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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素问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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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理自明。萧所引却是迂谬。又考郭氏保庆集。第九论。

有产后不语。用七珍散。则知不啻胎前有此证也。

胞络 张云。胞中之络。冲任之络也。吴云。谓子室中之支络也。系。根系也。

刺法曰 此以下。止疹成也。吴志为别章。是。

成其疹 吴云。疹。病也。张志同。简按国语。孤子寡妇疾疹。伤寒例云。小人触冒。必婴暴疹。

王注恐非。

然后调之 此四字。宜据新校正删之。明是全注羼入。诸家为原文释之者。何诸。

无用 石也 志云。 。谓针。石。砭石也。针经曰。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

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

是以身羸瘦者。不可妄用针石。

腹中有形而泄之 志云。泄。谓用针泻之。针经曰。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精泄则病益甚而 。

按腹中胞积皆为有形。在女子胞。则无益其有余。在息积。曰不可灸刺。

在伏梁。曰不可动之。是腹中有形者。皆不可刺泄。刺虽中病。而有形之物不去。则反泄其精气。正气出。而邪病反独擅于其中。故为疹成也。简按马张仍王。为重身之义。非也。

胁下满气逆 马云。胁下胀满。气甚喘逆。

息积 吴云。息积。即息贲肺积也。张云。积不在中。而在胁之下者。初起微小。久而至大。则胁满气逆。喘促息难。故名息积。今人有积。在左胁之下。俗名为痞者。其即此证。惟小儿为尤多。盖饮食过伤。脾不及化。则余气留滞。而结聚于此。其根正在胁间。阳明病剧。则上连于肺。此其所以为息积也。简按百病始生篇云。稽留不去。息而成积。据此则息谓生长。(出前汉宣帝纪师古注。)犹 肉之 也。圣济总录云。夫消息者。阴阳之更事也。今气聚胁下。息而不消。积而不散。故满逆为病。然气客于外。不干胃腑。故不妨食。

特害于气息也。导引能行积气。药力亦藉导引而行故也。有方附于五十七卷。此以息而不消。积而不散。解息积之义。极是矣。而至谓害于气息。则竟未免歧误。

积为导引服药 高云。积。渐次也。须渐次为之导引而服药。导引。营运也。营运则经脉之亏者可复。若但服药。则药不能独治也。

尺脉数甚 简按十三难云。脉数。尺之皮肤亦数。丁氏注。数。心也。所以臂内之皮肤热也。盖与此同义。

筋急而见 吴云。身之大筋劲急也。简按王注为是。

疹筋 吴云。病筋也。简按圣济总录云。夫热则筋缓。寒则筋急。今也肝气内虚。虚则生寒。故筋急而见。其尺脉数甚者。盖尺里以候腹中。其人腹急。则尺脉见数。数亦为虚。以腹内气虚故也。气既寒而筋急。其色又见白黑。是为寒甚之证。有方。附于四十二卷。又外台云。 癖。发即两筋弦急。陈氏妇人良方云。 者。在腹内近脐左右。

各有一条筋脉急痛。大者如臂。次者如指。因气而成。如弦之状。名曰 气也。慧琳一切经音义云。 病。即腹中冷气病也。发即脉胀牵急。如似弓弦。故俗呼为 气病也。据王注。此即疹筋也。

名曰厥逆 圣济总录。方附于五十一卷。李氏兰室秘藏。有羌活附子汤。罗氏卫生宝鉴。有麻黄附子细辛汤。危氏得效方。有白附子散。并治大寒犯脑头痛。

帝曰善 高云。三字衍文。

五气之溢也 吴云。腥焦香臊腐也。张云。五味之所化也。马云。五脏之气也。志云。五气者。土气也。土位中央。在数为五。在味为甘。在脏为脾。高同。云。溢。泛溢也。简按万历本医说。作土气。志注为是。王意亦当如此。

