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45 万字 · 约 21 小时 23 分钟 · 53 / 60

会员可开白话

,即可知姚本辑自陈本书钞。陈本书钞于此条文字末注“补”字,显然已据他书增补。校以范晔后汉书尹敏传,又可知陈禹谟增补全据范书。聚珍本与姚本同,仅“尹敏拜大司空府”作“辟大司空府”,其上又有“尹敏,字幼季,拜郎中”三句。

〔三〕 “相厚”,姚本、聚珍本作“亲善”,与范晔后汉书尹敏传同。书钞卷九八、卷一三三,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六九,御览卷四0七、卷六一七,续编珠卷一皆引作“相厚”,御览卷七一0引作“相友”。

〔四〕 “常晏暮不食”,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常日旰忘食”,书钞卷九八、卷一三三,类聚卷六九引作“常屏案不食”,初学记卷一八、御览卷四0七引作“常对案不食”,御览卷七一0引作“辄屏案不食”。

〔五〕 “夜即彻旦”,原无“即”字,初学记卷一八,御览卷四0七、卷六一七引有,今据增补。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夜则达旦”,书钞卷九八引同。

〔六〕 “名字”,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尹敏传作“名称”。按范书二字是,当据校正。

〔七〕 “何谓察察而遇斯祸也”,此条文字聚珍本连缀于上条之前,今据范晔后汉书尹敏传记事先后排列。

〔八〕 “孔鲋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汉书艺文志云:“易曰:‘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篹焉。”颜师古注云:“家语云:‘孔腾,字子襄,畏秦法峻急,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而汉记尹敏传云孔鲋所藏。二说不同,未知孰是。”“汉记”即东观汉记。此条即据颜师古注辑录,文字虽然未必与东观汉记尽合,但内容当大体如此。

高诩

高诩,〔一〕字季回,以儒学征,拜大司农,在朝以清白方正称。〔二〕初学记卷一二

〔一〕 “高诩”,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在朝以清白方正称”,此条书钞卷三八、卷五四,类聚卷四九,六帖卷七五,御览卷二三二,合璧事类后集卷三五,翰苑新书卷二三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魏应

魏应,〔一〕字君伯,〔二〕迁五官中郎将。〔三〕诸儒于白虎观讲论五经同异,应专掌问难。〔四〕书钞卷六三

〔一〕 “魏应”,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字君伯”,此句下聚珍本有“任城人”一句。据范晔后汉书魏应传,应为任城人。

〔三〕 “迁”,唐类函卷五五载书钞所引东观汉记作“拜”,姚本、聚珍本同。

〔四〕 “应专掌问难”,此句唐类函卷五五载书钞所引东观汉记作“使应专掌难问”,姚本、聚珍本同。

薛汉

薛汉,〔一〕字子公,〔二〕才高名远,兼通书传,无不昭览,推道术尤精,教授常数百弟子,自远方至者着为录。〔三〕书钞卷六七

〔一〕 “薛汉”,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字子公”,范晔后汉书薛汉传云“字公子”,廉范传李贤注亦云“汉字公子”。此句下聚珍本有“淮阳人”一句,姚本无。按范晔后汉书薛汉传载,汉为淮阳人。

〔三〕 “录”,册籍。

召驯

召驯,〔一〕字伯春,以志行称,乡里号之曰“德行恂恂召伯春”。以明经有智让,能讲论,拜议郎。章和中为光禄勋。〔二〕书钞卷五六

〔一〕 “召驯”,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御览卷二二九引作“邵训”。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误引作“占驯”。

〔二〕 “章和中为光禄勋”,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二九引有,今据增补。

周泽

周泽少修高节,〔一〕耿介特立,好学问,治严氏春秋,门徒数百人,隐居山野,不汲汲于时俗。拜太常,果敢,数有直言,朝廷嘉其清廉。〔二〕御览卷二二八  泽字稚都,少修高节。建武十六年,以耿介辟大司马府,〔三〕署议曹祭酒。书钞卷六九

