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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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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巳之月。苍龙,宿之体,昏见东方。万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远为百穀祈膏雨。

○见,贤遍反,注同。宿音秀。为,于伪反。

[疏]注“龙见”至“膏雨”。

○正义曰:《天官》:东方之星尽为苍龙之宿。见,谓合昏见也。雩之言远也,远为百穀祈膏雨。远者,豫为秋收,言意深远也。穀之种类多,故诗每言百穀,举成数也。雨之润物,若脂膏然,故谓甘雨为膏雨。襄十九年传曰“百穀之仰膏雨”是也。传直言雩而经书大雩者,贾逵云:言大别山川之雩。盖以诸侯雩山川,鲁得雩上帝,故称大。《月令》云:“大雩帝用盛乐。”是雩帝称大雩也。此龙见而雩,定在建巳之月,而《月令》记於仲夏章者,郑玄云:“雩之正当以四月。凡周之秋,五月之中而旱,亦脩雩祀而求雨。因著正雩於此月。”失之矣。杜君以为《月令》秦法,非是周典。颖子严以龙见即是五月。《释例》曰:“《月令》之书出自吕不韦,其意欲为秦制,非古典也。颖氏因之以为龙见五月。五月之时,龙星已过於见,此为强牵天宿以附会不韦之《月令》,非所据而据,既以不安,且又自违。《左氏传》称‘秋,大雩。书,不时’。此秋即颖氏之五月,而忘其不时之文,而欲以雩祭。”是言《月令》不得与传合也。郑玄《礼》注云:“雩之言吁也,言吁嗟哭泣以求雨也。”郊雩俱是祈穀,何独雩为吁嗟?旱而脩雩,言吁嗟可矣;四月常雩,於时未旱,何当言吁嗟也?贾、服以雩为远,故杜从之也。

始杀而尝,建酉之月,阴气始杀,嘉穀始熟,故荐尝於宗庙。

[疏]注“建酉”至“宗庙”。

○正义曰:尝者,荐於宗庙,以尝新为名,知必待嘉穀熟乃为之也。《诗》称“八月其穫”,穫刈嘉穀在於八月。知始杀为建酉之月阴气始杀也。《释例》曰:“《诗》‘蒹葭苍苍,白露为霜’,以证始杀百草也。《月令》孟秋‘白露降季秋霜始降’,然则七月有白露,八月露结,九月乃成霜,时寒乃渐,岁事稍成。八月嘉穀熟,所荐之物备,故以建酉之月荐尝於宗庙。”案《月令》孟秋“农乃登穀,天子尝新,先荐寝庙”,则似七月穀熟矣。七月当尝祭,而云建酉之月乃尝祭者,以上下准之,始杀尝祭实起於建申之月,今云建酉者,言其下限。然杜独於尝祭举下限者,以秋物初熟,孝子之祭必待新物,故特举下限而言之。哀十三年,子服景伯谓吴大宰曰:“鲁将以十月上辛,有事於上帝先公,季辛而毕。”彼虽恐吴之辞,亦是八月尝祭之验也。何则於时会吴在夏,公至在秋,景伯言然之时,秋之初也?若尝在建申,当言九月,不应远指十月。知十月是尝祭之常期,周之十月是建酉之月也,建酉是下限耳。若节前月卻,孟秋物成,亦可以孟秋尝祭。故《释例》云“《周礼》四仲月,言其下限。”若建申得尝,何以《释例》又云始杀而尝,谓建酉之月,“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又以始杀唯建酉之月者,以贾、服始杀,唯据孟秋,不通建酉之月,故《释例》破贾、服而为此言也。先此则不可。十四年八月乙亥尝,乃是建未之月,故注云“先其时,亦过也”。

闭蛰而烝。建亥之月,昆蟲闭户,万物皆成,可荐者众,故烝祭宗庙。《释例》论之备矣。

○闭,必计反,又必结反,《字林》方结反。烝,之承反。

[疏]注“建亥”至“备矣”。

○正义曰:传称“火伏而后蛰者毕”,《周礼》“季秋丙火”,则火以季秋入而孟冬伏,昆蟲以孟冬蛰,故知闭蛰是建亥之月也。《王制》云:“昆蟲未蛰,不以火田。”郑玄云:“昆,明也。明蟲者,得阳而生,得阴而藏。”阴阳即寒温也。《祭统》注云:“昆蟲,谓温生寒死之蟲也”。是蛰蟲谓之昆蟲也。《月令》仲春云:“蛰蟲咸动,启户始出。”出言启户,故蛰言闭户。《尔雅 释诂》云:“烝,众也。”知万物皆成,可荐者众。故名此祭为烝。

