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23 万字 · 约 11 小时 11 分钟 · 21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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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马云。内之三焦纹理则纵。今考焦理即腠理。亦作焦理。(见岁露篇等)而上文有三焦理横之语。盖三焦理。亦是腠理之谓。张以肉理横释之。似是。
酒者水谷之精(止)名曰酒悖也 张云。栗、急也。悍、猛也。酒之性热气悍。故能胀胃、浮肝。上气、壮胆。方其醉也。则神为之惑。性为之乱。自比于勇。而不知避。及其气散肝平。乃知自悔。是因酒之所使。而作为悖逆。故曰酒悖。马云。盖酒为水谷之精。熟谷之液。此语又见营卫生会篇。
卷五
背篇第五十一
诸本无篇字。
胸中大 在杼骨之端 马张志。胸、作背。是。马云。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故背中大 。在杼骨之端。大 者大杼穴也。去中行督脉经大椎穴左右各开一寸半。
肺 在三焦之间(止)乃其 也 马云。焦、当作憔。后世作椎。 、俞、输通用。张云。焦即椎之义。
指脊骨之节间也。古谓之焦。亦谓之憔。后世作椎。此自大 至肾 左右。各相去脊中一寸五分。故云挟脊相去三寸所也。愚谓诸焦字义。非专指骨节为言。盖谓脏气自节间而出。以行于肉理脉络之分。凡自上至下。皆可言焦。所以三焦之义。本以上中下通体为言。固可因此而知彼也。按其处应中而痛解。所以验取穴之法也。
但按其 穴之处。必痛而且解。即其所也。解 软解散之谓。志云。先言大杼者。乃项后大骨之端。督脉循于脊骨之第一椎也。问五脏而言三焦之膈俞者。五脏之气。皆从内膈而出。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中膈者皆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必死。简案、张焦字之解。殆属傅会。张亦至晚年知其不允。当详见质疑录。三焦有几章。
介按、唐氏谓三焦之根。起于肾中。肾系贯脊通髓。名曰命门。故曰三焦根于命门。从命门而发出膜网。
是生胁下之两大板油。又生脐上之网油。又曰脐下之气。上于肺而为呼吸。并外达皮毛。为卫气。夫唐氏之言如是。则肺 在三焦之间。此语信而有征也。
灸之则可(止)须其火灭也 张云。此言五脏之 。但可灸而不可刺也。不惟针有补泻。而灸亦有补泻。
凡欲以火补者。勿吹其火。致令疾速。必待其从容自灭可也。凡欲以火泻者。必疾吹其火。欲其迅速即传易其艾。须其火之速灭可也。此用火补泻之法。高武针灸聚英云。按血气形志篇。载五脏俞刺。而此云可灸不可灸。
故沧州翁谓素问非出于一时之言。非成于一人之手。焦当作椎。又按华佗传。彭城樊阿。
皆从佗学。凡医咸言背及胸脏之间。不可妄针。针之不过四分。而阿针背入一二寸。巨阙胸脏。乃五六寸。而病皆瘳。是知素问立言致谨之道。而明医纵横变化。不拘于常法。而卒与法会矣。
卷五
卫气篇第五十二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所论不止卫气。止有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一句。今以名篇者。揭卫气之为要耳。
五脏者(止)亭亭淳淳乎 甲乙作其气内循于五脏。马云。人有五脏。精神魂魄。赖之以藏。人有六腑。水谷等物。赖之以化。六腑为表。其气内连于五脏。而外则络于支节。人有三焦。宗气积于上焦。营气出于中焦。卫气出于下焦。下焦之气。升于中焦。以达于上焦。而生此卫气。卫气阳性 悍。行于皮肤分肉之间。乃浮而在外者也。故曰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营卫生会篇云卫在脉外)中焦之气。降于下焦而生此营气。营气阴性精专。随宗气以行于经隧之中。故曰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营在脉中)卫气昼行于阳经。
