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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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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诏江浙诸路各委漕臣一员,措置出卖官田。

七月己卯,吕颐浩自镇江入见。

八月乙卯,诏:“防秋戒期,建康修大内可罢。”

九月辛巳,神武左军都统制韩世忠为江南东、西路宣抚使,置司建康府。沿江三大帅刘光世、李回、李光并去所领扬、楚等州宣抚使名,其节制淮南诸州如故。世忠还建康,乃置背嵬亲随军,皆鸷勇绝伦者。丙戌,江南东路安抚大使李光落职,提举台州崇道观。

十月戊戌,吕颐浩言:“建康米斗不及三百,欲于镇江上下积粟三十万斛,以助军用。”上曰:“若精选兵十五万,分为三军,何事不成!”

十一月甲戍,诏:“淮、浙盐场所出盐以十分为率,四分支今降指挥,以后文钞二分支,今年九月甲申以后文钞四分支。”乙亥,诏:“江东、西宣抚使韩世忠措置建康营田,募民如陕西弓箭手法。”

十二月甲午,言者论通州岁支盐二十万袋,近浙西安抚大使司统制官乔仲福、王德市私盐,仿官袋而用旧引贷于池州人。不听,问尚书省,言:“茶盐之法,朝廷利病,自祖宗以来,他司不敢侵紊。”乃诏刘光世诘仲福与德之罪,后有犯者,捕送台狱,重行贬窜。戊戌,江东安抚大使赵鼎始自建康视事。时权同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孟庾,江南东、西路宣抚使韩世忠皆诸军府中,军中多招安强寇,鼎为二府,素有刚正之风,庾、世忠皆加礼,两军肃然知惧,民既安堵,商贾通行焉。甲寅,言者论淮南多闲田,而耕者尚少,今安复镇抚使陈规措置屯营,深得古者寓兵于农之意,望仿其制,下之诸路。诏“湖北、江东、西、浙西屯田,令帅臣刘洪道、韩世忠、李回、刘光世措置,都督府总治。”

三年正月甲子,命户部侍郎姚舜明往建康,总领大军钱粮。总领名官自此始。

二月甲寅,两浙转运副使徐康国罢,仍贬秩二等。先是,康国献羡钱十万缗,上不受。宣谕官朱异、左司谏唐辉论康国办籴民户米麦逾年不偿,故有是命。

三月戊午,诏:“两浙诸州和买物帛听以三分折纳见缗。”甲子,知建康赵鼎为江西安抚大使,兼知洪州。壬午,韩世忠充淮南东路宣抚使,泗州置司。朝廷闻李横进师,议遣大将,以世忠忠勇,故召见而遣之。

四月己丑,韩世忠言:“近被旨措置建康府江南北岸荒田,为屯田之计。沿江荒田虽多,太半有主,难以如陕西例,乞募民承佃。”都督府奏如世忠议。仍蠲三年租,田主自讼则归之,满五年不言,给佃人为永业。于是诏湖北、浙西、江西皆如之,又免科配徭役。辛卯,刘光世为江东宣抚使,屯镇江。壬辰,移都督府于镇江,照应江、淮两军机务。于是建康府榷货务都茶场亦移于镇江。

五月,欧阳懋知建康府。

六月辛丑,自吕颐浩、朱胜非并相,以军用不足,创取江、浙、湖南诸路大军月桩钱,以上供、经制、系省、封桩等窠名充其数,茶盐钱盖不得用,所桩不能给十之一二,故郡邑多横赋于民,大为东南之患。今江、浙月桩钱盖自绍兴二年始。丁未,江东宣抚使刘光世引兵发镇江。

八月丙戌,初,忠锐第八将徐文叛降伪齐,刘豫大喜,命以海舰二十益其军,令犯通,泰州,戊申,罢江、浙等路转运司。是月,沈晦知建康府。

九月,壬戌,吕社知建康府。乙亥,江东宣抚使刘光世为江东、淮西宣抚使,置司池州,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为建康、镇江府、淮南东路宣抚使,置司镇江府。

