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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藏 · 四库别集

姚际恒文集

179 万字 · 约 85 小时 28 分钟 · 151 /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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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祢庙也。

冬十月一月,曹伯射姑卒。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盟于防,遇于谷,复盟于扈,此见齐桓亟求鲁好,为图伯地也。说者皆谓「公为急婚姻,而齐难之」,如此,一何可笑!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公桷。

丹楹、刻桷,为文姜将祔庙,故饰之也。说者咸谓「将娶齐女,欲夸大之」,夫娶女欲示夸大当饰宫室,乃饰寝庙何耶?况夫人庙见,群庙皆入,独饰祢庙又何耶?甚矣!解经者之无识也。谷梁于「桷」分别天子、大夫,此枉撰无稽之礼文,而诸家从之,其无识可笑又如此。

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

诸侯亲迎,非礼也,而俗儒反以为礼。亲迎,公必先至,而夫人后入,正也,而俗儒反以为非正,前既昧礼,后乃狃于「常事不书」之语而妄说耳。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公先至而卜日以逆夫人,故书日,或于书日谓「难之」,谓「恶之」,并谬。上书「公至自齐」,则下夫人自书「入」矣,或于书「入」谓「不书致,不见宗庙」,亦谬。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大夫」,同姓大夫;「宗妇」,同姓出嫁之妇也。妇曰「宗」,大夫不曰「宗」者,便文也。此行宗觌礼也,左氏不解,但谓宗妇觌而遗大夫,谬。意谓大夫之妻为「宗妇」者,然则经谓「大夫之宗妇,岂成文理?又载御孙曰:「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既与己说予盾,而同姓男女觌,岂得谓男女无别乎?御孙又谓「女贽,不过榣、栗、枣、修」,亦非也。榛、栗、枣、修乃妇见舅姑之礼,而大夫士家行之,若诸侯之礼必异是,况宗妇见君夫人,尤非舅姑比也。是大夫宗妇觌者,礼也,用币,亦礼也,左氏、公羊皆谓非礼,谬。谷梁不解「大夫」为同姓大夫,谓「礼,大夫不见夫人」,「大夫,国体也,而行妇道,恶之」,尤谬。胡氏因论语有「私觌」字,遂谓觌为私事,若果觌为私事,则论语「观觌」字上何为又加「私」字乎?其不通文理,何足与辨!又曰「夫人至,大夫郊迎,明日,执贽以见」,及「公事曰见,私事曰觌」等语,此出何礼书?妄言惑世,更足恨也。公、谷、胡氏例不辨,以其言礼之谬,故及之。杜氏谓夫人「丁丑入,而明日乃朝庙」,宋儒皆非之,非也。然杜之非,宋儒则不知也。夫人至日即行朝庙礼,而后成昏,非次日也。经不言者,「丁丑入」则该之,故别言次日戊寅事也。若礼,三月庙见,此舅姑已亡者,见舅姑之礼,非朝庙之礼也。哀姜与闻闵公之弒,此后事也,孔子必不预于前如诸邪说所谓用字褒贬者,即书后事,亦无褒贬,据当日行此礼,则史志之,史志之,则孔子仍之而已,以邪见解经,经何得不亡哉?

大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

羁与赤皆曹君之子,戎侵而羁出赤归,则戎之专制中夏,可恶甚矣。

郭公。

阙文。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陈前为齐、宋伐,至是来结鲁好也。使者或字、或名,无例。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句,用牲于社。

「鼓」字为句,「用牲于社」为句,此二事也。左氏谓当「伐鼓于朝」,今不于朝而于社,为非礼,盖不知「鼓」字为句也,安知鼓不于朝乎?

