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137 万字 · 约 65 小时 9 分钟 · 80 / 175
儒藏 · 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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脤器,故曰“脤”也。既言“宜社”,又自解宜名。《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孙炎曰:“有事,祭也。宜,求见祐也。”是宜者,出兵祭社之名。
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养威仪以致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膰,祭肉。
○尽,津忍反,下同。膰音烦。
[疏]注“膰,祭肉”。
○正义曰:《诗》咏祭祀之礼云:“为俎孔硕,或膰或炙。”又曰:“旨酒欣欣,燔炙芬芬。”毛传云:“傅火曰:“燔祭肉有燔而荐者,因谓祭肉为膰也。”
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交神之大节。今成子惰,弃其命矣,惰则失中和之气。其不反乎!”为成肃公卒于瑕张本。
[疏]“民受”至“反乎”。
○正义曰:“天地之中”,谓中和之气也。民者,人也。言人受此天地中和之气以得生育,所谓命也。命者,教命之意,若有所禀受之辞,故《孝经》说云:“命者,人之所禀受度是也。”命虽受之天地,短长有本,顺理则寿考,逆理则夭折。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法则,以定此命。言有法则命之长短得定,无法则夭折无恒也。故人有能者,养其威仪礼法,以往適於福,或本分之外更得延长也;不能者,败其威仪礼法,而身自取祸,或本分之内仍有减割也。为其求福畏祸之故,君子勤礼以临下,小人尽力以事上。勤礼莫如临事致敬,尽力莫如用心敦笃。敬之所施,在於养神,朝廷百官,事神必敬;笃在守业,草野四民,勿使失业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宗庙之祀,则有执膰;兵戎之祭,则有受脤,此是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受脤而惰,是自弃其命矣,死必在近,此行其不得反乎?尔之往也,“养之以福”,谓将身向福也;“败以取祸”,谓祸及身也。福则人之所欲,作往就之辞也;祸则人之所恶,作自来之语也。敬则所施有处,故言“致敬”也;厚则唯在已身,无所可致,故重言“敦笃”也。执膰、受脤,俱是於祭末受而执之,互相见也。刘炫云:“命者,冥也。言其生育之性得之於冥兆也。”
夏,四月,戊午,晋侯使吕相绝秦。吕相,魏锜子。盖口宣巳命。
○相,息亮反,注同。曰:“昔逮我献公及穆公晋献公、秦穆公。
○逮音代,一音大计反。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穆公夫人,献公之女。
○好,呼报反。六同戮,力相承,音六;嵇康,力幽反;吕静《字韵》:与飂同;《字林》:音辽。
[疏]“戮力同心”。
○正义曰:孔安国以戮力为陈力,以《论语》有“陈力就列”故也。戮力,犹言勉力、努力耳。
天祸晋国,文公如齐,惠公如秦。辟骊姬也。不言狄、梁,举所恃大国。
○辟音避。骊,力知反。无禄,献公即世。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僖十年,秦纳惠公。
○俾,本或作“卑”,必尔反,下及注同。又不能成大勋,而为韩之师。僖十五年,秦伐晋,获惠公。
[疏]“又不”至“之师”。
○正义曰:言秦既纳惠公,又不能遂成大功,而复伐晋,为此韩之师也。下云“亦悔于厥心”,谓秦悔伐晋也。
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集,成也。是穆之成也。成功於晋。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草行为跋。
