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24 万字 · 约 11 小时 26 分钟 · 21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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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HT 气也。从 从HT 从欠。又云。 。 。或省 。史记扁仓传。作蹶。刘熙释名。厥。逆气也。颜师古注急就章云。 者。气从下起。上行叉心胁也。厥有气厥血厥痰厥酒厥脏厥蛔厥色厥等。景岳全书论之详焉。
五指之表 张云。足指之端曰表。
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 简按集聚同义。然集有止之意。国语。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是也。聚乃散之反。
皆从内也 张云。其寒也非从外入。皆由内而生也。故凡病阳虚者。必手足多寒。皆从指端始。
前阴 马云。前阴者。阴器也。外肾也。简按宁氏折骨分经云。睾丸。外肾也。属足厥阴肝经。又韵会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据此则宦者去其宗筋者。割去睾丸也。
下气上争不能复 吴云。下气。身半以下之气也。上争者。阳搏阴激。身半以下之气。亦引而上争也。
马云。是在下之肾气。乃因强力。而遂与上焦之气相争。不能复如其旧。高云。在下之阴气。上争于阳。致阳气不能复。复。内藏也。
精气溢下 吴云。阴精之气。涌溢泄出而下也。志云。阳气上出。则阴脏之精气。亦溢于下矣。简按上古天真论。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知是亦言精气漏泄。然彼由肾气有余。此因上盛下虚。义递异。
邪气因从之 张云。阳虚则阴胜为邪。简按吴云。邪气。阳气也。以其失所。目之为邪。此解太误。
若改阳字作阴。则才通。
气因于中 汪昂云。寒从内发。即前不从外之意。高云。阴寒之邪气因于中。而阳气日衰。简按此一句。诸说参差。甲乙。于。作所。而吴则以此四字。移上文前阴者宗筋之所聚之上。马则改因作困。张则以气为上文之精气邪气。志则为气因于中焦水谷之所生。并不甚清晰。考上下文意。汪高所释似允当。今姑从之。
渗营其经络 张兆璜云。渗者。渗于脉外。营者。营于脉中。营气宗气。皆精阳之气。营行于脉中。
诸阳之气。淡渗于脉外。非独卫气之行脉外也。
手足为之寒也 滑云。张子和曰。秋冬阴壮阳衰。人或恃赖壮勇。纵情嗜欲于秋冬之时。则阳夺于内。
阴气下溢。邪气上行。阳气既衰。真精又竭。阳不荣养。阴气独行。故手足寒。发为寒厥也。
络脉满而经脉虚 志云。灵枢经脉篇曰。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夫卫气者。水谷之悍气也。酒亦水谷悍热之液。故从卫气。先行皮肤。从皮肤而充于络脉。是不从脾气。而行于经脉。故络脉满。而经脉虚也。
气聚于脾中 马云。下气上争。聚于脾中。志云。谷气聚于脾中。高同。
肾气日衰阳气独胜 宋本。日。作有。吴作自。甲乙。胜。作盛。(张氏医通云。论得寒厥之由。以其人阳气衰。不能渗荣其经络。阳气日损。阴气独在。故手足为之寒也。附子理中汤。论得热厥之由。则谓其人必数醉。若饱以入房。气聚于脾中。肾气日衰。阳气独胜。故手足为之热也。加减肾气丸。)
腹胀满 甲乙。无胀字。马云。下气上争。而行之于上。则下虚。故气在腹。而不在足。所以腹中胀满也。夫曰阴气盛于上则腹满者。上文之寒厥。高云。阴寒之气盛于上。则上下皆阴。而阳气虚于下。下虚则腹胀满。以明腹满而为寒厥之意。简按张云。阴虚于下。则脾肾之气不化。故腹为胀满。恐非。
阳气盛于上 新校正。据甲乙。作腹满二字。详辨其义。滑亦从之。而马吴诸家。仍原文而解之。简按帝问有二或字。故举阴气盛于上。阳气盛于上之两端而答之。则新校正似是而却非。马云。乃上文之热厥耳。