脾瘅 圣济总录云。夫食入于阴。长气于阳。肥甘之过。令人内热而中满。则阳气盛矣。故单阳为瘅也。其证口甘。久而弗治。转为消渴。以热气上溢故也。有方。附于四十五卷。

食甘美而多肥 甲乙。作数食美。而多食甘肥。简按甲乙为是。枚乘七发。甘脆肥浓。命曰腐肠之药。

转为消渴 吴。转。作传。云。传。日久传变也。消渴。饮水善消。而渴不止也。

以兰除陈气 圣济总录。治脾瘅口甘中满。兰草汤。兰草。一两。切。 上一味。以水三盏。煎取一盏半。去滓。分温三服。不拘时候。张云。兰草。性味甘寒。其气清香。能生津止渴润肌肉。故可除陈积蓄热之气。简按李杲试效方。有兰香饮子。兰室秘藏。名甘露膏。治消渴。饮水极甚。善食而瘦。王逊药性纂要云。素问所谓。治之以兰除陈气者。幽兰建兰之叶。非兰草泽兰也。建兰幽兰。古所无。

此袭寇宗 陈嘉谟之谬说耳。

口苦取阳陵泉 此六字。宜据新校正而删之。诸家费解。

夫肝者中之将也 甲乙。肝上。有胆者中精之府六字。与新校正所援异。灵师传篇云。肝主为将。六节脏象论云。十二脏皆取决于胆。本输篇云。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五行大义。引河图。文同。)盖本节主胆而言。甲乙文为正焉。圣济总录。作夫胆为中正之官。清净之腑。十一脏之所取决。咽为之使。

咽为之使 张云。足少阳之脉。上挟咽。足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是肝胆之脉。皆会于咽。故咽为之使。

胆虚气上溢 甲乙。无虚字。吴。虚。作嘘。云。嘘气。气上溢也。汪昂云。吴改胆虚。作胆嘘。欠通。气上溢。即嘘字之义。马云。此胆气以烦劳而致虚。张云。数谋虑不决。则肝胆俱劳。劳则必虚。虚则气不固。故胆气上溢。简按数谋虑不决。宜胆气怫郁。甲乙似是。圣济总录云。数谋不断。则清净者。浊而扰矣。

故气上溢。而为口苦也。经所谓是动则病口苦。以气为是动也。有方。附于四十二卷。卫生宝鉴。有龙胆泻肝汤。(与东垣方不同。)

胆募俞 吴云。胆募。日月穴也。胆俞。在脊十椎下。两旁各一寸五分。简按甲乙云。日月。胆募也。在期门下五分。马以为期门。误。王注腹募背俞。原于六十七难。

治在阴阳十二官相使中 治。吴改作论。注云。即灵兰秘典所论也。张同。简按王云。今经已亡。

未知何是。

有癃者 吴云。癃。不得小便也。癃而一日数十溲者。

由中气虚衰。欲便则气不能传送。出之不尽。少间则又欲便。而溲出亦无多也。简案口问篇云。中气不足。溲便为之变。陈氏三因方云。淋。古谓之癃。名称不同也。癃者。罢也。淋者。滴也。今名虽俗。于义为得。此说非是。戴侗六书故曰。淋。癃。实一声也。汉殇帝讳淋。故改癃为HT 。改隆虑县。为林虑县。盖内经。本草经。皆用癃字。作淋皆后人所改。