周泽为渑池令,〔四〕克身俭约,妻子自亲釜灶。〔五〕类聚卷八0

北地太守廖信贪污下狱,诏以信田宅奴婢钱财赐廉吏太常周泽。〔六〕光禄易堪。〔七〕书钞卷三八

泽敬宗庙,常病在斋舍,〔八〕妻子怜其老病,窥问所苦。泽大怒,收妻诣狱,因自劾。〔九〕书钞卷三七

〔一〕 “周泽”,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朝廷嘉其清廉”,书钞卷五三亦引有以上一段文字,字句与此微异。

〔三〕 “辟”,原误作“避”,今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改正。

〔四〕 “周泽为渑池令”,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和诸书所引东观汉记,周泽建武十六年辟大司马府,署议曹祭酒。中元元年迁渑池令,永平五年迁右中郎将,十年拜太常。东观汉记所载周泽事当依此为序。

〔五〕 “妻子自亲釜灶”,书钞卷七八亦引有以上一段文字,字句较此简略。

〔六〕 “太常周泽”,原误作“太守周绎”。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周泽曾官太常,而未任太守。聚珍本作“太常周泽”,字尚不误。

〔七〕 “光禄易堪”,范晔后汉书周泽传附载孙堪事迹云:“堪字子稚,河南缑氏人也。明经学,有志操,清白贞正,爱士大夫,然一毫未尝取于人,以节介气勇自行。……永平十一年,拜光禄勋。堪清廉,果于从政,数有直言,多见纳用。……堪行类于泽,故京师号曰‘二稚’。”万花谷后集卷一一引东观汉记亦略载孙堪事迹。书钞此条列于“廉洁”类中,文末可能述及周泽、孙堪皆清廉于时,并号“二稚”,后来仅残存“光禄易堪”四字。这四字,当是“光禄孙堪”之讹。

〔八〕 “常”书钞卷九0引司马彪续汉书作“尝”。按二字同。

〔九〕 “因自劾”,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无。

孙堪

孙堪,〔一〕字子稚,〔二〕为光禄勋,以清廉称,与周泽相类。泽字稚都,〔三〕京师号之为“二稚”。〔四〕御览卷二二九

〔一〕 “孙堪”,书钞卷五三引同,万花谷后集卷一一引作“孙湛”,姚本亦作“孙湛”,皆误。孙堪,范晔后汉书周泽传附载其事。

〔二〕 “子稚”,原误作“子雅”,书钞卷五三引亦误。今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改正。

〔三〕 “稚都”,原误作“雅都”。范晔后汉书周泽传云:“周泽字稚都。”书钞卷六九引东观汉记周泽传云:“泽字稚都。”今据改。

〔四〕 “二稚”,原误作“二雅”。万花谷后集卷一一引亦误。周泽字稚都,孙堪字子稚,故云“二稚”。范晔后汉书周泽传云:“堪行类于泽,故京师号曰‘二稚’。”

甄宇

甄宇,〔一〕字长文,治严氏春秋,持学精微,以白衣教授,常数百人。〔二〕书钞卷九六  甄宇,北海人,建武中,为青州从事,〔三〕征拜博士。每腊,诏书赐博士羊,人一头,〔四〕羊有大小肥瘦。时博士祭酒议欲杀羊,称分其肉。宇曰:“不可。”又欲投钩,复耻之。宇因先自取其最瘦者,由是不复有争讼。后召会,诏问瘦羊甄博士,京师因以号之。〔五〕类聚卷九四

甄宇,字长文,拜太子少傅,清静少欲,〔六〕常称老氏知足之分也。书钞卷六五

甄宇,字长文,〔七〕子晋,晋子丞,〔八〕周泽董鲁平叔,〔九〕叔子轶,并以儒学拜议郎。书钞卷五六

〔一〕 “甄宇”,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常数百人”,此条书钞卷九六另又引征一次,文字稍略。

