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礼经
礼记正义
149 万字 · 约 71 小时 2 分钟 · 36 / 189
儒藏 · 礼经
149 万字 · 约 71 小时 2 分钟 · 36 / 189
会员可开白话
季子乃左袒其衣。案郑注《觐礼》云:“凡以礼事者左袒,若请罪待刑则右袒。”故《觐礼》云“乃右肉袒于庙门之东”,在丧亦是礼事,故《丧礼》直云“袒”,不云左右。今季子长子之丧而左袒者,季子达死生之命,云骨肉归复于土,不须哀戚,以自宽慰,故从吉礼也。左袒讫,乃右而围绕其封,兼且号哭而绕坟三匝也。号哭且言,曰,骨肉归复于土,此是命也。命,性也。言自然之性,当归复于土。言“归复”者,言人之骨肉,由食土物而生,今还入土,故云“归复”。若神魂之气,则游於地上,故云则无不之適也。言无所不之適,上或適於天,旁適四方,不可更及。再言之者,愍伤离决之意。
邾娄考公之丧,考公,隐公益之曾孙,考或为定。
○娄,力俱反,下同。徐君使容居来吊、含。吊且含。
○含,胡闇反,注及下同。曰:“寡君使容居坐含,进侯玉。”其使容居以含。欲亲含,非也。含不使贱者,君行则亲含,大夫归含耳。言侯玉者,时徐僣称王,自比天子。
○僣,子念反。有司曰:“诸侯之来辱敝邑者,易则易,于则于,易》于杂者,未之有也。”易谓臣礼,于谓君礼,杂者,容居以臣欲行君礼。徐自比天子,使大夫敌诸侯,有司拒之。
○易则易,并以豉反,下及注同。拒,本又作距。容居对曰:“容居闻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遗其祖。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於河,无所不用斯言也。容居,鲁人也。不敢忘其祖。”言我祖与今君於诸侯初如是,不闻义则服。驹王,徐先君僣号,容居,其子孙也。济,渡也,言西讨渡於河,广大其国,鲁,鲁钝也。言鲁钝者,欲自明不妄。
○顿,徒困反,本亦作钝。
[疏]“邾娄”至“其祖”。
○正义曰:此一节论徐之僣礼之事。
○邾娄考公之丧,徐君使大夫容居来吊且含。容居致其君命,云:寡君使容居亲坐行含,进侯玉於邾君。此是使致之辞也。
○“其使容居以含”者,此是记人录语,云其使容居奉玉以行含礼。邾人有司乃拒之曰,诸侯之来屈辱临於敝邑者,若是臣来,其礼简易者,则行臣之简易之礼。“于”谓广大。若君来,其礼广大者,则行君之广大之礼。“易于杂”者,谓应简易而为广大,实是臣而行君礼,是君臣杂乱者,未之有也,谓由来未有此礼。容居乃对邾之有司云:“容居闻之。”谓闻於旧日之言。云臣之事君,奉命出使,不敢忘其君之言。子孙事祖,当光扬先祖,亦不敢遗弃其先祖言。即不遗先祖之事也。
○“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於河”,言国土广大。
○“无所不用斯言也”者,“所”谓处所。斯,此也。谓我从先君驹王以来,於诸侯无一处不用此称王之言也。言我对诸侯恒称王也。容居恐邾人谓其虚诞,故云鲁钝之人,不解虚诈,唯知不敢忘其先祖。容居云此者,先祖实有此事不虚也。上云“不敢忘其君,不敢遗其祖”,下直云“不敢遗其祖”者,祖是久远,犹尚不遗忘,君见存,是不忘可悉,故不言也。其言先祖,即是不忘君。
○注“君行”至“天子”。
○正义曰:知“君行则亲含”者,上云“曹桓公卒于会,诸侯请含”是也。言“大夫归含”者,上《杂记》诸侯之丧,君使人吊含赠襚是也。云“言侯玉”者,徐自比於天子,以邾君为已之诸侯,言进侯氏以玉,故云“进侯玉”。案《春秋》昭三十年吴灭徐,此云“徐僣称王”者,灭而复兴,至春秋之后,僣号强大称王,犹楚灭陈、蔡后更兴。
○注“易谓”至“拒之”。
○正义曰:“易”是简易,故为臣礼易。既为臣礼,以对於“于”,故知“于”为君礼也。君礼谓之“于”者,“于”音近迂,迂是广大之义,故《论语》云:“子之迂也。”与此同也。“徐自比天子,使大夫敌诸侯”者,若诸侯使大夫亲含诸侯,则不可,若天子使大夫敌诸侯,则得亲含。徐欲自比天子,故有司拒之。
○注“言我”至“不妄”。
○正义曰:言我之先祖驹王与今日徐君称谓于诸侯,自初以来如是,称王非始今日。云“容居,其子孙也”者,以经云“不敢遗其祖”,即云“我先君驹王”,故知容居是驹王子孙。云“自明不妄”者,我若是晓利之人,或妄称先祖之善,自言鲁钝,似若无识,知言语朴实,故言“欲自明不妄”。凡实行含礼,未敛之前,以玉实口。士则主人亲含大夫以上即使人含若既敛已后至殡葬其有含者,亲自致璧於柩及殡上者,谓之亲含,若但致命,以璧授主人,主人受之,谓之不亲含。
