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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台湾资料清穆宗实录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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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积习。浙省兵丁议复常制,止须少募新兵,精练汰存旧兵;即着左宗棠、英桂、吴棠与马新贻、黄少春将一切事宜妥为筹议,责成杨昌浚专主其事,实力办理。水师船炮,尤宜讲求坚利;闽省购造粤东拖罾船只,亦当力求坚固,不可以敝窳充数。左宗棠前奏闽省设厂制造轮船,尤为水营要务;即着吴棠接办,不可日久废弛。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五。

冬十一月十一日(丙申),谕军机大臣等:『英桂、徐宗干奏「闽省绅民恳留督臣暂缓西行」一折,据该绅民等呈称:「闻左宗棠调补甘肃之命,惶然如失所恃。并以创造轮船一事机不可失,如使总督暂驻闽中,豫将赴甘之师先行部署,俟外国工匠毕集,创造一有端绪,即移节西征;既省待兵待饷之期,又无顾此失彼之虑」等语。所陈不为无见;朝廷亦知轮船事属创始,有治法必有治人,方臻周妥。无如关陇数千里之地贼众兵疲,民生日蹙;若不亟筹得力大员统师前往,诚恐蔓延腹地,为患益深。是以令左宗棠移节西陲,为地择人,实非得已。今据沈葆桢等所呈各节,亦属切要之图。英桂现尚未接印,着左宗棠暂缓交卸督篆,克日催督工匠上紧制造,妥定章程,与英桂、沈葆桢会商办理;并将西征兵将,豫为部署。该省协饷原皆有着之款,惟增兵仍须增饷,该督如有所见,不妨据实敷陈,以备采择。前已有旨授刘典甘肃臬司,为期与该督相习,可收指臂之助;着该督即行檄催刘典先行赴任,并将兵将酌拨数营交刘典管带,令其迅速入甘。该督俟吴棠到任后,再行交卸来京;轮船有端倪,即交英桂、吴棠、沈葆桢认真经理。沈葆桢现既在籍,于此等紧要事件未可视同膜外;即着帮同该省督、抚等悉心区画,以期周密。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

十三日(戊戌),谕军机大臣等:『前因闽省设厂制造轮船,事关紧要,特经谕令吴棠接办;复经谕令左宗棠将轮船事务办有端倪,交英桂、吴棠、沈葆桢等经理。兹据左宗棠奏「请派重臣经理船政,接管局务」一折,该督以轮船事在必行,不以去闽在迩,遽行阁置;实属沈毅有为,能见其大。着遵奉前旨,将设局造船事宜办有眉目,再行交卸起程。沈葆桢办事素来认真,人亦公正廉明;现虽守制家居,惟事关船政大局,必须经理得人。该前抚务当遵奉前旨,出而任事,不可稍行诿卸。所有船政事务,即着该前抚总司其事;并准其专折奏事,先刻木质关防印用,以昭信守。一俟局务办成,再行奏请部颁关防。一切应办事宜并需用经费,均着英桂、吴棠、徐宗干妥为经理;仍随时与沈葆桢会商,不可稍有延误。道员胡光墉,即着交沈葆桢差遣。左宗棠另奏请令刘典帮办甘肃军务,本日已明降谕旨,照所请行。前因刘典系丁忧人员,是以降旨令该员署理甘肃按察使;现在该员是否服阕?并着左宗棠查明具奏。将此由六百里各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六。

二十四日(己酉):谕内阁;『左宗棠、徐宗干奏「军需摊捐银两,恳恩免捐」一折,福建省捐摊各案,迭经该提督等奏请裁革,均已降旨允行,原以养民生而恤廉吏。兹据左宗棠等奏称:「该省官吏应摊剿办台匪张丙军需等款,自道光年间起分年核扣,至同治五年止,计共未补银一百二十八万四千两零。各州、县负此巨逋,或以后数十任代前人赔偿、或以亏累大重而营求调剂、或以那掩勒交而被参致屈,亏累太多,励廉无术;援案恳予免捐,俾清积累」。自系实在情形。所有前项两案军需摊捐银两,着加恩免捐,以示体恤。嗣后该省州、县各官既无摊捐之累,办公应稍从容;其各倍懔官方,驯致廉洁。该督、抚等乃严饬所属实力整顿,不得另立名目,使各官吏有所借口,以副朝廷兴廉恤吏之意』。

