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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台湾海防档

8.9 万字 · 约 4 小时 15 分钟 · 4 / 12

会员可开白话

;钦遵在案。仰见圣主肃海绥边、力图自强之至意。

臣维船政与海防相表里,海防持久而不敝,船政亦宜日起而有功。同治十三年,台湾事兴,护送兵勇、转运军装、接济粮食,均由轮船直达重洋,克期而集。后山浪涌,倍于前山。洎各军深入,陆行则山道艰难,舟行则商艘畏惮。总兵孙开华、吴光亮诸军,前年克阿棉纳纳、去年克加礼宛等社,济师穷域,舍轮船无以应征调之机。从前南北各洋盗艇出没,自牛庄、天津、江宁、宁波及闽省之福宁、海坛、厦门、台湾,南北分派「湄云」、「镇海」等船驻扎梭巡,迭获巨盗;海氛稍戢,商旅便之。去年晋、豫旱灾待赈孔亟,臣派「海镜」、「永保」、「琛航」三船会同招商局各艘,分赴金陵、上海、牛庄接装米麦,大帮赈务得以应手。近年省、厦洋面华商遇险,无不派船拖带。即外洋船只遭风搁浅者,亦往往仓卒乞援,臣立饬拔椗前往,或拯其人口;佥以化险为夷,具函致谢。是不特杜藉端需索之口,且上示朝廷柔远之仁。凡此数端,皆海防、船政相辅而行者。现在内地匠徒放手自造,均有端绪。尤宜力求扩充,俾臻精密。无如制船经费项下,元、二、三等年共欠解银五十万两,四年分六成应拨者又欠银一十八万两;养船项下,自三年四月起、截至四年十二月底止,由制船经费垫发薪粮,约银二十八万余两。既左支而右绌,复挹彼而注兹;无论难为展拓之图,即循守成规,已属竭蹶万分。闽省频年水患,厘税短绌,拨款日增。臣深知度支为难,如其稍可撑持,自当酌盈剂虚,何敢再三渎请;实因积欠较多,甚有悬釜待款之虑。去年经将工匠极力裁汰,目下留工者皆不可少之人、应备者皆不可缓之料;使釜斤中辍,殊负十余年缔造苦心。且匠徒遣散后各自营生,再集良非易易。至应修之船,几无间断。亟予整治,则旧质可生新;任令抛停,则搁废亦殊可惜。况驾驶将弁,效力海上,衽席风涛,额领薪粮亦应按月筹支,未忍令其枵腹。窃维海防之机宜,以船政为关键。既蒙圣慈准照部臣所议,由海防经费项下筹商移拨,以济万难;所有闽海关欠解四年分六成银一十八万两,合无仰恳天恩逾格,饬下闽海关将军就于四成应解南北洋海防经费项下照数拨补;嗣后六成如不及额,一律就于四成应解海防银内划解。其养船经费,并请饬令督、抚臣设法多筹。从前欠解之款,均钦遵前奉谕旨,随时分别解清,以重舟师而全大局。

理合由驿四百里驰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五年二月初七日,军机大臣奉旨:『户部速议具奏。钦此』。

——见「海防档」「乙、福州船厂」(下)五三○(七七八页)

军机处交出船政大臣吴赞诚奏骤患急症吁请赏假一月调理抄片

二月初八日(二、二八),军机处交出船政大臣吴赞诚抄片称:

骤患急症,医治已有转机,吁恳天恩赏假一月调理;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上年两次渡台,并往后山周历人迹不到之地,上雾下湿,积受瘴毒,时发时痊;臣自觉身体尚属结实,总未认真调理。十二月二十三日,来省与督臣何璟商办公务。后往前抚臣丁日昌寓所,甫谈数语,左手猝觉麻木,身渐发颤;强起将归,右足亦后蹇滞。丁日昌见臣不支,扶就榻上,当时似睡似醒,虽心胸了了,意终不达于言。经进以袪风解瘴之药,日复一日,神识渐清;惟尚未能披阅公牍,左手右足亦尚痿痹不能运动。丁日昌本在病中,医药较便,督、抚臣亦时来看视;均因臣此次骤得急症,病势甚深,未可移动、亦未可过用心思,已先会委提调吴仲翔代办一切。现据医云,积受风寒瘴湿过深,必须静养,方可复元。合无仰恳天恩,赏假一个月,俾臣静心调理;工次公事,仍由提调道员吴仲翔代拆代行,暂为经理,以免延误。臣一俟稍可支持,即当勉竭驽骀,以图报效。

