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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清史稿

522 万字 · 约 248 小时 24 分钟 · 159 / 656

会员可开白话

日,仪如故事。谥曰孝哲毅皇后。五年,与穆宗合葬惠陵。

慈安皇太后,钮祜禄氏,文宗后也。七年二月崩,谥曰孝贞显皇后,葬定东陵。

三十四年十月,慈禧太皇太后后德宗一日崩,诏礼部从优具议。寻议百日内上谕用蓝笔,章疏十五日后具奏。王、公、百官、公主、福晋、命妇二十七日内日三哭临。官停嫁娶期年,辍音乐二十七月,京师军民二十七日罢祭祀,馀如大丧礼。谥曰孝钦显皇后,葬定东陵。

贵妃等丧仪顺治初,定制,妃、殡之丧,内务府掌行,临时请旨。

康熙四年,寿康太妃博尔济吉特氏薨,帝辍朝三日,大内及宗室咸素服。王、公、大臣、公主、福晋、命妇毕集。初祭,陈楮币十四万,画缎万,馔筵三十有一,牛一,羊十八,酒九尊,读文致祭。次日绎,陈楮币万,馔筵五,羊三,酒三尊。大祭同初祭。奉移豫祭,陈楮币二万,馔筵十三,羊五,酒五尊。岁时致祭如例。

九年,慧妃博尔济吉特氏薨,辍朝三日,大内、宗室咸素服。三日不祀神。妃宫中女子翦发,内监截发辫,成服,二十七日除。又定金棺至殡宫,初祭陈楮币十四万,画缎千,帛九千,馔筵二十一,羊十九,酒十九尊,设采仗行礼。奉移则陈楮币三万,馔筵十三,羊、酒各五。不直班官员跪迎十里外,俟过随行。次日行奉安礼,如奉移仪。

十三年,太宗懿静太贵妃博尔济吉特氏薨,帝摘冠缨,躬诣致祭,馀同太妃仪。

三十五年,温僖贵妃钮祜禄氏薨,辍朝五日。命所生皇子成服,大祭日除,百日薙发,馀如制。

雍正三年,敦肃皇贵妃年氏薨,辍朝五日。特简王公大臣典丧仪,遣近支王公七,内务府总管一,散秩大臣二,侍卫九十,内府三旗佐领,官民男女咸成服。大祭日除,薙发。日三设奠,内外齐集,百日后至未葬前,日中一设奠,朔望仍三奠,命内管领妻祭酒三爵。奉移日,礼部长官祭轝。金棺启行,王公百官从。礼部长官祭所过门、桥。初祭陈楮币十八万,帛九千,画缎千,馔筵三十五,羊、酒各二十一。大祭同。

又定贵妃晋封皇贵妃,未受册封前薨,罢制金册宝,以绢册宝书谥号。遣正、副使读文致祭,先期遣告太庙后殿、奉先殿。届日内外会集,正、副使赴内阁诣册宝案前一跪三叩,奉册宝出,至午门外陈采舆内,复三叩。校尉舁至殡宫大门外,正、副使行礼如初。奉册宝入中门,陈案上。正使诣香案前三上香,宣讫,读文致祭如仪。乾隆二年,奉移金棺从孝敬后葬泰陵。

八年,寿祺皇贵太妃佟佳氏薨,礼部以辍朝五日请,诏改十日。摘冠缨,亲诣行礼,谥悫惠,馀同贵妃仪。

二十九年,忻妃戴佳氏薨,诏加恩如贵妃例治丧。先是,晋封时金册宝已镌字,未授受,至是陈设金棺前,其绢册宝增书贵妃字焚之。又谕:“嗣后贵妃以上薨逝,王公大臣俱步送暂安处,妃、嫔豫往,满大臣年老艰步履者如之。”故事,皇贵妃金棺至园寝,始制神牌,甚稽时日,三十三年谕:“嗣后遇大祭,即往园寝制造,俟金棺至,刻字填青,大学士等监视。奉安后,陵寝官朝服行礼,奉设飨殿。著为令。”

四十年,奏定皇贵妃以下五等丧。凡请辍朝、素服日期,传行内外齐集,请遣承祭大臣,奉安地宫前期祭告陵寝及金棺前,并所过门、桥奠酒诸事,均礼部掌行。其追封赠谥制牌,会同二部奏办,馀归内府掌仪司牒礼、工二部襄治之。

