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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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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本有“令入授皇太子”一句。范晔后汉书张酺传云:“酺为人质直,守经义,每侍讲闲隙,数有匡正之辞,以严见惮。”李贤于其下引东观汉记“太子家时为奢侈物”云云作注。

〔五〕 “太守”,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七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赐钱三十万”,原无此句,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引云:“张酺为东郡守,赐钱三十万。”按范晔后汉书张酺传载,张酺为东郡太守,不愿之郡,有诏赐装钱三十万。书钞所引“赐钱三十万”一句,聚珍本补于“出拜东郡太守”句下是正确的,今从之。

〔七〕 “时使尚书令王鲔与酺相难”,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八〕 “郡中肃然”,此条聚珍本连缀于上条“赐钱三十万”句下,与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所叙次序相合。

〔九〕 “复举其子孝廉”,范晔后汉书张酺传载,东郡郡吏王青的祖父翁,因反王莽死事,父隆于建武中为保护郡都尉死难,青亦被矢贯咽。张酺“上疏荐青三世死节,宜蒙显异。奏下三公,由此为司空所辟”。其下李贤即引此条东观汉记文字作注。此条文字因节删过多,文义未能完足。聚珍本斟酌范书,在此条文字上增补了“郡吏王青,三世死节”二句,并把此条连缀于上条“郡中肃然”句下。

〔一0〕“勇义”,聚珍本同,姚本作“义勇”。

〔一一〕“盈道”,姚本无此二字,聚珍本作“满道”。

〔一二〕“臣”,此字下聚珍本有“愚”字,玉海卷一三一引亦有“愚”字。

〔一三〕“恐好恶过所道”,原无此句以下一段文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四〕“京师肃然”,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合璧事类后集卷七一引有这一段文字。

〔一五〕“酺”,原误作“辅”,下同。类聚卷四六引同误。

〔一六〕“极欣宴”,姚本、聚珍本作“极欢”,类聚卷四六引同。

〔一七〕“以日蚀免”,范晔后汉书张酺传载,张酺廷叱司隶校尉晏称,司徒吕盖奏酺有失礼仪,因被策免,与东观汉记记载不同。范书和帝纪云:永元五年“十一月乙丑,太仆张酺为太尉”,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九月戊午,太尉张酺免”。日食与张酺被免相去两个月,二事不相关涉。

韩棱

韩棱,〔一〕字伯师,颍川人也。为下邳令,视事未期,〔二〕吏民爱慕,时邻县皆雹伤稼,唯下邳界独无。〔三〕御览卷二六七  韩棱为功曹,〔四〕性直甚畏。〔五〕太守葛兴风病,棱阴代其政,扶持二年。〔六〕书钞卷三四

韩棱迁南阳太守,下车表行义,拔幽滞,权豪慑伏。书钞卷七四

〔一〕 “韩棱”,范晔后汉书卷四五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略载其事。

〔二〕 “期”,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八、御览卷一四引亦同。初学记卷二、六帖卷二引作“周”。

〔三〕 “唯下邳界独无”,此条书钞卷三五亦引,文字较简略。

〔四〕 “韩棱为功曹”,范晔后汉书韩棱传、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云棱为郡功曹,而风俗通义过誉篇云棱为郡主簿。汉代郡吏,功曹与主簿均为要职,地位在诸曹之右,当时往往相提并论。范晔后汉书王涣传云: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曰:‘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谢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选能,主簿镡显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帝大悦。”

〔五〕 “甚畏”,字有讹误,疑当作“慎畏”。

〔六〕 “扶持二年”,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周荣

周荣,〔一〕字平孙,〔二〕为尚书令,在纳言,管机密,尽心奉职,夙夜不怠。〔三〕书钞卷五九

〔一〕 “周荣”,范晔后汉书卷四五有传。

〔二〕 “字平孙”,姚本、聚珍本无此句。

〔三〕 “夙夜不怠”,此条书钞卷三六亦引,文字较此简略。

郭躬

郭躬家世掌法,〔一〕务在宽平。章和元年,〔二〕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勿笞,诣金城,而文不及亡命未发觉者。〔三〕躬上封事曰:“伏惟天恩莫不荡宥,〔四〕死罪以下并蒙更生,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后者,可皆勿笞诣金城,以全民命,有益于边。”〔五〕上善之,即下诏赦焉。御览卷六五二

