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小学
马氏文通
42 万字 · 约 20 小时 9 分钟 · 20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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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欺彼」也。
[256]左昭二十: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莫之奔」「莫之报」同上。
[257]又僖二十八:曰:‘莫余毒也已。’
[258]庄逍遥游:而后乃今培风,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同上。
[259]礼中庸:驱而纳诸*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言「无人知所以辟之」也。
[260]蜀志诸葛亮传: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言「无一人许之」也。
[261]庄人间世: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乎地,莫之知避。——皆与上同。
名、代先置,非因有弗辞者。
[262]史平原君列传:士不外索,取于食客门下足矣。——「不外索」者,「不求之于外」也。「外」作状字用,则状字先动字者常也,不在此例。
[263]汉贾谊传: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亡一有」者,「德泽无有一」也。「一」先「有」字,然「一」乃约指代字,常先动字,非为有弗辞而然也。
[264]又食货志:趋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择也。——「四方亡择」者,「不择四方」也。「四方」非代字而亦先者,记处之语,用如状字也。
[265]史淮阴侯传:诚能听臣之计,莫若两利而俱存之。——「两」「俱」二字,约指代字,先动字者,例也,非为「莫」字也。
[266]韩上郑相公书:安敢闭蓄以为私恨,不一二陈道。——「一二」者,亦约指代字也。
[267]又张如墓志铭:谁之不如,而不公卿。——「谁之不如」者,「不如谁」也。「谁」先「如」者,询问代字也,非为「不」字也,且有「之」字,所以明其为倒文也。然则止词之先乎动字者亦多术矣,不可不辨。
○1下面引例中没有起词是「无」的。
○2「莫」「无」,【2.5.3.2】节称为约指代字,此又称泛指代字,前后不一致。
○3[243]「此之不为」及论公冶「斯之未能信」及[267]的「谁之不如」,均属止词前置并加「之」字作标志的句式,与他例不全同。
【5.2.6】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与无弗辞而先置,皆仅见也。
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
[268]孟告下:为其事而无其功者,髠未尝睹之也。——不曰「髠未之尝睹也」。庄子徐无鬼云‘丘也闻不言之言矣,未之尝言,于此乎言之’,则云「未之尝睹」似无不可。
[269]礼中庸: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不曰「吾弗之为矣」。
[270]汉赵充国传:汉果不击我矣。——不曰「不我击矣」。
[271]韩释言:虽有谗者百人,相国将不信之矣。——不曰「将不之信矣」。而是篇又云‘虽进而为之,亦莫之听矣’,句法同而止词之后先无定,然究以先置为常。
无弗辞而代字止词先置。
[272]庄则阳: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犹云「或使之,莫为之,皆出于人之疑心,非眞知」也。「或之使」者,「之」止词,无弗辞而先焉。
[273]左僖四:尔贡包茅之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是」指上文,乃「征」「问」之止词,无弗辞而先置焉。
[274]韩河中府法曹张墓志铭:若尔吾哀,必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若尔吾哀」者,「若尔哀吾」也。
[275]又太傅董公行状:诸戎畏我大国之尔与也,莫敢校焉。——「大国之尔与也」者,「大国之与尔也」。
[276]又平淮西碑:曰度,惟汝予同。——言「惟汝同予」也。
[277]又送穷文:惟我保汝,人皆汝嫌。——言「人皆嫌汝」也。
[278]又颂风伯:风伯虽死兮,人谁汝伤。——言「谁人伤汝」也。
[279]又择言解:火既我灾,有水而可伏其焰……水既我患,有土而可遏其流。——言「火既灾我」「水既患我」也。诸引皆代字止词,无弗词而先乎动字,以韵其句法也。
句中有两弗辞者,则先者弗其后者,与无弗辞同,而代字止词亦不先矣。
[280]史魏其列传:后家居长安。长安中诸公莫弗称之。——不曰「莫之弗称」者,以「莫」「弗」两字自相弗也,与句之无弗辞者同,用特识焉。
【5.2.7】凡止词为「自」字「相」字,概谓之自反动字;①其止词先动字者,已见代字篇内。
自反动字有二:外动字前必加「自」字而其意乃达者,如「自怨」「自艾」「自骄」「自纵」等语,盖人凡有「怨」「艾」「骄」「纵」之心,必由就衷发故也;外动字之先加以「自」「相」等字者,以其为止词之故也。如「自称」「自号」「相友」「相望」诸语,盖「号」「称」「友」「望」诸动字,不以「自」「相」等字为止词者常也。惟两者用法无异,故不为特别焉。②
止词为「自」。
[281]孟离上: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自侮」者,侮己也,「自」为止词而先之,故「侮」之行,己施之而己受之,谓之自反动字亦可。「自毁」「自伐」准此。
[282]楚语: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焉?