四十九年,裕皇贵太妃耿氏薨,诏罢朝,仍亲诣奠酒行礼,谥纯懿,馀如故。

嘉庆四年,庆贵妃陆氏薨,帝念其抚育如生母,特追封庆恭皇贵妃,下所司议赠谥典礼。寻议上,豫期工部制绢册宝,寝陵官制神牌,遣告太庙、奉先殿暨高宗几筵,俟高宗梓宫移山陵次日,遣正、副使诣园寝配殿致祭。九年,议定皇贵妃丧,罢坤宁宫致祭酌减为五日,贵妃二日,妃、嫔不停止。

道光十三年,仁宗諴僖皇贵妃刘氏薨,不辍朝,不素服,命僧格林沁穿孝,谥和裕。

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七日,琳皇贵太妃乌雅氏薨,会初十日慈禧太后万寿,命大内、宗室王公百官展期十二日素服一日。

志六十八 礼十二(凶礼二)

皇太子皇子等丧仪亲王以下及公主以下丧仪

醇贤亲王及福晋丧仪忌辰赐祭葬赐谥

外籓赐恤品官丧礼士庶人丧礼服制

皇太子皇子及皇子福晋丧仪皇太子丧仪,有清家法,不立储贰。至乾隆三年,皇次子永琏薨。高宗谕曰:“永琏为朕嫡子,虽未册立,已定建储大计,其典礼应视皇太子行。”礼臣奏言:“皇太子丧礼,会典未载。旧制,冲龄薨,不成服。今议,皇帝素服,辍朝七日。若亲临奠醊,冠摘缨。典丧大臣、奏遣之王公暨皇太子侍从官咸成服,内务府佐领、内管领下护军、骁骑校等成服,以六百人为率,并初祭日除。直省官奉文日,咸摘冠缨素服三日,停嫁娶、辍音乐,京师四十日,外省半之。幼殇例无引幡,今请依雍正时怀亲王丧仪,引幡仍用。外籓额驸、王、公、台吉、公主、福晋、郡主服内来京,男摘冠缨,女去首饰。朝鲜使臣素服七日。金棺用桐木。”启奠帝亲祭酒,奉移亲视送。礼部长官祭轝。初祭内外会集,帝至殡殿奠酒三爵,每奠众一拜,是日除服薙发。将册谥,先期遣告太庙后殿、奉先殿,谥曰端慧。礼成。礼部颁行各省,并牒朝鲜国王,文到率百官素服,军民罢嫁娶、音乐各三日。八年,葬硃华山园寝。

皇子丧仪,顺治十五年,荣亲王薨,治丧视亲王加厚,葬黄花山园寝。

康熙中,定制,凡皇子殇,备小式硃棺,祔葬黄花山,唯开墓穴平葬,不封不树。

雍正六年,皇八子福惠卒,帝辍朝,大内素服各三日,不祭神,诏用亲王礼葬。十三年,追封亲王,谥曰怀。

乾隆十三年,皇子永琮甫二周薨,帝言:“建储之意,朕虽默定,然未若端慧太子旨已封贮,丧仪应视皇子为优。”大祭亲临奠醊,谥悼敏,后追封哲亲王。

越二年,皇长子永璜薨,金棺用杉木,其福晋及皇孙绵德等翦发去首饰,成服百日而除,素服二十七月。成服王公大祭日除。礼部以第三日移殡,请辍朝三日,诏改五日,追封定亲王,谥曰安。初祭、大祭并亲临奠醊。

二十五年,皇三子永璋薨,诏用郡王例治丧,辍朝二日。大内、宗室素服咸五日,不祭神。追封循郡王。

四十一年,皇十二子永璂薨,诏用宗室公例治丧。嘉庆四年,追封贝勒。

道光十一年,皇长子奕纬薨,命依皇子例治丧。罢公主、福晋、命妇会集,园寝不建碑,追封贝勒,谥曰隐志。三十年,晋封郡王。

皇子福晋丧,定制,亲王世子、多罗郡王下及奉恩将军、固伦公主、和硕福晋下及固山格格、奉恩将军妻咸会集。朝供馔筵,午果筵。初祭引幡一,楮币十二万,馔筵二十五,羊十五,酒七尊,读文致祭。绎则陈楮币三千,馔筵十二,羊、酒各七。百日、周年、四时致奠礼同。

