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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笔记

耶稣会文献汇编

181 万字 · 约 85 小时 59 分钟 · 223 / 231

会员可开白话

,转念可成,天主亦必佑之。

但民善性既减,又习乎丑,所以易溺于恶,难建于善耳。(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有其善,丧厥善。天学为功,全在隐藏而不露。子仅目之为寻常无过者,安知非暗然内裕也。然纵使真不如奇伟卓荦之人,则亦有说。盖吾人升天,不恃自己善状,而恃耶稣救赎之绩,但以吾善为往取之价。故救赎之功,譬则食也,善譬则金银也。千金之子,可以不死者,非金银足以疗饥也,谓贸易便也。若有种种善业,而不为天主用,譬如拥赀巨万,不以之贸食。彼善虽小,由爱主之心而起,譬如有百金者,专用以易粟。则巨万者,必饥而死,而百金者,得食以生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夫驾巨舫者,极力摇荡,不过数武;乘流扬帆,则一日千里者,托于风也。竭蹶奔走,百里而疲;乘骐骥绿耳,则周四极者,托于马也。虽有多力疾足之人,徒涉不可以越江河;跛者有乘则过焉,托于舟也。善绩虽微,而获天乐者,托于主也。彼不知所托者,虽劳亦奚益哉。(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夷教云:“子思子曰:‘率性之谓道。’吾将曰:‘克性之谓道。夫性体之未坏也,率之即已是道。乃今人之性也,亦尽非其故矣。不克之,又何以成道哉?”

辟曰:“吾中国圣贤道脉,志之经传,凡一句一字,皆从心性流溢,岂犬羊所可妄议者?虽不屑与较,第恐无见识者,为彼所愚,不得不以笔舌明焉。

夫率性之道,子思子举未雕未琢,与生俱来之性,顺而行之,莫非天则。少容拟议,便落情识,遂非真性。故曰天命谓性,率性谓道。

若曰‘克性之谓道’,何以谓之性?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则性乃先天,习为后染。若云克习则可,而曰克性,则性非外来之物,又焉用克?性若克去,中藏何物?又曰:‘不克之,又何以成道?’则道在中,而性反在外欤?不然又何必克性以成道哉?(黄紫宸:《闢邪解》,《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顷之众归,翁允鉴设馔。

余乘间请曰:“某人之在会堂也,亦尝立微绩,所未能克者,独饕罪耳。”

司铎曰:“子思子有云:‘率性之谓道。’吾将曰:‘克性之谓道。’夫性体之未坏也,率之即已是道。乃今人之性,亦尽非其故矣,不克之,又何以成道哉?” 八月朔日,林鸣见问曰:“七克工夫,用之甚难,固有强制一时,而一发遂不可御者。”

司铎曰:“人性已坏,其发之不能全无偏,然克之又克,终渐至于寡也。譬之土焉,蔓草丛生,吾拔而去之,虽不逾时而复生,然拔之又拔,其有存焉者寡矣。(《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吾素譬此工如圃然,先缮地,拔其野草,除其瓦石,注其泥水于沟壑,而后艺嘉种也。学者先去恶而后能致善,所谓有所不为方能有为焉。未学之始,习心横肆,其恶根固深透乎心,抽使去之,可不黾黾乎?勇者克己之谓也。童年者蚤即于学,其工如一,得工如十,无前习之累故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二、天主教原罪观念引起的争论

或曰:神之乱也,匪降自天,生自犯魔,於圣经既亦昭然矣。但进观人类之事,觉愈不齐,其故何欤?曰:大哉!问也。此为人生现道(已见上解)之深义,从兹而起。第舍《圣经》而欲解其故,实难矣。

按《圣经》大训,天下万民之众,原属一祖。系一男一女所生,皆同根而本一家也。其男名亚当,女名厄娃,号为人类之原祖。

当受生之始也,与后人大不相侔。盖天主之於原祖,特恩纵之,令其内外毫无玷焉。内则其性纯善而无欲,其情纯美而不乱。明悟,则万理具照;妍媸,自鉴其真也;主张,则极其平正,巨细不倚於偏也。至五官百骸,目察而明,耳顺而聪,体胖而固。无疾病之害,无殒灭之惧。乐兮嘉兮,美不胜言矣。