身热如炭颈膺如格 吴云。身热如炭。胃主肌肉故也。颈膺如格。胃脉循喉咙。下乳内廉故也。张云。如格者。上下不通。若有所格也。

喘息气逆 马云。其息喘。其气甚逆。张云。喘息者。呼吸急促也。气逆者。治节不行也。

细微如发 甲乙。无微字。

病在太阴其盛在胃颇在肺 马云。此病在太阴。经之不足。观气口微细之脉可知也。其气盛在于胃。

观人迎躁盛之脉可知也。六节脏象论。灵枢终始禁服等篇。皆以人迎三盛。为病在阳明。所以谓之其盛在胃也。

至于喘息气逆。颇关在肺。然肺虚也。非盛也。特邪气耳。简按参之于王说。义尤明晰。吴以太阴为脾。张则为脾肺二脏。与经旨左矣。

此所谓得五有余 甲乙。无所谓二字。

五病之气有余也 甲乙。无五字。

此其身不表不里亦正死明矣 甲乙。无身字。正死。作死证。

巅疾 张云。即癫痫也。本经。巅。癫通用。于此节之义可见。诸家释为顶巅者非。盖儿之初生。

即有病癫痫者。今人呼为胎里疾者即此。未闻有胎病顶巅者也。

母有所大惊 甲乙。母下。有数字。张兆璜云。胎中受病。非止惊痫。妊娠女子。饮食起居。大宜谨慎。则生子聪俊。无病长年。高云。其气上不下。则精与惊气并居。既生以后。故令子发为癫疾也。此癫疾为先天奇病。而属于不治也。

然 。庞 同。玉篇。大也。乃状浮起貌也。庞。又庞杂之庞。故王兼二义而释之。详见于评热病论。马本。 。作 。

身无痛者 吴云。以其病不系于表。故身无痛。

肾风 马云。肾属水。故肾虚则水搐。肾不宜感风。故风在则体浮。风热则脉大。风与水搏。则脉紧。胀满则薄脾。而不能食。虽食亦少。水热穴论云。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而成其病。则欲其能食也难矣。高云。水因风动。故名肾风。简按王注风论云。肾脏受风。则面 然而肿。而张则云。非外感之风。乃风由内生者。内风之说未经见。则不可从。

惊已心气痿者死 吴云。肾邪陵心。令人善惊。若惊已而心气犹壮。是谓神正。生之徒也。惊已而心气痿者。是谓神亡。死之属也。志云。肾风非死证。此病生在肾。逆传其所胜。故死。简按痿。马张仍王义。

卷六

大奇论篇第四十八

吴云。前有奇病论。此言大奇论者。扩而大之也。高本。删论字。盖以无问答之语也。

皆实即为肿 张云。满。邪气壅滞。而为胀满也。此言肝肾肺经。皆能为满。若其脉实。当为浮肿。

而辨如下文也。简按王以满为脉气满实。考文理。张注为胜。王注痈肿。必是壅肿。传泻之讹耳。

肺之雍 马云。按甲乙经。雍。作痈。肺肝肾三经。不宜生痈。此雍。断宜作壅。盖言气之壅滞也。

吴张并云。雍。壅同。

喘而两 满 吴本。 。作胁。张云。 。音区。腋下胁也。

脚下至少腹 简按马志据原文。不改脚为 。却非。

跛易偏枯 张云。或为跛。或掉易无力。或偏枯不用。是皆肾经壅滞。不能营运所致。简按易。是痿易狂易之易。谓跛而变易其常。王注恐谬。

心脉满大 张云。火有余也。心主血脉。火盛则血涸。故痫螈筋挛。

痫螈筋挛 甲乙。螈。作 。张云。痫。音间。癫痫也。螈。音炽。抽搐也。挛。音恋。拘挛也。

高云。神气不通于心包则痫。神气不行于骨节则螈。痫则筋挛于内。螈则筋挛于外也。简按下文云。二阴急为痫厥。通评虚实论云。刺痫惊脉五。灵经筋篇云。痫螈及痉。寒热病篇云。暴挛痫眩。足不任。内经言痫者如此。(详见通评虚实论注。)玉机真脏论云。筋脉相引而急。病名曰螈。王注。筋脉受热。而自跳掣。故名曰螈。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心脉急甚者。为螈 。肝脉微涩。为螈挛筋痹。(螈 。详见诊要经终篇注。)并与本篇互发。