嘉庆十三年,宣宗时为皇次子,其福晋钮祜禄氏薨,帝命即日成服,初祭后除。未分府皇子福晋依亲王福晋例,金棺、座罩皆红色,以无仪仗,特赏金黄色座罩,仪仗仍视亲王福晋例用,旗色用镶白,著为令。

道光七年,皇长子奕纬福晋瓜尔佳氏薨,罢内外齐集及豫往暂安处接迎。十一年,追封贝勒夫人,诹吉遣官奉纸册往殡所,读文致祭。

亲王暨福晋等丧仪顺治九年,定亲王丧闻,辍朝三日。世子、郡王二日。后改贝勒以下罢辍朝。敛具,亲王至贝勒采棺,藉五层。贝子至辅国公棺同,藉三层。镇国将军以下硃棺,藉一层。初薨陈仪卫,鞍马、散马亲王十五,世子、郡王各十四,贝勒各十三,贝子各十二,镇国公各十,辅国公各八;镇国将军鞭马七,辅国将军五,奉国将军四,奉恩将军三。府属内外咸成服,大祭日除。内外去冠饰、素服会集,各如其例。镇国将军以下不会丧。公主、福晋、命妇会丧,临时请旨行。凡亲王至辅国公,御祭二,遣官至坟读文致祭。宗人府请赐谥,撰给碑文。工部树碑建亭,贝勒以下碑自建,给葬费有差。镇国将军至奉国将军赐祭二,文一。立碑、予谥,临时请旨。奉恩将军赐祭无文,不立碑,不予谥。

王至公婚娶之子卒,许陈鞍马,祭品各如其父母例,唯不遣官致祭。未婚娶幼子不造坟。

凡葬期,亲王期年,郡王七月,贝子以下五月。

又定亲王福晋以下丧,内外会集如制,陈仪卫从其封爵,亲王福晋、侧福晋、世子福晋御祭一。

十二年,定下嫁外籓公主丧,御祭一,遣官至茔所读文致祭。

康熙四年,定贝勒至入八分公予谥请旨行。

九年,定亲王至辅国公丧,本府官属具丧服,其礼亲王、肃亲王、承泽亲王、敬谨亲王、饶馀亲王、郑亲王、克勤郡王、恪僖贝勒、靖宁贝勒、顾尔马洪贝子、福勒黑公十二支,凡为本支所分者,本身暨府属官、命妇咸具丧服,非本支会丧者摘冠缨,从官如其主,尊属无服。

五十二年,定贝勒生母薨,治丧如嫡夫人,遣官读文致祭。五十四年,定固伦公主有子孙者,获请建碑予谥。

雍正四年,遵旨议定嗣后皇帝子孙依五等服制,遇期服伯叔兄弟丧,依例具奏临丧。其诸王以下,不论爵次,遇小功以上丧,会丧成服,期六十日、大功一月、小功七日除。乾隆三年,更定期服大祭日、大功初祭日、小功送殡日除。

二十一年,谕诸王侧福晋予谥请旨行,予祭不逾一次,罢给祭文。三十六年,定贝勒、贝子、公兼一品职获请予谥,镇国暨辅国将军兼一品职获请赐恤。四十年,定凡侧福晋为王等生母,获请赐祭,降嫡福晋一等。五十六年,镇国公晋昌夫人卒,诏罢赐祭,后仿此。

嘉庆十七年,贝勒绵懃子奕绶卒,命封为未入八分辅国公,嗣后宗室如追封公,俱作为未入八分,著为令。

公主以下丧仪,顺治九年,定固伦公主丧视亲王福晋,和硕公主视世子福晋,郡主视郡王福晋,县主视贝勒夫人,郡君视贝子夫人,县君视镇国公夫人。十二年,定下嫁外籓公主至县主并给谕祭文,遣官赴坟读奠。郡君以下,致祭无文。道光二十四年,定公主薨,内务府请旨,如命官为治丧,一切典礼,即会礼部具奏。得旨,再牒各署治办,额驸自行治丧,礼部应将会集处奏闻。公主以下丧,会集临时请旨,如获请,牒宗人府、五旗传行。未釐降受封者,内务府治丧,不会集。