所有微臣因病请假缘由,谨专折附驿陈明,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五年二月初七日,军机大臣奉旨:『吴赞诚着赏假一个月。钦此』。

——见「海防档」「乙、福州船厂」(下)五三二(七八二页)

船政大臣吴赞诚咨呈台湾道夏献纶及选用道吴仲翔材胜录用片稿

闰三月初三日(四、二三),船政大臣吴赞诚文称:

窃照本大臣于光绪五年三月十八日,在福州府中岐工次具奏「病未就痊请开船政差使」一折,附奏「夏、吴两道材胜录用」一片;相应抄录折片稿咨呈。为此,咨呈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原折详见闰三月初四日军机处交折(略)

照录附片

再,臣自入闽以来,深念海疆紧要,在在需材;每遇稽核工程、讲求防务,于僚属中随时留心考察,以冀得人而理。渡台时,见布政使衔台湾道夏献纶精明敏锐,能任烦劳;在工时,见二品衔选用道吴仲翔精细安详,实事求是。查该二员留心时务,自船政开办之始,同勷厥事,先后派充提调。同治九年间,沈葆桢丁忧离工,夏献纶代理三年,遇事认真,于厂务备知关键;及任台湾道篆,凡开山、抚番之要,臣每与商榷,识力镇定,悉协机宜。吴仲翔始终在局历十三年之久,沈葆桢赴台办防,一切船工责成经理。丁日昌移任巡抚及臣渡台,迭次奏明代办,多藉其力;遇谈防务,亦能晓悉边情。该二员均为李鸿章、沈葆桢所知,曾经列诸荐剡。臣为时艰用人起见,与该二员共事既久,素稔其才,不敢不敬举所知,上备朝廷采择。应否存记量材录用之处?出自圣裁。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见「海防档」「乙、福州船厂」(下)五四三(七九三页)

户部咨行援案核覆闽省制造轮船经费查照成案截清年月开单请销抄折

十一月初六日(一二、一八),户部文称:

福建司案呈,本部「援案核覆闽省制造轮船经费,查照成案截清年月开单请销」一折,于光绪五年十一月初六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奏、恭录谕旨,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可也。

照录粘单

户部谨奏:为援案核覆闽省制造轮船经费支销各款,恭折仰祈圣鉴事。

军机处交出督办船政吴赞诚奏「闽厂制造轮船经费,查照成案截清年月开单核实报销」一折;光绪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军机大臣奉旨:『该衙门知道。单并发』。又清单内奉旨:『览。钦此』。由军机处交出到部。

