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礼经
仪礼注疏
82 万字 · 约 39 小时 15 分钟 · 55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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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作一”。
○释曰:云“肺不离者,寸刂之也”者,按《少仪》云:“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郑云:“提犹绝也。之不绝中央少者。”此即为食而举肺也。《少牢》云“举肺一,长终肺,祭肺三,皆切之”,是祭肺切,举肺不切。云“不言寸刂,寸刂则祭肺也”者,是兴祭肺同,其实举肺。云“祭离肺者,绝肺祭也”者,此郑解举肺将祭之时,绝末而祭之,与祭肺异也。凡举肺有二名:一名离肺,亦名举肺;祭肺亦名寸刂肺也。
宾兴受,坐祭。(於是云宾兴受坐祭,重牲也。宾亦每肺兴受,祭於豆祭。)
扌兑手,扌及上以四,辩扌需之,上之祭。(扌及以四,扌及其菜也。扌兑,拭也,拭以巾。)
[疏]“扌兑手”至“祭”。
○注“扌及以”至“以巾”。
○释曰:此云“上之祭”者,著其异於馀者,馀祭於上豆之,此别自祭。云“扌兑,拭也,拭以巾”者,案《内则》“左佩纷”,即佩巾,而云扌兑拭,拭手以巾,似不名巾者,本名者,以拭手为名,其实名巾,故郑举其实称也。此有四,而云“扌及上”,辩扌需则唯有一四,优宾,故用一四而已。《少牢》二祭神,故宜各有四也。
祭饮酒於上豆之。鱼、腊、酱、氵音不祭。(不祭者,非食物之盛者。)
[疏]“祭饮”至“不祭”。
○注“不祭”至“盛者”。
○释曰:此“不祭者”,以正在馔之内。以其有三牲之体,鱼、腊、氵音、酱非盛者,故不祭也。若入庶羞,则祭之,故下文云“士羞庶羞皆有大”,又云“辩取庶羞之大,兴一以授宾,宾受,兼壹祭之”,《少仪》云“祭无”,无诂为大鱼肉之脔,是亦祭之。
宰夫授公饭粱,公设之于氵音西。宾北面辞,坐迁之。(既告具矣,而又设此,殷勤之加也。迁之,迁而西之,以其东上也。)
[疏]“宰夫”至“迁之”。
○注“既告”至“上也”。
○释曰:自此尽“降出”,论设加馔粱与庶羞之事。云“迁之,迁而西之,以其东上也”,知粱东上者,下文“宰夫膳稻于粱西”,是以粱在东为上也。
公与宾皆复初位。(位,序内阶西。)
[疏]“公与宾皆复初位”。
○注“位序内阶西”。
○释曰:按上公设酱时,立于序内,宾立於阶西,此云“公与宾复初位”,故知公还在序内,宾还在阶西也。
宰夫膳稻于粱西。(膳犹进也。进稻粱者以。)
[疏]“宰夫”至“粱西”。
○注“膳犹”至“以”。
○释曰:知进稻以者,下记云“有盖幂”,郑注云:“稻粱将食乃设,去会於房,盖以幂。”上云设黍稷讫云“却会”,此稻粱不云却会者,先於房去之故也。
士羞庶羞,皆有大、盖,执豆如宰。(羞,进也。庶,众也。进众珍味可进者也。大,以肥美者特为脔,所以祭也。鱼或谓之无,无,大也。唯醢酱无大。如宰,如其进大羹氵音,右执镫,左执盖。)
[疏]“士羞”至“如宰”。
