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 · 类书
太平御览
484 万字 · 约 230 小时 34 分钟 · 410 /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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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者。五刑之流,各有所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也。
又曰:流宥五刑,流共工於幽州,放兜於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後魏书》曰:高聪有罪,恕死,徙平州为民,届瀛州,属刺史王质获白兔将献,托聪为表。高祖见表,顾谓王肃曰:“在下那得复有此才而令朕不知也?”肃曰:“此高聪北徙,此文或其所制。”高祖悟曰:“必应然也。”
《隋书》曰:王伽,开皇末为齐州行参军。初无足称,後被州使送流囚李参等七十馀人诣京师。时制,流人并枷锁传送。伽行次荥阳,哀其辛苦,悉呼而谓之曰:“汝等虽犯宪法,枷锁亦大辛苦。吾欲与汝等脱去,行至京师总集,能不违期不?”皆拜谢曰:“必不敢违。”伽於是悉脱其枷,停援卒,与期曰:“某日当至京师,如致前却,吾当为汝授死。”舍之而去。流人感悦,依期而至,一无离叛。上闻而异之,於是悉召流人,并令携负妻子俱入,赐宴於殿庭而赦之,擢伽为雍令。
卷六百五十一 刑法部十七
除名
何法盛《晋中兴书》曰:胡毋崇为永康令,多授货赂,政治苛暴,诏都街顿辈百,除名为民。
《隋书》曰:贺若敦被除名,每出怨言。晋公护徵还,令自煞。临刑,呼子弼,谓曰:“吾欲必平江南,然此心不果,汝当成之。吾以舌死,汝不可不思。”引锥刺弼舌出血,诫以慎口。
又曰:贺若弼坐免官,弼怨望愈甚。後数年,下弼狱。上谓之曰:“我以高、杨素为宰相,汝唱言云此二人惟堪奋鼹,是何意也?”弼曰:“,臣之故人;素,臣之舅子。臣并知其为人,诚有此语。”公卿奏弼怨望,罪当死,上惜其功,於是除名为民。
又曰:高得罪,除名为民。初为仆射,其母诫之曰:“汝富贵己极,但有一斫头耳,尔其慎之。”由是常恐祸变。及此,欢然无恨色,以为得免於祸。
又曰:权武为潭州总管,晚生子,与亲客宴集。酒酣,遂擅赦所部内狱囚。武帝以南越边远,治从其俗,务便宜,不依律令,而每言当今法急,官不可为。上令有司案其事,皆验。上大怒,命斩之。武於狱中上书,言其父为武元皇帝战死於马前,以此求哀。由是除名为民。
《晋律》曰:吏犯不孝,谋煞其国王侯伯子男,官长诬偷授财枉法及掠人和卖诱藏亡奴婢,虽遇赦,皆除名为民。
又曰:除名,比三岁刑。
又曰:其当除名,而所取饮食之用之物,非以为财利者,应罚金四两以下,勿除名。
晋潘岳《闲居赋叙》曰:今天子谅ウ之际,领太傅主簿府诛,除名为民,俄而复官。
免官
《後汉书》曰:梁松迁太仆,数为私书请托郡县。二年发觉,免官,遂怀怨望。四年冬,乃悬飞书诽谤,下狱免。
《宋书》曰:庾登之为司徒长史,南东海太守府公彭城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意,而登之性刚,每陈己志。义康不悦,出为吴郡太守,以赃货免官。
又曰:谢灵运在会稽,亦多徒众,惊动县邑。太守孟ダ因灵运横恣,表其异志。灵运驰诣阙,上表自陈本末。文帝知其见诬,不罪也,以为临川内史。在郡游放,不异永嘉。为有司遣使随州从事郑望生收灵运,兴兵叛逸,遂有逆志,为诗曰:“韩亡子房奋,秦帝鲁连耻。本自江海人,忠义感君子。”追讨禽之送廷尉,廷尉论上斩刑,上爱其才,欲免官而己。彭城王义康坚执,谓不宜恕,诏以谢玄勋参微管,宜宥及後词,降死,徙广州。
