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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资料清宣宗实录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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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仍照部议,饬令台属解运本色;归还内地各省垫款,毋庸采买归补。该部知道』。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六。

六月己巳朔,修福建台湾北路协标中、左二营及南路下淡水等营军械;从总督孙尔准请也。

十二日(庚辰),以前任浙江布政使富呢扬阿署福建布政使。

三十日(戊戌),福建台湾道刘重麟奏:『台湾难治情形非内地可比,全在地方文武立心公正、执法严明、办理神速,不以事大而存顾虑之私、不以事小而萌姑息之念。厅、县为亲民之官,尤宜时出巡察,俾总董人等平时无敢欺朦,遇事供其任使;即有奸匪窃伏,立时摘发,亦可使闻风敛迹,消患未萌』。得旨:『以上所论,岂止台湾。任州、县者若能如此急公,何患民事不理也!吁!惟得人之难耳』。又奏:『各属如有初终易辙、委靡不振之员,当禀商督、抚酌核查办』。批:『断不可稍存姑息之心』。又批:『所奏均悉。汝所论时政,皆属明切;务要行顾所言,诸凡归一「实」字。勉力为之,以副简用』。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七。

秋八月初三日(庚午),命内阁学士陈用光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

九月十四日(辛亥),调署福建布政使富呢扬阿署江西布政使,以刑部员外郎前任山东巡抚程含章为福建布政使。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二。

冬十月十七日(癸未),旌表守正捐躯福建淡水厅民魏罄妻孙氏。

二十七日(癸巳),谕〔内阁〕:『刘廷斌等奏「戍兵逞忿生事,审明定拟,并查参该营员弁」一折,此案台湾戍兵林鸿英因窥视居民妇女,秽语恶谑,甚至逞凶寻殴,已属无故生事;迨经控发,不候审断,辄复纠人滋闹,欺压扰害,周连标等听纠助恶,情节俱为可恶。林鸿英、周连标、李增新、陈占春,均着加枷号两个月;满日,林鸿英发往新疆充当苦差,周连标、李增新、陈占春发往极边足四千里充军,以示惩儆。吴培荔、俞得邵被胁随行,并未在场滋事;着照所拟,即与不能约束之队目庄有梅、林帼栋各加枷号两个月;满日,分别折责发落,递籍革伍。失察之专管官镇标中营把总陈开成,着即革职;兼管官中营守备林士泰,着交部议处。统辖官署中营游击马麟辉,虽有失察之咎,惟一闻该兵等滋事,即往查拏,办理尚为迅速;着加恩免其议处』。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五。

十二月十一日(丙子),予福建巡洋淹毙兵丁柯茗芳等十名赏恤如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八。

二十七日(壬辰),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刘廷斌奏查阅南北两路地方察看民番情形、考验官兵技艺。得旨:『台湾民情浮动,总在汝镇、道大员处以镇静;而镇静之中,又忌因循姑息,务要清正持身、公勤莅事,操防缉捕,尤为紧要;万不可稍有疏懈。其共勉之,以副简任』。

三十日(乙未),礼部议准:『闽浙总督孙尔准等奏请于台湾另编粤籍生员中额,于闽籍中额三名外,另编「田」字号中额一名』。从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有四十九。

道光九年(一九二九、己丑)春三月二十四日(戊午),以福建按察使鄂顺安为贵州布政使,调安徽按察使岳良为福建按察使。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四。

夏四月初三日(丙寅),谕内阁:『刘廷斌等奏「拏获强窃伙盗并窝匪职员,分别审办」一折,此案台湾府嘉义县已革捐职州同李朝仪于雇工陈修伙同陈达强劫一案,恃符窝容不首,迥非平民及寻常过犯可比;仅照例拟以发遣,不足蔽辜。李朝仪着于犯事地方枷号两个月,满日发黑龙江充当苦差,不准援减,以示惩儆』。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五。

秋八月初三日(甲子),准福州将军普恭来京陛见,以福州副都统富亮护理将军。

初五日(丙寅),兵部议覆「闽浙总督孙尔准题销道光五年分台湾水师各营朋马」一案;得旨:『依议。至各省朋马奏销,例限于次年五月内具题,不准迟逾。台湾镇各营,自嘉庆十三年起、至道光五年,俱系分案题销;尚有道光七、八等年未据题报,实属玩延已极。且孙尔准疏内称「迟延职名移取到日,另行开参」。自嘉庆十三年至今,未据逐案查取送部,殊非核实办公之道。着孙尔准严饬台湾镇总兵即将各营节年任意迟延各职名,速即查取送部议处,以儆玩误』。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九。

