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 · 类书
永嘉八面锋
5.7 万字 · 约 2 小时 42 分钟 · 3 / 8
子藏 · 类书
5.7 万字 · 约 2 小时 42 分钟 · 3 / 8
会员可开白话
主所任。”又谓:“王者任人责成,见功必赏,见罪信罚,孰敢不尽力?”周世宗违众破北汉,自是政无大小,皆亲决。高锡上书,以为:“不若择立心公正者为宰相,爱民听讼者为守令,丰财足用者使掌钱谷,原情立法者使掌狱讼。人主但视其功过而赏罚之。何忧不治?”二说然矣。差之毫厘。异乎吾所闻也。夫人主之任人,将人人而任之耶?抑任一相,而使一相任百官耶?如其人人而任之,百官有司皆出一人之所量授,则与夫好详之弊,亦无以大相过也。
人主以多事自弊,而百官有司皆以虚文为欺。盖本末上下始为之颠倒错乱。
二十四 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昔者禹、皋陶皆有绝德也。举天下之任,付诸此身,可以优为而无忌也。然终禹之身以功闻,终皋陶之身以谟闻。禹告皋陶曰:“乃言可绩。盖责皋陶以功。而皋陶乃曰:“予未有知。”皋陶告禹曰:“汝亦昌言。”盖逊禹以谟。而禹则曰:“予何言?”禹终无侵谟之心,皋陶终无攘功之意。夫禹岂拙于发明,而皋陶岂懦于有行者!盖天下之事不可以兼而为,而人之智虑不可以分而用。以不可兼之事,而加之不可分之智虑,必欲尽取而为之,其不废且败者几希。是故必有所不为于彼,而后可以有为于此;必有所不为于小,而后可以有为于大。虽禹、皋陶之绝德,不敢兼也,而况非禹、皋陶之绝德乎!况乎所当为之事,抑又难于禹之功、皋陶之谟乎!
三代以还,士君子之有为于世者,自耻其才之一偏,而愧其力之不能兼举,则皆取天下无穷之事,一切以其身焉而任之。以宰相之职,而乃下为百司庶府之事,弊精耗神,治功益陋。凡所谓造原立本、关兴衰理乱之大、典谟吁俞、以天命相饬诘者,则阙然无闻。是非为彼废此、役小忘大之病乎?汉兴以来,此病尤甚。是以贾谊长叹息于文帝之时曰:“大臣持簿书不报,期会之间,以为大故。至于流俗失,世败坏,因恬而不〔知〕怪,虑不动于耳目……”王吉亦言得失于宣帝曰:“公卿幸得遭遇其时,未有建万世之长策、举明主于三代之隆者,其务在于期会簿书、断狱听讼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呜呼!风俗之不美,大臣之所当虑也;万世之长策,大臣之所当为也。当虑而不虑,当为而不为,岂汉廷大臣之才识不逮此耶?正以尽力于其小,则其大者固有所不暇为也。役志于其末,则其本者固有所不及究也。夫人之智虑虽不一禀,而其精力要亦有限。尽心一邑者,至戴星出入,仅胜百里之政;而振职内史者,至积旬稽审,而后诏敕不相背戾。彼其役役于簿书、期会之间,安能复有余力而为当务之急耶?
