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传记
晏子春秋集释
39 万字 · 约 18 小时 38 分钟 · 23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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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言未雕治。」
叔向问人何若则荣晏子对以事君亲忠孝第二十六
叔向问晏子曰:「何若则可谓荣矣〔一〕?」晏子对曰:「事亲孝,无悔往行,事君忠,无悔往辞〔二〕;和于兄弟,信于朋友,不謟过〔三〕,不责得;言不相坐〔四〕,行不相反;在上治民,足以尊君,在下莅修〔五〕,足以变人,身无所咎,行无所创〔六〕:可谓荣矣〔七〕。」
〔一〕 文廷式云:「『何若』上误夺『人』字,当据标题增。」
〔二〕 孙星衍云:「当作『事亲孝,事君忠,无悔往行,无悔往辞』。」◎卢文弨云:「『无悔往行』,事亲之行,后无悔也。『悔』,谓其不可复者是也。『无悔往辞』,言于君者,后无悔也。事亲事君,与下和兄弟信朋友,文正相连接。」
〔三〕 孙星衍云:「杜预注左传:『謟,藏也。』」
〔四〕 刘师培补释云:「『坐』,盖『差』字之讹也。篆文『差』字作『(图) 』,故讹为『坐』。『言不相差』,即言不参差也,与『不贰』同,故与『行不相反』对文。」◎则虞案:刘说未审。左昭二十三年「使与邾大夫坐」,注:「讼曲直也。」「不相坐」,谓不相争讼也。与下句「不相反」对,「反」,犹「畔」也。
〔五〕 则虞案:中庸「修道之谓教」,注:「修,治也。」
〔六〕 孙星衍云:「说文:『刃,伤也。』或作『创』,韵会举要:『惩也。』」
〔七〕 孙星衍云:「『君』、『人』,『创』、『荣』,各为韵。」
叔向问人何以则可保身晏子对以不要幸第二十七〔一〕
叔向问晏子曰:「人何以则可谓保其身?」晏子对曰:「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懈〔二〕,以事一人〔三〕。』不庶几,不要幸〔四〕,先其难乎而后幸〔五〕,得之时其所也〔六〕,失之非其罪也,可谓保其身矣。」
〔一〕 则虞案:元本无「则」字,从目录增。
〔二〕 孙星衍云:「诗作『解』。」
〔三〕 孙星衍云:「大雅蒸民之诗。」◎则虞案:此亦毛诗说也。说苑立节、韩诗外传八屡引皆作「懈」,似作「懈」者三家诗,其实非是。释文:「『解』,本作『懈』。」六朝以前或本乱之,盖毛诗本作「懈」,文选东京赋注、白帖四十一引俱作「懈」,是其证。汉书董仲舒传对策、荀悦汉纪二十八引作「解」,可见作「解」者,乃齐诗之文,晏子春秋作者为齐人,而书中引诗,不同齐诗之说。
〔四〕 孙星衍云:「『要』与『徼』通。」
〔五〕 苏时学云:「案当作『先乎其难』。」◎文廷式云:「『乎』字误衍,『幸』字涉上文而衍。」◎陶鸿庆云:「『先其难乎而后幸』,当有脱误。」◎则虞案:当脱「得之」二字。
〔六〕 于鬯云:「『时』训『是』,下文云『失之非其罪也』,『是』与『非』对。」
曾子问不谏上不顾民以成行义者晏子对以何以成也第二十八
