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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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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苏州贾青权两浙转运副使。

六月丙申,诏江宁府敦遣茅山道士刘混康上京住持上清储祥官。

七月甲寅,宝文阁直学士李南公请将江宁府等九十余处繁难录事参军,许差凑举人。从之。庚午,光禄卿程嗣恭为直秘阁,知扬州。壬午,鸿胪卿吕温卿为直秘阁,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使。

九月辛亥,左司谏郭知章言:“两浙岁旱,淮南又不全稔,乞下本路监司按视,如须赈给,即早行措置。”诏:“两浙路转运、提举、常平司相度,应平合举行事件及预行那移,准备合用赈济粮斛,并相度本路如有运河沟渎浅淀合行开修,将来优给雇值,召募人夫开淘。”江宁府言:“奉诏敦遣茅山道士刘混康诣阙,本府已促行。”诏转运司赐钱百缗付混康为路费。

十月乙酉,诏新江淮等路提点坑冶铸钱吕公雅与知齐州王奎对易其任。

元符元年正月庚申,知齐州吕公雅提点江南东路刑狱。丙子,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司言:“诸州起发上供米,如无应选募官管押上京,即差押纲使臣差使借差殿侍大将军管押,附带至真、扬、泗州寄卸,委发运司勾收团并选纲装发。其真、扬、泗州至京地里合支路费钱,如与所起钱一处起发前来,给与合装钱纲。如违本处干系,官吏杖一百,仍许发运司当切检点。”从之。戊寅,朝散郎、知润州王忿言:“吕城闸常切车水入澳,灌注闸身,应副官私舟船行运。遇舟船拥并人力不给,许于到闸船牵驾兵士内量差二分,并力车水。即未应水则而辄开者,许人告监官,杖一百,不以失减令佐失觉察,杖六十。若监官任内通及三次,展一任,监当满,运水委无走泄,升一年名次,令佐升半年。委知通监司当切觉察。”从之。

二月庚辰,三省言:“殿中侍御史陈次升新权知永州。”鲍朝宝言:“乞检详敕条,差官按察监司。”诏左司员外郎孙杞察访河北路,户部员外郎孙杰淮南路。丁亥,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事陈郛罢送吏部,与合入差遣,知淮阳军、朝散大夫周济代之。乙未,诏荆湖南路、江南东路各添置有马雄略一指挥。

三月甲寅,工部言:“淮南开河所奏请开修楚州支家河,其河系导引涟河与淮水相通,乞赐名为通涟河。”从之。江、淮、荆、浙等路制置发运司言:“诸州军合起上供有额钱物,如本州官司不依限计办人船等足备,并科杖一百。”从之。丁巳,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司言:“乞应盗买纲运官物除元约数外,盗取者计赃以窃盗论加三等,强取者依强盗法。”从之。

七月戊辰,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副使吕仲甫为直秘阁,知荆南;户部郎中任公裕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副使。

八月乙巳,高邮军言飞蝗抱草死。

九月丙寅,淮南、两浙路察访孙杰言:“江、淮、荆、浙等路直置发运使吕温卿违条不往四州排纲,擅减衙前重难钱,不依规法改正乘船过数。今吏部抑置民居作宅基,假立户名,容纵公人军兵于所在及巡历州军违法冒借请给,每一出巡,逐州支借,多至十余贯石,合要公案簿书等,勾考取索不得,温卿坐纵诡诈,公违诏旨,乞下有司考正其罪。”诏罢温卿发运使,于淮南州军听候朝旨,乃就近供答文字,如有罪不以将来赦原。既而,上谕曾布,仍曰:“温卿好货。”布曰:“温卿家兄弟多贪,和卿作郎官,割米麦往边州,尝被罚,升卿等多为贾贩之事,此众所知。温卿之罢,非自出圣断,必未肯尔。东南之人少苏息矣。”