〔三〕 “青州”,原无“青”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御览卷三三、事文类聚前集卷一二、合璧事类别集卷八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人一头”,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五五、类聚卷五、事文类聚前集卷一二、合璧事类别集卷八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京师因以号之”,此条岁华纪丽卷四,御览卷二三六、卷九0二,事类赋卷二二,万花谷后集卷一一,玉海卷九九,范晔后汉书甄宇传李贤注亦引,字句均略于此。

〔六〕 “静”,姚本、聚珍本作“净”,书钞卷三六亦引作“净”。

〔七〕 “字长文”,原脱“长文”二字。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作“字子普”。

〔八〕 “子晋,晋子丞”,此二句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作“普传子承”,聚珍本引作“宇传子晋,晋传子承”。范晔后汉书甄宇传云:甄宇“传业子普,普传子承”。

〔九〕 “周泽董鲁平叔”,此六字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同,聚珍本亦同。按此处字有讹脱,无从校正。

张玄

张玄,〔一〕字居真,〔二〕专意经书,方其讲论时,〔三〕至不食终日,忽然如不饥渴者也。书钞卷九八  张玄,字君夏,其学兼通数家。〔四〕书钞卷六七

〔一〕 “张玄”,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字居真”,姚本一作“字君夏”,一作“字居真”,按语云:“玄不应有二字,‘居’类‘君’,‘真’类‘夏’,传写误耳。”聚珍本作“字君夏”,与范晔后汉书张玄传同。

〔三〕 “论”,姚本、聚珍本作“问”。

〔四〕 “其学兼通数家”,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为博士”一句。据范晔后汉书张玄传记载,张玄曾为颜氏春秋博士。

李育

李育,〔一〕字元春,为侍中。时章帝西谒园陵,育陪乘,问旧事,育辄对,由是见重。〔二〕书钞卷五八

〔一〕 “李育”,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由是见重”,此条书钞卷五八两引,字句全同。

杜笃

杜笃,〔一〕字季雅,客居美阳,与美阳令游,〔二〕数从之请讬,〔三〕不谐,颇相恨。令怒,收笃送京师。会大司马吴汉薨,世祖诏诸儒诔之。笃于狱中为诔,辞最高。帝美之,赐帛免刑。御览卷五九六  杜笃仕郡文学掾,以目疾,二十余年不窥京师。笃外高祖破羌将军辛武贤,以武略称。笃常叹曰:“杜氏文明善政,而笃不任为吏。辛氏秉义经武,而笃又怯于事。外内五世,至笃衰矣!”〔四〕御览卷四九九

〔一〕 “杜笃”,范晔后汉书卷八0有传。

〔二〕 “游”,姚本、聚珍本作“交游”,书钞卷一0二引同,而卷一00引作“交”。

〔三〕 “之”,姚本、聚珍本无此字,书钞卷一0二引同。

〔四〕 “至笃衰矣”,此条御览卷七四0亦引,内容多有阙略。

高彪

高彪除郎中,〔一〕校书东观。后迁外黄令,画彪形像,以劝学者。〔二〕聚珍本

〔一〕 “高彪”,字义方,吴郡无锡人,范晔后汉书卷八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隶释卷一0外黄令高彪碑亦略载其事。

〔二〕 “以劝学者”,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高彪传云:“郡举孝廉,试经第一,除郎中,校书东观,数奏赋、颂、奇文,因事讽谏,灵帝异之。……后迁外黄令,帝敕同僚临送,祖于上东门,诏东观画彪像,以劝学者。”

李业

公孙述欲征李业为博士,〔一〕业固不起,〔二〕乃遣人持鸩,不起便赐药,业乃饮鸩而死。御览卷九二七

〔一〕 “李业”,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为博士”,此三字聚珍本脱。

〔二〕 “固”,原误作“故”,聚珍本作“固”,与范晔后汉书李业传同,今据改正。

刘茂

刘茂,〔一〕字子卫,〔二〕为郡门下掾,〔三〕赤眉攻太原,茂负太守孙福逾墙出,藏城西门下空穴中,〔三〕担谷给福及妻子百余日,福表为议郎。书钞卷一五八

〔一〕 “刘茂”,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据刘茂传所载,茂于建武二年为郡门下掾。