○注“羞进”至“执盖”。
○释曰:云“皆有大”者,中有二物三物之肉,兼有鱼也。云“鱼或谓之无,无,大也”者,或《有司彻》云“尸俎五鱼,侑主人皆一鱼,皆加无,祭于其上”是也。《少仪》云无祭也。云“唯醢酱无大”者,郑注《周礼醢人》作醢之法,“先膊乾其肉,乃後之,杂以粱麴及盐,渍以美酒,涂置<垂瓦>中,百日则成矣”。何大脔之有也?酱则醢也,亦无大脔也。
先者反之,由门入,升自西阶。(庶羞多,羞人不足,则相授於阶上,复出取也。)
[疏]“先者反之”。
○释曰:“反之”者,以其庶羞十六豆,羞人不足,故先至者,反取之。下文云“先者一人升,设於稻南”,其人不反,则此云先者反之,谓第二已下为先者也。
先者一人升,设于稻南簋西,容人。(簋西,黍稷西也。必言稻南者,明庶羞加,不与正豆并也。容人者,宾当从往来也。)
[疏]注“簋西”至“往来也”。
○释曰:“簋西,黍稷西也。必言稻南者”,以其黍稷西近北有稻,故庶羞设黍稷西南,南陈之,是稻粱与庶羞俱是加,故南北相继,而在黍稷正馔之西,是下不与正豆并也。云“容人者,宾当从往来也”者,下文宾“左拥粱,右执氵音以降,公辞;升,反奠于其所”,是宾往来也。
旁四列,西北上。(不统於正馔者,虽加,自是一礼,是所谓羹中别。)
[疏]“旁四列西北上”。
○注“不统”至“中别”。
○释曰:云“所谓羹中别”者,按《曲礼》云“左ゾ右”,彼云:“ゾ,骨体也。”此肉谓之羹,亦一也。ゾ为正馔,谓切肉,则庶羞云左ゾ右,则曰此正馔在东,庶羞在西,容人同,故谓所谓羹中别也。
乡以东熏、尧、牛炙。(乡、熏、尧,今时霍也。牛曰乡,羊曰熏,豕曰尧,皆香美之名也。古文乡香,熏作薰。)
炙南醢,以西牛、醢、牛旨。(先设醢,纟争之以次也。肉则谓旨为脍,然则脍用旨。今文旨作鳍。)
[疏]注“先设醢纟争之以次也”。
○释曰:此云“先设醢,纟争之次”,而《特牲》注云:“以有醢,不得纟争也。”与此“先设醢,纟争之以次”违者,大凡醢配是其正,而醢卑于。今牛羊豕皆在醢下者,直是纟争之次,非尊卑之列。《特牲》以一有醢,若纟争之,当醢在上,不成错,故不得纟争。《少牢》四豆,羊醢,故得纟争而错,与此同也。
旨南羊炙,以东羊、醢、豕炙。炙南醢,以西豕、芥酱、鱼脍。(芥酱,芥实酱也。《内则》曰:“脍,春用葱,秋用芥。”)众人腾羞者尽阶、不升堂,授,以盖降,出。(腾当作媵。媵,送也。授,授先者一人。)
赞者负东房,告备于公。(复告庶羞具者,以其异馔。)
[疏]“赞者”至“于公”。
○释曰:自此尽“兼壹祭之”,论赞告馔具,宾祭之事。
赞升宾。(以公命命宾升席。)
[疏]“赞升宾”。
○注“以公命命宾升席”。
○释曰:前设馔讫,赞者告具于公,公再拜揖食,此使赞升宾者,以其礼杀故也。是以上文正馔,公先拜,宾答拜,此宾先拜公,公答拜,为异也。
宾坐席末,取粱,即稻,祭于酱氵音。(即,就也。祭稻粱不於豆祭,祭加宜於加。)
[疏]注“即就”至“於加”。
○释曰:云“祭稻粱不於豆祭,祭加宜於加”者,按下文云“宾三饭以氵音酱”,注云:“每饭ヱ氵音,以肴扌需酱,食正馔也。三饭而止。”又云“不以氵音酱”,注云:“不复用正馔也。”则此氵音酱是正馔,而云“加”者,但氵音酱与粱皆是加,故公亲设之。下文为正馔而此云加者,为氵音酱虽是加,以在正馔之上,得与正馔为本,故名正馔,其实是正馔之加,故公亲设之也。
