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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法军侵台档案

29 万字 · 约 13 小时 58 分钟 · 21 / 38

会员可开白话

计规银三千两;过山炮用拉火一万枝,每千枝价银二十五两,共计规银二百五十两:以上五项,总共合计规银二万五千一百三十两。惟前已咨请鄂省赶将部拨银八万两迅速解营,至今未据咨复解到;而外洋购械价银,不能久延。刻值军行在即,自不得不通融办理,祗得在于本军月饷内先行挪提,如数照付洋商,以便启行。至此项价银,除咨会湖北督臣、抚臣查照核销外,理合就近咨请代奏备案』等情前来;臣复核无异。查该军业已由湖口入闽,谨据情附片陈明;伏乞圣鉴,敕部咨令鄂省查照应付,以利遄征。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五六(二四七四页)。

总署译报论述法国对东方之意图

十一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五、一、一○),译洋文新报称:

十一月初六日英文字林新报按伦敦十月二十日新报内言:『闻法国执政之意,在于坚守东京,扫清全境;并据有台湾一岛,以为索赔地步。至此岛交还中国与否,必待将以上三者如愿以偿之后,始行定夺。至法军北上一节,并无是说。盖以法军到时,中国必致反乱,恐无大员出与定约耳。要之,按法国新报所论,法于东方所图谋者三事而已:安据东京,一也;通商中国南省,二也;与中国和平往来如初,三也』。

(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五七(二四七五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遵旨将南洋兵轮船五号交吴安康统带赴闽归杨岳斌调度折稿

十一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五、一、一○),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迭次钦奉谕旨,将南洋兵轮船五号交吴安康统带,相机赴闽,归杨岳斌调度一折,经本爵大臣于光绪十年十一月十二日由驿具奏。所有折稿,相应抄录咨呈。为此照录奏稿

奏为迭次钦奉谕旨,将南洋兵轮船五号交吴安康统带,相机赴闽,归杨岳斌调度;恭折覆陈,仰祈圣鉴事。

窃臣于十一月初二日钦奉电寄谕旨:『式百龄既经北来,所有南洋五船,着曾国荃即饬吴安康等统带赴闽,归杨岳斌调度。该前督未到以前,交杨昌浚调遣,妥筹援台之策。朝鲜之事,必须审慎筹办,不宜轻开兵衅;式百龄前往,或意在功,偏任己见、不服调度,事均可疑。该将行止,着李鸿章妥议具奏。钦此』。初六夜,钦奉电寄谕旨:『本月初一日谕令曾国荃将南洋五船饬吴安康等统带赴闽,归〔杨〕岳斌调度。该前督已据奏报起程,现在行抵何处?着即赶紧赴闽,妥筹调度,设法渡台援应。钦此』。初七夜,钦奉电寄谕旨:『杨岳斌奏「现抵湖北,请由江西陆路入闽,不驶赴金陵」等语。台事万紧,迭谕杨岳斌调度南洋五船援台;着即由江西迅速入闽,查照吴鸿源于惠安县属之封武、觇窟等澳渡台之路,相机赴台援剿;毋庸再赴金陵致延时日。此旨,着曾国荃迅即电知杨岳斌知悉。闻闽口外已无法船,据刘铭传奏「有法人台南巡船绕至马祖澳,图截师船」之语;曾国荃当饬吴安康等格外慎重,勿稍大意。钦此』。仰见圣训周详,多方指示,钦感难铭;臣当即恭录咨行杨岳斌、杨昌浚、吴安康等钦遵办理在案。