[283]左宣四:遂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
[284]又襄二十五:请自刃于庙。
[285]史魏其列传:魏其者沾沾自喜耳。
[286]又商君列传:自胜之谓强。
[287]又任敖列传:张丞相由此自绌。
[288]后汉王丹传:其墯*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
[289]汉儿宽列传:有廉知自将。——「自将」者,「自卫」也。
[290]又司马迁传: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自列」者,「自明」也。
[291]史信陵君列传:于是公子立自责。
[292]又: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诸引「自」字,皆外动止词而先焉。以是观之,外动字之可以「自」为止词者,难更数也。诚所谓自反动字,如「自悔」「自度」「自忖」者,盖无几也。
止词为「相」。
[293]孟滕下: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凡动字前加「相」字者,所以明其非成自一人也。故「相窥」「相从」,言男女两人,先则彼此相窥,后则彼此相从也。
[294]史货殖列传: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
[295]汉吴王濞传:同恶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求,同欲相趋。——诸「相」字同上。
更有加一转词,介以「与」字以先之者,皆以明交互之意也。
[296]史封禅书:而康后有淫行,与王不相中。——「与王」者转词,而以「与」字为介也。「与王不相中」者,言「康后不与王相得,而王亦不与康后相得」也。
[297]韩上于相公书:故其文章言语,与事相侔。——亦以言「其事与文章言语相等」也,皆以言交互之章也。
故[298]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两人相与为刎颈交。——「相与」者,但言两人交互而无分彼此也。
○1马氏在外动字下又特设自反动字一类,实无必要。因为所谓「自反」之义,来自「自」字,与动字本身无涉。如将「自」字删去,此诸动字与一般外动字无别。再者,马氏所举止词为「相」的例句,其中的「相」均表交互义,与自反之义不同,尤不应列入自反动字。
○2马氏将自反动字又分为两类:一是必加「自」字其意乃达者,另一是有时以「自」「相」为止词者。这种分别也很牵强。因为,第一类的「怨」「骄」等幷非一定要加「自」字,与第二类的「称」等无别。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怨」「骄」等是表现精神活动的,「称」「号」等是表现一般动作的。
受动字四之二
【5.3】外动字之行,有施有受。受者居宾次,常也。如受者居主次,则为「受动字」,①明其以受者为主也。公羊传庄公二十八年谓:‘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注谓:‘伐人者为客,长言之;见伐者为主,短言之;皆齐人语。’是齐人以「伐」字之声短、声长,以为外动、受动之别。考经籍中凡外动转为受动,约有六式:
【5.3.1】一,以「为」「所」两字先乎外动者。
[299]汉霍光传:卫太子为江充所败。——「败」,外动也,「江充」其起词,「所」字指「卫太子」,而为「败」之止词。故「江充所败」实为一读,今蒙「为」字以为断,犹云「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之人」,意与「卫太子败于江充」无异。如此,「江充所败」乃「为」之表词耳。
[300]又陈汤传:汤尚如此,虽复破绝筋骨,暴露形骸,犹复制于唇舌,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耳。——「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者,犹云「汤为嫉妒之臣所系虏之人」也,不言「汤」者,蒙上文也。「嫉妒之臣所系虏」一读,「系虏」仍外动也,「为」字至「耳」字则句矣。
[301]史李斯列传: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二世自言。