九月十六日(丁未),铸给福建台湾北路协标右营分驻竹堑游击、中军分驻大甲守备关防、条记;从总督孙尔准请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

冬十月十六日(丁丑),以台湾军需报销完竣,予福建知县秦尔馨等升叙有差。

十八日(己卯),以福建按察使岳良为江西布政使。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一。

十二月初四日(甲子),以福建澎湖协副将孙得发为广东琼州镇总兵官。

初九日(己巳),以福建台湾道刘重麟为江西按察使。

十四日(甲戌),调西安将军萨炳阿为福州将军。

十六日(丙子),予福建巡洋淹毙把总蔡金成祭葬、恤荫,兵丁余万和等九名赏恤如例。

二十日(庚辰),予福建运米在洋漂没巡检祁泰绍祭葬、恤荫如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三。

道光十年(一九三○、庚寅)春正月十六日(丙午),福建布政使程含章因病解任,以服阕布政使魏元烺为福建布政使。

二十九日(己未),以拏获福建台湾匪徒,免知县张缙云处分,准凤山县知县徐必观送部引见,复把总朱国珍职。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四。

二月初四日(癸亥),以福建金门镇总兵官陈化成为水师提督。

予故福建水师提督刘起龙祭葬如例。

十三日(壬申),谕〔内阁〕:『孙尔准等奏「请定台湾道出巡章程」一折,台湾地处海外,漳、泉、粤三籍民人杂处,动有械斗抢掠之事;经前任道孔昭虔奏定章程,道员与总兵每年亲历巡查一次,藉资弹压。兹据该督等奏称:「该道事务殷繁,巡查往返需时,若遇将军、督、抚及水陆提督过台巡阅例期,请将该道停其出巡」。着照所请。嗣后该道常年照例巡查外,如届将军等过台巡阅,即无庸出巡,以免烦扰。其台湾镇总兵,仍着每年出巡一次』。

二十四日(癸未),谕内阁:『孙尔准等奏「漳州、台湾二厂前任道员积压未修各船,请饬分别遣丁赍价修办」一折,前护汀漳龙道富信任内有应修船五只、盛安任内有应修船四只,年久愈形朽坏,必须另造;计富信名下不敷例价银一万三千余两,盛安名下不敷例价银八千余两。又糜奇瑜前在台湾任内积压未修船,除裁改外,尚有八只,已解到银四千两,尚未解银一万二百余两。战舰关系海洋缉捕,岂可任听久延!着该部即勒催富信、盛安暨糜奇瑜各旗籍,迅速遣丁赍带津贴不敷银两到闽。该督等檄饬藩司,核给各该船应领例价,一并发厂;责成现任道、府督同该丁属赶办完竣,交营配缉,毋许再有延误』。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五。

三月十五日(癸卯),谕军机大臣等:『孙尔准奏「请将福建、浙江各营添制抬炮」一折,抬炮一项,携用灵便,原是军中利器;惟南省、北省人力不齐,即闽、浙水陆标营地势情形亦复不一,若遽概行添设,将来演用不能得力,转恐有名无实。孙尔准现已照式制造一门,着于督标之外,或令水、陆各提镇先制造一、二门,试行演放;如果用之得力,各标营俱能取法,再行详细奏明,候旨遵办。将此谕令知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六。

夏五月二十二日(戊寅),以拏获造言惑众乘机滋扰奸民,予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刘廷斌等议叙。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九。

秋七月初十日(乙丑),以修建福建淡水厅城垣出力,赏同知李慎彝等升衔。捐赀绅士张惟明等议叙有差。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一。