外则天地万物,遵若主命,而服役於二人。天覆之以清,地载之以宁,四时不爽,四行互济,五谷自生,百果自长。万物之於人也,如臣之忠君,子之孝亲,供之、事之犹恐不及。

原祖之宠荣,至於如是,虽为格外之恩,而天主之洪慈,犹有甚焉。天主本为人之大主,二人为仆、为婢,分也、理也。若更进而为大臣,则恩宠甚矣。今於上主而不仆之,不臣之,终且锡以至宠之位。如忘己大君之威,独存父母之心,令人陟为爱子,而王於下土。

苟二人感戢主恩,小心翼翼,克忠克孝,主恩愈进,历数一满,活登天堂,即以补犯神之位。主恩予原祖如此,而其万世子孙,亦应相袭矣。

呜呼!人叨厥恩,极称异数。今则苦焉不堪,何也?噫!蒙恩既重,敬慎当殷。若非认主感恩,则愈不宜为人留矣。盖先施,自主仁而出;后保,由人功而定。故《圣经》云:“天主生原祖之初,恩中复立一禁,以为保恩、失恩之准。守则保之,违则失之。”

无如邪魔,窥人厚膺主眷,将登天以补伊位,遂忌而谋失之。而天主即乘此欲试人心,胜焉,而功立恩存;败焉,而罪彰恩废。悲哉!人类。原祖当时,心已无私,内有上主之神佑,扶其善,增其力。即邪神诱之,不过细故耳,不过外焉耳;至於内,绝不许其惑也。况恩新,而感宜弥切;宠渥,而谢宜弥殷;命严,而守宜弥立;功易,而所关且甚大也。奈之何而失本忘恩,丧己弃后。如仆背主,臣攻君,子抗父。自反以从魔,顺魔以方命。

嗟乎!犯罪瞬息之间,前后即迥不同。慝由是而出,物由是而畔,命由是而亡,吉由是而泯。人反物主,物变人仇。天闭於上,地塞於下,四时失序,寒暑多愆,风雨靡节,毒蛇满地,猛兽群出,荆棘丛生,灾异并起。

外患极矣,而内害尤甚。心之明敏,变为昏迷;意之偏爱,变为私欲;主张虽亦尚存,然已偏而不平矣。夫性既役於形,人既制於物,物交物,形引形,而心即随之而动。故作孽最易,而为善极难也。

天主之仁慈,转而为义怒;吾人之隆位,委而为魔役。生则种种病苦,随时而至。欲避世间之患,而患卒不可免;欲与万物竞生,而生终莫可恃。一生劳劳逐逐,不觉其死忽至。死则天堂之乐,毫不能得;地狱之苦,尤不可逃。嗟乎!可知获罪於至尊之主也,岂浅小哉?

匪直此也,其世世子孙,不特同受其罪之罚,而无不染其罪之污。故《圣经》有云:“赤子堕地,莫非罪人。”(《真道自证》,《汇编》第卷,第二十册,第—页)

人心初所受於上主之德,原明无蔽。其後众人有欲之私,染於旧污。即昏而失己原性之明德,己力不足以克己身之欲。惟自天降有圣德者,自无私欲,能克践其形之情,而复人心原明之德。

《大学圣经》: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日讲》:德者,天所赋於人心。至虚而无所累,至灵而无所蔽,能包涵众理,而酬应万事,故谓之明德。德本明,而气禀拘於有生之初,私欲蔽於有生之後,则明者有时而昏矣。

《孟子尽心上》: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後可以践形。

《日讲》:人之生也,气聚而为形与色,理全而为天性。气不离乎理,理不杂乎气,人之有形有色,即天性之所在也。盖天所赋之理,原充满於形色。但众人气禀拘之於先,物欲蔽之於後,於是失其天性,物具而则亡。虽同然此形,无以践之矣。惟圣人清明纯粹,无气拘物蔽之私,其於天性,无毫发之不尽,实有以践其形而无歉也。