曾子问晏子曰〔一〕:「古者尝有上不谏上,下不顾民,退处山谷,以成行义者也?」晏子对曰:「察其身无能也,而托乎不欲谏上,谓之诞意也〔二〕。上惛乱,德义不行,而邪辟朋党,贤人不用,士亦不易其行,而从邪以求进,故有隐有不隐。其行法,士也,乃夫议上,则不取也〔三〕。夫上不谏上,下不顾民,退处山谷,婴不识其何以为成行义者也。」
〔一〕 则虞案:黄本作「曾氏」。
〔二〕 于省吾云:「墨子经说下『意,相也』,『相』即古『想』字。吕氏春秋知度『去想去意』,『意』犹『想』也,散文则通,对文则殊。然则『诞意』犹言『诞妄』。」
〔三〕 则虞案:此章「故有隐」下脱讹甚多,无可取校,故不宜强为之解。
梁丘据问子事三君不同心晏子对以一心可以事百君第二十九
梁丘据问晏子曰:「子事三君,君不同心,而子俱顺焉〔二〕,仁人固多心乎〔三〕?」晏子对曰:「晏闻之,顺爱不懈,可以使百姓,强暴不忠〔四〕,不可以使一人〔五〕。」心可以事百君,三心不可以事一君〔六〕。」仲尼闻之曰:「小子识之〔七〕!晏子以一心事百君者也〔八〕。」
〔一〕 则虞案:「可」下旧脱「以」字,从目录增。
〔二〕 孙星衍云:「『顺』,艺文类聚作『从』。」◎则虞案:龙筋凤髓判卷三亦作「从」。作「顺」是也,外篇不合经术者第四两出「顺」字,孔鲋诘墨引亦作「顺」。
〔三〕 则虞案:龙筋凤髓判「固」作「故」。
〔四〕 黄以周云:「元刻作『暴强』。」◎则虞案:吴勉学本作「强暴」。
〔五〕 则虞案:类聚二十及龙筋凤髓判引无。
〔六〕 孙星衍云:「『三心』,意林、艺文类聚、御览、风俗通、孔丛俱作『百心』,风俗通二语作『传曰』。御览引『子思子曰:「百心不可得一人,一心可得百人。」』」◎则虞案:「百」字疑本作「三」,「一心事三君」,与「三心……事一君」相对文。下文「晏子以一心事百君」,「百」亦当「三」,即承此「一心事三君」而来,后人改「三」为「百」,致淆乱。诘墨「晏子以一心事三君」,犹作「三」,不作「百」,是未经窜改前之本也。
〔七〕 孙星衍云:「『识』,御览、孔丛俱作『记』。」◎则虞案:白帖三十引作「记之哉」。
〔八〕 孙星衍云:「孔丛作『以一心事百君,君子也』。」
柏常骞问道无灭身无废晏子对以养世君子第三十
柏常骞去周之齐,见晏子曰〔一〕:「骞,周室之贱史也〔二〕,不量其不肖〔三〕,愿事君子。敢问正道直行则不容于世〔四〕,隐道危行则不忍〔五〕,道亦无灭,身亦无废者何若〔六〕?」晏子对曰〔七〕:「善哉!问事君乎。婴闻之,执二法裾,则不取也〔八〕;轻进苟合,则不信也;直易无讳,则速伤也〔九〕;新始好利,则无敝也〔一十〕。且婴闻养世之君子〔一一〕,从重不为进,从轻不为退〔一二〕,省行而不伐,让利而不夸,陈物而勿专〔一三〕,见象而勿强〔一四〕,道不灭,身不废矣。」
〔一〕 孙星衍云:「家语作『伯常骞问于孔子曰』。」
〔二〕 孙星衍云:「『史』,家语作『吏』,非。」◎则虞案:家语「骞」下有「固」字,「室」作「国」。
〔三〕 则虞案:「不量其」三字,家语作「不自以」,下句「事」上有「将北面以」四字。
〔四〕 孙星衍云:「『直行』,家语作『宜行』。」◎则虞案:家语无「则」字。
〔五〕 孙星衍云:「『危行』,家语作『宜行』。」◎王念孙云:「案此『危行』,与论语之『危言危行』不同。『危』读曰『诡』,『诡行』与『直行』正相反,作『危』者借字耳(汉书天文志『司诡星』,史记天官书『诡』作『危』。淮南说林篇『尺寸虽齐必有诡』,文子上德篇『诡』作『危』)。」◎刘师培补释云:「『隐道』与『正道』对文,则『隐』读若『违』,『隐道』即『违道』也(佚周书谥法解『隐拂不成曰隐』,独断作『违拂』,此『违』假为『隐』之证)。上叔向问齐德衰节『不苟合以隐忠』,『隐忠』与『伤廉』对文,『隐忠』即『违忠』也。与此同。」◎则虞案:家语「则」作「然亦」。