过则书。卜日有吉否,过次节则书,以讥慢也。

[疏]“卜日”至“慢也”。

○正义曰:祭必当卜,卜有吉否。不吉则当改卜,次旬则不可期。以一日卜不过三,故限以一月,过涉次月之节,则书之以讥其慢。

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国危,遂不复。淳于,州国所都,城阳淳于县也。国有危难,不能自安,故出朝而遂不还。

○度,待洛反。复音服,后不音者皆同。难,乃旦反。

【经】六年,春,正月,寔来。(寔,实也。不言州公者,承上五年冬经“如曹”。间无异事,省文,从可知。

○寔,时力反。省,所景反。)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成,鲁地,在泰山钜平县东南。

秋,八月,壬午,大阅。齐为大国,以戎事徵诸侯之戍,嘉美郑忽,而忽欲以有功为班,怒而诉齐。鲁人惧之,故以非时简车马。

○阅音悦。

[疏]“大阅”。

○正义曰:“公狩于郎”、“公狩于禚”,皆书公,“大蒐”、“大阅”,不书公者,《周礼》虽四时教战,而遂以田猎。但蒐阅车马,未必皆因田猎;田猎从禽,未必皆阅车马。何则?怠慢之主,外作禽荒,岂待教战方始猎也。公及齐人狩于禚,乃与邻国共猎,必非自教民战。以“矢鱼于棠”,非教战之事,主为游戏,而斥言公。则狩于郎、禚,亦主为游戏,故特书公也。“大蒐”、“大阅”,国之常礼,公身虽在,非为游戏,如此之类,例不书公。定十四年“大蒐于比蒲,邾子来会公”,公身在蒐,而经不书公,知其法所不书。以其国家大事,非公私欲故也。且比蒲、昌间皆举蒐地,此不言地者,盖在国简阅,未必田猎。昭十八年,郑人简兵大蒐在於城内,此亦当在城内。

○注“齐为”至“车马”。

○正义曰:大阅之礼在於仲冬,今农时阅兵,必有所为。传不言其意,故注者原之,於时四邻与鲁无怨,又竟无征伐之处。诸侯戍齐,经所不见,而传说郑忽怒事於大阅之上,及十年郑与齐、卫来战于郎。知此大阅是惧郑忽而畏齐人,故以非时简车马也。

蔡人杀陈佗。佗立逾年不称爵者,篡立,未会诸侯也。传例在庄二十二年。

[疏]注“佗立”至“二年”。

○正义曰:杀陈佗,传无文,不言无传者,以传说此事在庄二十二年,不是全无其事,故不言无传。

九月,丁卯,子同生。桓公子庄公也。十二公唯子同是適夫人之长子,备用大子之礼,故史书之於策。不称大子者,书始生也。

○適,丁历反,传同。长,丁丈反。

[疏]注“桓公”至“生也”。

○正义曰:適妻长子,於法当为大子,故以大子之礼举之。由举以正礼,故史书於策。古人之立大子,其礼虽则无文,盖亦待其长大,特加礼命,如今之临轩策拜。始生之时,未得即为大子也,以其备用正礼,故书其生。未得命,故不言大子也。杜云“十二公唯子同是適夫人之长子”,又云“文公、哀公其母并无明文,未知其母是適以否。盖其父未为君之前已生,纵令是適,亦不书也”。《释例》云:“据公衡之年,成公又非穆姜所生。”杜此注云“子同是適夫人之长子,备用大子之礼,故史书之”。然则虽適夫人之长子,不用大子之礼,亦不书也。

冬,纪侯来朝。

【传】六年春,自曹来朝。书曰“寔来”,不复其国也。(亦承五年冬传“淳于公如曹”也。言奔,则来行朝礼,言朝,则遂留不去,故变文言实来。)

楚武王侵随,随国,今义阳随县。

[疏]注“随国”至“随县”。

○正义曰:《世本》:“随国姬姓。”不知始封为谁,随以此年见传。僖二十年经书“楚人伐随”,自是以后遂为楚之私属,不与诸侯会同。至定四年,“吴入郢”,昭王奔随,随人免之,卒复楚国。楚人德之,使列诸侯。哀元年随侯见经,其后不知为谁所灭。

