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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通论

10 万字 · 约 4 小时 50 分钟 · 9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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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子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会扈伐陈,以陈即楚也。是时齐不睦于诸侯,而鲁事齐谨,故亦不出会。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诸侯卒于境外,故书地。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宋人围滕。

伐丧也,亦乘晋之丧也。

楚子伐郑。

称「楚子」,亲将也。

晋郄缺帅师救郑。

晋成方卒,楚即伐郑,而郄缺救之无功,是以十二年为成陵之盟。

陈杀其大夫泄冶。(「泄冶」,二本原作「泄治」,今据经文改。)

杀有罪、无罪,皆书大夫、皆书名;称国杀,或称国君杀,亦无例。

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齐人归我济西田。

或曰公如齐请之,或曰齐以鲁事我谨,酬之。言「我」,或不言「我」;言「归」,或言「来归」,俱无例。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己巳,齐侯元卒。齐崔氏出奔卫。

是时高、国专权,立顷公,崔氏之势未张,必有所不合,不能安其身,故出奔耳。崔杼弒其君在襄二十五年,今文十年,距弒君时五十一年,此时杼若二十,则七十余岁弒君,未必然也。此必杼之父,书之者,亦谓(「谓」,中研本作「未」,今据北图本改。)杼归而弒君张本。其归则不书,或曰:不名,以族奔也。

公如齐

奔丧也。

五月,公至自齐。癸巳,陈夏征舒弒其君平国。

陈灵公既通夏姬,必橱任其子征舒,至于权势日盛,卒以弒君。左氏极形容房帏淫亵之状,未可信,且亦未可施之于经也。

六月,宋师伐滕。

去年围之,今又伐之,以滕之事鲁也。左氏谓滕恃晋而不事宋,滕距晋甚远,安能恃之耶?

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去年,楚子伐郑,郑从楚,兹晋文(又)(「文」,二本同,疑当作「又」。)帅诸侯伐之。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王季子」,王子而字季者也,犹后之王子札称「王札子」也。左氏谓「母弟」,若然,当称「其弟」矣。许翰氏谓「自是王灵益亡,王聘益轻,春秋不复录矣」,非也。自是王不聘有之,不然,春秋他事皆书,何独于王聘不书哉?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邾虽属齐,然元年来朝矣,何为伐之而取其邑耶?

大水。季孙行父如齐。

聘嗣君。

冬,公孙归父如齐。

左氏谓「伐邾故」。

齐侯使国佐来聘。

报鲁聘。

饥。楚子伐郑。

郑又即晋,楚又伐之。

十有一年(「十有一年」,二本原作「十有二年」,今据经文改。)春王正月。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

书「楚子」于上,以其主此盟也。书「陈侯」于次,以其久属楚也。

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

四年,齐、鲁平莒,莒不肯,于是鲁伐之,至是鲁伐而齐又助之。

秋,晋侯会狄于攒函。

书「晋侯会狄」,以见此时无伯,惟楚强矣。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征舒。丁亥,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楚子杀陈征舒,为入陈计也。入陈,为纳孔宁、仪行父二人也,非能讨贼也。征舒之弒在十年夏,辰陵之盟在十一年夏,若果有讨贼之志,何以与之盟乎?是其借讨贼之名以入人国,可恶甚矣。「孔宁」与「仪行父」,左氏谓与陈灵昏淫,有无未可知。经不书出奔,略之也;然书「纳」者,以二人由是执陈国政,其心从楚而不敢贰有关,故书之。「楚人」、「楚子」,无例。书「丁亥入陈」,则杀征舒在丁亥之前,故先书「杀」,后书「入」,亦无例。孔宁、仪行父不系之「陈」者,以下有「于陈」之文也。

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楚子围郑。

郑自此从楚,以晋之不足恃也。至成五年虫牢之盟始复向晋。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邲」,二本原作「泌」,今据经文改。),晋师败绩。

邲,郑地,左氏谓「救郑」,是经不书救郑,以郑已从楚,而晋师后期也。晋自文七年后赵盾专会盟之事,而荀郄继之,日与楚争宋、郑、陈三国,而楚甚强,卒使三国受祸者二十年,自邲之战而晋楚始判,三国皆服于楚。至成六年以后,晋、楚复争郑而间及陈、宋,兵连祸结,构怨无已。然则晋之君臣,其既不能自振,而复贻害人国,为何如哉?