夜行于阴经。营气由肺经以行于十二经。阴阳相随。外内相贯。如环无端。营运不息。亭亭乎何其理之高且虚也。淳淳乎何其理之浑且微也。张云。亭、释名曰停也。淳、广韵曰清也。享亭淳淳乎。言停集虽多而不乱也。
志云。合天地之亭毒。乃阴阳之化淳。亭亭淳淳。孰能穷之。简案、前西域传。注。水止曰亭。庄子则阳篇疏。
淳淳、流动貌。志以老子亭毒。及其民淳淳释之。恐非也。
知六腑之气街者(止)无惑于天下 甲乙。六腑、作六经。无契字。石、作实。(王志亦作实)
张云。街、犹道也。契、合也。绍、继也。门户出入之要地也。六腑主表。皆属阳经。知六腑往来之气街者。可以解其结聚。凡脉络之相合相继。自表自内。皆得其要。故曰契绍于门户。石、犹实也。
标本、本末也。知本知末。则虽天下之广。何所不知。故可无惑于天下。马云。能知六腑之气。往来有街。(气有往来之街见下文非足阳明胃经之气街)必能知所解所结所契所绍之门户也。(契者合也绍者继也)志云。知六腑之气街。则知血气之结于脉内者。解而通之。脉内之血气。与脉外之气血。相合相继而行。则知出于气街之门户矣。简案、甲乙为是。解结、绍、契、诸注。未明晰。
足太阳之本(止)目也 马云。足太阳膀胱经之本。在于足外跟以上五寸中。即附阳穴。(附阳本在外踝上三寸今曰跟上五寸则踝下至跟有二寸而踝上又三寸则当是附阳穴也)其标在于两络命门。命门者目也。即睛明穴。睛明左右有二。故曰两络。(按本经根结篇言太阳根于至阴结于命门命门者目也)志云。标者、犹树之梢秒。绝而出于络外之径路也。本者、犹木之根干。经脉之血气。从此而出也。
足少阳之本(止)耳也 甲乙注千金云。窗笼者。耳前上下脉。以手按之动者是也。马云。足少阳胆经之本在窍阴之间。(足第四指端去爪甲如韭叶)标在窗笼之前。窗笼者耳也。即听宫穴。(根结篇同)
足少阴之本(止)两脉也 千金无上字。三寸作二寸。马云。足少阴肾经之本。在内踝下上三寸中。即交信穴。其标在于背肾俞穴。与舌下两脉。据根结篇。当是廉泉穴也。(根结篇云少阴起于涌泉结于廉泉)张云。内踝下上三寸。中踝下一寸。照、海也。踝上二寸。复溜、交信也。简案、据千金内踝下二寸。考甲乙等无穴。疑是下字衍。三寸作二寸为是。复溜、交信。并在内踝上二寸。止隔一条筋。踝上三寸亦无穴。
足厥阴之本(止)在背 也 马云。足厥阴肝经之本。在行间上五寸。所疑是中封穴。标在背之肝俞穴。
(根结篇云厥阴根于大敦结于玉英)
足阳明之本(止)颊挟颃颡也 甲乙颊上有上字。无挟字。注云。九卷云。标在人迎。颊上挟颃颡。马云。足阳明胃经之本在厉兑。标在人迎颊挟颃颡也。(根结篇云阳明根于厉兑结于颡大颡大者钳耳也)张云。
厉兑、在足次趾端。人迎、在颊下挟结喉旁也。志云。颃颡者。鼻之上窍。以收洞涕者也。
足太阴之本(止)舌本也 马云。足太阴脾经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疑是三阴交穴。标在背之脾。与舌本廉泉穴也。(根结篇云太阴根于隐白结于太仓)张云。中封足厥阴经穴。前上四寸之中。当是三阴交也。背 、即脾 。舌本、舌根也。
手太阳之本(止)一寸也 甲乙注千金云。命门在心上一寸。千金原文。一寸作三寸。马云。手太阳小肠经之本。在手外踝之后。(疑养老穴)标在命门之上一寸。(疑是督脉经命门上即十三椎悬枢)张云。命门之上一寸。当是睛明穴上一寸。盖睛明为手足太阳之会也。简案、马以命门为十四椎。非。
手少阳之本(止)外 也 马云。手少阳三焦经之本。在手小指之四指间上二寸。(当是腋门穴)标在耳后之上角。(当是丝竹空)张云。耳后上角。当是角孙穴。下外 。当是丝竹空也。
手阳明之本(止)合钳上也 马云。手阳明大肠经之本。在肘骨中。(当是曲池穴)上至别阳。标在颜下。合于钳上。(疑是胃经头维穴)张云。别阳义未详。手阳明上挟鼻孔。故标在颜下。颜、额庭也。钳上即根结篇。钳耳之义。谓脉由足阳明大迎之次。夹耳之两旁也。
手太阴之本(止)腋内动也 马云。手太阴肺经之本。在寸口之中。即太渊穴。标在腋内动脉。即中府穴。张云。腋内动脉。天府穴也。
