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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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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堪”字下聚珍本有“字次朗,太山南城人”二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堪字次朗,太山南城人。”聚珍本“字次朗”二句即据此增补。巢堪,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十四年”,指和帝永元十四年。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记载,巢堪于永元十年,由太常拜司空,十四年免。

〔三〕 “自乞上印绶”,此句六帖卷七一引作“归印绶”。

〔四〕 “终其身”,此三字聚珍本无,六帖卷七一引亦无。

郑璩

郑璩,〔一〕字平卿,黎阳人也。〔二〕建初五年,〔三〕辟司徒府,拜待御史,上疏曰:“臣斗筲之小吏,擢在察视之官,职任过分,当刺邪矫枉。”诏书示官府曰:“璩尽节刚正,〔四〕亦何陵迟之有。赐璩素六十匹。”由是显名,转司隶校尉。〔五〕书钞卷六二  郑璩为汉阳太守,〔六〕以严刻见称。书钞卷七五

〔一〕 “郑璩”,范晔后汉书无传。“璩”字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八五、御览卷八一四、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皆作“据”。范书梁竦传、张酺传述及郑璩事,亦作“据”。

〔二〕 “黎阳人也”,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三〕 “建初五年”,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一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尽节刚正”,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八五引作“守正尽节”。

〔五〕 “转司隶校尉”,原无此句,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云:“据字平卿,黎阳人也。为侍御史,转司□校尉。”据文理,“转司隶校尉”句应在“由是显名”句下,今补入。此条书钞卷六二又引征一次,字句疏略。

〔六〕 “郑璩为汉阳太守”,范晔后汉书梁竦传载:竦“有三男三女,肃宗纳其二女,皆为贵人。小贵人生和帝,窦皇后养以为子,而竦家私相庆。后诸窦闻之,恐梁氏得志,终为己害,建初八年,遂谮杀二贵人,而陷竦等以恶逆。诏使汉阳太守郑据传考竦罪,死狱中。”据此,郑璩为汉阳太守是在建初八年前后。

张表

张表,〔一〕字公仪,奉之子也。〔二〕遭父丧,疾病旷年,目无所见,耳无所闻。服阕,医药救疗,历岁乃瘳。每弹琴恻怆不能成声,见酒肉未尝不泣,宗人亲厚节会饮食宴,为其不复设乐。〔三〕御览卷四一二

〔一〕 “张表”,范晔后汉书未载其事。

〔二〕 “奉”,范晔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传序略载其事,言“中兴,庐江毛义少节,家贫,以孝行称。南阳人张奉慕其名,往候之”。由此可知,奉籍南阳,生活在光武帝时期。

〔三〕 “为其不复设乐”,此句聚珍本作“为表不设乐”。

卷十七  传十二

东观汉记卷十七

传十二

崔篆

崔篆王莽时为郡文学,〔一〕以明经征诣公车。太保甄丰举为步兵校尉,篆辞曰:“吾闻伐国不问仁人,战阵不访儒士。此举奚至哉?”遂投劾归。〔二〕御览卷二四二  崔篆为建新大尹,〔三〕篆叹曰:“吾生值浇、羿之君,上有老母,下有兄弟,安得独洁己而危所生哉?”乃单车到官,称疾,三年不视事行县。〔四〕门下掾倪敞谏,篆乃强起班春。〔五〕所至之县,狱犴填满。篆垂涕曰:“嗟乎!刑罚不中,乃陷民于阱。此皆何罪,而至于是乎!”〔六〕遂平理,所出二千余人。掾吏叩头谏曰:“诚仁者之心,然独为君子,将有悔乎!”篆曰:“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七〕君子谓之知命。如煞一大尹赎二千人,〔八〕盖所愿也。”遂称疾去。御览卷六四三

〔一〕 “崔篆”,范晔后汉书卷五二崔骃传附载其事。史通古今正史篇载:桓帝时,崔寔等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又作“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蔡伦等传”。可见东观汉记有崔篆传,而范书删之。