秋七月。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

萧,宋附庸之近楚者。楚灭萧,以胁宋也。若定十一年辰、佗、彄、公子地入萧以叛,此宋邑,非此萧国也。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以邲之败也,陈、郑服楚矣,惟宋尚可要,故盟之。而宋乃伐陈焉。

宋师伐陈。卫人救陈。

宋为盟,故为晋伐陈,卫人救之,首背盟矣。然陈为楚所凌,亦不得已也,伐之不已甚乎?

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

十一年,齐、鲁共伐莒,兹齐专伐之。

夏,楚子伐宋。

以其伐陈也。左氏谓「以其救萧」,非也。

秋,螽。冬,晋杀其大夫先谷。

据左氏谓「讨邲之败与清之师」。按:「清之师」不见于经,「邲之败」已逾年矣,何为至是始讨?而其败实由荀林父也,此皆难信。至谓「灭族」,尤不可信,秦始为灭族之刑。

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左氏谓避晋讨而杀孔达以说晋。

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卒。晋侯伐郑。

十二年「楚子伐郑」而郑从之,故晋复伐郑。

秋九月,楚子围宋。

去年楚伐宋,至是而又围之,陈、郑已服楚,急于得宋故也。自此历三时而后与楚平,亦见宋之能持久矣。

葬曹文公。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

谋救宋也。

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宋、鲁相邻,宋亡则鲁亦危矣,故归父先会齐侯,齐侯无以应之,不得已而会楚子于宋,以求服也。鲁自此渐知齐不足恃矣。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宋及楚平,善宋也,然而天下南北之势已定于此焉。称「人」者,君在而臣为之之辞也。平,或称人、或称国,亦无例。

六月癸卯,晋师灭[赤](「赤」,二本原阙,今据经文补入。)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楚围宋久,而晋自邲之败,不敢与楚交锋以救宋,乃区区灭赤狄何哉?

秦人伐晋。

秦自八年为晋与白狄所伐,至是复修怨。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王札子」,王子名札者,左氏谓王孙苏使之杀之,若是,不当书「王札子」矣。王不能制外诸侯,使之自相杀伐久矣,兹内臣亦然,则王室之衰不可知乎!

秋,螽。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

去年公孙归父会齐侯,兹仲孙蔑又会齐高固,欲以恃齐,而齐卒无志于鲁,自此鲁亦去齐而即晋矣。

初税亩。

初税亩者,始不行彻,而既取公田复税私田,为十而取二也。或谓废公田而税亩,仍为十取其一,此说之非有四:论语哀公曰「二,吾犹不足」,「二」盖自宣公始,若宣公止税其一,则后之始为二者,春秋何以不书?一也;宣公以国用不足而税亩,若止税其一,与入其一等耳,何烦变制?二也;孟子言助法曰「国中什一使自赋」,则助法原兼贡法,若税亩取一即贡法也,贡法三代行之,经何以书「初税亩」耶?三也;且但税亩而取其一则废公田,公田至战国时始废,不闻春秋时已废也,四也。然宣公初税亩即为废田之渐,废公田即为开阡陌之渐,所系非细,故春秋谨志之。

冬,蝝生。饥。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皋吁。夏,成周宣榭火。

「成周」,东周也,即周公洛诰所营之下都,以其为成王所定,故名成周。「榭」,相传为讲武之所,「宣榭」者,宣王所立也,宣王复会诸侯于东都以讲武事,立其榭焉。若谓宣王庙,庙无榭也,且何以在成周乎?

秋,郯伯姬来归。

郯伯姬,文公长女,宣公时嫁于郯,为郯所出,故书「来归」。

冬,大有年。

幸之也。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丁未,蔡侯申卒。夏,葬许昭公。

葬蔡文公。六月癸卯,日有食之。乙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或书「盟」,或书「同盟」,无例。此宋与楚平之后,诸侯咸惧,故为是盟也。鲁向事齐,今始从晋,与卫、曹、邾同推晋为盟主焉。齐自翟泉以来,久不与会盟之事。左氏所载妇人笑事最不足信,前人已多办之,谓征会乃在未笑之前,岂预知其见笑而为之会以讨之?是也。况怒齐者晋也,鲁、卫、曹、邾何怒焉?然晋仅与四国盟而齐不与,兹后之所以伐齐与?