〔一〕 “郭躬”,字仲孙,颍川阳翟人,范晔后汉书卷四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 “元年”,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0引亦有此二字,范晔后汉书郭躬传同,今据增补。有“元年”二字,下文“四月丙子”才有所承。

〔三〕 “未发觉者”,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0引亦有此四字,范晔后汉书郭躬传同,今据增补。

〔四〕 “天”,原误作“大”,初学记卷二0引同误。聚珍本作“天”,范晔后汉书郭躬传同,今据改。

〔五〕 “有益于边”,原无“有”、“于”二字,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0引亦有此二字,范晔后汉书郭躬传同,今据增补。

赵兴

司隶校尉下邳赵兴不□讳忌,〔一〕每入官舍,辄更缮修馆宇,移穿改筑,故犯妖禁,而家人爵禄,益用丰炽,官至颍川太守。子峻,太傅,以才器称。孙安世,鲁相。三叶皆为司隶,时称其盛。〔二〕聚珍本

〔一〕 “赵兴”,范晔后汉书卷四六郭躬传附载其事。

〔二〕 “时称其盛”,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郭躬传所记赵兴事与此文字大同小异。

陈宠

陈宠曾祖父咸,〔一〕成、哀间以明律令为侍御史。〔二〕王莽篡位,父子相将归乡里,闭门不出入,乃收家中律令文书壁藏之,以俟圣主。〔三〕咸常敕戒子孙,为人议法,当依轻者,虽有百金之利,无与人重。〔四〕故世谓陈氏持法宽。御览卷六三七  陈宠辟司徒鲍昱府。掾属专尚交游,以不肯亲事为高。宠常非之,独勤以物务。〔五〕御览卷四三一

陈宠,字昭公,沛人,为尚书。宠性纯淑,〔六〕周密重慎,时所表荐,辄自手书削草,〔七〕人莫得知。常言人臣之义,苦不畏慎。自在枢机,谢遣门人,不复教授,绝知友之路。〔八〕御览卷四三0

明帝时决狱多近于重,尚书陈宠上疏谏曰:“先王之政,赏不僭,刑不滥,与其不得已,宁僭,故古贤君叹相重式者,〔九〕重刑之至也。”御览卷四五三

陈宠,字昭公,沛国人也。转广汉太守,先是雒阳城南,每阴雨,〔一0〕常有哭声闻于府中,宠使案行。昔岁仓卒时,骸骨不葬者多,宠乃敕县葬埋,由是即绝也。文选卷六0谢惠连祭古冢文李善注

陈宠为廷尉,〔一一〕有疑狱,辄手笔作议,所活者甚多。〔一二〕类聚卷四九

〔一〕 “陈宠”,范晔后汉书卷四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一五亦略载其事。

〔二〕 “成、哀”,类聚卷五四引同,范晔后汉书陈宠传云咸“成、哀间以律令为尚书”。姚本、聚珍本作“哀、平”,书钞卷六二两引、御览卷二二七引皆与姚本、聚珍本同。

〔三〕 “圣主”,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二二七引亦同,类聚卷五四引作“明王”。

〔四〕 “无与人重”,此句御览卷二二七引同,姚本作“慎毋与人重”,聚珍本作“慎毋与人重比”,书钞卷六二、类聚卷五四引作“无与人重比”,书钞卷六二又一处引作“无与人重议”。

〔五〕 “以”,聚珍本作“心”,范晔后汉书陈宠传同。按“心”字义长。

〔六〕 “纯淑”,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三、御览卷六三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削草”,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三、御览卷六三一引亦有,今据增补。汉代书写材料主要使用竹简,“削草”即谓把写在竹简上的草稿用刀刮削掉。

