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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台湾私法商事编

12 万字 · 约 5 小时 32 分钟 · 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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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鱼品贩卖商业,屋号曰良盛号,资本金七百圆。定议该良盛号商业始终得失,一概为八股一样均分,切无异心也。良盛号营业为八股合商,资本金五人同面议定:苏爵仁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李化育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黄万吉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庄宝春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洪生德和得三股,备资本金三百元。面议既定,决无相违,口恐无凭,同合立股分证字五本,五人每人各执一本存照。

光绪二十四年十月

同立股份证字人原籍维新里大社庄四十八番户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苏爵仁

同港东中里东港街李化育

同同第四百五十四番户黄万吉

同同庄宝春

同同第四百五十六番户洪生德和

右五人等一样同立股分证书无违也。

第二十四合股字

盖闻:财从伴生,事由人立,利因本积,志在同心。兹我同人,邀集合资联谊,以益大道生财,议举开张合作油铺生理,定在凤山埤城内草店尾街,号曰和义。其生理订议作六股,每股科出资本银五百元,计六股,实备资本银三千元。公同议请朱君壁瀛为当事,掌握全盘生理,任凭贸易,听其主裁,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惟愿大展鸿猷,永固信义,恪守规约,以期获利,是则合股东之深幸也。谨议合股约字,各执一纸为据。

计列各股东芳名:

一、朱士洲记应得一股过半股,六八银七百五十元。

一、王粗记同同

一、朱再发记应得一股同五百元

一、张行记同同

一、梁冀记同同

共六股,计资本银三千元。

一、议:本号生理,每股本银五百元,共六股,实备资本银三千元也。

二、议:公举朱君壁瀛为当事,每月薪金六八银八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伙伴概归当事裁酌选用。

三、议:本号内店税、福食、什费、薪金等款,应由本号支理照发,不得加用滥用。

四、议:本号所作油铺生理,发兑一切利蚀,逐年本号核结。除开店税、福食、薪金、什费等款外,核结实得利若干?造册呈报股东查阅。

五、议:本号生理,逐年核结,除费外,结有实利,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议:每百元应抽十元,以酬其劳。

六、议:本号生理,其得利仍存经营,以固永远。俟三年过,各股欲均分,欲在本号经营,是否?到时酌议施行。

七、议:股内各如有志别图,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股内人酌议结算,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号承受。如股内人、本号不愿承受者,方准邀外人承顶。

八、议:本号图章,不准私用揭项;倘有等情查出,听股东裁办,以杜弊端。

九、议:各股东在本银项,每年每百元八元四角利息,到年五月结账,将本银照算利息,分与各股东支去抵利。如生理未见得利,资本短缺,各股东自当再行添本;若无添本,听当事人立字盖用图章向人告贷,不得异议。倘股东有伸银项在本号,每百元每年本号贴出利息银六八银十六元,交他支去抵利。抑股东侵欠本号银项者,每百元每年贴出六八银二十四元,携来应坐本号利息,照约而行,不得拖欠,似昭公平。

十、议:生意兴隆,人所同欲;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盈亏,股内人各安天命,忧乐与共,照股均分,各无异议。

第二十五合股字

合约书

右因黄海等,于本月十六日蒙厅长许准,开设质屋营业。其店号名之曰协益,住在观音街第五十六番户。同立合股资本约字人王清标、陈洽泉、叶扁、陈池、黄沧海、许启嫂、洪粗齿、李春州、黄滨等,共出资本龙银一千三百七十元,合开质屋并故衣营业,若后日生理得失,应就股内资本银均摊。虽为获利起见,亦系经营一途,所冀将来振兴鸿业,广蓄财源,俾合股诸君共沾利益,慎勿稍有偏私,致伤和气。此乃相议妥洽,有无反悔异言,余者公订条规,以便遵守。谨将所议条规,开列于后。口恐无凭,共立合约书一样九枚,各股各执一枚存照。

计开公订条规如左:

一、股内每人在资本龙银之额:如陈池在资本龙银三百圆,王清标在资本龙银三百圆,洪粗齿在资本龙银二百圆,黄沧海在资本龙银一百六十员,陈洽泉在资本龙银一百圆,李春州在资本龙银一百圆,许启嫂在资本龙银一百圆,叶扁在资本龙银六十圆,黄滨在资本龙银五十大圆;计共一千三百七十圆。

一、本号银项若有余裕,不能私行转借;倘银项若有缺乏,亦不得擅用本号信记,私行承借,必要集诸股东同家长黄沧海商议为妥。

一、本号逐年应存计册,以告诸股内。或无得利,听其退股来回资本;或有得利,听其开支利银。如不愿开支,欲将得利银合算为资本,亦各从其便。

一、本号销胎诸物,无论轻重,若诸股内及诸伙缺乏要需,应由公订估价,然后照价买出,不得私行抽记,以乱规约。

一、本号凡开费以及杂款,俱要登记账簿,听股内任意随时查阅,不得阻挡。此系恐有不妥,以便斟酌,合立共五条规约,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旧历八月初五日

合立合股约字人李春州、陈洽泉、黄沧海

(以下略)

秉笔人杨克炽

一、批明:自光绪三十年正月间生理已废号,各人各本利抽回清楚,以后不能行用,当作废纸。

第二十六合股字

合股字

打猫西堡新港街第八百九十一番地蒋传

嘉义西堡新厝仔庄第七十番地赖氏容

嘉义西堡嘉义西门外街四百二十一番地蒋昆镛

右者系自光绪三十年间,合营嘉义西门外街吴服商业号曰胜兴。兹当事者蒋万不幸身故,股友谢沽泉、洪光星、黄屋竹、陈庆退股抽出,传等窃慕管鲍之风,安忍分折,爰是会合签议,即将本业再行振作:传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五百元,容应备资本六八银七百元,昆镛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元;计资本三千二百元,付与蒋坤炉出为经营。该资本务宜将前结算伸数凑成股额,听由当事者公平办理,日后盈亏,应当照本摊分,不得争长竞短。此系俱皆乐从,各无异议,口恐无凭,特立合股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为据。

光绪三十三年旧历五月日

蒋昆镛后见人陈氏杳、蒋传、赖氏容

第二十七合股字

立合约字人金永众股分等。窃谓:同心协力,生理自见兴隆;踏矩循规,事业方能永远。缘我嘉城北门内街金永裕铸炉,此次蒙藩宪颁给帖戳,业于光绪癸巳年六月禀报开张各在案。第以管、鲍之风声,未易企仰;而子贡六亿量,实欲追踪,爰是佥议:每分定本银一百圆,日后得利照分均摊,条列在本。同立约字一样十八纸,凡我联财各执一纸,永为存照。

计开:

林荣记在本银六百圆,应得六分。

金永丰在本银四百元,应得四分。

张世珍在本银二百元,应得二分。

苏长兴同

郑盈记同

高登记在本银一百元,应得一分。

刘源记同

王纯格同

施振记同

王斯美在本银五十元,应得半分。

罗命记同(中略)

一、批明:罗鼎记承办本号给帖事宜,并无支领薪金,爰议逐年得利,准照股内,再加一分开支。

一、再批明:以上合三十分,共在本银三千圆,又另荫罗鼎记一分,合共三十一分。理合声明。

光绪癸巳年十二月日金永裕股众分合约

合约字壹纸,付苏长兴执照

第二十八合股字

财祺日晋

立合同据欧阳长庚、陈元升、陈显标。兹缘意气相投,摒做甲纸,干记字号,自温郡办好专连淡水建发行销售。分作十股,每股计英洋三百元,欧阳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元升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显标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合共英洋三千元,以作资本,议定三年结账,盈余照股均分,毋得论寡争多,致伤雅道。自立据后,惟愿协力同心,终始如一,以致生财有道,获利无穷矣。恐后无凭,合立同据,各执一纸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元月吉日