九月初九日(甲子)谕内阁:『前据孙尔准奏请严定改用外海水师人员之例,当交军机大臣会同兵部议奏。兹据奏:「改用水师人员,向例与应升降调候补人员相间轮用;改用人数,不敌三项之多,得缺难易迥殊」。嗣后着准其补用应题二缺后,轮补改用水师一人;其豫保人员,仍照旧例办理。至此项改用人员,是否能收实效,不在历俸之浅深而在试验之宽严。如果该督、抚认真考察,该员等自不得不勤历外洋,习练技艺;即素未谙晓之员亦知儆畏,不敢滥行呈改。若同涉风涛之险,历俸又显有区分,转不足以昭平允。所有该督请将改用人员历俸二年方准保题之处,着毋庸议。又该督奏称:「改用将弁,一时均不得人;皆因呈改之后,不肯留心学习」。经军机大臣等酌拟章程,着照所议。嗣后在京各省武进士、武举及候补、候选等官,悉照闽、粤水师效力之例,毋庸在部呈改。如实有熟谙水性、擒贼立功者,由该督、抚保题送部。其外省世职陆路呈改人员,亦着照此例办理。至业经改用之武进士、武举、云骑尉等官,即饬令有水师各省督、抚严加考察;倘于外海不宜,随时甄别,照朦混具呈例议处,以肃洋政而励人材。并着兵部即将各条纂入则例,通行遵照办理』。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三。

冬十月二十八日(壬子),以福建噶玛兰搜获要犯,赏出力匠首杨得丰九品顶带。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八。

十二月乙酉朔,谕内阁:『孙尔准奏「在籍提督王得禄请赴回疆军营效力」一折,原任浙江提督王得禄由千总改用水师,迭次出洋获盗,洋面情形是所熟习,陆路即非所长。况王得禄寄籍福建台湾,赴极边之回疆道途遥远、人地生疏,焉有调派之理。该提督辄请前赴军营,实属谬妄;孙尔准据情代为奏请,亦属冒昧。俱着传旨严行申饬』。

初五日(己丑),闽浙总督孙尔准奏:『遵旨察看浙江布政使庆善心地诚实,循谨有余。至于驾驭人才、通达政体、敏决肆应,是其所短。在浙三载,熟悉地方情形,暂护抚篆,可免贻误。若为日过久,窃恐难以胜任』。报闻。又批:『本年十一月内召见台湾府知府邓传安,看其人尚明白;但年逾六旬,虽未衰颓,颇形软弱。该府远在海外,民情易动,盗劫频仍;该员虽在彼有年,以此时之精力观之,可否胜任?当留心查看,慎勿稍有将就,贻误地方为要』。寻奏:『请将邓传安留于内地酌量补用』。从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一。

十八日(壬寅),谕〔内阁〕:『卢荫溥等奏「议覆孙尔准奏严禁内地种卖鸦片烟章程」一折,前据御史邵正笏奏:近年内地奸民有种卖鸦片烟之事;降旨令各督、抚确查严禁。嗣据孙尔准查明闽、浙情形,酌拟严定章程,交该部议奏。兹据卢荫溥等核议具奏,请通饬各督、抚一体遵照,画一办理。嗣后内地奸民人等有种卖、煎熬鸦片烟者,即照兴贩鸦片烟之例,为首发近边充军,为从杖一百、徒三年;地保受贿故纵者,照首犯一体治罪,赃重者计赃以枉法从重论。其知情容隐,虽未受贿,亦照为从例问拟。所种烟苗拔毁,田地入官。各督、抚即责成该管道、府,督饬各属实力查禁;乘抽查保甲之便,于春间赴乡稽查一次,将有无私栽鸦片烟出具印结,年底由司会齐咨部。并着各督、抚于每年具奏编查保甲折册,一并详晰声叙。如有拔除不尽,仍任流毒地方,即遵照道光三年部定处分分别参办,毋稍徇隐。将此通谕知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二。

道光十一年(一八三一、辛卯)春正月二十二日(丙子),谕内阁:『……福建巡抚韩克均办事迟缓,不能振作;尚无劣迹可指,亦着以原品休致』。

以福建布政使魏元烺为巡抚、浙江按察使孔昭虔为福建布政使。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三。

二月初十日(癸巳),调福建布政使孔昭虔为贵州布政使,以福建按察使惠吉为布政使、湖北荆宜施道光聪谐为福建按察使。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四。

夏五月十五日(丙寅),以通政使司通政使文庆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翰林院编修罗士菁为副考官。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八。

