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子藏 · 笔记

耶稣会文献汇编

181 万字 · 约 85 小时 59 分钟 · 224 / 231

会员可开白话

据以纷更祖宗钦定、圣贤世守之大统历法乎?

臣又闻其诳惑小民,辄曰:“祖宗不必祭祀,但尊奉天主,可以升天堂,免地狱。”

夫天堂地狱之说,释道二氏皆有之,然以之劝人孝弟,而示惩夫不孝、不弟、造恶业者,故亦有助于儒术尔。今彼直劝人不祭祀祖先,是教之不孝也。

由前言之,是率天下而无君臣;由后言之,是率天下而无父子。何物丑类,造此矫诬!盖儒术之大贼,而圣世所必诛,尚可蚩蚩然驱天下而从其说乎?(沈:《南宫署牍参远夷疏》,《破邪集》卷一,《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最难辨者,莫如麻城刘同人侗。其言曰,西宾之学也,远二氏,近儒,中国称之曰西儒。尝得见其徒而审说之,大要近墨尔。(《觉斯录原本论》,《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二、夫妇关系

“娶妾,俗人以为合当。以理论之,非也。证之曰:“天主化成万有,生一男而特生一女为偶。人类未传,一男特配一女;今人类普天之下而一男配多妇,其理通否?

“又阴阳之道在为对,若失对,是以失阴阳之道也。故日与月、天与地、冷与热皆为对,飞禽之类亦无不归依一隅之道。噫嘻!人之灵而矣,阴阳之要且以为可谬哉?昧哉!

“又一妇配多男,断然非贤妇也,何废阴阳之规模故也?一男配多妇,非废阴阳规模而何?”(《烛俗迷篇》,《汇编》第二卷,第二十一册,第—页 )

据彼云:“国中男女配偶,上自国君,下及黎元,止惟一夫一妇,无嫔妃姬妾之称,不重无后为大之说。”所以我国之圣人,如尧、舜、禹、汤、文、武等,亦皆云不免于炼清之狱也。无论民庶,不得畜姬取妾,以犯彼二色之诫。即如周礼所载,国君之三宫九嫔、御妻夫人之属,宁亦悉令遣而出之,若四民之单妇只妻耶。嗟夫!何物妖夷,敢以彼国一色之夷风,乱我国至尊之大典?(张广湉:《辟邪摘要略议》,《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又彼教中有“十诫”,谓“无子娶妾,乃犯大戒,必入地狱”。是举中国历来圣帝明王有妃嫔者,皆脱不得天主地狱矣。贞诘之曰:“文王后妃众多,此事如何?”艾氏沉吟甚久,不答。

第二日,贞又问,又沉吟不答。

第三日,贞又问曰:“此义要讲议明白,立千古之大案,方能令人了然,皈依而无疑。”

艾氏又沉吟甚久,徐曰:“本不欲说,如今我亦说。”

又沉吟甚久,徐曰:“对老兄说,别人面前我亦不说,文王亦怕入地狱去了。”

又徐转其语曰:“论理不要论人,恐文王后来痛悔,则亦论不得矣。”

盖彼教中谓犯戒后,能皈天主,真心痛悔,则地狱之罪亦可免。直至气尽而不知痛悔,则无及故也。嗟嗟!辞穷莫遁,谤诬圣人,其罪莫容者,二也。(黄贞:《请颜壮其先生辟天主教书》,《破邪集》卷三,《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五月之朔,林太学邀请。张令公、颜尔宣陪坐。

偶谈娶妾一事,太学曰:“主教毋行邪淫者,不可有外遇也。娶妾为传后计,亦在是例乎?尧以二女妻舜,舜亦不告而娶,为无后也。然则尧、舜非与?”

司铎微哂曰:“昨与令公亦详及此,请转质之令公。”

令公曰:“不然,夫千古之大尧者,以成功、以文章,未闻以此大之也。大舜者以其德、其智、其孝,未闻以此大之也。帝妻二女,传诚有之,然余未敢信其真也。诚真也,余又未敢许其是也。然则法古圣人者,亦法其尽美而尽善者耳。今有人于此,谓之曰:‘尔可为尧,尔可为舜。’则兢兢谢不敏。乃此一事,独往往藉口焉?夫学尧、舜,不学其成功、文章、大智、大孝,顾独此之学何哉?”