秋,公至自会。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公之弟,或称「公弟」,或称「公子」,无例。或名、或字,亦无例。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晋以鲁之绝齐而党我,故欲嗣伯业为伐齐之举也。左氏载齐侯会晋侯盟于缯,经何以不书?且后何以复伐齐乎?

公伐杞。

鲁、杞姻国,而鲁终不能释憾于杞如此。

夏四月。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邾、鄫为邻,邾屡世虐鄫如此。

甲戌,楚子旅卒○取○义○○。

楚书「卒」始此,后不书「葬」,则圣人之取义也。吴亦同,故特标于书「卒」以见之焉。

公孙归父如晋。

公新结晋,使归父聘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归父与父仲遂自宣公之立,得君专橱,连年事齐、聘晋无间也,归父使晋而还,适遇公薨,是时季孙行父当国,以公之橱任归父也,谋逐之,归父乃奔齐。左氏谓归父与公谋逐三桓,夫公新结于晋,而归父又素不善事晋,安得遽以此谋告之哉?且是时三桓虽已强,然未必遂如定、哀之世,宣公亦未必遽欲去之也。季氏于君骨肉未寒即谋逐其橱臣,固为恶矣,而归父奔敌国以恃无恐,甘为之腹心,亦岂为纯臣哉?

春秋通论卷十

新安首源姚际恒

成公宣公子,母声姜,在位十八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无冰。

周二月,夏十二月,无冰,恒燠也。

三月,作丘甲。

备齐也。归父奔齐,故三桓惧而设备作丘甲。丘甲之法,古无明文,左氏无说,杜氏据周礼小司徒及司马法,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谓「此甸所赋,今鲁使丘出之,讥重敛,故书」。按:周礼伪书,本袭司马法而小变其文,而司马法亦战国述穰苴所言,是后世之法,不可以证前。且其云丘甸所出,乃牛、马、车乘、徒卒之数,非甲也。与此亦不合。若其使丘出甸,一丘而兼四丘之供,其谬人皆知之,无论矣。谷梁谓驱四民造甲,稚语,亦无论。胡氏据李靖对问,以唐事证周事,已属可笑,况此又伪书,宋阮逸所造,然则并非唐也,不学无术一至于此。盖「丘」者,田亩也,「甲」者,甲冑也,凡军行必带甲,当时甲冑器械皆官作而给之,田亩惟供车,曰「赋车」,今并令出甲,故曰「作丘甲」,是赋车又赋甲矣!厚敛于民,故志之。

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

惧齐以结晋也。

秋,王师败绩于茅戎○取○义○○○○○。

王师不言「战」,无与为敌也。故言「败」,可,言「战」,不可,此孔子之取义也。

冬,十月。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

齐伐鲁,不过四鄙,而鲁之报齐,合三国之兵为?之战,则甚矣。

夏四月丙戌,卫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

齐师自鲁伐卫,报宣十八年子臧之役。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郄克、卫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齐师败绩。

鲁四卿并出,亦春秋变文,以见征伐之在三家也。书行父于首,以归父在齐,急欲胜齐也,而齐之失鲁而抗晋,亦有以自取之与?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

「齐侯使国佐如师」,与「楚屈完来盟于师」异,书「齐侯使」,见齐侯之戚也。「及国佐盟于袁娄」与「盟于召陵」异,「及国佐盟于袁娄」,见晋、鲁之不汲汲欲盟,将至齐之城下而始与盟也。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庚寅,卫侯速卒。取汶阳田。

鲁胜齐,故取其田。

冬,楚师、郑师侵卫。

断道之盟,鲁、卫、曹从晋,楚见齐、鲁不睦,晋又专攻齐而不敢及己,遂与郑侵卫,此见楚之日益肆,而晋之自失事机也。左氏谓「救齐」,楚未尝与齐睦,何为救之哉?

