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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小学

马氏文通

42 万字 · 约 20 小时 9 分钟 · 13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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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为事。——「事」与「齐」字同次。

[302]汉冯唐传:景帝立,以唐为楚相。——「楚相」与「唐」同次。②

「以为」二字,经传习见,变用不一,后详。

①「谓辞」即指有「认为」义的动词。

②对[302],马氏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此处说‘「楚相」与「唐」同次’,[四?370]与此例重,但彼处说「为」有「作为」义,是动字,「楚相」是「为」的止词,居宾次。

【3.4.2.5】五,凡静字先后动字以状起词者,应与起词同次。

[303]汉万石君传:内史庆醉归。——「醉」者,所以状「庆归」归之容也;先乎动字,与「庆」同次。

[304]史货殖列传: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悲歌慷慨」,皆做静字用;后乎动字,以形丈夫游戏之状也。

[305]汉霍光传: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小心谨慎」皆静字,后乎动字,言霍「二十余年出入禁闼」之容也。

[306]史淮阴侯列传: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下八字皆静字,以言项王「见人」之容也。

[307]汉东方朔列传:臣朔少失父母,长养兄嫂。——「少」「长」静字,先乎动字,以言朔「失」「养」之时也。

[308]又贾谊传: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坚」「信」「无私」皆静字,各后其动字以状起词。诸引所有静字,皆状起词,故与起词同次。①

①马氏本节所列同次,最无道理,[303]的「醉」是内动字,按照【6.2.3】节的说法,「醉」应是假借为状字的,同于[六?72]「立诛之」的「立」;既已假借为状字,便无次可言。与「醉」字作用相同的【3.3.5】节[229]「病免家居」的「病」「家」也是状字的,马氏却说居于宾次,与此同次之说矛盾。[307]的「少」「长」等也是状动字形「失」「养」的,不应论次。

【3.4.2.6】六,凡「谓」「言」诸动字,训「是为」「解为」之意者,则先后两语,所次必同,盖其后犹表词也。

[309]孟告上:生之谓性。——「性」与「之」「生」同次,犹云「生谓之性」也。

[310]又滕下:此之谓大丈夫。——犹云「此之谓大丈夫」也。

[311]史商君列传: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三句同上。

[312]左庄二十二:是谓观国之光。——史记陈*世家作「是为」。故「是谓」者,犹「此为」也。「光」与「是」同次。推此,「所谓」二字,义亦相同。

[313]礼大学: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修身」与「所」同次,而「所」字与下文「者」字互指。

[314]左隐三: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此「所」字指上文,而「六逆」与「所」同次。

[315]汉高帝纪: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时时冠之。乃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也。——此「所」字,上指「竹皮冠」。「刘氏冠」与「所」同次。

[316]易系辞:德言盛,礼言恭。——「盛」「恭」两字,各为表词。

[317]左僖十五:岁云秋矣。——「秋」与「岁」同次。

[318]左成十二:日云莫矣。——「莫」与「日」同次。

总之,动字之后,或名、代诸字,或静字,用如表词者,必与前词同次。

【3.4.3】其二,用如加词者,式有六。凡名、代、动、静诸字所指一,而无动字以为联属者,曰「加词」。详观本节初引诸文可知。

【3.4.3.1】一,凡官衔、勋戚诸加词先后乎人名者,皆曰「加词」。

[319]史陆贾列传:右丞相陈平患之。——「右丞相」官名,加于「陈平」人名之先。

[320]又项羽本纪:项王乃谓海春侯大司马曹咎等曰。——「海春侯」勋名,「大司马」官名,加于「曹咎」人名之先。

[321]汉赵充国传:今先零羌杨玉,此羌之首帅名王,将骑四千。——「首帅名王」官勋之名,附于「杨玉」本名之后。①

[322]史李斯列传: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秦相文信侯」亦官勋之名,加「吕不韦」本名之先,而皆在偏次。

[323]史廉颇列传:秦之所恶,独畏马服君赵奢之子赵括为将耳。——「马服君」勋名,加于「赵奢」本名之先,皆为偏次。又「子」者五伦之名,加于「赵括」本名之先。

[324]对:尝与其父奢言兵事。——「父」亦五伦之名,加于「奢」本名之先。

[325]汉黄霸传:侍中乐陵侯高,帷幄近臣,朕之所自亲,君何越职而举之?——此句加词,有「侍中」官名,「乐陵侯」勋名,「帷幄近臣」职名,「朕自所自亲」,「所」字加词,在氏族「高」姓之先后。又「之」字重指前名,亦加词也,详下。②