十月丁亥,御史中丞安停言:“淮南、两浙察访按察吕温卿托江都知县吕振买部民宅基等事,臣曾论奏选官鞫治,至今未蒙指挥。”诏朝请郎曾镇往扬州置司推勘。

十一月丁丑,右司员外郎刘拯试太常少卿,太常少卿张商英为集贤殿修撰,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家传云以太常少卿召,未及入见,改除集撰发运。按商英除少常,乃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不应一年余不曾供职。六月十二日己丑,曾布议除商英待制,知瀛州,亦称自少常除,家传必误也。今本传因家传。)

十二月辛卯,三省言:“淮南、两浙路察访司体访得发运使吕温卿在蕲州蕲水县妄认富民陈镦为亲,托买山作簿筏,约直三千缗,令家僮作马,比部名目,于税务发引前米,所经场务亏少税钱。又令睦州青溪县丞朱兴宗于越州买麦穗纱千余匹,并不曾纳税。又于舒、黄州差禁军充合破厢军,雇部内人充女使,以二十岁者作绣工,以十六七岁室女作乳媪。”诏扬州制勘院依公尽理根究,不得观望灭裂。

二年二月壬寅,吕升卿知江宁府。是年,中书舍人叶涛继升卿知江宁,陶节夫继涛知江宁。

四月丁丑,淮南、两浙路察访司言:“访闻知楚州唐领别为名差,借舟搬载新州,安置刘挚骨肉。”诏唐领先决冲替下淮南东路提刑司取勘以闻。甲午,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张商英为权工部侍郎。辛丑,胡宗愈权发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

五月丙午,淮南、两浙路察访孙杰言:“昨奏前发运使吕温卿兴贩簰筏事,江州税务看验得合税钱一百九十贯,本簰勾当人吕文广不伏,送纳本务,监官承事郎张华民具申江东转运司,称显是本人不顾公法,欺压州郡。看详华民乃监当小官,正在部属,不畏权势,敢与抗辩,以道守官诚未之见,望赐奖擢以劝奉公守法之吏。”诏张华民特与减一任监当,令赴部与亲民差遣。庚戌,诏朝请大夫王瑛除提点江南西路刑狱,指挥更不施行。以起居郎、权给事中孙杰言:“瑛顷为润州守,无治术,徒饰厨传,曲奉吕温卿等。”故有是命。辛亥,淮南、两浙察访孙杰言:“被命按察两浙路监司职事,体访得偏远州县多有提举常平官不曾到处,臣详提举司所总常平、免役、农田、保甲等,乃先朝复古之法.所以为民之意至厚。条令委曲纤悉,在提举官躬亲讲究,开谕州县,以次推行,始可布宣惠泽。乞自今提举官虽与监司互分巡历,并须本司官二年遍所部州县。”

七月丁未,朝散郎、通判瀛州陆元长言:“苏州秋赋一岁六十万石,积水占压,蠲放大半,三江不入,震泽不定。今相度应河之通江海者,愿拨一年积水合放秋税二十万石,乞降祠部,牒五百道,充夫钱粮及市木置闸,官为检计,令食利人户,自备食力,分头开修。”诏元长计会两浙转运提举司,同相度合如何施行,具图状指定保明以闻。

九月丙辰,荆、湖、淮、浙发运司言:“真、扬、通、泰、楚、海州、高邮军界运河浅涩,·请令逐州军通、签判兼管内运河,庶可责办。”从之。

闰九月辛巳,前知苏州王子京将发运司兵级、公人借过钱米,判状缴申发运司,特罚铜二十斤。壬辰,江淮发运司两浙转运司言:“今来润州京口,常州奔牛澳闸兴造毕,见依提举兴修两浙转运判官曾孝蕴相度立定法则,日限启闸,通放纲船,委是经久可行。”从之。