伯姬归于杞。

不书「逆」者,言「归」,则逆可知也。与十一年冬「王姬归于齐」同。

秋,大水,鼓句,用牲于社、于门。

凡经所书,皆春秋时礼,春秋时礼即周礼也,但今不可详考耳。如日食,鼓,用牲于社;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当时自有此等之礼,不然,鲁之君臣何故妄行之耶?三传皆以为非礼,岂左氏及汉人反知周礼,而春秋君臣反不知乎?必不然矣。

冬,公子友如取○义陈。

报女叔之聘也。或称「弟」,或称「公子」,无例。凡公及大夫朝、聘他国皆书,如不书「朝」、「聘」者,尊内也,此孔子取义之法。公子友,庄公母弟,即成季,以其为桓公子,故其后列为三桓,此季氏之始事也,而内大夫出聘亦始于此。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隐、桓皆与戎盟,至庄公而戎叛,公前追之,今伐之,后不敢为患矣。

夏,公至自伐戎。曹杀其大夫。

大夫不名,史阙也。杀大夫,大事也,故记之,义在于杀大夫而不在于其人可知矣。不在于其人,更何有于其人之有罪无罪哉?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徐为戎党,故公既伐戎而又伐徐。齐已为伯主,而此序宋于上,可见经文之所书本无例也。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

伯姬,庄公女也,杞伯必有所要约于鲁,故令伯姬先见公。其冬杞伯来朝,伯姬是冬亦方归宁,而此时不入国也。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齐桓再举同盟,以一诸侯之心也。左氏谓「陈、郑服」,近是。然卫不与,故明年伐卫。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外大夫不卒葬,此葬者,以季友与原仲为姻也。是为私行,则大夫出亦记也。或驳之以为「公使」,未然。或预以庄父末年之事附会于此,则益谬矣。

冬杞伯姬来。

妇人归宁,礼也,见于周南诗矣。或执「常事不书」之例以为讥,谬也。然小事不书,归宁,小事也,何以书?盖为杞伯相继来朝,诸侯来朝为大事,故书耳。

莒庆来逆叔姬。

隐二年「纪裂繻来逆女」,又书「伯姬归于纪」,今不书「归」,但书「来逆」,或是莒庆自娶也。大夫亲迎,礼也,诸传反谓非礼,皆执「常事不书」之谬例,以致此谬论耳。

杞伯来朝。

伯姬通之也。

公会齐侯于城濮。

城濮,卫地,说者谓「齐侯讨卫而会鲁」,似未然。以明年伐卫,鲁不从也。季明德谓「使鲁说卫来归」,或近之。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续。

此去年盟于幽而卫不至,故伐之也。左氏于十九年有「卫伐周,立子颓」之事,而于此谓「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按:子颓之事据(距)(「据」,二本同,疑当作「距」。)其已越十年,卫君亦再世,岂至此时方命讨之乎?且王朝大事经何以不一书乎?似未可信也。又谓齐「取赂而还」,齐桓始伯,必假仁义,取赂之事亦未必有也。书「人」,无例,凡书「败」,宜于地,此不地,故重加「卫人及齐人战」一句也。孙明复遂以主客为论,既无谓且费解。

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卒。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救郑。

此齐桓之伯业也。

冬,筑郿。

说者因下书「大无麦禾」,因谓筑郿为非荒年所宜,不知年荒兴筑,使民得食,亦救荒之一策也。

大无麦禾。

为下条起。

臧孙辰告籴于齐。

此国计也,必公使之,可见书「公使」与不书「公使」无例矣。乃妄人犹以不书「公使」为讳,既曰「告籴」,又何讳乎?

二十月九年春,新延?。

说见「筑郿」下。

夏,郑人侵许。

许自十六年盟幽之后不复兴盟,郑人或以是侵之结伯主之好与?

秋,有蜚。

记灾也。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

卒于酅也。纪已亡,书之者,以见纪自是无事矣。城诸及防。

三十年春王正月。夏,师次于成。

或谓齐将降鄣,故设备,或谓欲会齐围鄣,未知孰是?或谓欲救鄣,谬,鲁安敢抗齐救鄣乎!

秋,齐人降鄣△书△法△△。

不曰「鄣降于齐」,而曰「齐人降鄣」,见齐之以力服人也。此书法之妙也。

八月癸亥,葬纪叔姬。

辛巳八月,无与治葬而鲁往葬之。无谥者,以无臣子故,且媵也。

九月庚午,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

谋伐山戎也。

齐人伐山戎

「人」者,通上下之称,无例。或谓贬齐侯,或谓善齐侯,皆非。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

或谓三台之筑亦以备戎,未知然否?