子思之母死於卫,嫁母也,姓庶氏。赴於子思,子思哭於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於孔氏之庙乎?”门人,弟子也。嫁母与庙绝族。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遂哭於他室。
天子崩,三日,祝先服。祝佐含敛先病。
○祝,之六反。五日官长服。官长,大夫、士。七日,国中男女服。庶人。三日,天下服。诸侯之大夫。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为棺椁者斩之。虞人,掌山泽之官。百祀,畿内百县之祀也。以为棺椁,作棺椁也。斩,伐也。
○畿音祈。不至者,废其祀,刎其人。
○刎,勿粉反,徐亡粉反。
[疏]“天子”至“其人”。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崩,尊卑服杖及葬备椁材之事。“天子崩,三日,祝先服”者,祝,大祝商祝也。服,服杖也。是丧服之数,故呼杖为服。祝佐含敛先病,故先杖也。然云祝服,故子亦三日而杖也。
○“五日,官长服”者,大夫、士也,亦服杖也。病在祝后,故五日也。
○“七日,国中男女服”者,谓畿内民及庶人在官者服,谓齐衰三月而除之。必待七日者,天子七日而殡,殡后嗣王成服,故民得成服也。
○“三月天下服”者,谓诸侯之大夫为王繐衰,既葬而除之也。近者亦不待三月,今据远者为言耳。然四条皆云“服”,何以知其或杖服,或衰服?案《丧大记》云:“君之丧三日,子大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又《丧服四制》云:“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案如《大记》及《四制》,则知今云三日五日,是服杖明矣,其七日及三月者,唯服而已,无杖。《四制》云“七日授士杖”,此云五日士杖者,士若有地、德深者则五日,若无地、德薄则七日。崔氏云:“此据朝廷之士,《四制》是邑宰之士也。”
○“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为棺椁者斩之”,谓王殡后事也。“虞人”者,主山泽之官也。“百祀”者,王畿内诸臣采地之祀也。言“百”者,举其全数也。既殡,旬而布材,故虞人斩百祀之木可以为周棺之椁者送之也。必取祀木者,贺玚云:“君者德著幽显,若存,则人神均其庆,没,则灵祗等其衰伤也。”
齐大饥,黔敖为食於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蒙袂,不欲见人也。辑,敛也。敛屦,力惫不能屦也。贸贸,目不明之貌。
○饥,居宜反,《字林》九依反,本又作饥,同。黔,其廉反,徐渠严反。而食音嗣,下“奉食”同。袂,弥世反。辑,侧立反。贸,徐亡救反,又音茂,一音牟。敛,力检反,下同。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於斯也。”嗟来食,虽闵而呼之,非敬辞。
○奉,芳勇反。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从犹就也。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微犹无也。无与,止其狂狷之辞。
○与音馀,注同。狷音绢。
[疏]“齐大”至“可食”。
○正义曰:此一节论饥者狂狷之事。
○黔敖既见饿者而来,乃左奉其饭,右执其饮,见其饿者困,咨嗟愍之,故曰:嗟乎,来食!饿者闻其嗟已,无敬已之心,於是发怒,扬举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无礼之食,以至於斯。斯,此也,以至於此病困。怒而遂去。黔敖从逐其后,辞谢焉。饿者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者,微,无也;与,语助。言饿者无得如是与。初时无礼之嗟也,可怒之而去。其终有礼之谢也,可反回而食。曾子嫌其狂狷,故为此辞。狂者进取,一概之善,仰法夷齐耿介,狷者直申已意,不从无礼之为,而饿者有此二性,故止之。