〔二〕 “字子卫”,此三字原脱,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有,聚珍本亦有此句,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刘茂传云:“刘茂,字子卫。”

〔三〕 “城”,原作“地”,于义不通。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作“城”,聚珍本亦作“城”,今据改。

所辅

所辅,〔一〕平原人,为县门下小吏。县令刘雄为贼所攻,欲以矛刺雄,辅前叩头,以身代雄。贼等遂戟刺辅,贯心洞背即死。东郡太守捕得贼,具以状上,诏书伤痛之。〔二〕御览卷三七六

〔一〕 “所辅”,范晔后汉书无传。“所”字原误作“许”,聚珍本作“所”,今据改。

〔二〕 “诏书伤痛之”,范晔后汉书刘茂传云:“永初二年,剧贼毕豪等入平原界,县令刘雄将吏士乘船追之。至厌次河,与贼合战。雄败,执雄,以矛刺之。时小吏所辅前叩头求哀,愿以身代雄。豪等纵雄而刺辅,贯心洞背即死。东郡太守捕得豪等,具以状上。诏书追伤之,赐钱二十万,除父为郎中。”

温序

温序,〔一〕字次房,迁护羌校尉,〔二〕行部,〔三〕为隗嚣别将苟宇所拘劫。〔四〕宇谓序曰:“子若与我并威同力,天下可图也。”序素有气力,大怒,叱宇等曰:“虏何敢迫胁汉将!”因以节挝杀数人。贼众争欲杀之,宇止之曰:〔五〕“此义士也,可赐以剑。”序受剑,衔须于口,〔六〕顾左右曰:“既为贼所迫杀,〔七〕无令须污土。”遂伏剑而死。御览卷四三八

〔一〕 “温序”,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

〔二〕 “迁护羌校尉”,原无此句,御览卷六八一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作“为护羌校尉”,御览卷四三四引同。范晔后汉书温序传载:建武“六年,拜谒者,迁护羌校尉”。通鉴卷四二建武八年载:“校尉太原温序为嚣将苟宇所获。”通鉴考异云:“按序传及袁纪皆称‘序为护羌校尉’。检西羌传,九年方置此官,牛邯为之。又云:‘邯卒,职省。’则序无缘作‘护羌’,今但云‘校尉’。”

〔三〕 “行部”,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拘”,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四、卷六八一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温序传载:“序行部至襄武,为隗嚣别将苟宇所拘劫。”

〔五〕 “之”,原无此字,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三四引有,今据增补。

〔六〕 “于口”,原无此二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四、卷六八一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七〕 “既为”,原无此二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六八一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索卢放

索卢放,〔一〕字君阳,东郡人。署门下掾。更始时,使者督行郡国,太守有事,当斩。放前对曰:“方今天下苦王氏之虐政,戴仰汉德。传车所过,未闻恩泽,而斩郡守,恐天下惶惧,各自疑也。使有功不如使有过。”遂解衣而前,愿代太守斩,使者义而赦之,由是显名。御览卷四二0

〔一〕 “索卢放”,姓索卢,名放,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

李善

李善,〔一〕字次孙,南阳人,本同县李元苍头。〔二〕建武中疫疾,元家相继死没,唯孤儿续始生数旬,而有资财千万。诸奴婢私共计议,欲谋杀续,分财产。善乃潜负续逃亡,隐山阳瑕丘界中,亲自哺养,乳为生湩。〔三〕续孩抱,奉之不异长君,有事辄长跪请白,然后行之。闾里感其行,皆相率修义。续年十岁,善与归本县,修理旧业,告奴婢于长吏,悉收杀之。时钟离意为瑕丘令,上书荐善行状。御览卷四二0

