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经二注
13 万字 · 约 6 小时 1 分钟 · 1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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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四逆汤方附子(一枚生用) 干姜(一两半) 甘草(二两炙)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衍义〕谷入于胃。长养于阳。脉道乃行。今胃不安于谷。以致呕。故其气不充于脉。
则脉弱。下焦虚。则小便自利。迫阳于表则微热。经脉虚则寒厥。夫阳者。一身之主。内外三焦虚寒如此。诚难治矣。苟有可回之意。必以四逆回阳却阴也。
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衍义〕伤寒论。出太阳证。又出厥阴证。小柴胡汤。本少阳半表半里药也。何为太阳厥阴亦治之。盖太阳传里而未尽入。厥阴受传而未尽受。二者俱在半表半里之间。故呕而发热。病同方亦同也。自此而言。病之半表半里。岂独伤寒有哉。
故更集要略。
胃反呕吐者。大半夏汤主之。
大半夏汤方半夏(二升洗) 人参(三两) 白蜜(一升)
右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和蜜扬之二百四十遍。煮取二升半。分温再服。
〔衍义〕阳明燥金也。与太阴湿土为合。腑脏不和。则湿自内聚。为痰为饮。燥自外款。为胃脘痈。玄府干涸。而胃之上脘尤燥。故食难入。虽食亦反出也。半夏解湿饮之聚结。分阴阳。散气逆。人参补正。蜜润燥。以扬水之者。内经云。清上补下。治之以缓。水性走下。故扬以缓之。佐蜜以润上脘之燥也。
食已即吐者。大黄甘草汤主之。
大黄甘草汤方大黄(四两) 甘草(一两)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温再服。
论曰。胃气生热。其阳则绝。盖胃强则与脾阴相绝。绝则无转运之机。故食入即吐也。用大黄泻大热。甘草和中耳。
王宇泰先生曰。病患欲吐者。不可下之。又用大黄、甘草。治食已即吐何也。曰欲吐者。其病在上。因而越之可也。而逆之使下。则必抑塞愤乱而益以甚。故禁之。
若既已吐矣。吐而不已。有升无降。则当逆而折之。引令下行。无速于大黄。故取之也。
胃反吐而渴欲饮水者。茯苓泽泻汤主之。
茯苓泽泻汤方茯苓(半斤) 泽泻(四两) 白术(三两) 甘草(二两) 桂枝(二两) 生姜(四两)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内泽泻再煮。去滓。二升半。温服八合。日三服。
〔衍义〕胃反吐。津液竭而渴矣。斯欲饮水以润之。更无小便不利。而用此汤何哉。
盖阳绝者。水虽入而不散于脉。何以滋润表寒解其燥郁乎。惟茯苓之淡行其上。泽泻之咸行其下。白术、甘草之甘和其中。桂枝、生姜之辛通其气。用布水精于诸经。开阳存阴。而洽荣卫也。
吐后渴欲得水而贪饮者。文蛤汤主之。兼主微风脉紧头痛。
文蛤汤方文蛤(五两) 麻黄 甘草 生姜(各三两) 石膏(五两) 杏仁(五十枚)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温服一升。汗出即愈。
〔衍义〕是汤即大青龙去桂枝盖文蛤也。大青龙主发散风寒两受。此证初无外邪而用之何哉。夫天地之气。人之饮食之气。分之虽殊。合之总属风寒湿热之气化耳。足太阳膀胱。本寒水之经也。先因胃热而吐。用竭其津。遂渴欲饮水。饮多则水气内凝。其寒外应。而腠理闭矣。故将文蛤散水寒。麻黄、杏仁开腠理。利肺气。甘草、姜、枣发荣卫。石膏解肌表内外之郁热也。而又谓主微风脉紧头痛者何。盖风热循膀胱。上入巅。覆其清阳。则为头痛。而肾邪亦从而泛溢。故同一主治也。
干呕吐逆。吐涎沫。半夏干姜散主之。
半夏干姜散方半夏 干姜(等分)
上二味杵为散。取方寸匕。浆水一升半。煮取七合。顿服之。
〔衍义〕干呕吐涎沫者。由客邪逆于肺。肺主收引。津液不布。遂聚为涎沫也。用半夏干姜之辛热。温中燥湿。浆水之寒。收而行之。以下其逆。则其病自愈矣。