查原奏内称:『闽省厂制船各款,自同治五年十一月间起、截至十三年六月止,动支闽海关暨福建税厘银两,经沈葆桢汇数分款开单,于光绪元年正月间,奏奉户部核覆准销在案。查闽厂自洋匠遣散以后,华工各出所学,悉心仿造,辄见有成。迨铁胁轮船之役兴,事既效其新奇、费自形其增巨。今核制造经费,自同治十三年七月接造起、截至光绪三年十二月止,上届报销案内存银三千六百四十两二钱八分九厘八毫九丝七忽九微;闽海关每月应解银五万两,自同治十三年七月起、至光绪元年十二月止计十八个月,内除欠解外,计收六成银三十万两、四成银四十万两;又四成洋税,自光绪二年正月起,月奉拨银二万两,截至三年十二月止,连闰计二十五个月,共收银五十万两;又六成洋税,自光绪二年正月起,月奉拨银三万两,截至三年十二月止,连闰二十五个月,内除欠解外,实收银四十五万两;又收前届报销案内存剩铜、铁、木、煤各料价脚银一万六千一百九十两六钱八分八厘九毫,又存铜炮价脚银一万四千二百二十五两四钱五分八毫;又收同治十三年间台湾办理海防案内拨用「安澜」轮船钢炮价脚银九千六百四十四两一钱六分四厘二毫。核计管收共银一百六十九万三千八百两五钱九分三厘七毫九丝七忽九微。内除造船、购器、盖厂、赡工等项支用银一百三十八万四千四百四十两五钱七厘九毫九丝七忽九微,又垫支光绪三年四月起、至十二月止各轮船薪粮银十二万三千三百八十五两一钱九分四厘三毫,又垫支光绪元年十月起、至三年十二月止各轮船煤炭价脚银六万三百六十四两六钱六分七厘九毫,又垫支修理轮船工料银六万五千三百四十二两四钱九分一毫;统共支销银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五百三十二两八钱六分二毫九丝七忽九微,实存银五万二千一百四十二两二钱七分九厘五毫,又存钢炮价脚银八千一百二十五两四钱五分四厘,共应存银六万二百六十七两七钱三分三厘五毫。查轮船薪粮、煤价、修费三款,上届报销系另归养船项下开报。沈葆桢巡台时,奏明自同治十三年四月间起,将所拨养船经费并入台防项下;其各船薪粮,亦归台防项下支销。现核同治十三年四月十六日起,薪粮一项截至光绪三年三月止、煤价修费两项截至元年九月止,业就台防项下支收,应归台防另案造销外,其自三年四月起垫支薪粮、元年十月起垫支煤价修费,截至三年底止,共银二十四万九千余两,台防本款无存,莫从划还;自应援照成案,将垫支前项养船银两归入本案开销。谨援照前届成案,将制船经费截清年月,据实开具简明清单,垦准开销』等语。臣等伏查闽省制造轮船事属创始,所有支用各款,自同治五年十一月开局之日起、截至十三年六月底止,据前船政大臣沈葆桢援照天津制造机器成案开单请销,当经臣部核与天津机器局用过经费开单准销成案相同。所有制船经费共请销银五百一十六万四千四百八十九两二钱五分七厘,核算数目相符,于光绪元年十一月间奏请准其开销,奉旨允准在案。今据船政大臣吴赞诚奏,制船经费自同治十三年七月接造起、截至光绪三年十二月止收支各款数目,开具简明清单,奏请核销。查单开旧管同治十三年六月止,流存银三千六百四十两二钱八分九厘八毫九丝七忽九微,臣部核与前次报销实存银数相符;新收闽海关四成、六成洋税共银一百六十五万两,核与奏拨闽海关支解轮船经费数目符合;又收台防案内旗后炮台拨用「安澜」轮船钢炮价脚银九千六百四十两一钱六分四厘二毫,应俟台防经费报销到日查核。至所收前届报销案内存剩铜、铁、木、煤各料价脚银一万六千一百九十两六钱八分八厘九亳,又存钢炮价脚银一万四千三百二十五两四钱五分八毫,查与前届单开数目虽属相符,惟此二款上届报销既列入开除项下作销,此次又列入新收,殊属轇轕。所有此款既系存剩未用,应列入此次旧管流存项下,以清款目。核计管收共银一百六十九万三千八百两五钱九分三厘七毫九丝七忽九微,开除造船、购器、盖厂、赡工等项银一百三十八万四千四百四十两五钱七厘九毫九丝七忽九微,按照清单逐款核算,亦属符合。既经前届奏明开单准销有案,拟请查照成案,恳恩准其开销;仍令将制船经费,补造清册送部备查。至单开垫支光绪三年四月起、至十二月底止各轮船薪粮银一十二万三千三百八十五两一钱九分四厘三毫,又垫支光绪元年十月起、至三年十二月底止各轮船煤炭价脚银六万三百六十四两六钱七分七厘九毫,又垫支修理轮船工料银六万五千三百四十二两四钱九分一毫,请将前项养船银两归入本案作正开销之处,查养船经费,前于同治八年六月间,经臣部奏拨闽省续征洋药票税,行令该督、抚会同船政大臣按年核实奏报;嗣经沈葆桢奏明,自同治十三年四月十四日起,将所拨养船经费归入台防项下支销。所有此项养船经费,自同治六年八月起、至十三年四月十五日止,经臣部准销银六十二万一千八百三十一两零。此后并入台防案内报销之项,并未据该督、抚造册报部;所有此次单开制船项下垫支养船薪粮、煤价、修费等项共银二十四万九千零九十二两三钱五分二厘三毫,亦未据查照上届已销成案造送简明清册,碍难笼统越次核销。惟既据该船政大臣原奏声称「台防本款无存,莫从划还」,自应准其将前项垫支养船经费银两,先行开支;仍令该督、抚会同船政大臣将台防案内应销养船经费,接续上届成案,将此次垫支之项归入收款,造具简明清册送部请销,毋得稽延,以杜牵混。所有实存银五万二千一百四十二两二钱七分九厘五毫并存剩钢炮价脚银八千一百二十五两四钱五分四厘,应令该臣归入光绪四年正月起续办工程动用开报。