《晋律》曰:免官比三岁刑,其无贞官而应免者,正刑召还也。
又曰:有罪应免官,而有文武加官者,皆免所居职官。
又曰:其犯免官之罪,不得减也。
又曰:其当免官者先上。(免官,谓不听应收治者也。)
收赎
《书》曰:金作赎刑。
又曰:墨辟疑赦,其罚百锾。(六百两曰锾。锾,黄铁也。)劓辟疑赦,其罚惟倍。(倍百为二百也。)非刂辟疑赦,其罚倍差。(倍差谓俗之文半为五百锾。)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大辟疑赦,其罚千锾。
《国语》曰:桓公问:“齐国寡甲兵,为之若何?”(甲,铠。兵,弓矢之属。)管仲对曰:“轻过而移诸甲兵,(诸,之也。谓轻其过,使以甲兵赎罪。)制重罪赎以犀甲一戟,(重罪,死罪。犀,犀皮,可为甲。戟,战戟也。秘长二又六尺。)轻罪赎以贵(劬位切)盾一戟,(轻罪,劓刖之属。贵盾,缀革有文加续。)小罪谪以金分。”(小罪,不入五刑者。以金赎分两之差,今之罪金是也。《书》曰:金作赎刑也。)
《家语》曰:鲁国之政法,赎人臣妾於诸侯者,皆取金于府。子贡赎之而辞不取。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以施於百姓,非独身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贫者多,赎人授之益金则为不廉,则何以相赎乎?自今己後,鲁人不复赎人法于诸侯矣。”
《汉书》曰:文帝常行中渭桥,有一人闻跸,匿桥下。久,以为跸过,走出,乘与马惊。廷尉张释之奏犯跸,当罚金。帝怒曰:“赖吾马和柔,他马己伤败我,廷尉乃罚金耶?”
又曰:张敞上书,论死刑以下出粟赎罪,以给军用。萧望之以为,父兄囚执,子弟将不顾死亡之患,败乱之行,以赴财利求救,一人得生,十人以丧,且富者得生,贫者独死,刑法不一也。
又曰:贡禹上言: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行。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无赎罪之法,故令行禁止,海内大化。武帝始临天下,尊贤用士,开地广境,日见功大,遂纵嗜欲,乃行一时之变,使犯法者赎罪,入者补吏,是以官乱民贫,盗贼并起。
又曰:卫青为太中大夫,元光六年拜为车骑将军,击匈奴,出上谷。公孙敖出代郡,李广出雁门。敖亡七千骑,广为虏所得,得脱归,皆当斩,赎为庶人。
又曰:赵食其,礻殳礻羽人也。(礻殳,丁外切。栩,许羽切。)为右将军,从大将军出定襄,迷失道当斩,赎为庶人。
又曰:博望侯拯喂、郎中令李广俱出右北平异道,匈奴左贡王将数万骑围广。广与战二日,骞至,匈奴引兵出。骞坐行留当斩,赎为庶人。
又曰:右卫将军苏建亡军,独身脱还,赎为庶人。
《後汉书》曰:孝明时诏:“亡命自殊死以下赎,死罪缣四十匹;左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舂至司寇五匹。犯罪未发觉,诏书到日自告者,半入赎。”
《晋书》曰:王弘有政绩,後为河南尹,苛碎。坐桎梏罪人,以泥墨涂面,置深坑中,饿不与食,又擅纵五岁刑以下二十人,为有司所劾。帝以弘累有政绩,听以赎罪论。
又曰:烈王无忌,闵王承之子也。承为荆州刺史王□所害。江州刺史褚裒当之镇,无忌讥Δ阳尹桓茎□饯於版桥。时王□子丹阳丞耆之在坐,无忌志欲复雠,拔刀将手刃之,裒、景命左右救捍,获免。御史中丞车灌奏无忌欲专煞人,付廷尉科罪。成帝诏曰:“王当以体国为大,岂可寻绎由来,以乱朝宪?主者其申明法令,自今己往,有犯必诛。”於是听以赎论。