〔八〕 “绝知友之路”,此条翰苑新书卷一四亦引,文字简略。

〔九〕 “故古贤君叹相重式者”,此句有舛误,聚珍本作“故古贤君相叹息重戒者”。

〔一0〕“雨”,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七五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陈宠为廷尉”,和帝永元六年,陈宠代郭躬为廷尉,见范晔后汉书陈宠传。

〔一二〕“所活者甚多”,此条书钞卷三九、御览卷二三一亦引,字句稍有不同。

陈忠

陈忠为尚书令,〔一〕数进忠言,辞旨弘丽,〔二〕前后所奏,悉条于宫上阁,〔三〕以为故事。御览卷二一0  陈忠上疏称:“语曰:‘迎新千里远,〔四〕送故不出门。’”〔五〕御览卷四九五

〔一〕 “陈忠”,范晔后汉书卷四六陈宠传后附陈忠传。

〔二〕 “辞旨弘丽”,此句聚珍本作“辞采鸿丽”。

〔三〕 “悉条于宫上阁”,此句有舛误,“上”字当在“条”字下,“宫”当作“官”。聚珍本作“悉上于官阁”。

〔四〕 “远”,此字原无,聚珍本同。记纂渊海卷四三引东观汉记“迎新千里远,送故不出门”二语,今据增补“远”字。

〔五〕 “送故不出门”,“故”字聚珍本作“旧”。陈忠此疏不知何时所上,范晔后汉书陈忠传未载。

尹勤

尹勤治韩诗,〔一〕事薛汉。身牧豕,事亲至孝,无有交游,门生荆棘。〔二〕类聚卷八九〔一〕 “尹勤”,范晔后汉书无传,陈宠传略载其事。聚珍本于“勤”字下增入“字叔梁,南阳人”六字。按范书云:陈宠为司空,“在位三年薨,以太常南阳尹勤代为司空。勤字叔梁”。聚珍本所增六字即据此。

〔二〕 “门生荆棘”,此条御览卷九五九亦引,仅无“事薛汉”一句,余全同。

梁讽

梁讽征匈奴,〔一〕屯北军于边,〔二〕告以大汉威灵,〔三〕招之。匈奴畏感,奔驰来南。〔四〕讽辄为幡信,〔五〕遣诣大营,〔六〕前后万余人,相属于道。〔七〕书钞卷一二0

〔一〕 “梁讽”,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卷四七梁慬传略载其事。“梁讽”二字下聚珍本有“北地弋居人”一句。梁讽为梁慬之父,范书梁慬传云慬“北地弋居人”,聚珍本所增即据此。

〔二〕 “北”,姚本、聚珍本无此字。

〔三〕 “告”,姚本、聚珍本无此字。按如无“告”字,则“以大汉威灵”句当与“招之”句连读。

〔四〕 “南”,姚本、聚珍本作“降”。按“降”字是。

〔五〕 “幡信”,姚本、聚珍本作“信幡”。姚本按云:“信幡,意如今之令箭。”

〔六〕 “遣诣大营”,此句姚本、聚珍本作“遣还营”。

〔七〕 “相属于道”,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何熙

何熙,〔一〕字子温,〔二〕身长八尺,体貌魁梧,与人绝异。和帝伟其貌,特拜谒者。熙能为威容,赞拜殿中,声动左右。为御史中丞,群僚惮之。〔三〕聚珍本

〔一〕 “何熙”,范晔后汉书梁慬传后附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字子温”,原脱“子”字,书钞卷六二引有,今据增补。

〔三〕 “群僚惮之”,此条姚本作“何熙,字曰温,为御史中丞,群僚惮之”。书钞卷六二引作“何熙,字子温,为御史中丞,群僚惮之”。范晔后汉书梁慬传云:“何熙,字孟孙,陈国人。少有大志。永元中,为谒者。身长八尺五寸,善为威容,赞拜殿中,音动左右。和帝伟之,擢为御史中丞,历司隶校尉、大司农。”可见聚珍本所辑,既不是根据姚本和书钞,也不是根据范书,当另有所本。聚珍本在“何熙字”三字下注云:“此下原阙一字。”是聚珍本所据书引东观汉记脱漏“子”字。