醇贤亲王及福晋丧仪光绪十六年,醇亲王奕枻薨,定称号曰“皇帝本生考”,帝持服期年,缟素十有一日,辍朝如之。期年内御便殿仍素服。元旦谒堂子,诣慈宁宫,太和殿受朝,并礼服。唯升殿不宣表,乐设不作,罢宗亲、廷臣筵宴。祭文、碑文书皇帝名。初祭、大祭暨奉移园寝并御青袍褂,冠摘缨,亲诣行礼。又定庙制及祭葬,庙中殿宇及正门瓦色,中用黄琉璃,殿脊及正门四围用绿琉璃。祀以天子礼。岁时飨,四仲月朔举行,忌辰躬亲致祭。葬以亲王礼,帝亲制碑文,谥曰贤。三十二年,其福晋叶赫那拉氏薨,称“皇帝本生妣”,丧仪如醇贤亲王例。

忌辰顺治十年,定盛京、兴京三陵忌辰,遣守陵官行礼,献酒果,不读祝,不奠帛。十二年,改定忌辰遣官,礼部具题请旨。康熙三年,复定三陵忌辰在隆恩殿神牌前揭幔致祭。雍正四年,帝以圣祖丧满,哀慕无穷,思依三年内祭礼举行,下礼臣议。寻议上,依周年祭祀例,遣在京或陵寝王公大臣一人承祭,在京王公百官遣三之一陪祭。著为令。十三年,高宗嗣服,议定圣祖忌辰,依陵寝四时大祭,用太牢,献帛爵,读祝文,遣官承祭,陵寝官悉陪祀,罢遣京官往。嗣后列圣、列后忌辰,永如例行。

定制,帝、后忌辰,内外俱素服,停宴会,辍音乐,不理刑名,帝诣奉先殿后殿上香行礼。如祀南郊,帝阅祝版,遇忌辰,御龙袍、龙褂、挂数珠,执事官蟒服、补褂、挂数珠。阅北郊、庙社暨各中祀祝版,则俱御龙褂、挂数珠,执事官咸补服、挂数珠。大祀斋期内,御常服、挂数珠,陪祀执事官亦如之。凡祭日遇忌辰,行礼时祭服作乐,礼毕仍素服。

赐祭葬世祖初入关,沿崇德间例,超品公,一、二、三等公卒,遣官祭三次;子、副都统二次;参领、佐领一次。阵亡与有勋劳者,遣官治丧,出自上裁。

顺治三年,定制民公、侯、伯、子兼任内大臣、都统、大学士、尚书、镇守将军卒,候旨立碑,致祭一次。袭公、侯、伯、子在任不逾三年,止给祭品,无祭文,不立碑。二、三品官卒,给祭品。满任三年给祭文。有战功者,获请立碑。

十三年,定佐领、员外郎、主事任满三年,给祭品、祭文,未满者无祭文。致仕同。

十五年,定部、院长官加秩至一、二品,致祭、立碑。三品满三年者如之。未满,但致祭而已。护军统领、副都统、前锋统领、步军总尉考满视三品。如为男爵,得致祭、立碑。参领、前锋参领满三年,致祭,不立碑。四品卿、少卿考满者同,否则不给祭文。阵亡不论品级,获请恩恤。内大臣、都统、大学士、尚书、护军统领、副都统、前锋统领、侍郎、学士、步军总尉原品休致者,致祭、立碑同。现任轻车都尉、佐领、骑都尉、郎中、员外郎、主事,致祭、无碑文。承袭公、侯、伯有职任者,依职任予恤,否则止给祭品。

十七年,定本身所得民公、侯、伯、子及都统有职任内大臣、镇守将军给全葬。大学士,尚书,左、右都御史加级及宫保者,视一品给全葬,无加衔、加级视二品给全葬。侍郎无兼衔、加级而考满者,视三品给全葬,未满者半之。四品卿、少卿或兼少卿衔,视四品,止给祭品。护军统领、前锋统领、副都统、步军总尉任满给全葬,未满者半之,并致祭一次。武职自参领、文职自郎中以下,俱不给祭品。阵亡者如故。