尔宣曰:“余有臆说焉。二女之称,乌知非所称第二女乎?后世不察,误传为二人,未可知也。且娥皇女英,乌知非一人名,误分为二者乎?世世传讹,遂为娶妾者作话柄耳。”

司铎曰:“噫!篡弑藉口夫汤武,邪淫藉口夫尧、舜,贸贸生民,大抵如是。嗟夫!”(《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中士曰:依理之语以服人心,强于利刃也。但中国有传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者。”如何?(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西士曰:有解之者云:“彼一时,此一时,古者民未众,当充扩之;今人已众,宜姑停焉。”予曰此非圣人之传语,乃孟氏也,或承误传,或以释舜不告而娶之义,而他有托焉。《礼记》一书多非古论议,后人集礼,便杂记之于经典。

贵邦以孔子为大圣,《学》、《庸》、《论语》孔子论孝之语极详,何独其大不孝之戒,群弟子及其孙不传,而至孟氏始著乎?孔子以伯夷叔齐为古之贤人,以比干为殷三仁之一,既称三子曰仁、曰贤,必信其德皆全而无缺矣。然三人咸无后也,则孟氏以为不孝,孔子以为仁,且不相戾乎?是故吾谓以无后为不孝,断非中国先进之旨。

使无后果为不孝,则为人子者,宜旦夕专务生子以续其后,不可一日有间,岂不诱人被色累乎?

如此则舜犹未为至孝耳。盖男子二十以上可以生子,舜也三十而娶,则二十逮三十匪孝乎?古人三旬已前不婚,责其一旬之际皆匪孝乎?

譬若有匹夫焉,自审无后非孝,有后乃孝,则娶数妾,老于其乡生子至多,初无他善可称,可为孝乎?学道之士,平生远游异乡,辅君匡国,教化兆民,为忠信而不顾产子,此随前论乃大不孝也。然于国家兆民有大功焉,则舆论称为大贤。

孝否在内不在外,由我岂由他乎?得子不得子也,天主有定命矣,有求子者而不得,乌有求孝而不得孝者乎?孟氏尝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也。”以是得嗣无益于得,况为峻德之效乎?(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中士曰:“吾儒书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则凡一妻不生子,尚娶一二妇,岂不以雪不孝之孽乎?”

余曰:“贵国人士虽有子者良多,加娶其故何谓?为孝乎?为色乎?不生子之病,亦可在男,亦可在女。以此论之,则女亦可自思云:吾夫不生子,吾尚招一男,以免大不孝善也。女有借孝名而招异男者,必将谓乱;男有借孝名而配多妇者,安将谓孝乎哉?(《烛俗迷篇》,《汇编》第卷,第二十一册,第页 )

“谓孝不孝,在有后与否。非也!妄也!

“证论有四:一曰,德善者何?人所能为而飞走所不能为是也。人能生子,飞走类亦然。如此则可以生子为孝谬也!

“二曰,凡我不能自主而为善与否,为之非谓善,不为之非谓恶也。如人疯为善,非谓己善,为恶,非谓已恶。何也?所为善恶弗出于己主意,故也。人者俱愿生子,而其不生者良多。可以知生子非人所能自主。而既不能自主,生之弗足为孝;弗生之不足为不孝也。

“三曰:孔子惟生孔鲤一子,则其孝德无不微薄于多子之匹夫也。岂其然乎?

