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45 万字 · 约 21 小时 23 分钟 · 31 / 60
史藏 ·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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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卷二四马援传、马防传略载其事。
〔二〕 “特亲异之”,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视事,帅厉吏士”,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凡四引东观汉记马光传,其中两引亦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 “教习有方”,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作“教习吾兵”。按姚本、聚珍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五〕 “主禁兵武备”,此五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东观汉记亦有此五字,今据增补。
〔六〕 “等”,姚本、聚珍本作“寺”。
〔七〕 “光前坐党附窦宪”,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三句下李贤注尚引有“乃自杀”一句,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据范书和帝纪,光自杀于永元六年二月。
马客卿〔一〕
马援子客卿,〔二〕幼而歧嶷,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来过,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讷而内沉敏。〔三〕援甚奇之,〔四〕以为将相器,故以客卿字焉。御览卷三八四
〔一〕 “马客卿”,马援第四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附载其事。客卿为字,依史例当以名标目。因客卿名不可考,姑以字立目。袁宏后汉纪卷九云:“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谋议之士集于门下。客卿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之,以为壮大必任将相,故以秦时官号字焉。”
〔二〕 “子”,原误作“字”,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内”,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客卿“外若讷而内沉敏”。
〔四〕 “援”,原误作“兄”,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亦作“援”,今据改正。
马严〔一〕
余卒时,严七岁,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二〕明年,母复终,会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余外孙右扶风曹贡为梧安侯相,迎严归,养视之。至四年,叔父援从车驾东征,过梧安,乃将严兄弟西。严年十三至雒阳,留寄郎朱仲孙舍,大奴步护视之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严从其故门生肆都学击剑,习骑射。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帝诏马严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四〕御览卷一八四
显宗拜马严持兵长史,将北军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卫护南单于,听置司马、从事。牧守谒敬,同之将军。敕严过武库,〔五〕祭蚩尤,帝亲御阿阁,〔六〕观其士众,时人荣之。御览卷五二六
马严拜御史中丞,〔七〕赐冠帻衣服车马。严为司马,职典兰台,外营州牧,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八〕书钞卷六二
马严,字威卿,为五官中郎将,边境每有事,辄下严处便宜。上初立,汲汲欲知下情,引纳严,敕有所闻见辄言。帝令自今以往,诸上便宜封表,遣子以往,都使诣省门,帝自劳以手书。书钞卷六三
马严为陈留太守。〔九〕建初中,严病,遣功曹史李龚奉章诣阙。上亲召见龚,〔一0〕问疾病形状,以黄金十斤、葛缚佩刀、书刀、革带付龚,〔一一〕赐严,遣太医送方药。〔一二〕类聚卷六0
〔一〕 “马严”,字威卿,马援兄马余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据汉书元后传载,成帝河平二年,王谭被封为平阿侯。谭卒,子仁嗣。仁卒,子术嗣,时为平帝元始三年。“王述”与“王术”为一人。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援兄子婿王磐子石,王莽从兄平阿侯仁之子也。”则王述当为马严姊婿之昆弟,此云姊婿父,不可据。
〔三〕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严“从平原杨太伯讲学,专心坟典,能通春秋左氏”。李贤注云:“东观记曰从司徒祭酒陈元受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四〕 “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原脱“郎”字,聚珍本未脱,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明德皇后既立,严乃闭门自守,犹复虑致讥嫌,遂更徙北地,断绝宾客。永平十五年,皇后敕使移居洛阳。显宗召见,……有诏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等杂定建武注记。”此条玉海卷一六九亦引,文字微异。
〔五〕 “武库”,为藏兵器之所,令一人,秩六百石。
〔六〕 “阿”,范晔后汉书马严传李贤注云:“曲也。”