四年三月壬戌,孟庾自镇江至行在。时督府渚将既已分戌,遂并其府废之,而其余兵隶都统制张俊。

四月庚子,诏江东宣抚使刘光世遣兵巡边。

五月甲寅,诏:“淮南帅臣兼营田使,知通县令衔内兼带营田二字。”于是大省冗官,且令监司守臣条划屯田利便,限一月闻奏焉。

九月戊申,诏减淮、浙钞盐钱每袋三千,令诸场对支新旧钞各半,以户部言榷货入纳迟细故也。自渡江至今,盐法五变,而建炎旧钞支发未绝,乃命以资次前后,从上并支焉。甲寅,建康、镇江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奏:“遣使议和非计,乞厉兵恢复。”上谓大臣曰:“世忠为国之忠甚切,可降诏奖谕。”乙卯,殿中侍御史张致远言:“淮南营田四五年间,不闻获斗粟之用,是必有不可行者。今江北流离之人失所者众,若委逐处守令诱之归业,应有照验,物产尽数给还。仍根括荒地,许人请佃,随其力之大小,量给顷亩,与为永业,十年勿问,兼营田而行之,将见乡聚相望,阡陌相属,鸡犬之声相闻,异时博籴其赢余亦足以纾急阙而省转饷。愿更诏群臣,商榷利便,断而行之。”诏户、工部相度,申尚书省。乙丑,伪齐以北兵来入寇,骑兵自泗攻滁,步兵自楚攻承。谍报至,举朝震动。壬申,金入及伪齐之兵分道渡淮,知楚州樊序弃城去,淮东宣抚使韩世忠自承州退保镇江府。

十月丙子朔,上谓辅臣曰:“朕为二圣在远,生灵久罹涂炭,屈己请和,而敌复肆侵陵,朕当亲总六军,往临大军决于一战。”赵鼎曰:“累年退避,敌情益骄。今亲征出于圣断,将士皆奋,决可成功。臣等愿效区区,亦以图报。”上因曰:“伐蔡之功亦宪宗能断也,故韩愈谓凡此蔡功,惟断乃成。”遂诏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以所部往援世忠,又令淮西宣抚使刘光世移军建康,车驾定日起发。己卯,神武右军统制张俊为浙西、江东宣抚使。淮东宣抚使韩世忠以所部自镇江复屯扬州。庚辰,知镇江府沈晦乞促张俊统兵为韩世忠之援,赵鼎等称晦议论激昂。上曰:“晦诚可嘉,然朕知其为人,语甚胆壮,志颇怯。”甲午,初,令江、浙民悉纳折帛钱,折帛钱自此愈重。戊戌,上登舟发临安府。壬寅,御舟次姑苏馆,上乘马入居平江府行宫。

十一月戊申,胡松年自江上还,入见。上问控御之计,松年曰:“臣到镇江、建康,备见韩世忠、刘光世军中将士奋励,争欲吞噬北兵,必能屏护王室,建立奇勋。”庚戌,进呈:“承、楚、泰州各有水寨民社团聚邀击敌马。”上曰:“淮甸遗民,未能安业,又遭此敌骑,乃能力奋忠义,不忘国家,实我祖宗涵养之力。凡水寨民兵并与放十年租税,诸般科配差役仍支钱米以助之。”戊午,金人陷滁州。于是刘光世移军建康府,韩世忠移军镇江府,张俊移军常州。辛未,知枢密院事张浚往镇江视师。金左副元帅完颜昌遣通问使魏良臣、王绘归行在。癸酉,夜,魏良臣等至常州,见浙西、江东宣抚使张俊。甲戌,夜,良臣等至许市,遇知枢密院事张浚于舟中,良臣等具告以敌所言,且谓敌有长平之众。浚谓曰:“欲同诣行在。”徐思之,恐人疑惑。乃密奏:“使人为敌所诛,切不可以其言而动。”又勿令再往我军前,恐我之虚实反为所得。浚疾驱临江,召韩世忠、刘光世与议,且劳其军,将士见浚来,勇气自倍,浚部分诸将,遂留镇江节度之。