〔六〕 孙星衍云:「家语作『今欲身亦不穷,道亦不隐,为之有道乎』。」◎刘师培校补云:「黄本上方校语云:『「若」本作「者」』。」
〔七〕 孙星衍云:「一本无『对』字。」◎则虞案:杨本、凌本无「对」字。
〔八〕 孙星衍云:「家语作『浩裾者则不亲』,王肃注:『浩裾,简略不恭之貌。』『法』或当为『浩』。」◎卢文弨云:「『二』,李本作『一』,当从之。」◎黄以周云:「『法裾』,当依家语作『浩裾』。『裾』与『倨』通,『执一浩裾』,谓刚愎自用。」◎苏舆云:「拾补从家语作『浩裾』,注云『「法」讹』。『浩裾』又见外篇作『浩』,是盖『浩』『法』形近致讹,后又改为古『法』字耳。」◎则虞案:杨本作「执一浩裾」,黄本校语亦云「疑『浩裾』」。
〔九〕 孙星衍云:「家语作『径易者则数伤』。」
〔一十〕孙星衍云:「家语作『就利者则无不敝』,此文未详。」◎刘师培补释云:「『新始』盖变古易常之义,『无』下当补『不』字。」◎陶鸿庆云:「『无敝』疑本作『先敝』,『先』误为『旡』,遂误为『无』耳。『先敝』与上文『速伤』义正相近,家语三恕篇作『无不敝』,与上文句法参差不齐,盖后人以意增之。『新始』之义未详」。
〔一一〕则虞案:家语作「又尝闻养世之君子矣」。
〔一二〕王念孙云:「案当作『从轻不为进,从重不为退』。『轻』,易也(见吕氏春秋知接篇注)。『重』,难也(见汉书元纪注)。谓不见易而进,不见难而退也。今本『轻』『重』互易,则义不可通。家语三恕篇作『从轻勿为先,从重勿为后』,注曰『赴忧患从劳苦,轻者宜为后,重者宜为先』,语意正与此同。」◎于鬯云:「『重』『轻』,犹『难』『易』也。人求进者,则肯舍易而从难,君子之从难,不为进也;人求退者,则多舍难而从易,君子之从易,不为退也。故曰:『从重不为进,从轻不为退。』若谓道在难则从难,道在易则从易,于进退无与耳。王念孙杂志据家语三恕篇作『从轻勿为先,从重勿为后』,谓此文当作『从轻不为进,从重不为退』,谓不见易而进,不见难而退也。今本『轻』『重』互易,则义不可通。鬯谓今本与三恕篇固不可合,然义自可说,谓义不可通,则过矣。要各存其义自可,必改使一之,转为多事。」
〔一三〕孙星衍云:「家语作『陈道而勿怫』。」◎则虞案:凌本无「勿」字。
〔一四〕孙星衍云:「『象』,家语作『像』,王肃注:『像,法也。』」
晏子春秋集释
晏子春秋集释卷第五
内篇杂上第五
庄公不说晏子晏子坐地讼公而归第一
晏子臣于庄公,公不说,饮酒,令召晏子。晏子至,入门,公令乐人奏歌曰:「已哉已哉!寡人不能说也,尔何来为〔一〕?」晏子入坐,乐人三奏,然后知其谓己也。遂起,北面坐地。公曰:「夫子从席,曷为坐地?」晏子对曰:「婴闻讼夫坐地,今婴将与君讼,敢毋坐地乎?婴闻之,众而无义,强而无礼,好勇而恶贤者,祸必及其身〔二〕,若公者之谓矣〔三〕。且婴言不用,愿请身去。」遂趋而归〔四〕,管钥其家者纳之公,财在外者斥之市。曰:「君子有力于民,则进爵禄,不辞富贵;无力于民而旅食,不恶贫贱。」遂徒行而东〔五〕,耕于海滨。居数年,果有崔杼之难〔六〕。