〔七〕 “马严拜御史中丞”,此句合璧事类后集卷二五、翰苑新书卷一三引作“马严,字威卿,拜中丞”。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肃宗即位,征拜侍御史中丞。”
〔八〕 “百寮惮之”,此条姚本未辑录,聚珍本作“拜中丞,严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脱漏颇多。
〔九〕 “马严为陈留太守”,时在建初二年。
〔一0〕“亲”,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五、卷八一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书刀”,姚本、聚珍本作“书带”,误。御览卷三四五引云:“以黄金十斤、佩刀、书刀、革带付龚。”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书刀赐马严。”又引云:“建初中,以书刀赐马严。”皆可证“书刀”二字是。
〔一二〕“遣太医送方药”,原无此句,御览卷三四五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句末增一“也”字。书钞卷一九引云:“马严病,并送方药。”
马融〔一〕
马融与伯世书曰:〔二〕“愦愦愁思,犹不解怀。思在竹间,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苍出笼。〔三〕黄棘下菟,芼以干蔡。以送余日,兹乐而已。”御览卷九二六 马融才高博洽,为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涿郡卢植、北海郑玄,皆其徒也。善鼓瑟,好吹笛,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居宇器服,多存侈饰。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四〕御览卷四九三
〔一〕 “马融”,字季长,马严第五子,范晔后汉书卷六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略载其事。
〔二〕 “伯世”,谢伯世。类聚卷九一载马融与谢伯世书。
〔三〕 “大苍”,谓鹰。
〔四〕 “鲜有入其室者”,此条御览卷八一六,记纂渊海卷四0、卷五一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马棱〔一〕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谷价贵。棱有威德,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兴复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三〕书钞卷七五、类聚卷一00、御览卷九四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为会稽太守,诏诘会稽车牛不务坚强,车皆以桃枝细簟。〔四〕御览卷七0八
〔一〕 “马棱”,马援族孙,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
〔二〕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范晔后汉书马棱传云:棱“少孤,依从兄毅共居业,恩犹同产”。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毅,张掖属国都尉。”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从兄”二字辑录。
〔三〕 “增岁租十余万斛”,书钞卷七五引云:“马援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援有威德,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援”乃“棱”字之讹。类聚卷一00引云:“马棱为广棱太守,郡连有蝗虫,谷价贵。棱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御览卷九四三引云:“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奏罢盐官,赈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范晔后汉书马棱传李贤注引云:“棱在广陵,蝗虫入江海,化为鱼虾,兴彼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此条即综合各书所引辑录。事文类聚前集卷五,合璧事类卷二0、别集卷八七、别集卷九四,记纂渊海卷五、卷九九,玉海卷二三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四〕 “车皆以桃枝细簟”,“枝”字下书钞卷一三三引有“竹”字。
朱勃
朱勃,〔一〕字叔阳,〔二〕年十二能诵诗、书。常候马援兄况。勃衣方领,能矩步,〔三〕辞言娴雅。援裁知书,见之自失。况知其意,酌酒慰援曰:〔四〕“朱勃小器速成,智尽此耳,卒当从汝禀学,勿畏也。”勃未二十,右扶风请试守渭城宰。〔五〕及援为将军,封侯,而勃位不过县令。援后虽贵,常待以旧恩而卑侮之,勃愈自亲。及援遇谗,唯勃能终焉。御览卷五一五 朱勃上书理援曰:“八年,车驾讨隗嚣,豪强略城,酋羌煞吏,〔六〕唯独狄道为国坚守,士民饥馑,乃啖弩煮履。〔七〕寄命漏刻。〔八〕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九〕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一0〕飞鸟跱衡,〔一一〕马惊触虎,物类相生,亦无不有。” 书钞卷一五六
章帝下诏曰:“告平陵令、丞:县人故云阳令朱勃,建武中以伏波将军爵土不传,上书陈状,不顾罪戾,怀旌善之志,有烈士之风。诗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其以县见谷二千斛赐勃子若孙,勿令远诣阙谢。” 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一〕 “朱勃”,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略载其事。
〔二〕 “字叔阳”,此句下聚珍本有“扶风平陵人”一句。
