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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圣济总录

207 万字 · 约 98 小时 42 分钟 · 13 / 270

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纪,气化之常也。不能无变,变不可以常拘,推考其要,或因本标不同,谓太阳为寒,阳明为燥,少阳为火,太阴为湿,少阴为热,厥阴为风,所谓本也。本之下,为中之见,见之下,为气之标,太阳之中见少阴时,或为暄,太阴之中见阳明时,或为燥,以至燥湿相交,暄寒相应,风火相值,其本标不同有如此者,或因积数之差,若春温夏暑秋凉冬寒,时令之常也。或春夏秋冬各差其分,应在四维后,皆三十度有奇,其积数之差有如此者,或因有胜有复,谓六气之化,行各有次,止各有位,随六节以观其应,或至而太过者,六气之胜也。若有非常之气,应在岁半之前者,名为岁气淫胜,应在岁半之后者,名为六气来复,其胜复有如此者,或因气位相胜,谓天有常政,地有常令,应各有时,当其时各以其化来报,至而甚者客胜也。若临在反胜之位,则司岁之气,不得其应,是为主胜,其气位相胜有如此者,或因气运之郁,谓气运各有所制,屈而不伸也。天气胜运,则运化郁,运胜在泉,则地气郁,或六气临胜己之位,则六气亦郁,凡有所郁,则进退升降,皆不能也。其气郁有如此者,或因郁而必发,谓五气之郁乘时而发也。木发则飘骤,其应无时,火发则曛昧,应在四气,土发则昏溃,应在长夏,金发而毁折,应在秋,水发而雹雪,应在二火前后,其郁气之发有如此者,或因邪气反胜,谓天政布于夏,地令行于冬,至其时,或当寒而热,当热而寒,当温而清,当燥而热,当湿而燥,其邪气反胜有如此者,夫定期之外,犹有是者,则不拘于常数也,兹造化密移所以新新不穷欤

卷第三 叙例

治法

汗下补泻,针灸汤醴,各有所宜,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善治病者,随其所宜,适事为故,然后施治,则病不足治,假令邪在皮肤,当汗而发之,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中满内实者泻之,形精不足者补之,其高者因而越之,为可吐也,剽悍者按而收之,为按摩也,藏寒虚夺者,治以灸 ,脉病挛痹者,治以针刺,血实蓄结肿热者,治以砭石,气滞痿厥寒热者,治以导引,经络不通,病生于不仁者,治以醪醴,血气凝泣,病生于筋脉者,治以熨药,而况治有先后取标本不同者,法有逆从用多少为制者,药性轻重奇偶制度,必参其所用,土地风气高下不同,当随其所宜,诚能参合于此,为治疗之法,则万举万全矣。

卷第三 叙例

等差

病有中风伤寒寒热温疟之类,各有等差,今论方叙病,特以中风为首,以风者百病之长,善行而数变故也,其余伤寒温疟杂病,各从其重轻缓急而先后之,至于九窍诸科,与妇人小儿,又宜析而次之。

卷第三 叙例

药品

药品有物异名同者,有物同名异者,称呼既别,性用不一,修合之际,多有疑贰。

今悉改正,如通脱木、木通,二物皆名通草,古方既不分别,故用木通者,不知与通脱木为异,此物异名同者也,古方用干地黄,不分蒸曝生干,二者治疗性用不同,今以生熟为别,此物同名异者也,至如药名中,有从神农正经者,有从诸家注解者,盖取世俗称呼行用多者,庶无所惑。

卷第三 叙例

汤散

古方、汤法 咀,谓锉如麻豆,散法治罗,谓治择捣罗,盖卒病贼邪,须汤以荡涤,久病痼疾,须散以渐渍,近世一切为散,遂忘汤法,今以锉切 咀,或粗捣筛之类为汤,捣罗极细者为散,又如丹、丸、膏煎之名,不知异用之实,盖丹者、烹炼而成,有一阳在中之义,丸者、取其以物收摄而已,膏者、谓摩敷之药,煎者、取其和熟为服食之剂,今以火炼及色赤者为丹,非炼者为丸,以服食者为煎,涂敷者为膏,审此数者,他可推类而知也。