初七日,接江阴张景春来电:『「威利」船初五日到江阴,装官弁勇丁六百人,均带枪械;初六日,开行赴台』。又据邵友濂、龚照瑗电称:『此次勇械并运,意在由恒春、台东登岸。惟闻闽口法船南去,正恐与「威利」相遇,危险更甚于前;未知能达彼岸否』。又据吴安康禀称:『前与式百龄察看南洋五船,互为斟酌熟商;据云「「南琛」、「南瑞」两船之炮须加铁柱六根,其五船舵楼须用两寸厚钢板遮蔽,庶足抵敌人和吃克斯之炮」。式百龄复称:「南洋五船,除「南琛」现有和吃克斯炮二尊外,其余四船均应照样添置」。查上海地亚士洋行尚存有北洋「定远」兵船和吃克斯炮十二尊,前经「超勇」、「扬威」船借去四尊,尚余八尊;禀称商借分配』。臣以其所禀各节,均与式百龄商定,为出洋必不可少之炮。即日电商北洋大臣李鸿章,请饬龚照瑗向该洋行暂借炮位八尊,分配四船。其五船应配之铁柱钢板各件,则饬吴安康督率各船漏夜赶办,不准稍有迟缓。又吴安康禀称:『式百龄查明水线,凡船赴闽,必由马祖澳;由闽赴台,亦必由马祖澳经过。该处泊有法酋铁舰及木壳兵轮、鱼雷各船,或三五只、或六七只,往来无常,多少不定。又称:「马祖澳距长门四十余里,潮落之时,水深仅一丈四、五尺不等。我军五船大者吃水二丈二尺,小者吃水一丈八、九尺;必须守候潮涨方能进口,其势不能夜行。除此一线之泓,别无他路可入:是马祖澳乃入闽一大关键也。内中最多石礁,兵船出入皆须循照浮桶,逶迤而行;法船先已据此要害之地,全仗圣朝威福,各船必须极力拚命轰打,方能进口」等语。式百龄因水线情形如此,亦无把握;是以不统南船南向而统北船北行,无他意也』。查杨岳斌陆师取道江西入闽,方至芜湖,即奉电旨不赴金陵。臣以吴安康所统五船既归杨岳斌调遣,自应派吴安康溯江而上,面求杨岳斌指授机宜。据禀初七日在芜湖见面,敬听杨岳斌训诲;杨岳斌仍上湖口入闽,饬令吴安康钦遵谕旨,刻日在沪整备各件、添安炮位,探明前路的实情形,开驶出洋,以便相机乘隙稳慎前进,方不致挫败取辱。吴安康自愿懔遵初七日谕旨,格外慎重,勿稍大意;一面侦探确情、一面相机出洋。兹据禀报前来,理合先行奏闻,仰慰宸廑。

再,臣接杨岳斌函开:该军所需鎗炮甚亟,欲江南代为添筹。臣又协济后膛枪一千杆、子弹三十万颗及洋药、铜帽、黎意枪子弹等件,合前协济之枪二千杆、子弹四十万颗,均交来员杨秀实领收,星夜起解;并由筹防局给发运费银一千两,径向杨岳斌行营授收应用。合并陈明。

所有迭次钦奉谕旨将南洋五船饬吴安康统带赴闽、悉数交杨岳斌调度,业已钦遵办理各缘由,谨缮折由驿驰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五八(二四七六页)。

美股抄付出使大臣许景澄函照译日意格论述法政府对越事态度及和议倾向暨译报若干消息

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八八五、一、一二),美股抄付出使大臣许景澄函:

照译日意格来函

敬禀者:前接陈参将来函,述谕饬查法议院并法廷近意,随时密告等因。查议院公议,尚须数天。近特派之议员十一人商定,如法国家日内不能与中国议结此案,则须即派大兵力据东京全境;其数当在一万二十人,内六千人均已备齐,随时可以发往。此六千人除二千人系派与孤拔驻守台北外,其余全往东京。现法意但欲将已得之地坚固防守,不欲在中国他口再行用兵也;似封闭台湾各口及守台北一地为质之外,不再妄动。此举经执政告之议员,议员已允,议院亦断无不允。

意格又闻法廷近确有人与李中堂径商,想宪台必已知之。且闻巴得诺已将法意缮写说帖,呈送李相。意格昨接陈参将电报之后,即往外部私探;无如事关机密,无人肯吐露一词。意格昨奉公在此,自不便相强。然按前日茹相面告意格之意,似法廷知中国必不允偿,已于巴使说帖中将偿款作罢论;但请中国准法兵驻札台北,俾可示法国百姓。如此办法,可保东京边界安靖也。意格按:凡两国轇轕不清,调处之法,须先知何事最为阻碍;以便将此阻碍之事离开,设法寻一公允之法,两面方可允纳。今中国阻碍之事已如此;法廷则云如不取质以期津约照办,则执政必须告退,其阻碍者又如彼。势如骑虎,均不能下;然终不能持久。倘但据地若干时,将偿款作为罢论;诚此时调处最妥之法也。细究此事根源,良因彼此不熟情形之故。当日津约定后,内外臣工议论纷纷,法以为此即背约之证;殊不知议者自议,津约自不能废也。迨谅山事起,法民哗然,谓系中国所指使,遂致外部明宣议院,指中国为背约,必须设法再使照办;然必须取押,方能保安北圻。今日法廷所为者,尚系此意也。议院既允之于前,自不能不从之于后;故执政有请,议院必允,职是故耳。设使深知中国情形,当降旨撤兵时即可复归于好,何必俟至今日!乃百姓不以为然;执政知之,于是乎索取偿款而准分若干年交清。此非因抚■〈血阝〉,实欲取质保安之明证也。今两国佥知久持无益,早须了结;时哉,再不可失!意格知法国百姓屡因议筹巨款仍无成效,躁气已平;惟国体攸关,又不得不力持到底。如执政能明争体面、暗示和平,百姓必欣然依允。其中国则战亦有胜,自无人能谓系兵力不克而议和也。如能暂准法兵屯札基隆,则法执政不致招谤;和议指日可成。意格又闻巴公使之说帖已极公允;倘中国不允,茹相但持示议院,议院必是之。如再有筹饷事,议院定允之也。至现在津议如何?宪台必得有中国电示;倘有难解之事而须釜底抽薪者,意格当为探询,从中排解。意格甚望此案早结,两国复归于好,俾向受两国恩惠者得以从中斡旋,更期永固睦谊;望宪台察焉!