十二月丙申,淮南东路转运判官郭揖罢。庚子,金国退师。乙卯,奉圣旨:“江南沿江为军,皆系紧要控扼重地,已专委诸路帅臣、漕臣打造车战船外,合行招置水军,教习战船,以备缓急御敌。令平江、镇江府、秀州、常州、江阴军各置水军,以五百人为额,并以横江为名。”

五年正月己巳朔,上在平江。丁未,知枢密院事张浚奏:“敌人潜师引去,今已绝淮而北。见行措置招集淮南官吏还任,抚存归业人户等事。”戊午,诏辅臣进呈曲赦淮南事目。壬戌,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为少保,充淮南东路宣抚使,镇江府置司。时世忠与刘光世、张俊相继入觐。癸亥,江南东路、淮南西路宣抚使刘光世为少保,充淮南西路宣抚使,置司太平州;浙西、江东宣抚使张俊开府仪同三司、江南东路宣抚使,置司建康府。

二月丁丑,上御舟发平江府。壬午,至临安府行宫。壬辰,诏张浚暂往江上,措置边防。是月,叶宗谔知建康府。

闰二月丙寅,诏:“江东、浙西路各造九车战船十二艘,浙东造十三车战船八艘。”时王躞自荆湖得二巨舰以归,故命仿其制为之。

戊辰,诏江、浙等路各置路分总管一员,于帅府驻扎。

三月甲申,淮南宣抚使韩世忠以大军发镇江,经理淮甸。时山阳残弊之余,世忠披荆棘,立军府,与士卒同力役。其夫人梁氏,亲织簿为屋。将士有临敌怯懦者,世忠遗以巾帼,设乐,大燕会,使为妇人妆以耻之。军垒既成,世忠乃抚集流散,通商惠工,遂为重镇。丁酉,复移浙西安抚司于临安府。辛丑,都督行府言:“知泰州邵彪具到营田利害,勘会所陈,委可施行,合关送尚书省指挥。”从之。癸卯,移镇江榷货务都茶场于真州。

五月癸未,诏江、浙两路共造五车十桨小船三十。言者以为缓急遇敌,须用轻捷小船相参,乃复为之。己酉,秘书省正字李弥正转对面奏“现存西北之兵,岁久销减。乞令州郡募东南民兵教习,以壮国威,御盗贼。万一朝廷有警,亦可募以调发。”上曰:“朕自知南兵可用,向有五百人皆平江人,在张俊军中,往往率先犯阵。其不可用者,但未教习耳。”

十月庚子朔,诏户部镂板下江、浙、荆湖旱伤州县,奉行宽恤。庚戌,尚书右仆射张浚入见。浚既平湖贼,遂自鄂、岳转淮东、西,会诸大将,议防秋之宜,直至山阳,伪境震动。乙丑,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奏,伪签军犯涟水军,遣统制呼延通等引兵击殪之,所脱无几。

六年正月甲午,以江、湖、福建、浙东旱,命监司帅臣修荒政。

二月壬寅,都督行府奏改江、淮营田为屯田。张浚出行边,请一应事务并申行府措置,俟就绪日归省部。许之。于是官田,逃田并行拘籍,仍民间例召庄客承佃,五家相保,官给牛、种,每家贷本钱七十,分二年偿,若收成日愿以斛斗折还者听。乙卯,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引兵至宿迁县。执金人之将牙合孛堇。丙辰,韩世忠围淮阳军。辛酉,韩世忠自淮阳引兵归楚州。