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蜀,鲁地,是时楚师侵卫,而婴齐先至蜀,亦以与鲁素睦,来寻旧好,而成公特亲会之。季明德曰:「楚虽强横,于鲁实亲,故僖公出盟而宋襄释,归父往会而宋围平,凡有所言无不听命。」其说是也。左氏遂谓「遂侵我师于蜀」,非矣,若是,经何以不书乎?然成公懦而惧楚,以诸侯之尊下与大夫盟,既失之,而且合十一国之大夫与之盟,则又甚矣。书「公及」,公为此会也,首「楚人」,以楚为盟主也。「楚人」,即婴齐也,诸国皆书「人」,以不尽知其名也,故楚亦同称「人」。左氏谓「匮盟也,于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非也,安有合十一国之大夫而谓之「窃」,以不使晋知者哉?甚矣!成公之为此会盟,可以得已而不已者也。李廉氏曰:「楚专中国之盟,莫盛于此。以楚成之强,所得者,陈、蔡、郑、许四国而已,以商臣之暴,所得者,亦不过陈、蔡、郑、宋而已,虽以庄王之盛,而辰陵之盟亦不过陈、蔡二国从之。今蜀之盟,诸侯从之者十一国,晋不敢争,其后四十三年然后晋、楚之从交相见。又八年,楚灵求诸侯于晋,皆蜀之役启之也。」今按此说,安得不咎成公之得已而不已者与?成公时,行父诸臣当国,盖诸臣为之,然自应指成公。是役也,薛与鄫皆来与盟,失小国附庸之义矣。自此后,小国无不与盟会者,兹役为之也,亦春秋之一变也。

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观此条,则知去年冬蜀之会盟皆诸国大夫,而其君尚未尝屈服于楚也。不然,岂有冬从楚而春从晋者乎?又岂有冬盟郑而春伐郑者乎?是以谓成公之得已不已,为此无益之举也。断道之盟,鲁与卫、曹同,今之伐郑,依然前会而加宋焉,盖晋伯之余威犹在也。若宋、卫以丧而从金革之事,则大非矣。晋帅诸侯伐郑者,以楚故也。左氏谓「讨邲之役」,夫邲之役在宣十二年,是时楚伐郑,晋以救郑致贬(败)(「贬」,二本同,疑当作「败」。),与郑何憾?至十四年郑复从楚,故晋伐郑,即其时伐郑,不得谓讨邲之役,况谓此时为讨邲之役,岂非梦语耶?又谓「郑公子偃[帅](「帅」,二本原阙,今据左传补入。)师御之」,「覆诸鄤,败诸丘舆」,亦经所不见,未足信。

辛亥,葬卫穆公。二月,公至自伐郑。甲子,新宫灾。三日哭○取○义○。

「新宫」者,宣公之宫也。宣公曷谓之新宫?三年之内,不忍遽称谥,故称「新」。顾命,召公称成王曰「惟新陟王」,可证。庄公丹楹刻桷于桓宫,称「桓宫」者,其时去桓公已远也。「三日哭」,成公之知礼也,故孔子特笔志之。自公、谷及杜氏皆以三日哭为礼,而胡氏独反之,以为非礼,此妄承常事不书之说而益甚焉者也。夫常事不书之说创自公、谷,尚不敢以为此非礼,而宋人承之者乃敢以为非礼,此何说也?为亲丧之事而哭以为非礼,则笑反得为礼乎?是其人心肝全无,乃以释经而传世,不大可怪也耶?又以其不举谥为神主未迁,谓今二十八月,缓于迁主,失礼一;神主未迁而哭,失礼二。其妄论礼制,尤不可不辨。古者卒哭而祔,祔者,祔于祖庙也,以孙祔祖,故名祔,迨丧毕告祭之期,始祧其亲尽之祖,及递迁其祖父之庙,而以新主置祢庙焉。宣公之丧,此时二十八月,据礼,谓三年之丧二十七月,则此时已迁主于祢庙矣,以其新迁,故不曰「宣宫」,而曰「新宫」也。当时太庙称庙,群庙多称宫夫祢庙灾,神主在,是其神主并灾与否固不可知,总之为人子者不可不哭,哭而三日,情礼之至也。又檀弓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檀弓乃汉儒所作,正本此经为说。「先人之室」,即先人之宫,祢庙也,胡氏乃误认为先人生时所居之室,总之为儿童之见而已矣,奚足辨焉?

