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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语录

张子正蒙注

12 万字 · 约 5 小时 46 分钟 · 14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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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俱顺。人心之和平,公心之和平化之也。

《甫田》“岁取十千”,一成之田九万亩。

九万亩,百井也。按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地方八里,旁加一里为成,止六十五井,五万八千五百亩,此云“九万亩”未详。

公取十千亩,九一之法也。

后稷之生,当在尧舜之中年,

舜摄政而使稷教稼穑,已强仕矣,此云“中年”,未详。

而《诗》云“上帝不宁”,疑在尧时高辛子孙为二王后,而诗人称帝尔。

此谓上帝为天子之称,疑者,未定之辞。实则稷盖帝挚之子,生于诸侯废挚、尧即位之初。挚,尧兄也,兄废弟立,未尝改姓易服,不得称“二王后”。此说未安。

《唐棣》,枝类棘枝,随节屈曲,

未详。

其华一偏一反,

向外生者偏,内出者反。

左右相矫,因得全体均正。偏,喻管、蔡失道,反,喻周公诛殛。言我岂不思兄弟之爱,以权宜合义,主在远者尔。

所系者家国之大。

唐棣本文王之诗,

以“唐棣”为“棠棣”,又云“文王作”,盖误。

此一章周公制作,序己情而加之,

谓周公增此一章。

仲尼以不必常存而去之。

汉注合上“可与共学”为一章,以偏反之反为反经合权之比,而张子因之,义多未顺。张子之学主于心得,于博学详说之功多所简忽,若此类是也。

日出而阴升自西,日迎而会之,雨之候也,

日自东而西,微雨自西而东,与日柑会合,阴阳和则雨。

喻昏姻之得礼者也;

阳迎阴,男下女,以崇廉节也。

日西矣而阴生于东,

日已去而阴逐其后,日无会阴之心,阴强奔随之,雨终不成。

喻昏姻之失道者也。

“朝隮于西,崇朝其雨”,正而和也;“螮蝀在东,则人莫敢指”,不正之气也。张子此说为长。朱子谓虹蜺天之淫气,不知微雨漾日光而成虹,人见之然尔,非实有虹也。言虹饮于井者,野人之说。

鹤鸣而子和,言出之善者与!

善则物必应。

鹤鸣鱼潜,畏声闻之不臧者与!

鹤鸣而声闻于天,鱼潜而或在渚,不善则不可掩也。故必善其鸣而慎其潜,乃以得臧。取喻同而义异,《易》以言好仁之益,《诗》以示恶不仁之警。

“歍彼晨风,郁彼北林”,晨风虽鸷击之鸟,犹时得退而依深林而止也。

兴劳人之不得息。

《渐渐之石》言“有豕白蹢,烝涉波矣”。豕之负涂曳泥,其常性也;今豕足皆白,众与涉波而去,水患之多为可知也。

水患多则征人劳。

“君子所贵乎道者三”,犹“王天下有三重焉”,言也,动也,行也。

君子所贵乎道,求之身而已;言、行、动皆本诸身之道,立其本而中和致,乃可以制礼作乐。若读数文章稽于众,习之者能赞之,犹笾豆之事,任之有司可也。故道以反经为大。

耇造德降,则民诚和而凤可致;故鸣鸟闻,所以为和气之应也。“诚”,当作“諴”

天地人物之气,其原一也。民和则天和不干,天和则物效其和,德施普降,和气达于万民,而物应之不爽矣。

九畴次叙:民资以生,莫先天材,故首曰五行;

畴,事也;九事皆帝王临民之大法。五行者,非天化之止于此,亦非天之秩分五者而不相为通,特以民生所资,厚生利用,需此五者,故炎上、润下、曲直、从革、稼穑及五味,皆就人所资用者言之。五行,天产之才以养民,而善用之者君道也;五事,天命之性以明民,而善用之者君德也;皆切乎民事而言,故曰范,曰畴。汉以后儒者不察,杂引术数家言,分配支离,皆不明于《洪范》之旨;而医卜星命之流,因缘附会以生克休王之鄙说。张子决言其为资生之材以辟邪说,韪矣。

君天下必先正己,故次五事;

正己而后可正人,践形尽性,所以正己。

己正然后邦得而治,故次八政;