〔一〕 孙星衍云:「『已』、『说』、『来』为韵。」◎苏时学云:「『来为』当作『为来』,『哉』与『来』协也。」◎文廷式云:「当以『哉』、『来』为韵,孙说误。」
〔二〕 孙星衍云:「『义』、『礼』,『贤』、『身』,各为韵。」
〔三〕 于鬯云:「『者』字羡。」
〔四〕 则虞案:杨本作「趣」。
〔五〕 则虞案:元本「遂」误「逐」。
〔六〕 则虞案:此亦寓言也。晏子之父桓子卒于襄公十七年,左传正义谓晏子时犹未为大夫,时齐灵公二十六年也。逾年,晋人来伐,灵公入临菑,晏子止公,见齐世家。是晏子入仕,在灵公二十七年,又逾年,崔杼立庄公,在位先后五年,而崔子弒君,晏子哭尸。晏子于此时,并未去朝居东海,此不可信者一;古无臣与君讼之理,晏子既以无礼为谏,而己复以无礼要君,必无其事,此不可信者二;观其诤谏之辞,肤廓而不切于事,其辞人人能言之,亦毋庸坐地而后发,此不可信者三;崔氏之擅权,早在灵公之时,不待智者皆知崔氏之患,况崔氏之弒,发于庄公之好色邪僻,与此乐人奏歌若不相涉,此不可信者四。此乃后人托词为之耳。
庄公不用晏子晏子致邑而退后有崔氏之祸第二〔一〕
晏子为庄公臣,言大用,每朝,赐爵益邑;俄而不用,每朝,致邑与爵。爵邑尽,退朝而乘,嘳然而叹〔二〕,终而笑。其仆曰:「何叹笑相从数也?」晏子曰:「吾叹也,哀吾君不免于难;吾笑也,喜吾自得也,吾亦无死矣〔三〕。」崔杼果弒庄公〔四〕,晏子立崔杼之门〔五〕,从者曰〔六〕:「死乎?」晏子曰:「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七〕!」曰:「行乎?」曰:「独吾罪也乎哉!吾亡也!〔八〕」曰:「归乎?」曰:「吾君死,安归〔九〕!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一十〕。故君为社稷死〔一一〕,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君为己死而为己亡〔一二〕,非其私昵,孰能任之〔一三〕。且人有君而弒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一四〕?将庸何归〔一五〕!」门启而入〔一六〕,崔子曰:「子何不死?子何不死?」晏子曰:「祸始,吾不在也;祸终,吾不知也,吾何为死?且吾闻之,以亡为行者,不足以存君;以死为义者,不足以立功。婴岂其婢子也哉!其缢而从之也!」遂袒免,坐〔一七〕,枕君尸而哭〔一八〕,兴,三踊而出。人谓崔子必杀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一〕 则虞案:目录「祸」作「难」。
〔二〕 孙星衍云:「『嘳』,一本作『喟』,说文:『喟,太息也。』或作『嘳』,字林:『嘳,息怜也。』」◎则虞案:吴怀保本作「喟」。
〔三〕 陶鸿庆云:「『吾亦无死矣』,本作『吾其无死矣』,『其』字古文作『亓』,与『亦』相似而误。」
〔四〕 刘师培校补云:「后汉书臧洪传注引『庄公』作『齐庄公』。」
〔五〕 则虞案:左传「立」下有「于」字。左传、史记「门」下有「外」字。
〔六〕 则虞案:左传作「其人曰」。
〔七〕 则虞案:此「也」字亦当为「邪」,为晏子全书通例,左氏因之。
〔八〕 则虞案:左传「罪」作「君」,「亡」作「死」。
〔九〕 则虞案:左传无「吾」字。