病患胸中似喘不喘。似呕不呕。似哕不哕。彻心中愦愦然无奈者。生姜半夏汤主之。
生姜半夏汤方生姜汁(一升) 半夏(半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半夏取二升。内生姜。煮取一升半。小冷。分四服。日三夜一。呕止停后服。
〔衍义〕夫阳受气于胸中。布气息为呼吸。胸中心肺之分。清气之道也。阴邪闭之。
则阻其呼吸往来。令气或促或搏或逆。有似喘呕与哕也。且心舍神者也。聚饮停痰。则神不宁。故彻心愦愦然无奈也。用半夏之辛温燥其湿饮。生姜之辛热散寒折逆。则阳得以布。气得以调。斯病可愈耳。○按此方与小半夏汤相同。而取意少别。小半夏汤宣阳明之气上达。故用半夏为君。生姜为佐。半夏汤通阳明之经。故用姜汁为君。半夏为佐。取其行于经络。故用汁也。
干呕哕。若手足厥者。橘皮汤主之。
橘皮汤方橘皮(四两) 生姜(半斤)
上二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温服一升。下咽即愈。
哕逆者。橘皮竹茹汤主之。
橘皮竹茹汤方橘皮(二升) 竹茹(二升) 大枣(三十枚) 生姜(半斤) 甘草(五两) 人参(一两)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衍义〕中焦者。脾胃也。土虚则在下之木得以乘之。而谷气因之不宣。变为哕逆。
用橘皮理中气而升降之。人参、甘草。补土之不足。生姜、大枣。宣发谷气。更散其逆。竹茹性凉。得金之正。用之以降胆木之风热耳。
夫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上气脚缩。五脏气绝于内者。利不禁。下甚者。手足不仁。
〔衍义〕六腑主表为阳。五脏主里为阴。阳为卫。阴为荣。六腑绝。卫先不行于外。故手足寒。阳主升、在息为呼。外绝则气上出。出而不返。则下绝。下绝则筋急。故脚蜷缩也。五脏绝。荣先不行于内。则阴气去。大便属阴。故下利不禁。甚则血离于外。故手足不仁。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衍义〕仲景伤寒论厥阴证中注云。沉为在里。弦为拘急。里气不足主下重。脉大则病进。为利未止。脉弱数者。邪气微而阳气复。为欲自止。虽发热。正由阳胜。非邪逆也。成注如此。然弱阴不敌所回之阳。发热甚者。亦必治之。但不死而已。恐亦不宜大热。内经曰。下利发热者死。虽然。不惟厥阴。少阴下利亦然。伤寒论谓脉紧下利。脉暴微。手足温。利自愈。又谓下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是皆少阴下利者说也。非滞下之利。滞下则多热。若更发热。必难治。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衍义〕手足诸阳之本。十二经脉之所由起也。论曰。脉者血之府。气主煦之。血主濡之。是气司脉之动息。血充脉之形体也。血不自至。必气以运之。气即阳也。火也。若阴寒之气盛。则阳火之气衰。不能布散通于经脉。津液亦不行。聚而下利。
所以脉无而手足冷矣。若残阳尚根于中。未竭于脏者。则以艾灸接引孤宿之火。布散经脉。手足温则生。其阳已绝于脏。止息呼吸之息。用艾灸之。无根之阳。
反从艾火上炎。奔迫为喘而脱矣。故死。夫趺阳胃脉。土也。少阴肾脉。水也。负者。
克也。若少阴受负于趺阳。是后天之阳尚存。阴寒犹可回也。仲景谓下利脉不出者属少阴。灸少阴穴。此虽不言所灸之处。系厥阴证中。则必当灸厥阴之穴也。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衍义〕此条亦在厥阴证中。以上条发热下利观之。若同而异。以脉弱数为阳复而阳胜。惟言不死耳。此脉独弱。乃阴退阳复。在表作微热。在里作渴。终不与热甚更胜者同。故曰自愈。虽然。病在乎审察毫厘。不惟热有微甚。渴亦不可一途论也。如少阴伤寒五六日。自利而渴。小便白者。则为肾虚。引水自救。病之变端。岂一言可尽乎。
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脉紧。为未解。
〔衍义〕厥阴证中。注谓下利阴证也。脉数阳病也。阴病见阳脉者生。微热汗出。阴气得通也。
虽然。本经亦自有阴阳退复之义。何也。内经曰。厥阴之下。中见少阴厥阴者。两阴交尽而阳乃复。