《齐书》曰:到,永明元年为御史中丞。车驾幸丹阳郡,宴饮,恃旧,酒後狎侮同列,谓庾杲之蠢尔蛮荆,其俗鄙。复谓虞曰断文身,其风陋。王晏既贵,雅步从容,又问曰:“王散骑复可故尔?”晏先为国常侍,转员外散骑郎,此二职清华所不为,故以此嘲之。王敬则执查,以刀子削之,又曰:“此非元微头,何事自吃之?”为左丞庾杲之所纠,以赎论。
《唐书》曰:後魏起自北方,属晋室之乱,部落渐盛。其主乃峻刑法,每以军令从事。人乘宽政,多以违令得罪,死者以万计,於是国中骚然,其後,当死者听其家献金马以赎。
《会稽典录》曰:杨矫为右丞,诣南宫取急案条ト旧事,於复道中逢太常羊柔不避车,又下矫纠奏柔以为知丞郎应行威仪有序,九列外官而公干犯,请廷尉治柔罪。诏勿治,以三月俸赎罪。
《晋律》曰:其年老小笃癃病及女徒,皆收赎。
又曰:诸应收赎者,皆月入中绢一匹,老小女人半之。
又曰:赎死,金二斤也。
又曰:失赎罪囚,罚金四两也。
又曰:以金罚相代者,率金一两以当罚十也。
禁锢
《传》曰:楚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遂奔晋,晋人使为邢大夫。子反请以重币锢之,(禁锢勿令仕。)王曰:“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盖,覆也。)且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晋将可乎?(言不许。)若尾於晋,晋将弃之,何劳锢焉?”
又曰:会于商任,锢栾氏也。(禁锢栾盈,使诸候不得授之。)二十二年,会于沙随,复锢栾氏也。(晋知栾盈在齐,故复锢也。)
《後汉书》曰:河内张成善说风角,推占当赦,遂教子煞人。李应为河南尹,督促收捕,既而逢宥获免。应愈怀愤疾,竟案煞之。初,成以方艰嗷通宦官,帝亦颇讯其占。成弟子牢循因上书诬告应等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於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布告天下,使同忿疾,遂收执应等。其辞所连及陈实之徒二百馀人,或有逃遁不获,皆悬金购募。使者四出,相望於道。明年,尚书霍、城门校尉窦武并表为请,帝意稍解,乃皆赦归田里,禁锢终身,而党人之名犹书王府。熹平五年,永昌太守曹鸾上书大讼党人,言甚方切。帝省奏大怒,即诏司隶益州槛车收鸾,送槐里狱,掠煞之。於是又诏州郡,更考党却逝生故吏父子兄弟,其在位者,免官禁锢,爰及五属。(谓斩、齐、大功、小功、缌麻也。)
又:韩棱初为郡功曹,太守葛兴中风,病不能听政,棱阴代兴视事,出入二年,令无违者。兴子尝发教欲署吏,棱拒执不从,因令怨者章之。(章谓令上章告言之。)事下案验,吏以棱掩兴病,专典郡职,遂致禁锢。显宗知其忠,後诏特原之。
又曰:弟五伦上疏云:“三辅论议者,至云以贵戚废锢当复,以贵戚浣濯之,犹解酲当以酒也。(病酒曰醒。)讠皮险趋势之徒,诚不可亲近。”
《齐书》曰:王宴弟诩,位少府卿。敕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伎。诩与射声校尉阴玄知坐畜伎免官,禁锢十年。敕特原。
《典略》曰:马骋在东观十六年,以为久费精思,非养生之道,擅去离署,免官,禁六年。
崔鸿《前燕录》曰:辽东内史宋该举侍郎韩偏为孝廉,慕容俊令曰:“夫孝廉者,道德沉敏,贡之王庭,偏往助叛徒迷固之罪。及王威临讨,凭城鬼詈,此则勃之甚,奈何举之?该下吏可正四岁刑,行财祈进,亏乱王典,可免官,禁锢终身。”
《晋令》曰:犯免官,禁锢三年。
《郑玄别传》曰:玄病笃,与益恩书曰:“吾预党禁锢十四年也。”
卷六百五十二 刑法部十八