谕军机大臣等:『左宗棠奏「筹办台湾吏事兵事,请责成该镇道等经理」一折,台湾一郡远隔大洋,番民杂处,易启衅端;现生齿日繁,洋舶来往,尤宜加意整顿,以奠岩疆。该督以去闽在即,一切规画未暇致详,请饬该镇、道等妥办,具见实心。所陈台湾积弊,兵制则班戍之期已废,有册无兵;战船无一存者,而修费不减;吏事则官索陋规以取盈、民好械斗以争胜,锢习相沿,殊堪痛恨。该督拟复班兵旧章,三年更戍;复设道标,以重事权;申明镇兵归道察看之例,以互相维制;移修船之费,以制船巡洋、募练水兵、裁革陋规,别筹津贴以资办公各条:均属因时制宜之策。总兵刘明灯、道员吴大廷既据该督遴选派办,必须实力筹办,以免颓风;不得以该督远行,玩忽于继。并着吴棠、徐宗干随时督饬该镇、道等认真厘剔,所有一切情形或详由督抚奏闻、或由该镇道会衔陈奏,均着斟酌事之轻重缓急办理。生番既以不得内附为憾,自宜相机驾驭,羁糜弗绝。其社仓储积等事,亦应绸缪未雨,及早兴办。吴棠未到任之先,英桂、徐宗干责无旁贷,必当善成该督之志也。左宗棠另折奏:「厘定闽省各属进出款项,请将各厅县应征地丁、粮米等款数目出示勒石,以杜浮取;提款筹补流摊,以祛官累;酌提税余,以充公费」。所筹于吏治民生均属有益,即着照所请行。其余一切未尽事宜,该督未起程以前,仍当随事规画,以臻周密。将此由五百里谕知英桂、左宗棠、吴棠、徐宗干,并传谕刘明灯、吴大廷知之』。

调福建福宁镇总兵官刘明灯为台湾镇总兵官,擢湖南抚标中军参将罗大春为福建福宁镇总兵官。

二十七日(壬子),谕军机大臣等:『前因闽省设厂制造轮船,谕令沈葆桢帮同该省督、抚等悉心区画。嗣据左宗棠奏:请派重臣总理船政;复谕令沈葆桢总司其事,与英桂、吴棠、徐宗干会商办理。兹据左宗棠奏:「该抚两次呈称,以丁忧人员不应与闻政事,如奉旨饬办,亦必俟明年六月服阕后,始敢任事;其未释服以前,遇有咨奏事件,请由督、抚臣代为咨奏」等语。制造轮船一节,关系中外,事更重于金革;岂得以引避为辞!沈葆桢办事认真,着仍遵前旨,总司其事。一切应办事宜,均着英桂、左宗棠、吴棠、徐宗干与沈葆桢随时会商办理。署藩司周开锡,即着与道员胡光墉一并交沈葆桢差遣。惟既据该前抚呈称现未服阕,未敢公然任事;即着俯顺所请,未释服以前遇有应行陈奏事件,由沈葆桢知会该督、抚代为具奏。一俟服阕,仍着会同该省督、抚联衔奏事,以重事权。其购买机器等项共需银十三万三千八百余两,着照左宗棠所筹,先行动款应付,以便兴办。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七。

十一月丙辰朔,命福建布政使邓廷柚来京,以延建邵道周开锡署布政使。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八。

十一日(丙寅),以广东布政使李福泰为福建巡抚;未到任前,以署布政使道员周开锡护理。

予故福建巡抚徐宗干祭葬,谥「清惠」;入祀名宦祠,并入「国史」循良传。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九。