十月己酉,蹇序辰知扬州。

十二月甲寅,润州观察使仲佳卒。

三年正月丁酉,江、淮等路提点坑冶铸钱兼措置铜事王奎言:“诸处新坑有用官钱令坑户开发去处,若至矿宝浩瀚,还纳官钱了当外,有矿宝除填纳不问多少并系元管开发坑户卖钱入己,显属侥幸。今相度渚路坑场,如有坑户系用官钱开发坑垅,若遇矿宝除填纳官钱了当外,有剩钱分给施行。”从之。

五月乙酉,尚书左丞蔡卞罢为资政殿学士,知江宁府。

九月甲申,资政殿学士、左谏议大夫、知江宁府蔡卞落职。

十月乙卯,知大明府林希降端明殿学士,知扬州。

十一月癸亥,端明殿学士、新知永兴军蔡京知江宁府。

徽宗崇宁元年二月辛丑,左正议大夫、知大名府蔡卞知扬州。(扬州府志卞后有吴伯厚。)

三月辛酉,兵部侍郎邹浩为宝文阁待制,知江宁府。

四月癸卯,宝文阁待制、新知江宁府邹浩迁,知杭州、直秘阁邓祐甫知江宁府。

五月戊辰,刘奉世落端明殿学士,知徐州。

六月戊寅,知江宁府邓佑甫乞以府学所建王安石祠堂著祀典。从之。

八月己巳,吕惠卿知扬州。

十一月壬子,讲议司言:“江、淮盐铺户每遇阙盐,止用金银等抵当,出卖客钞,坐邀贱售,商贾折阅,乞行止绝。金部以为抵当,元丰法也,过一年者没官,乞改为半年。”从之。

二年十一月癸卯,江、淮、荆等二路发运司言:“自熙宁以来,鼓铸当二大钱盛行民间,而于条不许起发上京。以故目今诸州军官库,见管当二钱甚多。乞将当二大钱改铸当十大钱,四文可得三文,约四十万贯实计三百万贯。工部欲依所乞,仍依陕西现铸钱样,于钱背铸十字以示所当小平之数,其当二铜钱更不鼓铸。”从之。

十二月,诏:“淮南开修遇明河,自真州宣化镇江口至泅州淮河口,五年毕工。”

是年,宣德郎朱彦知江宁。蒋之奇知扬州,寻迁,王资深代。

三年正月戊戌,诏江、淮、荆、浙等路所管当二钱尽拘收,改铸当十大钱。癸卯,诏徐州宝丰监改铸当十大钱。

是岁,章縡知扬州。

四年十一月,尚书省言:“私铸当十钱利重不能禁,深虑民间物重钱滥,乞江南东、西、两浙路并改作当五钱,旧当二钱依旧。又虑冒法运入东北,宜以江为界。”从之。

是岁,苏州水,赐乏食者粟。泰州禾生稆。以朱领应奉局于苏州。初,蔡京过苏,欲建僧寺阁,会费巨万。僧言:“必欲集此缘,非郡人朱冲不可。”冲,之父也。京即召冲语之,冲愿独任。居数日,冲请京诣寺度地,至则大木数千,章积庭下,京器其能。逾年,京召还朝,遂挟酌与俱,窜其父子名姓于童贯军籍中,皆得官。帝颇垂意花石,京讽冲密取浙中珍异以进,初致黄杨三本,帝嘉之。后岁岁增加,然岁不过再三贡,贡物才五六品,至是渐盛,舳舻相衔于淮、汴,号“花石纲”,置局苏州,命勔总其事。王汉之知江宁。管师仁知扬州。

五年正月庚子,复置江、湖、淮、浙常平都仓。甲辰,尚书省言:“两浙路官司弛废,容纵民间尽将小平钱销铸当十钱,致民间小钱数少,买卖阻滞,深为非便。”诏:“两浙路将应上供小平钱并兑诸官司,御书通宝当十,重宝当五,大钱上供赴京,其小平钱仰留充本路买卖给散,仍仰本路铸钱监,疾速依旧铸造小平钱行用。”庚戌,徐祯知江宁,四月丁丑罢。