“四曰:假如有人子以身患病,父母恐其丧命,特令弗配,当如之何?倘尊亲令而弗配,自然无后而大不孝也;倘勿从亲命而配,亦大不孝也。人之明理者,无不断云:尊父母之令而存其身之生命以事父母,是正孝也。依此则无后,断然非谓不孝也。省哉!悟哉!!”(《烛俗迷篇》,《汇编》第卷,第二十一册,第—页)

况子之有无,全系上主默定。苟上主予之以子,则庶民一夫一妇,尽可子姓盈前;苟上主不予之以子,则富贵之家,姬妾满宫,而有不得嗣者矣。

今娶妾未必有子,而徒违上帝之严命,何如安命而自求多福哉?(《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篇,第页)

且夫不可无后,妇独可无后乎?夫因无后,另取一妾以生子,妇亦可因无后,另私一夫以生子。

若曰:“夫与妇通,虽从他出,夫之子,即妇之子。”妇亦可曰:“妇与夫通,虽从他出,妇之子,即夫之子。”

或云:“男得兼女,女不得兼男。”此属吾侪私念,造物主生人,并无兹意。(《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大都人之艰厥嗣者,虽多病在妇,亦有病在夫者。如病在妇,而夫必借孝名,另娶一妇;设若病在夫,而妇亦借孝名,以另嫁一夫,可乎不可乎?夫妇一也,既不可在彼,则亦不可在此。何不平心而反观之也?(《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人类之中,惟妇人女子为难化,虽圣贤与之,俱未易变其心志也。故孔子三世出其妻,而四书五经训妇女之文字固少。而妇女之知读经书以自修治者更少也。

天主则不然,其立教也,领洗圣水不遗妇女,故亚达肋纳及亚加大等皆成圣品宗徒。教皇代代敷训圣女节妇,不可胜纪。此天教之超儒又其一也。(张星曜:《天教超儒》,《天儒同异考》,《汇编》第卷,第三十七册,第页 )

盖孔子之教,书教也。若人不读书,或读书而不悟书之至理者,固无与于书之教也。

天主圣教则不然。天主之教,宠教也。天主降生,以天上之至理训人。其山中圣训字字真切,所云八真福皆引人以升天之路。不拘贤愚男女,皆可修持。此天教之超儒又一也。(张星曜:《天教超儒》,《天儒同异考》,《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七册,第页 )

三、友道伦理

问:人有五伦,缺一不可。西儒既先穷理,宜於此理极明,胡为不婚不宦?去父母,远兄弟,以事交游,将四伦可全废乎?(《代疑篇》,《汇编》第三卷,第二十九册,第页)

夷辈乃曰:“彼国之君臣皆以友道处之。”又曰:“彼国至今传贤而不传子。”审从其说,幸则为楚人之并耕,不幸则为子哙、子之之覆辙。忍言乎,不忍言乎?(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又其设戒于丈夫子戒淫之外,复立一戒曰“不视他妻”。至若从夷者之妻女,悉令其群居而受夷之密教,为之灌圣水,滴圣油,授圣椟,嚃圣盐,燃圣烛,分圣面,挥圣扇,蔽绛帐,披异服,而昏夜混杂又何欤?《礼》曰:“男女无辨,则乱升。”吾不知其乱于何底也。昔陈轸悦少妇,而娶詈人者,虽策士且修帷簿,今若此为阴阳倒置,忍言乎,不忍言乎?(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人莫大于无君臣、父子、夫妇,故大处一不善,小处之善愆不盖也。

有意为善,虽善亦私。故“皇天无亲,惟善是亲”之善,正非计较邀求之可觊觎也。(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是故能读四书五经,是为善之据;能敦三纲五尝,是为善之本。能不谄鬼,不愧衾,毫无所为而自洁精,毫无怯弱而尝谨凛。宁冒天下不韪,而决不忍负吾君亲,是又始于一善,而终于万善之宗。

若使舍华从夷,弃人昵鬼,空疏现在,而希冀未来,吾断不敢以为善也。(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附:出家与事亲