[302]又淮阴侯列传: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吾」,为儿女子所诈者也。
[303]汉王章传:章由是见疑,遂为凤所陷。
[304]又王吉传:夏则为大暑之所暴炙,冬则为风寒之所匽薄。
[305]史老申列传:无为有国者所羁。
[306]又项羽本纪:汉军却,为楚所挤。
[307]汉傅常传:不为州里所称。
[308]又李广传:吏当广亡失多,为虏所生得,当斩。
[309]又:为校尉所辱。
[310]又:武父子亡功德,皆为陛下所成就。
[311]史大宛列传:又为匈奴所败,乃远去。
[312]又游侠列传:穷治所犯,为解所杀,皆在赦前。
[313]又冯唐列传:是以兵破士北,为秦所禽灭。
[314]韩与袁相公书:退勇守专,未为宰物者所识。
[315]又答刘正夫书:若皆与世浮沈,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
[316]又荐侯喜状:自言为阁下所知。——以上所引,皆以「为」「所」二字间于句读,虽施受如常,已若转为受动之意,惟「为」字之起词,隐见无定耳。
[317]又送温处士序:愈縻于兹,不能自引去,资二生以待老。今皆为有力者夺之,其何能无介然于怀邪!——「为有力者夺之」,即「为有力者所夺」也。
愚考先秦诸书,「为」「所」二字连用以成受动者,实鲜见也。
○1受动是外动字的用法问题,马氏把受动字作为一类与外动字、内动字并列,不妥。马氏在本章[333]下也说:‘同一字之可为外动与受动也。’
【5.3.2】二,惟以「为」字先于外动者。
[318]庄天下:道术将为天下裂。——「天下裂」一读,即「天下所裂」也。「天下」,「裂」之起词,其止词乃「所」字,隐而不言。「为」字各种乎读而为断词,其起词「道术」也,句法与前式无异。此则先秦之书常常有之。
[319]礼大学: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为天下僇」同上。惟起词蒙上「有国者」。
[320]论子罕:不为酒困。——犹云「不为酒所困」也。
[321]左僖三十:且君尝为晋君赐矣。——犹云「且君尝为晋君所赐」也。①
[322]又襄十八:止,将为三军获,不止,将取其衷。——犹云「能止则仅为三军所获」也。
[323]史游侠列传:诸公以故严重之,争为用。——犹云「诸公争为其所用」也。
[324]汉司马迁传: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戮笑。——犹云「重为乡党所戮笑」也。
[325]史屈贾列传: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此不知人之祸也。——「为天下笑」者,「为天下所笑」也,其起词蒙上文「怀王」。
[326]又淮阴侯列传:诚令成安君听足下计,若信者亦已为禽矣。——犹云「亦已为成安君所禽」也。不言「成安君」者,蒙上文也。
[327]同传云:否,必为二子所禽矣。——故「为禽」者即「为所禽」也。
[328]同传又云:多多益善,何为为我禽?——「为我禽」者,亦即「为我所禽」也。
[329]同传又云:今足下虽自以与汉王为厚交,为之尽力用兵,终为之所禽矣。——犹云「终为汉王所禽」也。「为」后不用「其」字而用「之」字,见代字篇。②
故[330]韩文守戒云:今夫鹿之于豹,非不巍然大矣,然而卒为之禽者,爪牙之材不同,猛怯之资殊也。——曰「卒为之禽」者,即「为之所禽」也,今惟去「所」字耳。
[331]史刺客列传: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言「皆为秦所戮没」也。不言「秦」者,蒙上文也。
①「为晋君赐」意为「有德于晋君」,此「赐」是名字,非动字。
②代字章未论及此。
【5.3.3】三,外动字后以「于」字为介者。
[332]论公冶: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屡憎于人」者,注云:‘徒多为人所憎恶’也。憎恶之情,施自人而受于佞者,今「佞」为起词而居主次,「人」则介「于」字,以明其憎恶之情所自发,故「憎」字由外动而转为受动矣。必介「于」字者,明外动之行所自发也。
[333]赵策: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言之哉?——「破于人」者,「为人所破」也,「臣于人」者仿此。此以「破人」与「破于人」两相比,以见同一字之可为外动与受动也如是。
[334]又云:人之情,宁朝人乎,宁朝于人也?
