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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台湾海防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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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交出福建巡抚刘铭传奏台湾购办水路电线以速邮政抄折

九月十五日(一○、一二),军机处交出刘铭传抄折称:

为台湾购办水路电线,以速邮政,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台湾一岛孤悬海外,来往文报风涛阻滞;每至匝月兼旬,音信不通。水路电报实为目前急务,必不可缓之图。查同治十三年,经前江督沈葆桢奏请设立台地水路电报,奉旨允准在案。曾同上海大东北公司议明价值,业已粗定合同;因沈葆桢调任两江,议遂中止。臣于上年法兵解严之交,经营办理,固虑经费难筹,亦因水线价值昂贵,非考实精微利钝,不敢猛浪从事。自春至秋,洋商多有来台承办此项电线。臣因旱线损断容易修理,水线损断无船可修;中国只大东北公司修理电线轮船一只,若仍照沈葆桢前议归大东北公司承办,以后修理较易。特派已革浙江候补知府李彤恩驰赴与该公司面议,据开水程由厦门至澎湖以达安平约共五百里,索价银十五万五千两;包修三年,需费银三万两;以后遇有损断,雇令该轮船修理,每日需费银五百两。与沈葆桢原定合同大略相同,均须交付现银。李彤恩因该公司开价过多,置不与议;会同已革广东试用道张鸿禄谘访各洋行,令其各开价值,约同各洋商一并来台,与臣面议。然修理无船,水线万不能办。据瑞生洋行条陈:自造钢壳四铁叶轮船一只,由外洋装线运至中国,并自购修理机器一副,长三百二十英尺、阔三十二英尺,可以安炮六尊;俟电线安妥后,平时可以载货、装兵巡洋,遇有电线损断随时自行修理。一举而数善备,以免大东北公司居奇。臣稔筹熟商,事属可行。台湾四面皆海,多一船即得一船之用。当令洋商各开实价,择其廉者与其成交。旋据地亚士等七行开单,内惟怡和、泰来、瑞生三行开价较廉:电线价银十万两,轮船价银九万两,修理电线机器价银一万两,测量机器一副、三局电报机器之具并包运、包放工价、包险等费,共银二万两。总共价银二十二万两,丝毫不能再减。台湾经费支绌,一时难筹巨款。臣当同该商人等面议,如能三年归还,即可成交。泰来、瑞生皆不承应,惟怡和愿办。当饬张鸿禄、李彤恩与其详议条款,先给定银四万两,其余分三年归清,不给息银。现据李彤恩等详送条款合同并船图、电线样式前来。臣伏查沈葆桢前立合同估价有三:一由福州至淡水之白沙墩、再由台湾府至澎湖,议价洋二十四万二千五百余元;一由台湾径至厦门,议价洋十七万六千八百余元;一由安平至澎湖、至厦门,议价洋二十一万二千九百余元。三项中,惟末一项与此次所办道理相同。其估价合成银数计之,须十五万三千二百余两。且所议头等电线,近岸只八吨重者八十五里,其余皆一吨三分四重。此次所订电线,议定头等近岸十吨重者一百里,其余皆二吨重;不独价值便宜,线料亦大相径庭。且查琼州水程不足六十里,据大东北公司开送从前包办海线价银二万余两;若以台湾线价比较,更属廉平。至添购修理电线轮船一项,按照合同所开机器马力,价亦并不昂贵。臣于经费万分支绌之际,勉力筹办急要之务;若不切实打算,给价稍多,不惟不能节省,且见笑于洋人。旱线由基隆沪尾合至淡水、由淡水至台湾府城来往两道,议定八百里。除木料之外,其余皆由泰来承办,其价银三万两,订于明年正月安设;水线定于明年六月安设。臣尤虑者,安设水线费款十万;一旦有事,或被敌人割断,不独无补于缓急,且白弃巨款,殊为可惜。今自造一船,可以自行随时捞取,便益甚大。

惟此项经费无着,臣同沈应奎反复筹议,只有百货厘金项下可以抵拨。但本年六月甫经一律开办,每月收银不足四千两;三年能否如数相偿,尚无把握。台地安设电报,于茶商最为得益。李彤恩现与商人议定,如三年内厘金收数不敷电价,由该商人等竭力捐助,以成要举。

除将合同、船图咨送海军并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考外,谨将台湾购办水、陆电线各缘由,缮折具陈,伏祈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十二年九月十四日,军机大臣奉旨:『该衙门知道。钦此』。