应顺

应顺,〔一〕字仲华,汝南人。〔二〕少与同郡许敬善。敬家贫亲老,无子,为敬去妻更娶。御览卷四0七  应顺,〔三〕字仲华,为东平相,〔四〕事后母至孝,精诚感应,梓树生厅前屋上,徙置府庭,繁茂长大。〔五〕御览卷五一一

〔一〕 “应顺”,范晔后汉书卷四八应奉传略载其事。

〔二〕 “汝南人”,聚珍本作“汝南南顿人”,“南顿”二字疑据范晔后汉书应奉传增补。

〔三〕 “顺”,原误作“慎”。

〔四〕 “为东平相”,范晔后汉书陈宠传云:“东平相应顺守正不阿。”李贤注:“东平王苍孙敞之相也。”

〔五〕 “繁茂长大”,书钞卷七五引东观汉记韦顺传云:“转东平相,赏罚必信,有柿树生厅,屈从庭中,遂茂。顺至孝,行感于天地生也。”字句与御览卷五一一所引稍异。韦顺传乃“应顺传”之讹。活字本书钞作“应顺传”,甚是。姚本有韦顺传,此条文字辑作“韦顺转东平相,赏罚必信,有柿树生厅屋上,徙庭中,遂茂。至孝行感于天地生也”。“韦顺”未能正作“应顺”。范晔后汉书应奉传李贤注引华峤书云:“仲华少给事郡县,为吏清公,不发私书。举孝廉,尚书郎转右丞,迁冀州刺史,廉直无私。迁东平相,赏罚必信,吏不敢犯。有梓树生于厅事室上,事后母至孝,众以为孝感之应。”

应奉

应奉为武陵太守,〔一〕兴学校,举侧陋,政称远弥。〔二〕聚珍本

〔一〕 “应奉”,范晔后汉书卷四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

〔二〕 “政称远弥”,此条姚本无,聚珍本有,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应奉传云:“武陵蛮詹山等四千余人反叛,执县令,屯结连年。诏下公卿议,四府举奉才堪将帅。永兴元年,拜武陵太守。到官慰纳,山等皆悉降散。于是兴学校,举仄陋,政称变俗。”由此看来,此条有节删。

应劭

应劭,〔一〕字仲远,〔二〕汝南南顿人。父奉,司隶校尉。劭少便笃学,博览多闻。〔三〕姚本

〔一〕 “应劭”,范晔后汉书卷四八应奉传后附有应劭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字仲远”,范晔后汉书应劭传同,李贤注:“谢承书、应氏谱并云‘字仲远’,续汉书文士传作‘仲援’,汉官仪又作‘仲瑗’,未知孰是。”按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惠栋说,云太尉刘宽碑碑阴有“故吏南顿应劭仲瑗”一句。刘宽,范晔后汉书有传,卒于中平二年。碑文所记当无误。水经注卷二东阿县下有应仲瑗,文心雕龙议对篇有“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之语,应劭字亦作“仲瑗”,与刘宽碑相吻合。

〔三〕 “博览多闻”,此条聚珍本亦有辑录,惟阙“汝南南顿人”一句。姚本、聚珍本辑自何书,不详。

李恂

李恂遭父母丧,〔一〕六年躬自负土树柏,常住冢下。〔二〕类聚卷八八  李恂为兖州刺史,〔三〕所种小麦、葫蒜,悉付从事,一无所留,清约率下,常席羊皮,卧布被,食不二味。〔四〕御览卷二五六

为张掖太守,有威重名。时大将军窦宪将兵屯武威,天下州郡远近莫不修礼遗。恂奉公不阿,为宪所奏免,复征为西域副校尉。西域殷富,多珍宝,诸国侍子及督使贾胡数遗恂奴婢、宛马、金银、香罽之属,〔五〕一无所受。〔六〕聚珍本