夏四月,薛伯卒。筑台于薛。

薛,鲁地,非薛国也。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

此书「齐侯」者,齐侯使人来献戎捷也。若曰「齐侯使人来献戎捷」,则文不谨严矣。公羊文理之不通,谓齐侯「亲来献捷」,后世说经者皆宗之,何也?然则使书「齐人来献戎捷」亦可,可见书爵、书人之无例也。上书「齐人伐山戎」,下书「齐侯来献戎捷」,正未尝不有意为互见耳。

秋,筑台于秦。冬,不雨。三十有二年春,城小谷。

小谷,鲁邑,非齐之谷也。左氏谓「为管仲」,是误以「小谷」为「谷」也。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此事不可考,大扺齐之伯首资于宋,故齐与宋之亲睦愈于鲁。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公子牙之卒,左氏、公羊皆谓公疾叔牙,愿奉公之母弟庆父,季友愿奉公之太子般,季友以叔牙为乱,因酖叔牙,故为季友讳,不书「杀」。此事前人多疑其诬,辨论亦有理。然细按之,使叔牙自卒,何为七月叔牙卒,八月公薨,十月子般卒,四月之间连有三丧乎?子般已立,故其卒不书「贼杀」,为内讳,是已,然则叔牙之卒,亦以其为内讳而并讳之与?此乃为国讳,公羊谓为季友讳,非也。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路寝,正寝也。子般立。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

庆父弒,书「卒」,讳也。未逾年之君,故不称「君」。

公子庆父如齐。

经于后闵公被弒书「庆父出奔莒」,此不书「奔」,书「如」着,国人未尝迫之使奔,而庆父亦未尝自绝于鲁,寻复归也。以庆父之弒君而书「公子」,则或书、或不书者,无例明矣。

狄伐邢。

此狄伐中国之始。

春秋通论卷五

新安首源姚际恒

闵公庄公庶子,在位二年。

元年春王正月

不书「即位」,即位于上年子般卒之后也。

齐人救邢。

善也。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越十一月乃葬,国乱故也。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季子来归。

季子,经不书「出」,其由莫可考,若其来归,亦因国乱故耳,无以见其为贤,亦无以见圣人之喜之也。公子称「子」,不名,亦无例。宣十年,天王使其弟季子来聘,岂亦贤之乎?且以鲁国之事考之,庆父祸鲁于一时,季子专鲁于数世,圣人亦必无喜之之意也。

冬,齐仲孙来。

省落姑之盟之难也。大夫称名、称字,无例,书「来」、书「使来」,亦无例。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夏五月乙酉,「乙酉」,二本原阙,今据经文补。吉褅于庄公。

「褅」之名,礼家为说滋,纷,今考之,大扺「褅」为王者之祭,而鲁以祀文王、周公,故得用之。若此所称「吉褅」,则因丧三年不祭,此丧毕而即吉,故行之耳,非是三年丧毕又有此祭之名也。其后言礼家又以为时祭之名,或曰「春褅」,或曰「夏褅」,亦不一,其实即此「褅」也。丧毕即吉礼也,但此时庄公未两期而行吉褅,则速矣。

秋八月辛丑,公薨。

与隐公书法同。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公子庆父出奔莒。(二本原阙「公子庆父出奔莒」,今据经文补。)

复书「姜氏孙」,则其与闻乎弒,亦自见矣。弒逆,大恶也,姜氏称「夫人」,庆父称「公子」,未尝有褒贬于其间,则其它可知矣。

冬,齐高子来盟。

定僖公也,不称「使」及不名,皆无例。

十有二月,狄入卫。

卫未灭,故不书「灭」。

郑弃其师△书△法△△。

狄入卫,郑恐狄之渡河来侵也,故以师次于河上,久弗召,师溃,此孔子读清人之诗而为是书法也。

春秋通论卷六

新安首源姚际恒

僖公庄公庶子,闵公兄,母成风。在位三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

即位于上年,故不书。或曰立于庆父未奔之前,或曰立于高子来盟之后。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书「次」,非缓也,凡救必先次,然后救也。书「次」与「救」,或先或后,第据其情事言之,亦无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闵元年齐人救邢,此时狄复伐邢,而齐又救之也。或误认为即庄三十二年之伐,谬。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