——见「海防档」「丁、电线」(中)八五○(一三二五页)

福建巡抚刘铬传咨呈台湾购办水陆电线折稿并船图合同

九月十八日(一○、一五),福建巡抚刘铭传文称:

窃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台北行营恭折具奏「台湾购办水陆电线以速邮政」一案;相应抄录折稿并将船图、合同呈送。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照录合同

立合同,会办台北通商税务委员前浙江补用知府李彤恩、上海怡和洋行英商施本思。同奉钦差福建台湾巡抚部院一等男刘谕办台湾达于厦门水路电线,分别每英里十吨重三十英里、每英里二吨重一百二十英里,以速邮传。又置造四铁叶暗轮钢壳轮船一只,由英运儎水线到台安放之后,由中国改作巡船;常时既可巡查各口水线设断,亦可镶配机器捞收修里,一举而数善备。现蒙爵抚宪面许怡和行承办,议定以上两项,共给价银规平二十二万两;立约之日先交四万两,余俟轮船水线到台安放沈妥,再交六万两。尚有十二万两,自水线安妥之日起,分作两年匀还,不贴利息。兹将议定条款饬彤恩、本思会立汉、英文字合同各三纸,送请沪尾口英国领事官翟盖印,各执为据。彼此倘不照约,应照后列章程办理。

一、怡和行约明在英国定造四叶暗轮钢身火轮船一只,其船身大小、吨位、式样做法,另列清单粘附于后。

二、约明立约之日起,限十个月包运至台湾;水线放妥,交付中国管理。所有十个月内保险并雇倩船主大副、二副、三副、管轮及水手等,由怡和行雇用,自行发给薪水等项。

三、约明海线一到台湾,立即安放妥贴。放线时,船中薪费一切由怡和行发给;惟煤炭,请爵抚宪拨用。电线一经安放沉妥,以后交船之日所有船中费用,应由中国自备。倘要留船主人等,均听中国钧便;如不留用,仍由怡和行资送回国。

四、由安平至澎湖转达厦门计共英海里一百五十里,内安平近岸海道计七英海里上下,应用粗线每英里重十吨;至澎湖近岸海道计十英里上下、厦门近岸海道计十三英里上下,每英里亦俱用十吨重之粗线。其余深海,应用细线每英里重二吨。以上共享十吨重粗线三十英里、二吨重细线一百二十六英里;如须改用五吨重水线为之连接,由工师酌量添办,不另给价。

五、此项水线安放海底,不能用劲牵直,应须曲折安排,方期隐固。倘所需不止一百五十英里,应由怡和行多备十余里或二十余里之水线,以免临时缺需贻误。此项不另给价。

六、约明承办英国上等海线,其线心用七条紫铜斤,每英里重一百三十磅;外用三重吉潘印度胶包固,每英里应重一百三十磅。再合麻及最结实之小带扎紧,再扎以极坚固之铁线,又扎以麻加巴麻油漆成。共计包固五层,俱用新料新造,不得以旧料坏物抵塞。

七、此项水线,现蒙爵抚宪发出线样一条为式,怡和行自当遵照原式制造。限四个月内,怡和行当将新造线式寄来呈请查验;倘将来水线运到,验与所送原样不符,怡和行情愿认罚。

八、在安平、澎湖、厦门三处,应设电报局三所。其局所应由中国自行建造,即局中应需床铺、椅棹家伙一切亦由爵抚宪自备。惟所需打电电具、电池要双付及各等机器,由怡和行代办足备足用;共需若干件,要与厦门大北电报公司所用对象一律,不得短少。

九、另备测量机器一付,以备将来海线损断,庶学生可以测量远近,易于捞收修理。

十、安平、澎湖、厦门三处线端应由何处起岸?应否添用陆路旱线或暗埋地窨?须俟将来外国工师到台,会同委员勘明应用若干,用行议价。此项,怡和行自当公道代办。

十一、将来电线、机器到华,由怡和行雇用司理放线工师三、二人到华包放水线。每月应给薪水及工竣资送回国,统由怡和行给发。惟应留工师一人在台三年,令其教习学生修线之事;每月薪水如何议给,怡和行愿为居中说合,必可从廉订定。

