刻。

永平三年八月,郡国十二雨雹,伤稼。十年,郡国十八或雨雹,蝗。”易纬曰:

“夏雹者,治道烦苛,繇役急促,教令数变,无有常法。不救为兵,强臣逆谋,蝗虫伤谷。救之,举贤良,爵有功,务宽大,无诛罚,则灾除。”

安帝永初元年,雨雹。二年,雨雹,大如鸡子。三年,雨雹,大如鴈子,伤稼。

刘向以为雹,阴胁阳也。是时邓太后以阴专阳政。

元初四年六月戊辰,郡国三雨雹,大如杅杯及鸡子,杀六畜。

延光元年四月,郡国二十一雨雹,大如鸡子,伤稼。是时安帝信谗,无辜死者多。

三年,雨雹,大如鸡子。

桓帝延熹四年五月己卯,京都雨雹,大如鸡子。是时桓帝诛杀过差,又宠小人。

七年五月己丑,京都雨雹。是时皇后邓氏僭侈,骄恣专幸。明年废,以忧死,其家皆诛。

灵帝建宁二年四月,雨雹。

四年五月,河东雨雹。

光和四年六月,雨雹,大如鸡子。是时常侍、黄门用权。

中平二年四月庚戌,雨雹,伤稼。

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风雹如斗。

和帝元兴元年冬十一月壬午,郡国四冬雷。是时皇子数不遂,皆隐之民闲。是岁,宫车晏驾,殇帝生百余日,立以为君;帝兄有疾,封为平原王,卒,皆夭无嗣。

殇帝延平元年九月乙亥,陈留雷,有石陨地四。

安帝永初六年十月丙戌,郡六冬雷。

七年十月戊子,郡国三冬雷。

元初元年十月癸巳,郡国三冬雷。

三年十月辛亥,汝南、乐浪冬雷。

四年十月辛酉,郡国五冬雷。

六年十月丙子,郡国五冬雷。

永宁元年十月,郡国七冬雷。

建光元年十月,郡国七冬雷。

延光四年,郡国十九冬雷。是时太后摄政,上无所与。太后既崩,阿母王圣及皇后兄阎显兄弟更秉威权,上遂不亲万机,从容宽仁任臣下。

桓帝建和三年六月乙卯,雷震宪陵寝屋。先是梁太后听兄冀枉杀李固、杜乔。

灵帝熹平六年冬十月,东莱冬雷。

中平四年十二月晦,雨水,大雷电,雹。

献帝初平三年五月丙申,无云而雷。

四年五月癸酉,无云而雷。

建安七八年中,长沙醴陵县有大山常大鸣如牛呴声,积数年。后豫章贼攻没醴陵县,杀略吏民。

孙吴创基于江外;刘表阻乱觽于襄阳,南招零、桂,北割汉川,又以黄祖为爪牙,而祖与孙氏为深雠,兵革岁交。十年,曹操破袁谭于南皮;十一年,走袁尚于辽东。十三年,吴禽黄祖。是岁,刘表死。曹操略荆州,逐刘备于当阳。

十四年,吴破曹操于赤壁。是三雄者,卒共参分天下,成帝王之业,是所谓‘庶桀合,兵王作’者也。十六年,刘备入蜀,与吴再争荆州,于时战争四分五裂之地,荆州为剧,故山鸣之异作其域也。”

灵帝熹平二年,东莱海出大鱼二枚,长八九丈,高二丈余。明年,中山王畅、任城王博并薨。

和帝永元四年,蝗。

八年五月,河内、陈留蝗。九月,京都蝗。九年,蝗从夏至秋。先是西羌数反,遣将军将北军五校征之。

安帝永初四年夏,蝗。是时西羌寇乱,军觽征距,连十余年。

五年夏,九州蝗。

六年三月,去蝗处复蝗子生。

七年夏,蝗。

元初元年夏,郡国五蝗。

二年夏,郡国二十蝗。

延光元年六月,郡国蝗。

顺帝永建五年,郡国十二蝗。是时鲜卑寇朔方,用觽征之。

永和元年秋七月,偃师蝗。去年冬,乌桓寇沙南,用觽征之。

桓帝永兴元年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是时梁冀秉政无谋宪,苟贪权作虐。

二年六月,京都蝗。

永寿三年六月,京都蝗。

延熹元年五月,京都蝗。

灵帝熹平六年夏,七州蝗。先是鲜卑前后三十余犯塞,是岁护乌桓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使匈奴中郎将臧旻将南单于以下,三道并出讨鲜卑。大司农经用不足,殷敛郡国,以给军粮。三将无功,还者少半。

光和元年诏策问曰:“连年蝗虫至冬踊,其咎焉在?”蔡邕对曰:“臣闻易传曰:

‘大作不时,天降灾,厥咎蝗虫来。’河图秘征篇曰:‘帝贪则政暴而吏酷,酷则诛深必杀,主蝗虫。’蝗虫,贪苛之所致也。”是时百官迁徙,皆私上礼西园以为府。

献帝兴平元年夏,大蝗。是时天下大乱。

建安二年五月,蝗。

后汉书志第十六 五行四 地震山崩地陷大风拔树螟牛疫

五行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谓土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思心不容,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痾,时则有黄眚﹑黄祥,惟金﹑水﹑木﹑火沴土。”华孽,刘歆传为蠃虫之孽,谓螟属也。

世祖建武二十二年九月,郡国四十二地震,南阳尤甚,地裂压杀人。其后武溪蛮夷反,为寇害,至南郡,发荆州诸郡兵,遣武威将军刘尚击之,为夷所围,复发兵赴之,尚遂为所没。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甲*(申)**[寅]*,山阳﹑东平地震。

和帝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国十三地震。春秋汉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则地动坼,畔震起,山崩沦。”是时窦太后摄政,兄窦宪专权,将以是受祸也。

后五日,诏收宪印绶,兄弟就国,逼迫皆自杀。

五年二月戊午,陇西地震。儒说民安土者也,将大动,行大震。九月,匈奴单于于除*(难)*鞬叛,遣使发边郡兵讨之。

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说奄官无阳施,犹妇人也。是时和帝与中常侍郑觽谋夺窦氏权,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伦,二人始并用权。

九年三月庚辰,陇西地震。闰月,塞外羌犯塞,杀略吏民,使征西将军刘尚击之。

安帝永初元年,郡国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动。”是时邓太后摄政专事,讫建光中,太后崩,安帝乃得制政,于是阴类并胜,西羌乱夏,连十余年。

二年,郡国十二地震。

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国九地震。

四年三月癸巳,郡国四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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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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