使薳章求成焉,薳章,楚大夫。

○薳,于委反。

军於瑕以待之。瑕,随地。

○瑕,下加反。随人使少师董成。少师,随大夫。董,正也。

○少,诗照反,注及下同,后皆仿此。斗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於汉东也,我则使然。斗伯比,楚大夫,令尹子文之父。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来谋我,故难间也。汉东之国,随为大。随张,必弃小国。张,自侈大也。

○被,皮寄反,下注“被甲”同。间,间厕之间。张,猪亮反,注同;一音如字。侈,昌氏反,又式氏反。小国离,楚之利也。少师侈,请羸师以张之。”羸,弱也。

○羸,劣追反,注及下同。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熊率且比,楚大夫。季梁,随贤臣。

○率音律。且,子余反。斗伯比曰:“以为后图。少师得其君。”言季梁之谏不过一见从,随侯卒当以少师为计,故云以为后图。二年,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楚子自此遂盛,终於抗衡中国,故传备言其事以终始之。

○抗,苦浪反。

[疏]“以为”至“其君”。

○正义曰:言此计今虽无益,以为在后图谋也。言季梁之谏,不过一见从耳,少师得其君心,君将必用其计。若用少师,则此谋必合。故请示弱以希后日之利。

王毁军而纳少师。从伯比之谋。少师归,请追楚师,随侯将许之。信楚弱也。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诱我也。君何急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正辞,不虚称君美。今民馁而君逞欲,逞,快也。

○馁,奴罪反,饿也。祝史矫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诈称功德以欺鬼神。

○矫,居兆反。

[疏]“天方授楚”。

○正义曰:楚之先君熊绎始封於楚,在蛮夷之间,食子男之地。至此君始彊盛,威服邻国,似有天助,故云“天方授楚”。

○“臣闻”至“可也”。

○正义曰:臣闻小国之能敌大国也,必小国得道,大国淫辟,如是乃得为敌也。其意言随未有道,而楚未为淫辟,随不能敌楚也。既言随未有道,更说有道之事。道犹道路,行不失正,名之曰道。施於人君,则治民、事神,使之得所,乃可称为道矣。故云所谓道者,忠恕於民而诚信於神也。此覆说忠信之义,於文,中心为忠,言中心爱物也;人言为信,谓言不虚妄也。在上位者,思利於民,欲民之安饱,是其忠也;祝官、史官正其言辞,不欺诳鬼神,是其信也。今随国民皆饥馁而君快情欲,是不思利民,是不忠也;祝史诈称功德以祭鬼神,是不正言辞,是不信也。无忠无信不可谓道,小而无道,何以敌大?君欲敌之,臣不知其可也。欲君之下楚也。

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丰备,何则不信?”牲,牛、羊、豕也。牷,纯色完全也。腯,亦肥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

○牷音全。腯,徒忽反。

[疏]注“牲牛”至“曰盛”。

○正义曰:诸侯祭用大牢,祭以三牲为主。知牲为三牲,牛、羊、豕也。《周礼 牧人》“掌共祭祀之牲牷,祭用纯色”,故知牷谓纯色完全,言毛体全具也。《曲礼》曰:“豚曰腯肥”,肥腯共文,知腯亦肥也。重言肥腯者,古人自有複语耳。服虔云:“牛、羊曰肥,豕曰腯。”案《礼记》豚亦称肥,非独牛、羊也。粢是黍稷之别名,亦为诸穀之总号。祭之用米,黍稷为多,故云“黍稷曰粢”,粢是穀之体也。盛谓盛於器,故云在器曰盛。

对曰:“夫民,神之主也,言鬼神之情,依民而行。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於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博,广也。硕,大也。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瘯蠡也,谓其备腯咸有也;虽告神以博硕肥腯,其实皆当兼此四谓,民力適完,则六畜既大而滋也,皮毛无疥癣,兼备而无有所阙。

○畜,吁又反,下皆同。蕃音烦,瘯;七木反;本又作蔟,同。蠡,力果反;《说文》作瘰,云,瘯瘰,皮肥也。疥音介。癣,息浅反;《说文》云,乾疡。奉盛以告曰‘絜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三时,春、夏、秋。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嘉,善也。栗,谨敬也。谓其上下皆有嘉德而无违心也。所谓馨香,无谗慝也。馨,香之远闻。