乙亥,葬宋文公。夏,公如晋。

朝也。

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

左氏谓「许恃楚而不事郑」,故伐之,非也。郑亦事楚,何为伐之哉?盖自隐十一年郑伯入许,许、郑世仇也,后楚人围许,许服于楚,郑虽屈服于楚,而终不能释憾于许也。然郑与许邻楚,必越许而后至郑,是郑当睦许以为外捍,今屡伐之,为计亦左矣。

公至自晋。秋,叔孙侨如帅师围棘。

棘,汶阳之邑也,不服取田,故围以师焉。

大雩。晋郄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

此赤狄之余种。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

此晋来要盟于鲁以拒楚,而假聘为名也。盟以拒楚者,以成公蜀之盟也。卫服于晋,故闻之亦使人来焉,鲁既盟晋,不得不盟卫矣,故丙午盟荀、丁未盟孙,盟不系以国,蒙上文也。

郑伐许。

一岁再伐许,甚郑也。或称「郑」,或称「郑伯」,无例。说见前。

四年春,宋公使华元来聘。

宋聘鲁始此。宋闻晋、卫聘鲁,故华元亦来。然不敢要盟,则上年卫之盟,藉晋之威可知矣。

三月壬申,郑伯坚卒。杞伯来朝。

为明年出叔姬,故来朝以诉。

夏四月申寅,臧孙许卒。公如晋。葬郑襄公。

二月而葬,何速也!

秋,公至自晋。冬,城郓。

文十二年,城诸及郓「城诸及郓」,二本原作「城及诸郓」,今据经文改。,彼东郓,此西郓也。杜氏谓「公欲叛晋,故城而为备」,非也,为备齐也。

郑伯伐许。

以丧伐,尤非礼也。称「伯」,无例。左氏谓晋救,未可信。许之从楚久矣,楚不救而晋救耶?

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

见出也。此杞叔姬即僖三十一年杞伯姬为其子桓公所求之妇也,至是四十四年,老矣,乃见出,何居?

仲孙蔑如宋。

报华元之聘。

夏,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谷。

季明德曰:「谷,晋地,非过晋之道,荀首至此,侨如往会焉。盖自战?以来,齐、晋未尝通好,至是晋欲求诸侯,故使荀首如齐以相讲,而侨如会之,则因齐好之成而定议焉,于是有虫牢之盟矣。」此说得之。

梁山崩。

山崩,大异也,不系以国,关乎天下云尔。

秋,大水。冬十有一月己酉,天王崩。

定王崩,简王立。

十有二月己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虫牢。

晋为是盟,齐、郑咸来。齐自晋文以来,从不与晋盟,则新得者也;郑则久服于楚,兹复从盟,亦旧背而新服者也,晋景公于是为得志矣。

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二月辛巳,立武宫。

「武宫」,武公之宫也。武公,伯禽五世孙,有武功,故谥武。武公亲尽,庙已祧矣,惟伯禽为始祖庙不祧,今鲁以尚武故特立武宫,亦如不祧之庙,以与伯禽埒,非礼也。汉人作明堂位,因附会武宫为武世室,既有武世室,因以伯禽祖庙为文世室而配之,道听涂说如此。

取鄟。

或曰国,或曰邾娄之邑。

卫孙良夫帅师侵宋。

宋、卫旧未有隙,且近有虫牢之盟,何为侵之?左氏谓晋命也,然则虫牢之盟,宋固未有所以服者耶?秋,鲁之侵宋盖亦如此。

夏六月,邾子来朝。公孙婴齐如晋。

左氏谓晋命使伐宋。

壬申,郑伯费卒。秋,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

鲁、宋自庄十年以后,并无交兵之事,观前后事迹,又皆式好无尤,此侵之,左氏亦谓「晋命也」,则鲁之畏晋甚矣。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郑从晋故。

冬,季孙行父如晋。

报侵宋之成。

晋栾书帅师救郑。

图伯者当如是矣。

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

「乃免牛」,则不郊可知,皋后书不郊者,以事间之,为犹三望起也。

吴伐郯。

吴始见经。先书「吴」,犹楚子之先书「荆」、书「楚」也。

夏五月,曹伯来朝。不郊,犹三望。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

去年楚伐郑,惟遣栾书救之,今大会诸侯共救之,晋势差振矣。复同盟马陵者,以虫牢之盟未尽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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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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