秋八月初二日(辛巳),命兵部左侍郎张鳞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四。

二十日(己亥),谕军机大臣等:『朱桂桢奏「暹罗国王遣使呈进例贡」一折,据称:「暹罗国本年例贡之期,该国王郑福如期遣使赍捧表文、方物来粤入贡;并因去年京旋副贡使在途病故,蒙恩赏给银三百两,该国王虔申谢悃,已于七月十一日验明安顿,候奉到谕旨,即照例委员伴送使臣起程,令于年底到京」等语。本年暹罗国届当例贡之期,该使臣现已到粤;着该督、抚即派妥员,伴送使臣起程,务于封印以前到京,毋稍迟误。至另片奏:「暹罗国王因署台湾澎湖通判乌竹芳眷属遭风飘至该国,恤给资粮,附载贡船来粤;应否量予恩赏」等语。该国王因内地官员眷属遭风飘收到境,拯救资赡,附载回粤,甚属恭顺;自应降敕褒奖,照例赏赉,令该贡使于回国时赍回。该督、抚即先行知照该国王,以示奖赏。将此谕令知之』。

二十二日(辛丑),谕内阁:『广东巡抚朱桂桢奏:「据暹罗国大库呸雅打侃禀称:上年十二月,该国六坤洋面捞救遭风厦门船一只,询系福建署台湾澎湖通判乌竹芳眷属,报经该国王谕令迎接资赡;兹值例贡之便,附载送回粤省。并据南海县具报,该眷属附坐贡船,业已护送登岸」等语。暹罗国远隔重洋,素称恭顺;今该国因内地官员眷属遭风漂收到境,拯救资赡,附载贡船到粤,诚款可嘉。着赏赐该国王蟒缎二匹、釆缎四匹、素锻四匹,以示嘉奖。其大库呸雅打侃,亦着该督、抚优加赏赉,交该国王颁给:俱俟贡使回国之便带往。该部先行文该国王知之』。

二十四日(癸卯),调福建按察使光聪谐为直隶按察使,以服阕按察使郑祖琛为福建按察使。

二十六日(乙巳),谕军机大臣等:『本日据都察院奏「福建淡水厅民人黄房呈控林在喝令林哲等将伊侄黄蕊杀毙」一案,已明降谕旨,交魏元烺督同臬司郑祖琛亲提审讯矣。据该民人控称:「嘉庆二十年,黄蕊在林姓空园拾取猪菜,被林在喝令林哲等多人将伊侄杀死,控经该厅验明尸伤;嗣经迭控本厅、府、道,俱被书差捺搁。道光二年,伊赴省上控,批饬台湾道究办,被林在等贿嘱捏详。四年六月,林在等将伊侄尸骸毁弃。八年三月,将伊田产占踞。九年十月,伊带洋银七十圆买榖,路过林宝等将伊遍体殴伤,左手骨折,抢去洋银;当经报验并迭次呈催,至今未获一犯。案悬一十七载,沈冤莫伸」等情。经都察院片查刑部,据覆「此案该省并未咨达到部」。控关毙命弃尸逞凶殴抢,如果属实,殊属大干法纪!何以案阅多年,不为审理,并不先行咨明刑部?着孙尔准等查明,此案因何未经咨部,据实具奏。将此谕令知之』。寻奏:『此案前因限满犯无弋获,曾将承缉不力各员咨参。兹讯得黄蕊系被林果裕杀毙;惟林果裕业经在监病故,应无庸议。林在、林哲在场共殴,照律枷杖』。下部议,从之。

二十九日(戊申),以浙江米价昂贵,命暂停海禁,招贩台米;从总督孙尔准请也。

——以上儿「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五。

冬十月十九日(丁酉),闽浙总督孙尔准因病赏假,以福建巡抚魏元烺兼署闽浙总督。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九。

十二月十三日(辛卯),以福建歉收,暂缓买补仓榖。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百二。

二十一日(己亥),闽浙总督孙尔准因疾展假,仍以福建巡抚魏元烺兼署总督。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百三。

道光十二年(一八三二、壬辰)春正月十四日(壬戌),谕内阁:『魏元烺奏「保举堪胜陆路水师总兵之副将」一折,福建省督标中军副将黄其汉、浙江陆路乐清协副将祟福,俱着准其送部引见。陆路台湾北路协副将叶长清,着毋庸送部引见。水师闽安协副将沈镇邦甫于上年五月到任,资俸甚浅,业经该署督声明;且念一时水师乏人,着照所请,姑准其送部引见。该部知道」。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百四。

二月十八日(乙未),以江苏巡抚程祖洛为闽浙总督、福建按察使郑祖琛为广西布政使、湖南督粮道凤来为福建按察使。

赠故闽浙总督孙尔准太子太师,予祭葬,谥「文靖」。并赏其子举人慧惇进士,一体殿试;兵部主事慧翼员外郎。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百六。