十二、约明代办将来海线损断应行捞收修理接线之机器一付,并预备十吨、二吨海线若干及随时留备之线一切铜线、硬印度胶、麻绳、巴麻油、铁线等项,以备随时足用。

十三、约明验看海线一事,如在英国察验,即由中国驻扎英京大臣派员查验;如在中国查验,或由爵抚宪派员、或由各省电报局派员考验,亦无不可。

十四、约明以上轮船并各项海线、机器对象等,统共上海规平银二十二万两正,不折不扣。立约之日先付银四万两,轮船海线到华放妥再付银六万两;尚有十二万两,自轮船海线放妥之日起算,分作两年交还。所有两年之中,利息毋庸算给。

十五、约明头批银四万两、二批银六万两并以后分交之十二万两,或在福州付给、或在上海交付,均候钧便。如兑付库平银核对上海规平银平色如何申法,查照交易向章办理。

十六、此次议买轮船、海线,原由怡和行与爵抚宪当面议定价银,无折无扣。中国局员、丁胥人等如有勒索受贿,查出与受均应科罚。

再将承儎办运海线轮船一只大小式样、吨位、尺寸、做法开列于后:

一、四叶暗轮钢身火轮船一只,船身均是钢片做成。自水线以下应用七分半厚,其余自五分厚起、至七分半止。约明一切俱用新物新做,不用旧料,要头号保险。倘不照约,立将原船送还。

二、船身长二百二十英尺、宽三十二英尺、高二十英尺,吨位一千吨,吃水深十三尺。

三、桅两枝,均是钢片做成。横侧木杆,用金山松木。

四、单烟通锅炉二座。

五、省煤快力机器,用新式三只汽缸。其马力名一百五十匹,实八百匹。此机器用煤极省,现在外洋兵船所用者一式。

六、每点钟行走十二诺,合华里四十三里。二十四点钟,用煤十五吨。

七、舵盘机器前后二付,起锚汽机在前一付,起重汽机在后一付。

八、此船本意为安放修理海线之用,惟无事之时兼可巡查各口,应于船头、船尾各置六寸口径阿姆斯脱郎后膛炮各一尊。该两处船身须与兵船一式坚固,两旁亦应开有炮门阔六十度,以备中国将来随时安置小炮。炮由台湾自备。

九、船后舱面应设客座一间,家伙俱照半洋、半华式。外有卧房一间,留有床榻地位。舱下有客厅一大间,两旁各有客房数间。均照图式,不得参差。

十、舱底有铁桶二、三只,以备放海线所用。或系活动可移、或系不能移动、或一二个活动而有一个不活动者,均由海线工师看定再配。

十一、船上应用应备大小吕宋绳■〈纟索〉、上等帆篷,一切俱全。

十二、船上行船应用应备大小机器、料件家伙并船表、量天尺、量水程地图,一概俱全。

十三、船中镶配铜铁物件并官舱、客舱、各舱床榻、椅棹、钟表、应配坐褥、橱柜,一概齐全。

十四、船中官舱、客舱、各舱门帘、地毯并厨房炉灶、盘杯、刀叉等件粗细家伙,一切俱全。

十五、所有铁练、铁椗大小几个,应照英国海部章程预备。杉板用楢木十掌一只、八掌一只、六掌二只,船上家伙一切俱全。

十六、以上各项数目,应须分款约明:轮船并水线约银一十九万两,修理水线机器一万两,三局机器并测量机器及保险、水脚共二万两。

附船图式一纸、水线图式一纸。

大清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立合同台北通商委员李彤恩;大英一千八百八十六年九月二十日,立合同上海怡和英商施本思。

——见「海防档」「丁、电线」(中)八五一(一三二八页)

户部咨行台湾购办水陆电线应令详拟商民电信定价章程

九月二十七日(一○、二四),户部文:

福建司案呈军机处交出台湾巡抚刘铭传奏「台湾购办水路电线以速邮政」一折,光绪十二年九月十四日军机大臣奉旨:『该衙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相应恭录谕旨,移咨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台湾巡抚遵照,并令该抚速饬经手各员将安设水陆电线一切事宜,赶紧酌定章程,先行奏咨报部立案。

至此项购办电线价值,据称在于百货厘金项下分作三年动拨;不敷之项,由茶商捐补。其百货厘金自本年六月甫经一律开办,每月收银不足四千两等语。查本年五月间,据该抚奏明台湾船货厘金自本年四月初一日停止,改抽百货厘金等因;此次奏称百货厘金自本年六月开办,核与前奏开办日期不符。应令该抚查明登覆,并令遵照本部前行,将设局处所、委员衔名籍贯暨月支薪水若干?先行专案报部。嗣后该厘局收放银数,务须照章按半年奏报一次,仍照册送部稽核;毋许违延。再查该处所安电线系为速邮政起见,既称于茶商最为得益,自系包电商信。凡商民电信定价若干?亦即详拟章程报部办理;均毋宕延可也,暨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照可也。