二十四日(己卯),谕军机大臣等:『左宗棠奏「详议船政章程并艺局章程各开单呈览及晓谕日意格等」各折片,此次创立船政,实为自强之计;若为浮言谣惑,则事何由成?自当坚定办理,方能有效。左宗棠所见远大,大臣谋国,理当如此。其所议优待局员、酌定程限,甚为周妥;均着照所请行。若五年限满,洋员教有成效,即着照所议加赏,以示奖励。其日意格、德克碑勤劳既着,忠顺可嘉,尤当优加赏赉;并着英桂等存记,俟五年后中国工匠如能按图监造、自行驾驶,即着奏闻,候旨破格于原定赏银之外再给优赏。届时甘肃必早底定,朝廷不难令左宗棠赴闽,共观厥成。该督等可传谕日意格、德克碑其专心教习,毋稍疑惑。其余所议各条,亦属妥协;并着照所议办理。左宗棠虽赴甘省,而船局乃系该督创立,一切仍当预闻。沈葆桢总理船政,其未服阕以前遇有船局事宜,由英桂等陈奏;服阕以后,由沈葆桢会同该督、抚陈奏:均着仍列左宗棠之名,以期终始其事。另片奏:「船局经费不敷银两,请于续拨银两内动用」等语。着照所请,所有前项不敷银七万两,即于续拨闽海关每月五万两内支用;着英桂如数筹拨,毋许迟误。道具胡光墉既据左宗棠历试可以相信,即着交沈葆桢差遣。其补用道叶文澜、同知黄维煊,着准其留闽;并候补经历徐文渊,均交沈葆桢差遣。军功贝锦泉熟悉洋务,堪作船主,自应破格录用;即着以都司留于福建水师浕先即补,并赏加游击衔。此后如能奋勉立功,并着沈葆桢等再请优奖,用资鼓舞。其余如有可用之才,即由沈葆桢酌委;务当虚心访求,以期集事。刘典业经服阕,本日已明降谕旨实授甘肃按察使;该员旧部三千名,即着催令前进。左宗棠业经起程,船局事务,沈葆桢自当专心经理;英桂、吴棠、周开锡亦当和衷商酌,于日意格等加意笼络,毋稍膜视。………将此由五百里谕知英桂、左宗棠、吴棠、沈葆桢,并传谕周开锡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

十二月二十五日(庚戌),予故福建台湾道洪毓琛入祀名宦祠;从巡抚徐宗干请也。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九三。

●同治六年(一八六七、丁卯)春二月初六日(庚寅),谕军机大臣等:『英桂奏「道员丁杰交出竹枝词,牵涉督、抚、司、道大员,钞录呈览」一折,据称护巡抚周开锡咨称:「署藩司夏献纶持有刊本竹枝词,系盐法道海锺所交;询之海锺,则称得自道员丁杰;及传丁杰面询,前后供词两岐」等语。匿名揭帖,例应销毁,立案不行。惟出自丁杰之手,亲供又复支离,不无疑窦,且皆关系地方公事;着英桂面传丁杰切实研诘,究系何人所编?吴棠初抵闽省,无所用其回护;并着会同英桂认真查究,如有挟嫌污蔑情事,必应从严惩办,以杜刁风。词内所指各节,亦当悉心察访,兀核办理,毋稍容隐。将此各谕令知之』。

十一日(乙未),福建台湾道吴大廷奏陈台湾吏事、兵事,在换班兵、重海防、裁陋规、禁土豪、端士习以及驭生番、查洋船、兴社仓、立义学诸务;均拟次第筹办。得旨:『着即将应办事宜实力整顿,以期日有起色;不可始勤终懈,勉之慎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六。

三月初六日(庚申),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刘明灯等奏:台境土匪敛戢,现拟筹办海防。得旨:『着将应办事宜认真请求,务期除暴安良,不得始勤终怠』。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八。

夏四月二十二日(乙巳),免故兼署福州将军、福建巡抚徐宗干应赔短征关税银。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一。

五月十二日(甲子),以大理寺少卿王维珍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翰林院侍读学士鄂芳为副考官。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二。

六月十二日(甲午),谕内阁:『前因英桂奏:道员丁杰交出竹枝词,牵涉督、抚、司、道大员;当经谕令英桂会同吴棠查明编造之人惩办,并将词内所指各节悉心查访。兹据英桂、吴棠查明实在情形覆奏,据称「词内所指抽收厘税、创造轮船、调员来闽差委等事及道员曾宪德考语前后歧异,并收复漳州、剿办永春州上场堡土匪、崇安齐匪各情形,均经左宗棠奏明有案。其调闽及派委厘差各员亦多籍隶各省,并非尽属楚人。所指左宗棠去闽时绅士攀留一节,前经英桂等据禀陈明:左宗棠以轮船局务俱有眉目,即行料理起程;覆奏后,经绅士再三禀留,均未允行,并无商令绅士挽留之事。所指以厘金充修脯一节,闽省鳌峰书院旧藏正谊堂书板无存,左宗棠设局重刊,考取举贡筹给膏火,分司校理,系为教养士林起见。周开锡所买师姓之婢,并非知府李庆霖所送;同知沈应奎,并未为周开锡安顿已出之妾。英桂因兼署督篆,不能再兼巡抚,奏请以周开锡接护抚篆,并非李庆霖等代为恳求。朱明亮署汀漳龙道印务,距杜义山开缺之期相隔月余,并非当时索印。左宗棠并无以红顶二人扶轿,周开锡、夏献纶现无亲兵随从。惟吴大廷赴任台湾带勇五百前往,并此外委员缉捕护饷,间亦拨勇随行;并非为护卫本员而设,周开锡等亦无遮护楚人」等情。均着无庸置议。按察使衔候选道丁杰所呈竹枝词,查系不知姓名人投入轿中;惟于例应销毁之件不行毁弃,辄复送入官司,实属不合。养交部照例议处,饬令回籍听候部议。左宗棠前在闽省办理军需、厘捐等事,均系地方要务;岂可任令无知之人信口雌黄!所有编造竹枝词之人,仍着英桂等严拏究办,以儆刁顽。另片奏「请将不知远嫌之同知议处」等语,知府衔福建尽先补用同知沈应奎充当厘局委员,辄携眷居住藩署,实属不能远嫌;着交部议处』。