高云。阳热之气盛于上。则下气重上。而邪气逆。逆则阳气乱。乱则心神不宁。故暴不知人。以明暴不知人。
而为热厥之意。
下气重上而邪气逆 吴云。重。平声。并也。邪气。气失其常之名也。简按腹中论云。阳气重上。
有余于上。此亦论厥逆也。即是同义。
不知人也 志云。猝然昏 。或仆扑也。吴。此下。补逆之微者半日复。逆之甚者一日复。复则知人矣十九字。简按经文未知旧如此否。要之不可定然矣。
厥状病能 马云。能。音耐。礼运篇云。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则能耐同。吴云。能。犹形也。张同。志云。病能者。能为奇恒之病也。简按吴近是。详见病能论篇首。
肿首头重 简按脉解篇。肿腰 痛。着至教论。干嗌喉塞。乃与论语迅雷风烈。楚辞吉月辰良。并同字法。肿。志本作踵。非。
仆 甲乙。作眩仆。吴云。 。目眩乱也。仆。颠仆也。马云。 眩而仆倒。乃上重下轻之证也。
阳明之厥 汪昂云。按阳明多血多气。详本症病皆有余。与虚而厥者不同。
癫疾欲走呼 简按阴阳类论云。骂詈妄行。巅疾为狂。王注。以肾水不胜。故胃气盛。而颠为狂。盖与此同证。详见宣明五气篇。
后不利 志云。食饮入胃。脾为转输。逆气在脾。故后便不利。脾不转运。则胃亦不和。是以食则呕。
而不得卧也。
口干溺赤 甲乙。口。作舌。志云。阴液不能上资。是以口干心痛。肺金不能通调于下。故溺赤。水火阴阳之气。上下不爽。故腹满也。
泾溲 简按诸家不释。但张云。泾。音经。水名。义难通。调经论王注云。泾。大便也。溲。小便也。
杨上善云。泾作经。妇人月经也。吴云。泾。水行有常也。溲。溺KT 也。泾溲不利。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数说亦未稳当。灵本神篇。亦有腹胀经溲不利之文。经。甲乙作泾。盖泾溲是小溲。集韵。泾。去挺切。泉也。
刘熙释名。水直波曰泾。泾。径也。言道径也。溲者。二便之通称。(国语。少溲于豕牢。史记仓公传。有大小溲语。吴越春秋。太宰 奉溲恶。注。溲。即便也。恶。大便也。)故加泾字。别于大便。脉要精微论。言小便为水泉。此亦一证。
阴缩肿 甲乙。无肿字。是。
以经取之 吴云。难经曰。不盛不虚。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六十九难)正此谓也。马云。若不盛不虚。则在胆取胆。而不取之肝。
在肝取肝。而不取之胆。所谓自取其经也。即名之曰经治。又曰经刺。
太阴厥逆 张云。按六经之厥。已具上文。此复言者。考之全元起本。自本节之下。另在第九卷中。
盖彼此发明。原属两篇之文。乃王氏类移于此者。非本篇之重复也。
治主病者 张云。谓如本经之左右上下。及原输等穴。各有宜用。当审其所主而刺之。余准此。
虚满呕变下泄清 吴云。少阴。肾也。肾间命门之火虚衰。不足以生脾土。故令虚满。虚满者。中虚而满也。呕变者。水谷已变。犹呕逆而出。盖少阴在下。故食至下焦。其色已变犹呕也。泄清。下泄澄澈清冷也。志云。少阴之气。上与阳明相合。而主化水谷。少阴气厥。以致中焦虚满。而变为呕逆。上下水火之气不交。故下泄清冷也。按呕变。当作变呕。灵五味篇云。若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与此篇大义相同。且有声无物曰呕。故不当作呕出变异之物解。高云。有欲呕之变证。简按佛典有变吐之语。知是呕变变呕。乃呕逆之谓。诸注恐属强解。
前闭 高云。前阴闭结。
谵言 吴云。肝藏魂。魂失其守。故谵言也。
不得前后 张云。或闭结不通。或遗失不禁。不得其常之谓也。三阴俱逆。则脏气绝。阳明脉解篇曰。厥逆连经则生。连脏则死。此之谓也。志云。阴关于下也。简按此谓二便不通。张注。或遗失不禁。误。
僵仆 高云。即上文发为 仆之义。
呕血善衄 志云。阳气上逆则呕血。阳热在上则衄血。此太阳之气。厥逆于上。以致迫血妄行。高云。阳热之气。
不行皮毛内伤络脉。阳络伤则血外溢。故呕血善衄。简按吴本。无呕血二字。义不相蒙。 僭去之。非也。
机关不利 张云。机关者。筋骨要会之所也。胆者。筋其应。少阳厥逆。则筋不利。故为此机关腰项之病。
