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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法军侵台档案

29 万字 · 约 13 小时 58 分钟 · 35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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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运来台。查闽省已由旗昌洋行经手借有巨款,台饷尚能济。所请向施领事商借之处,应从缓议;业经会衔咨请各辕查照矣。此缴』等因。奉此,查台湾前被困围,饷源告竭;海口封禁,运解维艰。不得已,而有商及施领事借款包运之举。兹奉宪批前因,祗聆之余,不胜欣忭。惟是法人请和,海禁已弛。此时虽已停战,而基、澎二口撤兵尚无确期;彼族反侧无常,防禁不容稍懈。统计台南、北防勇八十余营,月需薪粮二十四、五万;无定之款,尚不在内。库储搜括无遗,捐借亦属有限;现月出款既巨,凭何支持?倘时事稍有变更,台困较前尤甚;亟须及时筹济,免再徒叹望洋。今军械虽难明装,而饷银尚易通运;闽省既由旗昌洋行借有洋款,惟有仰恳宪恩檄饬司局迅先拨银一百万两,趁此茶、糖各市畅旺之时,扮作茶、糖商银,分帮委员管解,交由商轮保险,分作三起搭运台南、北交收,俾资接济。职道现派在泉购办营帐候补从九王锡圭、泉州道济公栈之候补按经历凌汝曾、购办木料帐棚之都司方祖恩克日赴省,听候司局分帮委令解运;并椷致厦绅叶道文澜、王道青云代作茶、糖各商银妥交载运,庶期稳速。奉批前因,理合具禀宪台查核,俯赐准予所请,不胜企祷之至。

肃此,敬请勋安;伏祈垂鉴。除禀钦宪左、杨、刘、将军、抚宪外,职道璈谨禀。

总办全台粮台沈前藩司应奎致闽省善后局公函

敬启者:本月二十四日奉到二月二十五日手书,关念台防,已发大批饷银二十万两汇交弟处,通筹接济。捧诵之下,感佩同深。台事自澎湖不守,大局日危;既无用武之方,兼有饥哗之害。综计全台用项,每月有定之款如月饷、局用等项共已实需银二十四、五万;各州县转运夫价及制造采买凡无定之款,均不在内。勇饷现在有欠一月、两月者,展转腾挪,前缺后空。兹届和议一成,行将议撤营头,先须清发欠饷。就地土勇尚易遣撤归农;内地各营尚须发川费,事既繁难,费尤急巨。所缺尚多,何能为清理计。惟有仰恳列位尊兄大人缕回帅听,似可乘此海道大通、商轮络绎,径行分批旺解现银;非备足百万,恐不足以了台事也。

愚昧之虑,伏乞鉴之!沈应奎顿。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八九(三一七四页)。

福建巡抚刘铭传咨商请奖沪尾基隆税关出力洋员

八月初十日(九、八),福建巡抚刘铭传文称:

本年七月十一日,据办理台北通商兼沪尾总口海关税务委员兜协领钦、已革浙江补用知府李彤恩禀称:『窃查沪尾海口当上年六月始议封塞之际,正值秋茶上市;各洋商虚声恫喝,义难施工。幸得税务司法来格谕以利害,极力开导,乃未敢出而阻挠。嗣请羁縻引港洋人,以为我用,防被法人勾引为患。八月十三日法船到沪,升旗约战;法税务司即先期致函通知,预为之备。十四日之后,法船逐日攻击炮台,法税司帮同安炮防御;炮弹所及,亦不畏避。本年春间,复商同钦等设法议轰法国铁甲兵船;虽因攻具未齐难以下手,其急公助顺之忱,实堪嘉尚。又基隆洋关帮办鲍郎乐勤干有识,亦洋员中所仅见。去年六月间法船初犯基隆,经曹统领邀请该帮办与法提督辩论数四,冀弭衅端;鲍郎乐当见势不能下,密告曹统领等预备战事,以免堕其术中。嗣后基隆失守,洋关门前堆积煤炭十余石,猝不及烧;该帮办暗嘱英商承认,丝毫未动。嗣回沪尾,同法税司赞助防务,始终出力,不辞劳瘁。当此法事底定,凡在出力将弁、绅董人等均蒙优请奖叙;兹法税司等宣力行间,艰险弗避,不无微劳足录。合无仰恳宪台,俯赐咨请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请分别赏给宝星以示奖励而昭激劝,出自鸿施』等情到本爵部院。