文帝时,陈平为相,不对钱谷之间。宣帝时,丙吉为相,不问横道之死伤。
卷 五
二十五 用人之法当察其内
人之言曰:“物至而后鉴得用其明,事至而后君子得用其情。若弗接乎吾前,则泯然矣。能耶?否耶?我且不得而见,而况能察欤?”是说然矣!然人才之能否,未易察也。退然如不胜衣,而能以晋国霸;今将求之以壮勇,则失之矣。年老短小,而能使盗贼解散;今将求之以奇伟,则失之矣。应对鄙拙,而能反风灭火;今将求之以文辩,则失之矣。是夫人之才实者不易察如此也。齿若编贝,目如垂珠,而持论不根,则容貌不足以取人矣。丰姿详雅,神精明秀,而误天下之苍生,则风采不足以取人矣。踔厉风(严)〔发〕,常屈挫人,而谄事群小,则议论不足以取人矣。是夫人之虚伪者,不易察也如此。人主于此将孰从而察之欤?闻之曰:“人才之在天下,当索之于内,不当求之于外;当考之以实,不当信之以文。”夫诈而似智,佞而似忠,迟钝而得深谋,鄙薄而能立事。人主鲜有不惑于此。夫惟索其内而窥之,即其实而观之,心鉴内明,天机洞照,于一见之顷而得之于耳目之外,则是非能否了然不能欺矣。
昔汉武帝知人善任,使其于一世之人才亦尝致其察矣。独惜其舍内而徇外,遗实而取文。夫是以所用者,皆非真才实能。卫、霍之容甚武也,则用之。张、周、桑、孔之状甚锐而巧也,则用之。公孙、邹、枚儒服儒言,甚秀而文也,则用之。至于汲黯之质直,今日(舐)〔诋〕其戆,明日诮其无学,又明日怒其妄发,徙之内史,迁之淮阳。当是之时,苟非震整而翘秀,便捷而奋发,帝皆有所不决焉。然愈多而愈不济。一用之则一穷。尝读《吾丘寿王传》,观其书责之曰:“子前朕用之时,智略辐凑,以为天下少双,海内寡二。及至连十余城之守,任四千石之重,职事并废,盗贼纵横,甚不称前之时。”是不察其内,而徒信于其外,则称意于前而不称意于后。失人而然也。厥后宣帝总核名实,拜刺史守相辄亲见问,观其所以然。其惩武帝弊而得之欤。是故人主之观人,要当以武帝为戒,以宣帝为法。
二十六 绳下严则人不敢尽
君臣之间,可以相忘,而不可以相忌也。相忌之隙开,君臣之道丧矣。且天下之事,无定形也。见其贤而举之,以进善也,而可疑以植党。见不肖而去之,以绝恶也,而可疑以立威。兴作之邻于生事也,安静之似于因循也,忠直者疑于讪上也,虑患者近于妖妄也。谓之是可也,谓之非亦可也,无有必然可指之定形也。苟人主牵于意忌,而操疑吾不信之心,士亦孰肯冒而为之,以自速于祸也耶?大凡忧畏生于不足,猜忌起于有间。上之绳下也太严,则下之奉上也不敢自尽。故操权急者无重臣,持法深者无节士。何者?有所拘者,不能有所纵。戚然自危,必不敢泰然安意为之也。呜呼!人君之禁其臣,使之惧不免之不暇。屏迹以逃嫌,损威以避祸,岂国家之福也哉?
古之大臣,其操心也不危,其临事也不忌。是以优游闲暇,而能有所建立。盖昔者尧之咨四岳曰:“孰能治是水?”四岳曰:“鲧可。”曰:“孰能巽朕位?”四岳曰:“舜可。”鲧方命圯族。虽尧亦度其不可用,而四岳乃以甚不肖之人而猥充至重之责。自今观之,必曰是误国也。举天下而与人,此岂细事哉?而四岳遽以天下之匹夫,上干天子之正位。自今观之,必曰是非当言也。舜命禹征有苗,已誓师往,而益以一言赞禹,禹遂班师,遽为之诞敷文德,而有苗格。舜命禹徂征,禹既行而益有言。宜告之舜,不告舜而告之禹。禹承命于舜,及其不遂行也,宜先禀之舜,乃擅退兵而不疑。自今观之,则益之言可以谓之沮坏成事,而禹之事乃逗留君命。古之君臣,其相体悉也如此。一德一心,相与忘机于形骸之外。小过不责,大言不怒,然后能济天下之功。