学道之士,平生远游异乡,辅君匡国,教化兆民,为忠信而不顾产子,此随前论乃大不孝也;然于国家兆民有大功焉,则舆论称为大贤。(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夫万国通大西之境界,皆称为出圣人之地,盖无世不有圣人焉。吾察百世以下,敝土圣人之尊者,咸必终身不娶。圣人为世之表,岂天主立之为表,而处己于不义之为哉?彼有不娶而积财货,或为糊口,或为偷安懈惰,其卑贱之流,何足论者?若吾三四友,一心慕道以事天主,救世归元,且绝诸色之类,使其专任鄙见,无理可揭,诚为不可。然而群圣以其身先之,万国贤士美之,有实理合之,有天主经典奇之,亦可姑随其志否耶?以继后为急者,惟不知事上帝,不安于本命,不信有后世者,以为生世之后已尽灭,散无有存者,真可谓之无后。吾今世奉事上帝,而望万世以后犹悠久常奉事之,何患无后乎?吾死而神明全在,当益鲜润;所遗虚躯壳,子葬之亦腐,朋友葬之亦腐,则何择乎?(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问:出家如何?

曰:释氏出家,似本天教会士言也,而实不同。

夫人各有家,谁能弃舍?何用出家?何人可称出家?

西国之教,人人知奉天主。其教各有会,会各有意,大都为形神哀矜之事。人有外身,则有形哀矜之会,如食饥者,饮渴者,衣裸者,舍旅者,顾病及囹圄者,赎虏者,葬死者。此七端,会中或各司其事,或汇总其事,以求利益人之肉身焉。人有内神,则为神哀矜之会,如以善导人,启诲愚蒙,责人之有过失,慰忧者,赦侮者,恕人之弱行,为生死者祈天主。此七端,会中交相警勉,互相觉察,以求利益人之灵性焉。此皆在家居士,人人可行,不必出家也。

惟耶稣教会,兼形神事而责任尤备。不得婚娶,愿守童贞;不得安居,奔走万国。入此会者,愿效耶稣在世之事。耶稣是童身,故会士亦守童身;耶稣以其圣体祭祷于罢德肋,故会士亦尝行弥撒之礼,复以耶稣圣体奉献于罢德肋;耶稣受苦难救赎人罪,故会士亦不辞险阻普救人魂。若此会士乃可言出家耳。

问曰:西士尝言要重人伦。今不娶,无妻子矣;离家,弃父母兄弟矣;出游外邦,无君臣矣。独守朋友一伦,可乎?

曰:是正所以重人伦也。天教入耶稣会者,事非寻常事,人非寻常人,岂于大伦反不讲究?要是奉君亲之命,体上帝之意,为世任此大事,乃尽伦之至者耳。何也?

西国官有三品:上品理天学;次理民事;其次理兵事。理民事,犹令文职;理兵事,犹令武职,而莫尊于天学。耶稣会士,则天学中超拔者也。人生子弟,皆望之为第一等人。父母之所祈祝,有志之所自许,皆以与会为出身。彼国中天人理明,生死念切,此事若良知良能,不待教而然者也。

然而独子者,大都不可入会;多子而少聪明,聪明而非有志,不可入会,诚难之也。假如人家有数兄弟,其愿婚娶者,父母留之侍己,为之娶妻生子,以衍道脉;中有贤智特达,愿离俗精修者,则不为婚娶,务令读书穷理。

如入耶稣会者,先试之艰苦事数端,每端各数月。试之不屈,其心真矣,其基固矣。然后学费络琐费亚。凡事物之原必要穷究,务期能通、能辩、能讲。如此数年,费络琐费亚成矣,始应试。

试而中者,乃学德珞日亚。此理高人智量,未易穷究。有圣贤之成书、有名儒之讲解,乃可得通。如此又数年,德珞日亚成矣,然后应试。

试而中者,为撒责儿铎德。今之远游传教者,正是此人。盖百千中无一二人也。其不中者,仍归就学矣。彼国试法,与中国糊名不同、与荐举征辟亦异。

试期必繇教主畀斯玻及道德名儒为主司。每一人就试,必经众主司逐位而考,将奥义提质数条,无一差缪,方得入选。盖主试者与待试者,皆圣贤心肠。欲符天主意,全非为利、为名。故取用至公、至当。非如他处选场,须用关防,兼有奔兢也。

问曰:若然。诸儒中式者,皆守坚贞之节、通天学之奥矣。独弃家事远游,忠孝之道何在?