发肠痈不可治 张云。肠痈发于少阳厥逆者。相火之结毒也。故不可治。高云。少阳经厥气逆。则枢转有乖。故机关不利不能枢转。从外则发肠痈。发肠痈。则内郁之气。从痈而泄。不可治少阳之主病。当治阳明之肠痈。此少阳厥逆病能。发于阳明。当治阳明。故不言治主病者。简按高。据仲景呕家有痈脓。不可治呕。脓尽自愈之例而释之。未知于经旨何如。存备一说。
惊者死 马云。肝之病发为惊骇。而胆与之为表里。故惊则死矣。张云。其毒连脏。故当死。
喘咳身热 志云。阳明气厥则喘。上逆则咳也。阳明之气主肌肉。故厥则身热。
善惊衄呕血 志云。二阳发病。主惊骇。衄血呕血者。阳明乃悍热之气。厥气上逆。则迫血妄行。
此病在气。而及于经血。高云。闻水音则善惊。热迫于经则衄呕血。上文发肠痈。不可治少阳。当治阳明。是治阳明之意。已寓于上。故此不言治主病者。简按肠痈治阳明。未见所据。其不言治主病者。恐是脱文。
呕沫 吴云。肺主治节。行下降之令。肺病则不能降。故虚满而咳。虚满之久。必有留沫。故呕沫。
高云。肺气满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故善呕沫。
手心主少阴 高云。手心主厥阴包络。手少阴心经。经厥气逆。皆有心痛之病。喉者。肺气也。心痛引喉。则两火上炎而烁金。又兼身热如焚如焰。则死不可治。马云。邪客篇言。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精神去。神去则死。此所以死不可治。
腰不可以俯仰 吴云。其脉属于小肠。小肠系腰之部分。故腰不可以俯仰。张云。四时气篇曰。邪在小肠者。连睾系。属于脊。故腰不可以俯仰也。简按王以为错简文。吴张强为之解。似不切贴。
马云。按全元起本。 。作痉。 。音炽。伤寒论。有刚 柔 。痉。音敬。风强病也。此 当以痉为是。后世互书者非。灵枢热病篇第二十七节。有风痉证。高云。经脉篇云。大肠手阳明之脉。是主津液。
今手阳明经气厥逆。津液不荣于经脉。故 当资手阳明经之津液。简按张云。 。谓手臂肩项强直也。此盖拘泥于本经之所流注。故云尔。
卷六
病能论篇第四十六
马云。能。音耐。礼乐记。故不耐无乐。其耐作能。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篇。皆有能字。古盖耐能通用。
阴阳应象大论云。病之形能也。盖病之形状耐受。故此以病能名篇。张兆璜云。病能者。言奇病之形能也。简按吴释前篇病能云。能。犹形也。此解为是。
胃脘痈 吴云。吸门之下。贲门之上。受纳水谷之脘。名曰胃脘。简按圣济总录云。夫阴阳升降。
则荣卫流通。气逆而隔。则留结为痈。胃脘痈者。由寒气隔阳。热聚胃口。寒热不调。故血肉腐坏。以气逆于胃。故胃脉沉细。以阳气不得下通。故颈人迎甚盛。令人寒热如疟。身皮甲错。或咳或呕。或唾脓血。观伏梁之病。亦有挟胃脘内痈者。以其裹大脓血。居肠胃之外故也。方附于一百二十九卷。
当候胃脉 滑云。即脉要精微。附上右外。以候胃也。马云。右关。吴张志同。简按附上右外。
尺肤之位。而非脉之分位。以寸关尺。配五脏六腑者。难经以后之说。此言胃脉者。必别有所候。
逆者 甲乙。作气逆者。
人迎甚盛 张云。即终始篇等所云。人迎三盛。病在阳明之谓。
精有所之寄则安 吴本。作精有所倚。则卧不安。注云。脏。阴也。主静。故脏有伤损。则有不足之患。阴精有所偏倚。则有亢甚之害。均之令人夜不安也。简按诸家顺文解释。
义难通。吴据甲乙而删改。但精字仍旧文。殆为明晰。今从之。
不能悬其病 吴云。不能悬其病于空。使之不我疾也。马云。悬者。绝也。按逆调论第六节。有不得卧而息有音者。诸证尤详。但此曰不安。则不能安寝也。与彼有异。
偃卧 高云。正卧也。评热论云。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故举而复问。
肺者脏之盖也 痿论云。肺者。脏之长也。心之盖也。灵九针论云。五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
右脉沉而紧左脉浮而迟 马云。此当见于两尺也。吴张同。简按本经无寸关尺之说。此特言左右尔。