卷第三 叙例

煎煮

凡煎药、当取新水,令极清洁,微火小沸,若利汤、欲少水而多取,补汤、欲多水而少取,此古法也,其汤剂大小,古今升两不同,当根据世俗现行之法,大约每用药三钱匕,以水一盏煎取七分为率,其余多少增损,当视病之轻重大小。

卷第三 叙例

服饵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服药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服药宜饱满而在夜,此用药之常法也,若卒病受邪,则攻治宜速,岂可拘以常法。

凡服利汤,贵在侵早,仍欲稍热,若冷则令人吐呕,又须澄清,若浊则令人心闷,大约分为三服,初与一服,宜在最多,乘病患谷气尚强故也,次与渐少,又次最少,若其疏数之节,当问病患,前药稍散乃可再服。

凡服补益丸散者,自非衰损之人,皆可先服利汤,泻去胸腹中壅积痰实,然后可服补药,应服治风汤散,皆须三五剂,若有久滞风病,即须倍此,乃至百余日可瘥,又当斟酌所宜,伤寒时气,不拘旦暮,当即亟治,其服药亦不可拘以常法,庶使病易得愈,不致传变,是以小儿女子得病,益以滋甚者,良由隐忍冀差,不即治之也。

卷第三 叙例

服药多少

凡服药多少,要与病患气血相宜,盖人之禀受本有强弱,又贵贱苦乐,所养不同,岂可以一概论,况病有久新之异,尤在临时以意裁之,故古方云,诸富贵人骤病,或少壮肤腠致密,与受病日浅者,病势虽轻,用药宜多,诸久病之人,气形羸弱,或腠理开疏者,用药宜少。

卷第三 叙例

禁忌

术忌桃李胡荽大蒜青鱼酢等,巴豆忌芦笋,黄连桔梗忌猪肉,地黄忌芜荑,半夏菖蒲忌饴糖羊肉,细辛忌生菜,甘草忌菘菜,牡丹皮忌胡荽,商陆忌犬肉,常山忌生葱生菜,空青丹砂忌生血物,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天门冬忌鲤鱼。

古方逐名下,并载此禁忌,谓如理中丸,合忌桃李胡荽大蒜青鱼酢菘菜等物,即使服饵者,多致疑惑,自非单行久服饵者,当根据此法,仓卒治病,不必拘忌,今除药有相反者,已行删去外,所有逐病通行禁忌法,复具如左。

凡风病通忌五辛甘滑生冷油腻之类。

凡伤寒时气忌羊肉杂食。及病瘥后、尤忌肉食。

凡热病新瘥,及大病之后,食猪肉及肠血肥鱼油腻等,必大下痢,医不能疗也。

又食饼饵粢黍饴脯 炙,枣栗诸果,及坚实难消之物,必更结热,以药下之,则胃中虚冷,大利不禁难救。

凡香港脚之病,极须慎房室,羊肉牛肉鱼蒜蕺菜菘菜蔓菁瓠子酒面酥油乳麋猪鸡鹅鸭,有方用鲤鱼头,此等并切禁,不得犯之,并忌大怒,及生果子酸酢之食,又特忌食瓠子蕺菜之类,犯之一世治不愈。

凡症瘕癖积忌生冷酥滑物。

凡吐逆下利等忌生冷酢滑腻物。

凡噎塞胀满及痼冷诸气并忌生冷。

凡积热忌鱼酒热面等。

凡咳嗽咯血吐血。忌诸热物。

凡痰饮忌酒醋。

凡消渴忌房室。

凡水气忌羊头蹄及盐一切咸物。

凡服药不可食生胡荽诸滑物。及果实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 腥臊等物。又云。服药通忌见死尸。及产妇淹秽事。