〔一〕 “李善”,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

〔二〕 “苍头”,汉代私家奴隶。汉书鲍宣传云:“苍头庐儿皆用致富,非天意也。”颜师古注引孟康云:“汉名奴为‘苍头’,非纯黑,以别于良人也。”

〔三〕 “湩”,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李善传、御览卷三七一引谢承后汉书亦皆有此字,今据增补。按“湩”,乳汁。

周嘉

周嘉仕郡为主簿,〔一〕王莽末,群贼入汝阳城,嘉从太守何敞讨贼,敞为流矢所中,〔二〕嘉谓贼众曰:〔三〕“卿曹皆民隶也,岂有还害其君者耶?”嘉请以死赎君命,因仰天号泣。贼于是相视曰:“此义士也。”给其车马,遣送之。〔四〕御览卷二六五

〔一〕 “周嘉”,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嘉”字原误作“喜”,下同,今皆改正。永乐大典卷一四六0八引不误,聚珍本亦不误。

〔二〕 “敞”,此字原脱,范晔后汉书周嘉传有,今据增补。

〔三〕 “嘉”,此字原脱,据范晔后汉书周嘉传当有“嘉”字,今增补。

〔四〕 “遣送之”,此条聚珍本作“周嘉仕郡为主簿,王莽末,群贼入汝阳城,嘉从太守何敞讨贼,敞为流矢所中,贼围绕数十重。嘉乃拥敞,以身扞之,呵贼曰:‘卿曹皆人隶也。为贼既逆,岂有还害其君者耶?’嘉请以死赎君命,因仰天号泣。群贼于是相视曰:‘此义士也。’给车马,遣送之。为零陵太守,视事七年,卒。零陵颂其遗爱,吏民为立祠焉”。字句详于御览卷二六五所引。永乐大典卷一四六0八引“遣送之”句以上一段文字。“为零陵太守”云云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

李充

李充兄弟六人,〔一〕出入更衣,家贫亲老,充妻劝异居。充使酿酒,会亲戚,充启其母曰:“此妇劝异居,不可奉祭祀,请去之。”遂叱出其妇。〔二〕御览卷四一二  鲁平为陈留太守,请充署功曹。充不受,平怒,乃援充以捐沟中,用谪署都亭长。〔三〕聚珍本

〔一〕 “李充”,字大逊,陈留人,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六、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出”,永乐大典卷一0八一四引同,聚珍本作“去”。

〔三〕 “因谪署都亭长”,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李充传载此事云:“李充,字大逊,陈留人也。……太守鲁平请署功曹,不就。平怒,乃援充以捐沟中,因谪署县都亭长。”“都亭”,城内之亭。

范丹

范丹,〔一〕字史云,为莱芜长,遭党锢事,推鹿车,载妻子,捃拾自资,有时绝粮,丹言貌无改,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 御览卷四六五

〔一〕 “范丹”,范晔后汉书卷八一范冉传云:“范冉,字史云,陈留外黄人也。”李贤注:“‘冉’或作‘丹’。”范冉传李贤注引袁山松后汉书作“冉”,符融传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亦作“冉”。按字当作“丹”,初学记卷二0,类聚卷六、卷二九,御览卷四二五、卷六三四、卷七二五、卷七五七,文选卷三六任昉宣德皇后令李善注引谢承后汉书皆作“丹”。又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三五、御览卷四八四引亦皆作“丹”。范丹卒后,谥曰贞节先生。蔡中郎文集卷二贞节先生陈留范史云铭作“丹”,可为最确凿的证据。

刘翊

刘翊为汝南太守,〔一〕举郡人许靖计吏,察孝廉,除尚书郎,典选举。〔二〕聚珍本

〔一〕 “刘翊”,字子相,颍川颍阴人,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六。“为汝南太守”,范书刘翊传失载。

〔二〕 “典选举”,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三国志许靖传云:“许靖,字文休,汝南平舆人。……颍川刘翊为汝南太守,乃举靖计吏,察孝廉,除尚书郎,典选举。”

郭凤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东观汉记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