邾娄定公之时,有弑其父者。定公,玃且也。鲁文十四年即位。
○有杀,本又作弑,同,式志反,下“臣杀”、“子杀”同。玃,俱缚反。且,子馀反。有司以告,公瞿然失席,曰:“是寡人之罪也。”民之无礼,教之罪。
○瞿,本又作惧,纪具反。曰:“寡人尝学断斯狱矣。臣弑君,凡在官者,杀无赦。子弑父,凡在宫者,杀无赦。言诸臣子孙无尊卑皆得杀之,其罪无赦。
○断,丁乱反。杀其人,坏其室,洿其宫而猪焉。明其大逆,不欲人复处之。猪,都也。南方谓都为猪。
○杀如字。坏音怪。洿音乌。<豕者>音诛。复,扶又反。盖君逾月而后举爵。”自贬损。
[疏]“邾娄”至“举爵”。
○正义曰:此一节论诛弑父之事。
○“曰寡”至“无赦”。
○定公既见有司告以人弑其父,乃言曰:寡人尝试学断此弑父之狱矣,臣之弑君,凡在官之人,无问贵贱,皆得杀此弑君之人,无得纵赦之也。子之弑父,凡在宫者,无问尊卑,皆得杀此弑父之人,不得纵赦之。此“在宫”字,诸本或为“在官”,恐与上“在官”相涉而误也。
○注“言诸”至“无赦”。
○正义曰:言“诸臣”,解“在官”者,言“子孙”,解“在宫”者。言此等之人,若见弑君弑父之人,无问尊卑,皆得杀之。谓理合得杀,若力所不能,亦不责也。故《春秋》崔杼弑庄公,而晏子不讨崔杼,而不责晏子。若力能讨而不讨,则责之。《春秋》董狐书赵盾云“子为正卿,亡不出竟,反不讨贼,书以弑君”是也。郑此云子孙无问尊卑,皆得杀之,则似父之弑祖,子得杀父。然子之於父,天性也,父虽不孝於祖,子不可不孝於父。今云“子”者,因“孙”而连言之,或容兄弟之子耳。除子以外,皆得杀其弑父之人。《异义》:“卫辄拒父,《公羊》以为孝子不以父命辞王父之命,许拒其父。《左氏》以为子而拒父,悖德逆伦,大恶也。”郑《驳异义》云:“以父子私恩言之,则伤仁恩。”则郑意以《公羊》所云,公义也;《左氏》所云,是私恩也。故知今子之报杀其父是伤仁恩也。若妻则得杀其弑父之夫,故《异义》云:“妻甲夫乙欧母,甲见乙欧母而杀乙。《公羊》说甲为姑讨夫,犹武王为天诛纣。”郑驳之云:“乙虽不孝,但欧之耳,杀之太甚。凡在宫者,未得杀之。杀之者,士官也。”知郑此言,欧母,妻不得杀之;若其杀母,妻得杀之。
○注“猪都”至“为猪”。
○正义曰:案孔注《尚书》云:“都谓所聚也。”此经云“洿其宫而猪焉”,谓掘洿其宫,使水之聚积焉,故云“猪,都也”。郑恐猪不得为都,故引南方之人谓都为猪,则“彭蠡既猪”,猪是水聚之名也。
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文子,赵武也。作室成,晋君献之,谓贺也。诸大夫亦发礼以往。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心讥其奢也。轮,轮囷,言高大。奂,言众多。
○奂音涣,本亦作焕。奂烂,言众多也。囷,起伦反。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祭祀、死丧、燕会於此足矣。言此者,欲防其后复为。文子曰:“武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京也。”北面再拜稽首。全要领者,免於刑诛也。晋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京盖字之误,当为原。
○要,一遥反,注及下注“要君”同。京音原,下同,下亦作“原”字。君子谓之善颂善祷。善颂,谓张老之言。善祷,谓文子之言。祷,求也。
○祷,丁老反,祈也。
[疏]“晋献”至“善祷”。
○正义曰:此一节论文子成室相祷颂之事,各随文解之。
○“晋献文子成室”者,“献”谓庆贺也。文子,晋卿赵武也。“成室”,谓文子作宫室成也。文子宫室成,晋咀荠贺也。
○“晋大夫发焉”者,发,礼也。晋君既贺,则朝廷大夫并发礼同从咀荠贺之。“张老曰:美哉轮焉”者,张老亦往庆之一大夫也。心讥文子宫室饰丽,故佯而美之也。“轮”谓轮囷高大也。《春秋外传》曰“赵文子为室,斫其椽而砻之,张老谏之”,是也。
○“美哉奂焉”者,“奂”谓其室奂烂众多也。既高又多文饰,故重美之。王云:“奂,言其文章之貌也。”
○“歌於斯”者,“歌”谓祭祀时奏乐也。斯,此也。张老前美其饰丽,后又防更造也,言此室可以祭祀歌乐也。然大夫祭无乐,而春秋时或有之也。