李恂为武威太守,后坐事免,无田宅财产,居山泽,结草为庐。御览卷一八一

李恂饷遗无所受,处新安关下,〔七〕拾橡实为食。〔八〕类聚卷六

〔一〕 “李恂”,范晔后汉书卷五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常住冢下”,此条事类赋卷二五引,文字全同。御览卷九五四、合璧事类别集卷四九亦引,文字略有不同。

〔三〕 “李恂为兖州刺史”,据范晔后汉书李恂传,恂为兖州刺史在章帝时。

〔四〕 “卧布被,食不二味”,原无“卧”字,类林卷四引有,今据补入。又无“食不二味”句,聚珍本有,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三一引亦有,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七二、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九七七、合璧事类后集卷六六、翰苑新书卷四六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五〕 “督使贾胡”,范晔后汉书李恂传李贤注:“督使,主蕃国之使也。贾胡,胡之商贾也。”

〔六〕 “一无所受”,此条辑自聚珍本,聚珍本又辑自何书,不详。范晔后汉书李恂传亦有此段文字。

〔七〕 “新安关”,即函谷关,汉武帝时徙函谷关于新安。

〔八〕 “拾橡实为食”,范晔后汉书李恂传载此事云:怐“迁武威太守。后坐事免,步归乡里,潜居山泽,结草为庐,独与诸生织席自给。会西羌反畔,恂到田舍,为所执获。羌素闻其名,放遣之。恂因诣洛阳谢。时岁荒,司空张敏、司徒鲁恭等各遣子馈粮,悉无所受。徙居新安关下,拾橡实以自资”。“橡”,即栎实,又称橡子,可充食料。

庞参

庞参,〔一〕字仲达,拜汉阳太守。郡民任棠者,有奇节,参到,先候之。棠不与言,但以薤一本,〔二〕水一杯,置户屏前,自抱孙儿伏于户下。参思其微意,良久曰:“棠是欲晓太守也。水者,欲吾清也。拔大本薤,欲吾击强宗也。抱儿当户,欲吾开门恤孤也。”于是叹息而还。参在职,果能抑豪助弱,以惠政得民。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庞参为太尉,〔三〕以灾异策免。〔四〕书钞卷五一

〔一〕 “庞参”,河南缑氏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一有传。

〔二〕 “但以薤一本”,“一”字下范晔后汉书庞参传有“大”字。据下文,当有此字。

〔三〕 “庞参”,原误作“宠三”。

〔四〕 “以灾异策免”,此句原误作“灾异策之中免”,今据聚珍本校改。范晔后汉书庞参传云:“尚书仆射虞诩荐参有宰相器能,以为太尉,录尚书事。……后参夫人疾前妻子,投于井而杀之。参素于洛阳令祝良不平,良闻之,率吏卒入太尉府案实其事,乃上参罪,遂因灾异策免。”

祝良

祝良为洛阳令,〔一〕常侍樊丰妻杀侍婢置井中,良收其妻杀之。〔二〕御览卷五00

〔一〕 “祝良”,范晔后汉书卷五一庞参传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七。范书庞参传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云:“良字邵平,长沙人。聪明博学有才干,以廉平见称。”

〔二〕 “良收其妻杀之”,类聚卷三五引谢承后汉书亦载此事。

陈龟

陈龟为五原太守,〔一〕后卒,〔二〕西域胡夷,并、凉民庶,咸为举哀,吊祭其墓。〔三〕聚珍本

〔一〕 “陈龟”,字叔珍,上党泫氏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为五原太守”,范书陈龟传云:“永建中,举孝廉,五迁五原太守。”

〔二〕 “后卒”,范晔后汉书陈龟传云:“大将军梁冀与龟有隙,……冀暴虐日甚,龟上疏言其罪状,请诛之,帝不省,自知必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

〔三〕 “吊祭其墓”,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巢堪

巢堪为司空,〔一〕十四年,〔二〕自乞上印绶,〔三〕赐千石俸终其身。〔四〕书钞卷五二

〔一〕 “巢堪为司空”,“堪”字下聚珍本有“字次朗,太山南城人”二句。

同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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