八政以节宣五行而立为常典。

政不时举必昏,故次五纪;

合于天乃顺于人。

五纪明然后时措得中,故次建皇极;

极建则随时以处中。

求大中不可不知权,故次三德;

刚柔正直,各适其宜,权也。

权必有疑,故次稽疑;循常而行,人谋定则可不待卜筮,行权有疑,而后决之以鬼谋。

可征然后疑决,故次庶征;卜筮隐而天象显。

福极征,然后可不劳而治,故九以向劝终焉。刑赏合天则大法行,而非徒恃法也。

五为数中,故皇极处之;权过中而合义者也,故三德处六。次叙之说,亦理之一端。以洛书证之,抑有不尽然者,读者不必泥也。

“亲亲尊尊”。周道也。

又曰“亲亲尊贤”。周公治鲁之道。

义虽各施,然而亲均则尊其尊,尊均则亲其亲为可矣。亲尊互酌而重者见矣。

若亲均尊均,则齿不可以不先,此施于有亲者不疑。昭穆亦序齿之推也。

若尊贤之等,则于亲之杀,必权而后行。贤均则以亲疏尊卑为等。

急亲贤为尧、舜之道,亲贤,谓亲而贤者。

然则亲之贤先得之于疏之贤者为必然。先得,急之也;谓先举而尊之。

尧明俊德于九族而九族睦,明,显也;表而尊之,则人皆喻于为善之荣。

章俊德于百姓而万邦协,黎民雍;九族之贤既举而后举庶士。百姓,谓百官赐族姓者。

皋陶亦以惇叙九族、庶明励翼为迩可远之道;庶明,庶士之贤者。迩可远,谓即迩以及远。

则九族勉敬之人固先明之,然后远者可次叙而及。周道以亲亲为本,一尧、舜之道也。

《大学》谓“克明俊德”为自明其德,不若孔氏之注愈。

义民,安分之良民而已;仅免于恶而不足与为善。

俊民,俊德之民也。俊,大也;德大则所施亦大。

官能则准牧无义民,乡党自好者,可使安于野而不可使在官。

治昏则俊民用散。

取小善而弃大德,昏主之所以坏风俗也;虽圣世不能无乡原,惟置而不用,则不足以贼德。

五言乐语,歌咏五德之言也。

乐语,所歌之文词。

“卜不习吉”,言卜官将占,先决问人心,有疑乃卜,无疑则否。

理显于明而故索之幽,徒乱德而已。

“朕志无疑,人谋佥同”。故无所用卜;鬼神必依,龟筮必从。

幽明无二理。

故不必卜筮,玩习其吉以渎神也。

谋已决而欲得吉占,玩神以自快而已。

衍忒未分,有悔吝之防,此卜筮之所由作也。

衍忒,数之过也。事非常而过于常数,为之则悔,不为则吝,故卜筮以决之。若吉凶之数适如其理,则受人之天下而不辞,蹈白刃而不避,何卜筮之有!卜筮者,所以审在己之悔吝,而非为吉凶也。

王禘篇

此篇略释《三礼》之义,皆礼之大者,先王所以顺天之秩叙而精其义者也。张子之学以立礼为本,而言礼则辨其大而遗其细。盖大经有一定之理,而恭敬、撙节、退让之宜,则存乎人之随时以处中,而不在乎度数之察也。

“礼不王不禘”,则知诸侯岁阙一祭为不禘明矣。

谓夏、商春礿夏禘,即于夏季时享行大禘,诸侯不禘,则夏不祭。

至周以祠为春,以禴为夏,宗庙岁六享,则二享四祭为六矣。

二享:禘、祫;四祭:祠、禴、尝、烝。

诸侯不禘,其四享与!