[326]韩与郑相公书:孟之深友太子舍人樊宗师,比持服在东都,今已外除,经营孟家事,不啻如己。——「友」者,五伦之名,「太子舍人」官名,加于「樊宗师」本名之先。其官衔勋戚诸名概先置,而谓之加词者,盖以本名乃诸名所加之本也。否则以后之者为加词,亦无不可。

总之,诸名先后连置,而所指同者,则所次同,同则必有为之加词者矣。

○1杨云:此节马氏述加词,「首帅名王」明是作词用,表明杨玉之为何如人者,何乃以为加词耶?盖马氏谓凡官衔勋戚皆为加词,故致误认。

○2杨云:「帷幄近臣」明是表词,马氏以其与「侍中」「乐陵侯」相类,而不顾其组织不同,遂以为加词,一误也。「朕之所自亲」亦表词。马氏以「所」为加词,二误也。霸荐史高,「高」乃人名,马云‘氏族高姓’,三误也。「之」字代上名词之「高」,乃「举」之止词,既非加词,并非下文马氏所谓先置一句前之「之」字。马氏以为同次,四误也。

【3.4.3.2】二,凡诸词相加,所称虽同,而多后殊时者,亦曰加词。

[327]韩考功员外卢君墓铭:余之宗兄,故起居舍人君,以道德文学伏一世。——「故起居舍人」,①明其前为舍人也,今与「宗兄」同次,亦曰加词。

[328]史汲郑列传: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此以「死」「生」两动迈同指一人所历之境,「贫」「富」「贵」「贱」四静字亦然。②

[329]韩河南府同官记:于泛水主簿,则得故相国太子宾客荥阳郑公。——故、今两官名,同指一人。

○1应为「故起居舍人君」。

○2按句意,「死」与「生」,「贫」与「富」,「贵」与「贱」,皆分指两方,此云‘同指一人所历之境’,误。

【3.4.3.3】三,约指、逐指代字,加于名、代诸字之后,以为总括之辞者,曰加词。①

[330]史项羽本纪: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皆」约指代字,总结「若属」所指诸人,皆与同次。

[331]汉朱云传:所过皆敬事焉。——「皆」者,重指所过之处也。

[332]史张陈列传:秋亳皆高祖力也。——「皆」指「秋亳」所表诸事也。

[333]汉赵广汉传:其后强宗大族,家家结为仇雠。——「家家」犹逐指代字,分指「强宗大族」也。

[334]又司马迁传: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俱」字约指以上两人也。

[335]庄齐物论: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俱」字并指以上人、己诸称也。

[336]赵策:破赵,则封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各」者,分指二子。

此节可与逐指、约指诸节参观。②

①「皆」「俱」「各」等字不应归入代字,自不必认为加词。

②此指【2.5.1】【2.5.3】两节。

【3.4.3.4】四,凡先提一事而后分陈者,亦曰加词。

[337]左昭四:晋有三不治:国险而多马,齐楚多难,其何敌之有?——「三不殆」总提,「国险」「多马」「多难」加词,历数其「三不殆」也。

[338]论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文行忠信」,历数「四教」也。

[339]又先进:德行,颜渊、闵子骞。①

[340]又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②

[341]又: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此类也。

[342]史高帝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杀人者死」至「抵罪」,乃历数「三章」也。

[343]又商君列传: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同上。

[344]又李将军列传:其治。米盐大小事,皆关其手。③——先言「其治」,下叙所治之事。

[345]又叔孙通列传:仪,先平明谒者治礼……云云。——至「以次奉贺」,皆历数早朝之仪,而「仪」字先提。

[346]汉司马迁传: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纳忠效信,有奇策材力之誉,自结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外之不能备行伍,攻城野战,有斩将搴旗之功;下之不能累日积劳,取尊官厚禄,以为宗族交游光宠。——所叙「上之……」「次之……」「外之……」「下之……」,四者之「不能」,皆所以「自惟」之事。④

