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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公羊传注疏

53 万字 · 约 25 小时 2 分钟 · 31 / 68

会员可开白话

○解云:即文七年“春,公伐邾娄。三月,甲戌,取须朐”,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内辞也,使若他人然”,注云“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

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也。班者,布徧还之辞。

○布徧,音遍,下文同。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则何讳乎取同姓之田?据晋还之得为伯。

[疏]注“据晋还之得为伯”。

○解云:即上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是也,何者?称侯以执,伯讨之文。然此传云“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正指上二十八年执曹伯以畀宋人之文。言晋还之者,谓执曹伯而还诸侯之田矣。

久也。鲁本为霸者所还,当时不取,久后有悔,更缘前语取之,不应以复得,故当坐取邑。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曷为或言三卜,或言四卜?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四卜何以非礼?据俱卜也。

[疏]“曷为或言三卜”。

○解云:即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是也。

○“三卜礼也”。

○解云:案《曲礼上》篇云“卜筮不过三”,是其旧典之遗存,郑玄云“求吉不过三,鲁四卜郊,《春秋》讥之”是也。三卜礼,谓是鲁礼。若天子之郊则不卜,以其常事,但以鲁郊非常,是以卜之,吉则为之,凶则巳之。

求吉之道三。三卜,吉凶必有相奇者,可以决疑,故求吉必三卜。

○奇,居丑反。

[疏]“求吉之道三”。

○解云:《周礼》大卜掌三王之龟易,义亦通于此。然三卜是礼,理应不书,襄七年“三卜郊”何以书?正以鲁人之郊,博卜三正,襄七年乃在周之四月,以其不时,是以书也。

“禘尝不卜”。郊何以卜?禘比祫为大,尝比四时祭为大,故据之。

[疏]“禘尝不卜”。

○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之类,皆不见卜筮之文,故言此。

○“禘比祫为大”。

○解云:禘之与祫虽皆大祭,但禘及功臣,於祫则否,故以禘为大,是以文二年“大事於大庙”之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彼注云“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於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盘庚》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义亦通于此也。

○注“尝比四时祭为大”。

○解云:以此传配禘,禘既大於祫,则知尝大于四时,且尝是秋成,万物荐馨,故以为盛也。

卜郊,非礼也。礼,天子不卜郊。

[疏]注“礼天”至“卜郊”。

○解云:欲道天子之郊,以其常事,故不须卜。鲁郊非礼,是以卜之,异於禘尝耳。

卜郊何以非礼?据上言三卜礼。

[疏]“卜郊何以非礼”。

○解云:弟子之意,以为上言三卜是礼,何言卜郊非礼乎?答者以为由鲁郊非正,故须卜,何妨天子之郊不卜乎。

鲁郊,非礼也。以鲁郊非礼,故卜尔。昔武王既没,成王幼少,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致太平,有王功。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非正故卜,三卜,吉则用之,不吉则免牲。谓之郊者,天人相与交接之意也。不言郊天者,谦不敢斥尊。

○少,诗照反。太平,音泰。王功,于况反。

[疏]注“谓之郊”至“意也”。

○解云:何氏以为《郊特牲》云“於郊故谓之郊”,《礼记》非正典,故不从之。

○注“不言郊天者”至“尊者”。

○解云:欲道禘于大庙,于庄公武宫之属,皆斥尊言之。若然,“乙亥,尝”,“己卯,烝”之属,文不斥言者,以是时祭于大庙,小於禘故也。

鲁郊何以非礼?据成公乃不郊恶之。

○恶之,乌路反,下皆同。天子祭天,郊者,所以祭天也。天子所祭,莫重於郊。於南郊者,就阳位也。稿席玄酒,器用陶器匏,大珪不瑑,大羹不和,为天至尊,物不可悉备,故推质以事之。

○稿,古老反。匏,白交反。瑑,大转反。和,户卧反。为天,于伪反,下“则为”、“本为”、“主为”皆同。

[疏]注“居南郊”至“以事之”。

○解云:皆出《礼记?郊特牲》。彼文云“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日也,兆於南郊,就阳位也”,又云“莞簟之安,而蒲越瑽鞂之尚”,“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大圭不瑑,美其质也”,“大羹不和,贵其质也”。郑氏云“明水,司烜以阴鉴所取於月之水也。蒲越瑽鞂,藉神席也”;而彼文又云“祭天扫地而祭焉,於其质而巳矣”而云稿鞂神席者,正谓对不为坛,故言扫地,不全无席。