议员议论此案,尚未定期。一有所闻,即行呈报。谨先将遵谕探询现在法廷及百姓意见各情形,缮禀达听。

恭叩钧安。日意格谨禀。

光绪十年九月初十日照译新报

香港华人不为法船工作,遂被杀伤一案,昨英国下议院询其故于外部;外部答曰:『据香港总督报称:「八月十八日中国工匠自行散工,因致斗殴,杀死华匠一名,受伤者多人」等因。我国家遂电询「斗殴之事,是否因欲勉强华匠为法船工作之故」?港督复云:「实因华工不为法公司船工作之故」。我国家又电询:「法执何律例能强华匠工作」?至今尚无复信。然我国家已电水师提督,遵照香港招工章程办理矣』。

议员于巴呵起问曰:『法封台湾各口,我国作壁上观乎』?

外部曰:『此事尚须查明再答』。

十一日

法报云:『前电恐不确,盖基隆、淡水未必能同时并占也』。

十二日

法国拉当新报云:『数日以来,国人佥以为中、法之事此次必须了结,宜多派援兵前往;不特保守已据之地,并须将华兵尽逐出境,俾践天津约章云云。现国家请添饷一千万佛郎,议员已派员聚议;闻于准拨之外,尚肯多拨若干。但须国家答应,此后定能结案。乃近有人云:「国家之意但事防守,现有之兵已可足用,不必再添」。或又云:「此系米提督之意,未知确否?然米提督之言纵属有见,我们殊不欲国家听之;以至寡不敌众,支架不开,复蹈利瓦伊业故辙也」』!

聚议东京兵饷议员告明外部:须调提督米卨、副将里格里挨、参将福禄诺、大臣夏文面询,并须将历来案卷交其翻阅,俾查此案根柢。

十四日

法议员昨已问米提督、福参将诸人,外部亦在座听询。其问答语并各案卷,外部请议员秘密,外人不得而知;各报哗然不平。今外部允将案卷择最关紧要者秘之,其余可以付楮;各新报亦不愿,议员中且有欲告退者。

十五日

法海部于昨日分谕各海口:将快船名「马刚」及「罗郎」二艘、「格罗觉氏里」及「黎唐答」炮船二艘并新造竣之「里昂」炮船一齐备便,以便候令驶往华、越各海。

法议院今日起专阅各部与水、陆提督来往案卷,订十七日会议;请添兵饷,十九日呈请议院公论。

十六日

得把新报得其在奥都探信人来电云:『英国调停中、法事,日来互相扬传,不知为何人所创也。查十余日前,英外部因英船在台为法船搜检之事,告法使曰:「中、法事一日不了,即英商一日吃亏;余甚愿早日了结。倘两国欲英调处,愿出力」云云。法外部闻之,甚喜;答曰:「倘能妥为调停,固所愿也」。法议员日来翻阅中、法交涉来往公文,大约本月底方能定断可筹经费与否』。