三月己巳,淮南东路兼镇江府宣抚使韩世忠为京东、淮东宣抚处置使兼节制镇江府,徙镇武宁、安化,楚州置司。

六月,遣内侍往淮南抚问右仆射张浚,以浚将渡江巡按故也。戊午,诏:“两淮沿江守臣,并以三年为任。”用都督行府同措置营田王弗请也。

七月壬申,尚书屯田员外郎樊宾行司农少卿、提领营田公事,都督行府同措置营田王弗屯田员外郎同提举营田公事,并于建康府置司。仍令行府兼行,俟还阙日罢。

九月丙寅朔,上发临安府。癸酉,上次平江府。庚寅,张浚复往镇江视师。

十二月辛酉,诏以山阴至长沙四十县并从宽除,浙西之邑十四,浙东九,江东八,江西、福建各四,湖南一。

是岁,两浙转运司始取婺、秀、平江岁计宽剩钱二十二万缗,自是为例。

七年正月癸亥朔,上在平江,手诏:“将乘春律,往临大江,驻跸建康,以察天意。”置御前军器局于建康府,岁造装甲五千,矢百万,仍隶枢密院及工部。辛未,新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张九成罢。辛巳,韩世忠奏已还军楚州。

二月丁酉,镇江府火。己未,上发平江府。平江府进士张亭衙进《历代中兴论》。辛酉,上次常州,赐无锡知县李德邻五品服。

三月甲子,上次镇江府。杨沂中以所部赴行在。诏沂中总领弹压车驾巡幸一行事务。己巳,上发镇江府,乘马而行。晚,次下蜀镇。辛未,上次建康。赐百司休沐三日。

四月壬辰朔,诏筑太庙于建康。甲午,镇江府进士蒋将上书论十事。诏永免文解。是月,张澄知建康府。

六月乙未,罢江淮营田司,以淮东转运判官蒋璨、淮西转运判官韩琎、江东转运副使俞俟,两浙转运副使汪思温并兼提领本营田,仍督责州县当职官接续措置。己酉,建康有积欠左藏库钱帛,乞免输。从之。

八月乙未,江南东路宣抚使张俊为淮南西路宣抚使。是月,诸路大旱,江、湖、淮、浙被害甚广。

九月丁卯,京东、淮东宣抚处置使韩世忠、淮西宣抚使张俊皆入见,议移屯。

十二月庚午,枢密院进呈:“先得旨,令京东宣抚处置使韩世忠移司镇江府,留兵以守楚州。”

八年二月癸亥,上发建康府。是月,章谊知建康府。

四月庚申,初置户部和籴场于临安,其后又增于平江,岁籴米六十万石。

五月戊申,命刑部员外郎李弥逊驰劳北使于平江。

六月戊辰,接伴官范同言,北使已至常州。是月,叶梦得知建康府。

十月甲戌,特进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赵鼎罢为两浙东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绍兴府。时秦桧力劝上届己议和,鼎持不可,由是卒罢。

十一月癸丑,知平江府向子堙致仕。时金国所遣诏谕使将入境,子诬不肯拜北使,乃上章乞致仕。秦桧许之。

九年五月甲午,枢密院计议官曾提举淮南东路茶盐公事。自淮南复置监司,而盐事以漕臣兼领,至是复置官提举。

八月丙子,命常州军遣通微处士陈得一赴史馆补修《奉元历》。

十年夏四月丁未,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召赴行在。上召对,迁一官,赐五品服,遣还。

五月辛卯,诏以镇江府所籍郦琼水陆田四十三顷赐李显忠。

闰六月丁酉,京东、淮东宣抚司统制官王胜克海州,生执守将王山。韩世忠每出军,必戒以秋毫无犯,军之所过,耕夫皆荷锄而观。

九月,诏淮西宣抚使杨沂中还师镇江府,三京招抚处置使刘光世还池州,淮北宣抚判官刘锜还太平州,自是不复出师。

十月丙戌,河北路统制李宝至楚州。时韩世忠在楚州,宝与其徒归之,世忠大悦。

十一年二月丙申,江东制置大使叶梦得上奏称贺,诏嘉奖。初,建康屯军,岁费钱八百万缗,米八十万斛,榷货物所入不足以赡。至是禁旅与诸道之师皆至,梦得被命,兼总四路漕计以给馈饷,军用不乏,故诸将得悉力以战,由是朝廷益嘉之。