诸侯祭土。土,谓社也。诸侯所祭,莫重於社。卿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祖。

[疏]“诸侯祭土”。

○解云:欲道鲁郊为非礼之意也。

天子有方望之事,方望,谓郊时所望祭四方群神、日月星辰、风伯雨师、五岳四渎及馀山川,凡三十六所。

[疏]注“方望”至“三十六所”。解云:旧说云四方群神是为四也。通日与月为六,星是五星,为十一也,辰是十二辰,为二十三,风伯雨师为二十五,五岳为三十,四渎为三十四,馀小山川为二,是为三十六所。

无所不通。尽八极之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无所不至,故得郊也。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故鲁郊非礼也。

[疏]注“故鲁”至“礼也”。

○解云:正以其所主狭,是以不得祭天地也。曷为或言免牲?或言免牛?免牲,礼也。鲁卜郊不吉,免之。礼,卜郊不吉,则为牲作玄衣纁裳,使有司玄端,放之於南郊,明本为天,不敢留天牲。

[疏]“或言免牛”。

○解云:即成七年“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是也。

免牛,非礼也。免牛何以非礼?伤者曰牛。养牲不谨敬,有灾伤,天不飨用,不得复为天牲,故以本牛名之。非礼者,非大牲不当复见免,但当内自省责而已。

○复为,扶又反,下同。见免,贤遍反,下“以见”同。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则曷祭?祭泰山河海。曷为祭泰山河海?据郊者主为祭天。

○大山,音泰,本亦作“泰”,下同。

[疏]“三望者何”。

○解云:欲言祭名,文在免牲之下;欲言非祭,因郊天为之,故执不知问。

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天子秩而祭之。此皆助天宣气布功,故祭天及之。秩者,随其大小尊卑高下所宜。礼,祭天牲角茧栗,社稷宗庙角握,六宗五岳四渎角尺,其馀山川视卿大夫。天燎地瘗,日月星辰布,山县水沉,风磔雨升。燎者,取俎上七体,与其珪宝,在辨中,置於柴上烧之。

○茧,古典反。燎,力召反。瘗,於例反。县,音玄。磔,陟百反。

[疏]注“礼祭天”至“大夫”。

○解云:皆《王制》与《礼说》文耳。其馀山川视卿大夫者,小山川之属,但牵牛而巳。

○注“天燎”至“雨升”。

○解云:《尔雅》“祭天曰燔柴”者,盖以燎柴而燔之,故谓祭为燔柴。云地瘗者,即《尔雅》云“祭地曰瘗埋”,李巡曰“祭地以玉埋地中”,瘗,亦埋也。云日月星辰布者,即《尔雅》云“祭星曰布”,孙氏云“既祭布散於地,位似星辰布列”,郭氏曰“布散祭於地”。然则《尔雅》虽不言日月,日月之义宜附於星,故何氏连日月言之。云山县者,《尔雅》云“祭山曰庪县”,郭氏云“或庪或县,置之於山”,李氏曰“祭山以黄玉及璧,以庪置几上,遥遥而视之,若县,故曰庪县”,孙氏曰“庪县,埋於山足曰庪,埋於山上曰县”是也。云水沈者,即《尔雅》“祭川曰浮沈”,孙氏曰“置祭於水中,或浮或沉,故曰浮沉”是也。言风磔者,即《尔雅》云“祭风曰磔”,孙氏云“既祭披磔其牲,以风散之”,李氏曰“祭风以牲头蹄及皮,破之以祭,故曰磔”,郭氏曰“今俗当夫道中磔狗”,云以止风,此其象。云雨升者,无文,何氏更有所见,盖患其雨多,祭使上升,故祭雨曰升,明上“水沉”是祭川也。

○注“燎者取”至“燎之”。

○解云:上天燎之文。其七体者,即少牢之肩、臂、臑、肫、胳、正脊、脡脊、横脊、短胁、长胁、代胁之属也。

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侧手为肤,案指为寸,言其触石理而出,无有肤寸而不合。

○肤寸,方于反,侧手为肤,按指为寸。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崇,重也。不重朝,言一朝也。

○崇朝,如字,注同。雨,于付反,又如字。崇重,直龙反,下同。河海润于千里。亦能通气致雨,润泽及于千里。《韩诗传》曰“汤时大旱,使人祷于山川”是也。郊望非一,独祭三者,鲁郊非礼,故独祭其大者,犹者何?通可以已也。巳,止。何以书?讥不郊而望祭也。讥尊者不食,而卑者独食。书者,恶失礼也。鲁至是郊者,僖公贤君,欲尊明其先祖之功德,不就废之。讥者,《春秋》不见事不书,皆从事举可知也。不告言不从者,明巳意汲汲欲郊,而上不从尔。所以见事鬼神,当加精诚。

秋,七月。

○冬,杞伯姬来求妇。其言来求妇何?兄弟辞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书者,无出道也。