赞者北面坐,奠取庶羞之大,兴,一以授宾。宾受,兼壹祭之。(壹壹受之,而兼一祭之,庶羞轻也。自祭之於乡熏之,以异馔也。)
[疏]“赞者”至“祭之”。
○注“壹壹”至“馔也”。
○释曰:“壹壹受之,而兼一祭之,庶羞轻也”者,决上三牲之脯祭之。今此祭庶羞并之,故云“轻”也。云“自祭之於乡熏之,以异馔也”者,不云“於豆祭”,而云“於乡熏之”,以祭宜於加故也。
宾降拜,(拜庶羞。)
[疏]“宾降拜”。
○注“拜庶羞”。
○释曰:自此尽“鱼腊不与”,论宾正食受侑币,至於食终之事。
公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
宾北面自坐,左拥粱,右执氵音以降。(自坐,由两馔之也。拥,抱也。必取粱者,公所设也。以之降者,堂,尊处,欲食於阶下然也。)
公辞。宾西面坐奠于阶西,东面对,西面坐取之,栗阶升,北面反奠于其所,降辞公。(奠而後对,成其意也。降辞公,敬也。必辞公者,为其尊而亲临己食。侍食,赞者之事。)
[疏]注“奠而”至“之事”。
○释曰:云“成其意”者,谓成其食降阶下之意,故奠乃对。此决下文大夫相食,宾执粱与氵音之西序端,主人辞,宾反之而不奠也。
公许,宾升,公揖退于箱。(箱,东夹之前,俟事之处。)
[疏]注“箱东”至“之处”。
○释曰:按《尔雅》“有东西厢曰庙”,其来皆在序外故也。知是“俟事之处”者,正以此文“公揖退于厢”而俟宾食,即待事之处也。
摈者退,负东塾而立。(无事。)
宾坐,遂卷加席,公不辞。(赞者以告公,公听之,重来,优宾。)
[疏]“宾坐”至“不辞”。
○注“赞者”至“优宾”。
○释曰:知云“赞者以告公,公听之”者,公既在序外,宾食在户西,若不告公,公何以知之,明知赞者告公也。云“重来,优宾”者,若公来则劳宾,不来则宾不劳,故难重来,而不来则优饶宾也。
宾三饭以氵音酱。(每饭,ヱ氵音,以肴扌需酱,食正馔也。三饭而止,君子食不求饱。不言其肴,优宾。)
[疏]“宾三饭以氵音酱”。
○注“每饭”至“优宾”。
○释曰:云“每饭,ヱ氵音,以ゾ扌需酱”者,按《曲礼》:“三饭,主人延客食,然後辩ゾ。”郑注:“云先食,後食ゾ。ゾ尊。”此先食ゾ者,彼郑云大夫士与客燕食之法,其礼食宜放《公食大夫礼》。云若然,此为礼食,故先食ゾ;彼大夫士与客燕食,则先食,故不同。又按《昏礼》“同牢”云:“赞尔黍,授肺脊,皆食,以氵音酱,皆祭举食举也。”注云:“皆食黍也。以,用也,用者,谓ヱ氵音咂酱。”而不食ゾ者,此公食宾礼,解体折节,明食ゾ可知。彼豚解者皆不食,故彼不食ゾ也。是以彼又云“三饭卒食”,注:“同牢示亲,不主为食,起三饭而成礼也。”故不食ゾ也。但氵音言啜,淡故也。酱言扌需,ゾ故也。云“三饭而止。君子食不求饱”者,解三饭而止,故下宰夫进浆,是不求饱,故引《论语》学者“食不求饱”为证也。云“不言其ゾ,优宾”者,案《特牲》、《少牢》尸食时举ゾ,皆言次第,此不言者,任宾取之,是优宾也。
宰夫执觯浆饮与其丰以进。(此进漱也,非为卒食,为将有事,缘宾意欲自清。)
宾扌兑手,兴受。(受觯。)宰夫设其丰于稻西。(酒在东,浆在西,是所谓左酒右浆。)
[疏]“宰夫”至“稻西”。
○注“酒在”至“右浆”。