三月癸丑,张俊渡江,归建康府。

五月辛丑,淮东转运副使胡纺总领淮东军马钱粮,置司楚州;尚书度支员外郎吴彦璋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置司建康府。丁未,诏韩世忠候御前委使,张俊、岳飞带本职按阅御前军马,专一措置战守。时秦桧将议和,故遣俊、飞往楚州,总率淮东全军,还驻镇江府。

六月戊辰朔,责授单州团练副使刘子羽复右朝请大夫、知镇江府兼沿江安抚使。癸未,张俊、岳飞至楚州,飞视兵籍,知韩世忠止有众三万,而在楚州十余年,金兵不敢近,犹有余力以侵山东,可谓奇特之士也。俊以海州在淮北,恐为金兵所得,命毁其城,迁其民于镇江府。俊遂总世忠之军还镇江府,惟背嵬一军赴行在。

七月,枢密使张俊复往镇江措置事务。

九月甲寅,建康府火,燔公私室庐甚众。

十二月乙丑朔,上谓秦桧曰:“和议已成,军备尤不可弛,宜于沿江筑堡驻兵,令军中自为营田,则敛不及民而军食常足,可以久也。”仍修建康为定都之计,先宗庙,次太学,而后宫室。

十二年二月辛卯,镇江府城外火,延入城中,遂及大军仓,燔米麦四万斛,六万束,公私室庐被焚者甚众。守臣刘子羽坐贬秩。

十一月癸巳,李椿年乞行经界,言:“臣闻平江岁入昔七十万斛有奇,今按其籍虽三十九万余,然实入才二十万,询之土人,其余皆欺隐也。望考按核实,自平江始。”乃诏专委椿年措置。椿年请先往平江诸县,俟其就绪,即往诸州,要在均平,为民除害,更不增税额。从之。

十三年正月十一日,孟忠厚知建康府。

四月,除浙西围田,以其壅水害民故也。

五月,罢两浙市舶司。以言者论两路市舶所得不过一万三千余贯,而一司官吏请给乃过于所收故也。

八月,降会子、交子各二千万,均发于镇江、建康两榷货务。如两淮人过江南,许将交子于务场换易会子,江南过两淮亦听用现钱或会子就务场对换交子行使。

九月,知上元县李允升坐赃贷死,决配建康。帅守王佐坐纵允升寻医离任,追两官,勒停;建昌军居臣提刑袁孚以失按,降一官。

十四年二月壬午朔,尚书工部侍郎王焕充宝文阁直学士,知平江府,从所请也。癸未,少傅、镇潼军节度使、江南路安抚制置大使、判建康府兼行官留守、信安郡王孟忠厚与资政殿学士、知绍兴府楼熠两易。己丑,诏江浙等路,绍兴八年以前拖欠并与蠲之。

三月乙卯,辅臣进呈诸路未发上供钱粮数。上日:“江、浙、京、湖积年拖欠皆虚数,绍兴十年以前除形势及第二等以上户外,悉蠲除之。”仍出榜晓示,官吏故违,讦之,越诉于朝。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张守为江南东路安抚制置使,兼知建康府。

五月甲戌,初,两浙转运副使李椿年置经界局于平江府,守臣、直秘阁周葵见椿年事之曰:“公今欲均税耶?或遂增税也。”椿年曰;“何敢增税!”葵曰:“苟不欲增,胡为言本州七十万斛?”椿年曰,“若然,当用图经三十万数为准。”

六月甲申,诏江、浙等路州县酒税欠折、坊场废坏、纲运沉失,仓库漏底,委非侵盗者,皆蠲之。甲辰,淮东转运判官汤鹏举言:“五月乙亥,楚州盐城县海水一概澄清。”秦桧请率百官入贺,上曰:“自太祖平定天下,太宗时干戈偃息,真宗时祥瑞甚多,祖宗圣语止于丰年为瑞,第可付史馆,不必受贺,尤见大体。”