卷第三 叙例

治择

凡药有燥湿精粗不同。必先治择炮焙讫。乃秤之。若用巴豆则不然,当先秤然后治择。

其言巴豆霜者,当根据分两用之。

卷第三 叙例

修制

古方修制法度,多于叙例开述,今欲临方易为检用。兼有一药修制不同,故各于逐方下注释。

卷第三 叙例

秤两

吴人以贰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以新法斤两为则,凡云等分者,谓不拘多寡,以分两悉同也。

卷第三 叙例

升合

古今升斗大小不同,盖古之三升为今壹升,凡方中用水言升合者,今以中盏为率,庶与世俗相通,无多少之惑。其他如酒酢乳蜜之类,凡言升合者,亦合以盏为则。

卷第三 叙例

妇人

妇人之病,除妊娠产后血风血气门外,余杂病及耳目口鼻诸疾,与男子无异,当于逐门中,随证用之。

卷第三 叙例

小儿

凡小儿之病,与大人不殊,惟用药分剂瘥小耳,除别立专治小儿门编次外,有未详尽处,可于大人方中,推类酌量用之。

卷第三 叙例

食治

人资食以为养,故凡有疾,当先以食疗之,盖食能排邪而保冲气也。食疗不已,然后命药者,其不得已而用之欤。

卷第三 叙例

针灸

凡针灸 穴,并根据铜人经,及黄帝三部针灸经参定,各随经络编次,复撮其疗病要穴,分门开具,又禁忌报针法,附于卷末,庶临病易于讨论。

卷第三

补遗

医方之论,本自上古,行用既久,其间文理脱漏,承疑传谬,习以为常。比降诏命,虑方书药法,有不如古,遗失不完者,如内经论鼻渊今为清涕,以肉苛为不仁,以劳风为风热,以飧泄为泻利之类。所谓事不如古,内经治血枯以乌贼鱼骨,治阳厥以铁落。治鼓胀以鸡矢醴,治脾瘅以兰之类。后世未尝讲明,此所谓遗失不完,今举阙误,并行刊正。具补遗于篇首,仍列诸病方治于逐病门中。

〔按:原书此处列有煎厥等种病候(详细名目见卷首目录)的总论补遗,但后世复刻时已将上述各该病候的总论分别补入以下各卷的有关病候中。故此处的补遗部分,实际上与下文重复。因删〕

卷第四 治法

治神

《内经》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又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四气调神,于起居动作之间,每以志意顺四时为急务,迨其感疾,亦察精神志意存亡得失,以为治法,盖谓有生之本,营卫气血也。诸血皆属于心,气之升降舒结,又因乎喜怒悲忧恐之变,病有至于持久不释,精气弛坏,营泣卫除者,岂特外邪之伤哉,神不自许也,是以黄帝论气之行着,必分勇怯,论病之苦乐,必异形志,论芳草石药,必察缓心和人。至于贵贱贫富异居,男女离合异情,又以不知为粗工之戒,故扁鹊华佗治病,忌神明之失守,叔和论脉,辨性气之缓急。孙思邈之用药,则以精神未散为必活。褚澄之问证,则以苦乐荣悴为异品,治目多矣。

而张湛以减思虑专内视,为治目之神方。至若陈藏器草木之论,又以和养志意,以禳去祟,以言笑畅情怀,以无为驱滞着,岂专于药石针艾之间哉。盖上古恬淡,治病之法,祝由而已,迨夫忧患既攻,巧诈复起,邪之感人也深,医之用功也倍。专恃毒药,而不问其情,则精神不进,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内经所以有闭户塞牖数问其情,针经所以有临病患问所便者,不治其形,治使其形者也,且以病之一二言之,隔塞闭绝,气窒之病也。原其本则得于暴忧,不治其气,而释其忧可也。女子不月,血滞之病也。原其本则得于心气不得下通,不治其血,而通其心可也。劳极惊悸者,过伤之病也。每本于心气之不足,使心气内和,则精神莫得而动也。颈 者风毒之病也。每得于愁忧思虑之不止,使志意和适,则气血莫得而逆也。然则阳盛梦火,阴盛梦水,五脏虚实。皆形于梦寐之先,而后病从之,凡以形体之乖和,神先受之,则凡治病之术,不先致其所欲,正其所念,去其所恶,损其所恐,未有能愈者也