○释曰:云“酒在东,浆在西者”,案上饮酒,实于觯,宰夫设于豆东,是酒在东也。云浆在西者,即此经设於稻西是也。云“是所谓左酒右浆”者,按《曲礼》云“酒浆处右”,郑云:“此言若酒若浆耳,两有之,则左酒右浆。”云两有者,据此《公食》而言,左酒右浆也。
庭实设。(乘皮。)宾坐祭,遂饮,奠於丰上。(饮,漱。)
公受宰夫束帛以侑,西乡立。(束帛,十端帛也。侑犹劝也。主国君以为食宾,殷勤之意未至,复发币以劝之,欲用深安宾也。西乡立,序内位也。受束帛于序端。)
[疏]“公受”至“乡立”。
○注“束帛”至“序端”。
○释曰:云“西乡立,序内位也”者,按上文公设酱,“公立于序内西乡”,此经亦云西乡立,故知亦在序内位也。云“受束帛于序端者,按《大射礼》公凡受於序端,故每云公之所受者,皆约之受於序端。
宾降筵,北面。(以君将有命也。北面於阶上。)
[疏]“宾降筵北面”。
○注“以君”至“阶上”。
○释曰:云“以君将有命”者,谓有束帛侑食之命,故宾降筵北面,於西阶上以待主君之命。
摈者进相币。(为君释币辞於宾。)宾降辞币,升听命。(降辞币,主国君又命之,升,听命,释许辞。)
[疏]“宾降”至“听命”。
○注“降辞”至“许辞”。
○释曰:云“主国君又命之,升”,知者,约《聘礼》礼宾,“宾降辞币,公降一等辞,栗阶升,听命”是也。
降拜。(当拜受币。)公辞,宾升,再拜稽首,受币,当东楹,北面。(主国君南面授之,当东楹者,欲得君行一,臣行二也。)
退,西楹西,东面立。(俟主国君送币也。退不负序,以将降。)
[疏]“退西楹西东面立”。
○注“俟主”至“将降”。
○释曰:按《聘礼》“宾三退负序”,注云:“三退,三逡遁也。不言辟者,以执圭将进授之。”彼皆当楣再拜,故宾退负序。此亦为公拜送币,但在楹西耳,故宾在阶西,不负序,以将降故也。
公壹拜,宾降也,公再拜。(宾不敢俟成拜。)介逆出。(以宾事毕。)宾北面揖,执庭实以出。(揖执者,示亲受。)公降立。(俟宾反。)
上介受宾币,从者讶受皮。(从者,府史之属。讶,迎也。今文曰梧受。)
[疏]注“从者”至“梧受”。
○释曰:云“从者,府史之属”,知非士介者,此子男小聘,使大夫士介一人而已。介已受宾币,故知讶受者非士介,是府史之属也。
宾入门左,没ニ,北面再拜稽首。(便退则食礼未卒。不退则嫌,更入行拜,若欲从此退。)
[疏]“宾入”至“稽首”。
○注“便退”至“此退”。
○释曰:云“便退则食礼未卒。不退则嫌”者,此郑探解宾意。食礼自有常法,三饭之後当受侑币,更入以终食礼,故送庭实而後入。是以郑云便退则食礼未卒,解经“宾入”之意。云“不退则嫌”者,谓有贪食之嫌,解“再拜稽首”,将辞之意,是以“更入行拜若欲从此退”者,待公设辞留宾之意也。
公辞。(止其拜,使之卒食。)揖让如初,升。(如初入也。)
宾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拜,拜主国君之厚意。宾揖,介入复位。)
[疏]注“宾揖介入复位”。
○释曰:上文云“介逆出”,下更云“介逆出”,明知中介复入可知。但复入之节,当此宾入之时也。
宾降辞公如初。(将复食。)宾升,公揖退于箱。宾卒食会饭,三饮。(卒,已也。已食会饭,三漱浆也。会饭谓黍稷也。此食黍稷,则初时食稻粱。)
[疏]注“卒已也”至“稻粱”。