据天教真经,天之主宰初生人祖,原赋以明德善性。未几,人祖逆己性,获罪於天,即昏其明德,而有气禀之拘。後世子孙之众,无不染其旧污。惟上主之元子,降生为人,圣德之全,毫无人祖旧污之染,故能复人心本明之德。(《古今敬天鉴》,《汇编》第卷,第十九册,第—页)

艾乃叹曰:“子问甚深,不得不言其实。天主始生一男曰亚当,一女曰厄袜,为一切人类之始祖。举天地间之物,恣其受用,而独留一果树,敕二人不得垂涎。厄袜听一魔鬼,与亚当私尝之。天主怒甚,乃著令曰:‘自今以后,凡从二人所生人类,皆有原罪。’以有原罪,故敕后世子孙,男必曝日裂背粒食乃成,女必拆腹刳肠生育乃就”。(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世之生而富厚者,多不耕而食之人;无告之嫠,不育之妇,皆不受娩身之苦,岂独无原罪耶?(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原罪是一,而今报万殊,谬三。

其人之先得轻罪,而使尽未来际之苗裔皆罹重刑,与罪人不孥之意不同,谬四。

祖累子孙,远不如佛氏所称六道轮回、自作自受之平明公恕,谬五。

徙木之法,欲立信于通国耳,亚当夫妇鹣鹣两人乃以盗果深罚,不大无谓乎,谬六。(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凡人之智慧有限,所以不奈鬼何。以彼天主之威,魔鬼诿其血胤而勿能禁,谬七。

凡小贤、小善之人,其子不肖则诿之曰:‘其所不能者,天也’。以神圣如天主,笃生两人为最初继体,即诲盗而为戎首,何神圣之为?谬八。

神丛倚木,所以藉则神枯。彼既尊为天主矣,乃不怒耳。意云仍之万愆,而独怒冢子冢妇之一果。何其舛欤?且后人不肖曰:‘亚当作俑’。若更追亚当之不肖,作俑其谁?吾不知为天主者何辞以对?则又谬九而谬十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问:帝王之道,罚不及嗣,况于天主?元祖违命,元祖受罚可也,而因以传于后人可乎?

曰:吾辈分此分彼,自上主视之,万古生民,皆同一类,辟如大木。

元祖二人,则其根也。

纳毒于根,则开花结枝,皆体是根之毒,理之自然,无足怪者。

况原罪流传,但夺超性之美,未失因性之好,人能奋励,卒致升天。

且人染原罪,禀性虽少弱劣,然弱劣而能为善,则功德愈大。

而天主爱人无己之心,亦於此大显也。盖使原罪不传染,则上主未必降生,即降生未必受难死。惟定义不容己之罚,而又愿自屈自苦以代赎之,则其爱我人类为何如乎?(《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问:一果之违,罪亦甚细,何降罚若是之重乎?

曰:罪迹虽轻,罪情则至重。先祖聪明,圣智,迥绝后人。明知上主之不可拂,而违命信魔,有背主之意,有匹主之心。

譬之臣子,是谋叛逆谋篡弑也。罪尚有大于此者乎?(《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西国圣贤,常作寓言曰:有背叛君父者,其好友劝之曰,君父人之大伦也,叛则必诛。其人秽詈有加,其罪之增益也尚微,以友与己平等故也。若县父母拘而讯之,仍前秽詈,则应受本罪外,复加鞭责痛惩,以更得罪职官故也。等而上之,见督抚重臣而秽詈,必速杀身之祸。夫秽詈一也,至重臣而死不旋踵者,以所犯之人,品秩崇隆故也。再进而辱詈朝廷,则罪更加等,宁止杀身,必凌迟寸磔矣。以所犯者,一国之至尊故也。

明乎此,则知天地之大君,万民之共父,固无有穷极之至尊也。此而获罪,其降罚殆不止陨其身命已也。地狱剧苦,永远沉沦,万难幸免,莫可挽回,情罪当然,故曰获罪於天,无所祷者,此之谓也。