○“哭於斯”者,又言此室亦足居丧哭泣位也。
○“聚国族於斯”者,又言此室可以燕聚国宾及会宗族也。终始永足,切勿复更造作。
○“文子曰:武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者,武,文子名也。文子觉讥,故称名自陈,将自陈数前讥,具领述张老之言也。
○“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京也”者,领,颈也。古者罪重要斩,罪轻颈刑也。“先大夫”,谓文子父祖,以其世为大夫,故称父祖为“先大夫”也。九原,文子家世旧葬地也。文子述张老语竟,故说此自陈也。言若得保此宅以歌哭,终於馀年,不被罪讨,是完全要领,寿终而卒,以从先大夫葬於九原也。
○“北面再拜稽首”者,辞毕,乃稽首谢过受谏也。“北面”者,在堂礼也。故《乡饮酒礼》宾主皆北面拜。
○“君子谓之善颂、善祷”者,“君子”者,知礼之人也。见张老与文子皆能中礼,故善之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祷”者,求福以自辅也。张老因美而讥之,故为“善颂”。文子闻过即服而拜,故为“善祷”也。
○注“晋卿”至“为原”。
○正义曰:案《墓大夫》云:“令国民族葬。”注云:“族葬各从其亲。”是卿大夫墓地得同在一处。知“京”当为“原”者,案《韩诗外传》云:“晋赵武与叔向观於九原。”又《尔雅》云:“绝高为京,广平曰原。”非葬之处,原是坟墓之所,故为原也。
仲尼之畜狗死,畜狗,驯守。
○畜,许六反,又许又反。驯守,上音巡,下如字,又手又反。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弃也贫,无盖,於其封也,亦予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封当为窆。陷,谓没於土。
○贡,本亦作赣,音同。为埋,于伪反,下亡皆反,下并同。狗,古口反。封,彼剑反,出注。路马死,埋之以帷。路马,君所乘者。其他狗马,不能以帷盖。
季孙之母死,哀公吊焉。曾子与子贡吊焉,阍人为君在,弗内也。阍人,守门者。
○阍音昏。弗内,上如字,下音纳。曾子与子贡入於其厩而脩容焉。更庄饰。
○厩,久又反。子贡先入,阍人曰:“乡者已告矣。”既不敢止,以言下之。
○乡,许亮反,下户嫁反。曾子后入,阍人辟之。见两贤相随,弥益恭也。
○辟音避,下同。涉内霤,卿大夫皆辟位,公降一等而揖之。礼之。
○霤,力又反。君子言之曰:“尽饰之道,斯其行者远矣。”
[疏]“季孙”至“远矣”。
○正义曰:此一节论君子加服,人乃敬之事。
○“卿大”至“远矣”。
○二子既入涉至内霤,卿与大夫皆逡巡辟位,公於堂上降阶一等,揖而礼之。於时君子以二子盛饰备礼,遂美之云,凡人尽其容饰,则被崇礼。其尽饰道理,斯,此,此其施行可久远矣。所以可久远者,以二子初时不具衣服,则阍人拒之。二子退而脩容,阍人虽是愚鄙,犹知敬畏,明其不愚之人则敬畏可知。是其尽饰之道,行之可长远矣。案《丧大礼》君临大夫之丧,“君即位於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是辟位者盖少西,逡巡而东面,不当北面之位。然君在,大夫得斯为二子辟位者,卿大夫等见公将降,故先辟位。或可此公始入升堂之后,卿大夫犹庭中北面。“辟位”者,谓辟中庭之位,少近东耳。又吊有常服,而得特为尽饰者,谓更服新衣也。
阳门之介夫死,阳门,宋国门名。介夫,甲卫士。司城子罕入而哭之哀。宋以武公讳司空为司城。子罕,戴公子乐甫术之后乐喜也。
○罕,吁旱反。晋人之觇宋者,反报於晋侯曰:“阳门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而民说,殆不可伐也。”觇,闚视也。
○觇,敕廉反,下同。说音悦,下注同。闚,去规反。孔子闻之曰:“善哉觇国乎!善其知微。《诗》云:‘凡民有丧,扶服救之。’救犹助也。
○扶服,并如字,又上音蒲,下音蒲北反,本又作匍匐,音同。虽微晋而已,天下其孰能当之?微犹非也。
○当,丁郎反。
[疏]“阳门”至“当之”。
○正义曰:此一节论善觇国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宋以”至“喜也”。