○释曰:知“会饭是黍稷”者,见上文云:“宰夫东面坐,启簋会,各於其西。”此云“食会饭”,故知会饭者是黍稷也。前宾三饭不云会,以其盛稻粱,以其稻粱无会,故郑云“此食黍稷,则初时食稻粱”矣。
不以酱氵音。(不复用正馔也。初时食加饭用正馔,此食正饭用庶羞,互相成也。後言氵音者,氵音或时後用。)
[疏]“不以酱氵音”。
○注“不复”至“後用”。
○释曰:云“初时食加饭用正馔,此食正饭用庶羞,互相成也”者,按上文“宾三饭以氵音酱”,注云:“每饭ヱ氵音,以ゾ扌需酱。”是正馔,稻粱是其加,此云“卒食会饭,三饮不以酱氵音”,郑意以庶羞黍稷是其正,庶羞是其加,互相成而已。言相成者,既非互文,直取馔食互相成而已。云“後言氵音者,氵音或时後用”者,前文宾三饭以氵音酱,先言氵音,後言酱,是先用氵音,此後言氵音,或容前三饭後用氵音也,故作文有先後也。
扌兑手,兴,北面坐取粱与酱以降,西面坐奠于阶西。(示亲彻也。不以出者,非所当得,又以己得侑币。)
[疏]注“示亲”至“侑币”。
○释曰:云“不以出者,非所当得,又以已得侑币”者,云不以出者,决《士昏礼》客取脯出以授从者。彼是已所当得,此非直已得侑币,下文“有司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是己所当得。郑不言三牲而言侑币者,据已得者而言之。
东面再拜稽首。(卒食拜也。不北面者,异於辞。)
[疏]“东面再拜稽首”。
○注“卒食”至“於辞”。
○释曰:云“卒食拜也,不北面”者,按上文宾受侑币出,“入门左,没ニ,北面再拜稽首”,其时辞欲退,公留之卒食,故决之。以其待公留,故北面。此卒食礼终,故东面。为意有异,故面位不同,是以郑云不北面者“异於辞”也。
公降,再拜。(答之也,不辞之使升堂,明礼有终。)介逆出,宾出。公逆于大门内,再拜。宾不顾。(初来揖让,而退不顾,退礼略也,示难进易退之义。摈者以宾不顾告公,公乃还也。)
[疏]“介逆”至“不顾”。
○注“初来”至“还也”。
○释曰:云“摈者以宾不顾告公,公乃还也”者,知摈者告公者,按经公送于大门内,公不见宾矣。而云宾不顾,明知摈者告公,公还入宴寝也。此摈者告宾不顾,即《论语》云:“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但彼据聘享讫,此据食礼讫,事虽不同,复命云宾不顾矣即不异。
有司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卷犹收也。无遗之辞也。三牲之俎,正馔尤尊,尽以归宾,尊之至。归俎者实于篚,它时有所释故。)
[疏]“有司”至“宾馆”。
○注“卷犹”至“释故”。
○释曰:云“归俎者实于篚”者,此食礼无斤俎,而言卷三牲之俎,不言用俎,唯云实于篚。按《士虞礼》亦无斤俎,尸举牲体皆盛於篚,吉凶虽不同,无斤俎是一,故知同用篚也。云“它时有所释故”者,解三牲之俎言卷,案《特牲》及《士虞》尸卒食,取俎归於尸三个,是有所释,此无所释,故称“卷”也。彼注云“释犹遗也”,遗者,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也。
鱼、腊不与。(以三牲之俎无所释故也。礼之有馀为施惠。不言肠胃、肤者,在鱼、腊下,不与可知也。古文与作豫。)