今截沙门以营生之术破,故不奉事真主,而复大肆口孽辱詈天主为过桀纣,吾不知天主於截沙门身后,地狱永远剧苦外,更加何等惨极刑戮也。何由知之,即以前获罪之尊卑比拟而情罪之轻重,较然知之。然凡民触犯帝皇,比之人类获罪天主,形似而实犹有间,尚非可以比拟也。何则?帝皇虽一国至尊,系天主所生之人,与凡民犹为同类。此如蝼蚁上啮人首,尊卑虽异,杀之已极,罚难更加。以蝼蚁虽微,与人皆天主所生之物,生命相同略可仿佛。若天主与人,不容比拟,无从仿佛。盖天主者,推之以前无始引之於后无终。创造天地,生育神人,抟捖万有,即造物主也。以其至尊无偶,谓之上帝。以其宰制群生,谓之大主宰。以其生育救赎全属慈爱,谓之至善主。其称天者,非指形天,犹臣民之称朝廷,非指殿陛也。夫朝廷为一国之主,其崇高尊贵,与人迥绝,况天主为万有之主,其崇高尊贵,与吾人之微,更相悬绝。无纤毫分量大小之可较,无丝杪贵贱轻重之可伦,更从何处仿佛哉。(《辟妄说条驳》,《汇编》第卷,第三十六册,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第—页 )

有顷,其香问曰:“窃闻原祖之初生也,天主赋以美性。夫既有美性矣,奈何犯命乎?”

司铎曰:“天主之赋人性也,原使之可为善,而不使之定为善。如定之为善,永无他变。若火之定于热,日之定于光,天主亦何难之与有?然此则为善皆天主功,人亦何功而坐享天上福哉?惟赋之美性,又必令其自发善心,始以赏罚随之。今原祖挟其美性,只为不纯心于善,致犯主命,而受重罚,会何咎厥赋之初乎?”

其香曰:“器之精者工必良,器之窳者工必拙。今以初生原祖,即首犯主命。人遂以其犯者,并疑其生者,又何征天主全能乎?”

司铎曰:“斯正显天主之全能也。今有良工于此,造一奇器,极其精美。忽堕地而器碎。工取其碎者,别造一器,其精美视前有加焉。此其工不尤良者乎?

“乃原祖自犯命而后,以九百余年之苦修,竟获天上永福。斯其视平平为善,坐享天报者,其为功不更钜乎?

“昔圣奥斯丁有云:‘无恶之善,不如转至恶为大善。’夫原祖以犯命而苦修,正转至恶为大善也。正既碎之器,而更造为奇巧也。不益见天主之全能者耶?

“且天主之恩,莫大于降生救赎矣。向非原祖犯命,则吾主未必有降生之旨。今使古今万民,得蒙大主救赎之恩者,皆原祖犯命之因也。然则犯命一节,亦吾人感恩图报之由。人乃不以颂主,而反憾主者乎?”(《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第十二节 人间伦理

一、忠孝伦理

吾今为子定孝之说,欲定孝之说,先定父子之说。凡人在宇内有三父:一谓天主,二谓国君,三谓家君也。逆三父之旨者为不孝子矣。

天下有道,三父之旨无相悖;盖下父者,命己子奉事上父者也,而为子者顺乎,一即兼孝三焉。

天下无道,三父之令相反,则下父不顺其上父,而私子以奉己,弗顾其上。其为之子者,听其上命,虽犯其下者,不害其为孝也;若从下者逆其上者,固大为不孝者也。

国主于我相为君臣,家君于我相为父子,若使比乎天主之公父乎,世人虽君臣父子,平为兄弟耳焉,此伦不可不明矣。(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夫化生天地万物乃大公之父也,又时主宰安养之,乃无上共君也。世人弗仰弗奉,则无父无君,至无忠、至无孝也。忠孝蔑有,尚存何德乎?