谕军机大臣等:『传谕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刘明灯、台湾道吴大廷:刘明灯、吴大廷奏「捦获戴逆案内要犯并捕斩会首及积年着匪多名」一折,台湾地方辽阔,人情犷悍;自戴万生等倡乱以来,虽经官军扑灭,余匪究未净尽。经刘明灯、吴大廷多方缉捕,前后迭获匪犯多名,自台湾北至竹堑人心安帖;办理尚属妥协。该处喜乱好动,习为故常;必须设法镇抚,方可日久相安。着该镇、道严饬地方文武各官留心访缉,有犯必惩;毋令余匪藏匿,致酿乱阶。其安分良民,兵燹余生,流离可悯;尤须加意抚绥,培养元气。并着该镇、道酌斛情形,妥筹办理』。

福建台湾道吴大廷奏:整顿海防,添制龙艚等船。得旨:『即着会同刘明灯随时整顿,并严饬各船员弁实力梭巡,以清积弊』。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五。

秋七月初九日(庚申),命闽浙总督吴棠驰赴广东查办事件,以福州将军英桂兼署闽浙总督。

初十日(辛酉),谕军机大臣等:『前因左宗棠奉命西征,特令沈葆桢总理船政。兹据沈葆桢奏报任事日期并沥陈各情,览奏具见诚悃。船政事宜,本非旦夕所能奏效;左宗棠以事当创始,专折请派,其知该前抚者实深。该前抚清慎之怀,中外共见;朝廷因事择人,亦期任事者以朝廷之心为心,并非浮言可夺。该前抚现已任事,惟当勉为其难。即着督饬周开锡等实力讲求,并将日意格等加意笼络,庶观成有日,用以自强;毋得瞻前顾后,有误巨工。沈葆桢以本地绅士督办船政,必须地方大吏联为一气,呼应始灵;英桂、吴棠、李福泰务当和衷商办,俾该前抚永无掣肘之虞。其应需经费,并着英桂等随时经理,以竟全功。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七。

八月辛巳朔,命国子监祭酒邵亨豫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九。

三十日(庚戌),船政大臣、前署江西巡抚沈葆桢奏:查看福州海口创修船坞工程,并豫行练习水勇。得旨:『事属创造,该大臣即当力任其难,妥筹办理,以杜流弊而收实效』。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十。

冬十月十七日(丙申),谕军机大臣等:『沈葆桢奏「洋将购器募工,均已就绪,并请令周开锡始终其事、留李庆霖差遣」各折片,洋将日意格回国采办器具俱已齐备,并雇觅工匠人等,十月后可陆续到闽;即着沈葆桢会同英桂、李福泰督饬局员及该洋将等应办工程妥速布置,一面赶造船身,轮机到时即可配制。前署藩司周开锡、道员胡光墉,前经左宗棠等奏派充局员,并据左宗棠奏称「但愿谨守条约,可望有成」;是左宗棠于船政一事,责成该员等确有把握。着沈葆桢传知周开锡专意从公,毋得畏难退阻;并着马新贻迅催胡光墉克期赴闽,以资差委。道员叶文澜现在已否到局?该员前有被控之案,着英桂、李福泰速为秉公断结。知府李庆霖前经吴棠奏参革职,勒令回籍。兹据沈葆桢奏称该员在局襄办有年,尚无劣迹;着橍式准留船政局差遣。倘复始勤终怠,即着沈葆桢据实参撤,毋稍回护。所有船政一切事宜,着英桂等俟吴棠旋任后,详细商榷,和衷办理。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十四。

十一月二十五日(甲戌),兼署闽浙总督英桂奏:「提臣李成谋巡阅台湾,回省尚需时日;本年军政未能依限办理」。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乙亥),调福建巡抚李福泰为广东巡抚,以河南布政使卞宝第为福建巡抚。