——见「海防档」「丁、电线」(中)八五二(一三三三页)

光绪十三年(一八八七)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光绪十二年冬季电奏电信清折

三月初七日(三、三一),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窃照本部堂于光绪十三年正月二十七日附片具奏上年冬季分接奉电旨并电奏电信录折分咨一片;相应抄录片奏稿并录具清折一扣,备文呈送。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察照核办施行。

照录清折

谨将光绪十二年冬季分来往电信开具清折,呈送鉴核。计开:

(略)

十二月十四日,寄钧处电:昨接日本徐大臣来电云:『据倭外部文称:由法新造之「亩傍」兵轮日久未到,现派两兵舰来闽、厦、台湾各港口访寻;祈转饬地方官勿视为商船,并飞咨台抚』等语。经电复已知照台抚,闽、厦未闻到有日本兵轮,应请照复外部。鄙意新造臣舰开赴东洋,必有定期定向,不比纤芥,何须到处寻访;其言难信。查崎案现尚未了,恐地方惊疑,借端生事;请钧处电嘱徐大臣转致外部,无须派轮来闽。如该轮到时,当即电闻,并祈示复。浚叩。寒。

十二月十七日,寄钧处电:徐星使续电:『倭只欲我免征该二船钞税,即台湾亦只通商之口』等语。该外部语仍支离,已缓致代办领事,如船来不必入口。是否?乞电复。浚叩。洽。

十二月十九日,寄钧处电:顷代办日本领事知照:『「亩傍」兵轮已查明于冬月初八由新嘉坡开行,至台湾洋面之东边失事沉没;所派「明治」、「长门」两舰不到闽、台访寻』等语。谨电闻。浚叩。效。

照录清折

谨将光绪十二年冬季分电旨电奏开具清折,呈送鉴核。计开:

十二月十五日,接北洋转电钧处来电:本日奉旨:『张之洞电称:接徐承祖电,倭外部因购法舰未到,拟派船至各港访寻等语;南洋接闽电相同。目下崎案未定,华民积愤;如倭有兵轮入口,难保不别滋事端。此事该外部语涉支离,徐承祖既不先事力阻,且未电告总署及南北洋大臣,辄为转电闽、粤,殊属轻率。着传旨申饬,彼船如未成行仍应向其阻止,并即电闻。钦此』。即转电徐大臣、南洋、粤督、闽督云。鸿。咸戌。

(略)

——见「海防档」「丁、电线」(中)八七九(一三七六页)

海军衙门咨行议覆台湾拟修铁路创办商务事宜抄折

闰四月初二日(五、二四),海军衙门文称:

本衙门于光绪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具奏「议覆台湾拟修铁路,创办商务事宜」一折,本日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懿旨:『依议。钦此』。相应恭录并抄原奏,咨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钦遵查照可也。

照录粘单

奏为议覆台湾拟修铁路,创办商务事宜,仰祈慈鉴事。

光绪十三年四月初十日,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懿旨:『刘铬传奏「台湾拟修铁路、创办商务暨恳饬林维源督办」各折片,着总理海军事务衙门议奏。单并发。钦此』。伏查台湾孤悬海外,物产藩盛。非兴商务,不足以开利源;非造铁路,不足以兴商务。该岛南北相距千里,海口纷歧,兵力、饷力断难处处设守。若修成铁路,调兵灵捷,无虞敌人窥犯,尤属海防百世之利。是以前福建抚臣丁日昌规画台防折内,曾建议须修铁路;因经费无措,迄未果行。今刘铭传招致新嘉坡、西贡各岛闽商回籍合办商务,又劝令由商承修铁路;所需工本银一百万两,将来即于铁路取偿,于公款无关出入,洵为裕国便民起见。折内所陈三大利,均系实在情形。既称该处商民乐从,绅士亦无异议,应请旨准其开办,以裨台防大局。臣等细核单开章程,如台南、北应用铁路地价,由官筹发,并由官派勇帮同工作,官轮代运木料免算水脚,经过城池街镇停车之处由官修造车房,火车应用收票司事人等官给薪水,统计商人省费已属不少;与津沽现办铁路全由公司承认者,稍有不同。至于工本银一百万两,分七年归还,周年六厘利息;内有钢条、火车、铁桥等项约需银六十余万两,由商在洋厂订购,其价亦分年归还,与该厂议立合同由官盖印,由商于铁路造成后提脚价九成偿还本利,另以一成并搭客票费一成作为铁路用度各等语。该抚自必与中外商人妥议办法。另片又虑该商以多报少、任意吞匿,恐七年内尚难清偿工本,并以内山番地招民开垦,均须得人经理;请令内阁侍读学士林维源督办台湾铁路商务,仍兼办抚垦事宜,以收实济而专责成。查林维源籍隶台北,乡望素孚。拟请旨准如该抚所奏,令该学士查照现议规条,督饬承办商人委员认真照办,不准稍有滋弊失信之处。凡遇铁路商务应奏事件,应仍由台湾巡抚领衔会同林维源具奏,庶收和衷共济之效。