○擐音患。胄,直又反。跋,蒲末反。逾越险阻,征东之诸侯,虞、夏、商、周之胤而朝诸秦,则亦既报旧德矣。郑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帅诸侯及秦围郑。晋自以郑贰於楚,故围之,郑非侵秦也,晋以此诬秦。事在僖三十年。
○疆,居良反。埸音亦。秦大夫不询于我寡君,擅及郑盟。询,谋也。盟者秦伯,谦言大夫。
○询,思巡反。擅,市战反。诸侯疾之,将致命于秦。致死命而讨秦。时无诸侯,盖诸侯遥致此意。
[疏]注“致死”至“此意”。
○正义曰:刘炫以为诬秦。今知不然者,凡诬秦者,谓加之罪,传辞少略者,可得称诬。今传云:“诸侯疾之,将致命于秦。文公恐惧,绥静诸侯。”又云:“我有大造于西。”传文既详明诸侯实有此意,若无诸侯,何得称为大造?且秦师袭郑,郑亦疾秦,此则诸侯之义也。刘以为实无诸侯,而规杜过,非也。
文公恐惧,绥静诸侯,秦师克还无害,则是我有大造于西也。造,成也。言晋有成功於秦。
○恐,曲勇反无禄,文公即世,穆为不吊,不见吊伤。
[疏]注“不见吊伤”。
○正义曰:《曲礼》云:“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郑玄云:“人恩各施於所知。吊、伤皆谓致命辞也。《杂记》:‘诸侯使人吊辞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此施於生者,伤辞未闻也。说者有衍吊辞云:皇天降灾,子遭罹之,如何不淑。此施於死者,盖本伤辞。辞毕退,皆哭。”是吊伤之事。
蔑死我君,寡我襄公,寡,弱也。
○“死我君”,本或以“我”字在“死”上。
[疏]“蔑死”至“襄公”。
○正义曰:轻蔑文公,以为死无知矣。谓襄公寡弱,而陵忽之。
迭我殽地,奸绝我好,伐我保城,殄灭我费滑,伐保城,诬之。费滑,滑国都於费,今缑氏县。
○迭,直结反,徐音逸。殽,户交反。奸音干。费,扶味反。滑,于八反。缑,古侯反。
[疏]“奸绝我好”。
○正义曰:奸乱断绝,不复与我和好也。
○注“伐保”至“氏县”。
○正义曰:“伐我涑川,俘,我王官”,传皆无文,独谓此为诬者,於时轻行郑,不得在道用兵,故知此伐保城是诬之也。春秋之时,更无费国。秦惟灭滑,不灭费,知费即滑也,国都於费,国邑并举以圆文耳。
散离我兄弟,挠乱我同盟,滑,晋同姓。
○挠,乃卯反;徐,许高反。倾覆我国家。我襄公未忘君之旧勋,纳文公之勋。
○覆,孚服反,下同。而惧社稷之陨,是以有殽之师。在僖三十三年。
○陨,于敏反,下同。犹原赦罪于穆公。晋欲求解於秦。穆公弗听,而即楚谋我。天诱其衷,成王陨命,秦使斗克归楚求成。事见文十四年。文元年,楚弑成王。
○见,贤遍反。
[疏]注“秦使”至“成王”。
○正义曰:文十四年传云:“初,斗克囚于秦,秦有殽之败,使归求成。”僖三十三年,秦败于殽。文元年,楚弑成王,故谋不成也。
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逞,快也。
○逞,敕景反。穆、襄即世,康、灵即位。文六年,晋、襄秦穆皆卒。康公,我之自出,晋外甥。又欲阙翦我公室,倾覆我社稷,“阙剪我公室”。
○正义曰:阙谓缺损,剪谓灭削,言欲损害晋之公室。帅我蝥贼,以来荡摇我边疆,蝥贼,食禾稼蟲名。谓秦纳公子雍。
○阙,其月反;徐,如字。蝥贼,莫侯反;《尔雅》:蟲食苗为蝥,食节为贼。
[疏]注“蝥贼”至“蟲名”。
○正义曰:《释蟲》云:“食根蟊,食节贼。”是食禾稼之蟲也。纳雍害晋,若蟲食禾,然彼晋自召雍,非秦罪也。
我是以有令狐之役。在文十年。康犹不悛,八我河曲,悛,改也。
○悛,七全反。伐我涑川,俘我王官,涑水出河东闻喜县,西南至蒲坂县入河。
○涑,徐息录反,又音速;《字林》同。俘,芳夫反。翦我羁马,我是以有河曲之战。在文十二年。东道之不通,则是康公绝我好也。言康公自绝,故不复东通晋。
○复,扶又反。及君之嗣也,君,秦桓公。我君景公引领西望曰:‘庶抚我乎!’望秦抚恤晋。君亦不惠称盟,不肯称晋望而共盟。
○称,尺证反,注同。利吾有狄难,谓晋灭潞氏时。
○难,乃旦反。入我河县,焚我箕、郜,芟夷我农功,夷,伤也。