四时之祭阙其一,合祫而四。周制,诸侯各以其方助祭天子,故其时不行宗庙之祭。

夏、商诸侯,夏特一祫,《王制》谓“礿则不禘,禘则不尝”,假其名以见时祀之数尔;作《记》者不知文之害意,过矣。

《王制》盖谓诸侯祠则不礿,礿则不尝,亦言阙一祭尔。假夏、商时享之名谓礿为禘,于文未审,恐读者不察,且疑诸侯之亦禘,害于礼矣。夏、商诸侯,夏时天子大禘之时而祫祭,非禘也。作《记》者,汉文帝博士。

禘于夏、周当是“商”字之讹为春夏,尝于夏、商为秋冬,作《记》者交举,以二气对互而言尔。言禘以该礿,言尝以该烝,《礼记》专言禘尝者,以阴阳二气之变,故于夏秋之交相对而言,略春冬而举夏秋,要以夏、商之礼为名;若周,则禘在时享之外。

享尝云者,享为追享朝享,禘亦其一尔。

所自出之帝远矣,故云追享。朝享者,诸侯觐王亦有享礼,以下奉上之通词,故禘亦可云享。

尝以配享,亦对举秋冬而言也。夏、商以禘为时祭,知追事之必在夏也。

谓夏、商因夏之时祭而行大禘,故以与尝对举,尝言秋冬,享言春夏。

然则夏、商天子,岁乃五享,

谓五祭。

禘列四祭,并祫而五也。

以不王不禘,禘为大享,故知夏禘之外不更别行时祭。

周改禘为禴,

则天子享六,禘祫给二祭,于四祭外别举之。

诸侯不禘,祫而不禘。

又岁阙一祭,则亦四而已矣。《王制》所谓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既以禘为时祭,则祫可同时而举。自注:礿以物薄,而犆尝从旧

祫禘云者,据夏、商而言;祫禘、祫尝、祫烝,谓随三时可并行祫祭。

诸侯礿犆,自注:如天子禘一犆一祫,言于夏禘之时正为一祭,

不祫也。

特一祫而已。

祫随秋冬行之。

然则不王不禘,又著见于此矣。

大禘不得言犆言祫;诸侯之言禘,非禘也,孟夏时享之名也。

又云尝祫烝祫,则尝蒸且祫无疑矣。

秋尝冬烝,可于一时并行,祫祭实止一祫也。

若周制亦当阙一时之祭,则当云诸侯祠则不禴,禴则不尝。

以夏、商之礼言,故云禘。若以周制言之,则当云祠禴,不当云礿禘;作《记》者杂用三代之文,故害于意。反复释此,所以申明不王不禘之大义。

庶子不祭祖,自注:不止言王考而已

大夫三庙而上,皆有祖庙祀始受命者。

明其宗也;自注:明宗子当祭也

庶子即为大夫,不得专立祖庙,后世乃可祖之;若宗子,则虽不为大夫,亦必祭祖。

不祭祢,自注:以父为亲之极甚者,故又发此文

上庶子对继祖之宗子而言,此庶子兼对继祢之宗子而言。苟为庶子,则祢且不祭,况祖乎!明其宗也。

唯继祢之宗子乃得祭祢;庶子贵,以其牲就宗子而行事。

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自注:此以服言,不以祭言,故又发此义

凡庶子皆不继祖,即有继祢者,亦不为其长子斩,况继祢者虽嫡长,但继己而已,非祖祢之继,义不得伸。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注:“不祭殇者,父之庶”,注,郑氏注也。不继祢之庶子,不继己之殇。