必非两尺之谓也。
不然 马吴张并仍甲乙。然。作知。志高从旧文释之。故属强解。
此逆四时 志云。脉合四时。故冬诊之。左右脉皆当沉紧。今左脉反浮而迟。是逆四时之气矣。
病在肾颇关在肺 吴云。关。关系也。志云。肾主冬气。而又反浮在左。故当主病在肾。颇关涉于肺。当为腰痛之病。简按甲乙。无关字。奇病论云。其盛在胃。颇在肺。句法正同。
肾为腰痛之病也 甲乙。无肾字。
颈痈 痈疽篇云。发于颈者。名曰夭疽。其痈大而赤黑。不急治。则热气下入渊腋。前伤任脉。内薰肝肺。十余日而死矣。
其真安在 吴云。真。正治之法也。简按当仍甲乙作其治。
异等 志云。等。类也。高云。颈痈之名虽同。而在气在血。则异类也。
痈气之息 马云。以小针开除。而去病者。正以痈间有气顿息。不至甚也。吴。息。改 。云。 。
腐肉也。针。铍针也。所以去针肉。张云。息。止也。痈有气结。而留止不散者。治宜甲针以开除其气。气行则痈愈矣。高云。颈痈。而气之止息者。其病在气。宜以针开通其气。而除去之。此气息成痈。而有针刺之真法也。颈痈而气盛血聚者。其病在血。宜石刺出血而泻之。此血聚成痈。而有石刺之真法也。此所以同病异治。
而皆已也。简按说文。 。寄肉也。徐锴曰。息者。身外生之也。故古谓赊赁生举钱。为息钱。旋生土为息壤也。方言。作KT 。王释为死肉。吴则为腐肉。无所考据。张注允当。今从之。
同病异治也 吴。此下。补肤顽内陷者。宜灸以引之十字。云。以上文有其问。故僭补之。张兆璜云。
陷下者。又宜灸。始言针灸。而后止言针石者。盖此篇。论五脏之相传。而肾脏之气。已传于肝。故止宜针宜石。设或有回陷于肾者。又常灸之。此虽不明言。盖欲人意会。读者宜潜心参究。不可轻忽一字。简按吴补固僭矣。而张注亦凿。俱不可从。
狂 灵癫狂篇云。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通评虚实论云。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千金方云。狂风骂詈。挝斫人。名热阳风。即怒狂也。
暴折而难决 马云。此人者。因猝暴之顷。有所挫折。而事有难决。志不得伸。吴云。暴折而抑之。
不得剖决。志云。决。流行也。高云。决。散也。简按吴注为是。
阳明者常动 马云。灵动输篇。言是阳明独动不休。故凡冲阳。(即跗阳)地仓。大迎。下关。人迎。气冲之类。皆有动脉不止。而冲阳为尤甚。
巨阳少阳不动 吴云。巨阳。有委中。昆仑。少阳。有悬钟。听会。其脉皆不甚动。于其不甚动者。
反动大疾。此阳厥善怒。而狂之候也。
动大疾 马云。大。当作长。简按非也。
夫食入于阴 张云。五味入口。而化于脾。食入于阴也。藏于胃以养五脏气长气于阳也。
生铁洛 张云。即炉冶间锤落之铁屑也。其属金。其气寒而重。最能坠热开结。平木火之邪。故可以下气疾。除怒狂也。凡药中用铁精。铁华粉。针砂。铁锈水之类。皆同此意。简按本草经。作铁落。唐本注云。落。是铁皮滋液。黑于余铁。陶谓可以染皂。云是铁浆。误矣。苏颂图经云。铁落者。锻家烧铁赤沸。砧上打落细皮屑。俗呼为铁花。是也。初炼去矿。用以铸 器物者。为生铁。再三销拍。可以作 者。为 铁。
亦谓之熟铁。此说是也。别录云。铁落。一名铁液。故王云。为铁浆非。是生铁液也。高云。洛。烙同。烙饮者。转赤为乌也。赤而乌。可以平巨阳之气。迂谬尤甚。圣济总录云。铁落。染皂铁浆。是。上一味。每服重汤内温一盏饮之。食后。此不读王注及唐本。乃袭陶谬也。
为饮 张云用水研浸。可以为饮。简按唐本注云。诸铁疗病。并不入丸散。皆煮取浆用之。此云为饮。亦煮取浆者与。
下气疾也 吴云。寒而镇重。故下气速。气下则不厥逆矣。志云。铁乃乌金。能伐肝木。故下肝气之疾速也。李时珍云。阳气怫郁。而不得疏越。少阳胆木。挟三焦少阳相火。巨阳阴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