〔一十〕竹田光鸿笺曰:「颐卦:口实,食物也;养,犹奉也。」◎则虞案:杜注云:「言君不徒居民上,臣不徒求禄,皆为社稷。」
〔一一〕则虞案:史记齐世家无「故」字,白帖二十五引「故」作「国」。
〔一二〕则虞案:左传无「君」字,史记无「而为」二字,白帖「而」作「则」。
〔一三〕则虞案:左传、史记、白帖「孰」俱作「谁」,「能」作「敢」。服虔曰:「言君自以己之私欲,取死亡之祸,则私近之臣所当任也。」
〔一四〕则虞案:杜注:「言己非正卿,见待无异于众臣,故不得死其难也。」「人」指崔杼言,此其愤慨之辞。
〔一五〕则虞案:杜注:「将用死亡之义,何所归逃。」
〔一六〕则虞案:史记「启」作「开」。左传无「子何不死」至「遂袒免坐」一段。
〔一七〕孙星衍云:「『免』即『絻』省文。」◎则虞案:「免」非「絻」省,疑免冠也。黄本校语疑「祖」,亦非。
〔一八〕则虞案:左传作「枕尸股而哭」,史记作「枕公尸而哭」,杜注:「以公尸枕己股也。」
崔庆劫齐将军大夫盟晏子不与第三
崔杼既弒庄公而立景公〔一〕,杼与庆封相之〔二〕,劫诸将军大夫及显士庶人于太宫之坎上〔三〕,令无得不盟者。为坛三仞,埳其下〔四〕,以甲千列环其内外,盟者皆脱剑而入。维晏子不肯,崔杼许之。有敢不盟者,戟拘其颈〔五〕,剑承其心,令自盟曰:「不与崔庆而与公室者〔六〕,受其不祥〔七〕。言不疾,指不至血者死〔八〕。」所杀七人〔九〕。次及晏子〔一十〕,晏子奉桮血,仰天叹曰〔一一〕:「呜呼〔一二〕!崔子为无道,而弒其君〔一三〕,不与公室而与崔庆者,受此不祥。」俛而饮血〔一四〕。崔子谓晏子曰〔一五〕:「子变子言〔一六〕,则齐国吾与子共之〔一七〕;子不变子言〔一八〕,戟既在脰,剑既在心〔一九〕,维子图之也〔二十〕。」晏子曰:「劫吾以刃,而失其志〔二一〕,非勇也;回吾以利〔二二〕,而倍其君,非义也〔二三〕。崔子!子独不为夫诗乎!〔二四〕诗云:『莫莫葛虆〔二五〕,施于条枚〔二六〕,恺恺君子〔二七〕,求福不回〔二八〕。』今婴且可以回而求福乎〔二九〕?曲刃钩之〔三十〕,直兵推之〔三一〕,婴不革矣〔三二〕。」崔杼将杀之,或曰:「不可!子以子之君无道而杀之,今其臣有道之士也,又从而杀之,不可以为教矣〔三三〕。」崔子遂舍之〔三四〕。晏子曰:「若大夫为大不仁,而为小仁〔三五〕,焉有中乎!」趋出,授绥而乘〔三六〕。其仆将驰〔三七〕,晏子抚其手曰〔三八〕:「徐之〔三九〕!疾不必生,徐不必死,鹿生于野〔四十〕,命县于厨〔四一〕,婴命有系矣〔四二〕。」按之成节而后去〔四三〕。诗云〔四四〕:「彼己之子〔四五〕,舍命不渝〔四六〕。」晏子之谓也。
〔一〕 则虞案:后汉书卷二十八注引作「齐大夫崔杼弒齐庄公」,卷五十八注引作「崔杼杀齐庄公」,御览四百八十亦作「杀」,白帖三十作「弒」。
〔二〕 则虞案:史记齐世家:「以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
〔三〕 则虞案:杜注:「太宫,大公庙也。」
〔四〕 孙星衍云:「『埳』当为『坎』,说文:『陷也。』」玉篇『埳』亦与『坎』同,苦感切。」◎苏舆云:「广雅:『埳,坑也。』言为坎其下。」
〔五〕 卢文弨云:「『拘』,御览两引皆作『钩』。」◎黄以周云:「『拘』当依后汉书注作『钩』。」◎则虞案:后汉书卷二十八注作「钩」,卷五十八注作「以戟拘其颈」,又作「拘」,十七史蒙求引亦作「拘」,白帖、御览三百五十三俱作「钩」。