强而迁之者,曰「宋人迁宿」、「齐人迁阳」;顺而迁之者,曰「邢迁于夷仪」。故经虽无例,而书法则自可以见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亦善也。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

或谓齐桓召姜氏于邾,至夷而自缢,「以归」,归于齐也。

楚人伐郑。

郑从齐也。前书「荆」,后书「楚」,从其自号也。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

谋伐楚也。左氏以为「谋救郑」,郑伯既在会,何救之有?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

邾,小国,界于鲁、宋之间。公以邾不附己而附宋,故伐之。然旋会而旋伐,伯主之威安在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拏。

报纳庆父之怨也。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氏」上阙「姜」字。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

左氏谓「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不书所会,后也」。按:楚丘非卫邑,季明德曰:「楚丘在今齐州曹县东南五十里,以唐志考之,当在武城、单父西南。武城、单父,春秋时皆鲁地,而楚丘与之连界,鲁人有卜楚丘者,以地名人者也。又汉志注云:『武城有楚丘亭』,则为鲁地可知矣。『城楚丘』,鲁事也,故以内辞书。隐七年戎伯伐凡伯于楚丘,即其地也。鲁必以备戎而城之与?」此说甚正,且有据,可免纷纷之疑矣!又左氏见不书所会之诸侯,则以「鲁后」为言,明系矫说尤可见。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

庄公夫人也。

虞师、晋师灭下阳。

虞、晋始见经,其时晋未为大国,故以虞先之,说者遂谓以虞得赂而为首恶,妄也。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

江、黄皆近楚小国,齐欲离之以为己应,故与盟,然徒利其一时附己,而不能保全其后,岂仁人之为乎?凡小国之君多称「人」。

冬十月,不雨。楚人侵郑。

元年伐郑,今又侵之。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徐人取舒。

舒,楚之与国,故鲁颂于僖公曰「荆舒是惩」,十五年,楚伐徐,而齐救之,则徐人此时为齐、鲁取之也。

六月,雨。

自上年十月不雨,至今六月始雨,则不雨者八月矣,凡十月、正月、四月皆书首月,以志一时之不雨也。左氏谓「不曰旱,不为灾」。八月不雨,尚不谓之旱,斯已奇矣!谷梁且谓「勤雨」,为贤僖公,不更奇乎?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谷。

再会,谋伐楚也,说者谓下侵蔡次陉之师,江、黄独不与,按兵不动,为觭角之势,非也。伯主恤小,故伐大国不用之,而用于后之伐陈,使亦得以自效焉尔。

冬,公子友如齐?盟。

听伐楚之期也。

楚人伐郑。

频年伐郑,见楚之强暴也。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

蔡为楚与国,故先侵蔡而后伐楚,「侵」小「伐」大,故分「侵」、「伐」为言。伐楚而次于陉声威以待其服也。伯者之师,不取战胜而取服人,所谓彼善于此者也。说者每以师次为「缓」,今伐楚,何用缓于?

夏,许男新臣卒。

卒于师也。以下「来盟于师」知之。不地,无例。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书△法△△△△△△。

此经之书法也。本是屈完来盟于」志召陵耳,今先书「来盟于师」,以见楚之因伐求盟也,再于「盟于召陵」志其盟之地,如常所书也。使但书「来盟于师」,见其因伐求盟矣,而不能如常所书之志其地也;使但书「来盟于召陵」,如常所书矣,而无以见其因伐求盟也,故书曰「来盟于师」、「盟于召陵」。此等书法完善周匝,非圣人不能,故孔子为万世文字之祖也。

齐人执陈辕涛涂。

「人」者,通上下之称。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

「及」者,承上齐人,非鲁人也。左氏谓辕涛涂误师之事,其说可疑。涛涂先告「出于东方」,齐侯许之,申侯又告「出于陈、郑」,齐侯又许之,不过一从一不从耳,何遽赏申侯而执涛涂乎?且以其一言之不善,既执之矣,秋且命江、黄伐之,冬又有七国侵之,其臣即有罪,于君何与?于民何与乎?是时桓公方听信管仲,未必有如是之过举也。盖必以其近楚而邻蔡,其君臣怀二心耳。