肝脉小急 张云。小。为血不足。急。为邪有余。故为是病。夫痫螈筋挛一也。而心肝二经皆有之。

一以内热。一以风寒。寒热不同。血衰一也。故同有是病。

肝脉骛暴 熊音。骛。音务。奔也。志云。骛。疾走也。又乱驰也。简按后汉光武帝纪注。直骋曰驰。乱驰曰骛。志注据此。

有所惊骇 马云。金匮真言论云。肝之病。发惊骇。

脉不至若喑 张云。此特一时之气逆耳。气通则愈矣。吴云。脉不至。在诸病为危剧。若其暴喑失声。

则是肝木厥逆。气壅不流。故脉不至耳。不必治之。厥还当自止。简按志圈脉上。别为一章。非。

小急不鼓皆为瘕 马云。瘕者。假也。块似有形。而隐见不常。故曰瘕。脉本急矣。而其急中甚小。

又不鼓击于手。则是沉也。必有积瘕在中。故脉不和缓耳。今三部之脉如此。皆可以即其本部。而决其为瘕也。

简按巢源云。瘕。假也。谓虚假可动也。又云。谓其有形。假而推移也。盖 瘕。分而言之。 。积也。瘕。

聚也。然 积亦可称瘕。气厥论。 瘕。阴阳类论。血瘕。邪气脏腑病形篇。水瘕。水胀篇。石瘕。厥病篇。

虫瘕。伤寒论。固瘕。神农本经。蛇瘕。仓公传。遗积瘕。蛲瘕之类。是也。说文云。瘕。女病也。盖根据于骨空论。女子带下瘕聚。误为此说耳。郭璞注山海经瘕疾云。虫病也。此亦因有虫瘕蛲瘕而言。并不可从。李氏必读云。瘕。遐也。历年遐远之谓也。历年遐远之病。岂止于瘕聚乎。

石水 张云。此言水病之有阴阳也。吴云。沉。脉行肌肉之下也。石水者。水凝不流。结于少腹。

其坚如石也。肾肝在下。居少腹之分。脉沉为在里。故肾肝俱沉。为石水之象。马云。水气凝结。如石之沉。

故名为石水也。阴阳别论。有阴阳结邪。多阴少阳。名曰石水。小腹肿。灵邪气脏腑病形篇。有肾脉微大。为石水。起脐以下。至小腹睡睡然。上至胃脘。死不治。水胀篇。黄帝有石水之问。而岐伯无答。必有脱简。皆是积聚之类。简按金匮要略云。石水。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尤怡注云。石水。水之聚而不行也。因阴之盛。而结于少腹。故沉而不喘。吴以为坚如石。误。(张氏医通云。肾肝并沉。为石水。真武汤主之。)

风水 马云。蓄水冒风。发为肿胀。名曰风水。见评热论。水热穴论。灵论疾诊尺篇。张云。风水者。

游行四体。浮泛于上也。

并小弦欲惊 张云。肝肾并小。真阴虚也。小而兼弦。本邪胜也。气虚胆怯。故为欲惊。

皆为疝 马云。或结于少腹。或结于睾丸。或结于睾丸之上下两旁。肾肝二脉经历之所。皆是也。

积土以高硕者。曰山。疝有渐积之义。故名。简按说文云。疝。腹痛也。刘熙释名云。心痛曰疝。疝。诜也。

先诜诜然上而痛也。又曰。疝。诜也。诜诜引小腹急痛。颜师古急就篇注云。疝。腹中气疾。上下引也。金匮要略云。腹痛。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即恶寒。紧则不欲食。邪正相搏。即为寒疝。楼氏纲目云。疝名虽七。寒疝。即疝之总名也。

心疝 高云。心脉搏滑急。则心气受邪。故为心疝。脉要精微论曰。诊得心脉而急。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也。