赦
《易》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书》曰:眚灾肆赦。(眚,过;灾,害;肆,缓。言大过害当缓赦之。)又曰: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刑疑赦从罚,罚疑赦从免,其当伺察,能得其礼。)
《周礼》曰:国君过市,刑人赦。
又曰:司刺,掌三宥三赦之法。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
《尔雅》曰:赦,舍也。(舍,放置也。)
《论语》曰:子路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
《史记》曰:陶朱公子煞人,囚於楚。公曰:“煞人而死,职也。”使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以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公不许。长男曰:“长子,家督也。今弟有罪,大人不遣,是吾不肖。”欲自煞,其母为言,不得己而遣长子。为一封书及金,令遗故所善庄生。生乃见楚王曰:“某星犯某宿,独以德为可以除之。”王乃使封三钱之府。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曰:“弟今自赦,故辞去。”生知其意曰:“自入室取金。”庄生耻为儿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子多将金赂王左右,王非能恤楚而恩赦,乃以陶朱公子也。”楚王大怒,遂煞陶朱公子。明日乃赦,令长子持其弟丧归也。
《汉书》曰:惠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如淳曰:秦皇令,敢有挟持书偶语者,为城旦舂。)
又曰:惠帝崩,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
又曰:武帝元封二年四月,临决河塞堤,作《瓠子歌》,赦所过徒。六月,诏曰:“甘泉宫内铜池中产芝,九茎连叶,赦天下。”作《芝房之歌》。五年冬,行南巡,还至泰山,增修封禅,赦天下。六年,诏曰:“朕礼首山,昆田出珍物,化为黄金。祭后土,神光三烛。其赦汾阴殊死以下,赐天下贫民布帛人一匹。益州、昆明反,赦京师亡命令从军,击之。後元元年三月,诏曰:”朕郊见上帝,巡于北边,见群鹤留止,以不罗网,靡所获。献荐于泰,光景并见,其赦天下也。”
又曰:宣帝地节元年四月,凤凰集鲁,群鸟从之。戊申,立皇太子,赦天下。神爵四年春二月,诏曰:“嘉瑞并见,修兴太一、五帝、后土之祠,祈为百姓蒙福。鸾凤万舞,集止于旁。斋戒之暮,神光显着。荐献之夕,神光交错,或降於天,或登于地,或从四方来集于坛。上帝嘉飨,海内承福,其赦天下。”
又曰:成帝建始元年二月,诏曰:“乃者火灾降于祖庙,有星孛于东井,其大赦天下,咸得自新。”永嘉元年丙寅,立皇后赵氏,大赦天下。四年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
又曰:哀帝建平二年四月,诏曰:“汉家之制,推亲亲以显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复称定陶。尊恭皇太后,称永信宫,立恭皇后庙于京师。赦天下。”
《东观汉记》曰:吴汉疾笃,上乃亲自临问所欲言。对曰:“臣愚,无所知识,惟愿无赦而己。”