〔二〕 “遂投劾归”,此条书钞卷三二、记纂渊海卷五七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三〕 “建新”,王莽改千乘郡为建新。“大尹”,即郡守,王莽改称大尹。

〔四〕 “行县”,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

〔五〕 “班春”,范晔后汉书崔骃传李贤注:“班布春令。”

〔六〕 “而至”,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四三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七〕 “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左传文公十三年载:“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八〕 “一”,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九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崔骃〔一〕

窦宪为车骑将军,辟崔骃为掾。宪府贵重,掾属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唯骃以处士年少擢在其间。宪擅权骄恣,骃数谏之。及出征匈奴,道路愈多不法,骃为主簿,前后奏记数十,指切长短。宪不能容,稍疏之,因察骃高第,出为长岑长。〔二〕骃自以远去,不得意,遂不之官而归,卒于家。御览卷四五三

〔一〕 “崔骃”,字亭伯,涿郡安平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 “长岑”,原脱“长”字,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崔骃传相合,今据增补。长岑,乐浪郡属县。

崔瑗

崔瑗爱士,〔一〕好宾客,盛修殽膳,殚极滋味,不问余产。御览卷四0五

〔一〕 “崔瑗”,范晔后汉书卷五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崔寔

崔寔为五原太守,〔一〕时不种麻,不纺绩。寔到官,劝种麻,命工伐木作机,以教民纺绩。〔二〕书钞卷七四

〔一〕 “崔寔”,范晔后汉书卷五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以教民纺绩”,此条姚本作“崔寔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桑,而俗不知纺绩,民冬月无衣,积细草而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寔至官,劝种麻,命工伐木作机纺车,教民纺绩”。聚珍本惟“俗”字作“民”,余与姚本同。

申屠蟠〔一〕

申屠蟠同郡缑氏女玉为父报雠,杀夫氏之党,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二〕欲论杀玉。蟠时年十五,为诸生,〔三〕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为谳得减死论。〔四〕乡人称美之。御览卷四八一

〔一〕 “申屠蟠”,字子龙,陈留外黄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二五亦略载其事。

〔二〕 “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范晔后汉书申屠蟠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云:“同县大女缑玉为从父报仇,杀夫之从母兄李士,姑执玉以告吏。”

〔三〕 “诸生”,原误作“书生”,范晔后汉书申屠蟠传作“诸生”,今据改正。

〔四〕 “谳”,请也。

闵贡

闵贡,〔一〕字仲叔,太原人也。恬静养神,〔二〕弗役于物。与周党相友,党每过仲叔,共唅菽饮水,〔三〕无菜茹。类聚卷八五  闵仲叔,太原人也,与周党友,尝遗其生蒜,〔四〕仲叔叹曰:“我欲省烦耳。”受而不食。类聚卷八五

司徒侯霸辟闵仲叔,〔五〕到,〔六〕与相见,劳问之,不及政事。仲叔曰:“始被明公辟,且喜且惧。及奉见明公,喜惧皆去。所望明公问属何以为政,美俗成化,令蒸庶得所。〔七〕以仲叔为不足耶,不当辟也。如以为任用而不使臣之,〔八〕则为失人,是以喜惧皆去。”便辞而出。〔九〕御览卷二0九

闵仲叔居安邑,老病家贫,不能买肉,〔一0〕日买一片猪肝,屠者或不肯为断。安邑令候之,问诸子何饭食,对曰:“但食猪肝,屠者或不肯与之。”〔一一〕令出敕市吏,后买辄得。仲叔怪问之,〔一二〕其子道状,乃叹曰:“闵仲叔岂以口腹累安邑耶?”遂去之沛。〔一三〕御览卷四八四