其巨阳少阳之动脉。可诊之也。夺其食。不使胃火复助其邪也。饮以生铁落。金以制木也。木平则火降。故曰下气疾速气即火也。简按列子汤问。吴楚之国。有大木焉。其名为 。(音柚)碧树而冬生。实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愤厥之疾。张湛注云。气疾也。梁书姚察传。自免忧后。因加气疾。盖愤厥。乃阳厥之类。而气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癫眩。惊悸痫 。心神不定之证。宜概称气疾焉。若以疾训速。或为效验疾速之义。或为逆气疾速之谓。乖谬亦甚。
泽泻术各十分麋衔五分 张云。泽泻。味甘淡。性微寒。能渗利湿热。白术。味甘苦气温。能补中燥湿止汗。麋衔。即薇衔。一名无心草。南人呼为吴风草。味苦平微寒。主治风湿。十分者。倍之也。五分者。
减半也。简按苏颂云。凡古方云术者。乃白术也。此方。圣济。名泽泻汤。三因。名麋衔汤。并用白术。马云。
术。即苍术非也。麋衔。本经作薇衔。一名麋衔。唐本注云。一名鹿衔草。言鹿有疾。衔此草瘥。陈嘉谟云。
麋鹿有疾。衔此草瘥。素问之名。因此出。时珍云。据苏说。则薇衔麋衔。当作鹿衔也。此说误。麋鹿一类。
不必改作鹿。刘HT 采天名精。活 。遂有活鹿草之名。麋。果鹿之误乎。活鹿草。当作活 草也。圣济。十分作二两半。五分作一两一分。陶氏序录云。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然则四分为一两者。六朝以降之事。而此经云分者。非分两之分。总录误尔。三因。十分。作一两。
五分作半两。乃与张注符矣。
合以三指撮 吴云。合。修合也。三指撮。言如三指宽一撮也。简按陶序例。一撮者。四刀圭也。
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此云三指撮者。乃一方寸匕余也。张云。合以三指。用三指撮合。
以约其数。而为煎剂也。
考经文。此谓散药。张注谬尔。圣济云。上三味。捣罗为散。每服二钱匕。沸汤调。食后服。三因亦云。上为末。每服二钱。酒饮任调下。食前服。
为后饭 马云。药在饭后也。误。
所谓深之细者 高。以下二十四字。移于前颈痈之下。上经者以下六十九字。移于前在阴阳奇恒中之下。而为之注释。率属牵强。不可从。
卷六
奇病论篇第四十七
吴云。奇病。特异于常之病也。简按凡风也。痹也。厥也。痿也。属类颇多。此篇所载。重身声喑。息积。疹筋等。率皆奇特之病。故以奇病名篇。
重身 诗大雅。大任有身。毛传。身。重也。笺。谓怀孕也。马。重。平声。
九月而喑 马云。喑。哑也。医书。谓人之受孕者。一月肝经养胎。二月胆经养胎。三月心经养胎。四月小肠经养胎。五月脾经养胎。六月胃经养胎。七月肺经养胎。八月大肠经养胎。九月肾经养胎。十月膀胱经养胎。先阴经而后阳经。始于木而终于水。以五行之相生为次也。然以理推之。则手足十二经之经脉。
昼夜流行无间。无日无时而不共养胎气也。必无分经养胎之理。今曰九月而喑。盖时至九月。则妊胎已久。儿体日长。胞络宫之络脉。系于肾经者。阻绝而不通。故间有为之喑者。非人人然也。(此乃阻绝之绝。非断绝之谓。生气通天论云。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亦阻绝之绝。灵经脉篇云。肾足少阴之脉。从肾上贯肝膈。
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张云。喑。声哑不能出也。简按徐之才逐月养胎法。见于千金方。萧氏女科经论云。张 璜按喑。谓有言而无声。故经曰。不能言。此不能二字。非绝然不语之谓。凡人之音。生于喉咙。发于舌本。因胎气肥大。阻肾上行之经。以肾之脉入肺中。循喉咙。系舌本。喉者肺之部。肺主声音。其人切切私语。心虽有言。而人不能听。故曰喑。肺肾子母之脏。故云不必治。
若大全解作不语。则为心病。以心主发声为言也。与子喑。了不相干。 璜所论如此。然医说引邵氏后闻见录云。郝翁名允。博陵人。一妇人妊。咽嘿不能言。翁曰。儿胞大经壅。儿生经行则言矣。不可毒以药。又引医余云。孕妇小语。非病也。闻如此者。不须服药。临产日。但服保生丸四物汤之类。产后便语。亦自然之理。
非药之功。并是子喑。喑。乃舌喑。肾之脉系舌本。其理自明。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