盖以殇未足语世数,特以己不祭祢,故不祭之。

此释郑注,言殇非父之適孙,不足列世数。己既非继祢之宗,则殇卑贱不得祭。

“不祭无后者,祖之庶也”,

二句,郑氏注文。于祖为庶孙,虽于祢为適子,可以祭殇,而不可以祭诸父昆弟之无后者。

虽无后,以其成人备世数,当祔祖以祭之,己不祭祖,故不得而祭之也。

释郑注,言己不敢入祖庙而祭,则共其祭物而宗子主焉,己不祭也。

“祖庶之殇则自祭之也”,

二句郑氏注文。己为祖庶,于祢为适,则可祭己之适殇。

言庶孙则得祭其子之殇者,以己为其祖矣,无所祔之也。

释郑注,言庶子,祖之庶也。己之殇,己之適长殇,己为其祖者,己可祭祢为殇之祖矣。无所祔,言不须祔于己之祖庙。

“凡所祭殇者唯適子”,郑氏注文。此適子,谓殇。

此据《礼》天子下祭殇五,皆適子適孙之类。故知凡殇非適不得特祭,惟从祖祔食。

释郑注,言必有承祖世爵之贵乃特祭之,其他则难世数,必祔食乃祭。

“无后者,谓诸父昆弟”,

郑氏注文。

殇与无后者如祖庙在小宗之家,祭之如在大宗。自注:见《曾子问》注

此引伸郑注而言。祖庙在小宗之家,谓大夫更立祖庙别为一宗者。如在大宗,即祔于小宗家之庙,不必合于大宗,从祖而已。

殷而上七庙,自祖考而下五,并远庙为祧者二,

据《王制》而言。

无不迁之太祖庙。至周有不毁之祖,

谓后稷。

则三昭三穆,四为亲庙,二为文、武二世室,并始祖而七。

谓周之亲庙止于四世,五世则祧。

诸侯无二祧,

谓世室。

故五。

四亲庙,与始封之君而五。

大夫无不迁之祖,则一昭一穆,

父与王父。

与祖考而三,

祖考,谓曾祖。大夫不世官,祀之三世而止。

故以祖考通谓为太祖。

名为太祖,实祖考也;以西向之尊,故称太祖。

若祫,则请于其君,并高祖干祫之。自注:干祫之,不当祫而特祫之也

并,合也;干,求也。大夫不得合祭,贵大夫请于君而得行合食之礼。

孔注“王制谓周制”,亦粗及之而不详尔。

孔注,孔颖达疏。《王制》所云,非周制也。天子诸侯亲庙各四,所谓五世而斩也。然二昭二穆必于四世,胡氏谓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皆为一世,则有兄弟踵立,如齐桓公四子皆为君,则不得祀其祖;且兄弟为昭穆而昭穆乱,其说非也。人君无子,则早立继嗣,必以其昭穆,其未立者,非如汉之冲、质,君道未成,则自私而轻宗庙,当以无后祔食之例祔于祖庙,而不入世数。可知虽天子诸侯无后,亦不得特立庙也。

“铺筵设同几”,疑左右几一云。

享祖考以妣合食则设同几。言同者,以别于左右各一几也。疑者,释其疑之谓。

交鬼神异于人,故夫妇而同几。

人道则夫妇有别,交祖考者以神道,神则阴阳合德而资生,孝子慈孙以其精意感神于漠,即己之志气而神在焉。己为考妣合一之身,不得有阴阳男女之异,鬼神无嫌,不必别也。

求之或于室,或于祊也。

于室者,正祭;于祊,绎祭也。一神而求之多方,神无定在也。夫妇同几而不嫌于同,一神两求而不嫌于异,知分合聚散之理,然后知礼之精义而入神。

祭社稷五祀百神者,以百神之功报天之德尔。

百神,皆天之神所分著者也,随所著而报之。天德无方体,唯天子飨帝然。抑分而使人各效其报,以不忘资始之德。

故以天事鬼神,事之至也,理之尽也。

事鬼神而归本于天,乃穷理以尽人事之至。淫祀者以鬼事鬼,不当于礼,其黩甚矣。

“天子因生以赐姓,诸侯以字为谥”当是“氏”字之讹,盖以尊统上、卑统下之义。

天子赐诸侯之姓,推原其所自生,故鲁、卫同于姬,齐、纪同于姜,本所自出之帝,统于一尊,所以尊诸侯而上之。诸侯赐大夫之氏,因王父之字为氏,不得上统于始祖,分族命氏,以明其所自出之卑。君臣之分,于斯著矣。

“天子因生以赐姓”,难以命于下之人,亦尊统上之道也。

下之人,同姓之大夫也。天子命其大夫之氏,亦必分而各使为氏,与侯国同。天子之大夫视侯,然唯诸侯则因生赐姓,而大夫否,尊统于上不得及下也。子男虽卑,君道也;天子之大夫虽贵,臣道也。

此章旧分为二,今合之。

据《玉藻》,疑天子听朔于明堂,诸侯则于太庙,就藏朔之处告祖而行。

听朔,颁朔也。诸侯奉朔藏于太庙,每月告祖而行。胡氏曰:“月,王月也。王者赞天敷治,自己制之,诸侯不敢自专,待命于尊亲。”