夫以金木土泥铸塑不知何人伪像,而倡愚氓往拜祷之,曰此乃佛祖、此乃三清也。且兴淫辞奸说以壅塞之,使之泛滥中心,而不得归其宗。

且以空无为物之原,岂非空无天主者乎?以人类与天主为同一体,非将以上帝之尊,而侔之于卑役者乎?恣其诞妄,以天主无限之感灵,而等之于土石枯木;以其无穷之仁,覆为有玷缺;而寒暑灾异,憾且尤之。侮狎君父一至于此,盖昭事上帝之学,久已陵夷。

不思小吏聊能阿好其民,已为建祠立像,布满郡县皆是生祠,佛殿神宫弥山遍市,岂其天主尊神无一微坛,以礼拜敬事之乎?

世人也,皆习诈伪。伪为众师,以扬虚名,供养其口;冒民父母,要誉取资。至于世人大父、宇宙公君,泯其迹而僭其位,殆哉!殆哉!(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夫德之品众矣,不能具论,吾今为子惟揭其纲,则仁其要焉。得其纲,则余者随之,故《易》云:“元者,善之长;君子体仁,足以长人。”

夫仁之说,可约而以二言穷之,日:“爱天主,为天主无以尚;而为天主者,爱人如己也。”行斯二者,百行全备矣。

然二亦一而已,笃爱一人,则并爱其所爱者矣。天主爱人,吾真爱天主者,有不爱人者乎?

此仁之德所以为尊,其尊非他,乃因上帝。借令天主所以成我者,由他外物,又或求得之而不能得,则尚有歉。然皆由我内关,特在一爱云耳。孰曰吾不能爱乎?天主诸善之聚,化育我,施生我,使我为人不为禽虫,且赐之以作德之性。吾爱天主,即天主亦宠答之,何适不详乎?

(…)人有爱父母不为天主者,兹乃善情非成仁之德也,虽虎之子为豹,均爱亲矣。故有志于天主之旨,则博爱于人以及天下万物,不须徒胶之为一体耳。(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故命人莫亲父母,而亲天主之大父;莫尊国君,而尊天主之大君,人宜爱而户俱祀也。爱祀天主者,虽贱不肖,必生天堂;不爱祀天主者,即君若圣,必堕地狱。(虞淳熙:《第一篇明天体以破利夷僭天罔世》,《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至于孔子太极之训、春秋之作,孟氏仁义之对、无后不孝之言,皆见指摘。但云我以天主为父,万民为子,而仁孝转大;世间君父为兄弟,何足事哉?噫!逆亦甚矣。(邹维琏:《辟邪管见录》,《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东庠居士曰:“此真道在迩而求诸远者也。父兮生我,母兮鞠我,孝惟爱吾亲已矣。惟辟作福,惟辟作威,忠惟吾君已矣。爱亲,仁也;敬长,义也,天性所自现也,岂索之幽远哉?今玛窦独尊天主为世人大父、宇宙公君,必朝夕慕恋之、钦崇之,是以亲为小而不足爱也,以君为私而不足敬也。率天下而为不忠不孝者,必此之言夫!(陈候光:《西学辨》,《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且余览玛窦诸书,语之谬者非一,姑摘其略以相正。

玛窦之言曰:‘近爱所亲,禽兽亦能之;近爱本国,庸人亦能之;独至仁君子,能施远爱。’是谓忠臣孝子与禽兽庸人无殊也,谬一。

又曰:‘仁也者乃爱天主。’则与孔子‘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之旨异,谬二。

又曰:‘人之中,虽亲若父母,比于天主犹为外焉。’是外孝而别求仁,未达一本之真性也,谬三。

又曰宇宙有三父:‘一谓天主,二谓国君,三谓家君’。‘下父不顺其上父,而私子以奉己’,‘若为子者,听其上命,虽犯其下者,不害其为孝也。’嗟乎!斯言心亦忍矣。亲虽虐,必谕之于道;君虽暴,犹勉之至仁。如拂亲抗君,皆藉口于孝天主,可乎?谬四。