二十九日(戊寅),予福建巡洋阵亡守备布义等祭葬、世职。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十七。

十二月十八日(丁酉),调闽浙总督吴棠为四川总督。………以浙江巡抚马新贻为闽浙总督;未到任前,以福州将军英桂兼署。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十九。

●同治七年(一八六八、戊辰)春正月初十日(己未),以巡洋获盗,予福建守备苏桂森等加衔、升叙有差。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一。

二月初二日(庚辰),谕〔军机大臣等〕:『沈葆桢奏报「造船开工日期并陈明船厂情形」一折,据称「开造轮船铁厂,关系最重。上年十二月间船台造成一座,所运铁器木料亦已附舶而来,当亲率在事官绅、工匠前赴船坞开工,相机酌办。唯需石、需木、需土、需匠,四者颇难」。所奏均中窽要。轮船一事,所难在于经始;现在鸠庀已有可观,尤当矢以实心实力,期于必成。即着沈葆桢督饬周开锡等及日意格各员尽心经理,毋以畏难自阻;庶日新月异,共观厥成。其巡察布置一切,均着照该前抚所议办理。沈葆桢以本地绅士督办船政,事非易为;英桂、马新贻、李福泰、卞宝第务当遇事筹商,并将经费随时拨给,俾得一无牵掣,克蒇要工。将此由四百里各谕令知之』。

以福建开办船厂出力,赏洋将日意格等花翎、职衔有差。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四。

三月二十六日(甲戌),礼部以会试中额请;得旨:『满洲取中七名、蒙古取中二名、汉军取中五名、直隶取中二十名、奉天取中三名、山东取中十六名、山西取中七名、河南取中十七名、陕甘取中五名、江苏取中二十四名、安徽取中十五名、浙江取中二十五名、江西取中二十二名、湖北取中十一名、湖南取中十四名、福建取中二十名、台湾取中二名、广东取中十五名、广西取中十二名、四川取中十六名、云南取中四名、贵州取中十名』。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七。

夏四月己卯朔,谕军机大臣等:『英桂等奏「筹米运津」一折,英桂等以畿辅大兵云集,需粮孔亟,拟拨款购米十万石,由轮船运赴天津,听候提拨;实能力顾大局。即着饬令周开锡等赶紧采办、陆续运律,并着崇厚督饬天津道、府先期雇备剥船,俟此项米石到津,即饬天津道会同道员夏献纶验收,并由崇厚妥速运赴京仓。所有前项米船经过地方,着官文、曾国藩、郭柏荫、丁日昌、何璟饬令各关口概免征收厘税,即予查验放行。将此由五百里谕知官文、曾国藩、英桂、郭柏荫、丁日昌、李福泰、崇厚、沈葆桢,并传谕何璟知之』。

初三日(辛巳),三口通商大臣、兵部左侍郎崇厚奏:『福建筹济兵米,现由轮船起运到津,拟饬天津道会同该省委员先行验收屯栈』。报闻。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八。

十七日(乙未),以福建台湾迭次缉匪出力,赏同知吴本烈、都司李忠元等花翎,知县朱必昌等蓝翎;余加衔、升叙有差。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九。

五月初七日(癸未),补铸福建台湾水师副将、左营游击、中军守备各关防、条记;从署总督英桂请也。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三。

十八日(甲午),谕〔军机大臣等〕:『沈葆桢奏「江岸坍塌逼近船台,现筹堵御」一折,船台前江岸于闰月十九日夜间被风浪冲啮,塌入水中;所有岸旁堆积群材虽经拖运中间,台前亦添钉巨椿三层,暂资堵御,惟岸址未坚,风涛不时冲激,其势断不能久。该大臣现拟疏泄积水、改筑石堤,将环坞长濠一律填塞,俾土性干凝、岸旁地基巩固;所筹尚属妥协,着即照所拟办理。船坞厂基关系綦重,该大臣务当赶紧庀材集夫,督率兴修,以防横决。此次江岸坍塌,该大臣未能先事豫防,所请严议之处,姑从宽加恩,改为交部议处。嗣后惟当审慎督修,毋稍疏忽,以期无负委任。将此由四百里谕令知之」。寻吏部议:『沈葆桢照防范不严例,降一级留任』。得旨:『准其抵销』。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四。

秋七月二十日(乙未),调两江总督曾国藩为直隶总督、闽浙总督马新贻为两江总督,以福州将军英桂为闽浙总督、正蓝旗汉军都统文煜为福州将军。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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