受命祖庙,作龟祢宫,次序之宜。

此师行之礼,受命宜于尊者,卜吉宜于亲者。

公之士及大夫之众臣为“众臣”,公之卿大夫、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为“贵臣”。

公之士,公之众有司也;大夫之众臣仕于大夫为群有司,非室老,又非宰邑者也。卿、大夫,公之贵臣;室老、邑宰,大夫之贵臣。

上言“公士”,所以别士于公者也;

此释丧礼之文。别士于公,与士于家者也。士于家,更不在公室众臣之列,愈贱而服愈降。

下言“室老士”,所以别士于家者也。

别士于家者,于公之士也,公之士不为大夫服。

众臣杖不以杖即位,疑义与庶子同。

分卑则不得伸其哀。

“適士”,疑诸侯荐于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

诸侯所荐,仕于天子而受三命为士者,与诸侯之士有功而王命之者,皆曰適士。適士,对庶士之称。

盖三命方受位天子之朝,于王朝有班位。

一命再命受职受服者,疑官长自辟除,未有位于王朝,故谓之“官师”而已。

官长,六官之长,诸侯自命者亦如之。

“小事则专达”,盖得自达于其君,不俟闻于长者,礼所谓“达官”者也。

引《周礼》以证《礼记》达官之义。

所谓“达官之长”者,得自达之长也;

官皆统于六官为之长,而达官又各有长,如今制钦天监行人司遥属礼部,而监正司正又为之长。

所谓“官师”者,次其长者也。然则达官之长必三命而上者,官师则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则一命为可知。

《周礼》“小事则专达”,天子之官也。诸侯亦有达官之长,故以《周礼》推之,知其亦有专达之官,而有长有贰,长上士,贰则中、下士,故达官之长,于诸侯为贵臣。

“赐官”,使臣其属也。自注:若卿大夫以室老士为贵臣,未赐官则不得臣其士也

明非但诸侯得有其臣,卿大夫既赐官,亦得臣其室老士。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

女子许嫁,教之三月。

则知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亲之,如家人焉。

女子既然,则男子可知。诸侯绝期,而云有服者,以士礼推之,五世内服属也。

“下而饮”者,不胜者自下堂而受饮也。其争也,争为谦让而已。

自安于不能,让道也。

君子之射,以中为胜,不必以贯革为胜。侯以布,鹄以革,其不贯革而坠于地者,中鹄为可知矣。

鹄,栖皮于布,侯之中也。布易贯,革难贯,至革而坠,中可知矣。

此“为力不同科”之一也。

有力则贯,无力则否,先王因材取人而不求备,于《射礼》见其一。

“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

伤,哭也。

畏、厌、溺可伤尤甚,故特致哀死者,

畏,兵死;厌,木石厌死;溺,没水死。

不吊生者以异之。

虽知生亦不吊,盖哀致于死者,则不暇及于生者。而致其亲之死于畏、厌、溺,则不孝慈矣,虽与相知,绝之可也。为君父战而死者,非畏也,不在不吊之科。

且“如何不淑”之词,无所施焉。

有故而死,无容问之。此旧注文,申释之以明情与文之必称。

“博依善依”,永而歌乐之也;