七月壬申,直秘阁,知扬州许中主管台州崇道观,从所请也。又直秘阁、知盱眙向子固知扬州。

八月壬午,直龙图阁、知镇江府蒋璨罢,以转运司劾其擅以经费钱物收入公使故也。

十五年正月戊辰,命权户部侍郎王铁措置两浙经界。李椿年既以忧去,秦桧请用鈇。上因言经界之法,细民多以为便。桧曰:“不如此,则差役不行,赋税不均。积弊之久,今已尽革。去年陛下放免积欠,天下便觉少苏。”铁言,“本部员外郎李朝正,尝知溧水县,均税不扰,请与共事。”又言:“今当革诡名挟户,侵耕冒佃,使差有常籍,田有定税,则差役无争诉之烦,催科免代纳之弊。然须不扰而速办,则实利及民,欲更不划图,又造砧基簿,止令逐保排定,十户为一甲,令递相纠合,从实供帐二本,积年所隐,一切不问。如有不实,致人陈告,即将隐田给以充赏。”从之。

四月十一日,晁谦之知建康府。

六月壬午,直秘阁、通判明州钱端礼提举淮南东路茶盐公事。癸巳,左朝散郎张昌知楚州。

七月壬子,直秘阁、新提举淮南东路茶盐公事钱端礼为两浙路转运判官。时秦桧议乾鉴湖为田,云岁可淘米十万斛。上谓:“若遇早岁,无湖水引灌,则所损未必不过之。”桧乃止。戊辰,两浙转运判官吴炯条具便民事,乞令常平司支借钱谷,劝民浚决华亭等处沿海三十六浦,以泄水势,庶无淹损民田之患。诏可,后十余年乃克行之。

八月己亥,权户部侍郎王鈇言;“常平之法,本以抑兼并、备水早,科条实繁,其利不一。有义仓和籴之储,坊场河渡之入,以产制役,欲使平均,以陈易新,俾无红腐,一有饥馑,则开发仓廪:济以艰食,岂一主管官能胜其任哉!建言者将欲省官,而主管已复将欲省吏,而胥徒如故,独罢一提举官,而奸弊百出,州县苟且,无所畏惮,封桩钱物资移易多致陷失,凶年饥岁,赈济之法漫不加省。今虽隶于宪司,而狱讼繁多,不能究心,望复置提举官,庶良法美意,不为虚文。”乃命诸路茶盐官改充提举常平茶盐公事,仍令检察所部州,有擅用常平钱物者,按劾以闻。直秘阁、知盱眙军沈该为淮南路转运判官兼淮南路提点刑狱公事;直秘阁、淮南路转运判官汤鹏举知常州。

十一月丁巳,诏:“平江府应办国信馆舍宴设为一路最,守臣、宝文阁直学士王落直字。”

闰十一月辛卯,诏楚州上供钱物免一年。

十六年三月己亥,工部奏立淮东、江东、两浙诸县岁较营田赏罚格。其法以绍兴七年至十;年所收课利最多,酌中者为额,每县令以十分为率,取二分赏之。岁收增三分至一分以上,并减磨勘年;仍以最亏一县为罚。

六月己亥,直秘阁、知常州汤鹏举为两浙路转运判官。丁未,秦桧奏淮东盐课增羡,乞推赏。上曰:“增羡之赏,尤所当慎。大率今岁有羡,次年必亏,盖民之食盐,每岁止如此也。”

七月壬辰,江东提刑司请诸路经总制钱,并委县丞拘收,无县丞处,委主簿。从之。丙申,江东转运司建康府言:“本府民户所欠官钱六万余缗,委是贫乏,无可催理,乞特赐蠲免。”权户部侍郎李朝正乞令总领所审实蠲放。从之。先是清河郡王张俊为淮西宣抚使,驻军建康,责部民子钱息之不已,积不能偿,则献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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