○慝,他得反。闻音问,又如字。故务其三时,脩其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禋,絜敬也。九族谓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及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并已之同族,皆外亲有服而异族者也。

○九族,杜释与孔安国、郑玄不同。禋音因。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民饥馁也。

○饥音饥。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君姑脩政,而亲兄弟之国,庶免於难。”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

[疏]“夫民”至“於难”。

○正义曰:鬼神之情,依人而行,故云“夫民,神之主也”。以民和乃神说,故圣王先成其民而后致力於神。言养民使成就,然后致孝享。由是告神之辞,各有成百姓之意。祭之所用,有牲,有食,有酒耳,圣人文饰辞义,为立嘉名以告神。季梁举其告辞,解其告意,故奉牲以告神,曰“博硕肥腯”者,非谓所祭之牲广大肥充而已,乃言民之畜产尽肥充。皆所以得博硕肥腯者,由四种之谓故又申说四种之事。四谓者,第一谓民力普遍安存,故致第二畜之硕大滋息。民力普存所以致之者,由民无劳役,养畜以时,故六畜硕大,蕃多滋息。民力普存又致第三不有疾病疥癣。所以然者,由民力普存,身无疲苦,故所养六畜饮食以理,埽刷依法,故皮毛身体无疥癣疾病。民力普存又致第四备腯咸有。所以然者,由民力普存,人皆逸乐,种种养畜,群牲备有也。奉盛以告神,曰“絜粢丰盛”者,非谓所祭之食絜净丰多而已,乃言民之粮食尽丰多也。言丰絜者,谓其春、夏、秋三时农之要节,为政不害於民,得使尽力耕耘,自事生产,故百姓和而年岁丰也。奉酒醴以告神,曰“嘉栗旨酒”者,非谓所祭之酒栗善味美而已,乃言百姓之情,上下皆善美也。言嘉旨者,谓其国内上下,群臣及民皆有善德而无违上之心。若民心不和,则酒食腥秽。由上下皆善,故酒食馨香。非言酒食馨香,无腥膻臭秽,乃谓民德馨香,无谗谀邪恶也。所谓馨香,总上三者。由是王者将说神心,先和民志,故务其三时,使农无废业;脩其五教,使家道协和;亲其九族,使内外无怨。然后致其絜敬之祀於神明矣。於是民俗大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战无不克。今民各有心,或欲从主,或欲叛君,不得为无违上之心。而鬼神乏主,百姓饥馁,民力彫竭,不得为年岁丰也。民既不和,则神心不说,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神所不福,民所不与,以此敌大,必丧其师。君且修政,抚其民人而亲兄弟之国以为外援,如是则庶几可以免於祸难也。告牲肥硕,言民畜多;告粢丰絜,言民食多;告酒嘉旨,不言民酒多而言民德善者,酒之与食俱以米粟为之。於盛已言年丰,故於酒变言嘉德,重明民和之意。

○注“虽告”至“所阙”。

○正义曰:刘炫云:杜以博硕肥腯据牲体而言,季梁推此出理,嫌其不寔,故云其寔皆当兼此四谓。又民力普存非畜之形貌,而季梁以之解情,又申之民力適完则得生养六畜,故六畜既大而滋息也。博硕言其形状大,蕃滋言其生乳多。硕大蕃滋皆複语也。瘯蠡,畜之小病,故以为疥<疒鲜>之疢也。不疾者,犹言不患此病也。

○注“嘉善”至“敬也”。

○正义曰:“嘉,善”,《释诂》文也。杜训栗为谨敬,言善敬为酒。案《诗》“实颖实栗”,与田事相连,故栗为穗貌。此栗与嘉善旨酒相类,故栗为谨敬之心,即《论语》云:“使民战栗”,与此相似。刘炫以栗为穗貌而规杜过,於理恐非。

○注“父义”至“子孝”。

○正义曰:父母於子并为慈,但父主教训,母主抚养。抚养在於恩爱,故以慈为名。教训爱而加教,故以义为称。义者,宜也。教之义方,使得其宜。弟之於兄亦宜为友,但兄弟相敬,乃有长幼尊卑,故分出其弟,使之为共,言敬其兄而友爱。