●卷二十六公食大夫礼第九
明日,宾朝服拜赐于朝。拜食与侑币,皆再拜稽首。(朝,谓大门外。)
[疏]“明日”至“稽首”。
○注“朝谓大门外”。
○释曰:自此尽“讶听之”,论宾拜谢主君之事。云“朝,谓大门外”者,以其经云拜赐于朝,无宾入之文,又《聘礼》以柩造朝,亦无丧入之,故皆言朝云云,朝谓大门外也。若然,案闵三年《左氏传》云:“季友将生,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於两社,为公室辅。”注:两社,“周社、亳社之间,朝廷执政所在”。但诸侯左宗庙,右社稷,在大门之内。则诸侯外朝不在大门内者,但外朝在大门外两社之,遥系外朝而言执政所在。又此《食礼》拜侑币,《聘礼》归饔饩,直言拜饔与饩,不拜束帛者,彼使人致之,故不拜。此食礼,君亲赐,不拜之。
讶听之。(受其言,入告出报也。此下大夫有士讶。)
[疏]“讶听之”。
○注“受其”至“士讶”。
○释曰:云“此下大夫有士讶”者,此篇是子男使下大夫小聘,又案《周礼掌讶》“大夫有士讶”,故云此下大夫有士讶也。
上大夫八豆、八簋、六、九俎,鱼腊皆二俎。(记公食上大夫,异於下大夫之数。豆加葵、菹、蜗、醢,四四为列,俎加鲜鱼、鲜腊,三三为列,无特。)
[疏]“上大夫”至“二俎”。
○注“记公”至“无特”。
○释曰:云“豆加葵、菹、蜗、醢”者,案《周礼醢人》朝事之豆,云韭菹、醢、昌本、麋、菁菹、鹿、茆菹、麇。案上文下大夫六豆用鹿,以下仍有茆菹、麇在。今上大夫八豆,不取茆菹、麇,而取馈食之豆葵菹、蜗醢者,郑以《特牲》、《少牢》参之,彼二篇俱以馈食为始,皆用《周礼》馈食之豆。《特牲》两豆用馈食葵菹、蜗醢。《少牢》四豆,二豆与《特牲》同,两豆用朝事之豆,韭菹、醢。注云:“韭菹、醢,朝事之豆也。”而馈食用之丰大夫礼,以此观之,故此《公食大夫》兼用馈食之豆,亦是丰大夫礼也。云“俎加鲜鱼、鲜腊”者,上文下大夫七俎,牛、羊、豕、鱼、腊、肠胃与肤,此云“九俎”,明加鲜鱼、鲜腊。云“无特”者,陈馔要方,上七俎者,东西两行为六俎,一俎在特,于俎东。此九俎为三行,故无特,虽无特,肤亦为下。
鱼、肠胃、伦肤,若九若十有一,下大夫则若七若九。(此以命数为差也。九谓再命者也,十一谓三命者也,七谓一命者也,九或上或下者,再命谓小国之卿,次国之大夫也。卿则曰上,大夫则曰下。大国之孤视子男。)
[疏]“鱼肠”至“若九”。
○注“此以”至“子男”。
○释曰:云“此以命数为差也”者,案《周礼典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则诸侯之臣分为三等: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与一命同。此经鱼、肠胃、伦肤亦分为三等,有十一,有九,有七。则十一当三命,九当再命,七当一命。若然,唯有上下二文者,以公侯伯之大夫与子男之卿同再命,卿爵尊为上,大夫爵卑为下。则上言若九者,子男之卿也,下言若九者,公侯伯大夫也,故郑云“卿则曰上,大夫则曰下”。云“大国之孤视子男”者,欲见此经唯见三命以下,案《周礼典命》大国之孤四命。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