据此,除批『据禀该关税务司法来格宣力行间、勤劳匪懈,并鲍郎乐勤干有识,恳请奖励前来;仰候咨商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明请旨施行。此缴。印发』外,相应备文咨商。为此,咨呈贵衙门,请烦查核。该税务司法来格不避艰险、在营出力暨鲍郎乐随同着有微劳,是否可邀奖叙,有无成案可援?应否代奏请旨?均望酌夺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二八(三二○九页)。

钦差大臣杨岳斌咨呈五六月分电奏清单

(迭陈台湾解严遣撤干军及乞假回籍事)

八月十二日(九、二○),钦差大臣杨岳斌文称:

窃照本前部堂于光绪十年十一、十二、本年正、二、三、四等月分电奏,均已遵章照录原文汇奏在案。所有本年五、六两月分电请贵衙门代奏之件,除遵章汇缮清单恭折具奏外,相应将本年五月初十电奏一条、六月初五电奏一条另缮清单,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

照录清单

计开清单

五月初十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钧鉴:密号。现在和约已定,五月初九日基隆退出。所有斌部干军十二营、卫队三百名,应先请旨裁撤,以节闽省借款糜费。如蒙谕允,斌内渡前往泉州,赶紧清结饷械诸事;并亲严约束,毋令干犯纪律。一面电请南、北洋借拨轮船迅速来闽,载送营勇;斌督率驶赴上海、汉口,换雇民船溯流常德、辰州,分途妥为照料遣散。并仰恳天恩,赏准终养之假;回干州原籍,侍奉久病垂危老母。除另具折陈请外,乞先代奏。统祈于奉旨俯准后,飞电传谕遵行为祷。杨岳斌叩』。

六月初五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钧鉴:密号。五月二十一日准贵署电寄,奉旨:「杨岳斌所部暂缓遣撤,着将派查事件赶紧查覆,再行听候谕旨。钦此」』。斌遵确实查明,六月初五日奏覆。惟和约画押后,基隆五月初九日退出,澎湖定期一月交还,全台解严;斌部干军十二营、卫队三百名,亟应请旨裁撤,以节糜费。如邀俞允,斌内渡泉州,赶紧清结饷械诸事;一面酌借南、北洋与闽省轮船,载送营勇回湘遣撤。斌母近九旬,危病增剧,思及梦寐不安。回忆正月渡台,自分犬马微劳,难期归养;今幸国事大定,病母犹存。仰恳天恩开去帮办福建军务差使,赏假回籍终养;俾斌积病残躯,依依膝下岁月迁延,出自生成。除具折陈情外,乞代奏;并乞于奉旨俯准后,电谕遵行。岳斌叩』。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三二(三二一二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报挪威领事请求发给「威利」船主戴叶生宝星执照

八月二十四日(一○、二),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据苏松太道邵友濂详称:『本年七月二十三日,准驻扎上海瑞典、挪威国总领事领格宪照会内称:「本国「威利」商轮船船主戴叶生转运铭、盛两军勇械至卑南登岸,奉旨着赏二等第一宝星以示优奖,钦此;即转电由江海关道照式制就转给该船主钦遵祗似,敬谨佩带。查该船戴叶生情殷报效,荷承优奖;倘回本国,如蒙大君主垂询之下,等无考证。应请由道详请转咨总理衙门代奏请旨,赏给二等第一宝星执照,以照核实」等因。准此,查此案制给「威利」船主戴叶生宝星,前奉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行知,奉经照式制给并分别详报在案。兹准前因,相应详祈鉴核,俯赐转咨总理衙门查办』施情到本爵大臣。据此,除批示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核办理李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四六(三二三一页)。

札行江海关道查询「威利」船主戴叶生国籍

八月二十八日(一○、六),给江海关道(□□□)扎称:

光绪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准南洋大臣咨称:『苏松太道详据瑞典、挪威国总领事李格宪照称:本国「威利」商轮船主戴叶生转运铭、盛两军勇械,奉旨着赏二等第一宝星以示优奖,钦此;由江海关道照式制就,转给该船主祗领,应转咨请给执照以昭核实』等因前来。查此案前经北洋大臣电奏请奖,戴叶生系英国人,业于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奉旨有案。兹准前因,相应札行江海关道,确查戴叶生究系英国人,抑系瑞典挪威国人?迅即声复本衙门以凭办理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四八(三二三三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六月分电旨电奏及往来电信清折