〔三〕 “矩步”,原作“行步”,聚珍本作“矩步”,御览卷四四二亦引作“矩步”。按当作“矩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即作“矩步”,李贤注:“矩步者,回旋皆中规矩。”
〔四〕 “酌酒慰援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乃自”二字,御览卷四四二引同。
〔五〕 “试守”,暂时署理某官,以试其才能。汉制,一县之宰可试守,试守一岁,如果称职,则可即真,食其全俸。
〔六〕 “酋羌煞吏”,书钞卷一三六引同,聚珍本作“酋长杀吏”,御览卷三四八引作“羌反杀吏”。
〔七〕 “啖弩煮履”,御览卷三四八引同。聚珍本作“煮履啖弩”,书钞卷一三六引与聚珍本同。御览卷四八六引作“啖弩煮履”。
〔八〕 “寄命漏刻”,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九〕 “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此二句原无,御览卷四四八、文选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诔李善注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惟“圆”作“规”。
〔一0〕“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八引亦有此二句,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今据增补。
〔一一〕“飞鸟跱衡”,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四颜延之赭白马赋李善注亦有此四句,今据增补。“衡”,聚珍本误作“冲”。
樊重
樊重,〔一〕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二〕御览卷八二二 樊重治家产业,起庐舍,高楼连阁,陂池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杂果,〔三〕檀漆桑麻,闭门成市。〔四〕类聚卷六五
樊重,字君云,南阳人。家素富,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五〕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六〕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七〕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御览卷五九八
樊重,世祖即位,追尊樊氏,封为寿张敬侯。书钞卷四七
〔一〕 “樊重”,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樊宏传、袁宏后汉纪卷七略载其事。
〔二〕 “好货殖”,此条类聚卷六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 “六畜杂果”,此下二句原无,御览卷八二七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下二句。
〔四〕 “闭门成市”,初学记卷一八引云:“樊重素富,闭门成市。”
〔五〕 “讼”,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一引同,今据增补。
〔六〕 “终”,此字上御览卷四九一引有“临”字,以“临终”二字作一句读。
〔七〕 “素”,此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0四、御览卷四九一引同,今据增补。
樊宏
樊宏,〔一〕字靡卿,拜光禄大夫,位特进。〔二〕御览卷四三0 樊宏封长罗侯,〔三〕建武十有三年,徙都尉,〔四〕封谢侯。十五年,徙封寿张侯,薨。〔五〕书钞卷四八
樊宏为人谦慎,常诫其子曰:“富贵盈溢,未有能终者。天道恶满而好谦,〔六〕前世贵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岂不乐哉!”每当朝会,〔七〕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时至乃起。帝闻之,敕驺临朝乃告,勿令豫到。及病困,车驾临问其所欲言,宏顿首自陈:“无功享食大国,愿还寿张,食小乡亭。”上悲伤其言而不许。御览卷四二三
〔一〕 “樊宏”,樊重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拜光禄大夫,位特进”,此为光武帝即位时事。此下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宏为人谦慎,每当朝会,先到,俯伏待事,时至乃起。上闻之,敕驺临朝乃告,勿令豫到。”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
〔三〕 “樊宏封长罗侯”,时在建武五年。
〔四〕 “徙”,姚本、聚珍本作“从”。
〔五〕 “薨”,姚本、聚珍本无此字。据范晔后汉书樊宏传载,宏卒于建武二十七年。
〔六〕 “天道恶满而好谦”,此句至“岂不乐哉”数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二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五八引亦有此数句,惟“前世贵戚皆明戒也”句脱“皆”字。
〔七〕 “每当朝会”,此句至“勿令豫到”数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四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二四三引“每当朝会”句脱“当”字,“敕驺临朝乃告”句脱“驺”字,而御览卷四三0引皆未脱。
樊鯈
樊鯈,〔一〕字长鱼,事后母至孝,〔二〕母常病痈,鯈昼夜匍伏,不离左右,至为吮痈。〔三〕御览卷四一二 樊鯈至孝,母终,上遣中黄门朝暮餐食。〔四〕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野王献甘胶、膏饧,每作大发,〔五〕吏以为饶利。樊鯈知之,临薨奏焉。御览卷八五二
〔一〕 “樊鯈”,樊宏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初学记卷一七引云:“雍倏,字长鱼,事母至孝,母尝病□,倏昼夜匍伏,不离左右,至为吮□。”姚本、聚珍本把“倏”字正作“鯈”,然不知改“雍”作“樊”,遂使姚本、聚珍本皆误以樊鯈、雍鯈为二人。姚本于雍鯈传注云:“范书阙。”聚珍本亦置雍鯈于时代不可考之列。