肺疝 志云。肺脉当浮。而反沉搏。是肺气逆聚于内。而为肺疝矣。高云。肺疝。气疝也。简按四时刺逆从论。肺风疝。有目无证。不可得而知。史仓公传云。气疝客于膀胱。难于前后溲。而溺赤。巢源。气疝。

乃七疝之一。腹中乍满乍减而痛。名曰气疝。高以为气疝者。盖肺主气故也。

三阳急为瘕三阴急为疝 志云。此言疝瘕之病。病三阴三阳之气。而见于脉也。子繇曰。瘕者。假也。

假物而成有形。疝字。从山。有艮止高起之象。故病在三阳之气者为瘕。三阴之气者为疝。玉师曰。瘕。在肠胃之外。故三阳急。疝病五脏之气。故三阴急。马云。王注分瘕为血。疝为气者。未的当。知二病为气血相兼也。简按三阳三阴。据下文二阴二阳。王注为是。诸家亦仍王注。

二阴急为痫厥 马云。二阴者。心也。其脉来急。正以心经受寒。寒与血搏。发而为痫为厥。志云。

痫厥者。昏迷仆扑。卒不知人。简按痫厥。唯是痫病。志注为长。

二阳急为惊 张云。木邪乘胃。故发为惊。阳明脉解篇曰。胃者。土也。故闻木音而惊者。土恶木也。

是亦此义。○高本。以二阴以下十一字。移于前节若喑不治自已下。非。

为肠 久自已 吴云。外鼓者。脉形向外而鼓也。外鼓。有出表之象。故不必危之。久当自止也。

马云。此言心肝脾肾。皆为肠 。而有死生之分者。以脉与证验之也。肠 者。肠有所积。而下之也。然有下血者。(即今所谓失血。)有下白沫者。(即今所谓去积。)有下脓血者。(即今之所谓痢。)病在于肠。均谓之肠 也。简按高云。肠 。泄泻也。误。详见于通评虚实论。

肝脉小缓 张云。肝脉急大。则邪盛难愈。今脉小缓。为邪轻易治也。

血温身热者死 张云。肾居下部。其脉本沉。若小而搏。为阴气不足。而阳邪乘之。故为肠 下血。

若其血温身热者。邪火有余。真阴丧败也。故当死。

心肝 高云。言心脉肝脉不和。而病肠 也。亦如肾脉之肠 下血也。志云。此承上文。而言阴血。盛者。虽受阳薄。尚为可治。盖重阴血以待阳也。夫心主生血。肝主藏血。是以心肝二脏。受阳盛之气。

而为肠 者。亦下血。如二脏同病。则阴血盛。而可以对待阳邪。故尚为可治之证。简按诸家仍王义。志意略异。王注似妥。

皆鬲偏枯 吴云。凡脉贵于中和。胃脉沉鼓涩。偏于阴也。外鼓大。偏于阳也。心脉小坚急。亦偏于阴也。鬲。阴阳闭绝也。偏枯。半身不用也。以其阴阳偏胜。故为证亦偏绝也。张云。胃为水谷之海。心为血脉之主。胃气既伤。血脉又病。故致上下痞鬲。半身偏枯也。简按马云。

为膈证与偏枯。高改皆作背。并非。志云。鬲者。里之鬲肉。尤误。(张氏医通。赵以德云。胃与脾为表里。

胃之阳虚。则内从于脾。从脾则脾之阴盛。故胃脉沉鼓涩。涩者。少血多气之诊也。胃之阳盛。则脾之阴虚。

虚则不得与阳主内。反从其胃。越出部分。而鼓大于臂之外。大者。多气少血之候也。心者。元阳君主之宅。

生血生脉。今因元阳不足阴寒乘之。故心脉小坚急。小者。阳不足。坚急者。阴寒之象也。夫心胃之三等脉见一。即为偏枯。心乃天真神机开发之本。胃乃谷气充天真之原。一有相失。则不能制其气。而宗气散。故分布不周。不周经脉则偏枯。不周五脏则喑。喑者。肾与包络内绝也。