○注“禋絜”至“族者”也。

○正义曰:《释诂》云:“禋,敬也。”故以禋为絜敬。隐十一年注云“絜齐以享,谓之禋”意亦与此同也。汉世儒者说九族有二,《异义》:“今《礼》戴、《尚书》欧阳说九族乃异姓有属者,父族四:五属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適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女昆弟適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適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適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古尚书》说九族者,从高祖至玄孙凡九,皆同姓。谨案《礼》緦麻三月以上,恩之所及;礼,为妻父母有服。明在九族中,九族不得但施於同姓。”郑駮云:“玄之闻也,妇人归宗,女子虽適人,字犹系姓,明不得与父兄为异族。其子则然。《婚礼》请期辞曰:‘唯是三族之不虞。’欲及今三族未有不亿度之事,而迎妇也。如此所云,三族不当有异姓,异姓其服皆緦。《礼 杂记下》:緦麻之服不禁嫁女取妇。是为异姓不在族中明矣。《周礼》小宗伯‘掌三族之别’。《名丧服小记》说族之义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以此言之,知高祖至玄孙,昭然察矣。”是郑从《古尚书》说,以九族为高祖至玄孙也。此注所云犹是《礼》戴、欧阳等说,以郑玄駮云女子不得与父兄为异族,故简去其母,唯取其子,以服重者为先耳,其意亦不异也。不从古学与郑说者,此言“亲其九族”,《诗》剌“不亲九族”,必以九族者疏远,恩情已薄,故剌其不亲而美其能亲耳!高祖至父,己之所禀承也;子至玄孙,已之所生育也,人之於此,谁或不亲而美其能亲也!《诗》剌弃其九族,岂复上遗父母、下弃子孙哉!若言弃其九族谓弃其出高祖、出曾祖者,然则岂亦弃其出曾孙、出玄孙者乎?又郑玄为昏必三十而娶,则人年九十始有曾孙,其高祖玄孙无相及之理,则是族终无九,安得九族而亲之?三族、九族,族名虽同而三九数异。引三族以难九族为不相值矣!若缘三及九,则三、九不异。设使高祖丧,玄孙死,亦应不得为昏礼,何不言九族之不虞也?以此知九族皆外亲有服而异族者也。

夏,会于成,纪来谘谋齐难也。齐欲灭纪,故来谋之。

○难,乃旦反,下同。

北戎伐齐,齐使乞师于郑。郑大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於齐。甲首,被甲者首。

○帅,所类反。少,诗照反。於是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生曰饩。

○馈,其媿反,遗也。饩,许既反。牲腥曰饩。使鲁为其班,后郑。班,次也。鲁亲班齐馈,则亦使大夫戍齐矣,经不书,盖史阙文。

[疏]注“班次”至“阙文”。

○正义曰:刘炫云:在戍受馈而使鲁为班,明鲁人在矣。襄五年戍陈书经,此戍齐亦宜书,今不书经,疑史阙文。以史策本阙,仲尼不得书之。十年说此云“北戎病齐,诸侯救之”,或可鲁亦往救,但传无鲁事之验,鲁必不救,不须解之。

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师。郎师在十年。公之未昏於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诗 大雅 文王》。言求福由已,非由人也。

○妻,七计反,下及注同。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言独絜其身,谋不及国。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欲以佗女妻之。固辞。人问其故,大子曰:“无事於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言必见怪於民。遂辞诸郑伯。假父之命以为辞,为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传。

“秋,大阅”,简车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大牢,牛、羊、豕也。以礼接夫人,重適也。

○接,如字。郑注《礼记》作捷,读此者亦或捷音。

[疏]注“大牢”至“適也”。正义曰:大牢,牢之大者,三牲牛、羊、豕具为大牢。《仪礼》少牢馈食之礼以羊、豕为少牢,以牲多少称大少也。《诗 公刘》曰:“执豕于牢。”《周礼》:“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是牢者养牲之处,故因以为名。郑玄《诗》笺云“系养曰牢”,是其义也。《礼记 内则》曰:“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大牢。”文在“三日负子”之上,则三日之内接之矣。《记》云:“凡接子择日。”郑云“虽三日之内,必选其吉焉”。是三日之内择日接之,为子接母,故《记》称“接子”。此传“举之”之下,即云“接以大牢”,亦以接子为文。其寔接母,故云“以礼接夫人,重適也”。郑玄云:“接,读为捷。捷,胜也,谓食其母,使补虚强气也。”此言以礼接之,则与郑异也。《内则》又云接子“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大牢”。其非冢子则皆降等。

卜士负之,士妻食之,《礼》“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射人以桑弧荙矢射天地四方”,卜士之妻为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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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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