三代以还,上忌其下,下疑其上。为天子大臣,而瑟缩,常若有所掣其肘而系其足;左顾右盼,惟恐人主之议其后。吾观汉武帝以刚明之资督责臣下,自李蔡、严青翟、赵周数相,骈死牢户。石庆虽仅以谨论,亦数被谴。公孙贺至于涕泣不敢受命。当时视处钧衡之地如以其身蹈不测之渊也。至于宣帝,其忌刻又过之。赵、盖、韩、杨之伦以微罪诛。其它自全,惟陈万年之顺从、丙吉之谦而已。高才之立其朝者,未始不累之也。世多咎卫青之事武帝不招士、张安世之事宣帝不荐贤。嗟夫!魏其、武安以厚宾客为天子切齿,霍将军以秉权位萌骖乘之祸,其鉴未远也。况青精兵百万,抗威沙漠;安世身统禁旅,司国之命。此固武宣之所侧视、貌亲而心难之者。使其招士进贤,以收士大夫之誉,其能免乎?故其天子之大臣,当使之施为注措,不尽拘于绳墨规矩之间。间有所斡旋提挈,以慑服天下之情。当使开胸露臆,以与天子共推无疑之心,不可为曲廉细谨以自免于吏议,可也。
今之大臣,坐于庙堂,何其凛凛如燕之巢于幕也。平日所论荐者,才气雄伟,足以任重致远者,何人也?议论俊拔,足以为安而虑尽者,何人也?干局明练,足以烦而解纷者,何人也?大抵阿谀、缄默、苟且、怠慢,如立仗马,如辕下驹耳。此无他,禁人已甚,则人始逃嫌而避祸也。心知其利而不能以尽为,明见其害而不能以尽去。拱手贴耳,以侥幸于久安而不夺。尺寸违之,则事未及为而以失律报罢矣。为今之计,莫若以尧舜为法,以汉武、宣之事为戒,公卿侍从之间略其小失而责以大纲,使之稍稍然释去肩背之芒刺,从容胖肆,措意于法令之外,而后苟且、怠惰、阿谀、缄默有所不禁而自风休雪释也。
二十七 小有所屈大有所伸
人主之有为于天下,其心未尝不欲朝廷之尊而纪纲之肃也。而人主之所为,则每有以自隳其尊而坏其所谓肃然者。以其道不足以制欲故也。盖朝廷纪纲之所系,莫大于法,而所以守是法而无所挠屈者莫重于人臣。然臣守之于下,而君每抑之于上。欲心一动,勃郁炽烈,惟恐夫人执法以沮吾之意而不得以快其所欲。不知夫称快于一时者,乃所以自坏其维持天下之具。愚谄者挠法以从君于昏,忠义之士气沮势夺则慨然引去,卒至于剥落解散,不可收拾,而危亡不旋踵而至。盖小有所伸则大有所屈,势之必然而理之固然也。
古之贤君,气听命于心,情受制于礼,蓄威屈势,使守职不为所夺,得以自伸。凡法之所在,虽卑且贱,不敢震之以威,从其所重。夫是以朝廷尊而主威为之振,纪纲立而奸邪为之寝。古之人有行之者,汉文是也。细柳之师,亲屈帝尊而劳之。闻军中不驰之令,则按辔徐行。盗环犯跸之罪,赫然发怒欲诛之,闻张廷尉不奉诏之言,则乐受而无难色。邓通之贵幸,其宠之非不至也。一戏于殿上,则丞相申屠嘉檄召欲斩之。夫以天子之尊而庇一弄臣,则孰敢谁何者?而嘉持法召之不疑,帝亦遗之不吝,必俟其已困辱,然后徐遣使持节以谢丞相而召之。太子,君之贰;梁王,(太后)〔皇后〕之爱子:其势非不尊也,一不下司马门,则公车令张释之追止而劾奏之。夫以父子兄弟之亲而少差以礼,亦未尝为甚过者,而释之持法劾之不恕,帝亦受之不却,必免冠谢太后以教太子不谨,然后(太后承教)〔太后乃使使承诏〕而赦之。夫汉廷诸公之所为,自敌己以下,受之而不能堪,而文帝敛威抑气使将军得以行其令,使丞相得以举其礼,使廷尉得以执其法。不牵于爱,不役于情,伸臣下之所为,以肃朝廷之纪纲。当是时,上而宰相,下而百司,内而朝廷,外而军旅,法之所在,凛若秋霜,隐若雷霆。窥伺之心息,陵犯之风消。非有孝武之光烈、宣帝总核信必之政使然也。