九月初六日(九、六),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窃照本部堂于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附片具奏「本年六月分历奉电旨并先后电奏原文及与总署往来电信录折分咨」一片。相应抄录片奏稿并录具清折三扣,备文咨呈。为此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察照核办施行。

照录折稿

再,臣历次钦奉电旨并电奏原文及与总署往来电信,前经奏明分作三项缮具清折,径行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查核,已按月奏报送至本年五月底止在案。会衔电奏、电信非臣衙门主稿,未经开列外,兹将本年六月分历奉电旨并电奏、电信分缮清折,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查核。如间有字义舛误,即咨照更正。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照录清折

谨将光绪十一年六月分历次与钧处来往电信汇缮清折,敬呈鉴核。计开:

六月十四日,接北洋转电十三日钧处来电:『巴使函称:澎湖已退兵;究于何日退尽?希电询闽省即复云。鸿』。

六月初六日,发电钧处:『厦门道禀:「吕宋人开赌拒捕,枪毙一勇、伤数勇;洋人亦有伤者,或无大碍。洋人积惯开赌,各国领事、税司皆知。此次私藏军器拒捕毙勇,妄报毁抢;现闻自知理屈,已催其交凶律办」等语。案由领事电京。用特布陈。浚。鱼』。

十三日,发电钧处:『顷接厦门来电云:「昨一法船驶厦装煤,言今申刻开往上海。据云澎湖法船今日尽数往香、厦、津、沪、日本等处游历,利士卑士船亦往沪、津一带。日前先托洋关船往探,尚未回厦」。棠、浚转电。元』。

十四日,发电钧处:『顷接厦门探报:澎湖法船昨日已刻尽数开去。浚。寒』。

谨将光绪十一年六月分钦奉电旨缮具清折,敬呈鉴核。计开:

六月二十日,接钧处来电:『本日奉旨:「卞宝第奏请饬催藩司赴任等语;龚易图现在是否在粤抑已回籍?着张之洞、杨昌浚查明,传知该员迅速起程,乘坐轮船即赴湖南藩司本任,暂缓来京陛见。钦此」。号』。

谨将光绪十一年六月分历次电奏原文汇缮清折,敬呈鉴核。计开:

六月二十一日,发电钧处:『号电敬悉。龚藩司未曾回闽。祈代奏。。马』。

二十一日,发电钧处:『各国领事屡请开通福州堵口,现在基、澎法船退尽,遵前奉钧电即开堵口。但水雷起尽需时,现定二十一日兴办。乞代奏闻。棠、善、浚。马』。

二十八日,〔发电〕钧处:『调闽藩司张梦元,应请旨饬催迅速到任。祈代奏。昌、浚。勘』。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五一(三二三五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七月分电旨并电奏清折(大学士左宗棠因病出缺)

九月二十八日(一一、四),闽浙总督杨昌浚交称:

于光绪十一年八月十七日,附片具奏「本年七月分历奉电旨并电奏录折分咨」一片。相应抄录片奏稿并录具清折二扣,备文咨呈。为此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查照核办施行。

照录奏稿

再,臣钦奉电旨并电奏、电信按月分缮清折,径行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查核,已送至本年六月底止在案。兹查七月分并无电信,谨将电旨、电奏分缮清折,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察核。如间有字义舛误,即咨照更正。至会衔电奏非臣衙门主稿者,未经开列。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谨将光绪十一年七月分钦奉电旨缮具清折,敬呈鉴核。计开:

七月二十九日,接钧处来电:『本日奉旨:「据李鸿章电称:左宗棠因病出缺;览奏,殊深悼惜。所有该大学士身后一切事宜,着杨昌浚妥为照料;并着赶紧驰奏,候旨施恩。钦此」。勘』。

谨将光绪十一年七月分历次电奏原文汇缮清折,敬呈鉴核。计开:

七月二十六日,发电钧处:『左中堂自奉旨恩准回籍养病,非常感激。正料理一切,克日起程;乃病势忽增,十分危笃,恐遂不起。合先电达,祈代奏闻。善、浚。宥』。

二十七日,发电钧处:『左相病状,昨已电达;谅蒙转奏。不意昨夜十二点钟三刻,即行身故。其关防先已交存督署,容派员恭缴。除具奏并代递遗折外,合先电知。仍祈代奏。善、浚。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六四(三二五六页)。