曰:孝亲之道,服劳奉养末也,立身扬名大也。既有兄弟以全侍养,乃顺亲志,躬为显扬之事。夫一子登朝,犹可庇及九族。况得正道而登天国,生者、死者俱受荫庇,不更宏远乎?自身得入天堂,万年长生,何论子孙?

至于初入会中,习诸会事,教皇命也;畀斯玻考试,教皇命也;奉敕旨远游异域,犹食禄本国,教皇命也。如朝廷差官出使绝域,道极险远,归必受异赏,尚不足为忠乎?

所少者,独是夫妇一伦。而叩之实有至理也。

彼谓天主制夫妇之礼,正谓生子,别无他意。今既求道,一身自可万年,何论嗣续?不娶非缺也。

且日日当行弥撒礼,若娶妻,不洁之躬,惧不可以对越。况又家务分心,钦崇天主之意,必不专且一矣。

彼能绝色,故能训人无二色,夫妇之道大正,反目之衅不作,其默维夫妇之伦不更大乎?

今学佛者,或为窘迫事故,或为利人衣食,全非慕道之心。为之师长者,止令之供役使,守庵院,了应赴,绝无法嗣之意。求田问舍,不异俗人。而秽媟不可言,又俗家所未有者矣。舍己之家,空弃人伦;入彼之涂,反缠俗障,舍身出家之义何居乎?议者不诮彼之出家,而疑此之不娶,吾未敢以为定论也。(杨廷筠:《天释明辨》,《汇编》第三卷,第二十七册,第页)

夫凡为臣子见无礼于君父者,如鹰鸇逐鸟雀。况此祸言伤入谷种,惨于杨墨,不止洪水猛兽,惧何可言,愤何可言?

且彼之阳剪佛,而阴倾儒也,其罪亦已昭著矣。其言释迦背父不孝,至引孔子事亲知天之语以实之,其说之谬止可愚弄浅见小儿,岂可与通人达士面折而角胜哉。

昔孔子对哀公曰:“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天。”非径云“事亲不可以不知天也”。其书之一篇大旨归重修身,吾身即亲之身也。知人知天,皆修身中事。故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事归于守,亲归于身,身归心性,修身以俟之,正是本于存养。

释迦弃国,亦止为心性事大,是吾亲遗体之本来面目。故辞荣有所不顾,与《孝经》“国有诤臣,家有诤子”之极则永符。《论语》曰“游必有方”,此之谓矣。

古今论孝,莫备于孔子。其言事死如事生,明乎生死皆不违亲,况远近乎?是以孔子周流十九年,非拘拘于闾墓也。

若利玛窦泛海数万里至中土,曾携父母妻子来乎?彼利氏者,吾不罪其泛海远来之不孝,而罪其离身言孝之为大不孝也。

嗟乎!今之从天学者,依然儒服也。既举心性之大权,听命于彼,则孔孟之学,已去其纲领,徒存枝叶,何儒之足云,而犹靦颜人世与之效力与?(李璨:《劈邪说》,《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第十三节 人的拯救

一、救赎出于天主的旨意

天下万物惟‘人心’广大,穷本世之事物弗克充满,则其所以充满之者在后世,可晓矣。

盖天主至智、至仁,凡厥所为人,不能更有非议。彼各依其世态,以生其物之态。故欲使禽兽止于今世,则所付之愿不越此一世坠落事,求饱而饱则已耳。欲使人类生乎千万世,则所赋之愿不徒在一世须臾之欲,于是不图止求一饱,而求之必莫得者焉。

试观商贾殖货之人,虽金玉盈箱,富甲州县,心无慊足。

又如仕者,躐身世之浮名,趋明时之捷径,惟图轩冕华衮为荣。即至于垂绅朝陛,晋职台阶,心犹未满,

甚且极之奄有四海,临长百姓,福贻子孙,其心亦无底极。此不足怪,皆缘天主所禀情欲,原乃无疆之寿、无限之乐,岂可以今世几微之乐姑为餍足者?