盖惟礼义以养其心,和平以收其气,抑情以执法,屈己以伸臣下而已。若汉景帝则不然。溺于久安,偃然有自用之心。凡文帝之所为,优容奖借、不敢挫折其臣下以自坏者,景帝一切反之。非有功不侯,此高帝之法也,而王信奈何欲侯之?封同姓以填天下,此高帝之法也,而晁错奈何欲纷更之?故周亚夫执旧约以争外戚之封,申屠嘉因奏庙以欲诛纷更之臣。此二者固宏纲大法之所在,神器宗庙之所赖,以维持全安于无穷者,而景帝皆挫抑不用。一饿死,一呕血死。王信果侯,晁错果用,则景帝一时岂不进退如意而甚快也哉!然亚夫死而王信侯,则毁高帝之典刑而启封拜外戚之端。申屠死而晁错用,则纷更高帝之法而启吴楚七国之祸。愚故曰“小有所伸则大有所屈”者,此之谓也。
夫立法以维持天下,其大者犹宫室之上栋梁垣,其小者盖瓦级砖。非甚狂惑,孰肯自隳其垣栋而自揭其管籍哉!惟其情欲之来,志气不能以自禁,随动而流,随触而勃,遂至于溃裂四出,甚坏而不可救。故夫至公无私,我以存天下之法,常情所不能忍。于几微眇忽之中,而遏其横流不可救之祸,自非以气御志、以道胜情之君,畴克尔哉!武帝天汉中,胡建得守军正丞。监军御史为奸,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建约走卒诛之。竟斩御史,然后奏闻。武帝报曰:“‘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建何疑焉!”
二十八 易成之效亦易以败
天下之患,莫大于不可为,亦莫大于可为而不虑其所终。不计其所成,简略而始之,利未见而害随踵矣。天下之事,非简略之所能久也。以简略而成,必以简略而败。古之圣人创制立法,为万世帝王程式,必周详而不敢轻、谨密而不敢忽者,非为其始之不足以成,而忧夫终之易败也;非为其始之不足以得,而忧夫终之易失也;非为其始之不足以合,而忧夫终之易散也。天下之事,如是足以成矣,如是足以得矣,如是足以合矣;而必曰未也。又从而节文之,纪纲委曲而为之表饰。是以至于今而不废。及其后世,求速成之功,而倦于持久。故其欲成也,止于足以成;欲得也,止于足以得;欲合也,止于足以合。其始不详,其终不胜其弊。
呜呼!有以文、武、周公之所以造周者告之乎?三代令主维持天下之具,莫详于周。吾尝求其制度规模矣。凡纪之《书》、歌于《诗》,纤悉曲具。列之于《周礼》,所谓礼乐之本、教化之端、桑农之政、任用之机,以至刑禁之条目、财货之源流,班班可考者,皆其维持天下之具也。夫文、武、周公岂不能略为之法、简为之制,优游容与于端创始之初,而乃汲汲若是耶!天下之势,其成之也有基,其立之也有本。惟其栽培封殖之既固,则枝叶未易以委枯。惟其疏浚堤防之尽力,则流派未易以溃裂。万世子孙有所凭借扶持而不至于陵迟大坏者,皆出于此。
若夫汉高帝之宽仁,足以扫秦之禁网,信义足以胜楚之威力。其资美矣,独于万世子孙之计有愧于三代。是岂非苟为之心入之?而端之初,遂至于简且略耶!(礼)〔乐〕由天作,(乐)〔礼〕以地制。先王以是而穷一性之源本、陶万汇之中和,又岂可轻为而轻视?帝乃甘于亡秦卑陋之习,俯首于叔孙绵蕞之仪,至有“度吾能行”之语。吁!贬道从己,一至于此。稽之《王制》,宁有不愧!惟高帝创法立制之原,每每如此。是以继世之君,如文帝之贤,宜可与语王道也;然闻释之之奏,乃甘心于秦汉之卑论。观贾生之策,而未遑于礼乐之大典。如宣帝之贤,宜可与语王道也;然有汉家之制,而安于杂霸,不法先王之统,而敢于持刑。岂非高帝之规模不远、苟略苟成而有以启文、宣之弊欤!