〔二〕 “后”,原脱,永乐大典卷六六二、卷一0八一二引亦脱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七四二引亦有,范晔后汉书樊鯈传同,今据增补。
〔三〕 “痈”,永乐大典卷一0八一二引同,御览卷七四二、永乐大典卷六六二引作“嗽”。
〔四〕 “上遣中黄门朝暮餐食”,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云:鯈“事后母至孝,及母卒,哀思过礼,毁病不支,世祖常遣中黄门朝暮送饘粥”。
〔五〕 “每作大发”,此句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作“每辄扰人”。
樊梵
樊梵,〔一〕字文高,为尚书郎,〔二〕每当直事,〔三〕常晨驻车待漏。〔四〕虽在闲署,冠剑不解于身。每斋祠,恐失时,乃张灯俯伏。〔五〕为郎二十三岁,〔六〕未尝被奏,三署服其慎重。〔七〕御览卷二一五
〔一〕 “樊梵”,樊鯈第三子,范晔后汉书樊鯈传略载其事。
〔二〕 “尚书”,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0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当”,原误作“尝”,姚本、聚珍本作“当”,书钞卷三六、卷六0,类聚卷六八,御览卷二、卷四三0,海录碎事卷一二,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改正。
〔四〕 “常晨驻车待漏”,原无“常晨”二字,书钞卷六0、玉海卷一一引同。而类聚卷六八、御览卷二、海录碎事卷一二、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云“常晨驻车待漏”,皆有“常晨”二字,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常晨驻马待漏”,御览卷四三0引同。
〔五〕 “乃”,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0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二十三岁”,书钞卷三六、卷六0引作“二十岁”。按“二十三岁”是。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云:“梵字文高,为郎二十余年。”
〔七〕 “三署”,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元兴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见禁中。”李贤注引汉官仪云:“三署谓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慎重”,聚珍本作“慎也”,书钞卷六0引同,而卷三六引作“重慎”。
樊准
樊准,〔一〕字幼陵,为州从事,〔二〕临职公正,〔三〕不发私书,世称冰清。〔四〕书钞卷三七 樊准见当世学者少惧,〔五〕先王道术陵迟,乃上疏曰:〔六〕“光武受命中兴之初,〔七〕群雄扰于冀州,旌旗乱于大泽,然犹投戈讲学,息马论道。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即位删定乖疑,〔八〕稽合图谶,封师太常桓荣为关内侯,亲自制作五行章句,每享射礼毕,〔九〕正坐自讲,诸儒并听,四方欣欣。是时学者尤盛,〔一0〕冠带搢绅游辟雍,观化者以亿计。” 御览卷六一三
樊准,字幼陵,〔一一〕为御史中丞,执宪御下,举正非法,百僚震悚。〔一二〕书钞卷六二
樊准拜尚书令,沈深博雅,〔一三〕明习汉家故事。〔一四〕周密畏慎。〔一五〕书钞卷五九
〔一〕 “樊准”,樊宏族曾孙,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准”作“准”。李贤注云:“‘准’或作‘准’。”姚本把樊准和樊准误分为二人,樊准列于卷四,樊准列于卷七,谬甚。
〔二〕 “为州从事”,书钞卷七三、御览卷二六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为别驾从事”,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三所引辑录。
〔三〕 “临职”,书钞卷七三引作“坚直”。
〔四〕 “世称冰清”,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三引同,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七七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五〕 “惧”,聚珍本作“悯”。
〔六〕 “乃上疏曰”,邓太后临朝,儒学陵替,樊准乃上此疏。
〔七〕 “光武”,此二字下聚珍本有“皇帝”二字。
〔八〕 “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即位删定乖疑”,此二句聚珍本作“孝明皇帝尤垂情古典,游意经艺,删定乖疑”。
〔九〕 “毕”,原脱,依文义当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0〕“尤”,聚珍本作“大”。
〔一一〕“幼陵”,原误作“初陵”,书钞卷三六、御览卷二二五引皆不误,今据改正。
〔一二〕“悚”,书钞卷三六、御览卷二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栗”,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六所引辑录。
〔一三〕“沈深博雅”,聚珍本无此句。
〔一四〕“明习汉家故事”,原脱“家”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一、类聚卷四八引亦有,今据增补。“故”字姚本、聚珍本作“旧”,类聚卷四八引亦作“旧”,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五九、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一0引作“故”。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