夏五月丁未朔,谕内阁:『魏元烺奏「洋船因风漂泊,请将防范不力之将弁摘去顶带」一折,闽省南北洋面向惟琉球国船只准其往来,其余洋船概不准其停泊;兹据该署督奏称:「有■〈口英〉咭唎国洋船一只,漂泊五虎洋面。该省向来不与外洋贸易,岂容令其就地销售货物;即因遭风损坏摃索,亦应赶紧修理,迅速斥逐出境。该管将弁在壶江等洋巡缉,未能先事豫防,实属疏忽。闽安协副将沈镇邦、署闽安左营都司陈显生,俱着先行摘去顶带,勒令赶紧驱逐;如办理不善,即行严参。并着该署督查明该洋船出境日期,据实具奏』。

署闽浙总督魏元烺奏:遵旨酌裁福建水、陆各营兵一千一百四十五名。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百十一。

六月丙子朔,谕军机大臣等:『魏元烺奏:「洋船驱逐远扬,请将原参之福建闽安协副将沈镇邦、署闽安左营都司陈显生开复顶带」;已降旨准行矣。据称:「三月十九日,有■〈口英〉咭唎国洋船一只在大炼洋面向渔船用米换鱼,并给予书本。查阅洋书,纸片字画,似系内地式样;恐有奸民为之翻刻,提讯渔户杨妹妹等,供称船内之人言语不通,所给书本,伊等目不识丁,不知是何书,并无勾引接济情事」等语。该抚业将洋书呈缴,查阅纸片字画直系内地手笔,何似之有?且书内语句,多不成语。该抚所奏,无非上下朦混规避而已。至渔户既皆目不识丁,为何送给书本?此皆办事不实之处。其所以称「并无勾引接济」,尤不足信;显系该渔户勾引接济,从中图利。要紧在此,必应究实。闽省向来不准外洋贸易,该洋船虽由遭风漂泊,岂可令其就地销售货物?并送给洋书,难保无生心觊觎之事。着程祖洛到闽后,悉心查访,务得确情;如实有内地奸民勾引接济、贪图获利,即行严加惩办。嗣后毋许该洋船在洋停泊,必须驱逐净尽;并严禁内地奸民图利交接。务令弊绝风清,以靖洋面。应如何明定章程之处?即着妥议一并具奏。将此谕令知之』。

初七日(壬午),谕军机大臣等:『本日据富呢扬阿奏:「■〈口英〉咭唎国洋船由闽至浙,飘至镇海,欲赴宁波海关销货;当饬该管道、府明白晓谕,不准该洋船通商,咨会提、镇督令分巡各弁兵前往驱逐。该洋船挂帆开行,放洋而去。又飞咨江南、山东、直隶督、抚饬属巡防,毋令阑入;并将未能先事豫防之备弁等,奏请交部议处」等语。■〈口英〉咭唎洋船,向不准其赴闽、浙贸易;今值南风司令,竟敢乘便飘入内洋希图获利,自不可稍任更张,致违定例。虽经该省驱逐出境,难保其不此逐彼窜。着琦善、陶澍、纳尔经额、林则徐严饬所属巡防将弁认真稽查,倘该洋船阑入内洋,立即驱逐出境,断不可任其就地销货;并严禁内地奸民及不肖将弁等图利交接,务使弊绝风清,以肃洋政。将此各谕令知之』。

十一日(丙戌),谕军机大臣等:『据梁章巨奏:「■〈口英〉咭唎洋人,乘坐大船一只、夹板小船一只约共百余人,由浙省镇海乘风驶至江省大洋边境。二十日,停泊江南羊山洋面。现经该护抚派委太湖协副将鲍起豹、候补知府程余驰赴海口,协同该镇、道驱逐,不任逗留;并督饬该管营、县于各出口处所严密稽查,毋使偷漏交接。其疏防各营汛员弁,另行参办」等语。所办甚好。■〈口英〉咭唎洋船,向不准其赴江、浙等省贸易;今值南风司令,飘入内洋,希图获利,前经闽、浙两省驱逐出境。兹又突入江南洋面,情殊可恶;断不容任其片刻停泊,稍滋事端。着林则徐严饬所属营弁严密巡防,认真稽察。如有洋船进泊,立即驱逐出境,并责成地方官一体严查;出示晓谕沿海居民,毋许与之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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