〔一〕 “闵贡”,此下二句原作“闵仲叔”,聚珍本作“闵贡,字仲叔”,文选卷四二应璩与侍郎曹长思书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闵贡,范晔后汉书卷五三周黄徐姜申屠传序、袁宏后汉纪卷五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七、谢沈后汉书。

〔二〕 “恬静养神”,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0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唅”,姚本、聚珍本作“啜”。按此字御览卷八四一、合璧事类别集卷五八引同,御览卷四0七、文选卷四二应璩与侍郎曹长思书李善注引作“含”。“含”,与“唅”字同。范晔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亦作“含”。各书未见作“啜”字者。姚本、聚珍本作“啜”,无据。

〔四〕 “生蒜”,原作“生麻”,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八四一引亦作“生麻”。按下文云“受而不食”,“生麻”不可食,二字必有误。范晔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云:党“遗以生蒜,受而不食”。李贤注引皇甫谧高士传云:“党见仲叔食无菜,遗之生蒜。仲叔曰:‘我欲省烦耳,今更作烦邪?’受而不食。”可证“生麻”乃“生蒜”之讹,今改正。

〔五〕 “司徒侯霸辟闵仲叔”,书钞卷六八两引此条,一引此句下有“为属”二字。

〔六〕 “到”,姚本作“留”,书钞卷六八两引,一引同,一引作“引”。如作“留”或“引”,则应与下句连读。

〔七〕 “令蒸庶得所”,此句原无,聚珍本亦无。书钞卷六八引有,今据增补。姚本有此句,但误作“令日廉得所”。

〔八〕 “臣”,原误作“陈”,聚珍本作“臣”,今据改。

〔九〕 “便辞而出”,此句聚珍本同,姚本作“遂以辞出自劾”。

〔一0〕“不能买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不能得钱买肉”,类聚卷九四引同。

〔一一〕“者”,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九四,御览卷三八三、卷四二五、卷八二八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二〕“之”,原无此字,范晔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有,今据增补。

〔一三〕“遂去之沛”,此条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八二七、卷八六三,类林卷一三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荀恁

荀恁,〔一〕字君大,雁门人也。永平中,骠骑将军东平宪王苍辟恁,署祭酒,敬礼焉。后朝会,上戏之曰:“先帝征君不奉,〔二〕骠骑辟反来,何也?”对曰:“先帝秉德惠下,臣故不来。骠骑将军执法检下,臣故不敢不来。”〔三〕文选卷六0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

〔一〕 “荀恁”,姚本作“郇恁”,书钞卷三四引亦作“郇恁”。范晔后汉书卷五三周黄徐姜申屠传序载荀恁事迹,字作“荀恁”,而刘平传又作“郇恁”。“荀恁”至“敬礼焉”一段文字,书钞卷六九引无,而有“东平王苍为骠骑,开东合,延贤士,荐鸿门,郇恁隐居教授,辟为祭酒”数句。

〔二〕 “奉”,字误,当作“来”,二字形近易误。范晔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作“至”。

〔三〕 “臣故不敢不来”,此条聚珍本作“郇恁,字君大,雁门人也。隐居教授,东平宪王苍为骠骑,开东合,延贤士,辟恁,署为祭酒,敬礼焉。后朝会,明帝戏之曰:‘先帝征君不来,骠骑辟君而来,何也?’恁曰:‘先君秉德以惠下,臣可以礼进退。骠骑执法御臣,臣惧法而至。’月余遂去官”。文字详于文选卷六0所引。

冯良

南阳冯良少作县吏,〔一〕耻在冢役,因坏车杀马,毁裂衣冠。主挞之。从杜抚学。妻子见车有死马,谓为盗贼所害。良志行高洁,约礼者也。〔二〕书钞卷七七

〔一〕 “冯良”,范晔后汉书卷五三周燮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七略载其事。范书云良字君郎,袁纪云良字君卿。