卷第四 治法

治宜

人生天地中,随气受病,医之治病,从气所宜,统论之,阴阳殊化,有东南西北之异气,内经所谓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故曰:气寒气凉,治以寒凉,气温气热,治以温热。又曰:东方之民治宜砭石,西方之民治宜毒药,北方之民治宜灸 ,南方之民治宜微针,中央之民治宜导引按跷,然则从气所宜而治之,固可知也。至如岭南多瘴,江湖多湿,山阴水野沙石之气,生病悉异,为治之方,安可一概,又况内经论一州之气,生化寿夭各不同。则知地有小大。小者小异,大者大异,唯圣人能杂合以治,各得其所宜。

卷第四 治法

平治

昔人概举万病,亦颇有不治自愈者,盖欲药石无妄投,针灸无妄用,使五脏安平,不相干扰,无恋卷怆囊之伪为也。姑摭一二证之,肝脉 暴有所惊骇,脉不至若喑。不治自已,心脉搏坚而长,舌卷不能言,其 而散者,当消环自已,脉至如数,使人暴惊,三四日自已,重身而喑,十月当复,阳厥之病要在夺食则已。是数者备见于经,苟能缘类而知,则不治而瘳者,率皆了然于胸次,倘不察此,必以毒药攻其内,针石汤火铄其外。胶胶扰扰,力不暇给,奚足以议平治之道。

卷第四 治法

本标

病有本标,治有缓急,知所先后,乃得其宜。凡言本标,其说有三,有气之本标,若六气为本,三阴三阳为标是也。有病之本标,若百病之生,或生于本,或生于标,或生于中气是也。有治之本标,若取本而得,取标而得是也。三者虽若不同,要之皆以所因为本,所应为标。是故有病伤寒者,因寒而得,即以寒为本,随其变传所在,或客于阳,或客于阴,即以阴证阳证为标,以至风暑燥湿。饮食劳倦,喜怒忧恐,皆可类举。然邪气所伤,如风雨寒暑之类,本自外至,腑脏生病,如喜怒忧惧之类,本由内生,及病成而变,有先表后里者,治法皆当治其本,唯先病而后中满,及大小不利之病,则治其标,此无他,以救里为急故也。故曰病非其本,中标之病,治非其本,中标之方,审究逆从,以施药石,标本相得,邪气乃服,病者知此,则病以许治为本,治者能此。则治以适当为工,是以内经又言,病为本工为标。

卷第四 治法

通类

治寒以热,治热以寒,工所共知也,治寒以热而寒弥甚,治热以寒而热弥炽,殆未察五脏有阴阳之性,各因其类而取之耳,经不云乎,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假有病热,施以寒剂,其热甚者,当益其肾,肾水既滋,热将自除,人有病寒,施以热剂,其寒甚者,当益其心,心火既壮,寒将自已。此所谓察阴阳之性,因其类而取之也。经又曰: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于有无言求,于盛虚言责何耶。夫求者求其所以治,与夫所以致益也,责者责其所当泻,与夫所宜补也,假有或热或寒,治须汗下。此所谓有者求之,寒甚而热之,或不热,则致益其心,热甚而寒之或不寒,则致益其肾。此所谓无者求之,假有心实生热,必泻其心,肾强生寒,必泻其肾,此所谓盛者责之,假有心虚多寒,必补其心,肾虚多热,必补其肾。此所谓虚者责之,大抵五行之理,互有盛衰,而补泻消长,在通其伦类而已。