立合同据陈显标、欧阳长庚、陈元升

见中金文成

第二十九股份银收单

兹收过

洪韫玉先生来大稻埕新兴街十六番户建盛茶庄股份龙银一千元正。该庄股额共一百分,先生名下应得十份,他日生理得失,照股均分。此据。

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即旧历癸卯年三月日立

收股份银单人建盛、林蔗田

第三十合股字

立兴业同盟约字。谓:天下事有志竟成,人情中因信而立;是故成大业者在同心,决大事者在慎仪。兹吾侪志向运送一途,当此兴业建议之故,虽云彼此可信,终恐口无凭,不得不共立约字,以冀同盟之精力终始者为一,永无反悔者。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法,商有商规,今分股并规则,开列于左:

谢天祥三股半七百大元

何镜如三股六百大元

周锡卿二股半五百大元

李魁一股二百大元

一、该营业之资本,计定龙银二千大元,分作十股,每股应出龙银二百大元。但盖印之时,每股先备出龙银八十大元,以作经营之资本也。

二、倘日后有用银项之时,各股分应出之额,必宜交纳清楚。

三、每年定于年终结算之时,损益照股配分。

四、该运送出入之账项,每月查检一次,以防不明等情。

五、临查之时,倘有账件银项费用不明等情,该人自当赔足。

光绪三十年三月日立

谢天祥、何镜如、李魁、周锡卿

第三十一合股字

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人黄心、曾巽言、蔡藩等。情因曾巽言有备出资本银一千元,黄心备出资本银三百元,蔡藩有备出资本银二百元;合备出资本龙银一千五百元,振作绸缎什货商业,铺号彩彰号,其营业场所在新竹厅新竹街,土名西门元太爷街黄锦三方第五百四十一番户内。但生理虽三人合伙,而户主以及营业名系委曾巽言一人出首禀报,而心与藩等并未连名在内,第恐后日有生理事端,是以议立合约为证。凡生理开业以后,无论长利或多或少,除铺内费用一概以及藩等薪金以外,所有长利即先扣起加一,加贴藩生理熟务慰劳之金,其余长利多寡,照资本银均分为是。倘后来生意大振,经营致富,亦系诸人之福,务须循规导矩,遵约而行,各不能争长较短,致伤和气。口恐无凭,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永为执照。

批明:其股伙内之人,除逐月薪水以外,不能侵取,厅将资本银加抵,不得异言。又照。

再批明:其铺内各货物,无论何等人家,诸伙内人概不能擅便出账,随登经手人代去;如后拖延不还,该代去之人抵当。又照。

再批明:至年终结算,所有货物照采本之价,不能准折,以负长利之功。又照。

再批明:后日伙内之人要增添资本,须再记入资本簿内。其长利,以资本多寡均分。又照。

再批明:诸伙内如要抽回资本,其货物照采本的价,但铺号彩彰号应归开业人承办,不能分折。又照。

再批明:其铺号内所有一概事务,由曾巽言一人主裁。又照。

再批明:恐铺中有要用银项向人借入,出巽言之名,当记入铺中账内,公共负担。又照。

再批明:股内有在铺内作铺伙,不能私作生理;如有私作,将货充公。又照。

光绪三十年六月日

代笔人杨辉如

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人曾巽言、黄心、蔡藩

第三十二合股字

出本银列明于左:

一、方青桂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

一、郭阿水出本银六十大元应得二分

一、连清泉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

计三人共出本银三百大元。

同立股伙合作生理约字。面议:兹公共生理,依旧作联丰字号,倘有获利,应作股份均分,若生理或长利或缺本,亦是作股份均摊。但此生理,前光绪二十九年间,系是方青桂、连清泉二人先作,数项被人欠二百零元登明在簿。其郭阿水系是光绪三十年再来合伙,如有合伙三年之内,裁欠数项二百零元,不干水之事。三年以满,应立股份均分。但恐日后有生嫌疑,爰是当场议定合作股伙字为据。自此立字之后,务宜遵约而行,俱各不能争长较短,至公无私,同心协力,一团和气。口恐无凭,合立股字一样三本,各执一本,付执为照。