十八年,定本身所得民公、侯、伯造葬,致祭一次,加祭出特恩。都统、内大臣、大学士、尚书、右都御史、子、镇守将军及加衔、加级至一二品官,俱依品级造葬,致祭一次。三品侍郎、学士、通政使、大理寺卿考满者给全葬,未满者半之,俱致祭一次。参领、协领、郎中、佐领及三等侍卫、护卫官阵亡者,致祭一次。汉文职一、二品或三品考满,俱致祭、造葬,未满者半之,致祭一次。在外布、按以上,依京秩例行。武职加衔副将以上,造葬,致祭一次,无兼衔而考满者同,未满者半之,致祭一次。知县、守备以上阵亡者,各依加赠品级造葬,致祭一次。凡满、汉文武原官致仕者,恤典同现任。

康熙九年,定本身所得及承袭公、侯、伯给全葬,遣官读文,致祭一次。内大臣、都统、子品级散秩大臣、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子、世袭子、镇守将军、提督,各依品级给全葬,遣官读文,致祭一次。男品级散秩大臣、护军统领、前锋统领、副都统、侍郎、本身所得男、学士、副都御史、总督、总兵官、加级至二品巡抚,各依所加品级给全葬,遣官读文,致祭一次。三品侍郎、学士、副都御史、巡抚、通政使、大理寺卿,任满给全葬,未满者半之,俱遣官读文,致祭一次。布政使给全葬,致祭一次。云骑尉、三等侍卫以上,文职知县、武职守备以上阵亡者,各依加赠品级给全葬,致祭一次。

道光二十四年,定赐祭王、公以下仪,祭日,堂中陈仪卫,灵座前置供案,陈赐祭物品,左右分陈自备祭品。案前设遣官奠位,东设祝案,北乡,南设燎位,具楮帛。遣官至,丧主率宗亲及属官跪迎大门外,礼部官奉祭文入自中门,陈东案,遣官随入,就位立,丧主以下皆就位跪。读祝官读文讫,遣官跪奠三爵,每奠一叩。镇国将军以下立奠,丧主率众随行礼。毕,兴,举哀,燎祭文。丧主率众望阙谢恩,三跪九叩。遣官出,跪送大门外。

赐谥亲王例用一字,贝勒以下及文武大臣二字。郡王谥号,尚沿明制用二字,间有用一字者。圣祖时,追谥郡王,满、汉文俱用一字,遂为定制。

顺治九年,定亲王以下丧闻,宗人府请谥,内院撰拟碑文。康熙四年,定诸王赐谥,封号上加一字,贝勒以下、入八分公以上,予否请旨行。乾隆三十六年,遵旨议定贝勒至辅国公兼一品职者予谥,仍请旨。其兼二品以下职暨不兼职者罢予谥。

定制,一品官以上予否请上裁,二品官以下不获请。其得谥者,率出自特旨,或以勤劳,或以节义,或以文学,或以武功。破格崇褒,用示激劝。嘉、道以前,谥典从严,往往有阶至一品例可得而未得者。世宗朝,一等公福善,大学士魏裔介,将军佛尼勒、莽依图,都统冯国相,尚书汤斌、徐潮、玛尔罕辈,望实素高,入祀贤良。逮至高宗初元,始获追谥。易名盛典,殊不易得。

令甲,得谥者礼部取旨,行知内阁典籍撰拟。至穆宗朝,大学士卓秉恬改归汉票签,唯侍读司之。大学士及翰林授职者,始得谥“文”,亦有出自特恩而获谥文者。侍读拟八字,大学士选四字,馀则拟十六字,大学士选八字,并请上裁定。武臣有谥文者,如领侍卫内大臣索尼获谥文忠,异数也。唯“文正”则不敢拟,出自特恩。文职内自三品卿、外自布政使以下,例不予谥。唯御史陆陇其谥清献,侍讲学士秦承业谥文悫,太常卿唐鉴谥恪慎,则以崇尚儒臣,笃念师傅,不为恆式。

咸丰三年,礼臣奏定文职二品官殉难,视一品予谥。如按察使优恤,礼部亦得援例以请。军兴而后,道、府、州、县等官死绥不少,疆臣疏请,不拘常格矣。其武职死事,参将以下,视副将议恤;协领以下,视副都统议恤:皆得援新章奏请。唯武功未成者,不得拟用“襄”字。至十二年,谕:“嗣后文武各官,其官阶例不予谥者,不得率行奏请。”至是限制稍严。