〔二〕 “约礼者也”,此有脱误。范晔后汉书周燮传云:良“志行高整,非礼不动”。袁宏后汉纪卷一七云:良“虽处幽闇,必自整顿,非礼不动”。此条唐类函卷六0引作“冯良少作县吏,耻在冢役,因坏车杀马,毁裂衣冠,从杜抚学”。姚本同。聚珍本“冯良少作县吏”句作“冯良字君郎,南阳人,少作县吏”,余亦与唐类函所引同。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引作“冯良少作县吏,耻在冢役”,多有脱漏。

杨震

杨震,〔一〕字伯起,少好学,〔二〕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三〕明经博览,无不穷究。诸儒为之语曰:“关西孔子杨伯起。” 御览卷六一二  杨震,字伯起,弘农人。性公廉,不受私谒,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业,震不肯,曰:“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为东莱太守,道经昌邑,邑令王密故所举茂才,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何谓无知?”〔四〕御览卷四二五

杨震为太尉,性忠诚,〔五〕每陈谏诤,中常侍樊丰等谮之,收印绶,归本郡。震到洛阳都亭,顾谓子及门生曰:“吾蒙恩居上司,奸臣狡猾而不能诛,嬖人倾乱而不能禁,〔六〕帑藏空虚,赏赐不节,而不能塞,何面以见日月。”遂仰鸩而死。书钞卷五一

〔一〕 “杨震”,范晔后汉书卷五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一七、隶释卷一二太尉杨震碑亦略载其事。

〔二〕 “少好学”,此句原无,御览卷四九五引有“少学”二字。范晔后汉书杨震传云:“震少好学,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是“少学”二字当作“少好学”三字,今据补入。

〔三〕 “太常”,此二字原无,御览卷四九五引有,范晔后汉书杨震传同,今据增补。

〔四〕 “何谓无知”,此条书钞卷三七、卷三八亦引,字句简略。

〔五〕 “性忠诚”,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一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六〕 “嬖人”,姚本、聚珍本作“宠嬖”,初学记卷一一引同。范晔后汉书杨震传载震言云:“疾奸臣狡猾而不能诛,恶嬖女倾乱而不能禁。”

杨秉

杨秉谏桓帝曰:〔一〕“王者至尊,出入有常,警跸而行,清室而止。”〔二〕御览卷六八0

〔一〕 “杨秉”,字叔节,杨震中子,范晔后汉书卷五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四。袁宏后汉纪卷二二、蔡中郎文集卷三司空杨秉碑亦略载其事。

〔二〕 “清室而止”,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句。此条书钞卷一三0亦引,字句稍有不同。范晔后汉书杨秉传云:“桓帝即位,以明尚书征入劝讲,拜太中大夫、左中郎将,迁侍中、尚书。帝时微行,私过幸河南尹梁胤府舍。是日大风拔树,昼昏,秉因上疏谏曰:‘……王者至尊,出入有常,警跸而行,静室而止。……’”

杨赐〔一〕

光和中,有虹蜺昼降嘉德殿,上引杨赐等入金商门崇德署,〔二〕问以祥异。对曰:“按春秋谶曰:‘天投蜺,天下怨,〔三〕海内乱。’加四百之期,象见吉凶,圣人则之。〔四〕今妾媵嬖人阉尹之徒,共专国朝,欺罔日月。而今缙绅之徒委伏畎亩,口诵尧、舜之言,身蹈绝俗之行,亡捐沟壑,〔五〕不见逮及,冠履倒易,陵谷代处。” 御览卷四五三  杨赐,字伯献,代刘郃为司徒,〔六〕帝欲造毕圭灵昆苑,赐上疏谏曰:“窃闻使者并规度城南民田,〔七〕欲以为苑。昔先王造囿,裁足以脩三驱之礼,薪莱刍牧,皆悉往焉。先帝之制,左开鸿池,右作上林,不奢不约,以合礼中。今猥规郊城之地,以为苑囿,广坏田园,废居民,畜禽兽,殆非所谓保赤子之义。”御览卷四五三