批明:凡公司有向他人支借银项,经有登记在簿,而公司应当贴利。倘日后母银应额股份均还,两不得推诿。批照。

再批明:历年凡纳店税以及营业税,并什货以外,如有长利者,应作股份均分。立照。

再批明:其生理有得利者,应作股份均分。或是缺本者,亦作股份均摊,该股伙应额抵当补足。批照。

再批明:三人薪水月各人三元,各人可以支领;如领过额者,应当支还店内。合应声明。又照。

再批明:现年郭阿水来合伙生理,凡诸人来往长短被欠之数项,应该公司支理。批照。

又批明:方青桂备本银一百二十元,应得四分。连清泉备本银一百元,应得四分。郭阿水备本银六十元,应得二分。俱各立批照。

光绪三十年甲辰正月日

代笔公亲人谢水

立股伙合作生理约字人连清泉、方青桂、郭阿水

第三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郑澄记、叶宜记、郑擎记、郑益记、林道记、李荣记、郑砥记、郑丰记。窃谓:贸易贵在同心,经营尤宜洽力,诚哉是言也。兹我同人,心慕管、鲍,业治猗陶,怂恿郊行生意,计及共凑成资本七三秤银一万五千圆,统共厦时秤一万零九百五十两正,递年得失就本摊分,永无异议。佥举养斋、如松为当事,在厦开设贞元牌号,振作郊行生意。逐年会计扣除开销外,得实利若干?支出一九抽分酬劳当事,尚溢银两,按照实在股额均分。如该利诸股东支存不齐,惟凭账册,逐年仍照数多寡摊分得利。但养斋、如松既任当事之职,务须认真整顿,俾贞元日新月盛,有生生不息之利,副诸股东望。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八纸,各执一纸,付执永远在照。

一、林达记缴出资本银四千元,七三平二千九百二十两正。

一、郑擎记缴出觅本银三千元,七三平二千一百九十两正。

一、郑砥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郑丰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李荣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叶宜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澄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益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资本最宜尤实,诸股东不得滥侵本号银项;如有欠至百两以上者,经久不还,至年终结算,除将该股财本扣起,余就本得利,不准照约字内股份摊分。再照。

一、当事人务宜开诚布公,俾益贞元,不得营私弄弊;如有此情,一经诸股东察出,定应撤退换充,不得藉端刁难。又照。

一、掌理银柜最出入谨慎,逐期存账,务须实事求是,不得侵渔浮额;如有此情,一经当事人察出,定应达知诸股东撤退换充。又照。

一、银柜不得浮存。倘有诸伙戚友,暂假零数银项,当登记该伙去账本号,概不肯坐额。又照。

一、本号应交接朋友,倘有暂做零数银项,当登记该友支去,与诸伙无涉。仍不得浮存,致碍交行例。又照。

一、凡伙最宜率循规矩;如敢故违,均由当事人裁撤换充。又照。

一、账条最宜紧要,凡诸伙有暇者,俱可帮对账条。十日一存,逐月一查,庶可杜漏卮之患。又照。

一、诸伙除应支薪金外,不得侵欠过多,有碍生理。又照。

一、逢有别途生意可谋,若系照公办公,有时间做,固亦不妨,听当事人随机应变,庶可获利无方。又照。

一、本号诸伙上下,均宜和衷共济,不得挟嫌生端,致拟生理。又照。

一、设分栈在于堑城内,牌号新联源。除抽本号外号九七开销外,得失若干?均邀入厦贞元结账。佥举耀东为当事人。又照。

光绪二十五年三月日

同立合约字林达记、郑砥记、郑澄记、郑擎记、叶宜记、郑益记

李荣记、郑丰记

第三十四合股字

合股字

诸股伙设立彩彰字号,议整染坊开张生理,接作四股半合伙以贸易,每股约定本银二百元:许清文一股,林汝康一股,王益利、王义记合一股,许蓖、李田合一股半;计共四股半。其许蓖、李田两人之股份,应宜在本银三百元。股伙相议:蓖、田减备在本银九十元,宜交二百一十元。后日得利不得利,亦照股份之额。此乃股伙俱喜悦。合应载明。存照。