男子发左女子发右 张云。男子左为逆。右为从。女子右为逆。左为从。此逆证也。志云。从内而发于外。故曰发。简按张注本于玉版论。为是。

不喑 张云。若声不喑。舌可转。则虽逆于经。未甚于脏。乃为可治。而一月当起。若偏枯而喑者。

肾气内竭而然。其病必甚。如脉解篇曰。内夺而厥。则为喑俳。此肾虚也。正以肾脉循喉咙。挟舌本故耳。简按王注。原于奇病论。重身九月而喑之义而释之。恐谬。

其从者 张云。若男发于右。而不发于左。女发于左。而不发于右。皆谓之从。从。顺也。高云。

玉版论要曰。男子右为从。女子左为从。其从者。谓男子发于右。女子发于左。不同于上文之发也。简按王注。

左右互错。马吴志同。俱失经旨。

血衄 甲乙。作衄血。张云。搏脉弦强。阴虚者最忌之。凡诸人血鼻衄之疾。其脉搏而身热。真阴脱败也。故当死。

悬钩浮 张云。失血之证多阴虚。阴虚之脉多浮大。故悬钩而浮。乃其常脉。无足虑也。悬者。不高不下。不浮不沉。如物悬空之义。脉虽浮钩。而未失中和之气也。简按悬。乃悬空无根之象。钩浮。乃阳盛阴虚之候。(十五难云。脉之来疾去迟。故曰钩。吕广注云。阳盛其脉来疾。阴虚脉去迟也。脉从下上。至寸口疾。还尺中迟。

环曲如钩。)不似脉弦强而搏击于指。此乃亡血家之常脉。若释悬而为不浮不沉。则于钩浮之浮。其谓之何。

吴既误。而张袭之耳。吴又以常脉。为平人不病常脉。更误。

如喘 马云。喘者。气涌而不和。脉体如之。张云。如气之喘。言急促也。高云。喘。疾促不伦也。

脉至如喘。失其常度。故名曰暴厥。申明暴厥者。一时昏愦。不知与人言。简按如。甲乙。作而。如而通用。

(出于庄七年左传杜注。)下如数同。

浮合 张云。此下。皆言死期也。高云。浮合于皮肤之上。如汤沸也。诸家根据王注。

予不足也 熊音。予。与同。

微见 马云。微之为言。仅也。吴云。始见也。言始见此脉。便期九十日死。若见之已久。则不必九十日矣。所以在九十日者。以时更季易。天道变。而人气从之也。志云。士宗曰。微。对显言。微现此脉。期以九十日而死。若显露之。不超时日矣。后之交漆。亦犹是也。高云。微于皮肤之上。见此数极之脉。中按求之。则不见也。故至九十日而死。经脉应月。一月一周。九十日者。三周也。简按士宗。即是高世 。前说似是。

予夺也 吴云。夺。失也。

草干 马云。心精被夺。火王于夏。犹有可支。至秋尽冬初。心气全衰。故曰草干而死。

如散叶 吴云。飘零不定之状也。木遇金而负。遇秋而凋。故深秋则死。志云。飘零虚散之象。简按今甲乙。作丛棘。

省客 吴云。省问之客。张云。或去或来也。塞者。或无而止。鼓者。或有而搏。是肾原不固。而无所主持也。

悬去枣华 张云。枣华之候。初夏时也。悬者。华之开。去者。华之落。言于枣华开落之时。火王而水败。马云。悬去。犹俗云虚度也。吴移悬去于鼓字下。简按张注稳妥。

如丸泥 张云。泥弹之状。坚强短涩之谓。志云。往来流利如珠。曰滑。如丸泥者。无滑动之象。

榆荚落 张云。榆钱也。春深而落。木王之时。土败者死。马云。秋冬之交也。简按本草。苏颂云。

榆三月生荚。李时珍云。未生叶时。枝条间先生榆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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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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