手少阴之本(止)背 也 马云。手少阴心经之本。在锐骨之端。即神门穴。标在背之心俞穴。
手心主之本(止)下三寸也 甲乙无二寸中三字。马云。手心主。即手厥阴心包络经之本。在掌后两筋之间。即内关穴。标在腋下三寸。即天池穴。简案、一下字恐剩文。
凡候此若(止)引而起之 甲乙。石、作实。马云。石当作实。张云。此诸经之标本上下。各有所候。
在下为本。本虚则厥。元阳下衰也。下盛则热。邪热在下也。在上为标。上虚则眩。清阳不升也。上盛则热痛。
邪火上炽也。石、实也。绝而止之。谓实者可泻。当决结其根而止其病也。引而起之。谓虚者宜补。当导助其气而振其衰也。
请言气街(止)胫气有街 马云。首节帝言知六腑之气街者。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故以四街言之。(本经动输篇有四俗即此是也)街者路也。张云。此四街者。乃胸腹头胫之气。所聚所行之道路。故谓之气街。上文言各经有标本。此下言诸部有气聚之所也。
故气在头者(止)踝上以下 张云。诸髓者。皆属于脑。乃至高之气所聚。此头之气街也。胸之两旁为膺。气在胸之前者止之膺。谓阳明少阴经分也。胸之后者在背俞。谓自十一椎膈膜之上。足太阳经诸脏之俞。
皆为胸之气街也。腹之背俞。谓自十一椎膈膜以下。太阳经诸脏之 皆是也。其行于前者则冲脉。并少阴之经。
行于腹与脐之左右动脉。即肓俞、天枢等穴。皆为腹之气街也。止之于气街。谓足阳明经穴。即气冲也。承山足太阳经穴。以及踝之上下。亦皆足之气街也。志云。止、尽也。止之于脑者。言头气之街。络脉尽于脑也。
简案、志注。非。
取此者(止)予之 诸本在九、作在久。此本误。当改。甲乙作久存之。马云。凡取此四街。宜用以九针论第七之毫针。必先按其处。而为时既久。其气应手。乃以针刺之。志云。毫针微细之针。取气之出于皮毛者也。按之在久者。候气之至也。
所治者(止)难已也 甲乙。治、作刺。积下无痛字。张云。凡此者。皆四街所治之病。又若以新感之积。知痛而可移者。乃血气所及。无固结之形也。故治之易已。若其不痛。及坚硬如石不动者。其积结已深。
此非毫针能治矣。志云。曰暴曰新。非久积也。谓血气之偕行而各有所阻也。
卷五
论痛篇第五十三
诸本无篇字。
已然 诸本作亦然。
美骨 甲乙作善骨。张云。美骨者。骨强之谓。
多热者(止)难已 张云。多热者。病在阳分。故易已。多寒者病在阴分。故难已。
故其瘦而薄胃者 甲乙无故字。胃字似是。张云。若肉瘦而胃薄者。气血本属不足。安能胜毒药也。
卷五
天年篇第五十四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以百岁为论。故名篇。
以母为基。以父为 马云。方其始生。赖母以为之基。坤道成物也。赖父母为之 。阳气以为捍卫也。张云。基、址也。 、材具也。人之生也。合父母之精而有其身。父得干之阳。母得坤之阴。阳一而施。阴两而承。故以母为基。以父为 。譬之稼穑者。必得其地。乃施以种。种优地优。肖由乎父。种停地劣。
变成乎母。地种皆得。而阴阳失序者。虽育无成也。故三者相合而象。变斯无穷矣。夫地者基也。种者 也。阴阳精气者神也。知乎此。则知人生之所以然矣。简案、 、说文阑槛也。王逸云。纵曰栏。
横曰 。今阶除木勾栏是也。马解为捍卫。盖本于此。张以为材具。未见所由。
失神者死 得神者生也 马云。素问移精变气论云。得神者昌。失神者亡。简案、庄子云。人之生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
五脏坚固(止)故能长久 张云。坚固者不易损。和调者不易乱。解利者可无留滞。致密者可免中伤。营卫之行。不失其常者。经脉和也。吸呼微徐。气以度行者。三焦治也。六腑化谷。津液布扬。则脏腑和平。精神充畅。故能长久而多寿也。
使道隧(止)百岁乃得终 马志本隧、作队。马云。队、隧同。使道者水沟也。(俗云人中)其队道以长面之地部为基。耳为蔽为墙。乃高以方。营卫之气。皆已通调。而面之三里。即三部也。(俗云三停)
皆已耸起。其骨高。其肉满。所以百岁乃得终也。张云。礼记百岁谓之期颐。使道。指七窍而言。谓五脏所使之道路。如肺气通于鼻。肝气通于目。脾气通于口。心气通于舌。肾气通于耳。是即五官之道路也。玩、深邃貌。基墙指面部而言。骨骼为基。蕃蔽为墙。见五色篇。凡营卫部里。及骨高肉满若此者。即致寿之道。志云。