狄围卫。

○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月者,恶大国迁至小国,城郭坚固,人众彊,迁徙畏人,故恶之也。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己丑,郑伯接卒。不书葬者,杀大夫申侯也。君杀大夫,皆就葬,别有罪无罪,唯内无贬公之道,不可去葬,故从杀时别之。

○接,二传作“捷”。别有,彼列反,下同。去,起吕反。

[疏]注“君杀”至“无罪”。

○解云:正谓大夫有罪,则书其君葬;若其大夫无罪,则去其君葬以见恶。

○注“唯内”至“别之”。

○解云:正其别之者,即有罪不日,上二十八年春,“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剌之”是也。若其无罪则书日,即成十六年十有二月,“乙酉,剌公子偃”是也。

卫人侵狄。

秋,卫人及狄盟。不地者,起因上侵就狄盟也。复出卫人者,嫌与内微者同也。言及者,时出不得狄君也。称人而言及,则知狄盟者卑。

○复,扶又反。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

○重,直龙反。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

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其谓之秦何?据败者称师,未得师称人。

○殽,本又作“肴”,户爻反,或户高反。

[疏]注“据败”至“称人”。

○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何氏云“据桓十三年,己巳,燕人战败绩称师”;传云“未得乎师也”,何氏云“未得成列为师也”。然则燕人败绩称师,卫人未得师称人,今此称国,故难之。

夷狄之也。曷为夷狄之?据俱见败。秦伯将袭郑,轻行疾至,不戒以入曰袭。

○轻,遣政反。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行疾不假涂,变必生;道远多险阻,遭变必亡。

○蹇,居辇反。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宰,冢也。拱,可以手对抱。

○拱,九勇反,以手对抱。

[疏]注“宰,冢也”。

○解云:正以《穀梁传》云“子之冢木巳拱矣”,范氏云“拱,合抱”,未知同异如何也。

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於殽之嵚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其处险阻隘,势一人可要百,故文王过之驱驰,常若辟风雨,袭郑所当由也。

○嵚,苦衔反,邹深生、褚诠之音《上林赋》并同,徐音钦,韦昭《汉书音义》去瞻反;又本或作“廞”,同。岩,五衔反,韦音严。处,昌虑反。隘,於卖反。要,一遥反,传“要之”同。吾将尸尔焉。”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子揖师而行。揖其父於师中,介胄不拜,为其拜如蹲。

○胄,直又反。为,于伪反。蹲,音存。

[疏]注“介胄不拜”。

○解云:出《曲礼上》篇,彼文蹲作“蓌”字。《少仪》亦云“介者不拜”,郑注云“军中之拜,肃拜”是也。

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言恐臣先死,子不见臣,故先哭之。弦高者,郑商也。郑商,贾人。

○贾,音古。遇之殽,矫以郑伯之命而犒师焉。诈称曰矫。犒,劳也。见其军行非常,不似君子,恐见虏掠,故生意矫君命劳之。

○矫以,居表反。犒,苦报反,劳也。劳,力报反,下同。掠,音亮。或曰往矣,或曰反矣。军中语也。时以为郑实使弦高犒之,或以为郑伯巳知将见袭,必设备,不如还。或曰既出,当遂往之。然而晋人与姜戎,要之殽而击之,匹马只轮无反者,然,然上议,犹豫留往之顷也。匹马,一马也;只,骑也。皆喻尽。

○,只轮如字,一本又作易轮。董仲舒云:“车皆不还,故不得易轮辙”。只踦,居宜反,一本作“易踦”。其言及姜戎何?据秦人白狄,不言及吴子主会也。

[疏]注“及吴子主会也”。

○解云:即黄池传云“吴何以称子?吴主会。吴主会,即曷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

姜戎,微也。故绝言及。称人,亦微者也,何言乎姜戎之微?据邢人、狄人伐卫不言及。先轸也。先轸,晋大夫也。言姜戎微,则知称人者尊。或曰襄公亲之。以既贬,又危文公葬。

[疏]注“以既”至“公葬”。

○解云:即下经云“癸巳,葬晋文公”是也,何者?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今此文公去年十二月薨,至今年四月正宜合葬,而书其日,故云危文公葬。

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据桓十三年卫侯背殡用兵不称人。

[疏]注“据桓十三年”至“称人”。

○解云:即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亡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知彼卫侯背殡用兵者,即以桓十二年十一月,“丙戌,卫侯晋卒”,至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然则三月乃葬先君,二月而巳出战,故知背殡明矣。

贬。曷为贬?据俱背殡用兵。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与卫迫齐、宋异,故恶不子也。

○恶不,乌路反,下同。

[疏]注“与卫”至“宋异”。

○解云:即彼注云“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是也。

诈战不日,此何以日?据不言败绩,外诈战文也。诈,卒也。齐人语也。

○卒,七忽反。尽也。恶者不仁。

癸巳,葬晋文公。

狄侵齐。

○公伐邾娄,取丛。取邑不致者,得意可知例。

○取菆,才工反,二传作“取訾楼”。

[疏]“取丛”。

○解云:丛有作“邹”字者。

○注“取邑”至“知例”。

○解云:公与二国以上用兵之时,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若与一国及独出用兵之时,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取邑例皆不致,不别得意者,既言取邑,得意明矣,何劳别之?