八月,公至自伐楚。葬许穆公。

左氏因其卒于师,遂谓「薨于朝会,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此附会之说也,即凡子、男卒,其葬皆称「公」。

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再侵陈,陈始求成矣。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晋于是始乱,亦于是始大焉。

杞伯姬来句,朝其子△书△法△。

「杞伯姬来句,朝其子」,犹言「其子朝」也,此倒字句,人皆知之,予以为非倒字句也。盖「杞伯姬来」是一事,「朝其子」是一事,若云「杞伯姬帅其子来朝」则无以见杞伯姬来之义矣,又若上书「杞伯姬来」,下书「使其子来朝」,则费词,且二「来」字不协矣。伯姬归宁,帅其子来朝,其子,鲁甥也,此常事也,乃以为讥,何与?总误执「常事不书」之语故耳。

夏,公孙兹如牟。

左氏谓「娶焉」。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

殊会王世子,史臣应如是书,不入取义类。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

不敢与王世子盟,故诸侯自为盟,史臣亦应如是书。诸侯前已见,故不再序,止书「诸侯」,逾时而盟,故复书「首止」。

郑伯逃归,不盟。

左氏:「王使周公召郑伯曰:『吾抚汝以从楚,可以少安。』郑伯喜于王会,而惧其不朝于齐也,故逃归不盟。」按:齐桓之为会为盟,惠王必从之矣,安得会盟既毕,而独召郑伯使之从楚乎?且伯此时既从齐会盟,又何以有不朝齐之惧乎?皆未可信。要之,其逃归总由于畏楚故耳。

楚人灭弦,弦子奔黄。「弦」,二本原皆阙末笔作「弦」。

弦、黄接壤,弦奔黄,黄之祸亦基此矣。诸家多以齐不救弦罪齐,然弦密迩于楚,而齐则距弦甚远,不能救之也。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冬,晋人执虞公。

或但言「执」,或言「执以归」,无例。

六年春王正月。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

以逃首止之盟也。

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诸侯围郑,楚围许者,知诸侯必救许,所以解新城之围也,楚亦善用兵哉。左氏谓许男面縳降楚,人已多不信之矣。

冬,公至自伐郑。七年春,齐人伐郑。

前诸侯救许,因而释郑,郑必未服,故复伐之。

夏,小邾子来朝。

倪黎来也,别封于邾,故称小邾。

郑杀其大夫申侯。

称国以杀,无例,亦无以见其有罪无罪也。齐亟伐郑,郑必以申侯主于背齐从楚,故杀之以说齐耳。若左氏谓杀申侯以说齐者,乃是陈涛涂为怨申侯卖己于齐,谮而杀之。又前谓齐受申侯而赐以虎牢,是申侯者,齐所喜也,杀之得罪于齐,何为说之乎?又载陈涛涂美城之谮,尤不可信。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宁母。

左氏谓「谋郑故也」,「郑伯使太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泄氏、孔氏、子氏三族实违君命,若去之,我以郑为内臣。』齐侯将许之,管仲谏而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按:此则是子华奸父之命,齐侯黜之,不与之盟矣,经乃实载与子华盟何哉?又陆氏纂例考公、谷本无「郑世子华」四字,而曰「左氏下有之,误加之也」,今三传皆有之,莫可致考。然洮之盟,郑伯乞盟,若郑世子既与盟,郑伯何为乞盟乎?是以可疑也。

曹伯班卒。公子友如齐。

聘也,经书「如」。

冬,葬曹昭公。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郑伯乞盟。

左氏于上年谓惠王崩,襄王恶太叔带之难不发丧,而告齐以谋王室,至是年十二月始书「天王崩」,然则岂有经年不发丧之理?未可信也。按:经文下书「郑伯乞盟」,则此盟当为郑未服,齐要王人共盟以服郑耳。先时郑必不从齐,故书乞盟以见郑之服也。若为王室而盟,郑亦何必乞盟邪?其后九年葵丘之会乃是谋王室也。曰「乞盟」,则已与盟可知,下书「郑伯乞盟」,则上不得序列郑伯也,书法宜如此。

夏,狄伐晋。

晋此时已强,而狄能伐之者,得非以其国多内乱耶?