所有遵旨议覆缘由,是否有当?谨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慈鉴。谨奏。

——见「海防档」「戊、铁路」六(二○页)

台湾巡抚刘铭传咨呈台湾拟修铁路创办商务折片并海军衙门议覆一折抄件

五月十八日(七、八),台湾巡抚刘铭传文称:

窃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三年三月二十日,在台北府城恭折由驿具奏「台湾拟修铁路,创办商务,以兴地方而固海防,请旨遵行」一折,又附奏「台湾修造车路,恳恩饬令内阁侍读学士林维源督办铁路、商务」一片,于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六日准兵部火票递到四月初十日军机大臣字寄:『本日贵抚具奏折片单各一件,奉旨:「留中。钦此」。为此知会』等因。承准此,又于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日,准钦差北洋大臣、直隶阁爵督部堂李启:『据海军衙门文案抄呈,海军衙门于四月二十八日「议覆台湾拟修铁路,创办商务事宜」一折,钦奉懿旨:「依议。钦此」。除分行外,相应抄粘咨会查照』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除分别行知外,相应恭录并粘抄原折片暨抄粘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察照钦遵施行。

照录清折

奏为台湾拟修铁路,创办商务,以兴地方而固海防,请旨遵行;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据商务委员已革道员张鸿禄、候补知府李彤恩等禀称:『上年奉委招致南洋各岛贸易闽人来台合办商务,以兴地方;当即专函往招。现有南洋新嘉坡、西贡等岛闽商陈新泰、王广余等复信,佥称俱愿回籍在台湾合办商务。革道等现已集股订购轮船二只,先行开办。惟台湾一岛孤悬海外,当此分省伊始,亟宜讲求生聚,以广招徕。现在贸易未开,内山货物难以出运;非造铁路,不足以繁兴商务。查安平、旗后两口限于海涌,自春至秋不便泊船;沪尾一口日渐淤浅,轮船来往候潮耽搁时日。只基隆一口无须候潮,便于泊船;因距淡水旱路六十里,不便运货。所有各商,不得已于沪尾迁就往来。若能就基隆开修车路以达台南,不独全台商务繁兴,且与海防有裨甚大。现在公款支绌,革道等议集商股承修,约需工本银一百万两,将来即取偿于铁路,无庸动用公款。拟具章程数条,陈请酌核办理』等情前来。臣查台湾一岛孤立海外,现在设立省会,为南洋之屏蔽。必须开浚利源,经费堪以自给;南北防勇,征调可以灵通:方能永保岩疆,自成一省。现在办防、清赋以及安设水陆电报,本年内外均可次第竣事。惟于铁路一事,臣知其利,因经费无出,踌躇未敢猝议举办。现据该委员等禀请由商人承修,于公款无关出入;将来坐收厚利,实于台湾大局有裨。所有铁路利益,除便于驿务、垦物、商务不计外,目前之大利有三,请为我皇太后、皇上陈之。

台湾四面皆海,除后山无须办防外,其余防不胜防。基、沪、安、旗四口现已购炮筑台,可资守御;其余新竹、彰化一带海口纷歧,万无此兵力处处设守。臣已于奏办台湾善后折内,陈明在案。如遇海疆有事,敌船以旱队猝然登岸,隔绝南北声气;内外夹攻,立见危迫。若修铁路,调兵灵便;何处有警,瞬息即至,无虞敌兵由中路登岸。此有裨于海防者一也。

台湾既经分省,须由中路建设省城,以便控制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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