是年,继知江宁者有蒋静、陶节夫、姚佑三人。刘拯知扬州。

大观元年二月甲子,诏:“淮南、两浙应私铸钱限一季首纳,限满不首,并依私钱法。其纳到私钱,并许发赴京畿钱监,改铸御书当十钱。”

三月甲午,御笔:“比因改元,更铸大观通宝钱,当崇宁通宝兼行,即无更改,虑致奸人乘兹改铸,造言摇众,可申明行下,俾民听毋惑。”监察御史张茂直奏:“体量得两浙路容纵私铸小平钱起于苏州,自去年六月不行使当三钱,立限令民间赴官纳换,其知州蹇序辰并不用心拘催,其本路转运副使孙虞丁等并不检点按治。”诏蹇序辰先决勒停,孙虞丁等并先决依冲替人例施行。

八月己巳,降德音于淮、海、吴、楚二十六州,减囚罪一等,流以下释之。

十月辛酉,苏州地震。

十二月癸巳,以江宁为帅府。

是岁,范坦知江宁。坦迁,曾孝蕴继。彭汝霖知扬州。寻迁,范坦知;坦迁,周种知。

二年三月癸卯,遣内侍符宝、谭稹使滁、扬等州。

是岁,龙图阁待制卢航知江宁。

三年,沈锡知江宁,迁。四月,曾孝序知。

六月至十月,不雨,江淮大旱。

是岁,吴执中知扬州。执中迁,王涣之知。

四年六月丙申,门下侍郎薛昂知江宁。

十月八日,诏:“江南路走马承受分在洪州、江宁府两处驻扎,相去辽远,凡有被受朝省文字不能互知。自今后应有文字并双封降付两处照会,庶免关报留滞。”

是岁,石公弼知扬州。

政和二年八月,知江宁薛昂迁,吴拭知。

三年五月丙申,升苏州为平江府。

八月丁丑,升润州为镇江府。

是岁,江东旱。卢航再知江宁。

四年,是岁,蔡卞再知扬州。卞迁,许光凝知。

五年十一月,吕益柔知扬州。是岁平江府常州水。

六年,蔡嶷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江宁。

七年七月乙未,提举淮南、两浙路御前人船所条具合行事件,仍乞比附直达纲条令及遵用见管押花石并御前物色前后所得指挥。并从之。

是岁,林摅知扬州。摅迁,唐恪知。

重和元年七月,江、淮、荆、浙诸路大水,民流移,溺者众,分遣使者赈济。

九月庚申,诏江、淮、荆、浙监司,督责州县还集流民。

是岁,俞知江宁,张庄、王汉之继知。周焘知扬州。

宣和元年正月,徐处仁知扬州。

十一月,淮甸旱,饥民失业,遣监察御史察访。

十二月,淮东大旱,遣官赈济。

二年二月戊子,令所在赡给淮南流民,谕还之。

十二月庚寅,诏访两浙民疾苦。是月,盗宋江犯淮阳,入海州界。知州张叔夜设方略讨捕,招降之。

三年正月癸卯,领枢密院事童贯为江浙、淮南等路宣抚使。丁巳,童贯至镇江。己未,诏淮南、江南各权添置武臣提刑一员。童贯见吴民困花石之扰,众言方腊之贼不亟平,坐此耳。遂令罢苏、杭造作局及御前纲运并木石采色等物,而帝亦黜朱勔父子弟侄之在职者。吴民大悦。

二月丁卯,禁臣庶于淮南、两浙路搬致花石入京。庚午,蠲两浙路被贼民户公私通及三年田赋。

三月戊戌,童贯留谭稹驻镇江,帅中军赴金陵防方腊。壬子,童贯自金陵还镇江。庚申,童贯驻平江府。

四月庚寅,方腊就擒,支党散走,浙东贼势尚炽,寻平之。诏:“两浙、江东被贼州县,给复三年。”