又曰:‘国主于我相为君臣,家君于我相为父子,若比天主之公父乎?’以余观之,至尊者莫若君亲。今一事天主,遂以子比肩于父,臣比肩于君,则悖伦莫大焉。复云此伦之不可不明者,何伦也?谬五。

就五谬而反覆玩味,谓余言苛耶、非苛耶?吾人居尧舜之世,诵孔孟之书,乃欲举忠孝纲尝而紊之,而废之,以从于夷,恐有心者所大痛也。(陈候光:《西学辨》,《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记》曰:“孝弟之德,通于神明。”孟子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夷辈乃曰:“父母不必各父母,子孙不必各子孙。且对地之天亦不足父,而同父天主。”其于父子大亲,但目为彼男彼女,生此男、此女而已。夷属毛,乃忍捐本。且于父母之已殁,而生前未闻邪教者,即甚贤哲,必冤以炼清地狱。稍稍常流,即诬入炼罪永苦。其言以为纵有孝子,媚我天主得生天堂。然天怒最吓,万难解免。虽存孝志,无益亲灵云云。嗟乎!舜大孝,禹致孝,假使舜禹陟位,而瞽鲧不得配天,吾知舜禹之必蹙然而不南面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今夷之轻父母也,不但如前篇彼男彼女之说,遍览其书,如所谓《七克》、《实义》、《畸人》、《十二信》、《西学凡》,若经、若戒及《交友论》、《几何源本》等数十万言中,曾不错写一孝字。而乃袭三教诸子中皮毛,曰克傲、克骄,以文其陋。夫不爱吾亲而爱他人,不敬吾亲而敬他人者,未之前闻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四,第—页 )

据彼云:“国中人父母死,不设祭祀,不立宗庙,惟认天主为我等之公父。薄所生之父母,而弟兄辈视之,不然则犯天主之教诫。”将斩先王之血食,废九庙之大飨,以诏民从之耶。嗟夫!何物妖夷,敢以彼国忘亲之夷风,乱我国如生之孝源?(张广湉:《辟邪摘要略议》,《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今特为之说曰:“日月五星各居一天”,是举尧舜以来中国相传纲维统纪之最大者,而欲变乱之。此为奉若天道乎,抑亦妄干天道乎?以此名曰慕义而来,此为归顺王化乎,抑亦暗伤王化乎?夫使其所言天体,不异乎中国?臣犹虑其立法不同,推步未必相合。况诞妄不经若此,而可据以纷更祖宗钦定、圣贤世守之大统历法乎?

同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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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子杂说 (旧题宋)苏轼 撰 (四库全书 子部 杂家类 杂纂之属 说郛卷三十四下) ○殇子 艾子事齐王一日朝而有忧色宣王恠而问之对曰臣不幸稚子属疾欲谒告念王无与图事者所朝然心实系焉王曰盍早言乎寡人有良药稚子顿服其愈矣遂索以赐艾子拜受而归饮其子辰服而已卒他日艾子忧甚戚王问之故慽然曰卿丧子可伤赐卿黄金以助葬艾子曰殇子不足以受君赐然臣将有所求王曰何求曰只求前日小儿得效方 ○三物 艾子行于海上见一物圆而褊且多足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蝤蛑也既又见一物圆褊多足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螃蠏也又于后得一物状貎皆若前所见而极小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彭越也艾子喟然叹曰何一蠏不如一蠏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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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日斋丛抄 宋 叶釐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补遗 钦定四库全书提要 爱日斋丛抄 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著录,惟陶宗仪《说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著其名。以《永乐大典》本参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说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参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巳佚,而编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於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说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絛、朱翌、洪迈、叶梦得、陆游、周必大、龚颐
爱日斋丛钞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提要 爱日斋丛抄 杂家类二【杂考之属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着録惟陶宗仪説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着其名以永乐大典本防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説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防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已佚而裒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于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説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绦朱翌洪迈叶梦得陆防周必大龚颐正何防赵彦卫诸家之书无不博引繁称证核同异其体例与张淏云谷杂记叶大庆考古质疑彷佛相近特其文笔拖防颇伤冗蔓又援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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