使道者。血脉之道路。本输篇之所谓间使之道。盖心包络之主血脉也。队、行列也。长者环转之无端也。此言血气充足。循序而流通也。土基高以方者。肌肉浓而充于四体也。脉道流长。肌肉高浓。则营卫通调矣。三部者。形身之上中下。三里者。手足阳明之脉。皆起发而平等也。骨高者。少阴之气足也。肉满者。阳明之气盛也。如此者寿之征也。简案、本篇三家异义。然熟考经文。马注为允当。
好走 好趋。 马云。趋者较走更疾矣。步者较趋更缓矣。张云。天地之气。阳主乎升。升则向生。
阴主乎降。降则向死。故幼年之气在下者。亦自下而升也。志云。此言人之生长。从阴而生。自下而上。故曰其气在下。好走、好趋、好步者。春夏生动之气也。方盛衰论曰。老从上。少从下。简案、说文。走、趋也。
又趋、走也。释名曰。疾趋曰走。又疾行曰趋。此乃走疾而趋徐。马注误。
好步 张云。盛满则不轻捷。故好步矣。
四十岁(止)好坐 甲乙。颓、作刷。马云。坐者较步似倦矣。张云。天地消长之道。物极必变。
盛极必衰。日中则昃。月盈则亏。人当四十。阴气已半。故发颇斑白。而平盛不摇。好坐者。衰之渐也。
五十岁(止)目始不明 志云。人之衰老。从上而下。自阳而阴。故肝始衰而心。心而脾。脾而肺。肺而肾。好坐好卧者。秋冬收藏之气也。
六十岁(止)独居而终矣 甲乙。苦、作善。(马志亦作善)皮肤枯、作皮肤始枯。故四肢不举。
魄离、作魂魄离散。四藏、作脏乃萎枯。终矣、作终尽矣。马云。至五十岁以后。则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
肺生肾者。每十岁而日衰。故五十岁肝胆衰。六十岁心气衰。七十岁脾气衰。八十岁肺气衰。九十岁肾气衰。
百岁五脏俱衰。善忧悲者。以心主于忧也。好卧者。卫气不精也。魄离散。以肺藏魄者。失其故处也。言善误。
肺主言也。肾气焦者。水竭则焦也。张云。魄离者。形体衰败也。肾气焦者。真阴亏竭也。此与上古天真论。
女尽七七。男尽八八。互相发明。彼以七八言者。言阴阳之限数。此以十言者。言人生之全数。然则人之气数。
固有定期。
而长短不齐者。有出于禀受。有因于人为。故惟智者。不以人欲害其天真。以自然之道。养自然之寿。而善终其天年。此圣智之所同也。
使道不长 空外以张 喘息暴疾 马云。水沟不长。较之使道队以长者异也。其鼻孔向外而张。鼻为肺窍。肺气泄矣。(师傅篇云鼻孔在外膀胱漏泄)又肺主气。今肺气不足。故喘息而为暴疾也。张云。喘息者气促。暴疾者易伤。皆非延寿之征也。简案、喘息暴疾。谓喘息之气。卒暴疾速也。
其肉不石 张云。石、坚也。
数中风寒(止)相引 张云。数中风寒。表易犯也。血气虚。中不足也。脉不通。经络多滞也。故致真邪易于相攻。然正本拒邪。正气不足。邪反随之而入。故曰相引。
故中寿而尽也 张云。凡此形体血气。既已异于上寿。则其中寿而尽。固有所由。此先天之禀受然也。
夫人生器局。既禀于有生之初。则其一定之数。似不可以人力强者。第禀得其全。而养能合道。必将更寿。禀失其全。而养复违和。能无更夭。故知之者。下可以希中。中可以希上。不知者。上仅得其次。次仅得其下矣。
所谓天定则能胜人。人定亦能胜天也。夫禀受者先天也。修养者后天也。先天责在父母。后天责在吾心。
卷五
逆顺篇第五十五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论气有逆顺。用针者当顺治。不可逆治。故名篇。
气之逆顺者(止)五行也 张云。人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其阴阳升降盛衰之气。当其位而和者为顺。不当其位而乖者为逆。
脉之盛衰者 张云。以有力无力言。故可以候血气之虚实。
刺之大约者 张云。三刺义具如下文。又若明知病之可刺者。以其实邪在经也。如脉度篇所谓盛者泻之。虚者饮药以补之是也。与其未可刺者。谓有所避忌也。如终始篇所谓新内新劳。已饱已饥。大惊大恐者勿刺。及八正神明论所谓天忌。五禁篇所谓五禁之类。皆是也。与其已不可刺者。言败坏无及也。如本神篇所谓五者已伤。针不可以治之也。凡此三者。皆本节切近之义。