[335]荀子荣辱云: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
[336]孟子滕文公上云: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337]汉书赵充国传云: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
[338]史记项羽本纪云:吾闻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而汉书改云‘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诸句,以见同一外动字也,介以「于」字,则转为受动字矣。
[339]庄山水: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物于物」者,「不为物所物」也。
[340]汉霍光传:帝年八岁,政事壹决于光。——「决于光」者,「为光所决」也。
[341]史廉颇列传:以勇气闻于诸侯。——「闻于诸侯」者,「为诸侯所闻」也。
[342]公隐四: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言「公子翚心恐如是之言决于桓」也。「乎」即「于」也。
[343]又僖二十一:宋公释乎执,走之卫。——「释乎执」者,「为执者所释」也。①
[344]史屈原列传: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345]汉书叙传:然而器不贾于当己,用不效于一世。
[346]又贾山传:然而兵破于陈涉,地夺于刘氏者,何也?
[347]又司马迁传:至激于义理者不然。
[348]韩获麟解:麟之为灵昭昭也,咏于诗,书于春秋。
[349]又独孤府君墓志铭:畜于伯父氏。
[350]又:其后上将有所相,不可于众。
[351]又圬者传: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
[352]又与卫中行书:方甚贫,衣食于人。——诸引外动字后,皆用「于」字以介施者,而成为受动字也。
至外动字转词本以「于」字为介者,内转为受动之后,其转词仍旧,不可视为施者之介字。②
[353]孟告下: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这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诸「举」字皆受动字,「为人所举」也,其后「于」字,乃记其举之处,非举者也,不在此例。
[354]又离下:谏行言听,膏泽下于民。——「行」「听」「下」王字,皆受动字,「于民」者,「下」字之转词,犹云「施膏泽于民」也,故「民」非施者也。
[355]又告上: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令闻广誉施于身」者,犹云「以闻誉施于身」了。故「于身」者非施者也③。皆非此例。
以上三式,凡外动为受动,皆见施者之名;以下三式,内有见有不见矣。
①「释乎执」,犹言「从拘执中释放出来」,「执」非施者。
○2应云‘不可视「于」为施者之介字’。
○3「身」前的「于」和「身」后的「者」疑衍。
【5.3.4】四,以「见」「被」等字加于外动之前者。
加「见」。
[356]孟梁上: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不见保」者,「不为保」也。「保」前加「见」字而成为受动矣。
[357]汉司马相如传:先生又见客。——师古云:‘「见」犹「至」也,言至此国为客也。若今人自称「见顾」「见眷」耳。’而某云‘「见」者,加于我之辞也’,近是。案,「见客」者,「为人所见为客」也。以受动解之,更为简捷。
[358]又:乃今日见教。——言「受教」也。
[359]史齐悼惠王世家:若反言汉已破矣,齐趣下三国,不且见屠。——「见屠」者,「被屠」也。
[360]汉汲郑列传:以庄见惮。——「见惮」者,「为人所惮」也。
[361]又:其见敬礼如此。——言「为上敬礼如此」也。
[362]又霍光传:甚见亲信。
[363]又:陛下未见命高庙。
[364]又张禹传:根言虽切,犹不见个。
[365]史刺客列传: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见陵之愧除矣。