卷第四 治法

逆从

病有小大,则以感于邪者。有浅有深,治有逆从,则以达于理者,有正有权,盖微者逆之,逆者正治,此理之正也,甚者从之。从者反治,此理之权也。假有疾势未亟,要在折其气而排去之,惟能知治寒以热,治热以寒,则相为制伏者,易为功。假有疾势过甚,要在顺其性而调和之,惟能知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则气体相求者,得其宜,且逆者正治,其为制伏,自有差数,从者反治,则一同二异,二同三异,又有从少从多之不齐。然则裁制方剂者,固宜深思之熟计之也。

卷第四 治法

奇偶

阳数奇,阴数偶,善用药者,性理有畏恶,气味有薄浓,须其相当,然后合而服之,气之高下,病之远近,证之中外,势之缓急,随宜致用,则所施无不当矣,古人有奇偶之制,君臣赞助之意也。又有小大之殊,或单行,或复用,数止一二者,其制小,一三五而成者,其制中,一三九而后备者,其制大,小则数多而气味浓,大则数少而气味薄,以奇治近,以偶治远,顺阴阳也。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和阴阳也,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治之常也,近而奇偶,必小其服,远而奇偶,必大其服,所以从权也。用奇偶而至于从权,则方制本奇,而轻重之数偶者,尤其所宜。故曰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从其病也。

卷第四 治法

轻重

治法有以五毒攻其病者,其用毒之约,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是则有毒虽善,曾不若无毒之为全也。或不得已而用毒攻毒者,亦在权其轻重而已,故曰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可汗可下,不可妄施;可越可引,不可倒置。制有奇偶,虽在审其远近,然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犹不可执一也。性有温凉,虽在适其寒热,然治寒以热,必凉而行之。治热以寒,必温而行之,又欲其调和也,以至服有小大,用有多寡,随宜制权,以适事为故,惟通变者能之。

卷第四 治法

补益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气为阳。天之所以食人者也,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味为阴,地之所以食人者也。人受天地之中以生,阴阳不可偏胜,有偏胜斯有不足。于是有补养之法,然必适平而止,不可太过,过则复为有余,亦非中道也。常人之情,知补养为益,而不知阴阳欲其平均。故言补者,必专以金石灸 为务。名曰补之,适以燥之也,是岂知补虚扶羸之道哉。夫男子、肾虚、水不足也。凡补虚多以燥药,是不知肾恶燥也。女子阴虚,血不足也。凡补虚多以阳剂,是不知阳胜而阴愈亏也。况补上欲其缓,补下欲其急。五脏之虚羸,其补必于其母,运气之主客,其补各有其味,非通乎天地阴阳。消息盈虚之道者,未易语此。

卷第四 治法

汤醴

邪之伤人有浅深。药之攻邪有轻重。病之始起,当以汤液治其微。病既日久,乃以醪醴攻其甚。是故病患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其见深者,必齐主治,其见大深者,醪醴主治,又有形数惊恐,经络不通,病生于不仁者,治以醪药,以此见受邪既深,经脉闭滞,非醪药散发邪气,宣、通血脉,安能必愈,然则汤液者,取其荡涤邪气,醪醴者,取其宣通闭滞。凡病始作,多以汤液,盖取其荡涤之功,甚于丸散,病久日深,乃以醪醴,其法众多。以夫受邪坚牢,取差或迟,是故服饵之方,用酒醴者十常六七。大法醪醴之方,冬三月宜用,立春后宜止,服饵之家,不问有疾,冬三月宜常得酒药两三剂,至立春勿服,故能使百疾不生。