阴是其本。阳是其标。从本则寒。从标则热。所以厥阴不治标本。从乎中治。此下利者。是其本之阴寒过也。微热是其标之阳火复也。复则内之阴邪。从而之表。发热汗出而散。散则标本和。
不治自愈。设脉紧。为寒胜。故未解。
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
〔衍义〕仲景少阴证中下利便脓血者。悉属虚寒。以桃花汤主治。留聚者刺之。此厥阴圊脓血者何。盖为脉数而有热也。少阴桃花主者。脉必不数也。此数非先有热。初因阴盛而后阳复胜之。故数。脉数而渴。令自愈。以阳复而可退其阴寒也。更不瘥。则是复之过。更胜其阴。逐阳热而圊脓血也。非若上条微热而渴。脉弱者。脉弱则热不甚。不甚则不能更胜。惟与阴和而已。脉数下利又不止。故成协热也。
下利脉反弦。发热身汗者自愈。
〔衍义〕此脉初不弦。后乃弦。故曰脉反弦。弦者。必轻虚。春脉也。见少阳之气升发矣。阳气久为阴寒所覆。下陷聚液成利。一旦得升发之。攻其阴邪。从而之表。发汗而散。故利自愈。与上条脉数微热汗出不同。其自表而解之义则同也。
下利气者。当利其小便。
〔衍义〕下利气者。气与邪俱下也。由气不化。以致水谷不分。并于下焦而成利。然阴前通则阳气行。气行则水谷分而利止矣。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衍义〕此证伤寒厥阴篇中云。寸以候阳。尺以候阴。阳为气。阴为血。下利本属阴寒之病。当脉沉。今反寸脉浮数。
则是阳盛于上。而下不与阴和。阴血也。血不得与气和。则不荣经。不藏于肝。则散入肠胃。故尺脉涩。血积为脓也。
须用利而出之。
下利清谷。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胀满。
〔衍义〕成注下利者。属胃虚也。胃为津液之府。发汗亡液。故胃愈虚。必胀满。固也。
何仲景不叙阳明太阳病中。而叙于厥阴证。盖有说焉。清谷非飧泄欤。内经曰。
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清阳之气。即苍天之气。自肝木而生。少阳主生气者也。其气当升发于上。若反入于下。则谷气升转不得举矣。故食入则完出。清阳下陷。即少阳伏于厥阴之中。今不从厥阴起其少阳。乃反攻无辜之表。强发胃中谷气之津液。故虚其胃而作胀满也。
〔补辩〕厥阴下利。与竟下利有别。何以名厥阴。以邪传是经耳。经何以下利。以厥阴经虽非藏。由里行。故厥阴必下利也。厥阴下利。有本经现证。何谓不叙于太阳阳明病中。如二阳经亦有下利。此为协热。乃先救里之说在。何先生亦昧此。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衍义〕成注。下利清谷。脉沉而迟。里有寒也。面少赤。身有微热。表未解也。病患以下虚渐厥。表邪欲解。临汗之时。以里气先虚。必郁冒然后汗出而解。以余观之。
仲景叙六经形证。未尝不由表而入里。岂可便以身微热为表邪未解乎。宁知不因邪入厥阴也。厥阴气化为里寒。格阳于外而然也。里寒则下利清谷。必微厥。阳格于外。则身微热。格于上则面赤。故曰面戴阳而下虚。下虚者。为下无阳也。然阳欲复。必深入与阴争。阴虽不得拒格。然犹散走发其阳。而阳不得宣通。
怫热神昏。故为郁冒。郁冒然后阳胜。而阴出为汗矣。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衍义〕亦在厥阴证中。脉者气血之候。下利脉绝。不惟无阳。亦且无阴。气血养神者也。气血亡。其脉亦绝。 时复还。手足温。此可见气血暂息耳。故生。脉不还。则亡矣。故死。所谓生者非不治自生。救其气血。止其利也。如前条无脉而厥。灸之者。亦是治之而生。又少阴下利清谷。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者。以通脉四逆治。利止脉不出。
加人参补正。以救其亡血。病有二经之异。然厥而无脉则一。此证利止。手足温。脉还。始可治。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衍义〕出厥阴证中。盖内有虚寒。故下利腹胀满。表邪未解。故身体疼痛。以下利为重。先治其里。后治其表者。若伤寒论。太阳证。以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身疼痛者。当先以四逆治其里。清便自调。然后以桂枝救其表。即此意。