军机处交出刘铭传请奖法船犯期间沪尾基隆两关出力洋员

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军机处交出刘铭传抄片称:

再,上年法船窥犯沪尾,李彤恩始议填塞海口,各洋商以秋茶上市,恫喝阻挠;经淡水关税务司法来格谕以利害,多方开导,始得沉船封塞,并羁糜引港洋人弗为法人勾引。八月十四日,法船开炮攻击炮台;法来格帮同防御,即炮弹所及,亦不畏避。本年春间,复筹商轰击法国铁甲兵船;虽因攻具未齐难以下手,其急公助顺之忱实堪嘉尚。又,基隆海关帮办洋人鲍郎乐,于上年六月法船初犯基隆,经总兵曹志忠邀请与法提督李士卑士辩论数四,见势不能下,密告曹志忠豫备战事。嗣后基隆退守,洋关门前堆积煤炭十余万担;鲍郎乐设法保护,丝毫未失。嗣回沪尾,复同法来格赞助防务;相度地势,安设炮位:均属异常出力,不无微劳足录。据台北通商委员兼管沪尾关税务协领兜钦等禀请奏奖前来,臣覆查无异。合无仰恳天恩,将法来格赏给三等宝星、鲍郎乐传旨饬总税务司嘉奖,以昭激劝而示鼓励;出自高厚鸿慈。谨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训示。

再,臣因洋员奖叙,台湾查无办过成案,先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往返商议;是以具奏稍迟。合并陈明。谨奏。

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军机大臣奉旨:『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九三(三二九一页)。

军机处交出刘铭传请奖战事出力练董陈云林等二人

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军机处交出刘铭传抄片称:

再,上年九、十月间,法兵屡次攻犯基隆西路之三角岭要隘,均经深澳坑练董拣选教谕陈云林、廪生陈植祺等备资募勇,会同大武仑练董刘清河带勇击退,毙寇多名。今春大水窟一带营隘退守,三角岭依旧固守,屹然未动,屡着战功。前单请奖各乡在事出力练董,因陈云林等衔名开报来迟,未及列保;核其劳绩,实系屡次接仗获胜立功。除刘清河已经列单保奖外,合无仰恳天恩,俯准将陈云林以知县归部选用、陈植祺以训导归部即选,以昭激劝;出自鸿慈。谨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谨奏。

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军机处大臣奉旨:『着照所请。该部知道。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九四(三二九二页)。

福建巡抚刘铭传咨请颁奖励洋员宝星式样

十一月初一日(一二、六),福建巡抚刘铭传文称:

光绪十一年十月初六日在台北行营附片具奏「沪尾关税务司法来格、洋关帮办鲍郎乐襄办防务始终出力,请旨奖励」一片,将来如蒙俞允,应请贵衙门查照成案填给宝星执照,并将等第式样开明颁示,以便依式制造给领。相应抄稿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九八(三二九五页)。

总税务司赫德函覆闽省所题洋员鲍琅乐与保奏者实系一人

十一月初四日(一二、九),总税务司赫德函称:

奉到十一月初三日钧函,以贵衙门前经知照,由南、北洋大臣保奏赏给基隆四等帮办鲍琅乐三等宝星;近又接福建文件,内有基隆海关帮办鲍琅乐是否即系一人?饬为查复等因。总税务司查福建文件,虽未经目睹为何如语意,而鲍琅乐之名各海关内却未见另有其人。况帮办鲍琅乐在台奉委一切,均称得力;刘抚军及在台各宪颇为赏识。想福建文内所题及者,必系其人。惟该员现在并未在台;因其地瘴而病,已调赴山海关,派为该关帮办,亦藉资调养之意耳。

专此怖复,须颂升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九九(三二九五页)。

军机处交出杨昌浚南洋垫款购金济台恳准由闽省借款内提支归还抄片

十一月初九日(一二、一四),军机处交出杨昌浚抄片称:

再,查上年十月间台防万紧,饷难运济;经抚臣刘铭传电饬苏松太道邵友濂购金运台济饷,由南洋大臣曾国荃电商总理衙门电复:『台饷变金是否相宜?总期速到济用,转饬酌办』等因。即经曾国荃饬据邵友濂就沪购换赤金二千四百九十七两四钱二分,〔于〕十一月初二日由轮船运解台北交收清楚。计金价库平银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四两八厘四毫九丝一忽,系挪动库存出使经费垫付。现准刘铭传咨臣饬局解还归款,行据福建善后局司道详称:『因值遣撤防营,清给欠饷;委实力难兼筹。而苏省垫款购金先济台防之急,原挪出使经费,亟待归还,亦未便稍事悬欠;所有前项金价,请在借存洋款内照数提支汇解清款,归入台湾防饷列收造报』。具详请奏前来,臣查系实情。相应吁恳天恩,俯准照数支给,以清款项。除分咨查照外,谨附片陈奏,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军机大臣奉旨:『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三(三三○一页)。

奏明刘铭传请奖洋员法来格等因与南北洋大臣所请重复应毋庸议片

十一月初十日(一二、一五),本衙门奏片称:

再,十月二十六日,准军机处抄交刘铭传片奏:『淡水关税务司法来格上年在沪尾帮同防御,又基隆海关帮办洋人鲍郎乐在基隆赞助防务,恳恩将法来格赏给三等宝星、鲍郎乐传旨饬知总理衙门转饬总税务司嘉奖』;奉旨:『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臣衙门查本年八月间准军机处抄出南洋大臣曾国荃会同北洋大臣李鸿章援案开单请奖经征洋税出力各关税务司折内声明:『该税司等上年各口筹防相助为理,奋勉从公;请将法来格赏给三品衔三等第一宝星、鲍琅乐赏给三等第三宝星』;奉旨:『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遵于九月十一日由臣衙门恭录谕旨,札行总税务司赫德转饬钦遵在案。臣等查刘铭传所请奖赏之法来格、鲍郎乐,与南、北洋大臣会请奖励之案系属一事。惟鲍郎乐与鲍琅乐之名稍有歧异,当经臣衙门查询总税务司赫德;据称即系其人。是法来格、鲍琅乐已经南、北洋大臣会奏请奖,此次刘铭传奏请赏给宝星嘉奖之处,系属重复,应毋庸议。合并附片具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五(三三○三页)。

咨行台湾巡抚刘铭传请奖洋员法来格等已奏明免议

十一月十二月(一二、一七),行台湾巡抚刘铭传文称:

准军机处抄交贵抚奏「请恩赏洋人法来格三等宝星并嘉奖鲍郎乐」一折,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奉旨:『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查法来格等先经南、北洋大臣请奖在案,本衙门已于十一月初十日奏明;奉旨:『知道了。钦此』。相应恭录谕旨、照抄原奏,咨行贵抚钦遵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六(三三○四页)。

户部咨行南洋垫款购金济台奉旨准于闽省借款内提支归还

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八八六、一、一),户部文称:

福建司案呈军机处交出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杨昌浚奏「上年台防万紧,电饬苏松太道购金运台济饷所需价银,善后局力难兼筹,请在借存洋款内照数拨支汇解清款」附片一件,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军机大臣奉旨:『着照所请。该衙知道。钦此』。钦遵交出到部。相应恭录谕旨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一五(三三一○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八月分电旨并电奏清折

十一月二十八日(一八八六、一、二),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光绪十一年九月二十日,附片具奏「本年八月分历奉电旨并电奏录折分咨」一片。相应抄录片奏稿并录具清折二扣,备文咨呈。为此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察照核办施行。

照录片稿

再,臣历次钦奉电旨并电奏、电信,按月分缮清折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查核,已送至本年七月底止在案。兹查八月分并无总署往来电信,惟钦奉电旨一道、电奏二次;谨缮具清折,径呈军机处、总理衙门察核。如间有字义舛误,即咨照更正。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照录清折

谨将光绪十一年八月分钦奉电旨缮具清折,敬呈鉴核。计开:

八月初五日,接钧处来电:『本日奉旨:「杨昌浚电称:杨岳斌干军十二营应找饷项、行粮十余万两等语;即着核明确数,准其于洋款内拨给。钦此」。歌』。

谨将光绪十一年八月分历次电奏原文汇缮清折,敬呈鉴核。计开:

八月初四日发电,钧处鉴:『杨厚帅干军十二营奉准遣撤,应找饷项、行粮即须截清给领,以便分乘轮船,由鄂回湘;约计共应银十余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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