○箕音基,一音其。郜,古报反。芟,所衔反。夷,本亦作痍,音夷。虔刘我边陲,虔,刘,皆杀也。
[疏]注“虔刘皆杀也”。
○正义曰:“刘,杀”,《释诂》文。《方言》云:“虔,杀也”。重言杀者,亦圆文耳。
我是以有辅氏之聚。聚,众也。在宣十五年。
○聚,才喻反,注同。
[疏]注“聚,众也”。
○正义曰:谓聚众以拒秦也。以上有殽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不用重文,故变文言“聚”。古人为文,亦有辟耳。
君亦悔祸之延,延,长也。而欲徼福于先君献、穆,晋献、秦穆。
○徼,古尧反。使伯车来命我景公伯车,秦桓公子。曰:‘吾与女同好弃恶,复脩旧德,以追念前勋。’言誓未就,景公即世,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会。令狐会在十一年。申厉公之命,宜言寡人,称君误也。
○女音汝,下文皆同。好,呼报反,一音如字。复音服,又扶又反。寡君,读者亦作“寡人”。
[疏]注“令狐”至“误也”。
○正义曰:刘炫以为,臣之出使,自称己君皆曰“寡君”,今吕相虽奉君,兼有己语,称“寡君”正是其理。杜何知宜为“寡人”,称“君”为误?今删定知刘说非者,以吕相奉厉公之命而往绝秦,则皆是厉公之言,不得兼有己语。案隐十一年,郑伯告许大夫云“假手于我寡人”,今吕相称厉公之命,还与自称无异,亦当云“我寡人”,故知称“君”为误。刘以称“寡君”为是,以规杜过,非也。
君又不祥,祥,善也。背弃盟誓。白狄及君同州,及,与也。
[疏]“白狄及君同州”。
○正义曰:《周礼 职方氏》“正西曰雍州,其川泾汭,其浸渭、洛”,皆秦地也;“正北曰并州,其泽薮曰昭馀祁,其川虖池、呕夷”,皆晋地也。是秦属雍而晋属并,白狄盖狄之西偏,属雍州也。
君之仇雠,而我之昏姻也。季隗,廧咎如赤狄之女也,白狄伐而获之,纳诸文公。
○隗,五罪反。廧,在良反。咎音羔。
[疏]“季隗”至“文公”。
○正义曰:三年,晋、卫伐廧咎如,传曰“讨赤狄之馀焉”。知咎如是赤狄也。文公所奔之狄,不言赤、白,以其伐赤,不应赤自相伐,知白狄伐之也。其女虽是赤狄之种,而由白狄以纳文公,得以白狄为昏姻也。且此辞多诬,欲亲狄以曲秦,故引狄为昏姻耳。晋人自数伐狄,宁复顾昏姻也?杜以传有季隗之事,引之以证昏姻,未必晋於白狄处无昏姻。
君来赐命曰:‘吾与女伐狄。’寡君不敢顾昏姻,畏君之威,而受命于吏。君有二心於狄,曰:‘晋将伐女。’狄应且憎,是用告我。言狄虽应答秦,而心实憎秦无信。
○应,应对之应,注同。楚人恶君之二三其德也,亦来告我曰:‘秦背令狐之盟,而来求盟于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公、楚三王,三公,穆、康、共。三王,成、穆,庄。
○恶,乌路反,下同。昊,户老反。共音恭。
[疏]“昭告昊天上帝”。
○正义曰:礼,诸侯不得祭天,其盟不主天神。郑玄《觐礼》注云:“巡守之盟,其神主日;诸侯之盟,其神主山川。”襄十一年亳城北之盟,其载书云:“司慎、司盟,名山、名川”,注云:“二司,天神。”唯告天之别神,不告昊天上帝。此秦、楚为盟,告天帝者,春秋之时,不能如礼;且此辞多诬,未必是实。晋与诸国结盟,皆不告昊天上帝,何由秦、楚独敢告之?盖欲示楚人恨秦之深,言其所告处重耳。
曰:“余虽与晋出入,出入,犹往来。余唯利是视。”不穀恶其无成德,是用宣之,以惩不壹。’诸侯备闻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暱就寡人。疾,亦痛也。暱,亲也。
○惩,直升反。昵,女乙反。
[疏]“以惩不壹”。
○正义曰:楚道秦人用心不壹,其盟不足与固,宣示诸侯,以惩创不壹之人。
寡人帅以听命,唯好是求。君若惠顾诸侯,矜哀寡人,而赐之盟,则寡人之原也,其承宁诸侯以退,承君之意,以宁静诸侯。岂敢徼乱?徼,要也。
○要,一遥反。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诸侯退矣。敢尽布之执事,俾执事实图利之。”俾,使也。
[疏]“寡人不佞”。