[347]韩论小功不税书:小功服最多:亲则叔父之下殇,与适孙之下殇,与昆弟之下殇,尊则外祖父母,常服则从祖祖父母。——「最多」后,皆历数「小功之服」也。

[348]又韦公墓志铭:故事,使外国者,常赐州县官十员,使以名上,以便其私,号私觌官。——「故事」总提,以下叙明其事也。

①「德行」,是指方面,意即「在德行方面……」,与「颜渊、闵子骞」非同次。

②「怪、力、乱、神」是「不语」的止词,非同次。

○3章云:李广传无此语。

○4「上之……」「次之……」等是「自惟」的止词(宾次),与「自惟」非同次。

【3.4.3.5】五,起词、止词后,凡系读以为解者,亦曰加词。

[349]史河渠书:佗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胜言。——「佗小渠」,句之起词,「披山通道者」,所以解「佗小渠」也。

[350]韩师说: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古之圣人」,起词,「其出人也远矣」,续加之读也。

[351]楚策:于是使吏尽灭春申君之家。而李园女弟初幸春申君有身而入之王所生子者,遂立为楚幽王也。——「李园女弟」,读之起词,「初幸春申君有身……」,续加之读也。

[352]庄天运:彼,人之所引,非引人也。——「彼」起词,「人之所引」,加读也。

[353]左襄十四: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南鄙之田」,止词也,续加两读以解之。①

[354]史曹相国世家: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郡国吏」,「择」之止词,后加读以解之。

若此之数,不可胜道,参观接读代字,可加详焉。

①[352]「人之所引」是「彼」的表词,非加词。[353]「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是「南鄙之田」的表词,非加词。

【3.4.3.6】六,凡动字、名字历陈所事,后续代字以为总结者亦曰加词。

[355]庄大宗师: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道,此谓坐忘。——「堕」「黜」「离」「去」诸动字但言事,「此」代字也,统指以前四项,而为句之起词。

[356]汉鼌错传:丈五之沟,渐车之水,山林积石,经川丘阜,*木所在,此步兵之地也。车骑二不当一。——后言「弓弩」「长戟」「矛铤」诸地,句法相同。「此」字总指上文。

[357]汉刘歆传:夫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此乃众庶之所为耳。——「此」字重指上文。

[358]汉贾谊传:礼义廉耻,是谓四维。——「是」字总指四名。

【3.4.4】又或句中止词先置句首,而于动字后以「之」字重指者,亦可附于同次之列。以两者所指一事,又同一次也。

[359]左僖二十八:险阻艰难,备尝之矣。——「之」指词,重指「险阻艰难」也。名手「险阻艰难」既为止词而置先句首者此也。下文同。

[360]又:汉阳诸姬,楚实尽之。——「之」与上同。

[361]论为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之」指「诗三百」也。

[362]又述而: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之」指「圣人」。

[363]燕策:死马且买之五百金,况生马乎!——「之」指「死马」。

[364]史汲郑传:大将军青侍中,上踞厕而视之。——「之」指「侍中」①。

[365]韩送陈秀才彤序:颍川陈彤,始吾见之杨湖南门下。——「之」指「陈彤」。

[366]韩重修滕王阁记:其江山之好,登望之乐,虽老矣,如获从公游,尚能为公赋之。——「之」指句首「江山之好」与「登望之乐」也。

[367]史管晏列传: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之」指「管仲」。

【3.4.5】由是,凡句中主次或偏次先置句首,而后以「其」字重指者,亦此例也。

[368]史老庄列传: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三「其」字皆为主次,问指「鸟」「病」「兽」三名字也。

[369]韩获麟解:角者,吾知其为牛;鬣者,吾知其为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为犬豕豺狼麋鹿。②——同上。

[370]庄骈拇:故此数子,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此数子」者,空置句首,不属下文,「其」字在主次重指之。

[371]孟滕下: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梓匠轮舆」空寄句首,与下文无涉,「其」字偏次重指之。

[372]论雍也:回也,其心三月不远仁。——同上。

[373]韩送杨少尹序:今杨与二疏,其意岂异也!——「其」字同上。

[374]史冯唐列传:冯唐者,其大父赵人,父徙代,汉兴,徙安陵。——「其」字偏次,重指「冯唐」也。

后论句法加详。

○1杨云:「大将军青侍中」谓卫青侍于宫廷也,「之」字即指「卫青」言。马氏盖误认「侍中」为官名。

○2[369]原引述不全,今补。

【3.4.6】更有名、代等字连书而意平列者,概用「与」「及」「以及」为连及之辞,今附记于此,以平列名、代诸字,所指或异,而所次尽同也。①

[375]论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利」「命」「仁」三事平列,皆同为「言」之宾次,而以「与」字连之。

[376]庄齐物论: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我」「若」两字,代字也,「人」名也,今以「与」字连之。

[377]韩原道: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仁」「义」「道」「德」连书,间以「与」字。