再,闽厂制造轮船,原为国家自强之计。现又兴造铁胁轮船,自制作日渐扩充,用款亦日形繁巨;朝廷不惜数百万帑金创此新图,既无成法可循,又无定例可守,必须经理得人,核实动支,方不至虚糜帑项。相应请旨饬下接办船政大臣督饬提调各员,实事求是,以成远大之规。所有应支各款,虽难缕析而条分,亦应提纲而挈领;毋得恃有开单准销成案,任令局员有浮开冒销之弊,以重款项。

所有臣等援案核覆闽省制造轮船经费缘由,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见「海防档」「乙、福州船厂」(下)五六八(八三五页)

光绪六年(一八八○)

军机处交出闽浙总督何璟奏供职将届三年吁请陛见折

正月初五日(二、一四),军机处交出闽浙总督何璟折称:

奏为微臣供职将届三年,吁请陛见;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于光绪二年蒙恩简授总督,三年二月初一日到任;迄今将届三年,例应陈请述职。伏念臣才识庸愚,忝膺重寄。莅任之后,适省城再被水灾,小民薄析难居;其时台湾番情,又复不靖。幸赖宸谟广运,得所禀承。比年中稔频占,民困藉以苏息。而后山生番,自阿绵纳纳及加礼宛等社痛加惩办后,该番亦即渐就范围。论目前情形,台、内均称安谧。惟闽海防务,有关全局。台北尤为吃重,业经臣奏调署福建陆路提督孙开华率领擢胜练营东渡扼扎,基隆炮台亦已筹款修筑。闽厂兵轮船督操一事,复与水师提臣彭楚汉酌议,于台北、澎湖三处轮练赴操,周而复始。其内地沿海口岸,亦均密饬各镇道慎简军实,妥为布置,期于缓急有济。一切海防事宜,现亦渐有眉目。本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抚臣勒方锜抵任。凡地方应办各事,臣与互相商榷;间尝规划台湾形势,亦能洞悉机宜。闽省系通商要岸,时有中外交涉事件。综理船政臣黎兆棠,从前曾办闽省通商局务,佥称为能,现闻将于明春二月到工;新任福州将军臣穆图善,今腊、明正亦可到闽。惟是微臣违侍天颜,为日已久;而闽省幅员辽阔、政务殷繁,每有思虑所不能及、奏章所未能详者。必得亲诣阙廷,跪聆圣训;庶几遵循有自,且稍慰就瞻天日之忱。如蒙俞允,一俟奉到批旨,即行起程北上。所有闽浙总督篆务,应否交福州将军臣穆图善或福建巡抚臣勒方锜兼署之处?恭候命下遵行。谨缮折具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六年正月初四日,军机大臣奉旨:『着毋庸来见。闽省应办各事宜正关紧要,即着认真经理,以期缓急足恃。钦此』。

——见「海防档」「乙、福州船厂」(下)五六九(八四五页)

光绪七年(一八八一)

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咨送批准与丹国大北电报公司议定电线联系办法

五月十五日(六、一一),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文称:

光绪六年八月,本大臣奏请由天津至上海设立旱线电报,以通军报而重防务;奉上谕:『系为因时制宜起见,即着妥速筹办』等因,钦此。当经派员设局购料,酌定章程;并令现办上海至外洋之丹国大北电报公司代雇洋师教习学生,代购机器、电线一切应用物料,均尚妥速省俭,较由别家购用者合算。将来津、沪电报设成,必须与该公司联络一气,呼应乃能灵通。兹据该公司来津禀商嗣后彼此电报交涉事宜,本大臣参考各国办理电报公法,与之反复筹酌定议,由该公司拟呈六条,禀请批准立案等情。查丹国大北公司在沪设立海线,通行外洋已十余年,向无中国官宪允准之案。所拟第一、二条:自此次奉准之日起,以二十年为限,不准他国公司于中国地界内另立海线;即该公司再添海线,必请中国官允行方可。中国若添设海线、旱线与该公司无碍者,可自设立。是于权宜之中,稍有限制。第四条:以后总理衙门、南北洋大臣、各国出使大臣及总领事等往来电报,凡从大北公司电线寄发者,该公司情愿奉让,二十年限内均不取费;但出他国公使接递之费,各署须将电号盖印送交,以为凭信。自应分别咨行照办。