下利三部脉皆平。按之心下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衍义〕伤寒论。坚作硬。注曰。下利脉当微。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下利三部脉平。
此非和平之平。气下泄矣。或有宿食寒热结于中焦。故硬则邪甚也。宜大承气下之。
下利脉迟而滑者。实也。利未欲止。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行义〕成注。脉迟者。食干物得之。滑者谷气实。脾胃不消水谷。以致下利者。与大承气去宿食。利自止矣。
下利脉反滑者。当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气汤。
〔衍义〕下利、虚证也。脉滑、实证也。以下利而反见滑脉者。当有所去也。上章以内实而阻经气。故兼迟。此乃滑动而欲去。故惟见滑。然皆有形之实证。故并用大承气。
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时复发者。以病不尽故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衍义〕因四时之气所感而为积者。必有所合之脏蓄之。病下利已。去不尽。非其时。则所感之脏气不旺。故积伏而不动。再遇其时。则乘旺而动。动则下利自作。肠胃病积聚不尽。故当下之。
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小承气汤主之。
〔衍义〕伤寒论。凡谵语燥屎。悉在阳明。此独出厥阴病。成注谵语燥屎为胃实。下利为肠虚。不言厥阴之由何也。尝考阳明证无下利论。惟与少阳合病者有之。
少阳木克土而下利也。若自利。则为阳陷下。必死。然则伤寒以阳明无下利者。
阳明乃两阳合明属热。其手经更属之燥金。经主合。于是燥热易于闭结。津液易于耗竭。更遇邪热入腑。热甚为谵语。燥甚为屎结。故阳明无下利病也。今下利多出厥阴者。乃两阴交尽之极而复升。如邪热传入于阴。屈而未得伸者。遂从其阴降而为下利矣。故下利证多少阴厥阴也。盖阳明燥金屈其木。不得升。
遂为厥阴下利之证。厥阴尽而变升者。又是苍天之气清净。清气贵乎发越。内经清气在下。则飧泄也。在伤寒邪热所传言之。阳明无下利证。若经气可属者言之。则阳明病下利亦多矣。阳明与太阴为表里。尽属于湿。经曰。湿胜则濡泄。
阳明又属燥金。一脏一腑。亦常更胜。太阴胜则内外俱湿。故身重而泻。阳明胜则燥热郁甚。亦宜有燥屎焉。不必外之传热而后有也。故宜下。岂独伤寒已哉。
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桃花汤方赤石脂(一斤半筛半锉) 干姜(一两)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熟去渣。内方寸匕。日三服。一服愈。止后服。
〔衍义〕此少阴证。少阴肾水也。肾寒则水盛。与血相搏。渗入肠间。积久化腐。遂成便脓。成注。下焦不约而里寒。用赤石脂寸匕。日三服。一服愈。即止。涩以固肠胃虚脱。干姜散寒。粳米补胃。然赤石脂在血理血。在水理水。在脱则固。在涩则行。
所以知其行泣也。本草用治难产。胎衣不下。干姜非惟散寒。且能益寒止血。欲诸药入肠胃。必粳米引之也。虽然。有不可固者。如云便脓血者可利。利非行气血乎。然气血欲行者不可温。温者不可行。二者实相反。仲景两出之。后人不可不审也。若成注阳明下利便脓血者。协热也。岂阴经病尽属脏寒。而不有其邪热蓄之者乎。病邪相乘。不可一言穷矣。仲景不过互相举例。以俟后人之消息处治耳。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白头翁汤方白头翁(二两) 黄连 黄柏 秦皮(各三两)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再服。
〔衍义〕此亦厥阴证中。成注。热伤气。气虚不利。则后重。下焦虚。以绝苦之味坚之。
虽然。后重不可概论。前条有下利沉弦者。下重。为气虚寒不能升举也。然亦有热伤为气滞闭塞者。有血虚者。有血泣者。大孔痛亦然。不独气虚不能升也。大率皆固燥气外郁束敛所致。刘河间谓下利。由燥郁肠胃之外。湿聚肠胃之内。