又曰:郭躬家世掌法,务在宽平。章和元年,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勿笞,诣金城,而文不及亡命。躬上封事曰:“伏惟天恩莫不荡宥,死罪以下并蒙更生,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後者,可皆勿笞,诣金城,以全民命益於边。”上善之,即下诏赦焉。
谢承《後汉书》曰:学士中诸生与李应等更相褒重,莫不畏其贬议。时河内张成善说风角,推占当赦,遂教子煞人。李应为河南尹,督促收捕,既而逢宥获免。应愈怀愤疾,竟案煞之。
又曰:度尚为荆州刺史。尚见胡兰馀党南走苍梧,惧为己负,仍伪上言苍梧贼入荆州界,於是徵交趾刺史张磐下廷尉。辞状未正,会赦见原,磐不肯出狱,方更牢持械节。狱吏谓磐曰:“天恩旷然,而君不出,何乎?”磐因自列曰:“前长沙贼胡兰作难荆州,馀党散入交趾。磐身婴甲胄,涉危履险,讨击凶患,斩殄渠帅,馀烬鸟窜,冒遁还奔。荆州刺史度尚惧磐先言,怖畏罪戾,伏奏见诬。磐备位方伯,为国爪牙,而为尚所枉,授罪牢狱。夫事有虚实,法有是非,磐实不辜,赦无所除。如忍以荀免,永授侵辱之耻,生为恶吏,死为弊鬼。乞传尚诣廷尉,面对曲直。”廷尉以其状上,诏书徵尚到廷尉,辞穷授罪,以先有功得原。
又曰:董卓死,陕中诸将后共相要,遣使诣长安相闻,求乞大赦。尚书令王允等以为煞卓时己赦,今复求,一岁不可再赦。李亻等曰:“京师不赦我,我当死,不若决之。若攻长安,克之则可大得天下;不克则尽钞取三辅妇女财物西上陇,归乡里作贼,延命尚可数年。”於是帅兵西向长安。
《魏志》曰:文帝延康元年,授禅即位,改延康为黄初,大赦天下。
又曰:陈留王奂即位,咸熙二年二月,加相国晋王冕十二旒、天子旌旗、出警入跸、乘金银车等。癸未,大赦。八月辛卯,晋王薨。壬辰,晋太子炎绍封袭位。襄武县言有大人见,长三丈馀,迹长尺二寸,白,着黄单衣,黄巾,柱杖,呼人王,始语云,今当太平。九月乙未,大赦。
《吴志》曰:吕蒙病发,孙权迎置内厩,夜不能寐,病中有瘳,为下赦令。
又曰:孙皓天玺元年,吴都言临平湖自汉末草秽拥塞,令更开通。长老相传,此湖边石函中有小石,青白色,长四寸,广二寸余,刻作皇帝字。於是改年,大赦。
《蜀志》曰:孟光字孝裕,河南人延熙九年秋,大赦。光责大将军费曰:“大赦者,偏枯之物,非明世所宜有也。衰弊穷极,必不得己,然後乃可权而行之耳。今主上仁贤,百僚称职,有何旦夕之危,倒悬之急,而数施非常之恩,以惠奸宄之恶乎?又鹰隼始击,而更原宥有罪,上犯天时,下违人理。老夫耄朽,不达治体,窃谓斯法难以经久,岂具瞻之高美所望於明德哉?”但顾谢昔而己。
干乏《晋纪》曰:庶人杨氏卒于金墉城。陈留董仲道游於太学,喟然而叹曰:“建斯室也,何为者乎?每见国家赦书,谋反大逆皆除,其煞祖父母父母者不除,以为道法所不容也。何今日公卿而处议,文饰礼典,以至此事乎?天人之理既惑,大乱将作矣。”顾谓谢鲲、阮千里等曰:“《易》称知几其神,卿等各可深逃。”乃身荷担,妻子推鹿车以入於蜀山,莫知所至。
王隐《晋书》曰:武帝咸熙二年十二月丙寅,上乃设坛授命於郊,即洛阳宫,幸太极前殿,大赦天下。
又曰:愍帝建兴元年夏四月壬申,上即位于长安宫,改年,大赦天下,与之更始,前後不及者,皆除之。
崔鸿《前秦录》曰:王猛疾病未瘳,符坚大赦死己下。
又曰:永兴元年,符坚将为赦,与尚书左仆射王猛、右仆射符融密议於露堂,屏左右为赦文。有一大苍蝇入自牖间,鸣声甚大,集於笔端,驱而复来,久之乃去。俄而长安市里相告曰:“官今大赦。”有司以闻,坚惊谓猛、融曰:“禁中何从泄也?”於是敕外推之,咸言有一小人衣黑衣,大呼於市曰:“官今大赦。”须臾不见。坚叹曰:“其向者苍蝇也。”