除禀批准并将附呈洋文一样两纸一盖印发还、一存案外,相应照录原禀咨送。为此,合咨贵衙门,谨请查核立案。

照录清折

照录丹国电报大北公司禀

敬禀者:中国现创设电报,所有与敝公司电报交涉事宜,理应预为议明。谨拟六条,仰求中国国家恩准照办。敝公司既得保护之益,亦可不失中国自有之权利。且敝公司尚有所禀一节,去年敝公司奉中国总理衙门、南北洋各处送交代发电报大概字数,计送往俄国一万字、送往他国各处六千字,二共一万六千字;收到所来外洋覆信电报共八千字,通往来二万四千字。按照以上字数核算,共须报费洋银五万二千八百元。如果第四条内办法能于去年议定,则中国所出报费,往来俄国者祗七千五百元、往来他国各处者祗一万二千元,共须报费一万九千五百元。凡属敝公司者,早可奉让;是中国可省报费三万三千元之数也。即此可知彼此议定办法,互相情让,两有裨益。如蒙批准施行,敝公司以后必竭力诚心报效中国。

专肃谨禀,祗请勋安。

一、大北公司之海线,现已经设立在中国地面者,中国国家允可独享其利;倘大北公司再添设海线,必请中国国家允准方可。自此次奉准之日起,此海线以二十年为限,不准他国及他处公司于中国地界内另立海线。在此年限之内,凡中国租界及台湾等处亦不准他国设立海线。

二、以二十年为限,中国国家欲造海线或旱线,凡大北公司已经设立之处有与相碍者,中国官商不便设立。其无碍于大北公司者,尽可自行设立。

三、凡以后中国欲再设电线,如大北公司所索之价较他人便宜,中国国家准其包办。

四、中国总理衙门、南北洋大臣、出使大臣及总领事往来之电报,在中国、日本、泰西等处,凡从大北公司自家电线寄发者,大北公司情愿奉让,二十年限内均不取费。设有大北公司电线不到之处,须劳他国公司电线转寄,仍应出他国公司费用若干。惟所有往来之电报,必须各署盖印送去,以为凭信,大北公司方能免费。

五、大北公司之海线,由香港与泰西相连者曰南线,由日本与俄国相连者曰北线。日后中国电线设成,凡中西商民之在中国者寄电信前往外洋,从中国电线交大北公司转寄。倘其电报内不指明从南线寄往外洋,大北公司从北线转寄,较为迅速。

六、嗣后如有争辩之处,以中国文字为凭。

——见「海防档」「丁、电线」(上)二二五(二六七页)

美国公使何天爵照询与大北公司定立合同有妨中美权益是否经谕旨批准

十月十七日(一二、八),美国公使何天爵照会称:

案照贵国设立电线一事,李中堂曾与大北公司定立合同。其中大意,内有在二十年限内,中国不惟于地界内不准别人安设电线,即各口洋人租界及台湾等处地方,均不准别人安设等因;经安大臣于本年六月间与贵衙门曾有往来文件,当已转报本国。兹准本国来文,所有安大臣议论此事各节,已奉本国批准。并以此事所立合同,不惟于本国之利益有妨,且于贵国之实益有损。据看如此办法,直系将此事之权及各等生意均归一人包揽,于国家官商均为不宜也。嘱本署大臣即向贵署声明等因前来;相应照会贵亲王查照。所有李中堂与大北公司定立合同一事,是否经贵国谕旨批准?务请即用印文照复可也。

——见「海防档」「丁、电线」(上)二四二(二九一页)

福建巡抚岑毓英咨呈拟派轮船二号轮流渡往基隆、沪尾渡送来往官兵及省台文报片稿

十月十二日(一二、三),福建巡抚岑毓英文称:

案准部咨:『嗣后无论何项奏事,一面具奏,一面钞录折稿咨送备查』等因;兹本抚院会同福州将军穆□□、闽浙总督何□、船政大臣黎□□,附片具奏「拟派轮船二号轮流渡往基隆、沪尾渡送来往官兵及省台文报」一件;相应钞录片奏稿呈送。为此,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见「海防档」「乙、福州船厂」(下)六○一(八九四页)

军机处交出福州将军穆图善奏「琛航」、「永保」二轮渡台顺搭民商别号轮船不得援例抄片

十月十五日(一二、六),军机处交出穆图善钞片称:

再,前准南洋大臣咨,承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开:『中国官兵轮船进出江口、海口,不准夹带货物,毋庸经新关洋人之手咨饬派员查验』等因;当由臣穆图善分别委员驻扎各海口稽察在案。

查福建轮船,除兵船分防各海口外,仅有「琛航」、「永保」、「海镜」三号轮船为渡送来往官兵之用。臣等前会奏商筹台湾防务,拟用轮船自五虎口径渡基隆;业经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办理。嗣臣毓英至基隆查看,由此海道渡台,实属便捷;不论无风、有风,皆可停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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