昔叔孙通与弟子共起朝仪,高帝曰:“得无难乎!”通曰:“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张释之补谒者。既朝毕,因前言便宜事。文帝曰:“卑之!无甚高论。令今可行也。”于是释之言秦汉之间事,文帝称善。
昔有善陶者,直必百金也。尝苦其难售,然其器终生而不隳。邻之陶者,直才数金,人之市者踵至;然朝用而夕随倾之,不能终以岁月。是孰为之取舍哉!
卷 六
二十九 事要其终知人用心
天下之事,要其终而后可以知人之用心。恩之已甚者,未必非以杀之;而忍于抑其所爱者未必非以全之也。苟不于其终焉而观之,则恩者人以为真恩,忍者人以为真忍。盖至于此,则是非之在天下,始为之失其实矣。婴儿之甚其饱,贵人之极其宠;而婴儿之病、贵人之祸则生于饱之宠之之日也。严师之笞楚、慈母之呵叱,而子弟之成就则在于笞楚、呵叱之时也。孰谓人君之于天下,恩可遽指以为恩,威可遽指以为威哉!昔者绛侯亲握天子玺而授之文帝。一日有疑,下之狱吏,几死而仅免,则文帝疑若少恩矣。孰知文帝之少恩,乃所以抑去其骄蹇之意,而务以全其宗也。宣帝之于霍氏,厚之以权,不约之以礼,使其不肖之子侄,且假之以当路之权柄;则宣帝之于霍光,其厚之亦至矣。不知夫厚之者,乃所以速其逆节之露也。人主之恩威未定,大率类此。
管仲侈淫。田氏俭约。郑庄公叔段事。曹参饮醇酒事。陈平从吕后王诸吕。
三十 议论不一理未尝异
至真无二,至公不殊。言语议论不一,而方之于笑哭,则天下无异声。贵贱贤愚有异,而较之于生死,则天下无殊途。理之在天下亦若是而已矣。彼(谓)〔于〕夫议论之间,未尝纷乱而不可诬。是以圣人在上,众正路开,人人得以自尽。不有得于此,则有得于彼。其初,杂然而不可听,然其论利害也详,言是非也明。吾惟审择而谨取之耳,又何病夫议论之不一也?世之谈者类曰:“‘谋夫孔多,是用不集’。言之多,徒以败事也。外廷百口徒乱人意。言之多,徒以惑人也。”不知夫所以惑、所以败者,不在于言之之多,而在于择之之不审。使有尧、舜、禹、汤、文、武之君在上,于众言不一之中,必有卓然不惑之见。其言愈多,其理愈明,其见愈审。又岂至于多而惑、惑而败也哉?闻仁宗朝杜祁公衍、范文正公仲淹、韩魏公琦、富郑公弼、欧阳公修、余靖、蔡襄之徒,相继在列。每朝廷有大事,议论纷然,累日而不决。司马君实与范纯仁号为至相得者,钟律一事,亦论难数十而不厌。夫其所谓累日而不决、数日而不厌者,当时亦曷尝病其惑人而败事也哉?以至一之理,而为是不一之议论,言者不止,而听者不厌,则亦以吾胸中有卓然之见,而夫人之所欲言,不得不使之自尽也。
三十一 法废则人得肆其情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孔子以为不可。齐宣王欲毁明堂,孟子以为不可。夫具饩羊而不存夫礼,则不如无饩羊;有明堂而不知其政,则不如无明堂。古之人何眷眷于此而独以为不可耶?予尝论之曰:“彼其不知其礼其政,然犹有先王之物存焉,则肆其情者犹将有所碍也。苟取饩羊而去之,取明堂而毁之,其所以碍人之情者既不复存,则荡然无所限制,纵意肆欲,将何所顾忌耶?”今夫法之设,以迹绝私也。事私行于无形,而人莫得见其情。故圣人设法以为寓公之具。寓公者有具,则戾公者有形矣。
春秋之世,诸侯相与削去周书之籍。夫何仇而为此?直恶夫行私之有形耳。后之君子不知夫法可以碍行私者之情,以为任法不若任人,于是取天下之法而罢之。为用刑之说,则曰无为刑辟,议事以制可也。为用人之说,则曰毋拘定制,见贤而用可也。夫使朝廷常清明,大官常得人,则法之所在,循之可也,立之亦可也。不幸而有纵情以行私者出焉,前无所顾,后无所忌,喜怒予夺,惟我所欲,则典刑之坏,必于是焉始矣。盖昔者裴光庭之设循资格,而张九龄极论其弊。及其为相,一切罢之。其意盖以奖拔人才、激厉士气,且使不得执法以徼其上,而权之出于朝廷也。吁!孰知是法之废,而朝廷始无所守,荡然得以肆其情耶!