《後魏书》曰:崔玄伯,太宗时,郡国豪右大为人蠹,乃优诏徵之。人多恋本而长吏逼遣,於是轻薄少年因相扇动,所在聚结,讨之不能禁,太宗乃引玄伯及元成侯屈等议赦之。屈曰:“人逃不罪,而反赦之,似若有求於下,不如先诛首恶,赦其党类。”玄伯曰:“王者治天下,安人为本,何能顾小曲直也?譬琴瑟不调,必改弦而更张。夫赦虽非正道,而可以权行,自秦汉已来,莫不相踵。屈言先诛後赦,会於不能两去,孰与一行便定?若其赦而不改者,诛之不晚。”太宗从之。
《後周书》曰:明帝三年夏,诏:“比屡有纠发官司赦前事。此虽意在疾恶,但先王制肆眚之道,令天下自新。若又推问,自新何由哉?如此之徒,有司勿为推究。惟库厩仓廪与海内所共,汉帝有云,朕天下守财耳。若有侵盗公家财畜钱粟者,魏朝之事,年月既远,一不须问。自周有天下以来,虽经赦宥,而事迹知者,有司宜即推穷。得实之日,但便免其罪,徵备如法。
《北齐书》曰:宋世良,字元友。为清河太守,甚有善政。天保初,大赦,清河狱内蓬蒿但满,无囚可赦,惟率将吏拜诏而己。
又曰:後主将大赦,时临漳令李世业为台所劾,赃多至死。世业即穆提婆对门陆令宣言於齐主,所以大赦。後由是频赦,遂以为常。平恩县功曹贺肫,小人奸贪,数犯刑宪,但入狴牢,无不遇赦,故世人以肫为赦之候。
又曰:赦日,武库令设金鸡及鼓於阊阖门外之右。勒集囚徒於阙前,挝鼓千声,脱枷锁遣之。
《隋书》曰:张为天官司会,与宗伯斛斯徵素不协。徵出为齐州刺史,坐事下狱,自知罪重,遂逾狱而走。帝大怒,购之急。上密奏曰:“徵自以负罪深重,惧死遁逃,若不北窜匈奴,则南投吴越。徵虽愚陋,久历清显,奔波敌国,尾圣朝。今者炎旱为灾,可因兹大赦。”帝从之。徵赖以获免,卒不言。
《唐书》曰:太宗以法吏舞文,尤留意於刑政,每亲录囚徒。贞观初,时方发生,乃悉放京城死罪系囚徒归家,期以秋分还系所囚,敕天下皆放之。是岁,天下死罪囚如期而还者,凡二百九十人。太宗愍其奉法,悉赦之。自是犯法者鲜。贞观二年,上谓侍臣曰:“凡殊,惟及不轨之辈。古语曰:‘小人之幸,君子不幸。一岁再赦,奴人喑哑。’凡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宄者,贼良人。昔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夫小仁者,大仁之贼。故我有天下以来,不甚放赦。今四海安静,礼义兴行,数赦则愚人常冀侥幸,惟欲犯法,不能改过。当须慎赦。”
《尚书大传》曰:有过必赦,小罪勿增,大罪勿增,老弱不授刑,有过不授罚。故老而授刑谓之悖,弱而授刑谓之克,不赦有过谓之贼。故与其煞不辜,宁失有罪;与其增以有罪,宁失过以有赦。
《家语》曰:孔子为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狴,狱也。)而执之,三月而不别也。其父请止,夫子赦焉。季孙闻之不悦,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为国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又赦之,何哉?”冉有以其言告,孔子喟然叹曰:“上失其道而煞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以狱,是煞不辜;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理,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
《管子》曰:凡殊者,小利而大害也,故久而不胜其祸。无赦者,小害而大利也,故久而不胜其福。故赦者,奔马之委辔也。无赦者,痤疽之砭石也。
又曰:赦者,先易後难;法者,先难後易。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