○正义曰:服虔云:“佞,才也。不才者,自谦之辞也。”《论语》云:“焉用佞?御人以口给,屡憎於人。”则佞非善事。而以不佞为谦者,佞是口才捷利之名,本非善恶之称。但为佞有善有恶耳,为善敏捷是善佞,为恶敏捷是恶佞。但君子欲讷於言而敏於行,言之虽多,情或不信,故云“焉用佞”耳。
秦桓公既与晋厉公为令狐之盟,而又召狄与楚,欲道以伐晋,诸侯是以睦於晋。晋辞多诬秦,故传据此三事以正秦罪。
○道音导。晋栾书将中军,荀庚佐之;庚代荀首。
○将,子匠反;凡将某军者放此,以意求之。士燮将上军,伐荀庚。郤锜佐之;伐士燮。韩厥将下军,代郤锜。荀罃佐之;代赵同。赵旃将新军,代韩厥。旃,之然反。郤至佐之。代赵括。郤毅御戎,栾针为右。郤毅,卻至弟。栾针,栾书子。
○针,其廉反。孟献子曰:“晋帅乘和,师必有大功。”帅,军帅。乘,车士。
○帅,所类反。乘,绳证反,注同。
五月,丁亥,晋师以诸侯之师及秦师战于麻隧。秦师败绩,获秦成差及不更女父。不更,秦爵。战败绩不书,以为晋直秦曲,则韩役书战;时公在师,复不须告;克获有功,亦无所讳。盖经文阙漏,传文独存。
○隧音遂。差,初佳反;徐,初宜反。更音庚。女音汝。复,扶又反。
[疏]注“不更”至“独存”。
○正义曰:秦之官爵有此不更之名,知女父是人之名字,不更是官爵之号。《汉书》称,商君为法於秦,战斩一首者,赐爵一级。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车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商君者,商鞅也,秦孝公之相,封於商,号为商君。案传,此有不更女父,襄十一年有庶长鲍、庶长武,春秋之世,巳有此名。盖后世以渐增之,商君定为二十,非是商君尽新作也。其名之义,难得而知耳。传言战败,而经不书,杜以意测之,不知其故,欲以为秦曲晋直,不以曲者敌直,故不书战,则僖十五年韩之战,秦直晋曲,书“战于韩”也;欲以为不告,故不书,当时公亲在师,复不须告也;欲以为无功讳负,则克获有功,亦无所讳也。再三揆度,不识所以,故云“盖经文阙漏,传文独存”也。经文依史官策书,策书所无,故经文遂阙也;传文采於简牍,简牍先有,故传文独存也。
曹宣公卒于师。师遂济泾,及侯丽而还。泾水出安定,东南径扶风、京兆高陆县入渭也。
○径音经。丽,力驰反。
[疏]注“泾水”至“渭也”。
○正义曰:《释例》曰:“泾水出安定朝那县西,东南经新平、扶风,至京兆高陆县入渭。”
迓晋侯于新楚。迓,迎也。既战,晋侯止新楚。故师还过迎之。麻隧、侯丽、新楚,皆秦地。
○迓本又作讶,五嫁反。
[疏]注“迓迎”至“秦地”。
○正义曰:经书“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是伐时诸侯亲行也;传云“晋师以诸侯之师及秦师战”,则知诸侯不亲行也。盖皆别次以待之,新楚当是晋侯次之处也。以传不言其次,晋侯或闻战胜而移处,故云“止新楚”也。
成肃公卒于瑕。终刘子之言。瑕,晋地。
六月,丁卯,夜,郑公子班自訾求入于大宫,不能,杀子印、子羽,訾,郑地。大宫,郑祖庙。十年班出奔许,今欲还为乱。子印、子羽,皆穆公子。
○班,本亦作般,同。訾,子斯反。大音泰,下同。印,一刃反。反军于市。己巳,子驷帅国人盟于大宫,子驷,穆公子。遂从而尽焚之,焚,烧也。杀子如、子駹、孙叔、孙知。子如,公子班。子駹,班弟。孙叔,子如子。孙知,子駹子。
○駹,武邦反。
[疏]注“子如”至“駹子”。
○正义曰:子如即是子班,据传可知。以外无文,见其同时被杀,必是近亲,相传为此说耳。
曹人使公子负刍守,使公子欣时逆曹伯之丧。二子,皆曹宣公庶子。
○刍,初俱反。守,子又反。欣时,如字;徐云,或作款,亦音欣;案《公羊传》作喜时,宜音忻。秋,负刍杀其大子而自立也。宣公大子。诸侯乃请讨之。晋人以其役之劳,请俟他年。冬,葬曹宣公。既葬,子臧将亡,子臧,公子欣时。国人皆将从之。不义负刍故。成公乃惧,成公,负刍。告罪,且请焉。请留子臧。乃反,而致其邑。迁邑於成公。为十五年执曹伯传。
【经】十有四年,春,王正月,莒子朱卒。(无传。九年盟于蒲。)
夏,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晋纳之,故曰归。