秋,公子遂率师伐邾娄。

○晋人败狄于箕。不月者,略微者与夷狄也。

[疏]注“不月”至“狄也”。

○解云:以隐六年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今此不月,故解之。

冬,十月,公如齐。月者,善公念齐恩及子孙。

[疏]注“月者”至“子孙”。

○解云:正以朝聘例时,故如此解。而言念齐恩及子孙者,正以十年春,“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十五年“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今桓公既卒,能复朝齐,书月,故以念恩及子孙解之。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乙巳,公薨于小寝。

霣霜不杀草,李梅实。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也。《易?中孚记》曰:“阴假阳威之应也。早霣霜而不杀万物,至当霣霜之时,根生之物复荣不死,斯阳假与阴威,阴威列索,故阳自霣霜而反不能杀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应也。

○复,扶又反。索,息各反。

[疏]注“阴威列索”。

○解云:正谓阴威列见而散万物矣。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是后楚世子商臣弑其君,楚灭江、六,狄比侵中国。

[疏]注“是后”至“其君”。

○解云:即下经云“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杀其君髡”是也。

○注“楚灭江六”。

○解云:即下四年“秋,楚人灭江”,五年“秋,楚人灭六”是也。

○注“狄比侵中国”。

○解云:即下四年夏,“狄侵齐”;七年夏,“狄侵我西鄙”之属是也。

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其言来会葬何?据奔丧以非礼书,归含且赗不言来。

○归含,本又作“唅”,户暗反,五年经同。赗,芳凤反。

[疏]注“据奔丧以非礼书”。

○解云:即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于高寝”,下云“邾娄子来奔丧”。传云“其言来奔丧,非礼也”是。

○注“归含”至“言来”。

○解云:下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也。

会葬礼也。但解会葬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常事书者,文公不肖,诸侯莫肯会之,故书天子之厚,以起诸侯之薄,盖以长补短也。叔服者,王子虎也。服者,字也。叔者,长幼称也。不系王者,不以亲疏录也。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剌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

○不为,于伪反,下“不为”同。长幼,丁丈反。称也,尺证反。

[疏]注“但解”至“施也”。

○解云:在隐元年也。

○注“常事书者”。

○解云:僖公之卒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葬之,是为五月而葬。叔服来会附在葬前,適得其所,故谓之常事。常事不书,今书之,故须注解。

○注“文公”至“会之”。

○解云:正以下七年“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云“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注云文公“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是其不肖,诸侯莫肯会之之义也。

○注“故书”至“之薄”。

○解云:言天子恩厚於文公,而经书其会葬,起诸侯之薄,无恩於文公,故经不书矣。而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亦是常事而书之者,亦起当时更无人会,故彼注云“此书者,与叔服同义”是也。

○注“盖以长补短也”。

○解云:谓书天子得礼,欲以补诸侯之短,令其非礼见矣。其非礼者,不相会葬是也。

○注“叔服”至“称也”。

○解云:知叔服为王子虎者,正以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传云“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注云“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降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是也。

○注“不系”至“录也”。

○解云:若系王,宜云“王使王服子来会葬,似若宣十五年王札子矣。今不如此者,《春秋》主见天子之厚,使来会葬而巳,何须录其使人之亲疏乎?是以不言王服子矣。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注云“子者,王子也。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札系先王以明之”,是其类也。

○注“不称”至“权也”。

○解云:言尤其在位子弟,则知聘使与会盟之时,不得称子弟,若其卒与奔犹得称之,何者?卒与出奔不复在位,何须刺其早任以权乎?即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之属是也。

○注“鲁得”至“弟也”。

○解云:鲁君在位,公子得言之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庄二年“公子庆父伐於馀丘”之属是也。言方录异辞者,谓上异於天子,下异於诸侯,见其为新王之义,故曰方录异辞矣。故独不言弟也者,谓尤其在位之弟,若其卒与出奔,不妨有之,即宣十七年冬,“公弟叔肸卒”之属是也。

○注“诸侯”至“贤轻”。

○解云:诸侯在位,公子得见经者,即宣二年春,“及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之属是也。其诸侯在位之弟得见经者,即隐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之属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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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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