光绪四年,贵州巡抚黎培敬为已革总督贺长龄请谥。诏以易名之典,不容冒滥,严切申儆,且下培敬吏议。亦有得谥而被夺者,若沈德潜、卞三元,或追论其生平,或败露于身后,削秩仆碑,以示诫也。

至朝鲜国王谥号,曏亦内阁撰拟,嗣以所拟之字有触其国王先代名讳,则改由其国自拟八字以进,请帝裁定云。

外籓赐恤顺治十三年,定蒙籓亲王等丧,遣官★祭文至茔所宣读致祭,丧主率属跪迎。礼毕,望阙谢恩,行三跪九拜礼。自王以下,致祭如前仪,唯牲醴物品,则依其爵为隆杀。著有勋劳者,建碑优恤,特遣大臣、侍卫,出自恩旨。亲王、郡王福晋丧,遣祭如仪。贝勒至公夫人,并遣祭,无祭文。

其朝鲜国王母妃、王妃、世子丧讣至,礼臣请赐恤,遣正、副使赉祭品、香钞谕祭。乾隆五十一年,国王世子李丧,礼部奏闻。诏以朝鲜世守籓封,最称恭顺,命倍给祭品,示优恤。嘉庆十年,国王李钖曾祖母庄顺王妃讣至,赐祭一次。

琉球、越南国王卒,告哀,遣使谕祭,并给银绢。母、妃、世子丧,俱不告哀,不赐恤。使臣来京病殁,则题请恤典,赐棺及祭,归葬者听。

品官丧礼定制,有疾迁正寝,疾革书遗言,三品以上官具遗疏,既终乃哭。立丧主、主妇。护丧诸执事人治棺,民公采板,侯、伯、一品官以下硃棺。讣告。设尸床、帷堂,陈沐具。乃含。三品以上用小珠玉,七品以上用金木屑五。袭衣,常服一称,朝衣冠带各以其等。明日小敛,陈敛床堂东,加敛衣,三品以上五称,衤复三、襌二;五品以上三称,衤复二、襌一;六品以下二称,衤复、襌各一:皆以缯。衤复衾一。又明日大敛盖棺,设灵床柩东,柩前设灵座,陈奠几,丧主及诸子居苫次,族人各服其服。

朝夕奠肴馔,午饼饵。遇朔望,则朝奠具殷奠,肴核加盛。初祭,陈馔筵羊酒,具楮币。公筵十五席,羊七,楮四万;侯筵十二,楮三万六千;伯筵十二,楮三万二千:羊俱六。一品官筵十,羊五,楮二万八千;二品筵八,羊四,楮二万四千;三品筵六,楮二万;四品筵五,楮万六千:羊俱三。五品筵四,楮万二千;六、七品筵三,楮万:羊俱二。

族人齐集,丧主以下再拜,哭奠如礼。卒奠,大功者易素服,大祭同。初祭,期服者易素服,百日致奠薙发,三月而葬。

一品茔地九十步,封丈有六尺,递杀至二十步封二尺止。缭以垣。公、侯、伯周四十丈,守茔四户;二品以上周三十五丈,二户;五品以上周三十丈,一户;六品以下周十二丈,止二人守之。公至二品,用石人、望柱暨虎、羊、马各二,三品无石人,四品无石羊,五品无石虎。其墓门勒碑,公、侯、伯螭首高三尺二寸,碑身高九尺,广三尺六寸,龟趺高三尺八寸。一品螭首,二品麒麟首,三品天禄辟邪首。四至七品圆首方趺,首视公、侯、伯递杀二尺至尺八寸止,碑身递杀五寸至五尺五寸止,广递杀二寸至二尺二寸止,趺递杀二寸至二尺四寸止。刻壙志用石二片,一为盖,书某官之墓,一为底,书姓名、乡里、三代、生年、卒葬月日及子孙葬地。妇人则随夫与子孙封赠。二石相乡,铁束,埋墓中。

制柩轝,上用竹格,结以采,旁施帷幔,四角垂流苏,缯荒、缯帏并青蓝色。公、侯、伯织五采,一、二品用销金,五品以上画云气,六、七品素缯无饰。承以槓,五品以上魨硃,六、七品饰红垩,障柩画翣,五品以上四,六、七品二。引布二,功布一,灵车一,明器则从俗。

诹日发引,前夕祖奠,翌日遣奠,会葬者毕集。

同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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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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