又况酒性酷热,主行药势,所以病患素有血虚气滞,陈寒痼冷。偏枯不遂,拘挛痹厥之类,悉宜常服,皆取其渐渍之力也。又古法服药,多以酒者,非特宣通血气而已,亦以养阳也。

卷第四 治法

经曰: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又曰:体若燔炭,汗出而散。又曰:未满三日,可汗而已,举是四者,盖其在表不可使之深入,要当以汗去之。然汗有起于过用而为常者,有忽于畏护而为患者,有汗之太过。遂漏不止者,阳气虚而表弱也。有汗之不及者,则邪气复与正气交争,昔人论汗出不彻,因转属阳明、是也。如此则阴阳不得平均,营卫不得调和矣。虽然,病有表里,汗有宜否,若不须汗而强与汗之者,将耗其津液。须汗而不与汗之者,使邪气深而经络传变,势如风雨,何可当也。载诸方籍其类多矣,大概可汗之证,则身热脉浮,太阳与阳明证是也。其不可汗之证,在经则少阳与厥阴,在病则厥与逆,以至血衄疮淋之属,皆为不可汗。或邪气在表而脉沉迟者,虽汗之亦不能解矣,非特此也。太阳固可汗也,有因发汗而为痉者,脉浮体痛,固当以汗解也。假令尺中脉迟,则亦不可汗,是又不可不知也。

卷第四 治法

三焦为决渍之官,升降冲气而不息者也。病在胸中,上焦气壅,必因其高而越之,所以去邪实而导正气也。况上脘之病,上而未下,务在速去,不涌而出之,则深入肠胃,播传诸经。可胜治哉,故若宿食有可吐者,未入于肠胃者也,痰疟有可吐者,停蓄于胸膈者也。食毒忤气可吐者,恐其邪久而滋甚也。肺痈酒疸可吐者,为其胸满而心闷也,大抵胸中邪实,攻之不能散,达之不能通,必以酸苦之药涌之。故得胃气不伤而病易以愈,古人大法,春宜吐,盖以春气高而在上,上实下虚,其治宜高故也,又以寸口脉浮之类可吐。盖以病在膈上。气不下通,其脉浮故也。审此二者,则吐法之用,不可妄施。

卷第四 治法

昔人论治疗,每以实实虚虚为戒。诚能察此,即可下不可下之理,岂不较然,大抵可下之法,当以里实为先,谓如伤寒之病,其满三日者,下之而愈,为病在里故也。又大法秋宜下,亦人气在里也。故经曰中满者泻之于内,又曰实则泻之,坚者削之,留者攻之,不知审此,是益其有余者也,且下之法多矣。有以汤液荡涤者,有以丸。药者,近世又有蜡和剂者,皆随其缓急浅深而导利之尔,诸病之中,若水病之人,百脉俱实,脚弱之疾,气不欲上,是二者,尤宜于利下。不可不知也。

卷第四 治法

渍浴

渍浴法。所以宣通形表,散发邪气,盖邪之伤人,初在肌表,当以汗解,若人肌肉坚浓,腠理致密,有难取汗者,则服药不能外发,须借汤浴,疏其汗孔,宣导外邪,乃可以汗,内经所谓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是也,有因大饮中酒,恐毒瓦斯内攻于脏者,有服五石发动气攻于阳者,若此之类,皆以浴法治之,乃欲使邪毒外泄故也。

同部

其它

爱月庐医案
爱月庐医案 佚名 【提要】 《爱月庐医案》记载喉风、喉蛾、颈痈、骨槽风等临床病症医案圆远则,载方源缘首。 每则医案除了辨证施治外,着重于病因病机论述详细,条理清晰。如喉风的病因病机分析:“质本阴虚,涵濡少。上承之用感由秋燥,清肃失下降之权。邪实正虚,恐愈伤而愈损。”指出骨槽风“良由元本不足,肾水素亏,外束风邪,袭入阳明胃络,乘虚而邪伏于骨酝酿而成”。 书中诸多病例以脉测症,掌握疾病转机,治疗得心应手。如对偏脑疽经过二诊治疗后症状分析:“脓水虽多,而疮头塌陷,红肿蔓延,脉息右部少神,左关弦数,究系近增郁怒,肝火妄动,挟毒肆横之故。”以脉测症,及时把握疾病治
敖氏伤寒金镜录
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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