一蚊之小,不可饱龙、象;一粒之微,弗克寔太仓。西土古圣曾悟此理,瞻天叹曰:“上帝公父,尔寔生吾人辈于尔,惟尔能满吾心也。人不归尔,其心不能安足也。” (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所谓罪人,教外不认真主之人,与被教之士,有所过犯而未经悔解者也。

不认主者,或有他善矣,未悔解者,或有后善矣,然既负罪于身,便为真主厌恶。特上帝无量仁慈,不遽绝灭,久容以俟其悛改也。譬如脾胃一败,海陆珍错,俱无益于血气,如实漏卮者,旋注而旋泄也。又如一体之间,苟有大毒,则全身与之俱毙矣。盖善必居其全,乃可受赏;恶有其一,已足被罚。如国家法律,死罪数十条,岂必尽犯,苟陷其一,遂可致辟矣。而士师人负重辟者,岂曰其人他有善行而释之乎?但在国法虽悔不赦;在天法,图改便免耳。故经云:由此爱主之情而作者,虽微易事,必得天上无穷之报;非由爱主之情而作者,虽艰大事,必不可望天上之报。

今有素不为恶,徒恃此无根无据之善,自谓可得天福,则万万必无之理。盖一疾在身,则血脉不关通,必涤除以去之;未去其疾,虽甘旨,悉无补于身矣。有罪在我,亦与天主不关通,必洗解以达之;未达于主,其德行,悉无偿于后矣。(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或曰:天学纯修之士,其德行固高不可尚。其寻常无过之人,视古所称名贤豪杰,行事奇伟卓荦者,十不逮一。然论升天,则寻常无过者,可以万全;奇伟卓荦者,反无把柄,恐与人之德不相准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答曰:有其善,丧厥善。天学为功,全在隐藏而不露。子仅目之为寻常无过者,安知非暗然内裕也。然纵使真不如奇伟卓荦之人,则亦有说。

盖吾人升天,不恃自己善状,而恃耶稣救赎之绩,但以吾善为往取之价。故救赎之功,譬则食也,善譬则金银也。千金之子,可以不死者,非金银足以疗饥也,谓贸易便也。若有种种善业,而不为天主用,譬如拥赀巨万,不以之贸食。彼善虽小,由爱主之心而起,譬如有百金者,专用以易粟。则巨万者,必饥而死,而百金者,得食以生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 页)

同部

其它

艾子杂说
艾子杂说 (旧题宋)苏轼 撰 (四库全书 子部 杂家类 杂纂之属 说郛卷三十四下) ○殇子 艾子事齐王一日朝而有忧色宣王恠而问之对曰臣不幸稚子属疾欲谒告念王无与图事者所朝然心实系焉王曰盍早言乎寡人有良药稚子顿服其愈矣遂索以赐艾子拜受而归饮其子辰服而已卒他日艾子忧甚戚王问之故慽然曰卿丧子可伤赐卿黄金以助葬艾子曰殇子不足以受君赐然臣将有所求王曰何求曰只求前日小儿得效方 ○三物 艾子行于海上见一物圆而褊且多足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蝤蛑也既又见一物圆褊多足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螃蠏也又于后得一物状貎皆若前所见而极小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彭越也艾子喟然叹曰何一蠏不如一蠏也 ○
爱日斋丛抄
爱日斋丛抄 宋 叶釐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补遗 钦定四库全书提要 爱日斋丛抄 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著录,惟陶宗仪《说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著其名。以《永乐大典》本参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说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参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巳佚,而编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於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说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絛、朱翌、洪迈、叶梦得、陆游、周必大、龚颐
爱日斋丛钞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提要 爱日斋丛抄 杂家类二【杂考之属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着録惟陶宗仪説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着其名以永乐大典本防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説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防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已佚而裒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于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説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绦朱翌洪迈叶梦得陆防周必大龚颐正何防赵彦卫诸家之书无不博引繁称证核同异其体例与张淏云谷杂记叶大庆考古质疑彷佛相近特其文笔拖防颇伤冗蔓又援引多
耶稣会文献汇编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