五月己亥,诏江宁守臣带安抚使。

八月甲辰,曲赦两浙、江东、淮南路。

四年七月初,遣陈遘经制江、淮七路以供馈饷。遘以财用不给,倡议比较酒务及度公家出纳钱粮,取其赢余,号“经制钱”,遂为东南七路之害。

是岁,徐铸知扬州。

五年,徽猷阁待制卢襄知江宁。毛友知扬州,王本继之。淮南饥,遣官赈济。

六年,自得燕地,悉出河北、河东、山东之力以往馈官军,率十数石致一石。才一年,三路皆困。

六月壬子,诏淮、浙、江、湖措置调夫各数十万,并约免夫钱,每夫三十贯,委漕臣限督之,违者从军法。

十月甲子,金以泰州秋潦,发粟赈之。

是岁,许份知扬州。

七年三月甲申,知海州钱伯言奏招降山东寇贾进等十万人,诏补官有差。

靖康元年正月三日,蔡俺除资政殿大学士,知镇江府。十五日,以金人犯阙,太上道君皇帝渡扬子江,至镇江府。

二月八日,梅执礼除徽猷阁待制,知镇江府。

三月十日,李回知镇江府。次日,改李皓知。王靓知平江府。十六日,臣僚上言:“契勘朱勔父子倚藉权势,心作威福,固非一日,其平江府并二浙诸州县,自通判以上往往尽出勔门,气焰薰灼,无所不至云云。”奉圣旨,两浙州县应缘交通朱酌搔扰害民官吏,并令本路漕臣程昌、顾弼、彦成体究取索,先次放罢,差官兼权,具申尚书省。其应朱勔家召募到花石纲人兵,并拣填充厢禁军。仍用拘收朱勔家财,先次支与招军例物值,取朱勔家赀拘收田宅,依奏令本路桩管申取朝廷指挥。二十日,李纲迎太上道君皇帝回南都。

是月,曾孝绪再知江宁府。

四月十五日,知平江府李论落职,以与朱勔交往故也。是月,曾孝绪迁,宇文粹中知江宁。

八月乙未,吴敏知扬州。

九月十九日,李纲知扬州。纲迁,章衡知。

●第十六卷 宋(三)

建炎元年五月己亥,李纲诛军贼周德于江宁。德既作乱,会经制司属官鲍贻逊统勤王兵七千至城下,江淮发运判官方孟卿檄贻逊进兵逼城。德乃受招,而擐甲乘城,杀掠如故。纲至太平州,遣使谕以勤王,德始受纲节制,然犹桀骜,不以时登舟,欲乘间逃去。纲次江宁,遂与江南东路权安抚司事李弥逊谋,大犒群贼于转运司,执德与其徒聂旺,皆磔于市,又诛乱党四十四人。壬寅,江淮等路发运使梁扬祖提领措置东南茶盐公事,尚书工部员外郎杨渊同提领,置司真州。时东北道梗,盐荚不通。扬祖言:“真州,东南水路要冲,宜遣官置司,给卖钞引,所有茶盐钱并充朝廷封桩,诸司毋得移用。”朝廷以为然,故有是命。李弥远知江宁府。是月,迁。翁彦国知府事兼江东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充经制使。

六月庚申,诏:“江宁府增葺城池,量修宫室官府,以备巡幸。”己卯,李纲请以河北之地建为藩镇,朝廷量以兵力授之,而于沿河、淮、江置帅府、要郡、次要郡,以备控扼。沿河帅府十一,京东东路治青、徐;沿淮帅府二,治扬、庐;沿江帅府六,治江宁府等。每路以文臣为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总一路兵政,许便宜行事;武臣副之。丙戌,诏:“京东、西,河北东路,永兴军,江、淮、荆、湖等路皆置帅府、要郡。”