兵法曰 马云。逢逢之气。势来迫而甚盛者也。堂堂之阵。阵方整而甚众者也。故无迎者。当避其来锐耳。无击者。当击其惰归耳。志云。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是以无迎逢逢之气。无击堂堂之阵。俟其气衰辙乱。然后击之。无有不克者矣。简案、孙子云。无邀整整之兵。无击堂堂之隈。注。
堂堂、广大也。逢逢、鼓声。诗、大雅。鼍鼓逢逢是也。
刺法曰 马云。三句及下方其盛也四句。又见素问疟论。 、音靠。诗板篇。多将 。朱注云。
炽、盛也。张云。 、热之甚也。漉漉、汗之多也。浑浑、虚实未辨也。病与脉相逆。形证阴阳不合也。是皆未可刺者也。
上工(止)与脉相逆者也 甲乙。未盛、作未成。袭者也。盛者也。并无也字。张云。未生者。治其几也。未盛者。治其萌也。已衰者。知其有隙可乘也。是皆可刺者也。刺其方袭者。不避来锐也。与其形之盛者。见其外不知其内也。病之与脉相逆者。逆有微甚。微逆者。防有所伤。未可刺也。甚逆者。阴阳相离。
形气相失。已不可刺也。医不达此而强刺之。未有不偾事者矣。故曰下工。
故曰方其盛也(止)大昌 张云。盛邪当泻。何惧毁伤。正恐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攻邪未去。正气先夺耳。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病既已衰。可无刺矣。不知邪气似平。病本方固。乘势拔之。易为力也。
故曰刺其已衰。事必大昌。马云。按此节与疟论。皆言邪气甚盛。发为甚寒甚热之际。不可轻刺。正以病势与脉气相逆。然则用药者。亦当先用药于寒热未至之先。不分外感内伤之寒热。皆当如此。若邪气方盛而用药。
则寒药反助其寒。热药反助其热。不能解病而适以增病矣。医者不可不知也。
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 马云。二句又见素问四气调神论。
卷五
五味篇第五十六
诸本无篇字。
胃者(止)以次传下 马云。水谷皆入于胃。五脏六腑皆禀气于胃。即营卫生会篇所谓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也。其曰谷气。津液已行。营卫大通。乃化糟粕。以次传下。
即营卫生会篇所谓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于膀胱也。张云。玉版篇曰。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气味之正者。莫如水谷。水谷入胃。以养五脏。故脏腑者。皆禀气于胃。而胃为五脏六腑之本。五脏嗜欲不同。各有所喜。故五味之走。亦各有先。然既有所先。
必有所后。而生克佐使。五脏皆有相涉矣。至真要大论。言五味各有先入。义与此同。人受气于谷。故谷气入于营卫。其糟粕之质。降为便溺。以次下传。而出于大肠膀胱之窍。
谷始入于胃(止)吸则入 甲乙。喉咽、作喉咙。是。马云。抟、音团。周礼。矢人凡相 。欲生而抟。张云。谷之精气。先出于胃。即中焦也。而后至上下两焦。以溉五脏之至也。溉、灌注也。两行言清者入营。营行脉中。浊者入卫。卫行脉外。故营主血而濡于内。卫主气而布于外。以分营卫之道。大气、宗气也。抟、聚也。循、由也。气海即上气海。一名膻中。居于膈上。盖人有三气。营气出于中焦。卫气出于下焦。宗积于上焦。出于肺。由喉咙而为呼吸出入。故曰气海。
天地之精气(止)气少 马云。谷化之精气。呼则出之。天地之精气。吸则入之。其大数谷化之精气。
出之者三分。则天地之精气。入之者一分。惟其出多入少。半日不再用谷。则谷化之精气衰。至一日则气少。
故晁错曰。民生一日不再食则饥者。正此意也。任允谦云。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谷入于胃。化其精微。有五气五味。故为天地之精气。五谷入于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气。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