又谓血行则粪自止。气行则后重除。解燥郁必分寒热之微甚。热微用辛温以行气。热甚用苦寒以治热。张子和歌曰。休治风。休治燥。治得火时风燥了。血虚补之。泣者行之。血调则气和。气和则郁解。用苦寒以治燥。宁独坚其下焦之虚乎。要略。于下利一证。独引伤寒少阴厥阴二论为多。然其论中又先指何经。今则去其经与各部所病之原。将谓伤寒有传变之故。杂病则不问其传否。随所病处而云故耳。产后下利虚极。亦用白头翁汤者。可概见矣。
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栀子豉汤主之。
栀子豉汤方栀子(十四枚炒) 香豉(四合绵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汤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进一服。得吐则止。
〔衍义〕伤寒论。太阳病。用药下后而虚烦者。仍叙太阳证中。此必自下利虚烦。不由他故。注故叙厥阴证中。虽有二经之异。然热乘虚入客。病烦则一。皆用栀豉汤之苦。吐其客热也。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通脉四逆汤方甘草(二两) 干姜(三两) 附子(一枚生用) 葱白(四茎)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
〔衍义〕里寒外热。格阳于外也。阳不得内和。故下利清谷。阴不得外和。故发身热。
凡汗出于阴。阳气和则热解。此出于相格。故热不去而阳气反虚。不能布于手足。而厥不止者死。发热汗不止者亦死。此二证兼之。犹可治者。为其厥未至阳绝。汗未至阴脱也。方见解明理论矣。然尚有可言者。附子之热。走而不止。通行经脉。自里达表。以至手足。汗止治厥也。干姜之热。止而不走。内守腑脏。消谷养正。温补中气。以和阴阳。解其拒格。更调二药之走止。合适其用也。
下利肺痛。紫参汤主之。
紫参汤方紫参(半斤) 甘草(三两)
上二味。以水五升。先煮紫参取二升。内甘草。煮取一升半。分温三服。
〔衍义〕下利。肠胃病也。乃云肺病何哉。此大肠与肺合故也。大抵肠中积聚。则肺气不行。肺有所积。大肠亦不固。二害互为病。大肠病。而气塞于肺者痛。肺有积者亦痛。痛必通用。紫参。本草谓主心腹积聚。疗肠胃中热积。九窍可通。大小肠可利。逐其陈。
开其道。佐以甘草。和其中外。气通则愈。积去则利止。注云非仲景方。以紫参非仲景常用也。
气利。诃黎勒散主之。
诃黎勒方诃黎勒(十枚煨)
上一味为散。粥饮和,顿服。
〔衍义〕治病有轻重。前言气利。惟通小便。此乃通大便。盖气结处。阴阳不同。举此二者为例。六经皆得结而为利。各有阴阳也。诃黎勒有通有涩。通以下涎。消宿食。破结气。涩以固肠脱。佐以粥饮引肠胃。更补虚也。
卷十八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论一首脉证三条方五首)
诸浮数脉。应发热而反洒淅恶寒。若有痛处。当发其痈。
〔补注〕病之将发。脉必兆之。夫浮数、阳也。热也。浮数兼见。为阳中之阳。是其热必尽显于外矣。而反洒淅恶寒。证实不应何哉。必其血有凝滞。气不得越。如经所谓荣气不从。逆于肉理。乃生痈肿。阳气有余。荣气不行。乃发为痈是也。况其身已有痛处乎。夫脉之见者阳也。其将发而痛者亦属阳。故曰当痈。
师曰。诸痈肿。欲知有脓无脓。以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者为无脓。
〔补注〕邪客经络。则血必至于泣。泣则卫气归之。不得反复。于是寒郁则化热。热胜则肉腐而为脓。欲知成脓与否。以手掩其上。热则透出。否则未也。师之所以教知者。盖已成欲其溃。未成托之起也。
肠痈之病。其身错甲。腹皮急。按之濡。如肿状。腹无积聚。身无热。脉数。此为肠内有痈脓。薏苡附子败酱散主之。
薏苡附子败酱散方薏苡仁(十分) 附子(二分) 败酱(五分)
上三味。杵为末。取方寸匕。以水二升顿服。小盒饭下。
〔补注〕血积于内。然后错甲于外。经所言也。肠痈何故亦然耶。痈成于内。血泣而不流也。惟不流。气亦滞。遂使腹皮如肿。按之仍濡。虽其患在肠胃间。究非腹有积聚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