[378]庄逍遥游:蜩与学鸠笑之曰。——「与」字以连「蜩」「鸠」两鸟。②

[379]论公冶: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性」「天道」两名也,「与」以连之。

[380]汉刑法志: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龀者,皆不为奴。——「与」字以连诸色人也。

[381]左隐元:生庄公及公叔段。——「及」字连两本名。

[382]史酷吏列传:汤掘窟,得盗鼠及余肉。——「及」字所以连「鼠」「肉」也。

[383]又:于故人子弟为吏及贫昆弟,调护之尤厚。——「及」字以连「故人子弟」与「贫昆弟」也。

[384]史大宛列传:骞因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身毒于寘扞罙及诸旁国。——「及」字以连「诸旁国」与以上平列之国名也。

[385]汉赵充国传:羌虏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垦,可二千顷以上。——「及」字以连「故田」与「公田」也。

[386]史平原君列传:平原君相赵惠文王及孝成王。——「及」字以连所相之两王也。③

[387]汉霍光传:显及禹山云自路日侵削。——「及」字以连母子也。

[388]史项羽本纪: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出人」「非常」作两名用,「与」以连之,犹云「备他盗出入之路与非常之事」也。

[389]史老庄列传: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与」字以连「骄气」「多欲」也,下「与」字以连「态色」「淫志」也。④

[390]史项羽本纪:每吴中有大繇役及丧,项梁常为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两「及」字皆以连诸名也。

[391]左文三: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及」字以连两地名也。

由是观之,凡记事之文,概以「及」为连,故左传、史、汉辄用之;而论事之文,概用「与」字。

[392]韩论小功不税书:亲则叔父之下殇,与适孙之下殇,与昆弟之下殇。——两「与」字,递连诸色「下殇」也。

[393]汉赵充国传:留弛刑应募及淮阳汝南步兵与吏士私从者,合凡万二百八十一人。——三色人名字稍长,则参用「与」「及」两字以连之。

[394]韩孔公墓志铭:亲戚之不仕与倦而归者,不在东阡在北陌,可杖履来往也。——「与」字以连两读也。

[395]又送温处士序:自居守河南尹以及百司之执事与吾辈二县之大夫,政有所不通,事有所不明,奚所谘而处焉?——三色人名字稍长,则参用「以及」「与」字为连也。

[396]又毛颖传:自结绳之代以及秦事,无不纂录。阴阳、卜筮、占相、医方、族氏、山经、地志、字书、图画、九流、百家、天人之书,及至浮图老子外国之说,皆所详悉。——凡历数诸项,则用「以及」「及至」为连,亦无不可。

古籍中「若」「如」两字,间代「与」字以连诸名者,然非其常。「以」字之代「与」字也仅矣。⑤

[397]左成十六:我若羣臣辑睦以事君,多矣。——犹云「我与羣臣」也。

[398]汉儒林传: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蓺,辄罢之。——「若」犹「与」也。⑥

[399]韩赠张童子序:然后升于州若府。——言「州与府」也。

[400]左襄十三:请为灵若厉。——言「灵与厉」也。

[401]仪礼乡飮酒礼:公如大夫入。——言「公与大夫」也。

[402]论先进: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言「与五六十」也。

[403]史虞卿传:赵王与楼缓计之曰:‘予秦地何如毋予?孰吉?’——言「予与毋予」也。

[404]左昭廿五:凡有季氏与无,于我孰利?——此「与」字以连「有」「无」季氏之两事也。

[405]孟公下:得之为有财。——「为」亦解作「与」字。

[406]韩送杨少尹序:道旁观者,亦有叹息知其为贤以否。——「以否」者,犹云「与否」也。

○1这种名、代等字连书而意平列者,所指非一,不合【3.4】节「同次」定义,不应列入同次。马氏所以列入同次,是因为‘平列名、代诸字,所指或异,而所次尽同也’,即这些并列成分处于「同」一个「次」。但这种同次的概念与原来同次的概念完全是两回事。

○2章云:「蜩」乃虫名,非鸟也。「两鸟」字可删。

○3原作‘「及」字以言所相之两王也’,今将「言」改作「连」。

○4‘下「与」字……也’一句原无,今补。

○5【7.3.11】节有若干同类用例。

○6杨云:「若」字「如」字皆「或」字之义。汉书高纪注云:‘「若」,「或」也。’礼记文王世子疏云:‘「若」,是不定之辞。’此诸例及下引论语‘如五六十’之例,皆是「或」义,不当径释为「与」。「与」当于英文之and,「或」当于英文之or,「与」表连及,「若」表选择,意义大不同也。 今案:「和」类连词与「或」类连词讲法不同,但不日所有用例都有实质性区别。