习其音调也。

“杂服”,杂习于制数服近之文也。

近,犹习也。音调文仪,非礼乐之至,然器由道设,舍器而无以见道。

《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

大要,谓褒贬寓刑赏之权。

故曰:“知我者其唯《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

胡氏之说备矣。

“苗而不秀者”与下“不足畏也”为一说。

一说,犹言一章。

张子正蒙注卷八终

张子正蒙注卷九

乾称篇上

此篇张子书于四牖示学者,题曰订顽;伊川程子以启争为疑,改曰西铭。龟山杨氏疑其有体无用,近于墨氏,程子为辨明其理一分殊之义,论之详矣。抑考君子之道,自汉以后,皆涉猎故迹,而不知圣学为人道之本。然濂溪周子首为《太极图说》以究天人合一之原,所以明夫人之生也,皆天命流行之实,而以其神化之粹精为性,乃以为日用事物当然之理,无非阴阳变化自然之秩叙,有不可违。然所疑者,自太极分为两仪,运为五行,而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皆乾、坤之大德,资生资始;则人皆天地之生,而父母特其所禅之几。则人可以不父其父而父天,不母其母而母地,与《六经》《语》《孟》之言相为蹠盭,而与释氏真如缘起之说虽异而同。则濂溪之旨,必有为推本天亲合一者,而后可以合乎人心、顺乎天理而无敝;故张子此篇不容不作,而程子一本之说,诚得其立言之奥而释学者之疑。窃尝沉潜体玩而见其立义之精。其曰“乾称父,坤称母”,初不曰“天吾父,地吾母”也。从其大者而言之,则乾坤为父母,人物之胥生,生于天地之德也固然矣;从其切者而言之,则别无所谓乾,父即生我之乾,别无所谓坤,母即成我之坤;惟生我者其德统天以流形,故称之曰父,惟成我者其德顺天而厚载,故称之曰母。故《书》曰“唯天地万物父母”,统万物而言之也;《诗》曰:“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德者,健顺之德,则就人之生而切言之也。尽敬以事父,则可以事天者在是;尽爱以事母,则可以事地者在是;守身以事亲,则所以存心养性而事天者在是;推仁孝而有兄弟之恩、夫妇之义、君臣之道、朋友之交,则所以体天地而仁民爱物者在是。人之与天,理气一也;而继之以善,成之以性者,父母之生我,使我有形色以具天性者也。理在气之中,而气为父母之所自分,则即父母而溯之,其德通于天地也,无有间矣。若舍父母而亲天地,虽极其心以扩大而企及之,而非有恻怛不容已之心动于所不可昧。是故于父而知乾元之大也,于母而知坤元之至也,此其诚之必几,禽兽且有觉焉,而况于人乎!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乾、坤之谓也;又曰“继之者善,成之者性”,谁继天而善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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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语录精选 “道”论 白沙在《论前辈言铢视轩冕尘视金玉》中或曰,道可状乎?曰,不可。此理妙不可言,道至于可言,则已涉乎粗迹矣。何以知之?曰,以吾知之。吾或有得焉,心得而存之,口不得而言之,比试言之,则已非吾所存矣。故凡有得而可言,皆不足以得言。 曰,道不可以状,亦可以物乎?曰,不可。物囿于形,道通于物,有目者不得见。何以言之?曰,天得之为天,地得之为地,人得之为人。状之以天则遗地,状之以地则遗人,物不足状也。 《与林郡博(其六)》叙述:此理干涉至大,无内外,无终始,无一处不到,无一息不运。……得此把柄入手,更有何事。往古来今,四方上下,都一齐穿纽,一齐
北溪字义
北溪字义 宋 陈淳撰 道德性命之蕴,阴阳鬼神之秘,固非初学所当骤窥。苟不先析其名义,发其旨趣,使之有所乡望,则终日汩没于文字,有白首不知其原者矣。诸老先生虽虑学者居下而窥高,然其所以极本穷原,发挥蕴奥以示人者,亦未尝有隐也。然皆随叩而应,或得其一二,而无以会其大全,学者病焉。临漳北溪陈君淳,从文公先生二十余年,得于亲炙,退加研泳,合周、程、张、朱之论而为此书,凡二十有五门,决择精确,贯串浃洽,吾党下学工夫已到,得此书而玩味焉,则上达由斯而进矣。学者往往未见。温陵诸葛珏来莆,一目是书,恨见之晚。归,谋之永嘉赵崇端,锲板以惠同志,俾莆田陈宓为之序云。 大学中
辨惑编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一 辨惑编 儒家类 提要 (臣)等谨案辨惑编四卷附录一卷元谢应芳撰应芳有思贤录己著录是编作于至正中因吴俗信鬼神多拘忌乃引古人事迹及先儒议论一一条析而辨之其目凡十五一曰死生二曰疫疠三曰鬼神四曰祭祀五曰淫祀六曰妖怪七曰巫觋八曰卜筮九曰治丧十曰择塟十一曰相法十二曰禄命十三曰方位十四曰时日十五曰异端末一卷附录书及杂着八篇皆力辟俗见龂然据理以争与是编相发明者也昔宋储泳作袪疑说原本久佚惟左圭百川学海中载其节本应芳此书持论虽似乎浅近而能因风俗而药之用以开导愚迷其有益于劝戒与泳书相等而持论较泳尤正大正不得以平易忽之曹安谰言长语曰陵谢子兰取圣贤问荅之词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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