第三十五合股字

盖闻:坐贾行商,裕后光前之本;出作入息,兴基立业之源。兹吾侪同人,欲慕管、鲍之高风,须效陶、朱之遗训,公备资本金龙银七千二百大圆,作为十二股,制造烟草生理。店设台北大稻埕中北街三十八番户,字号金长发。佥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二人管理,将来生理盈亏,苦乐均沾。今立合同各执一本,以昭日后。所有规条、事款、诸东芳名、股份多寡,概列于左:

一、议:佥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递年生理得利加一抽分,以酬二人司事之劳。

一、议:司事人者,不论东家亲属,工俸按月支取,不得任意长支,亦不得挂借银两等弊。务要循守规矩,如有不照店规者,立即开除,不得徇情。

一、议:生理盈亏,萍迹靡定,股份之人间有志图别业,不得私自退出股份,须集齐诸东号商允,方得举行。

诸东芳名股份列左:

姓名股数金数

郭允元二股龙银一千二百大圆

欧少瑞一股半龙银九百大圆

黄履享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张直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合美号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仁春福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陈义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曹茂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正义隆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翁锦泉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和国记半股龙银三百大圆

合共十二股,龙银七千二百大圆。

一、批:合同簿每名各执一本,公备存店一本,合共十二本。

庚子年二月吉日立

第三十六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新竹厅竹北二堡新庄仔庄百五十六番地徐庆浴、徐庆炳、徐庆旺;同堡坑仔口庄二百六十七番地郑天桃等。缘徐庆浴、徐庆炳等,自光绪三十二年间,合出资本,建设蔗廍,制造砂糖,有起盖廍亭屋宇一所,坐落竹北二堡后湖庄,土名埔顶百四番地之一,廍号隆源号。兹因子年间年冬缺歉,生理不就,徐庆浴、徐庆炳相议,愿将此蔗廍廍亭瓦屋一座,间数不计,蔗车石轮二付,及上下盘并附属所应用机器糖鐤什物等项一切以及目前所有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概行在内,按定价金六百圆正,作为六股,每股按金一百圆,欲退出二股与人,即招出徐庆旺、郑天桃等合伙共业。徐庆浴按资本金二百圆,应得二股;徐庆炳按资本金二百圆,应得二股;徐庆旺出资一百圆,应得一股;郑天桃出资本金一百圆,应得一股;合计六股,资本金六百圆正。自此各宜同心协力,勤勉经营,各再备出资本金,奖励各蔗佃多种,所有长利应照股份均分;倘或亏本,亦应照股份均出,各不得异言生端滋事。约至来年,廍部宜改换新甘成号,克振鸿图,生财大道,五谷丰登,甘蔗十分收成,此乃共同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即日徐庆旺备出资本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资本金一百圆,计二百圆正,面交徐庆浴、徐庆炳亲收足讫。批照。

再批明:从前家屋之申告书,系将徐庆浴之名申告。砂糖制造之申告书,系将徐庆炳之名申告。亦应照六股均分,不得异言。理合声明。批照。

又批明:从前所有来往账项,除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而外,或欠人、或人欠,概系徐庆浴、徐庆炳之事,与徐庆旺、郑天桃无干。批照。

又批明:其各账簿、每年日清总簿、蔗种簿、砂糖制造卖渡诸账簿、并廍号印章,概行拟交徐庆浴收执;无论股内何人,要用之时,应当取出观阅,不得隐匿刁难。批照。

又批明:若有银项交涉所关之事,应当股内之人齐集立会,不得自由。批照。

又批明:所有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概行载在蔗种簿,若有返还之时,应照六股均分,不得异言,批照。

又批明:每股各再备出资本金一百圆正,以便奖励种蔗及开榨使用诸费。即日徐庆浴备出金二百圆、徐庆炳备出金二百圆、徐虔旺备出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金一百圆,计共六百圆;总合计资本金一千二百圆正。批照。

光绪三十四年旧历戊申八月日

代书人黄和送

同立合约字人徐庆浴、徐庆旺、徐庆炳、郑天桃

第三十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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