○正义曰:“宋以武公讳司空”者,桓六年《左传》申繻之辞也。知有“司城”者,以春秋之时,唯宋有司城,无司空;又《冬官 考工记》“匠人营国”,是司空主营城郭,故知废司空为司城。服虔、杜预注传皆以为然。云“子罕,戴公子乐甫术之后”者,案《世本》:“戴公生乐甫术,术生石甫原绎,绎生夷甫倾,倾生东乡克,克生西乡士曹,曹生子罕喜。”是子罕为术之五世孙也。
○“殆不可伐也”者,言介夫匹庶之贱人,而子罕是国之卿相,以贵哭贱,感动民心,皆喜悦,与上共同死生。若有人伐,民必致死,故云“殆不可伐也”。殆,近也。不能正执,故云“殆不可伐”,为疑辞也。
○“《诗》云”至“当之”。
○引《诗 邶 谷风》之篇也。时有爱其新昏,弃其旧室,旧室恨之:我初来之时,为女尽力。所以尽力者,以凡人家死丧,邻里尚扶服尽力往救助之,况我於女夫家而何得不尽力?今此引《诗》断章云“凡民有丧”,则“阳门之介夫死”是也。在上扶服而救助之,则子罕哭之哀是也。
○“虽微晋而已”者,微,非也。言晋之强盛,犹不能当宋,虽非晋之强,天下更有强於晋者,谁能当之?言纵有强者,不能当宋。“而已”是助语句也。
鲁庄公之丧,既葬,而绖不入库门。时子般弑,庆父作乱,闵公不敢居丧,葬己,吉服而反。正君臣,欲以防遏之。微弱之至。
○般音斑。弑音试。遏,於葛反。士大夫既卒哭,麻不入。麻犹绖也。群臣毕虞卒哭,亦除丧也。闵公既吉服,不与虞卒哭。
○与音预。
[疏]“鲁庄”至“不入”。
○正义曰:此一节论礼变所由也。庄公,闵公父也。绖,葛绖也。诸侯弁绖葛而葬也。鲁之库门,天子之皋门也。庄公以三十二年薨,大子般立。十月已未,共仲使圉人荦贼子般於党氏,立闵公,庆父作乱。闵公时年八岁,不敢居丧三年,既葬竟,除凶服於外,吉服反,以正君臣,故绖不入库门也。所以至库门而去绖。
○注“时子”至“而反”。
○正义曰:案《春秋左氏传》:“庆父使圉人荦贼子般於党氏。”是子般弑、庆父作乱之事也。云“闵公不敢居丧”者,闵公是庄公之子,夫人哀姜之娣叔姜所生,以葬毕即除服,故云“不敢居丧”。经云“绖不入”者,谓葛绖,故前文云:“天子诸侯葛绖带而葬。”所以云“不入库门”者,以鲁有三门库、雉、路,库门最在外,以从外来,故“绖不入库门”。绖既不入,衰亦不入可知也。
○注“麻犹”至“卒哭”。
○正义曰:经云“大夫既卒哭,麻不入”,上云“绖不入”,故云“麻犹绖也”。其实上是君身,绖用葛,士大夫是臣,故绖用麻也。云:“群臣毕虞卒哭,亦除丧也”者,亦闵公也。闵公葬而除丧,今群臣卒哭乃除丧者,以闵公既葬,须即位正君臣,故既葬而除,群臣须行虞卒哭之际,故卒哭乃除之。云“闵公既吉服,不与虞卒哭”者,按《论语》云“羔裘玄冠,不以吊”,虞卒哭并是凶事,闵公既服吉服,故不与也。此云“麻不入”者,承上“库门”,亦谓不入库门也,谓卒哭已后,麻不复入。按《丧服》注“卿大夫既虞、士卒哭而受服”,则既虞服葛。此卒哭之麻不入者,皇氏云:“时祸乱迫蹙,君既服吉服,故士大夫既虞不复受服,至卒哭总除。”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沐,治也。
○壤,如丈反。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於音也。”木,椁材也。讬,寄也,谓叩木以作音。
○材音才。歌曰:“貍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说人辞也。
○貍,力知反。女如字,徐音汝。卷音权,本又作拳。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佯不知。
○佯音羊。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已犹止也。
○从,才用反。以、已并音以。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
[疏]“孔子”至“故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孔子无大故不遗故旧之事。
○原壤登椁材而言曰:久矣,予之不讬於音也。讬,寄也,谓我遭丧母以来,日月久矣。我不得讬寄此木以为音声,於是乎叩木作音,口为歌。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