七月癸丑,卫尉少卿卫肤敏言:“今汴都蹂践之余,不可复处。睢阳驻跸,咸以为宜,但城不高,池不深,封域不广,不足以容千乘万骑,而又逼近河朔,敌易以至。建康实古帝都,外连江、淮,内控湖、海,负山带海,为东南要会之地。伏望趣下严诏,夙期东幸,别命忠勇大臣总领六师,留屯京邑。”时上虽用李纲议营南阳,而朝臣多以为不可,中书舍人刘珏亦言:“南阳城恶不可恃,夫骑兵,敌之长技,而不习水战。金陵天险,前据大江,可以固守,东南久安,财力富盛,足以待敌。”于是汪伯彦、黄潜善皆主幸东南,故士大夫率附其议。丙辰,江东经制使王琰、副使傅亮辞行,工部员外郎李士观言:“淮南等九路十七州岁造上供军器,亦百余万件,多未输者,望令发运使委官催督。”从之。

八月壬申,诏真州守臣以礼敦遣长芦隐士张自牧赴行在,既至,授从事郎,充御营使司准备差使。

九月庚戌,始通当三大钱于荆湖、淮、浙诸路。乙卯,诏江宁府备巡幸,帅臣修城垒,治宫室,漕臣积钱粮。是月,赵明诚知江宁府,兼江南东路经制使。

十月丁巳朔,上登舟幸淮甸。翌日,发南京。戊午,隆祐太后至扬州。己卯,上次宝应县,御营后军作乱。殿中侍御史张浚劾统制官韩世忠师行无纪,士卒为变。诏世忠罚金。中书舍人刘珏言无以惩后。浚再上章论,且乞擒捕为变者。乃降世忠观察使,上下耸然,始知有国法。庚辰,命御营使司提举一行事务刘光世讨镇江府叛兵,御营统制官苗傅从光世行。癸未,上至扬州,驻跸州治。旧制,三衙管军未尝内宿,至是始日轮一员,直宿行宫。丙戌,两浙制置使王渊率统制官张俊等至镇江,军贼赵万等不知其猝至,皆解甲就招。渊等绐贼以过江勤王,其步兵先行,每一舟至岸,尽杀之;余骑兵戮于市,无得脱者。

十二月庚辰,初,温、杭二州上供物寄留镇江,其间椅桌有以螺钿为之者。守臣钱伯言奏发赴行在,上恶其靡,亟令碎之通衢。

是岁,吕颐浩知扬州。

二年正月丙戌朔,上在扬州。壬辰,知镇江府钱伯言奏:“已依处分,螺钿椅桌于市中焚毁,万姓观者莫不悦服。”诏:“并真州榷货物都茶场于扬州,以行在务场为名。”以黄潜善言,真州地近行在,而两处给钞非便故也。辛丑,贼张遇焚真州,去行在六十里,上不闻。辛亥,两浙制置使王渊招贼张遇降之,得其军万人,隶世忠。

五月丁未,复置两浙、福建路提举市舶司,其后遂并,广司复之。

八月戊午,诏:“行在左藏库湫隘,自今纲运令户部于江宁、平江府置库桩管。”尚书吕颐浩、侍郎叶梦得请命江、湖、二广纲赴江宁;闽、浙纲赴平江;惟川陕、京东、西、淮南纲赴行在。从之。辛酉,诏江、淮六路量添卖酒钱,以为造粮舟之费。辛未,江南等路制置发运使梁扬祖迁徽猷阁直学士。

十月癸亥,诏御营平寇左将军韩世忠,以所部自彭城至东平,以金国兴师故也。

是岁,吕源知扬州。

三年正月庚辰朔,上在扬州。丙午,金左副元帅宗翰陷徐州,守臣王复死之。御营左将军韩世忠溃军于沭阳,其将张遇死于涟水之张渠村。宗翰入淮阳军,京东转运副使李祓从军,为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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