十七日

下午巴黎来电云:『英国外部调停章程,以津约照办为根基、以偿款为末议。告于法外部,法外部答「可以照办;且赔偿一节,现已不必坚执矣」』。

十八日

天下电报云:『英国实未明告两国,但露若有一国请其调处,必不辞却之语』。

海部议将派兵一营赴台湾,名曰「台湾水师枪营」。营有三哨,每哨四队,每队百五十人;一半由越南、一半由北圻驻军分派前往。

十九日

议员昨日聚阅外、海两部案卷并与美国论调处及驻沪、粤各领事密报各档,大约本日可定断具报;议院下礼拜方能定议也。

法国多郎海口租有商轮一艘名「觉莫林」,于十五日载官十员、弁百人前往北圻补足额数。

二十日

英士敦屯报云:『十八日,各部会议;外部云:「东京有华兵,须续派万人前往」。兵、海两部均不愿,意见遂致不合』。

法报云:『外部告议院曰:「英人实欲有调处之意,惟尚未明告两国耳」』。

法报郭罗亚云:『议员翻阅案卷,佥谓谅山军谓未奉撤兵明谕,无违背津约意;请数日往北京请示再撤,极合于理法。法将不准,理曲也』。

二十一日

法兵部饬令亚利加之黑兵备齐四哨,听候调遣。

法海部与前日轮船公司议租船只,以便由亚尔齐及士多拉二处海口装兵赴越。

巴黎来电云:『昨晚各查案议员允筹经费一千七百万佛郎,日来可请议院公议。外部云:「如不能即了,尚须请筹明年第一季兵饷四千万佛郎」』。

二十二日

法报:『议员十一人,除已拉堂患病未来外,惟十人会议。各部请筹华、越兵饷,允者六人、不允者四人。又共举一员曰沙补;沙宣言曰:「余望国家竭力将此案了结,前此误会之咎应归何人、他日属国章程应如何整顿?余不便明言;俟时至再说」。大约西本月十七日(即九月底)议院方可发议也』。

二十三日

法舸「本化」于二十八日展轮赴东京,有兵官十三人附搭,前往换代患病之员。

二十四日

「本化」轮船开行日期,昨已登报。本日兵部又发往该船上军械无算,闻系拨与孤拔添用者。又发运被盖若干并火炉二百个,为东京法兵过冬之用。

二十五日

议员所举之沙补,昨与外部晤谈后,即回议院告退;因复聚议,遂举礼庐呵缮写说帖。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六三(二四八五页)。

户部知照闽省报捐贡监及展期事项

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八八五、一、一二),户部文称:

捐纳房案内,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片称:『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准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电称:「昨奉部议准捐实官,分别条款咨闽。查俊秀、廪、增、附报捐实职,均须先捐贡、监;兹未议及贡、监是否准捐?抑准收随官贡、监?请转咨户部核复。如不准收,难期踊跃。又台洋远隔,渔舟潜渡;奖册递送需时半年,限期太迫。逾限不能奖叙,捐生亦多观望。可否请展」等语。应片行户部查照,径复闽省』等因前来。查报捐贡、监,系在常例职衔条内;应准该省收捐,并准收随官贡、监,以期踊跃。

至展限一节,本部现在另拟新章;俟奏明后,再行知照。相应由五百里飞咨福建巡抚并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查照,及知照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六六(二四九三页)。

出使大臣曾纪泽咨呈请英国出面调停中法事照会译稿及问答节略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五、一、二一),出使大臣曾纪泽文称:

窃照中、法失和之事,前准英国外部公历十一月初十日来文,比即译汉抄稿于九月二十六日咨呈在案。二十七日,承准贵衙门元、宥电示八条,本爵大臣于十月初一日前往外部与尚书伯爵兰斐尔面谈良久。所有照会英外部一牍,相应译汉抄稿连同十月初一日问答节略,一并咨呈贵衙门,谨请察核。

照录粘单

照录给英外部照会

为照覆事。照得本爵大臣前准贵爵部堂公历本月初十日来文,比即转报本国国家;现准本国总理衙门电覆:所有中、法两国不协之处,中国国家可以允受贵国国家代为调停,以便和平商办。是以特请贵爵部堂于近日定一方便之期,俾本爵大臣得以前往会晤。届时当将本国所拟允许商议之办法及所奉谕旨按照如何情形方准本爵大臣商办之处,一并面陈于爵前也。相应照覆贵爵部堂,请烦查照。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年九月二十八日。

照录问答节略

光绪十年十月初一日申刻,曾侯率翻译官马格里、庆常赴英国外部,与尚书葛兰费尔会晤。寒暄毕。

葛云:『本部接巴使来电,据称中国允许英国调处及述中国所拟办法数条,均已阅悉;想贵爵大臣早有所闻矣』。

曾侯曰:『近接本国电报,知总署已将各条告于巴使转报贵国;今贵相既已阅悉,本爵无须再将各条申论』。

葛云:『本部堂前于伦敦府尹署中宴会之际,宣言调处之说。声明中、法两国若能同时皆请英国调处,则英国自必出力以排解之;倘二国不能同时皆请调处,则英国势难出力:此本部堂他日在府会中所言者。兹特为贵爵表说明白,以免误会』。