〔六〕 刘师培校补云:「后汉书冯衍传注引『崔庆』作『崔子』,吕氏春秋知分篇作『崔氏』。」◎则虞案:知分篇「公室」作「公孙氏」。
〔七〕 刘师培校补云:「吕氏春秋同,又左传襄廿五年『所不与崔庆』下或本有『有如此盟』四字,释文以为后人所加,然与冯衍传注引此作『盟神视之』者,谊略相符。」
〔八〕 则虞案:吴氏望三益斋刻外传二作「血至者死」,是以「指」字属上句。
〔九〕 孙星衍云:「韩诗外传作『十余人』,新序作『十人』。」◎于省吾云:「按古文『七』作『(图) 』,『十』作『(图) 』,汉世犹然,故易讹也。」◎则虞案:后汉书卷二十八注引「杀」下有「者」字。
〔一十〕孙星衍云:「『次』,后汉书注作『而后』。」
〔一一〕苏舆云:「后汉书注作『晏子奉血仰天曰』。」
〔一二〕则虞案:外传、新序皆作「恶乎」。后汉书卷二十八注引亦无此二字。
〔一三〕孙星衍云:「『弒』,后汉书注、新序作『杀』。」◎黄以周云:「后汉书注作『崔氏无道』。」◎则虞案:外传、新序「为」上皆有「将」字,后汉书注「弒」作「杀」。
〔一四〕孙星衍云:「后汉书注作『若有能复崔氏而婴不与盟,明神视之,遂仰而饮血』。」◎则虞案:吕氏春秋知分作「不与崔氏而与公孙氏者,受此不祥,晏子俛而饮血,仰而呼天曰『不与公孙氏,而与崔氏者,受此不祥』」,外传、新序皆作「盟者皆视之」,与此略异。
〔一五〕则虞案:吕氏春秋知分作「崔杼不说,直兵造胸,句兵钩颈,谓晏子曰」。
〔一六〕则虞案:吕氏春秋知分与此同。外传、新序、后汉书卷五十八注引均作「子与我」。
〔一七〕则虞案:吕氏春秋知分、后汉书卷五十八注引与此同,惟注引无「子」字。外传作「吾将与子分国」,新序作「我与子分国」。
〔一八〕则虞案:吕氏春秋同。外传、后汉书注俱作「不与我」,新序作「子不吾与」。
〔一九〕苏舆云:「后汉书注无二『既』字。」◎则虞案:外传作「杀子,直兵将推之,曲兵将钩之」。新序同,惟「杀」上有「吾将」二字,「钩」作「勾」。
〔二十〕则虞案:外传作「吾愿子图之也」,新序作「唯子图之」,后汉书注作「子图之」。
〔二一〕孙星衍云:「后汉书注『志』作『意』。」
〔二二〕孙星衍云:「『回』,后汉书注、韩诗外传作『留』。」◎则虞案:外传、新序「回吾以利」两句在「劫吾以刃」之上。
〔二三〕孙星衍云:「『义』,韩诗外传作『仁』。」
〔二四〕孙星衍云:「今本作『天讨乎』,形相近,字之误也。据吕氏春秋订正。」◎苏舆云:「韩诗外传、后汉书注并无此句。」◎则虞案:新序亦无此句,元本、活字本、吴勉学本、杨本、凌本正作「子独不为天讨乎」。
〔二五〕孙星衍云:「诗及吕氏春秋、韩诗外传作『藟』,是。俗作『虆』。」◎则虞案:后汉书苏竟传引亦作「虆」,释文:「藟,字又作『虆』。」
〔二六〕孙星衍云:「『施』,吕氏春秋作『延』。」◎则虞案:外传、吕氏春秋知分俱作「延」,高诱注引同。新序后汉书注引无此二句。
〔二七〕孙星衍云:「诗作『岂弟』,吕氏春秋作『凯弟』,『恺弟』正字,『岂』通字,『凯悌』俗字。」
〔二八〕孙星衍云:「大雅旱麓之诗。」
〔二九〕孙星衍云:「韩诗外传作『婴其可回矣』,新序『婴可谓不回矣』。」◎苏舆云:「后汉书注作『婴可回而求福乎』。」◎刘师培补释云:「『且』者,『其』字之误也。『其』与『岂』同,『且可以回而求福』,犹言『岂可以回而求福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