秋七月,褅于太庙,用致夫人。

「用致夫人」,说者纷纷,左氏谓僖公嫡母哀姜;谷梁以为妾,不明指何人,范注本刘向谓僖公母成风;公羊谓僖公齐媵女;赵氏谓僖公妾声姜。予以为且无论各举一夫人之是非,且先论此夫人之为生者乎、死者乎可也。褅太庙而用致夫人,此死者也,若生者,初至固亦可言「致」,然不书「致于太庙」也,即致于太庙,不致于褅祭之时也,则致于太庙又当褅祭之时,其为死者明矣。既为死者,则谓成风、声姜及齐媵云云者,可不辨而自明矣。然则死者惟一哀姜耳程氏谓文姜,益远,不述。是为哀姜无疑。哀姜葬于二年,常礼,葬后行吉祭而即祔庙,至此时历七年始祔庙者,以哀姜与弒,被杀于外,当时必有谓不宜祔庙者,故以前未祔庙,今因行大褅之礼,始祔庙焉。或曰如是当异其文如「跻僖公」之义,何言「用致」?曰「致」者,致其主也,「用致」者,今始用以致之也,如此言何尝不可?其不书「姜氏」,或略之,未敢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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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集部四 艾轩集 别集类三【宋】 提要 【臣】等谨案艾轩集九巻附録一巻宋林光朝撰光朝字谦之莆田人登隆兴元年进士厯官国子监祭酒兼太子左谕德除中书舍人兼侍讲以集英殿修撰知婺州卒光朝为郑侠之壻又从陆子正防学问气节俱有自来长朱子十六嵗朱子兄事之其为舍人日缴还谢廓然词头一事尤为当世所称平生不喜著书既没后其族孙同叔裒其遗文为十巻陈宓序之后其甥方之泰搜求遗逸辑为二十巻刻于鄱阳刘克庄序之至明代宋刋已佚仅存抄本正德辛已光朝乡人郑岳择其尤者九巻附以遗事一巻题曰艾轩文选是为今本而所谓十巻二十巻者今遂皆不可见王士祯居易録称尝从黄虞稷借观其全集憾未抄録未审即此本否也然
爱吟草
爱吟草 (清)常纪 着 ●目录 序 甲申冬入都亲友祖饯留此别之 晓过大石桥 渡巨流河 广宁道中 望医巫闾山 小凌河 松山道中 高桥驿 四统碑 方牧园见示初燕小照索题即用其韵 四月八日游闵忠寺和张莱峰韵 韩城馆口占 嘉平朔日莱峰见示近作用韵和之时予方以他事留滞故情见乎词 乙酉除夕 用韵答张莱峰 丙戌元日与莱峰夜饮仍用腊日韵 元夜和莱峰韵 丁亥六月廿一日和长新店壁间韵 冒暑出都福赵二同年远送至卢沟桥贳酒作别赋此怀之用前韵 介休郭有道墓 闻喜县裴晋公故里 赵忠简公故里 华阴庙和壁间韵 登万寿阁 临潼七夕怀古 兴平和壁间韵 马嵬坡 益门镇 煎茶坪 黄牛铺至凤县
安龙纪事
独处善怀,凉秋易怨,兼以病骨支离,而永好中绝。彤管在御,聊代谖苏以写幽忧云尔,非敢议盘中作也。 自许恩情百岁同,哪堪弃置任秋风。开帘见月还羞月,似笑齐纨笥箧中。露华点砌舞衣单,人在空房怯倚栏。记得与欢相傍处,夜来风雨不知寒。枕拉啼痕两自知,空床无语只疑痴。鹦歌不解伊人远,只管窗前唤画眉。锦簟孤栖灯拖青,薰笼斜倚漏三更。西风欲破人愁寂,吹入芭蕉作蕉作雨声。萧五还同落叶蝉,输他吸露饱风烟。乍拚身试相思昧,检点腰肢足可怜。 蔡闰,字小秋,山西代州妓。 送别 银灯焰短金垒歇,欲语离情舌如结。今夜萧萧一阵霜,明朝马上看黄叶。 许玉筠,字畹珍,号玉峰,女史,江苏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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