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成公逆夫人,最为得礼,而经无纳币者,文阙绝也。
[疏]注“成公”至“绝也”。
○正义曰:《释例》曰:“成公逆女及夫人至,最为得礼,故详其文。丘明谓之‘微而显’、‘婉而成章’也。”然则杜以传文详知其最得礼也。《释例》又云:“成公娶夫人而不纳币,此经文阙也。贵聘而贱逆,失礼之微者,传犹详之,言其不终;若实不纳币,非所略也。”是言阙之意也。阙绝者,阙而文断绝。盖疑仲尼脩定,后其文始阙;若脩时巳阙,传应言其故也。
郑公子喜帅师伐许。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
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五同盟。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臧父速以二年八月卒,而臧代立。其年十一月,卫大夫与公盟于蜀,三年孙良夫来盟,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皆鲁、卫俱在,是五同盟也。
秦伯卒。无传。二年大夫盟於蜀,而不赴以名,例在隐七年。
【传】十四年,春,卫侯如晋,晋侯强见孙休父焉。(林父以七年奔晋。强见,欲归之。
○强,其丈反,注同。见,贤遍反,注“强见”、下“而见之”同。)定公不可。夏,卫侯既归,晋侯使郤犨送孙林父而见之。卫侯欲辞,定姜曰:“不可!(定姜,定公夫人。)是先君宗卿之嗣也,(同姓之卿。)
[疏]注“同姓之卿”。
○正义曰:《世本》:“孙氏出於卫武公,至林父八世。”是同姓也。
大国又以为请。不许,将亡。虽恶之,不犹愈於亡乎?君其忍之!违大国,必见伐,故亡。
○为,如字,或于伪反。恶,乌路反。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卫侯见而复之。复林父位。
○宥音又。卫侯飨苦成叔,成叔,郤犨。甯惠子相。相,佐礼。惠子,甯殖。
○相,息亮反,注同。苦成叔傲。甯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为享食也,以观威仪、省况福也,故《诗》曰:‘兕觥其,旨酒思柔。《诗 小雅》。言君子好礼,饮酒皆思柔德,虽设兕觵,然不用。以兕角为觵,所以罚不敬。,陈设之貌。
○傲,五报反;本又作敖,音同,下同。食音嗣。兕,徐辞姊反。觵,古横反。,徐音虬,又巨彪反,一音巨秋反。好,呼报反。
[疏]注“诗小”至“之貌”。
○正义曰:《诗 小雅 桑扈》之章。言设爵不用之意。君子好礼,与於燕者皆思柔顺之德,无过可罚,故虽设觵爵,不用之也。兕是兽名,觵是爵称,知兕觵以兕角为觵也。《周礼 小胥职》云:“觵其不敬者”,是所以罚不敬也。《异义》:《韩诗》说觵五升,所以罚不敬也,觵,廓也,著明之貌,君子有过,廓然明著;《诗毛传》说觵大七升;许慎云:觵,罚有过。一饮七升为过多,当谓五升,是也。《诗 良耜》云“有其角”,则是角貌,此诗之意指其角貌;言陈设不用,故云“陈设之貌”。
彼交匪傲,万福来求。’彼之交於事而不惰傲,乃万福之所求。
[疏]“诗曰”至“来求”。
○正义曰:兕觵,罚酒之爵。言古之王者与群臣燕饮,无失礼者,用兕觵之爵,其然空陈设之,无所可罚。在席饮美酒者,皆能思柔顺中和,故不用也。彼饮燕君子,与人交接,非有傲慢之心,故万种福禄来求归之。
今夫子傲,取况之道也。”为十七年郤氏亡。
秋,宣伯如齐逆女。称族,尊君命也。
[疏]“称族,尊君命”。
○正义曰:宣元年已发尊君命、尊夫人之例,今复发者,彼以丧娶,嫌非正礼,且公子非族,故重明之。何休《膏盲》难《左氏》叔孙侨如舍族为尊夫人。案襄二十七年,豹及诸侯之大夫盟,复何所尊,而亦舍族?《春秋》之例,一事再见者,亦以省文耳,《左氏》为短。郑箴云:“《左氏》以豹违命,故贬之而去族;今侨如无罪而亦去族,故以为尊夫人也。《春秋》有事异文同,则此类也。”
八月,郑子罕伐许,败焉。为许所败。
○败,必迈反,下同。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