[366]韩刘公墓志铭:明日领骑步十余抵全义营,全义惊喜迎拜叹息,殊不敢以不见舍望公。
[367]又释言:不见斥以不肖,幸矣。
[368]又毛颖传:日见亲宠任事。
[369]又:虽见废弃,终默不泄。——诸引句内,动字前蒙以「见」字,即转为受动矣。
[370]汉儿宽传:廷尉府吏尽用文史法律之吏,而宽以儒生在其间,见谓不习事,不署曹。——「见谓不习事」者,「为人见以为不习事」也。犹云「宽儒生而居法律吏之中,人皆称之为不习事」也。故「见谓」者,即「为人所称」也。
[371]又丙吉传:诏丞相御史问以虏所入郡吏治,吉具对。御史大夫卒遽不能详知,以得谴让,而吉见谓忧边思职。——言「人见其为能忧边思职」也。
[372]史韩非列传: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两「见」字,即汉书「见谓」之义。
[373]史孟荀列传: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见以为」者,即「见为如此」也,故后用表词。
[374]韩黄家贼事宜状:臣自南来,见说江西所发共四百人。——「见说」者,「闻说」也,①疑为唐人方言。
[375]汉沟渠志:许商以为古说九河之名,有徒骇胡苏鬲津,今见在成平东光鬲界中。——「见在」者,「为人所见在于何处」也。而「见」字读若「现」字者,后世之说也。②
[376]韩许国公神道碑:今见在人莫如韩甥。——「今见在人」者,「今为世所见为在者之人」云。③
然[377]韩文进学解云:然而圣主不加诛,宰臣不见斥,非其幸事欤!——其意盖谓「不为宰臣所斥」也,则「见斥」二字反用矣,未解。④
[378]史平准书:式何故见寃于人?——「见寃于人」者,「为人所寃」也。「于人」者,明「寃」之所自也,与前式同。
[379]又李斯列传:且夫臣人与见臣于人,制人与见制于人,岂可同日道哉!
[380]又礼书:循法守正者见侮于世。
[381]庄秋水: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
[382]史商君列传: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
[383]又韩非列传:昔者弥子瑕见爱于卫君。
[384]韩原道:呜呼,其亦幸而出于三代之后,不见黜于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也,其亦不幸而不出于三代之后,不见正于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也!
[385]又进学解:然而公不见信于人,私不见信于友。——诸引句,于动字前加一「见」字⑤,复介以「于」字,以言其上之所自发也。
加「被」。
[386]史酷吏列传:错卒以被戮。——「被戮」者,「为所戮」也。
[387]又:被污恶言而死。——「被污」者,「为所污」也。
[388]又:是时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
[389]汉张敞传:身被重劾。——皆同上。
[390]韩释言:子前被言于一相,今李公又相,子其危哉!——「被言」,「为人所谗」也。「于一相」者,其转词也,非为一相所言也,犹云「前有谗子于一相者」也。
[391]又论淮西事宜状:所以数被攻劫。
[392]又:或被分割队伍。——皆同上。
加「蒙」「受」。
[393]汉张敞传:数蒙恩贷。
[394]又司马迁传:受械于陈。——两句则「蒙」「受」二字加诸外动之先,与「见」字同。
而凡言定为某罪名者,则惟「坐」字。⑤
是以[395]汉景帝纪: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坐臧为盗」者,犹云「坐为臧罪如盗」也。案,汉法入罪曰「坐」,即定以归入何罪也。
[396]汉贾谊传: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
[397]后汉光武纪:邑曰:‘吾昔以当成牙将军围翟义,坐不生得以见责让。’——两「坐」字有解作‘因也,缘也’亦可。总之,不失为受动之意者近是。
○1「见说」既为「闻说」之义,当非表被动的。
○2章云:助字辨略卷四云:‘又读作「现」。’刊误云:‘读若「现」字,古有静字、状字二用法。史记项羽纪云:“军无见粮。”汉书王莽传云:“仓无见榖。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