尝观明皇开元之初,资格未废之际,以苏廷硕之能,明皇欲大用,必问宰相:“有自工部侍郎而拜中书,其果宜乎?”宰相以为:“惟贤是用,何资之计?”明皇乃敢从之。李元之才,公卿交荐籍甚,明皇欲自天官侍郎擢拜尚书。斯未为骤进也,然宰相以其资薄,止拜侍郎。夫以苏廷硕、李元卒为宰相。虽使当时擢自众人,以管机政,未为过也。又况一自工部而拜中书,一自侍郎而拜尚书,非躐等也。然必问大臣,许而后授之,不许则不敢也。盖其法度,人臣在于资格,而不敢忽也。及其惑林甫之奸,欲相牛仙客,则自河湟使典擢班尚书。遂不复计资。而九龄虽尽忠,援故事而且不听矣。明皇即政之初,其资格虽毫厘必计;而其终也,虽尊卑疏戚,颠倒易置,而有所不恤。岂非资格一废,彼固得以肆其情而无所碍耶?本朝李定以资浅入台,事最细也。若未害治也,而宋敏求不奉诏,苏颂又不奉诏。夫亦审诸此而已耳。
用人以资,则盛德尊行、魁奇俊伟之士,或拘格而迟回焉。张释之十年不得调,扬子云官不过执戟是也。
三十二 任用不可使人取必
圣人之于天下,惟其我既取必于人,而人不能取必于我。夫是以天下惟圣人之为听。何者?我取必于人,则权在我;人取必于我,则权在人。人不敢为而奔走天下者,权也。以奔走天下之具,而委之于人,则欲富者富,欲贵者贵,如执券取偿,其势不得不应。其势既应之,则在我之富贵有限,而彼之欲无穷。置而不问,则怫然有所不平于其心。夫圣人者不牵于天下之私情,而务合于天下之公议。必其有可以得富贵之理,然后遗之以富贵之资。故得之则释然有以自慰,而不得者亦慊然有以自愧。
昔者尝读西汉《百官表》。见武帝之用人,废置予夺,何其杂然。出于不然必然之不可测也。张欧为中廷九年而迁,而王温舒之迁五年,韩安国之迁一年。商丘成为大鸿胪,十二年而迁,而田千秋之迁一年。田广明之迁五年。是则武帝之用人,有不可以迟速推。西汉宰相之缺,则取之三公;三公之缺,则取之九卿。然而石庆之死,御史大夫儿宽当迁而不迁,而太仆公孙贺得之。公孙之死,御史大夫商丘成当迁而不迁,而涿郡太守刘屈得之。御史大夫延广之罢,九卿当迁者甚众。夫何取诸济南之王卿?御史大夫公孙弘之罢,九卿当迁者甚众,夫何取诸河东之番系?是则武帝之用人,有不可以次第度。彼武帝以为吾之爵禄,而使天下得以意度而情窥之,则吾爵禄之权将折而归于下。是故示之以为天下之端,而引之以不可穷之绪。使天下惟知爱之而为之之力,终莫能以歆羡邀持于其间。此固帝之所为雄才大略也。则天下之人何其可以驯致而必得也?定日月以为迁就之期,盖将以沮躁进者之心也。循资格以为进擢之阶,盖将以杜侥幸者之路也。此二者则甚公矣。然愚之所虑者,士大夫取必于朝廷之爵禄,而朝廷又自开其取必之门也。
汉宣帝之役用人才,其规矩法度,凛然有武帝之余风。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