杨赐以病罢。〔八〕居无何,拜太常,诏赐御府衣一袭,自所服冠帻绶,玉壶革带,金错钩佩。〔九〕初学记卷二0

〔一〕 “杨赐”,杨秉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五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四。袁宏后汉纪卷二五,蔡中郎文集卷三汉太尉杨公碑、文烈侯杨公碑亦略载其事。

〔二〕 “上引杨赐等入金商门崇德署”,时杨赐为光禄大夫。“崇德署”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七八引亦有,范晔后汉书杨赐传同,今据增补。后汉书杨赐传王先谦集解引蔡邕集云:“光和元年七月十日,诏书尺一,召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华、蔡邕,太史令单飏诣金商门,引入崇德殿署内南辟帏中为都坐,漏入未尽三刻,中常侍育阳侯曹节、冠军侯王甫从东省出就都坐。东西十门,刘宠、庞训北面,赐南面,日磾、华、邕西面,受诏书各一通,尺一木板草两。常侍又谕旨:‘朝廷以灾异忧惧,特旨密问政事所变改施行,务令分明。’赐等称臣再拜受诏,起就坐,又人各二处,给笔砚为对。”可与此互证。

〔三〕 “天下怨”,此三字原作“恐”,今据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杨赐传校改。御览卷八七八引作“天下恐”,仅“恐”字有误。

〔四〕 “加四百之期,象见吉凶,圣人则之”,范晔后汉书杨赐传载赐对云:“……案春秋谶曰:‘天投蜺,天下怨,海内乱。’加四百之期,亦复垂及。昔虹贯牛山,管仲谏桓公无近妃宫。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是此文多有删节。“加四百之期”,谓汉祚终于四百年。范书献帝纪赞云:“终我四百。”李贤注引春秋演孔图云:“刘四百岁之际,褒汉王辅,皇王以期,有名不就。”可见当时谶书有汉祚以四百年为期之说。

〔五〕 “亡”,范晔后汉书杨赐传作“弃”。

〔六〕 “代刘郃为司徒”,据范晔后汉书灵帝纪,杨赐两为司徒,熹平五年,从光禄大夫代袁隗为司徒,明年免。光和二年,司徒刘郃下狱死,赐从光禄勋为司徒,四年免。

〔七〕 “窃闻使者并规度城南民田”,“并”字下范晔后汉书杨赐传有“出”字。

〔八〕 “杨赐以病罢”,谓光和四年罢司徒官。

〔九〕 “金错钩佩”,此条书钞卷一九、类聚卷六七、御览卷六九六、万花谷后集卷一八、玉海卷九0亦引,字句互有同异。

张纲〔一〕

梁冀作平上軿车,侍御史张纲独埋轮于洛阳都亭,〔二〕曰:“豺狼当路,安问狐狸!”遂奏冀。御览卷七七三

〔一〕 “张纲”,字文纪,犍为武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五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

〔二〕 “侍御史张纲独埋轮于洛阳都亭”,顺帝汉安元年八月,遣杜乔、周举、郭遵、冯羡、栾巴、周栩、刘班、张纲八使巡行风俗,举实臧否。七使皆受命之部,独张纲埋其车轮于洛阳都亭,上书奏劾梁冀。事见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张纲传。

陈球

陈球迁繁阳令,〔一〕清高不动。〔二〕姚本  陈球为零陵,州兵朱盖等反。球城守,弦大木为弓,羽矛为矢,引机发之,射千余步,斩盖等。〔三〕事类赋卷一三

〔一〕 “陈球”,字伯真,下邳淮浦人,范晔后汉书卷五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张璠汉记。“迁”,聚珍本作“为”。

〔二〕 “清高不动”,此条不知姚本从何书辑录。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八、唐类函卷六0引续汉书与此条文字全同,疑此条出续汉书,姚本误辑,而聚珍本又据姚本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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