曾侯曰:『贵相所言,我甚明白』。

葛云:『本国所谓调处之道,必先有切实办法,方能代为和解。至起首之时,两国有何意见,英国皆可传达。即所请之事,在本国视之以为不近情理而逆料彼国尚可允许者,本国仍可代达;倘本国视之以为彼国万不允许,自不能代为传递。今中国所告巴使各条,在本国视之法国万不允许,是以不能转致法国。兹有本部致巴使电报,请其按照此意告知总署』。

曾侯曰:『中国处于目前情形,不得不如此立言。本爵虽知各条未必尽如贵爵之意,然贵相有何意见?尽可请巴使向总署斟酌;如有可变通之处,未始不可体贵国之美意,从长计议』。

葛云:『目前初开议论,居间者不能妄赞一词。若请中国先行退让,是损中以益法也。如既为区画而法国仍不允许,岂不为难!须待日后方可致词解劝,此时断不可行』。

曾侯曰:『本爵以为贵国出言解劝,中国易于迁就。盖有所退让,非让于法国,乃重贵国之友谊也』。

葛云:『法国封禁台湾一事,本国业已允许;故于此处当守局外之分。如法国专查台湾各口过往商船、不查及大洋行走之船,则英官仅照一千八百七十年所定律法行事;至英国遵守局外之明文,尽可不必宣示。此节,业已电知巴使矣』。

曾侯故作不解之状,问曰:『然则贵国既认法国封口之权,又不肯颁发局外之明文耶』?

葛云:『然』。又微笑云:『久闻贵爵为中国主战之人,信乎』?

曾侯曰:『法国如此无理取闹,凡中国臣子皆有主战之心。本爵亦自知有主战之名,洋溢中外;在本爵扪心自问,实非一意主战而不讲情理者』。

葛云:『此中底蕴,我深明白』。

曾侯曰:『现经贵爵、巴使与总署谈论,如本国于各条有所斟酌变通之处,本爵再当向贵爵陈说也』。言毕而散。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七七(二五○三页)。

出使大臣曾纪泽咨呈英外部对调停中法事照会译稿及法国勾尔瓦报馆主人嘎马与使馆参赞马格里往来函件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五、一、二一),出使大臣曾纪泽文称:

窃照本月中旬英、法新报屡言:中、法失和之事,英国欲为调停,法国甚愿而中国不愿等语。近日又有法国新报言:英国尚未向中国露出调停之意,不得谓中国已有不愿受英调停之据等语。本爵大臣因新报纷纷,恐英国有所误会;是以饬派马格里于九月二十日前往询问,旋于九月二十四日接准英外部尚书伯爵葛兰斐尔公历十一月初十日来文一件。除于是日电请示遵外,合将来文译汉抄稿咨呈贵衙门,谨请察核。

再,前据法国新报馆主笔人嘎马迭致马格里函,有从中调停之意。查两洋报馆主笔人,有为尚书者、有为公使者。如法国前任外部尚书沙梅拉库,授职之前、退位之后均常在报馆主笔;美现今驻英公使路威尔,由报馆主笔人擢授今职。是主笔人分位,皆非卑贱;而民主之国主笔人,尤为有权。本爵大臣未便将嘎马来函置之不理;比饬马翻译答以「俟有法国官员言此或接法外部文牍言此,乃可电告本国」。所有嘎马与马格里来往各函,一并译汉录稿呈送贵衙门,谨请察阅。

照录英外部照会

为照会事。本月初七日,马格里来至外部,代贵爵大臣询问新报传说斐理之言:『英国向法廷露出调停之意,尚未向中国提出调停之事,故不得谓中国有辞却英国调停之据。新报之言,未知确否』等因。本爵部堂查新报传说之语,是否全符事实,非本爵部堂所能言定。英国向于华、法两国之争持,诚愿从中排解;此意蓄之已久,贵爵大臣谅必知之。华、法两国虽先后各露有肯受调停之意,然未同时发出愿受调停之言。近来英国向中华提及调停之事,贵国未尝引伸英廷之说,俾能入场调处。本爵部堂与驻英法国公使则实曾谈及调停之事,惟中国肯受英廷调停与否,英国尚无所闻;又中国欲得何等规模始受英国调处,英国亦尚未知:是以英国现今未肯遽向中华倡言调停之事也。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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