静字三之五

静字总论

【4.1】静字,所以肖事物之形者。

形者,附事物而生。左传僖公十五年曰:‘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是故静字统分两门:曰象静,曰滋静。象静者,以言事物之如何也;滋静者,以言事物之几何也。曰如何,曰几何,皆形之显著者也。象静之字至多,义详于前,兹不复载。

【4.1.1】更有以公名、本名、代字、动字、状字用如静字者。①夫字无定类,是惟作文者有以驱遣之耳。以他类之字用如静字者,如:

「王道」「王政」「臣德」「臣心」之类,「王」「臣」二字本公名也,今先于其它公名,则用如静字矣。

又「齐桓」「晋文」「尧服」「舜言」之属,「齐」「晋」「尧」「舜」皆本名,今则用如静字。

「吾国」「吾家」「其言」「其行」诸语,「吾」「其」二字,皆代字也,今则用如静字。

「饥色」「饿莩」诸语,「饥」「饿」本动字也,今则用如静字。

至[1]庄子逍遥游云:腹犹果然。——「果然」本状字也,今为表语,②用如静字。

而史籍内「款款之愚」「拳拳之忠」「区区之薛」等词,凡重言皆状字也,今则用如静字。遍阅古籍,其以他类之字用作静字者,所在皆有,故略举一二以示隅耳。

○1从本节到【4.2.7】节,「静字」主要指「象静」。又:马氏这里把作为句子成分的修饰语和为字类的静字混为一谈了。

○2「语」,疑为「词」字之误。

【4.1.2】静字有两字同义者,如:

公忠 贤良 端庄 圣明 优游 从容 空疏

辛勤 雍熙 浑穆 慷慨 旷远 倜傥 偃蹇

同部

其它

班马字类
御制题影宋钞班马字类 采摭欣传檇李娄居然影宋似雕锼荀袁原未范围出班马借因奥窔求喜此朝弦而暮诵嘉伊逺绍更旁搜披翻快处縁恶防笑异东坡大白浮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十 班马字类 小学类二【字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字类五卷宋娄机撰前有楼钥序称为史汉字类案司马在前班固在后倒称班马起于杜牧之诗于义未协似宜从钥序之名然机跋实自称班马今姑仍之其书采史记汉书所载古字僻字以四声部分编次虽与文选双字两汉博闻汉隽诸书大概畧同而考正训诂辨别音声于假借通用诸字胪列颇详实有禆于小学非仅供词藻挦撦也惟其中有如降古音洪眉古作睂之类可以不载者亦有如璇玑玉衡本尚书袀服振振本左传之类不得以
别雅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十 别雅 小学类二【字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别雅五卷 国朝呉玉搢撰玉搢字山夫山阳人廪贡生官凤阳县训是书取字体之假借通用者依韵编之各注所出而为之辨正于考古深为有功惟是古人用字有同声假借有转音变异有别体重文同声转音均宜入之此书至于鄷一作岐丰之类则乃岐之本字説文明云一作岐实属重文偶然别体説文玉篇以后累千盈百何可胜收未免自乱其例又征引虽博而挂漏亦伙即以开卷东冬二韵覈之若大戴礼一室而有四户八聪聪即窗楚词九叹登逄龙而下陨兮注古本逄即荀子荣辱篇引诗下国骏蒙注今诗作骏厐庄子盗跖篇士皆头突鬓注本作鏠呉越春秋呉王夀梦使公子盖余烛佣注左佣作
尔雅
尔雅 释诂第一 释言第二 释训第三 释亲第四 释宫第五 释器第六 释乐第七 释天第八 释地第九 释丘第十 释山第十一 释水第十二 释草第十三 释木第十四 释虫第十五 释鱼第十六 释鸟第十七 释兽第十八 释畜第十九 释诂第一 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 林、烝、天、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 弘、廓、宏、溥、介、纯、夏、幠、厖、坟、嘏、丕、奕、洪、诞、戎、 骏、假、京、硕、濯、訏、宇、穹、壬、路、淫、甫、景、废、壮、冢、简、 、昄、晊、将、业、席,大也。 幠、厖,有也。 迄、臻、极、到、赴、来、吊、艐、格、戾、怀、摧、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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